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纠纷怎样处理最好的方法(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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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篇1:物业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物业纠纷有哪些?
全文共 976 字
+ 加入清单产生物业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业主拖欠了物业费,也可能是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又或者是物业合同不正规等,那么当物业纠纷发生时应该如何处理?常见的物业纠纷有哪些呢?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吧。
一、常见的物业纠纷类型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很重要的,业主需要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忽略。
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的纠纷
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但实际上,物业费用没有具体的标准,物业公司就会产生乱收费的现象,也就会产生纠纷。
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纠纷
业主拒绝交费可能是无理拒绝,也可能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还可能是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这就需要根据实际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的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等,这时物业管理企业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5、物业纠纷处理方法不当
目前,不少物业公司对物业纠纷和和与业主的纠纷经常采用不适当的方法处理,如暴力解决、对簿公堂等,结果不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
二、物业纠纷的解决方法
1、调解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组织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
2、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那就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这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3、诉讼
如果仲裁也解决不了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一般是当事人一方提交起诉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
篇2:土地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目前土地使用权是国家非常重视的,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土地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一)农村的土地承包地的组成
第一部分也是最主要的部分是以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组织内部人人都有份,以每人多少地而取得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通常所说三十年不动地即三十年内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
第二部分就是农村的机动地,机动地也就是家庭或者个人为单位承包剩下的土地,由于他的灵活性,所以称之为机动地。这部分耕地,是以公开竞价、招标或协商的方式承包的土地。第三部分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二)继承发生的条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是条件之一,也是必要条件。第二还要看这个继承人是不是本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如果不是,这个人就没有继承权,这是首要条件。
以上是关于“土地权继承纠纷怎么处理”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关于土地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方面不明白的话,不妨问问我们的小编,我网站有很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等您来掌握。
篇3:顾客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全文共 3788 字
+ 加入清单顾客,一般是指商店或服务行业前来购买东西的客人,店员对顾客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店面的形象和经济收入。下面给大家分享顾客纠纷的处理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1)店员态度不当
店员在接待顾客时,经常会因态度不当而引发顾客纠纷。例如,店员只顾自己聊天,不理会顾客;店员因顾客购买的商品金额不多而态度冷淡、应付了事,或者不屑一顾;店员在顾客准备买商品时,热情相待,倘若犹豫不决时,就马上板起面孔,甚至冷嘲热讽;还有些店员甚至会与顾客发生争吵。
由于店员态度不当而造成的纠纷,不像商品不良一样有明显的证据,况且同样的待客态度也可能由于不同的顾客而有不同的反应。所以,处理此类纠纷,比处理由于商品不良引起的纠纷要难一些。
出现此类纠纷以后,店主可以采用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仔细听完顾客的抱怨,然后代表店员向顾客致歉,并保证一定不让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和店员一起向顾客道歉,以期获得顾客的谅解,这种方法适用于顾客情绪非常激动的情况。但为了避免顾客与店员再次见面时发生冲突,店主应事先向店员明示,不管顾客态度如何也要学会忍耐。
维护老顾客的方法
一、对于买单的老顾客,都要亲自送到门口
在管理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店员都要做到这一点。只要是买了单的老顾客,一定要亲自把顾客送到门口,虽然这个过程很短暂,动作也微不足道,只要这样去做了,顾客就会感觉受到足够的尊重。以前这个店顾客买单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人管了,所以很难返单,因此我们就强化培训,重点说明送客到门口,一方面,顾客不会出现购买后就受冷落的心理,另一方面,这个时刻也非常的关键,因为是顾客刚刚成交、需要强化对品牌与服务刚刚的认同,在送的过程中与顾客的沟通,既可以加强顾客更进一步对我们的认可,也可以进一步拉近与顾客的关系。通过强化对老顾客的服务,慢慢的没有买单的顾客,做了服务的顾客,店员都会送到门口,在送顾客的时候,经常提醒顾客要记得常来、要带朋友过来,顾客在这个时候,是非常容易听得进去的,往往就会经常来,并且带朋友来,因为顾客来得多,业绩就提升得很快!
