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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玻璃幕墙优缺点分析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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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今日以太坊价格和技术图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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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1上,图片仍然看跌。在经历一轮下跌之后,市场正在调整。据推测,市场策略是将最低价格突破80.86美元。MACD行的下降支持了这种猜测。随机指标正为黑十字做准备,作为新一轮中期下跌趋势的开始。

在D1上,ETH / USD在下跌至76.0%斐波那契并在MACD上趋同后处于修正平整中。报价被挤压在支撑位和阻力位之间(分别为155.50美元和202.50美元)。突破上边界可能使市场发展到38.2%(233.00美元)的全面修正性增长。同时,突破支撑位可能会使报价跌至100.00美元的重要心理水平。

在H4上,加密货币在迅速上涨后正在显示一个修正三角形。在这种情况下,这是进一步增长的模式,但是,也不排除在跌破局部支撑位182.00美元之后的短期下跌至174.00美元。这种情况由随机数上的黑十字形成支持。此外,我们应该注意阻力位191.75美元。突破这一点将预示中期修正的延长。

对于用户而言,Istanbul硬叉的最重要功能将是ProgPow算法的引入,该算法将解决采矿中的某些问题。特别是,与GPU相比,它将消除ASIC硬件的优势。

切换到权益证明算法后,用于堆叠的ETH可以获取证券的状态。CFTC表示了这一点。早些时候,他们谈到以太坊更像是一种交易所商品,而不是证券,但是现在,他们强调的是,一种资产的状态会随着时间而改变。显然,这正在发生。

一方面,作为资产的加密货币的明确等级可以吸引新的投资者和新的资金。另一方面,这意味着监管,隐私和权力下放的减少,即加密市场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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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比特币价格11年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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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是一类虚拟的加密货币,在称之为加密货币的新资产类别中是第一种。

比特币的域名“bitcoin.org”于2008年8月18日注册。中本聪将比特币软件做为开源代码执行,并于2009年1月发表。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开采链的首个区块(称之为创世区块)时创建了比特币网络。

2010年7月11日,比特币被知名新闻网站Slashdot报道比特币用户数极速高涨;5天后比特币行情从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价格上升了10倍,首次价位的剧烈起伏,表明新生事物的崛起。7月17日,首个比特币平台成立。

2011年,比特币的价位从每比特币0.30美元开始,上升到5.27美元。价位在6月8日升到31.50美元。在一个月内,价位跌至11美元。下个月跌至7.80美元,另一个月跌至4.77美元。

莱特币是初期的比特币衍生产品或替代币,于2011年10月产生。自那时以后,就开始创建了许多替代币。

2012年,比特币行情从$5.27美元起,涨至当年度的$13.30美元。到1月9日,价格上升至$7.38,但紧接着的16天里暴跌了49%,至$3.80。然后价位在8月17日升到16.41美元,但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暴跌了57%,至7.10美元;

2013年,比特币的价位从$13.30开始,到2014年1月1日升到$770。

由于比特币软件0.8版中的错误,2013年3月,区块链暂时分成两个具有不同规则的独立链。这两个区块链同时运行六个小时,每个区块从分裂之刻起就有自己的交易历史版本。当大多数网络降级到比特币软件的0.7版本并选择了区块链的向后兼容版本时,恢复了正常运行。比特币行情在4月10日升到259美元,但紧接着三天狂跌83%至45美元。

比特币价位在2013年11月19日升到755美元,并在当天狂跌50%至378美元。2013年11月30日,价位超过1,163美元,然后开始长期垮台,2015年1月暴跌87%,至152美元。2013年12月5日,中国央行明令禁止中国金融机构运用比特币。从2009年开始,运用任何虚拟货币购买现实世界的商品在中国都是非法的。

2014年,价位起步价为770美元,当年度降至314美元。

2015年,价位起步价为314美元,全年涨至434美元。2016年,价位在2017年1月1日升到998美元。

从2017年的998美元开始,到2018年1月1日升到13412.44美元,并在2017年12月17日创下了历史新高19,783.06美元。

中国于2017年9月对比特币采用了行动,并于2018年2月1日开始全面禁止比特币交易。然后,比特币行情于2018年2月5日从9,052美元跌至6,914美元。

2018年上半年度的时间里,比特币的价位在11,480美元至5,848美元之间起伏。2018年7月1日,比特币的价位为6,343美元。

2019年1月1日的价位为3,747美元,2018年暴跌72%,自历史高位以来暴跌81%。

2019年4月1日,比特币价格突然之间疯涨,一度超过5000美元。2019年6月20日,比特币价格再一次击破1万美元。

2020年2月13日,比特币价格“腰斩”,当日最低价格38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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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相邻关系纠纷的特点与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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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相邻关系纠纷时,怎么处理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要清楚的了解相邻关系纠纷中的特点难点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邻关系纠纷的特点与难点的相关法律知识。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兼顾利益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提供利益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公平合理

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

(1)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3)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

(4)避免或排除不妨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

相邻关系纠纷的特点与难点分析

一、相邻关系概述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对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该法条可视为对相邻关系的原则性规定。虽然之后的司法解释及《物权法》对该条内容有所扩充,但并未突破第八十三条的基本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相邻关系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案由,即相邻关系纠纷与排除妨害纠纷。另外还有一小部分以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立案审理。但不管何种案由立案,相邻关系纠纷都呈现了一系列的其他案件所不具有的独特特征和难点。而这些特征和难点也使得法院的审判的艰难得以凸显。

二、案件特点

1、争议类型集中在与建筑物内部相关联的相邻关系纠纷。按照我国现有的相邻权的法律规定,相邻关系一般可分为:

(1)相邻截水、排水、流水、用水关系;

(2)相邻通风、采光关系;3、相邻通行关系;

(3)相邻损害赔偿关系。

而作为青岛市的中心城区,市南区部分老城区存在住房密度相对较大、居住空间相对有限的状况,因同一建筑物内的居民也发生纠纷和摩擦而导致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市南法院所有相邻关系案件的类型中所占比例最大,占两年案件总数的76.47%。相邻权本身就是对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限制或扩张,必然涉及对建筑物内部的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权利之争。对于建筑物内部的相邻关系纠纷可进一步分为两大类,一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专有部分因装修、安装防盗门、改变管道线路或因年久失修等,导致相邻方房屋结构受损、屋面渗漏水、存在安全隐患,这部分在市南法院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所占比例为35.29%;二是在共有部分非法搭建、非法占用、安装空调外挂机等影响相邻方通行、采光、生活环境等,这一原因在市南法院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所占比例为41.18%。而涉及其他不动产权利的如采光妨害、不可量物妨害(如烟尘、噪音、放射物等)的其他原因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市南法院为23.52%。

2、案件主体以自然人间诉讼为主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因此作为相邻关系的主体范围也十分的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体私营企业、承包经营户等。而在市南法院所涉及的相邻关系案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之间的纠纷占所有案件总量的85.88%,原、被告一方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仅占8.23%,原、被告双方均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仅占5.89%。

3、老城区、学区房为纠纷发生主要地点

市南区是新老城区并立的特殊城区,在这两年所有的相邻关系案件中,发生在老城区及二十年以上房龄的老房子内的纠纷占到市南法院相邻关系纠纷两年案件总数的62.35%。其中,2008年28起,占2008年案件总数的59.57%,2009年25起,占2009年案件总数的65.79%。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老城区房子年久失修,房屋质量较差,在遇到自然灾害或装修不当时容易造成雨水渗漏等危害相邻权人的问题;二是因为老城区住宅空间相对狭小,设施配套相对不足,容易引发乱搭建、违章建筑等侵害相邻权人生活空间的矛盾;三是老城区内有许多传统学区房,区域内购房、租房市场繁荣导致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对房屋的长期关注与维护,在产生侵害相邻权人的情况下难以及时维修,易导致矛盾激化。

4、案件诉讼标的额小,但矛盾尖锐,结案难了事

相邻关系纠纷涉及的金额标的额并不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多以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为主,直接要求赔偿损失的并不多,数额也不大。但此类案件的当事人,长期共同生活在具有一定联系性的空间内,抬头不见低头见,且诉讼涉及当事人的不动产利益,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些当事人处于长期矛盾中,情绪对立严重,利益冲突尖锐,矛盾难以调和。因此,在2008及2009年两年市南法院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出现多起结案后因问题尚未解决或新问题出现而再次起诉的案件,这类案件占两年案件总数的17.65%,甚至出现在一起案件结束后,被告另案起诉原告的案件,因此结案难了事成为相邻关系纠纷的一大特点。

三、审判难点

1、法律规定的原则性与审判实践的具体性要求间的冲突

我国的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则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物权法》上。比较于本文涉及的相邻关系,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虽然就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作出规定,这些规定在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中肯定应当适用,但该法更多的倾向于特殊类型的侵权及归责原则、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法律界定。《民法通则》也仅仅规定了处理相邻关系的一般性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而《民通解释》与《物权法》上的内容虽对《民法通则》有所扩充,但法律条文均未超过十条,大大少于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且《民通解释》与《物权法》的规定内容相对重复,欠缺对具体标准的把握,尤其对发生在城市的相邻关系的具体规定更显简单。例如,在通风、采光相邻关系中,建筑物与建筑物应有多大的间隔及间隔比例标准,噪音的可容忍范围、相邻侵权责任是否为过错责任、有无免责事由等,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上均为空白。这导致法官在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需要大量的运用自由裁量权,一是对自身审判权的使用造成困难,二是因缺乏相应的参照标准易造成当事人的不服判等不利因素。因此,如何更好的准确理解与适用民事法律对相邻关系责任构成及承担方式的规定,是相邻关系纠纷审判中的一大难点。

2、调解困难

相邻关系纠纷本质上是一种权利的限制与扩张纠纷,对一方权利的限制即意味着一方权利的扩张;而一方权利的扩张也意味着对一方权利的限制。由于这类案件冲突的双方日常居住空间较为接近,日常接触较为频繁,为避免对方借机寻衅、施加报复,相邻方在受到侵害时,通常愿意加以忍受、不愿主张其权利。因此,一旦到法院起诉,则意味着双方矛盾较为尖锐,调解工作难以进行。同时,正由于日常接触较为频繁,原、被告间难免有些其他积怨,导致问题更加复杂化。

以市南法院2008年、2009年的相邻关系纠纷为例,该类案件以调解结案的均为6起,仅占两年结案总数的13.64%和20.69%。例如在市南法院的某一案件中,因夏天暴雨,导致二楼、三楼均发生漏雨现象,而二楼其中一户居民则将三楼三户居民共同起诉为被告,要求维修并赔偿损失。后经过调解,原告提出由楼上三家各赔偿300元的调解方案,在两家同意的情况下,其中一户坚决不同意调解。究其原因,并不是调解数额的问题,关键在于该两户居民平时关系不佳,在言语上多有冲突,因此该被告担心出钱赔偿后会导致日后再产生摩擦时在气势上输于原告,因此一直拒绝赔偿。

3、执行困难

相邻关系纠纷的诉讼请求多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居多,故在实际判决中经常会涉及到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案件的改造、修复、拆除、清理居多,因此相邻关系纠纷的判决执行就显得特别困难。有的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履行;有的当事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其余则不履行;有的被执行人在面对执行人员时会将违章部分进行拆除,但当执行人员离开后,则会予以恢复,当事人只得重新申请执行或重新起诉;有的判决中仅用“恢复原状”作为裁判主文,导致执行标准不明确,这些都增加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执行难度。

