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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的全文(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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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梁甫行翻译全文 梁甫行古诗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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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甫行》翻译:四面八方的气候各不相同,千里之内的风雨形态不一。海边的贫民是多么的艰苦,平时就住在野外的草棚里。妻子和儿女像禽兽一样生活,盘桓在险阻的山林里。简陋的柴门如此冷清,狐兔在房屋周围悠闲自在地行走。

《梁甫行》

魏晋·曹植

八方各异气,千里殊风雨。

剧哉边海民,寄身于草野。

妻子象禽兽,行止依林阻。

柴门何萧条,狐兔翔我宇。

作者简介

曹植,字子建,沛国谯县人,曹操的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所以又被称为陈思王。曹植是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因为他的文学造诣极高,所以人们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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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子曰吾十有五全文翻译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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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吾十有五”的原文翻译为:我十五岁时开始以做学问为志向,三十岁时能独立做事,四十岁时能不迷惑,五十岁时知道上天的意旨,六十岁时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到七十岁做事才能随心所欲,不会超过规矩。

吾十有五的原文

“子曰:吾十有五“出自《论语·学而》,原文如下: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注释:

十有五:十五岁。有,同“又”,用于整数和零数之间。

立:立身,指能有所成就。站立,站得住。

惑:迷惑,疑惑。

天命:上天的意旨。古人认为天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命,命令。

耳顺:对此有多种解释,通常认为是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

从心所欲:顺从意愿。

逾矩:越过法度。逾,越过。矩,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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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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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机动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商业保险简介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二章 机动车损失保险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八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第九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间受到的损坏,或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未遂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三)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四)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八)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十六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五)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六)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下一页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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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金额

第十二条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六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对未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重新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机动车损失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三)施救费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

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核定损失、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保险事故,导致全部损失,或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后,本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第三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下一页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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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第二十五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或没有放下翻斗,或自卸系统(含机件)失灵;

(三)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它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它各种间接损失;

(二)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五)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

(八)律师费,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

(九)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十)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十一)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三)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第三节 责任限额

第二十八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在主车和挂车责任限额之和内承担赔偿责任。

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分摊赔款。 >>>下一页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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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豫让者晋人也全文翻译 刺客列传豫让者译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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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者,晋人也”出自《史记·刺客列传·豫让者》,原文翻译为:豫让是晋国人,过去曾在范氏和中行氏那里做事,但并不知名。他离开后,供职于智伯门下,智伯很敬重和宠爱他。等智伯攻伐赵襄子的时候,赵襄子和韩氏、魏氏合谋灭了智伯,灭智伯后又瓜分了智伯的土地。

赵襄子最恨智伯,把智伯的头颅漆了,作为酒器。豫让逃到山中,说道:“唉!士人为知己者献出生命,女子为喜爱自己的人修饰容貌。如今智伯了解我,我一定要为了替他报仇而死,以此来报答智伯,这样我死后的魂魄也就不会感到羞愧了。”于是变更名姓,冒充为判刑服役之人,混进赵襄子宫里涂饰厕所,身上挟带匕首,想刺杀襄子。襄子去厕所时,忽觉心惊,便抓住涂厕所的刑人审问,发现他便是豫让,身上带着凶器,口称:“要为智伯报仇!”襄子身边的侍从要杀他,襄子说:“他是个义士,我小心避开他就是了。再说智伯死了,没有后代,而他的臣下却想替他报仇,这个人是天下的贤德之人啊。”最终还是把豫让释放了。

不久,豫让又在身上涂漆,让皮肤长满恶疮,还吞炭使嗓子喑哑。他把自己原来的形状变得人们无法辨认之后,到市上行乞。他的妻子见了,认不出是他。在路上见到他的朋友,朋友却认出他来了,说:“你不就是豫让吗?”答道:“我是豫让。”他的朋友为之哭泣道:“以你的才干,投奔到襄子门下效命办事,襄子一定会亲近你宠爱你。他亲近你宠爱你,你再做你想做的事,这岂不更容易吗?为什么竟要伤残身体,受许多痛苦,想以此达到向襄子报仇的目的,这不也太难了吗!”豫让说:“既然已经投他门下效命办事,却又想杀他,这是怀着异心来侍奉君主啊。再说,我所做的确实是极难的事情,然而所以要这样做,正是要使天下后世身为人臣却怀着异心去侍奉君主的人感到羞愧啊。”

