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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合集20篇)

异地恋能坚持下去,除了双方能够理解包容对方意外,还要看运气,没有第三者插足。 而有没有第三者插足,很容易看出来。那么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下面是小编带你一一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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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工在青岛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需满足4个条件

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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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启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目前已有职工办理了此项业务。

全国公积金信息计划联网

住建部近日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此外,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要求各地市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对于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的流程,通知要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异地贷款需满足4个条件

记者从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了此项业务。

在我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满足4个条件:首先需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青岛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青岛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最后,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夫妻两人符合条件可合并可贷额度。申请人配偶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包含两种情况,其中申请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符合申请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申请人配偶在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另一种情况是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记者孙静芳)

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张先生在A地缴存有公积金,现在调到B地工作,需要在B地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B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A城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张先生就可以在B地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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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积金买房只能在本地?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满足那些条件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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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城市的人流量非常大,一些外来人员都会想在打拼的城市买房定居,一些经济能力不好的购房者想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那么异地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怎么办理?

一般是不可以的,只有公积金互认的地区可以“异地互贷“。异地贷款需满足以下一定的条件:一、有合法的身份;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四、有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五、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向贷款行提交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二、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三、合法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和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五、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六、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七、借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异地购房贷款注意事项1、结合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为了不使得房贷影响到正常日常生活,借款人最好结合自身收入情况估算一下月供,月还款额最好不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同时,也应事先查询一下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看看是否有逾期情况,好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耽搁房贷审批。2、了解当地房贷政策目前并非一切城市都取消了限购,所以异地买房的客户在贷款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房贷政策,比如房贷利率怎么执行、异地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等等。3、了解房价做到心中有数一些开发商在宣传楼盘时会给出较低的价格,但这样的价格后面总是跟着一个“起”字,所以异地买房的客户在买房前应对房价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也便对拟够房屋做出合理的选择。4、选好贷款方式及还款方式购房者若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那么贷款买房是最好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进而节省贷款利息。而在还款方式的选择上,小编建议收入较高的客户选择等额本金还款,这种还款方式虽然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不过节省的利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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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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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西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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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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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1、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福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并且贷款期限必须满足两个等不等式,一个为房龄加大贷款期限不大于30,另一个是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不得大于60;

3、在福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福州市的常住户口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4、申请首套房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购买合同,如果申请的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购买的二手房必须是钢混结构,而且必须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5、如果申请人购买的是首套商品房,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公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6、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有:解困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商品房等;

7、当职工出现退休、离职、出国定居等丧失缴存公积金条件是,申请人可以一次性还清为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8、申请人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有过申请经历,且正在还款当中,那么申请人在未还清当下的公积金贷款之前不能够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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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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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改革后变化: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贷款材料

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购买新房

(1)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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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安装修公积金贷款 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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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谓大修其含义不同于装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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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异地存缴公积金可在深圳贷款买房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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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深圳户籍职工,可在深圳申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向该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两种情况,都只是针对首套自住房!首套自住房!!首套自住房!!!

今年4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第三条要求,8月1日起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

深圳户籍异地缴公积金可在深圳贷款买房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想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

这一点不限户籍!

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贷款仍需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缴存额度能否计入深圳贷款基数

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如果已经转入深圳账户,那么异地缴存的额度,可以计入深圳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基数,若申请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未转入深圳账户,则不计入贷款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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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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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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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误区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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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缴存余额资金用于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0%。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政策

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知识延伸: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 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误区五: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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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二手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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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市场在降准降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后,发布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面推行的通知,这也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打开了绿灯。买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地域限制,相信很多二手房购买者着实高兴了一把,在知道这个好消息之后我们一起来看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到的那些事儿。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是利率低,缺点是过程复杂,但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购买二手房的不二之选。

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公积金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在看到以上申请条件和流程之后,有意向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二手房购买者不妨多多了解异地贷款政策的推行程度、具体执行力度。如果工作地点和房屋所在地不在一起,不妨提前做足以上了解及准备,真正让国家新政为二手房购买做出实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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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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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办理流程是什么?住建部等相关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细则终于出台后,公积金缴存人员需要在异地贷款买房的,只需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申请到书面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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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沪公积金异地贷款推行需时日 四大利好落地

全文共 2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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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9.30三部委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但是,上海全市范围内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实施异地贷款的文件。

“9.30”新政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通知》明确自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虽然,“9.30”新规明确规定10月8日起执行,但是,上海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称,该文件只是一种总纲性质的倡议文件,关于异地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贷款年限等具体细则还需住建部和央行具体规定。虽然现在上海不能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但是,不得不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利好很多,先码起来,坐等上海政策落地。先看看有哪些已落地的利好政策吧。

一、上海已落地公积金四大利好政策

1、新政利好一:月还款与收入比上限60%

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2、新政利好二:偿还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年

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3、新政利好三:可向购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4、新政利好四: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操作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1、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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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安公积金异地买房攻略!公贷政策放宽

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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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异地买房目前已实现了省内互贷,但全国联网还是未知数目前暂时还没有接到省外互贷的通知。不过,西安已实现省内异地互贷,2015年6月10日以后,陕西省内非西安市缴存的公积金,在西安购房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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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怎么办理 都有哪些政策

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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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7月2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了新的调整。10月8日之后,全国又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那么成都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有什么规定?成都异地贷款政策怎么办理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

原来:贷款额度=存缴余额*20

现在:贷款额度=存缴余额*30

职工的存缴余额在1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可申请30万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

2、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都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以夫妻名下在成都区域内房屋套数为准;

三、改变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付费主体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也就是个人不再支付担保费。

此前主要涉及费用:一手房:1、担保公司代房屋抵押登记机关收取预告登记费为80元/户。2、公证处收取的委托公证(委托代领取房产证和代办抵押登记)费为220元/户。二手房:评估公司收取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

四、异地贷款:全国缴存成都买房均可使用

早在2014年11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部分调整时,就明确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管本人在哪里工作,只要连续足额交满6个月,就可以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即可。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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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安:公积金异地贷款取消户籍要求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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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异地想来西安置业的购房者都很关心,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能不能在西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时有没有什么限制?