例如在市南法院的某一案件中,原、被告系七楼邻居,被告私自在楼梯部位搭建了一处三、四平米的小屋,遮挡住了防火器械及通风窗口,原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来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拆除私自搭建部分并恢复原状。因被告拒绝履行义务,原告又申请执行,被告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拆除了部分私自搭建建筑,但在几个月后不但在原私搭建筑基础上重新盖起新的小屋,而且扩大规模加盖房屋,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空间与生活安全,故原告再次起诉。但第二次诉讼时,被告将房屋出租,本人下落不明,多方联系无果,不出庭应诉,为审判、调解及执行都增加了困难。

4、专业知识的缺乏与鉴定评估的不利因素

审理相邻关系案件常常需要确定损害发生的原因、因果关系、损害程度、修复费用等事项,其中的很多事项牵涉到专业知识,如房屋结构、管道铺设、噪声指标等,而对审判员本身而言,由于专业的限制,不可能对这些专业内容有深入的掌握,因此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损害原因、损害程度及维修费用的评估通常又属于不同的评估机构,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拖延了诉讼时间。鉴定费用更是动辄数千元,经常超出当事人的争议标的,委托鉴定也并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相邻关系的案件,无论是办案人员还是鉴定机构的专业人员,均需要到现场进行勘验,经常会遇到当事人不配合勘验、阻挠等。即使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论,有时候也仅能证明损害程度,不能证明损害结果与相邻方行为的因果联系,对审判帮助有限。而以上不利因素,均对相邻关系纠纷的审判造成了困难。#p#副标题#e#

四、处理原则

1、明确物权归属,定份止争

相邻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应该是一个物权问题,所谓定份止争,要想止争,必须先定份。对相邻关系问题而言,一些问题的产生根源就在于对物权归属问题的争议,尤其涉及到哪些部分属于专有,哪些部分属于共有,问题尤为复杂。我国物权法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区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指出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该三项标准不应孤立来看,而是应该同时具备,方可认定为专有部分。而在具体司法程序的认定过程中,该三项标准可具体为:是否是独立的部分;是否具有独立的出入口;是否属于合法建筑。另外,该司法解释规定,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概括起来就是有规划、有合同。而既不属于业主专有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的,就应认定为共有部分。

通常来说,对专有部分的使用只要不侵害共有部分的使用、不侵害他人的专有部分的使用,就不应轻易认定为非法,而应对其使用权利进行保护。对具体案件而言,如果争议一方的物权占用、使用、处分是基于其专有物权部分,而且也未有证据证明该使用范围超过其专有部分,则一般不能认定其侵权。对共有部分,则应按照以下第二项原则——合理利用原则进行处理。

2、合理利用

实际在相邻案件的民事审判中,真正针对专有部分发生纠纷的较少,大多数的案件发生争议还是针对的共有部分。既不属于业主专有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的,就应认定为共有部分。但具体来说,共有部分应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共有,即涉及物权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公用设施等;另一部分即自然共有部分,即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所谓的天然共有部分,也就是构造这个建筑物所必须的,是指从小区建设成立之后,就不可能归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开发商把这个部分拿走的部分。该部分的争议,主要涉及使用权限的大小,相邻方谁使用的多了一些、谁使用的少了一些、使用的方式方法达不成一致所引发的矛盾。因此,在处理时必须遵循合理利用原则。所谓合理利用,首先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比如说,利用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如果利用到了他人专有部分所对应的外墙部分,则具有侵权的可能性:空调可以安装在自己房屋的外墙上,但有的空调主机安放在别人的外墙外,占了别人的位置,就不能叫做合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必须大胆应用。合理使用的第二个标准,应该是利益分享的合理性。比如,利用屋顶共有部分晾晒衣物或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使个人生活获益、便利,应在合理范围之内,但如果是擅自安装广告或利用屋顶进行其他盈利性活动,收益归个人所有,则无法认定为利用的合理性。总之,处理相邻关系问题,首先应明确争议目标的物权归属性,确定使用方使用权利的合法性,再判断其使用方式、方法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处理相邻关系案件的基本原则。

五、具体解决措施

1、完善城市化过程中的相邻关系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一直存在规定过于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相邻关系的民事纠纷的问题。尤其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相邻关系纠纷日益增多,但法律上却对此规定甚少,这为审判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法官在裁判过程中,虽可通过调解、勘验、经验法则等方式方法的应用解决审判中的实际问题,但这种自由裁量缺乏必要的、具体的参照标准,容易造成尺度不一,进而造成当事人的不认可,难以到达息讼的目的。

因此在今后,应加强对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制度研究,将相邻关系的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做到相邻关系中的物权法定,减少审判的随意性。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我国可以学习其他国家已经成型的立法。例如,在相邻建筑物构建方面,《日本民法典》就规定,建造建筑物,应自疆界线起保留五十厘米以上的距离;与人违反前款规定进行建筑时,邻地所有人可让其废止或变更建筑。但是自建筑着手起经过一年,或其建筑竣工后,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既明确了两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且明确了两种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时间范围。

该种明确的法律规定方式值得我国借鉴。再例如,在有关烟尘、气味、噪音等不可量物侵入的法律规定上,《瑞士民法典》则规定“依土地的位置或性质,或依当地习惯属于未邻人所不能容忍的去年概况的,尤其应为严禁”,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则规定“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者,不在此限”。两部法律从正反两方面规定了对不可量物进行进行自由裁量的依据。此外,关于相邻关系的归责方式与免责情况也在审判实践中适用不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适用过错责任,而我国的民诉法及相关解释,也没有对相邻关系纠纷的归责原则作进一步规定,《物权法》第九十二条对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造成损害时仅规定造成损害的应给予赔偿,虽有人认为这体现了相邻关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但笔者认为该规定并不明确。实践中,也有很多当事人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进行抗辩,对审判、尤其是调解、释法工作造成阻碍,笔者建议,法律应将相邻关系的归责原则进行明确规定,由于相邻关系标的额小和鉴定成本高昂的特点,建议立法明确规定为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可以达到避免鉴定、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的法律效果。

此外,对于补偿标准,也应该规定相应的计算标准与范围,做到有法可依、计算明确。

2、注重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调解作用

相邻关系纠纷的复杂性在于当事人心态的复杂,有的确实是为了恢复原有居住空间,但也有的是为了争夺物质利益,或者是为了报复借机生事,或是因为往日积怨出气。而法院就个案进行审理的时候,往往难以查清隐藏在具体案件背后的种种其他矛盾,即使能够查清,限于诉讼的特殊性,不能判超诉请,故单纯就该具体案件进行调解有时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在单个案件结案后也容易因为其他纠纷未解决造成结案不能服判息诉。相比之下,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调解则有很多优势。

第一,居委会调解可以通过做当事人家人、朋友、邻居等相熟人员的工作,间接做通当事人的工作,或通过与对方冲突矛盾对立情绪不严重的家人与对方的接触,缓和、化解纠纷。比如在我院处理的某一案件中,在调解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与被告同住的父母愿意支付一部分赔偿金以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鉴于此原告也同意撤诉,但被告本人因为一些案外原因坚决不同意赔偿,也因为被告的态度导致原告坚决不撤诉。如果诉前通过居委会调解,被告父母可以支付部分赔偿金给原告,也许就可以避免诉讼的发生。

第二,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相比法院法官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而言,与当事人日常接触较多,对争议现场及争议标的的历史也比较了解,更容易通过各种相熟人员侧面了解争议背后的情况,将当事人的一些相关纠纷进行一揽子调解,找出一个利益最优化的解决方案。调解的过程其实也是当事人利益的一种博弈过程,在相关人员之间有多种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为了争取某种利益或扩大某种利益也会愿意适当放弃另一部分利益,此时,就容易达成调解的目的,而且在对多种矛盾综合下的一揽子调解,有利于最终化解当事人矛盾。

3、与行政执法部门配合,重视事前救济,增强事后执行力度

诉讼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有时需要花费高昂成本,不利于当事人经济的解决问题。而相邻关系的一些问题,其实可以通过行政行为的预先介入,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例如一些老房子因为年久失修,造成漏雨发霉,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找房管部门,动用公用的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修缮,这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可避免相邻方在面对面的诉讼过程中增加对立情绪。再比如,在对房屋顶层或外墙进行其他用途前,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与全体业主就使用费用等进行协商,避免事后发生纠纷。同时规范完善行政审批、环境评估、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制度,通过多种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最后的司法手段的介入。

而在面对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的判决过程中,法院有时也难以单独履行职责,需要其他行业、其他部门配合、协助与支持,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当然,一些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作为救济手段,是因为过去长期的“官本位”思想导致不愿直接与行政部门打交道,或在与行政部门沟通并未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但相信随着我国行政部门的服务性职能越来越被强调,严格依法行政,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些相邻关系的解决方式也会日益多元化,诉讼也将不会是当事人的必然选择。

4、注重现场勘验与经验法则的应用

相邻关系是来源于实践的问题,最终也必然通过实践的方式去解决,这就需要审判人员注重现场勘验与经验法则的应用。在相邻关系案件中,当事人会提供照片、录像、图纸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这些平面的证据并不能让审判人员对损害的事实产生直观感受,因此必须要进行现场的实地勘察。

在勘验过程中,一方面可以更清楚的感受到损害是否对当事人产生了不利后果、影响大小,可以在双方的对话中对损害发生的原因、因果关系有个初步的认识,更可以通过现场勘验接触其他邻居、居委会等人员,听取他们的意见,为合理裁判做好基础。

另一方面,在实地的现场勘验也是调解的另一次有利机会,法官与当事人边走边看边沟通的过程中,比在法庭上正襟危坐的调解更加没有距离感,更容易让人信服、利于沟通。

通过现场勘验之后,审判人员会对纠纷的产生、状况大致做到心中有数,在接下来的审判中就要大胆应用经验法则,节省诉讼成本,做出公正裁判。法律习惯本身就是法律渊源的一种,而从有利于生活秩序稳定和和睦邻里关系的考虑,习惯与经验也是相邻关系案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例如,对公共通道的使用是否是符合日常习惯的,是否超过了其他楼层的程度,噪音的产生是否超在一般人可忍受范围内;再例如,楼上装修,楼下发生漏水现象,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与其无关,则根据经验法则可推定漏水是由被告装修所造成的。

如遇到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对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找寻双方都认可的维修部门议价的方式确定修缮费用,减少申请评估带来的时间、金钱的损耗。如遇到不配合现场勘验或评估的当事人,也可以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由阻碍方当事人直接承担不利后果。现场勘验与经验法则的应用是相互补充的。如判断所受侵害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考虑受害方的特殊感受。而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家有老人、小孩或特殊疾病者,对侵害事实的感受特别敏感的,在应用经验法则时就应该多加注意,考虑其特殊感受。

5、建立社区法庭制度,创新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区和谐

在城市,由于人口居住的社区化,导致人口以居住地为中心会产生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其中就包括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纠纷。而这类社区的矛盾纠纷案件基本上都要在基层解决。因此,在现行基层法院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取证、调解、做群众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基于这种状况,就必须积极的探索新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快速的处理这类问题。近日来,市南法院就针对青岛市西部云南路片区居住人群结构复杂、矛盾纠纷较多、处理难度较大的特点,着手创建了新社区法庭。即在市南区的云南路设立一个社区法庭,抽出对审判、调解等有丰富经验的法官到社区法庭任职,并通过与居民委员会、街道办等的相互联动机制,处理云南路周边的地区的居民的各种矛盾。通过社区法庭制度,一方面达到社区事务处理的专门化、专业化效果、另一方面因社区法庭紧邻相近的社区,对社区内发生的事情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将矛盾化解在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相邻关系是来源于实践的问题,最终也只能通过实践去解决;相邻关系的解决,既要重视法律效果,更重要的是重视社会效果,要符合人之常情、社会常理,决不能机械的适用法律,而要使用灵活的裁判方式和机动的调解模式。审判过程中,应注重判决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执行力度,体现法律权威。更要通过各种方法、寻找纠纷的源头,利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力量,协助解决其他纠纷,进而解决相邻关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相邻关系的主要特点