二、二天内一定要发去问候的信息
顾客在店里面购买我们的产品,原因有很多,可能觉得给她的感觉很不错,也可能是因为产品某方面的功效正好能满足她们的需求,还可能是因为价格实惠,品质也不错,甚至更有可能是图个新鲜。不管是什么原因,毕竟是购买了,这是个好事,千万不要因此觉得万事大吉,不要因此觉得就得到了一个忠诚的顾客。我们都知道,顾客在购买的时候,可能是一时的冲动,等回到家里就变得理性起来了,尤其是化妆品。顾客的化妆间有好多的品牌,一不小心就是用起了原来一直使用的品牌或者其他的品牌,把我们的产品闲置了,放得到久了可能就忘记了。不知道大家是否也会样类似的体验?经常看到女性朋友逛了一天的街,买了一大堆衣服,可是很多买回去后,就没怎么穿过,成了衣柜里的陪衬了。
顾客也是一样,从众多产品中把我们的产品买回去了,并不代表就会去使用,因此在她家里,还有另外一个战场,还有这各种各样的品牌与我们的竞争,这个时候就要继续进攻。那到底该怎么进攻呢?那就是在顾客够买回去的两天内一定要发信息给顾客,一方面提醒顾客去使用产品,或者来店里继续做疗程,另一方面,通过与顾客联系,缩短与顾客之间的距离,体现专业细致的服务态度。如果有些顾客比较积极的回信,则说明这个顾客很好相处,只要稍加努力,就可以建立起非常好的客情关系。
三、一周内要进行使用情况调查与咨询
如果能做到上面的两点,我们与顾客之间有了多一层链接,但如果没有后续的动作,前面所做的可能都会白费!因为单凭这两个动作,顾客是不会和店员产生更多的感情的,所以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可以在顾客购买一周后,继续给顾客发个信息,关注其使用情况,尤其是使用后的感受。顾客如果一直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感受不错的话,短信会强化顾客的服务,可以让顾客回头,促进顾客介绍朋友过来。
四、要常和顾客常保持联系,维护客情关系。
两个人之间想要建立起比较好的关系,就要看他们接触的频率和质量,顾客和店员之间的交往也是一样。从咨询的情况来看,平时该店与顾客的交往质量最高的就是顾客购买最高的的那次,再后面的时间和机会都比较少,那怎样才能加强店员与顾客之间联系频率和质量呢?
首先,需要店员和顾客保持联系,可是顾客不喜欢经常去发信息骚扰她,因此就要把握好发信息给顾客的频率,既不要太高,以免招来顾客的反感,也不能太少或者没有。怎样才能把握好这个度呢?一般来说,节假日是发信息的最好时机,因为节假日谁都不会拒绝来自各方面的祝福。如果没有节假日的时候,平均一个月左右发一次也是就差不多了,而信息的内容,可以是一些化妆小技巧、新品讯息、皮肤保养、生活资讯、节日祝福等,对于这些,顾客通常是比较关注,而且不会产生太大的反感。
五、有新品、促销、或导师来店指导时,邀请老顾客来体验购买
要让老顾客再次消费,通常需要的是一个理由,这个理由有很多,可以是新品上市、也可以是促销优惠、更可以是导师到店里指导,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等等。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店里在有新品上市、促销活动,或者有公司派来的导师来店里指导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机会,发信息告诉老顾客,邀请老顾客来店体验。部分关系比较好的老顾客亲自打电话邀请其过来,千万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要知道,这是让老顾客再次消费的黄金时刻,也是提升销售业绩非常好的时机。而相对于开发新顾客来说,邀请一个老顾客回来,成本也是非常低的,可能只是一个信息、一个电话的事情,小投资,大投入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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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顾客对店员产生误会
店员本身并没有任何过错,但有时候顾客可能仍会对店员提供的服务持某种主观的否定态度而产生不满情绪。例如,尽管店员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顾客还是认为店员为他挑选商品不够耐心。
如果发生了此类纠纷,店员仍应先向顾客道歉,然后再仔细地把事情原委解释清楚,但注意不要使顾客难堪。因为这么做的目的是让顾客满意,所以不论零售店是否有失误,都可以这样对顾客说:“真对不起,我能做什么来补救吗?”在这样的气氛里,顾客的不满会很容易化解掉。
(4)顾客需要的服务超过零售店的能力而引起的纠纷
有的顾客要求的服务水准太高,令零售店来不及安排,或者根本无力提供,这时如果店员只简单地说“不”,而不做任何解释的话,也会引起顾客的不满。对待这种情况,店员首先要如实告诉顾客零售店的局限,然后主动帮助顾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当顾客要求的是零售店无法提供的服务时,应该说:“没问题,虽然我们没有这种业务,但我知道哪里能提供这种服务。”然后把相关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介绍给顾客。如果这样做了,虽然顾客没有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但也会对零售店产生好的印象。
总之,零售店在处理各种顾客纠纷时,要掌握两大原则:一是顾客至上,永远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迅速补救,把顾客的每次抱怨看作零售店发现弱点、改善管理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重新获得顾客的信赖,提高经营业绩。
(2)店员工作上出现失误
零售店员工作的认真程度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偶尔的疏忽也会引起顾客的不满。例如收银员算错了钱,多收了顾客的钱款;或者是店员为顾客介绍商品时不准确,以至顾客买错了商品;或者拿给顾客的商品与其要求不符等等。
当顾客发出此类抱怨时,店员必须诚恳地向顾客道歉,并且承担所有责任,而不要把责任推卸给顾客。因为顾客若是感觉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如没讲清楚要求等,一般也会自己说明,好让店员感觉好一些。反之,若店员暗示顾客也有责任,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向顾客道歉以后,店员要征求顾客意见,或者退换商品,或者补给顾客多收的款项。只要有改正失误的诚意,仍会获得顾客的好感。
顾客走后,零售店还要认真分析产生疏漏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今后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
顾客纠纷的处理方法
A.商品不良引起的纠纷。商品不良包括商品品质不良、商品标志不全、商品有污损等。虽然商品的质量问题往往是制造商的责任居多,但零售店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因为零售店负有监督商品的责任。为了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完好,零售店应在陈列时注意商品保存方法和保质期限,在销售时向顾客详细解释商品的使用方法,避免某些商品因使用不当而引起损坏。
如果发生此类纠纷,不论责任在谁,零售店都应诚恳地向顾客道歉,然后奉上新的商品,如果顾客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损失,零售店有义务先行给予补偿,然后再追究属于生产者方面的责任。
B.服务方式上引起的纠纷。这里所指的服务方式是指零售店工作人员接待顾客时的服务态度和方式等方面,这直接关系到顾客对零售店的信任程度。顾客对店员服务方式的不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顾客的类型