豫让离去之后,不久,料到赵襄子该出门了,便埋伏在赵襄子将会经过的桥下。襄子来到桥边,马突然受惊,襄子说:“此人必是豫让。”派人查问,果然是豫让。这时襄子便数落豫让说:“你不是曾经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过事吗?智伯把他们全灭了,而你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奔到智伯门下效命办事。现在智伯也已经死了,你为什么独独这样执著地为他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门下做事,范氏、中行氏都把我当一般人相待,所以我就像一般人那样报答他们。至于智伯,他把我当国士相待,我因此要像国士那样报答他。”襄子长叹一声,呜咽着说道:‘唉,豫子啊豫子!你为智伯尽忠,名声已经成就了;而我赦免你,也已经够了。你还是为自己想想吧,我不再放过你了!”襄子派兵围住豫让。豫让说:“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掩盖别人的美德,而忠臣理应为名节献身。上一次您已经宽赦过我,天下人无不称赞您的贤明。今日之事,我自然难免一死,可我还是希望能得到您的衣服,击打它一下,以表达我的报仇的心意,这样我虽死而无憾。这不是我所敢期望的,我只是斗胆向您陈述我内心的想法。”这时襄子深感豫让义烈,便派人拿自己的衣服给豫让。豫让拔出剑来,跳跃多次击刺衣服,说道:“我可以在九泉之下报答智伯了!”说罢便横剑自刎。豫让死的那天,赵国的志士听到这消息,都为他流泪哭泣。

《史记·刺客列传·豫让者》的原文

豫让者,晋人也,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释去之。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雠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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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虽未谱金兰, 前生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比桃园全文是谁唱的歌名叫什么?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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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一直在研究赵云这个人,发现这个人还真的是不简单啊,其实也算得上是很有个性和实力的一位蜀国武将了,但是有的人发现了,其实赵云的能力完全就是不至于现在这个成绩的,除了救阿斗好像也没有再拿得出手的东西了,所以有的人一直说赵云没有被刘备重用,但是这件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其实一首歌曲唱出了赵云的生平了,那么会是什么呢?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可言了,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看看吧!

其实有一首歌曲是这样唱的,那就是:“虽未谱金兰,前生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桃园”,是什么意思呢?金兰的意思在中国的古代就是义结金兰,就是结拜的意思,谱金兰也就是结义的意思了,前生信有缘其实就是说的上半生相信是有缘分的,忠勇付汉室的意思就是指的把忠心和勇武等等都付出给汉室了也就是蜀汉,情义比桃园就只的这样的情义其实是可以比拟桃园结义的。

那么这话是说的呢?我们仔细的想想的话和分析的话,这个人就是常山赵子龙赵云了,那么这首歌曲又是谁唱的呢?其实这首歌曲是一位叫崔京浩的歌手唱的,歌曲真的非常的燃,听了热血沸腾,所以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看看全文是什么样的如下:

虽未谱金兰

前生信有缘

忠勇付汉室

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

英风锐气敌胆寒

一袭征袍鲜血染

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

五虎上将威名传

虽未谱金兰

前生信有缘

忠勇付汉室

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

英风锐气敌胆寒

一袭征袍鲜血染

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

五虎上将威名传

子龙,子龙,世无双

五虎上将威名传

(完)

那么这首歌曲叫什么名字呢?其实就是叫《当阳常志此心丹》了,这首歌曲就是《三国演义》里面的插曲了,这首歌曲还有名字叫《长板坡赞赵云》。不过小编觉得名字到没什么,但是歌词中的“子龙,子龙,世无双”真的看得人热血沸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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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铁杵磨成针文言文 铁杵磨成针文言文全文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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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针溪,在眉州象耳山下。世传李太白读书山中,未成,弃去。过小溪,逢老媪方磨铁杵,问之,曰:“欲作针。”太白感其意,还卒业。媪自言姓武。今溪旁有武氏岩。

《铁杵磨针》译文

磨针溪,在眉州的象耳山下。传说李白在山中读书的时候,没有完成好自己的功课,就出去玩了。他路过溪边时看到一个老妇人在那里磨一根铁棒,于是李白就问她在干什么。老妇人说:“要把这根铁棒磨成针。”李白笑老妇人太愚钝了。老妇人说:“只要功夫到了没有什么做不了的。”李白十分惊讶这位老妇人的毅力,于是就回去把自己的功课完成了。

这篇文言文出自《方舆胜览》,主要说李白小时候读书不顺,在逃学的路上偶遇一老妇人用铁杵磨针,对自己的触动很大,终于发奋读书,最终学有大成。“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就出自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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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全文

全文共 3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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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不过你对于水资源税改革有几分了解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水资源税的发展背景

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

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2009年 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从资源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

对水资源开采者征税,意味着今后矿泉水等相关开采者也在征税之列;对使用者,涵盖的范围包括工业、居民、农业等,而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居民饮用水。目前各地对居民饮用水的收费包括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未来的水资源税改革,是将这三部分都合并改为税。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