不动产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第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如上例承包经营人乙不通过承包经营人甲承包的土地不能到达自己承包的土地。如果甲、乙之间的土地一个在河北,一个在西藏,自然就不可能发生这种通行关系。

所谓“相邻”,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例如甲、乙两村处于同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村虽然不直接相邻,但亦可能因用水、流水、截水与排水关系,而又相邻关系适用的余地。

相邻关系的规则一般应由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不动产利用关系的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相邻关系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物权法》第85条规定: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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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证券律师的实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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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律师指为发行和交易证券的企业、机构的各种证券及相关业务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并审查、修改及制作其它相关法律文书的专门律师。证券律师与其他律师有什么不一样?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证券律师的相关法律知识。

证券律师的证券业务

第一阶段:改制重组、设立股份公司

1. 协助公司及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确定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范围等。在此项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尽量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是关键,要使之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不致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2. 方案一经确定,律师将展开尽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全面、大量收集各方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及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等。

3. 指导企业相关人员,规范企业行为,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架构,为股份公司的设立铺路。

4. 协助企业编制并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5. 在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后,律师将依据改制方案及实际情况,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该文件内容涉及股份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是设立申报材料中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6. 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7. 参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工作。

8. 企业及中介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二阶段:股份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1. 股份公司设立后,在券商辅导期内,律师将协助完善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机制,严格依照股份公司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达到发行与上市的目的。

2. 参加或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协助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协助企业起草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

3. 收集股份公司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编制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4. 参与起草《招股说明书》,就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作出公正的判断,并就其中相关问题提出专项法律意见。

5. 依法出具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 与各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编制发行申报材料,尽可能使之完美,力争早日通过审查。

7. 完成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他工作。

8.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律师将及时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随时解答法律咨询,为企业排忧解难。

证券律师的实务分析

一、与证券律师勤勉尽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证券律师勤勉尽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证券法》和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一)《证券法》

第173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223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律师的实务分析

(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第12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第14条: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第3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查验,对受托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留存工作底稿。

第4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依据自己的查验行为,独立作出查验结论,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收集证据材料等事项,应当亲自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代为办理;使用委托人提供材料的,应当对其内容、性质和效力等进行必要的查验、分析和判断。

第5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有关事实、法律问题作出认定和判断,应当有适当的证据和理由。

第6条: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分析、判断。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应当拟订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的具体方式、手段、措施,并予以落实。

二、对我国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实务分析

(一)关于证券律师的功能定位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规定,证券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从上述规定看,律师是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如同传统诉讼律师一样,其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证客户行为合法以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客户利益。

但是,证券律师又与传统诉讼律师相区别,其执业行为具有公益价值。这种公益性主要通过律师尽职调查后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来体现。

根据《办法》第20条规定,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委托人确认相关事项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以及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判断的重要依据。正因如此,证券律师又被称为证券市场的“守门人”。

目前,为保证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社会责任而对证券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已成为各国普遍做法。例如,美国梯式报告及吹哨提醒制度即为实现律师公益价值而设立的制度。甚至有学者认为,梯式报告制度确立了律师担任资本市场“第一线监管者”的功能定位。我国也有类似规定,《办法》第17条即规定了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报告义务。

可见,律师职能定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律师与客户之间“私”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律师与公众投资者、监管者之间“公”的关系。正是因为证券律师身份的双重性,使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做到勤勉尽责尤为重要。这就要求证券律师在不损害律师与客户之间信赖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委托人而对公众投资者负责,审慎核查客户相关事项的合法性。

(二)关于证券律师未能勤勉尽责实证分析

1.证券律师违法违规案例概况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证券法》、《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为依据,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管,并对违法违规事项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

通过检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数据库,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共采取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21例(以下简称21个案例),其中,行政处罚5例,行政监管措施16例。案例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7个方面的证券业务。#p#副标题#e#

2.证券律师未勤勉尽责原因

前述21个案例中基本都会出现“律师事务所及其承办律师未勤勉尽责”的表述,但勤勉尽责的内涵如何界定,一直以来没有明确。鉴于此,下面将从实证角度,通过分析21个案例涉及的事实和理由,探讨勤勉尽责的内涵。

从现有21个案例看,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未勤勉尽责主要表现在:

一是未依照规定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

二是未合理运用查验方法,查验程序履行不完整;

三是未充分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四是法律意见书存在实质瑕疵;

五是法律意见书存在形式瑕疵;

六是未有效实施质量控制程序。

(1)未依照规定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

《办法》第13条规定“在进行核查和验证前,应当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明确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并根据业务的进展情况,对其予以适当调整”。案例中有3家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和验证前未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其中,JTGC律师事务所为TFJN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案最具代表性。

该案中,签字律师未编制查验计划,在律师电脑中存储的历次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中仅列出接收方需提供的材料,未包含查验工作程序、查验报告等内容,未能反映律师为查验工作所做的准备及对工作情况的记录。

查验计划是一份尽职调查之初编制的独立文件,不能由相关调查文件清单等零散文件所替代,同时,查验计划中要针对具体查验事项详细列明查验方法与查验程序。

(2)未合理运用查验方法,查验程序履行不完整

一是查验方法运用不充分。

《办法》第12条规定了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时可以采取的方法;同时,《规则》第10条对运用查验方法的穷尽程度作出了规定,即“律师应当合理、充分地运用查验方法,除按本规则和有关细则规定必须采取的查验方法外,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在有关查验方法不能实现验证目的时,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评判,以确定是否采取替代的查验方法”。充分运用查验方法进行查验,是出具准确法律意见的前提。

案例中,不乏未充分运用查验方法而导致法律意见虚假的情况。例如,TCM律师事务所在为LDD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对LDD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核实时,仅到土地权所涉及荒山进行了查看,并查验了发行人提交的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协议、产权证书,但未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LDD受让上述荒山的土地权使用情况。处罚决定认为,上述行为违法了《办法》第15条“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核查和验证后方可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的规定。再如,JTGC律师事务所为TFJN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时未能充分运用查验方法,导致未能发现TFJN与TFJS之间的实质关联关系。

该案中,TFJS购销合同是JTGC律师事务所通过TFJN获得,该书面证据具有不可靠性,仅以此作为证据不足以证明TFJN与TFJS之间是否存在实质关联关系。但是,相关律师并未针对上述合同亲自到TFJS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访谈,仅在有限的合同范围内,对交易对方中是否存在共同方进行比对,进而出具了错误的法律意见。

二是查验过程失控,未能亲自办理收集材料等事项。

根据《规则》第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于收集材料等事项,应当亲自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代为办理。案例中有2例涉及该违法行为:

第一例是BA律师事务所在为WFSK公司IPO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时,向WFSK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发出的《问卷调查表》以及向WFSK供应商、客户发出的《律师函》,大部分都交由WFSK办理,未对问卷调查实施过程及函证实施过程保持适当控制。

第二例是JTGC律师事务所在为TFJN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时,调查TFJN与TFJS是否存在实质关联交易时,对于TFJS的购销合同,JTGC律师事务所未能亲自到TFJS索取,而是通过TFJN获得。对查验过程失控,难以保证证据材料的可靠性,违反了律师在尽职调查的独立性原则。

三是对必要事项未履行查验义务。

例如,HHYT律师事务所为XB证券公司与NY银行ML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设立MLXB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未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XB证券公司在税务机关的记录情况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或最终权益持有人进行核查验证,因此未在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两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由此可见,虽然证券法律业务涉及的查验事项多,但律师并不能因此而缩小尽职调查的范围,否则,极易导致法律意见出现遗漏事项。

(3)未充分履行法律人士特别注意义务

《办法》第14条与《规则》第6条,对律师特别注意义务作出了规定,即律师应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分析、判断。现有21个案例,大都涉及律师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本文挑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种情形进行分析:

一是对发行人重大合同的审查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TNKJ公司三个工程项目属于政府市政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均未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JZJ律师事务所在为TNKJ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时,未能注意到该三个工程项目属于市政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事实,进而未能履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该三个项目未进行招标投标程序,是TNKJ财务财务造假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若律师能够尽到特别注意义务,则可对发行申报过程中的财务造假成功产生阻断作用。

据此,证监会认定律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构成《证券法》第223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二是对发行人知识产权的查验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HJGD公司2005年8月获得了期限是10年的五项专利,包括四个实用新型和一个外观设计。2010年2月17日,因未缴纳年费,根据《专利法》规定,该五项专利被公告终止禁入公共领域。

TY律师事务所在为HJGD公司IPO提供服务时,未充分履行特别注意义务,仅调取并核查了该五项专利的专利证书,主要关注专利是否在有效期,而未关注五项专利的因未缴纳年费而失效的情况,导致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专利权利状态与事实不符,该公司也因此未能获得IPO核准。

三是对关联关系的查验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证监会处罚委认为,判断关联关系属于律师核查义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律师对此应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

从现有案例看,关联关系判断是律师IPO业务的短板,因关联关系判断错误而被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案例占比较高,达38%。以DC律师事务所为XDD公司IPO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案为例。

该案中,MZLK是XDD公司2009年前十大客户之一,证监会在审核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DC律师事务所对XDD11名自然股东与XDD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发表意见,然而,DC律师事务所在查阅工商资料工作中未充分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未全面收集并认真查验MZLK的工商资料,仅调取了机读档案信息,进而未能发现MZLK与XDD财务总监的关联关系。

四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审查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如,BDX律师事务所在为JLMB公司的公司债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并对TJZX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资格许可证进行审慎查验。

律师事务所在引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时,虽然相关数据正确与否不需要律师履行特别注意义务,但是对于具有法律含义的事项,如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会计师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律师是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的。

五是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时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现有案例中,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存在瑕疵被采取监管措施案例共3例,有2例存在未充分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的问题。

其一,SD律师事务所为FLYX公司出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时,未发现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以公告方式披露会议具体召开地点,仅向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代理人以邮寄方式告知会议地址的情况,而出具了SD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法律意见。

其二,JY律师事务所对BGCG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没有回避表决的错误,并出具了认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存在实质瑕疵

一是法律意见的结论不明确。该问题涉及两种情况:

其一,结论使用模糊用语。对于应发表法律意见的事项,律师不能持有模棱两可的态度,要么做出合法有效的判断,要么出具保留意见。对此,《办法》第21条规定,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案例中,有1例涉及该问题。JTGC律师事务所在为GTZL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出具法律意见时,对发行人取得ZT公司相关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所作的认定结论,使用了“应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这一具有推理性和附条件性的比较模糊的措辞,违反了《办法》第21条的规定。

其二,虽对相关事项作出合法与否的明确认定,但表述上与相关规定的要求不一致。例如,HHYT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XB证券公司与NY银行ML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设立MLXB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中,仅说明外方股东ML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的实缴资本为2630万英镑,但未明确说明是否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即未明确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9条第5款第3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股东的实缴资本应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的规定。

二是法律意见书内容不完整。

根据《办法》第25条规定,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的证券法律业务,其法律意见书所应包含的内容不同,但对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必备事项,是不能缺少的。