按接受产品的所有者情况分有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两类。
内部顾客
内部顾客:指组织内部的依次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部门和人员。可以是产品生产流水线上的下道工序的操作者,也可以是产品或服务形成过程中下游过程的部门,或者是帮助顾客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人。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另,根据“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这一定义,在一道生产线中,接收上道工续的产品的下一道工序 可理解为上一道工序的顾客。
按接受产品的顺序情况分有过去顾客、目标顾客和潜在顾客三类:
过去顾客:已接受过组织的产品的顾客;
目标顾客:正在接受组织的产品的顾客;
潜在顾客:可能接受组织的产品的顾客。
外部顾客
外部顾客:指组织外部接受产品或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例如,消费者、委托人、零售商和最终使用者等。包括最终消费者、使用者、收益者或采购方。分为忠诚顾客、游离顾客、潜在顾客等。
篇4:股权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权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一、继承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遗产继承诉讼证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篇5: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全文共 1998 字
+ 加入清单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你对遗产继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遗产继承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1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 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2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 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 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 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 序继承。
3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
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 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
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注明书写时间;
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证明 人签名,并注明代书和签名时间;
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在录音制作现场的见证人的证明;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后来未恢复订立书面遗嘱的能力。
其中,所有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2)遗嘱的实质要件。
如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3)未留下财产处分意见的情况
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没有遗赠,也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由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取得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应该与被继承人有血亲关系 (包括拟制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继承人继承遗产有法定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有法定原则。
其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遗产。
4遗产继承的原则
(1)均分原则
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
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
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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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由于房价每一年都在上涨,因此近年来由房产继承造成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通常来说,争议焦点都集中在房产分割上。尤其是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后又再婚的老人在去世后的房产继承,争议也比较多。房屋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执行难
一套房毁了兄弟情的事情大有人在,家里老人过世了可以按医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然而,如果兄弟姐妹之间的意见不统一,就很难顺利执行。
二.公证难
有很多老人在去世之后,一般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遗产当然也包括房产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继给子女,但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要求开具已故父母的死亡证明,这个还是比较困难的。
三.分割难
现实生活中,分割不均常常造成子女间的纠纷。子女不服遗嘱闹上法庭的事情也比比皆是。为避免继承纠纷,老人应尽可能在生前立遗嘱,写明处理方式,最好在第三方见证下公证。老人没立遗嘱的,房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为均分,允许协商划分。