小编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西安进一步放宽外地户籍人员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取消了户籍、工作地、居住时长等条件限制。

日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修订了《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规程》,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申请条件、所需资料等内容。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对象,为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申请条件部分,不再规定有户籍、工作地、居住时长的要求。而在所需资料部分,将要求借款人提供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缩短为近6个月,加盖缴存地中心或其授权的分中心、管理部公章或业务公章。对于贷款对象在异地的缴存信息核实,修改稿也首次新增了由公积金中心信贷经办人员进行电话联系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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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东莞公积金贷款好贷吗 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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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越来越普遍,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不断在变化,现在东莞公积金贷款好贷吗?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根据东公积金通〔2013〕1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2013年2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进一步收紧:最高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另外,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

变化1.缴存满12个月方可申请贷款

《通知》要求,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的规定是6个月。并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才能符合申请条件。

变化2.取消小户型优惠首套房最低首付三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有了新调整。按此前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可贷66万元。《通知》则明确,这一最高限额不变,但2月8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还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其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这意味着以后购买首套自住房,只要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是三成。此前针对小户型的购房优惠政策(首次购买90㎡以下自住房可享受二成低首付)已不复存在。

如果买的是二手房,则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变化3.“双拼房”认定为二套房“多拼房”不予贷款

针对大户型的贷款审核更加严厉。2006年国家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导致开发商推出了双拼、多拼房,规避限制。

东莞此次《通知》则明确,购买“双拼房”的公积金贷款,将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多拼房”的不予贷款。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变化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不予贷款

此外,诚信记录的审核也更为严苛。《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如果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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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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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据近日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透露的消息,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全省互认互贷。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在发布的红头文件《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住房公积金全省互认互贷意味着只要在广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而对于广东省房地产市场而言,住房公积金广东全省互认互贷的实现,将令更多在广深大城市工作的市民回到粤东、粤西、粤北家乡置业时,可以提取使用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的公积金,并申请购房贷款。这意味着省内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将迎来一大成交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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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丽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包含哪些内容

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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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需求总是不同的,有刚性需求,也有改善性购房需求,而目前楼市房价的不断上涨,也让楼市的调控不断升级。云南丽江为了充分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也为了兼顾改善性购房者,抑制投资或投机性购房,特别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那么,云南丽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哪些规定呢?

一、要确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资或投机性购房,更不允许缴存职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其他投资。

二、管理中心应当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按标准科学区分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除应当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外,还要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按照“既认房,又认贷,还认取”的原则确定。首先,以家庭贷款记录进行认定,是否有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的记录;其次,以家庭拥有的房产数量进行认定,房屋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予以认定;第三,还应当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以及进行其他尽责调查。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2倍;对于因建造、翻建、大修、装修申请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在丽江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的政策,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拒绝向购买或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无论以符合丽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不满24个月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归还偿清贷款后不满24个月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五、管理中心应当把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确定其贷款额度的重要考量指标。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有6次(含)以上提取记录,或单方累计有3次(含)以上提取记录,又申请贷款的,实行差别化利率,其贷款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2倍;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累计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三次及以上贷款申请,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3倍。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优先保障向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贷款。同时,应当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总体资金规模、贷存比、贷款规模控制指标、流动性变动情况,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必要的改善性住房等其他住房消费需求。为有效提高贷款资金回流速度,避免有较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获得基本住房贷款支持,应根据职工家庭收入情况,人均月收入超过丽江市社平工资2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并且月还款额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七、对于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条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可以提取双方至上一年度结息日止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只能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申请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每连续足额缴存满24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按照享有贷款权利,也应承担支持其他缴存者贷款相应义务的原则,清偿完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连续足额缴存满24个月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或者提取。

八、为引导和保障理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理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满24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九、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成年子女)购买、建造自住房申请贷款必须严格执行4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严格执行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十、经管理中心审查确认属于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丽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级办法》执行上浮。

十一、经管理中心审查确认属于购买、建造第一套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提取记录,在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再以建造、装修此套房理由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成年子女)执行4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执行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并可以按照《丽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级办法》执行上浮。

十二、管理中心应当搭建与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信息和个人征信系统、公安机关身份信息系统、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房产登记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做好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行为。缴存职工具有提供虚假提取和贷款材料、骗提骗贷、贷后严重违约等情形的,不能享受优惠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还应视情节上调其贷款利率、下调贷款最高额度,直至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骗提骗贷、将贷款用于其它投资以及办理贷款后严重违约,有不良信用行为的,管理中心应当取消其贷款资格、实行提前收回贷款等惩戒性措施,并记入本人信用记录。

十三、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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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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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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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解读西安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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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调整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

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

四、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五、2012年度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数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

七、住房公积金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均缴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月缴存额由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得出,职工月缴存额由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得出,两项计算结果分别四舍五入到元。

八、各缴存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计算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正确填写调整清册,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进行抽查,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核定的工资基数的有效证明。

九、单位未按要求为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有权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十、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应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十一、各受委托银行应按要求,积极协助缴存单位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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