例如,对于非公开发行项目,法律意见书应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有与非公开发行条件密切相关的事项发表意见。在JTGC律师事务所为GTZL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提供法律服务违规案中,该律所对三项与非公开发行条件密切相关的事实未作出认定结论,包括:发行申请的发行方案是否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各项目投入方式的合法有效性和RS市环保局对包装桶生产线建设项目出具的环保证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办法》第25条规定,对该律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p#副标题#e#

三是法律意见与核查和验证的结果不对应。

例如,HHYT律师事务所为XB证券公司与NY银行ML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设立MLXB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对MLXB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核查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些内容与现行公司法等规定不符,并向公司提出且进行了沟通,但公司未作出调整。

对此,HHYT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发表了与其核查和验证结果不一致的意见,未指出公司章程(草案)的不合法性。核查验证工作的目的是发现问题,但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在法律意见书中予以说明,以揭示风险,不能掩盖风险点,发表与核查验证结果不一致的意见。

四是对查验过程作出虚假表述。

证监会在对DC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罚时指出,根据《办法》、《规则》等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之内容并不仅限于结论性意见,也包括对相关事实材料及查验工作的表述,以及作出结论性意见的论证分析。

在该案中,DC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在未对LM及MXLK公司进行实地访谈的情况下,制作虚假的实地访谈笔录,并在法律意见书及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中对查验方式和查验过程等内容作出虚假表述,构成《证券法》第223条所述的虚假记载。

(5)法律意见书存在形式瑕疵

一是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文字错误等文书质量问题。

就现有案例看,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文字错误等文书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日期方面的错误。

例如,ZL律师事务所SH分所在为HX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任职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将该基金管理公司2008年5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错误引述为5月9日。

再如,GP律师事务所为ZS基金管理公司申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为2008年1月25日,但根据法律意见书所述,ZS基金管理公司为审议本案所述的申请事项召开董事会的时间是2008年2月4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是2008年1月31日,可见,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时,该法律意见书中所核查验证的事项尚未发生,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明显有误。

二是法律意见书不符合规定格式。

如,SD律师事务所在为FLYX公司出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时,未在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段载明以下内容:“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办法》和《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了《规则》第34条的规定。

三是法律意见书律师签字瑕疵。

现有案例中有两例涉及该问题:

一是伪造律师签名。ZK律师事务所为XZRK公司IPO项目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律师工作报告、有关举报问题的核查报告、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综合版)等10份法律文件上,指派的QY律师的签名系伪造。

二是法律意见书律师签字不全。

其一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未在法律意见书上签字,例如,SD律师事务所时任负责人未在为FLYX公司出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签名确认,而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其二为法律意见书仅一名律师签字,如,HC律师事务所在为DXY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签字律师仅有1名。上述行为都违反了《办法》第24条的规定。

(6)未有效实施质量控制程序

《办法》第23条规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经所在律师事务所讨论复核,并制作相关记录作为工作底稿留存。内部复核是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的最后一道把关,复核人员应客观地审查法律意见及相关证据,保证法律意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在GH律师事务所为SHGH公司IPO项目出具法律意见违规案中,律师事务所内部复核该公司前身SHGH有限公司与其新增股东的关联关系时,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核对法律意见及其依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够充分,导致法律意见书未如实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关联关系,在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对第二次申报材料的相关判断的依据不够充分,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与质量控制责任。对此,证监会依据《办法》第31条对GH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纵然,根据21个案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可以将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未勤勉尽责的原因划分为上述六个方面,但是,该六个方面是相互交错的,甚至互为因果。

例如,MY律师事务所为FD公司首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违规案中,部分募投项目所在地块、FD集团已开发的三个房产项目等四个项目使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有重合之处,承办律师在知悉上述情况的前提下,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未针对项目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合理的核查和验证方法,以致认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可见,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证券法律业务中,任何一环都十分重要,都应充分勤勉尽责,否则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三、律师勤勉尽责执业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做到勤勉尽责,并非易事。证券律师要做到勤勉尽责,应从自身法律服务者与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定位出发,坚持真实、客观、全面和独立的原则。

(一)真实、客观、全面原则

证券律师的基本身份是法律服务者,其运用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律师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时坚持真实、客观与全面原则,是源于专业性对律师的要求。

真实原则是对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首要要求,起源于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源于罗马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逐渐成为一种道德规则,随着法律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继而被法律所认可确立的一项法律基本原则,其要求行为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以诚实与善意来实施行为,诚实不欺。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服务行业的状态为有量无质的市场竞争,容易导致律师为招揽客户、留住客户而刻意迎合客户要求,与委托人沆瀣一气,弄虚作假或避重就轻掩盖事实。

如此,真实性原则对证券律师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证券律师无论是尽职调查还是出具法律意见,都要保证真实性。

客观原则要求律师在尽职调查与进行法律分析时要做到客观。《办法》第24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据此,证券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充分调取客观证据,实事求是地对客观证据进行分析,不能以主观臆断进行猜测。尤其是对于重要事项,不能仅仅以委托人的访谈作为证据,要有相应的客观证据予以佐证。

全面原则要求证券律师保证尽职调查以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全面完整。《规则》第30条对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作出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更是对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纵然,监管部门给出了法律意见书的规定内容框架,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并不能像做填空题一样,将规定的法律意见书必备事项填完就万事大吉了,填空的前提是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法律分析。证券业务与传统诉讼业务不同,其涉及面非常广,单就法律而言,就涉及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法律知识。

虽然就律师个人而言,术业有专攻,但对证券法律业务而言,不能仅以个人专业为限,对于影响较大的事项都要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同时全面性还包含及时性的要求。尽职调查一般时间较长,而一些资料例如工商资料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提交最终申报材料前要更新相关资料及数据。

(二)独立原则

独立原则源于证券律师作为资本市场守门人的定位,相较于传统诉讼律师,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然而,从前述案例梳理中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律师的独立性不足。究其原因有二:

一是客观原因。如前所述,目前律师的竞争环境使得证券律师与客户的地位不平等,再加上现行发行体制下,律师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依附、受制于保荐机构,这使得证券律师在尽职调查和出具法律意见时容易受到委托人或者保荐机构的左右而无法保证独立性。

二是主观原因。即律师独立性意识不强,正如BA律师事务所为WFSK公司IPO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违规案与JTGC律师事务所为TFJN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违规案,律师依赖于发行人获取证据资料而失去对查验过程的控制。纵然律师保持独立性有一定的客观羁绊,但不能以此作为借口,而放弃遵守独立性原则,应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判断进行尽职调查和揭示风险,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作出判断提供客观依据。

综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要把握自身作为法律服务者与资本市场守门人的双重定位,以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已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案例为前车之鉴,坚持真实、客观、全面与独立原则,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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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杉木家具的优缺点是什么 杉木家具的优缺点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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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家具的优点:

1、外观自然。杉木木材本身的纹理是清晰细腻,做成家具的杉木给人一种恬静柔和之感。

2、气味舒心。杉木的天然木香不仅能让人闻着十分舒心,还能抑制细菌的产生。

3、材质坚韧轻盈。杉木的材质十分坚韧轻盈,材质内含有的油量较低。

4、自然成材。杉木的生长周期非常长,可说是自然成材,始终流露出自然的体态。

杉木家具的缺点:

1、高温易变形。由于杉木材质比较轻,在高温环境中容易干裂,甚至变形。

2、保养麻烦。由于杉木的本身的质泽比较的清淡,容易脏,需要经常对其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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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住房装修性格设计效果图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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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装修效果图可以为如何自己设计装修出谋划策。如果想自己进行房屋装修设计 的话,那么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苦难,但是住房装修效果图却可以帮到忙。即使是在设计电线插口的位置方面,住房装修效果图同样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住房装修性格设计效果图欣赏:

住房装修效果图——如何自己设计装修:客厅

如今,电视机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家用电器之一了。绝大多数的家庭又都喜欢购买平板的液晶电视,在安装的时候也偏好于安装在墙面上。但是往往因在尺寸设计上存在偏差,所以电视机的下方总是拖着一段电线,使得美观度大打折扣。因此,一定要事先就设计好电视机电源线和信号线的具体位置。

第一步,是先确定电视机的外形和尺寸;第二步,依据客厅内沙发的位置选定电视机在背景墙上的具体位置;第三步,参照制定的位置确定插孔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将插孔的位置制定在电视机的正后方。因为这样的布局是无法使用的。最好是将插孔预留在电视机的上边沿或是下边沿上。如此一来,电视机就可以将插孔遮掩起来,而且还可以方便地使用插孔。

如果需要安装家庭影院,那么一定要将线路制定好。需要注意的是,播放位置要预留音频输入孔。同时,还需要后置两个音响。另外,还需要依据悬挂方式的不同,分别制定预留音频线输出孔的高度位置。

通常情况下,插座的位置和地面的距离在20厘米左右。但是,如果在沙发区域内也是按照这个数据预留插孔,那么在日后使用的过程中就会造成很大的不方便。因此,一定要依据沙发的尺寸以及沙发靠背的高度来决定插座的具体位置。最好是可以用沙发刚刚好地遮挡住插座,这样在使用的时候也会比较方便。

(住房装修效果图)

住房装修效果图——如何自己设计装修:卧室

最好将卧室内的顶灯设计成双控的。如此一来,卧室床 边安有开关,在入门口也安有开关,懒人们在开关灯的时候就可以省力多了。

避免将卧室内的空调正对着卧室床安装。不然,睡在床上的人就会因为空调直吹的风而时常生病。

卧室内除了需要安装主光源外,还需要安装一定的辅助光源。尤其是方便阅读的台灯以及光线柔和的夜灯,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电源的问题。

(住房装修效果图)

如果不知道如何自己设计装修的具体操作细节,那么不妨多看看住房装修效果图。在住房装修效果图中可以学习到大量的设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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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室内设计风水知识

全文共 2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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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居家风水应是遵循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理念进行户型设计装修,未雨绸缪,在房型建筑营造之始,融合室内设计风水知识,进行设计糅合是必要的。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室内设计风水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室内设计风水知识——室内门窗设计

门,是家与社会的区隔,也是家的颜面。房屋建筑在地面之上,气从门口进入,就好像是一个人的嘴巴、鼻子一样,是饮食呼吸之处,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因此门户的方向,就是进气的方向,方向是吉是凶是衰是旺?至於自家大门、房门的设计,其大小应适当,太大或太小都不理想。屋大门小谓之闭气主病,屋小门大谓之泄气,退财。况且不论是否生病、退财,居住起来首先要觉得舒适。配置适当,才是吉宅。

窗,我们常说:【眼睛是心灵之窗】,失去了眼睛等於失去了一切希望。而屋子的窗户就如同人类的眼睛一般,在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空气与阳光是人类赖以维生的要素,若长期呼吸不新鲜的空气或处於光线不足的环境中,则容易生病或精神不济,所以屋子一定要装设窗子。而窗户的设计并非越大越好,必需以屋内空气能够有效地对流为要点,也就是说窗户要相对开设。例如:南与北相对或东与西相对的位置各开一个窗户,屋内空气才会流通起来,居住者也才能健康无碍。

门与窗的关系就好像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门【有如父母的口】必须比窗【有如的子女的口】给人以较深的印象,否则子女将会有反叛性。窗户的数量与门的数量之比,亦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当一个窗户已够用时,叁个或叁个以上窗户会使家庭不和睦—多嘴多舌。窗户过多,口多,意即子女之间互相批评与争吵,甚至与父母争吵。如果窗子太大,也会发生家庭不安,因为子女不听父母的话。如大的窗户分成细格或装以单块玻璃则为吉利。