篇7: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社会中有很多人都会面临房屋继承的问题,尤其是多子女的家庭,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容易导致房屋继承纠纷出现。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很多人在面临房屋继承的问题是,都很容易因为自己的贪欲而导致各种纠纷和矛盾出现。其实,解决房屋继承纠纷最好的方法就是自行协商。这也是一种很多人都比较认可的解决方法,无论是兄弟姐妹还是父子,都应该做下来讲道理、摆事实,然后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对应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如果通过自行协商无法解决,也不要直接闹到法院去,最好能够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将矛盾和纠纷控制在小范围内。毕竟人民调解员最终的调解结果,是具有一定法律作用的,虽然在最好分割房产的时候并不具备决定意义,但如果通过调解能够使双方都认可,岂不是一举多得。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房屋继承纠纷的一些处理技巧,也了解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只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在处理房屋继承纠纷的时候才会更有分寸。
篇8:房屋继承该如何过户?房屋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
全文共 873 字
+ 加入清单关于房屋继承大家都了解吗?房屋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既然如此,房屋继承应该如何办理?如果发生了房屋继承纠纷又该如何处理?
一、房屋继承过户该如何办理?
1、继承人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那就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过户的话就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还需要被继承人所立的已被公证过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4、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二、如果发生房屋继承纠纷该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如果产生纠纷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1、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有关规定表示,“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所以,继子女与养子女是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的。
2、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所以如果与被继承人同居多年也同样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遗嘱或者合同中对某些资产做了特殊约定,要根据约定的条约执行。
篇9:股权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下面为大家介绍股权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想要了解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请到,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帮助大家解决财产纠纷。
篇10:土地继承纠纷处理时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803 字
+ 加入清单在土地权方面的纠纷很多,目前出现了不少的土地继承纠纷的事件,那么土地继承纠纷处理时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农村土地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经过村、乡镇、县和整省试点,目前已有12个省进入“整省推进”阶段,要求2018年完成所有省份的确权工作。从实际工作看,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土地收益逆转,农民争地,矛盾尖锐。自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已有20年,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在农村一直存在。现在确权,大家寸土必争,导致农户与农户之间矛盾紧张。
土地分配不规范,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矛盾激烈。之前地少地差的农民希望通过这次确权重新分配土地。没地失地的农民也希望通过这次确权调整土地,甚至要求按照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这些问题导致了人地关系复杂,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之间关系紧张,给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带来了难题。
对开荒土地、无主地的确权登记颁证问题。比如在西南、西北一些县市存在着二轮承包期后农民新开垦出来的荒地,农民在这些荒地上耕作多年,早已视为自家土地,但这些荒地并没有写入二轮承包的合同中。如果确权登记后将这部分荒地全部归入开荒者名下,可能对其他没有荒地资源者不公平;如果将这些荒地全部收归集体或国有所有,不补偿开荒者的前期投入显然也不合理。如果补偿则如何确定补偿标准,由谁给予补偿资金也将会是巨大难题。
基层干部群众认同度低,存在畏难情绪。此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繁重,一般需经过信息搜集、外业调查与现场指界、审核公示、签名确认、登记颁证等繁琐程序,尤其是具体的调勘实测工作量大,难度强,费用高,一些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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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地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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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但在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土地权属的纠纷而影和谐的生活,那么,在生活中土地权属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造成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的实质
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凯诺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总之,土地纠纷的调处应先搞清发生纠纷的原因及争议的性质和关键问题,再根据双方就争议问题所持的意见、理由,研究确定土地纠纷的实质。