第三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雪山融水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五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

第六条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地表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类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方向等进行细化分类。

第七条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

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第八条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对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地表水。

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在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不含农业生产取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取水)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在非超采地区税额标准2-5倍幅度内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超过5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地区,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同类用途的城市供水价格。

第九条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条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除水力发电、城镇公共供水取用水外,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标准基础上加征1-3倍,具体办法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加征超过3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农业生产取用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取用水。

第十二条对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疏干排水)和地温空调回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三条对下列取用水减免征收水资源税:

(一)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税和免税情形。

第十四条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第十六条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第十七条在河北省区域内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在河北省内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八条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水资源税由调入区域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九条建立地方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税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取水许可情况和超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并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实际取用水的申报信息。

纳税人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实际取用水量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地方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相关申报信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信息进行比对,并根据核实后的信息征税。

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地方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后,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第二十一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和保障。对原有水资源费征管人员,由地方政府统筹做好安排。

第二十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涉及的有关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有利于理顺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借鉴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税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当资源价格上涨、企业效益提高时相应增加税收,当价格下跌、效益降低时企业少纳税。这种制度机制调整和安排,可以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既有效调节资源收益,合理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当前生产经营困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有利于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目前资源税费重叠,一些地区仍存在擅自收费现象,加重了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费立税”原则,此次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并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的口子,为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有利于强化税收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针对我国资源短缺、开采利用效率低、消耗总量大、浪费现象突出等问题,此次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征税品目,完善了征税政策,原则上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资源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资源少征税,并对开采难度大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同时扩大征税范围,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后推广到全国,并授权地方政府对森林、草场、滩涂等,凡具备征税条件的可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征收资源税。上述改革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环境的意识。

四是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资源税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源富集地区财政和经济发展影响重大。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资源税改革在统一税政基础上实施适度分权,赋予地方政府确定部分资源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及提出开征新税目建议等税政管理权,有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兼顾处理经济发展与组织财政收入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统筹和保障各方利益。

五是有利于统一规范税制,为资源税改革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先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实行了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此次改革推广到所有矿产品,与之前实施的相关品目改革实现了并轨,统一规范了资源税征收制度,全面提高了调控经济的作用,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立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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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扬州慢淮左名都原文 扬州慢淮左名都全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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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慢·淮左名都》

【作者】姜夔

【朝代】宋

淳熙丙申至日,予过维扬。夜雪初霁,荠麦弥望。入其城,则四顾萧条,寒水自碧,暮色渐起,戍角悲吟。予怀怆然,感慨今昔,因自度此曲。千岩老人以为有“黍离”之悲也。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

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扬州慢·淮左名都》赏析

《扬州慢·淮左名都》是宋代词人姜夔的代表作。此词开头三句点明扬州昔日名满国中的繁华景象,以及自己对传闻中扬州的深情向往;接着二句写映入眼帘的只是无边的荠麦,与昔日盛况截然不同;“自胡马”三句,言明眼前的残败荒凉完全是金兵南侵造成的,在人们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渐黄昏”二句,以回荡于整座空城之上的凄凉呜咽的号角声,进一步烘托今日扬州的荒凉落寞。下片化用杜牧系列诗意,抒写自己哀时伤乱、怀昔感今的情怀。

“杜郎”成为词人的化身,词的表面是咏史、写古人,更深一层是写己与叹今。全词洗尽铅华,用雅洁洗练的语言,描绘出凄淡空蒙的画面,笔法空灵,寄寓深长,声调低婉,具有清刚峭拔之气势,冷僻幽独之情怀。它既控诉了金朝统治者发动掠夺战争所造成的灾难,又对南宋王朝的偏安政策有所谴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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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秦且灭六国兵已临易水全文翻译 燕太子丹质于秦亡归翻译

全文共 4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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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质的燕太子丹从秦国逃回了燕国。他看到秦国即将吞并六国,如今秦军已逼近易水,害怕灾祸来临,感到十分焦虑,于是对他的太傅鞫武说:“燕秦势不两立,希望太傅可以帮忙想个好办法。”鞫武回答说:“秦国的势力遍布天下,地盘广大,如果它们再用武力胁迫韩赵魏,那么易水以北的燕国局势还不一定啊。我们何必因在秦遭受凌辱的怨恨,就去触犯秦国呢?”太子说:“那可怎么办好呢?”太傅说:“请让我好好考虑考虑。”