窗户的设计: 窗户的设计是否合理可决定气体流通性能的优劣。窗户最好能完全打开—向外或向内开;但不宜向上或向下斜开。向外开的窗户最佳,它可加强居住者的气和事业机会,因为可使大量的气进入室内,且开窗时可使室内浊气外流。反之,向内开的窗户,对气和事业都不好。当窗户打开时最好没有任何阻碍物妨害气的流通。

路冲使子女读书不利。一楼的住宅别墅,要慎防儿童房门外及窗外之路冲。否则不但不利读书,也易肇成子女的意外事故。

为子女读书教育,宜远离凶地。居家大门或外窗正对着凶地(如医院、殡仪馆、坟场、监狱、庙宇、屠宰场、垃圾场、色情行业等)时,为了子女的教育及居家平安,最好考虑迁居。

高塔长杆正对门户多有意外。房屋的正面、大门、外窗都要避开高塔、电杆、长杆。即时平日家居也要随时留意,万一有人在居家处修建高塔、电杆、长杆或为某种原因埋设长杆时应即时交涉,免得横生意外。

空气、光线影响居住品质。讫求平安健康的住宅,空气光线需要充足,天花板太低则有压迫感;四处封闭无窗、空气不流通、光线幽暗、室内潮湿,不论方位再好,也难以企求平安健康。

窗外冷风直吹不利生育。卧房通风的窗户或冷气机太低,尤忌与床同高而对着人体直吹,夫妇主卧房更忌如此,否则同样易造成久婚不孕或产后失调等症状。

1. 镜子不宜冲门;

2. 房门不宜开向枕部;

3. 房门不宜拍到另一小门(如浴厕之门);

4. 房门不宜直冲床尾;

5. 浴、厕之门正冲床中心或床头皆不宜;

6. 浴、厕之门直冲床尾亦不佳;

7. 卧房外遇天斩刹者,宜改窗避之;

8. 床尾正朝窗又直路空亡者,不佳;

9. 开门见窗,又窗外有煞气者,不佳(如尖角、电杆或斜角屋顶…);

10. 卧房正对厕所门,为门气犯冲;

11. 卧房正对厨房门,为门气顶对,流年不利;古云:房门对锅口,钱财难入手;

12. 卧房之门最好不要相对,尤其不能偏对,谓之门刀刹;

13. 卧房窗外见天线及高压线杆,宜用公鸡之饰物制化;

14. 卧房门不宜有子母扇,也不能有两扇对开门,主孤寡多病;

15. 房门通内门,谓之直道门,主口舌之争;

室内设计风水知识——室内门窗设计概要

房屋有如人体,室内各部位功能有如人体各个器官,均有新陈代谢的作用。气在室内必须平衡地普遍地流通,从大门通道到卧室、厨房、书房、客厅之气,要顺畅地出入。尤其大门和窗子是房屋的口和鼻,使室内室外之气分开。大门之气经由室内门窗、通道、墙壁、屏风、屋角、家具等物品,引导至各个空间。然后,室仙居住的人,才能获得健康的平衡之气的滋养。这种气,不能太强,也不能太弱,要适中,中者,吉也。下面就是室内风水设计要点

1、客厅

客厅是家人休息的地方,并与外界交流的场所,它的设计主导思想是和福,所以整个格局宜清雅和平稳,并具有活力。在所有的住宅中,客厅应设在坐向前方位置并与玄关相接。

2、书房

书房是读书的地方,是家庭智慧所在,应注重采光,通风良好,主要是宁静,书房要文昌位置,宅相干位的人文昌位在四方位置。

3、厨房

厨房象征的财运和食禄,设计的主导思想是丰余。所以厨房要明亮具有生气空间尽量宽广舒畅,通风位置良好,并且要注重整洁。炉灶燃放位置一定要摆放吉方。

4、浴室

家庭幸福和完美的象征,代表腹、肠、胃、性器,也代表着健康,设计要点是床与壮,同时,隐私性良好。目前很多浴厕同一室,但要讲求方便卫生。

5、厕所

中国人认为身体的排泄物(大小便、汗水、精液、经血)均带有人的元气,设计上要顺与盈。并且要讲求卫生,最重要的避忌是厕所与厨房不能对门及厨房背不能为厕所。

6、阳台

在现代都市中,阳台是摄入人生和阳光之处。象征人的双目和呼吸,代表远望和呼吸,设计上要远与畅。这些风水大忌尽量避免,为了家人健康,事业,财运多多关注风水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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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猫咪怪癖行为分析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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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猫(详情介绍)

在和猫咪的相处过程中,你也许觉得对家中的猫咪生活各方面的问题,可以处理的非常好,对猫咪也是非常的了解。但是有时候,还是会被猫咪的一些怪异以为所吓到,那么,让我们来对猫咪的怪癖行为惊醒大分析,看看猫咪为什么会有这些怪癖行为。

一、猫咪奇怪行为:埋东西

1.有看过你家猫咪在吃饱了之后假装在食盆附近的地方埋东西吗?当然,猫咪不是狗狗,猫咪并不会把骨头埋到地底,等发酵一下再来啃的。

2.行为剖析:猫咪这种假装在埋东西的行为,其实是想告诉你们:“我对这顿饭不满意。” 这种行为的来源目前尚未有生物学家的正式考究,不过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这是一种潜意识行为,并不是猫咪后天学会的“拐弯抹角”行为。还有一种说法是:猫咪懂的把排泄物埋到猫砂里面,于是乎,我们可以理解这种行为是猫咪在告诉你,你给的食物比大便好不了多少。

3.如果小猫咪有点厌食,最好去医院咨询下宠物医生,不建议吃便宜的猫粮,因为都有诱食剂,毕竟,猫的健康是第一位。

二、猫咪奇怪行为:嘲笑行为

1.也许你会好奇,为什么你家猫咪会在嗅过一些物体之后会露出一些难以理解的表情,例如露出一脸的不屑或者嘲笑。

2.行为剖析:猫咪拥有灵敏的嗅觉,于是不少人会觉得,是不是猫咪闻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气味。例如说主人身上弄脏没有擦干净,但是看不出,只是没有逃出猫咪的嗅觉。于是,猫咪诡异地笑了。

3.事实上,就算你真的PP没擦干净,被猫咪闻到了,猫咪也不会去跟别人说你没擦干净。猫咪只不过是闻到了值得它好奇的味道而已,要知道猫咪的好奇心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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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进门吊顶装修设计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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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吊顶是家居装修的一个重要方面之一,当你居室进门吊顶装修设计不合理、不美观,就会带来不和谐的感觉,会影响进门人的感觉,下面给大家带来最新进门吊顶效果图,让你进门就有好心情,帮你找一个属于自己风格的进门吊顶。就快和小编一起欣赏这几款进门吊顶效果图吧!

欣赏进门吊顶装修设计效果图:

(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1)

现在房子设计层高都不高,设计进门吊顶装修就占去空间,所以也有大部分人是不做进门吊顶的,而做进门吊顶装修也是在过道一个顶角上做一点效果,这个利用玻璃的吊顶把这个进门的效果展现的更加明亮,让你晚上回家就不再有黑暗。

(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2)

吊顶进行装饰以达到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这个吊顶采用穹顶的造型,配上墙上的壁画有没有一种宫廷范的感觉,又或者是一个画廊板的感觉,让你的家居更协调、美观。进门吊顶装修要搭配合适的灯光效果给你一个意向不到的效果。

(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3)

在这款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中,灯光在家居的任何地方都是非常重要的,在风水中灯光就是室内的阳光,具有避邪的功效,所以合适的光线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足够的健康。凹式带来的是空旷感,白色的炽灯带来的是明亮感。小小的吊顶就改变了单一的玄关装饰环境。

(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4)

这款进门玄关吊顶效果图给你的感觉是不是很明亮呢,所以说地形不同运用的吊顶装修效果也不一样,这款是比较长的吊顶装修,可以采用多个的灯光装饰极大增加了室内的亮度。

(进门吊顶装修效果图5)

或者你利用利用颜色等方面的视觉效果让过道有空旷的感觉。进门吊顶装修能够让你的家居更温馨,更协调。一个类似太阳的顶灯给你的家里带来的好运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个好的进门吊顶装修不仅能给你进门带来好的心情,还可以让你的家里展现的更加美观。一个舒适的与家庭的整体装修相协调装修会体现出一个家居人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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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被告律师行贿法官的行贿罪案例分析

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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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对法官的行贿属于对个人行贿,下面由小编为你就案例相详细介绍行贿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分析案件】

本案被告人唐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属共同犯罪,应以行贿罪论处。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有如下区别:

首先,介绍贿赂罪具备独立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行为并不是行贿罪的帮助行为,其与行贿者并不形成共犯关系。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而言,介绍贿赂者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撮合,促成贿赂成功,是导致贿赂现象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社会危害性独立于行贿者和受贿者,有进行独立评判的必要。行贿共犯是指与他人共同构成行贿罪,即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两人以上,主观上有共同行贿的故意,客观上有教唆、帮助、实施行贿等行为。

其次,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处于第三方的地位而进行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若行贿、受贿双方本就有贿赂意图,行为人只是为行、受贿双方进行沟通、联系或代为传递钱物,则应认定行为人与行、受贿人的共同故意不明显,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而行贿罪的共犯明知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若行贿方本没有行贿的意思,而因行为人的行为诱发了行贿意图,行为人与行贿人具有共同行贿的主观故意,行为人与行贿人共同构成行贿罪。

再次,介绍贿赂罪通常表现为为双方牵线搭桥,介绍贿赂人处于中间位置,作为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双方认识、联系,或者代为传递信息或转递财物,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行为。行贿共犯是为了帮助行贿方实施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各种行为,如出谋划策,筹集资金等,最终使行贿人完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

最后,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不依赖于受贿或行贿方的第三人,对利益的享有是单独的、独立的;而行贿共犯依附于行贿罪,不能独立存在。也就是说,介绍贿赂罪行为人本身利益的实现不以行、受贿人利益的实现为前提,即使行贿人无法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受贿人未能实际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利的,均不影响中间人利益的实现,其获取的利益往往是中介行为的有偿报酬。而行贿共犯行为人与行贿方有共同的利益需求,该利益实现必须以行贿人直接利益的实现为必要前提,往往是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实现的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但是不正当利益的实现与否并不影响其行贿罪的认定。

本案中,唐某某作为看守所管教,在得知自己管理的在押人员想向审判其案件的主审法官行贿,从而达到判处缓刑的目的后,便介绍律师张某作为刘某的辩护人,通过张某向主审法官行贿。同时,唐某某又在张某与主审法官之间牵线搭桥,便于张某向该法官行贿。最终,在唐某某的联系、介绍、指使下,张某向该法官进行行贿。唐某某并非是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而是积极帮助行贿方实施行贿的帮助犯。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上,唐某某的行为是为了帮助刘某获得缓刑,得到从轻处罚的不正当利益,且该利益需要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才能实现。

综上,唐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该案属于共同犯罪,唐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行贿罪主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情】

2014年6月至11月期间,某市看守所管教唐某某为拿提成多次给本市律师张某介绍案件。期间,因张某与主审法官素不相识,唐某某便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张某与该法官相识,并将该法官的家庭住址及生活喜好告知张某,后张某向该法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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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解分析

全文共 4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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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申请能够被驳回,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概述

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因此,没有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则不能启动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审查的程序,司法行政复议作为监控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就不可能发挥其功能。因此,保护司法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权,以及设置便利于司法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请权的法律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司法行政相对人不服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