二、土地纠纷调处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篇12:继承纠纷如何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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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继承,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继承纠纷调解处理
导读:继承纠纷通常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纠纷往往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往往涉及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与死者的亲情纠葛。因此,妥善解决遗产分割纠纷,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尤为重要。下面找法网继承法编辑为大家介绍继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继承纠纷如何调解处理
1、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有些人还保留着遗产“传男不传女”的错误观念。因此,应当在继承过程中强调男女平等的法治观念,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男女在继承权上一律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亲属不分男女都有权代位继承父或母的遗产;配偶一方死亡,继承的一方不分男女都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也可以在继承遗产后自主决定再婚与否。
2、养老育幼,保护弱者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3、权利义务相一致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法定继承的具体方案,实际是推定该方案最能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体现普遍的社会评价。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如果未尽扶养义务,不得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贯彻,体现了国家公共政策的导向,鼓励养老助老良好风气的形成,有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遗产效用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在当事人之间争执不下时,调解人员可适时提供一个各方共赢、促进遗产充分利用的方案,有助于快速达成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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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大家都知道,房屋继承是遗产继承的关键,也是争议和纠纷最多的矛盾点。一旦出现房屋继承纠纷之后,就很容易出现很多矛盾。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虽然这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方法,但要想真正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这种方法又最有效。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有关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流程,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其实最好的方法还是自我协商,平时只要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会更加容易解决。
篇14:股票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全文共 672 字
+ 加入清单在遗产继承纠纷中,纠纷起因就是遗产的归属和占有问题。想要解决继承纠纷,就要解决继承人之间、继承人与其他权利人之间对遗产的归属和占有产生的争议。下面为大家介绍股票继承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篇15:存款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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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下面为大家介绍存款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难题。
存款继承纠纷在处理的时候遇到以下几种难题;
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经公证或者法院裁定后,可以采用,按遗嘱办理遗产继承。
2,各继承人间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法院定纷止争,判断遗产归属。银行根据法院裁定或判决办理存款过户。
3,相关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和银行过户简易手续类似,但是要求更为严格。
死者在生前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银行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
银行无法确定取款人是不是合法继承人,就不会轻易办理支取存款或挂失支取手续。
即便当事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等因素考量,银行通常也会要求提供公证文书或裁判文书。
因此遇到要继承银行存款的情况,即使继承人之间已经达成协议,当事人还是需要先到法院起诉,获得裁判文书后再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知识,您是否对此问题明白了吗?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方面的详情,可以登录查询,很多的财产就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其中。
篇16:电商自营平台网购纠纷处理方法锦集,必看哦!
全文共 1075 字
+ 加入清单现如今,电商巨头风头正劲,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选择网购,但面对随着而来的网购纠纷,各位网购达人可还hold的?,现在315即将来临之际,就为大家分享一个电商自营平台出现网购纠纷可选择的网购纠纷处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为大家解析何为电商自营平台:所谓“自营”模式,其实就是电商自己负责销售和售后的运营模式。就目前来看,除了天猫之外,像京东、苏宁、国美、当当、亚马逊什么的主流电商,均采用以自营商品为主的运营模式。
电商自营平台出现网购纠纷:
全方位立体化360度无死角进行投诉,最是简单粗暴!
在这些电商自营平台上一般都会有电商客服部门,专门处理消费纠纷,所以首先可以选择电商官方客服进行投诉。
一般而言,电商官方客服的投诉途径主要有电子邮件、在线聊天、400电话这几种,京东、苏宁、国美、当当、亚马逊等在内的主流电商,均可采用上述几种投诉方式。如果消费者对客服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还可通过另外几种途径进行投诉,从而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投诉效果。
以苏宁易购为例,还曾郑重推出过“一站式服务,首位责任制”承诺。凭借这个服务承诺,只要客服人员的解决方案无法令投资者满意,就会服务到底。撇开承诺的可行性不说,这倒是说明了一个道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合理要求,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就一定不能无端妥协。此外,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们要注意自己的措辞,不可以表述那些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反话、气话以及模棱两可的话。否则,一旦对方掌握电话录音或文字证明,就代表一站式服务已到位,日后即便再次投诉也难以圆满解决纠纷。
网购纠纷纠纷升级,12315帮你!
拨打电商12315
不排除存在少数情况,消费纠纷出现升级。即便消费者想要解决的问题,也有可能被搁置!电商客服人员采取冷淡或回避态度,足以让众多网购纠纷无疾而终。此时,不妨选择放大招,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从而实现进一步维权。以京东为例,其总部在北京,在遇到纠纷升级之时,便可拨打北京市的12315(加区号010即可)电话。虽然多花一些长途费,但解决效果更好。建议不要拨打消费者所在城市的12315电话,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
同时在进行12315电话投诉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适当夸张的方式进行表述,目的便是引起12315相关人员重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把握度,“夸张”并不代表“失实”,只要能达到引起注意的情况即可。不然之后的纠纷对垒,你有可能会处于劣势!
总言之,亲们既然无法避免网购,那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网购纠纷,我们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哦!
篇17:著作权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全文共 556 字
+ 加入清单法治社会就要依法办事,著作权继承纠纷怎么处理?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讲述。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在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如果存在若干共同继承人时,著作权的行使往往比较复杂。处分作品的权利不能被分成若干份由继承人来分别行使,而只能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从此层面上而言,若干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所以,在处理作为共同共有财产的著作权时,应该采取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原则,未经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各共有人不能单独处分财产。
著作权的继承,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所以在继承著作权时,应尽量避免。如在处理遗产时,作品的著作权最好只由一人继承,其他的继承人则可从财产中获得补偿;若共同继承已成立,可将著作权的行使与处分委托一名继承人承担,或委托他人代理,而不必就著作权的每一次行使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著作权是否可以继承?这问题,平时如果能多掌握一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就会避免在著作权继承时发生纠纷。
篇18:股票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全文共 721 字
+ 加入清单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很多人不知道股票继承纠纷怎样处理?其实因继承引起的股东之间的争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处理意见:
1、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2005年《公司法》第34条规定的查账权、第75条规定的退股权、第183条规定的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
同时,老股东作为小股东也可援引上述规定,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2、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自然人股东死亡被继承,其实就是股权被转让的一种特殊情形,受到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影响,股权继承构成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冲击。
在2005年公司法出台之前,面对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继承纠纷,司法实践众说纷纭。2005年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样,既可以原则上确认股东资格作为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承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能力,又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限制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全面顾及了继承人和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很多家庭为了遗产出现纠纷,那么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呢?下期会为大家介绍的,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
篇19:怎样解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
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怎样解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
因继承引起的股东之间的争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处理意见:
1、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2005年《公司法》第34条规定的查账权、第75条规定的退股权、第183条规定的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
同时,老股东作为小股东也可援引上述规定,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2、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自然人股东死亡被继承,其实就是股权被转让的一种特殊情形,受到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影响,股权继承构成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冲击。
在2005年公司法出台之前,面对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继承纠纷,司法实践众说纷纭。2005年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样,既可以原则上确认股东资格作为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承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能力,又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限制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全面顾及了继承人和公司发起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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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股权继承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全文共 52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规定,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而约定进行仲裁是无效的,因为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权继承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仲裁已经做出裁决书,当事人不能在就同一纠纷向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仲裁法》
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很多家庭为了遗产出现纠纷,那么常见的遗产纠纷怎样处理呢?下期会为大家介绍的,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