司法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

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

④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解分析

全国人大会颁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后,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包括了“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因为《适用解释》还规定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那么许多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将“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的情形”理解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而且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理解成《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第(2)项。

对此,此种理解不妥。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解分析

一、理论分析

经比较,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由法律规定的必备要件对客体的描述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而行政诉讼制度由法律规定的必备受理要件对客体的描述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单从字面上理解似乎“事实根据”不是“法定的起诉要件”,但实际上从行政复议制度的另一法定要件“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来看,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谈何“有利害关系”?而“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制度称之为“行政行为”)”正是行政诉讼制度由法律规定的必备受理要件之“事实根据”。

也就是说,“事实根据”不但是行政诉讼制度的必备受理要件,也是行政复议制度的必备受理要件。

二、法理分析

(一)《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也属于“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

无论是复议制度还是诉讼制度,当事人提出行政救济的理由总体来说都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总体体来说包括“侵权的行政行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两种。

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拒绝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使相对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的违法状态。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一般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

二是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

三是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

那么,“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因缺乏“‘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或者‘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的事实要件而均不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范畴。

举个简单的例子: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权益遭到侵害而向林业局申请救济或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受害方向物价局提出告诉,这些机关拒绝受理的行为均属于“拒绝行为”但因缺乏“负有法定职责”的基础要件而均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充其量算作“不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介入处理”。

当事人因为这样的纠纷而提出明显不符合“不履行法定职责”起诉要件【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根据”】的,审判机关可以在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情况下径行裁定不予受理。

(二)将《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作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后果。

1.从最终结果考虑,复议机关适用《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指的是“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以‘不具备受理条件’为由终结行政复议程序、不再针对申请双方之间的行政争议作出实质性的处分决定”。

在当时的行政诉讼法律框架下,只能把“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作为行政行为对待;而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律框架下,应当将其与“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均作为“拒绝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政告知”,应当同等地准许当事人仅起诉复议机关的“(拒绝类)不履行法定职责”。

2.如果将《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第(1)项作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那么面临以下两个无法破解的难题【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该行政机关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为例】:

(1)根据行政诉讼法理,审判机关对于确属于“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原行政行为须得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若不属于“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受理两个被告的审判机关虽然可以轻松宣告“原‘不依照法定程序履责’的行政行为违法”,使得审理当事人主张“上级机关不履行‘责令下级机关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职责”的审判机关对于如何判决“不履行‘责令下级机关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职责”陷入两难(“责令下级机关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已无实际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制度。

(3)根据现有行政诉讼制度,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但是复议机关因审判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宣判而失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的“被告调查或者裁量”权,失去了“行政复议制度”的立法目的。#p#副标题#e#

综上所述,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法律后果上,均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作为“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而不是“改变原行政行为”或者“维持原行政行为”,只有这样才符合行政诉讼的法理并能够理顺行政复议制度,使得复议制度和诉讼制度作到无缝对接;

实践中,各级审判机关(尤其是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不应为了达到“矛盾下移”的目的而曲解法条、进而增加基层法院的审判难度(主要是行政干预的抵制力),最终不利于解决行政争议,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根本精神。

参考资料:

全国人大会法工委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释义》第124-125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的答复》: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可以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第49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本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52条第2款: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第7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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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靠谱吗?怎样看懂K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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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比特币减产的时间已过,币圈又新加入了很多新人。有很多新人问,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靠谱吗?网上的确有很多号称可以进行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其实比特币是2009年就已经存在的虚拟币,发展到现在已经十一年,它的历史K线图非常多,若是每天的K线图都仔细分析,那怕是一两年也分析不完。今天专门和新人讲讲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的软件靠谱吗?如何看懂比特币K线图?

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靠谱吗?新人应该怎样看懂比特币K线图?

一、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靠谱吗?比特币的K线图很简单,不像股票那么复杂,只需要会看横轴和数轴就可以。网上的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不过的是根据当天比特币的价格变动,然后做出一些相应的推断。不过比特币的价格变化没有规律,而且不受到任何中心后台的控制,所以没有人能准确预测出它未来的发展和价格。大家只能根据比特币的价格变化,推断它接下来可能会出现的走向,但也只是推断而已。所以新人不要轻信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分析的结果,还是要有自己的主见。若是你被软件牵着鼻子走,那你永远也学会投资比特币的技巧和方法。

二、新人应该怎样看懂比特币K线图?作为投资比特币的新人,你想要的读懂K线图,你就得知道比特币的特性。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虚拟币,不受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控制,它是非常有价值和潜力的数字货币。既然它的价格不受控制,那么它的K线图就是变动的。我们可以图上看出比特币每天最高的价格是多少,也可以看出它这一个月的变化。K线图下滑就是比特币的价格在下降,而上升就是比特币价格上涨。所以大家可以通过简单的图片就清晰的看到比特币价格的所有变化。

其实对比特币感兴趣和想要投资比特币的朋友,你不但要市场观察比特币的K线图,还要学会使用OKLink浏览器。OKLink浏览器不像所谓的比特币k线自动分析软件,它是为大家提供真实的比特币数据,可以看到全网的算力,挖矿的难度,每个矿池的排名。我们可以根据浏览器上的信息做出选择和判断,并不会被软件牵着鼻子走。而且这个软件上的数据是24小时实时更新,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比特币最新的动态,完全不用担心会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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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力空气能热水器怎么样 格力空气能热水器优缺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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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家家户户中都有热水器,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目前市场上的热水器种类较多,空气能热水器便是其中的新一代产品。相信很多人对格力这一品牌再熟悉不过了,它旗下的各类家用电器使用相当广泛。那么究竟格力空气能热水器怎么样呢?好不好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具体说说格力空气能热水器的优缺点,感兴趣的朋友一起看看吧!

一、格力空气能热水器的优点

1、品牌优势

格力做家用电器已经有很多年了,涉及范围广,在家电市场中已然成为国内的知名品牌,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

2、技术优势

格力研发生产各类家用电器,技术比较成熟,产品工艺要求严格,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相对来说比较好。

3、产品优势

格力空气能热水器实现恒温热水系统和智能控制,为广大用户生活提供了方便,产品优势非常突出。

二、格力空气能热水器的缺点

1、分体式设计

格力空气能热水器是分体式设计,水箱与工作机组是分开的,不仅影响美观,而且会占用更大的安装空间。

2、没有冷气功能

正因为格力空气能热水器是分体式设计,外机安装在室外,所以冷气全部排出室外了,没有充分发挥它的优势,节能效果还有待提高。

3、噪音大

格力空气能热水器的噪音较大,即使主机安装在室外也会对用户带来影响,打扰到大家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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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文了解Avalanche共识:设计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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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8 年一个自称为火箭队的匿名团队提出了Avalanche共识协议。本篇文章描述了这个协议看起来魔幻(但实际真实)的特性,并将其与其他共识协议做对比,描述使其独特的技术基础。

什么是共识?

共识是一系列独立的投票者(常被称为“验证者”)对一个决策达成一致的过程。初步来看,这个过程听起来很直接:根据一系列规则搞清楚一组数据是否是一致的,网络的其他成员是否对这个数据认可。

像 Avalanche 这样的共识协议需要在网络中所有的节点达成一致,保障整个网络对这个数据有一个同步的视图(view)。强健的共识协议即使在一些验证者出问题或者是恶意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运行。

在这个过程的最后,所有节点对于所需要做的决策流程都会共享相同的数据,这被称为“状态”(State)。如果任何一个节点中有冲突的交易,和余下的整个网络都不一致,那么这个被称为“安全违规”。这意味着至少有一个节点和网络中其他节点不一致的。共识协议的目的就是减少网络中“安全违规”,最佳的情况就是让这样的冲突变得几乎不可能。

这个概念听起来是不是很简单?但是共识协议的话题是计算机科学领域其中一个最难的领域之一。

共识机制的历史

在分布式系统超过 45 年的历史中,只有三种共识协议能解决问题:经典共识协议(Classical),中本聪共识(Nakamoto)以及 Avalanche。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这三种共识来描述为什么会分成这样的三类,每一类和其他有什么不同,有什么样的优劣势。经典共识协议

经典共识协议,比如实用拜占庭容错(PBFT)和 HotStuff,都是基于所有对所有投票的(All-to-all voting)。这意味着一个验证者需要监听组成网络一系列节点来进行决策。此外,他们是“1 的概率”(P = 1)的协议,这意味着网络对于某一个决策需要有完全的确定性。在节点从组成系统的节点的必要部分接收到响应之后,交易立即完成。

在开放的、和互联网类似的环境中,经典共识协议就会遇到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些协议非常脆弱:他们的正确性极大程度依赖于系统中所有的节点了解其他的节点的身份。这样的结果就是在维持系统成员的过程中若出现了任何问题或者网络中成员的视图有不一样,就会导致安全违规。进一步来说,任何攻击者只需要控制网络的 33% 就能够实现一个双花攻击。

第二点,这些系统是缓慢的,并且不能在节点数量增加的时候扩展。Facebook 的 Libra 使用的 HotStuff (由我们的首席协议架构师 Ted Yin设计)已经是扩展性最好的经典共识协议了,但也只能在保障不牺牲性能的前提下支持大约 100 个验证者。

这两个问题让经典共识协议无法适用于开放的、无需许可的网络,毕竟对于这样的网络节点是需要随意加入和退出的,也随时会做出对网络不利的事情。中本聪共识(Nakamoto Consensus)

经典共识无法满足大规模的需求,在经过十年之后,实用拜占庭若错是一个不错的发明。之后,突然出现了中本聪,扔出了比特币的白皮书,向世界展示创造一个全球范围内有效的抗敌共识协议的可能性。中本聪重新定义了共识问题并让正确性定义具有概率性来实现这个目标。

使用基于中本聪共识的一些,无需等待网络中所有节点之间的绝对确定性,而是权衡了难以区别的可能性,来实现更好的可扩展性。在经典协议必须以1(P = 1)的概率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中本聪以1减去一些很小的错误机会(P = 1 —ε)的概率达成共识。在Nakamoto中,随着产生更多的区块,该误差值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小。区块越多,被重组的机会就成倍下降。

毫无疑问,中本聪共识作为健壮的全局协议是一项突破,但是它确实有缺点。它速度慢,消耗大量能量,并且需要很长时间进行区块确认才能对交易的最终结果足够确定。对于那些不经常移动或用作储备的资产来说,这些缺点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点对点支付和去中心化金融等应用来说,它们却负担太大。

Avalanche

中本聪共识唤醒了整个世界,大家开始希望有一个强健、去中心化的协议,就如同中本聪共识一样,但希望有经典共识的所有优点:规模、速度、快速确认和能源效率。

之后在 2018 年 5 月,自称为火箭队的匿名团队提出了第三类共识协议,他们称为“Avalanche”。它同时具备了经典共识协议和能够实现大规模去中心化的中本聪共识协议的优势,事实证明,经典共识协议可以泛化为概率性行为,从而获得巨大的性能提升。

我们的文章会高度概括这个共识,如果你希望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可以查看白皮书。

Avalanche 共识是什么?

Avalanche 共识,和比特币的中本聪共识一样是一个概率性共识。就像中本聪共识在为共识的概率性牺牲了性能一样,Avalanche 也接受错误发生的可能性(更好的是,像 Avalanche 的所有部分一样,可以由验证器在自定义子网上配置)。

Avalanche 上出错的概率太小了,因此出现安全违规的可能性比找到 SHA-256 哈希冲撞的概率还要小。从更广的角度来看,在未来一百年里面有小行星和地球相撞的可能性要比在未来一千年中通过网络计算每秒 100 万个哈希并出现 SHA-256 哈希碰撞高出数十个数量级。真的非常安全。

Avalanche 也能够立刻对所有交易进行确认,而不需要等待交易确认。Avalanche 能实现这样的特性的原因在于它是经典共识的泛化,因此原生就有经典共识的优势。事实上,Avalanche 平均来看能够在一秒内完成交易确认。相比于现有的去中心化网络,这是非常快的。

作为具有概率模型的经典共识协议的泛化,Avalanche 也能够同时实现用 CPU 运作和高吞吐量的特性。Avalanche 不需要特殊的或者昂贵的硬件设备来实现高吞吐量(超过每秒 4500 笔交易)。这意味着你手上的电脑(甚至在你仓库里面吃灰的设备)也完全能够运行 Avalanche 的节点。这些特性加起来让 Avalanche 非常的绿色和经济。

不止如此,和中本聪共识一样,Avalanche 对网络参与者没有限制,而经典共识则在网络参与者数量增加的时候牺牲性能指数级下降。想要实现大规模落地应用、让去中心化应用走向大众,Avalanche 是绝无仅有的。

Avalanche 并不想中本聪共识那样依靠工作量证明。像比特币这样的协议,工作量证明对于区块构造和网络安全都非常重要。Avalanche 可以使用过重了证明但是采用了权益证明来让用户对交易进行投票的时候抵押一些代币参与共识。

最后,与基于中本聪共识的比特币和其他系统需要不断运行的不同,Avalanche 的节点仅在有工作要做时才会运作。没有进行挖矿或轮询来获取新块的操作。交易会广播到更广泛的网络,然后网络会听到它们并开始投票。如果没有要投票的交易,则网络中的节点将不执行任何操作,除非监听到新的交易。简而言之,Avalanche 所做的工作更聪明,而不是更努力。

高级说明:Avalanche 最重要的属性确实使它与现有的经典共识协议区别开来,它就像中本聪共识一样,可以在网络中没有已知参与者上限的情况下运行。可以使用每个节点的O(1)(常数)个消息来确定 Avalanche 中的决策。将此与使用O(n²)消息达成共识的经典协议进行比较,经典共识协议的网络扩展问题则在 Avalanche 中消失了。Avalanche 共识如何运作?

首先我们来谈谈验证者在 Avalanche 共识中的作用。Avalanche 是一个投票协议,验证者监听网络中的交易,当他们听到交易的时候,他们投票来决定一笔交易是否被接受。验证者对看起来没问题的交易投票“接受”,如果交易出现冲突则“拒绝”。之后所有节点的投票结果进行贾总。如果一个验证者看到一个决策,做出一个初始决策,然后与网络的其余部分进行写作,来确定网络是否同意这个决定。这和经典共识协议中的期望相同,但是在 Avalanche 中,这种情况发生在验证者数量多地多的情况中。

Avalanche 的投票过程让他变得与众不同。每一个验证者都和决策者完全独立。没有 leader 的角色。然而每个节点都用完全相同的流程来决定一个交易是否是有效的,以及与网络中其他部分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一旦他们看到网络中有一个交易大概率会达成共识,节点就会锁定他们的投票并且接受这个交易。

用于确定是否首选交易以及网络的其余部分是否同意此决定的过程称为“重复随机子采样”。

从高层次上讲,这意味着验证者会随机选择其他验证者来询问他们喜欢什么。它会在新的随机选择的节点上一遍又一遍地执行此操作,直到建立足够的数据来确定其正确的可能性如此之高,以至于你可能会认为这不可能是错误的。

详细一点说,他是这样运作的:

一个验证者收到了很多发布的交易,他需要决定哪一个交易被“接受”

节点客户端会运行一个虚拟机(VM),虚拟机会提供这个交易是否能够被接受的信息。

验证者选择一组不冲突的交易,将这些交易标记,试图让网络接受这些交易。

任何询问这个验证者的节点都会收到这个节点最新标记的交易信息,也就是这个节点的决策。

这个验证者节点从整个验证者列表里面(这个选择可能是根据质押数量的)选择 K 个节点,询问他们接受的交易是哪些。

每一个被询问的节点都提供他们选择接受的交易的信息,验证者的投票结果不断被更新,并且逐渐确定对哪些交易被接受。

期间,其他节点也会从验证者集中随机选择其他验证者,并询问他们选择的交易,并更新自己的决策。

这件事情会在至少 M 轮里面不断持续,或者直到这些交易已经足够确定,达到了一定的可信度。否则还会继续进行,每个节点随机选择 K 个其他节点做问询。

一旦达到确定的门槛,交易就被锁定并且可以认为是最终确认了。

如果“被接受”,这个交易就会被送到虚拟机中被处理。如果被拒绝,那么这个交易就从共识过程中被移除。

匿名团队火箭队的白皮书显示,通过设定正确的参数设置,使用 Avalanche 共识的过程可以有一个参数化的概率,网络将做出相同的决策。概率的确定性

科学家需要确定其模型的确定性。在描述系统或流程时可以说“这绝对是事实,毫无疑问”。经典共识协议致力于完成这样的田园风格的模型,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什么是确定的。在经典共识协议中假设有 100 个节点,有 33 % 的节点同时脱机或者某个人通过社交接管了其中的 33 台,并试图将其意志强加到网络上。还有一种可能性,就好像房间里的氧气分子突然全部跑到房间的一侧,然后另一侧的人就窒息了,这个理论上来讲也不是非零的可能性。但是概率太低了,没有人会担心。

中本聪共识不断向世界证明概率性确定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安全性上失败的可能性就如同天文数字那样遥远,现在比特币让全世界都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这相比于运营商级SLA的五个九(99.999%)要好多了。

通过接受相同的微小误差范围,Avalanche 在具有正确参数的模型中每 20,000 年会有一次误差。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老化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网络终端。正是这一关键的见解帮助火箭队为新的共识机制铺平了道路。

Avalanche 所带来的可扩展、去中心化的未来

经典拜占庭容错协议展示了在即使有恶意参与方的情况下网络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中本聪共识展示了概率性协议在实际应用中也是安全的,并且能够提供前所未有的去中心化和强健性。

Avalanche 吸收了上述协议的启发,并将他们的优势集合在一个新的协议中,你可以同时拥有中本聪共识和经典共识协议的优势,而无需面临任何一者的劣势。

通过让验证者随机选择其他验证者以询问他们的偏好,Avalanche 的参与者对网络中所有节点共享的正确决策有足够的置信度。有了足够的置信度,就可以立即最终决定。这个过程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于 Avalanche 的能力过程和主要的支付系统都可以与主流的支付系统相媲美。

(完)

关于 Avalanche

Avalanche 是由康奈尔大学教授、IC3 联合创始人 Emin Gün Sirer、计算机学者 Kevin Sekniqi Facebook Libra 协议 HotStuff 共识第一作者 Ted Yin 共同创立。AVA Labs 主导开发的 Avalanche 区块链平台基于革命性的共识算法——Avalanche 构建的数字支付和计算平台。该共识使分布式账本可以保证去中心化、高并发处理和交易的快速确认,同时实现历史记录删减和链上治理。

Emin Gün Sirer 教授是密码学界的先驱 + 大神,在分布式系统领域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他所开发的虚拟货币系统 Karma 是首个采用 PoW 机制的货币系统,比中本聪发表的比特币白皮书早了七年。

Avalanche 于 2019 年获得 Andreessen Horowitz、Polychain、Coinbase 前 CTO Balaji Srinivasan、Metastable、 Initialized 和 Abstract Ventures 的创始人 Ramtin Naimi 等机构和投资人的投资,于 2020 年 3 月开源代码。Avalanche 于 2020 年 5 月完成 1200 万美元私募轮融资,由 Galaxy Digital、比特大陆,Initialized Capital,NGC Ventures,Dragongly Capital 五家机构领投,Continue Capital、Fundamental Labs、SNZ、IOSG Venture、优币等机构和个人也参与了本次投资。Avalanche 预计于今年八月上线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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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今日以太坊价格趋势分析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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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经历了一些下行压力之后,以太坊(ETH)今天进行了一个不错的攀升,这使其在180美元区域进一步建立自己的立足点。这种价格走势与比特币的走势极为相似,而且从目前看来这两种资产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

一位著名的分析师指出,他预计以太坊将的价格将进一步稳定下来,直到比特币开始移动为止,但是如果贸然突破其近期阻力位,则可能使其在短期内大幅上涨。

在撰写本文时,以太坊的价格为186.26美元,涨幅超过2%,这标志着它从昨天短暂的低点179.9美元后开始明显上涨,尽管加密货币在触及这个价格水平后开始急剧反弹。

以太坊在过去几天中一直在密切跟踪比特币的价格走势,并且随着两个加密货币都在扩大其目前的合并周期,这种相关性似乎正在加强。

主流加密货币分析师在最近的博客文章中对此进行了讨论,并指出,在比特币往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出现决定性趋势后,其价格才可能波动不大。

“以太坊目前似乎不确定自己的位置,鉴于最近比特币的动荡,这并不奇怪。以太坊似乎在等待比特币的下一步行动,然后再决定方向。”

至于以太坊需要在短期内突破的阻力位以使其产生强劲的上升趋势,分析师指出,它需要突破360日移动平均线和目前200美元的阻力位。

从ETH / USD图表来看,价格整周固定在200美元阻力位下方并高于360日移动平均线,预计这对货币将模仿BTC / USD更长的时间,而ETH / BTC将进行下一步,除非比特币采取行动,否则以太坊的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动。

关于以太坊和整个加密市场下一步将走向何方,未来几天和几周的趋势很有可能会具有象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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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地中海风格家装设计效果图之阳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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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在进行家装设计的时候,对于阳台的装修设计是否有所关注呢?而地中海家装设计会给人无限的遐想,是每个人都心生向往的一种装修风格,所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地中海家装设计效果图之阳台篇,希望能帮到大家。

地中海风格家装设计效果图欣赏之阳台篇:

想要打造地中海田园风格吗?如果你心动的话,不如试试。将阳台的墙面以艺术漆粉的形式来装修,在天花板上装上圆柱形的黄色水晶灯,这样就可以让阳台变得亮堂堂的。将窗户改造成大面积的落地玻璃窗,看上去很大气,而且还增加了阳台的采光率,给整个阳台带来了光明。玻璃窗户边的绿色盆栽既能给阳台带来一份绿意,又可以净化空气。仔细一瞧就会发现,地板铺设的是米色的纹饰瓷砖,整体看上去很舒服自然。

很多人都喜欢复古风,那小编就带来一款地中海复古风的阳台设计。阳台的设计使用了大面积的浅棕色仿古地砖拼接,是不是勾起了我们青春的回忆呢?落地窗是以黑色的实木窗框衔接而成,看上去简洁大方。落地窗旁的盆栽不是放置在地板上,而是将其悬挂在吊顶上,看上去非常雅致且迷人。

阳台空间有限,最大限度地利用其面积就成了装修的重点,因此,可以在两边分别放一个收纳架和橱柜,颜色选择纯白,这样就可以和环境相协调。梯形式的收纳架可以摆放一些绿色植物,轻巧又方便。阳台的垭口造型是优美的半圆弧形,以深褐色的石砖堆砌而成,尽显地中海复古风。

这一款地中海家装的阳台设计整体上看上去很可爱。主色调以黄色和蓝色为主,很有地中海家装设计的特征。窗帘选用的是格子图案,和白色的藤制摇椅相得益彰。藤椅上面摆放的是可爱的米老鼠,和另一侧的小凳子相呼应,尽显可爱与活泼。虽然布局看似很简单,但却给整个阳台营造出一种天真烂漫的感觉。

看了以上3款地中海风格家装设计阳台效果图,你对于地中海风格家装设计是不是更了解了呢?如果你也想打造一个地中海风格阳台的话,不如试试以上三种,不管是田园风,还是复古风,又或者是可爱风,都能满足的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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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分析全球变暖的原因及措施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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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和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是环境问题也相对突出,全球变暖就是是非常突出的问题。下面给大家分析全球变暖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全球变暖的危害

1.气候变暖了,首先就是天气的变化,住在海边的人,或许就要搬迁了,因为天气变暖了,海洋的面积会不断的增加。相对于内陆,沙漠也会不断的增加,根本的问题,也就体现出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受到了限制。

2.臭氧层在慢慢的变少,这个已经早就是全球的问题,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不破坏是不行了,树木在不断减少,说白了,也就是氧气在慢慢的减少,相对应的二氧化碳会增加,因为地球的面积就是那么大,你的氧气含量在减少,肯定别的会增加的。

3.还有我们的肤色,或许不再是那么的明显,很严重的后果,就是眼光越来越毒辣,紫外线越来越强,已经不再是某个地方的特色,会扩充到整个地球。也就是说,我们地球的人民,一层外面的保护,已经慢慢的消失,对于大部分来说,或许没有啥,但是你的眼光放开了,你就发现,这个地球,又会出现灾难。

全球变暖的原因

(1)人口剧增因素:近年来人口急剧地增长,人类在日益强大的大规的剧增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之模生产和经济活动中,大量开垦耕地。同时,这也严重地威胁着自然生掠夺与毁坏森林资源,大量地燃烧化态环境间的平衡。

(2)大气环境污染因素:目前,地地区也许将更适合人类居住;在适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已构成一个全球当的条件下, 较高的二氧化碳浓度能性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导致全球变暖够促进光合作用,从而使植物具有更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关于全球气高的固碳速率,导致 植物生长的增候变化的研究已经明确指出了自上个加,即二氧化碳的增产效应,这是全世纪末起地球表面的温度就已经开始球变暖的正面影响。但是与正 面影响上升。相比,全球变暖对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仍然比较大。

(3)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因素:今年8月份前,海平面的变化是呈不断地上升趋CCTV报道,由于气候变暖的影响,势,根据有关专家的预测到下个世纪珠穆朗玛峰的顶峰下降了1.3米。 祁中叶,海平面可能升高50cm。如不采连山冰川缩减危及河西走廊:近年来,取及对措施,将直接导致淡水资源的祁连山冰川融化比上个世纪70年代减破坏和污染等不良后果。另外,陆地少了大约10亿立方米,冰川局部地区活动场所产生的大量有毒性化学废料的雪线正以年均2-2.6米的速度上升。和固体废物等不断地排入海洋;发生专家分析,冰川退缩,雪线上升除自在海水中的重大泄(漏)油事件等以及然气候因素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由人类活动而引发的沿海地区生态环口膨胀,超载超牧,过度开垦,乱砍 境的破坏等都是导致海水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主要因素。滥伐,滥采地下水有关。

(4)土地遭侵蚀、沙化等破坏因素。造成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不适当的农业生产。众所周知良好的植被能保持水土流失。但到目前为止,人类活动如为获取木材而过度砍伐森林、开垦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以及过度放牧等原因,仍在对植被进行着严重的破坏。目前全世界平均每分钟有20公顷森林被破坏,10公顷土地沙化,4.7万吨土壤被侵蚀。土壤侵蚀使土壤肥力和保水性下降,从而降低土壤的生物生产力及其保持生产力的能力;并可能造成大范围洪涝灾害和沙尘暴,给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恶化生态环境。

(5)森林资源锐减因素:在世界范围内,由于受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造成森林面积正在大幅度地锐减。

(6)酸雨危害因素:酸雨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已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酸雨能毁坏森林,酸化湖泊,危及生物等。目前,世界上酸雨多集中在欧洲和北美洲,多数酸雨发生在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酸雨也在迅速发生、发展。

(7)物种加速绝灭因素:地球上的生物是人类的一项宝贵资源,而生物的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目前地球上的生物物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

(8)水污染因素:据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水质监测项目表明,全球大约有10%的监测河水受到污染,本世纪以来,人类的用水量正在急剧地增加,同时水污染规模也正在不断地扩大,这就形成了新鲜淡水的供与需的一对矛盾。由此可见,水污染的处理将是非常地迫切和重要。

(9)有毒废料污染因素:不断增长的有毒化学品不仅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对地球表面的生态环境也将带来危害。

(10)地球周期性公转轨迹的变动:地球周期性公转轨迹由椭圆行变为圆形轨迹,距离太阳更近。根据某科学家的研究地球的温度曾经出现过高温和低温的交替,是有一定的规律性的。

全球气候变暖的应对措施

(1)禁用氟氯碳化物:实际上全球正在朝此方向推动努力,是以此案最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2)保护森林的对策方案:今日以热带雨林为生的全球森林,正在遭到人为持续不断的急剧破坏。有效的因应对策,便是赶快停止这种毫无节制的森林破坏,另一方面实施大规模的造林工作,努力促进森林再生。

(3)汽车使用燃料状况的改善, 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日本汽车在此方面已获技术提升,大幅改善昔日那种耗油状况。但在美国等地,或许是因油藏丰富,对于省油设计方面,至今未见有何明显改善迹象,仍旧维持过度耗油的状况。因此,该地区生产的汽车在改善燃油设计方面,具有充分发挥的余地。由于此项努力所导致的化石燃料消费削减。

(4)对石化燃料的生产与消费依比例收税:如此一来,或许可以促使生产厂商及消费者在使用能源时有所警惕,避免做出无谓的浪费。

(5)鼓励使用天然瓦斯作为当前的主要能源

(6)汽机车的排气限制:由于汽机车的排气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与一氧化碳,因此希望减少其排放量。这种作法虽然无法达到直接削减二氧 化碳的目的,但却能够产生抑制臭氧和甲烷等其他温室效应气体的效果。

(7)鼓励使用太阳能:譬如推动所谓“阳光计划之类”。这方面的努力能使化石燃料用量相对减少,因此对于降低温室效应具备直接效果。

(8)开发替代能源:利用生物能源作为新的干净能源。亦即利用植物经由光合作用制造出来的有机物充当燃料,借以取代石油等既有的高污染性能源。 燃烧生物能源也会产生二氧化碳,这点固然是和化石燃料相同,不过生物能源系从大自然中不断吸取二氧化碳作为原料,故可成为重覆循环的再生能源,达到抑制二氧化碳浓度增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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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杜高犬怎么样?杜高犬的优缺点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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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高犬身体强壮,体型健美、线条流畅,通身雪白。是一种非常有魅力的狗狗,很多喜欢大型猛犬的人会选择杜高犬作为护卫犬或斗犬,它们之前是被用来狩猎美洲狮和野猪的哦。很有勇气和力量,杜高犬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如果被侵犯领地会引起打斗哦。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杜高犬怎么样?杜高犬的优缺点

杜高犬的优缺点

杜高犬的优缺点:优点、杜高犬服从性非常好,它们很乐意执行主人下达的命令。领悟能力和理解能力也比较强,比较容易训练。它们性格较为沉稳安静,不会乱叫扰民。

很多犬种在不断地进化和被人类进行饲养的过程中都丧失了群居动物应具备的团结、等级制度分层明确的观念,而杜高犬仍旧保持了这种性格。对内不管有过什么争斗,对外都非常一致,有一呼百应的效果。同时养过2只以上杜高犬的犬主,对此会有切身的体会。

杜高犬的优缺点

杜高犬对人很热情,除了哺乳期的母犬对幼犬正常的看护,是从来不会对陌人产生主动攻击的。已经具备自主判断能力的杜高犬绝对不会被陌生人领走,尽管对人热情,但对陌生人却不是毫无保留,这也是杜高犬比较优秀的性格之一。杜高犬的优缺点:缺点、杜高犬在自己的地盘上能够凭借聪明才智作威作福,但几乎50%以上的杜高犬甚至有被惊吓后小便失禁的经历。即使体形较大的成年杜高犬,在陌生的地方面对陌生人的抚摸,也会抿着耳朵甚至翻着肚皮表现出完全地臣服。杜高犬的精力很旺盛,需要的运动量也相对较大。需要主人能给它们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时间。如果没有时间遛狗或者不能给它们广阔的活动空间,建议不要饲养杜高犬。

杜高犬的优缺点

杜高犬的优缺点介绍,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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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分析师锁定大选后牛市,锁定DeFi的资金激增$ 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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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在DeFi协议中的加密抵押品飙升至历史最高点,超过120亿美元。

在大多数分散式金融协议的六周冷静期过后,随着总价值锁定激增至新的纪录高位,DeFi多头又重新开始行动。

根据DeFi Pulse的数据,跨各种DeFi协议锁定的加密抵押品数量创下了123亿美元的历史新高。

尽管在其他分析平台(例如Coingecko和Coinmarketcap)上的确切数字有所不同,但在短短48小时内,总价值就增加了超过10亿美元。

Coingecko追踪器上的TVL报告称其价值约为116亿美元。在增加之前,由于PayPal加密支付新闻的推动,比特币在10月21日达到2020年的新高13,200美元。

Coingecko报告称,所有代币(包括与DeFi相邻的Chainlink)的DeFi总市值(不同于TVL)为143亿美元。在过去48小时内,DeFi市值增加了20亿美元。

DTC Capital负责人Spencer Noon认为,去中心化金融的牛市将很快进入第二轮。

中午,许多农户在取得了数月的稳固收益后,便简单地回到了BTC,他将选举视为第二次DeFi繁荣的催化剂:“ DeFi Bull阶段2的可能拐点是选举,在选举中会有多个有利于风险资产的结果。”

PayPal新闻和加密市场的普遍好转已导致许多DeFi硬币在过去24小时内取得了可观的收益,包括Airswap,Aave,Synthetix和Curve。

推动TVL的一个因素是用于抵押的DeFi代币(包括以太坊)的价格上涨,因为许多流动性池都是基于ETH的。在过去的48小时内,以太坊价格上涨了12%,达到六周高点415美元。

但是根据梅萨里(Messari)的DeFi回报指数(衡量前46种DeFi资产的表现),许多DeFi代币在过去一个月中的价格仍下降了40%以上。最大的输家包括来自Meta,bZx,Augur,SushiSwap,Swerve和Curve的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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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狗狗的群体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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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点狗

狗狗是群居动物,所以在狗狗的世界中会出现等级制度,也会有很多群居动物独有的行为。小编就来告诉你为什么你家的狗狗会出现你不理解的行为。1、结群行为:指犬由结群倾向而引起的行为,在求偶、取食、仿从、游戏等因素作用下促使狗形成一定的社会性群体。2、优胜序列:指狗群中某一成员较其他成员在群体行为中表现出更为优先的地位。这种行为是通过群内争斗建立起来的,失败的一方会随时给胜利者以避让和屈服,从而维持狗群的稳定。3、争斗行为:指狗群中个体间在发生冲突时表现出的行为,包括威吓、攻击、逃避、屈服等一系列的反应。威吓是进攻的前奏,进攻是真正的战斗。对狗来讲,战斗往往会两败俱伤,不利于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在争斗行为中还包括了逃避与屈服两种消极适应形式,因此狗群中真正的战斗是很少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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