没过多久,樊将军从秦国逃到燕国,太子收留了他。太傅进谏劝告太子说:“不能这样做啊。秦王残暴,又对燕国一直怀恨在心,如此足以让人胆战心惊了,更何况他知道樊将军在这里!这就好比把肉丢在饿虎经过的路上,灾祸难以避免了。 即使管仲和晏婴再世,也无力回天。太子您还是赶紧打发樊将军到匈奴去,以防泄露风声。请让我到西边去联合三晋,到南边去联合齐楚,到北边去和匈奴讲和,然后就可以对付秦国了。”太子丹说:“太傅的计划旷日持久,我心里昏乱忧虑得要死,恐怕一刻也不能等了。况且问题还不仅仅在这里,樊将军穷途末路,才来投奔我,我怎么能因为秦国的威胁,就抛弃可怜的朋友,把他打发到匈奴去呢,这该是我拼命的时候了,太傅您得另想办法才好。”鞫武说:“燕国有一位田光先生,此人深谋远虑勇敢沉着,您不妨跟他商量商量。”太子丹说:“希望太傅您代为介绍,好吗?”鞫武说:“好吧。”于是鞫武去见田光,说:“太子希望和先生一起商议国家大事。”田光说:“遵命。”于是就去拜见太子。

太子跪着迎接田光,倒退着走为他引路,又跪下来替田光拂拭坐席。等田光坐稳,左右人都退下后,太子就离席,向田光请教道:“燕秦势不两立,希望先生能尽量想个办法来解决这件事。”田光说:“我听说好马在年轻力壮的时候,一天可以飞奔千里。可到它衰老力竭的时候,连劣马也能跑在它的前面。太子现在听说的是我壮年的情况,却不知道如今我的精力已经衰竭了。虽然这么说,我不敢因此耽误国事。我的好朋友荆轲可以担当这个使命。”太子说:“希望能通过先生与荆轲结识,可以吗?”田光说:“好的。”说完起身就走了出去。太子把他送到门口,告诫他说:“我告诉您的和先生刚才说的,都是国家大事,希望先生不要泄露出去。”田光低头一笑,说:“好。”

田光弯腰曲背地去见荆轲,对他说:“我和您交情很深,燕国没有人不知道。现在太子只听说我壮年时的情况,却不知道我的身体已大不如当年了。有幸得到他的教导说:‘燕秦势不两立,希望先生尽力想想办法。’我从来就没把您当外人,于是把你举荐给太子,希望您能到太子的住处走一趟。”荆轲说:“遵命。”田光又说:“我听说,忠厚老实之人的所作所为,不使人产生怀疑,如今太子却告诫我说:‘我们所讲的,都是国家大事,希望先生不要泄露出去。’这是太子他怀疑我啊。为人做事让人怀疑,就不是有气节的侠客。”田光这番话的意思是想用自杀来激励荆轲,接着又说道:“希望您马上去拜见太子,说我已经死了,以此表明我没有把国家大事泄漏出去。”说完就自刎而死。

荆轲见到太子,告诉他田光已经死了,转达了田光的临终之言。太子拜了两拜,双腿跪行,泪流满面,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之所以告诫田光先生不要泄密,是想实现重大的计划罢了。现在田先生用死来表明他没有泄密,这哪里是我的本意呢?”荆轲坐定后,太子离席,给荆轲叩头,说:“田先生不知我是个无能的人,让您来到我面前,愿您有所指教。这真是上天可怜燕国,不抛弃他的后代。如今秦国贪得无厌,野心十足,如果不把天下的土地全部占为己有,不使各诸侯全部成为自己的臣下,它是不会满足的。现在秦国已经俘虏韩王,占领了韩地,又发兵向南攻打楚国,向北进逼赵国。王翦的大军已逼近漳水、邺城,而李信又出兵太原、云中。赵国哪里能抵抗秦国的攻势,一定会投降。赵国向秦称臣,大祸就落到燕国头上了,燕国国小力弱,多次遭受兵祸,现在就算征发全国力量也不可能抵挡住秦军。诸侯都屈服于秦国,没有谁敢和燕国联合。我私下考虑能得到天下最勇敢的人出使秦国,用重利引诱秦王,秦王贪图这些厚礼,我们就一定能如愿以偿了。如果能劫持秦王,让他归还侵占的全部诸侯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那样,那就更好了;如果秦王不答应,那就杀死他。秦国的大将在国外征战,而国内又大乱起来,那么君臣必定会相互猜疑。趁这个机会诸侯就可以联合起来,势必击破秦国。这是我最高的愿望。但不知道把这个使命托付给谁,希望先生您给想个办法。”

过了一会儿,荆轲才说:“这是国家大事,我才能低下,恐怕不能胜任。”太子上前叩头,坚决请求荆轲不要推辞。荆轲这才答应下来。于是,太子尊荆轲为上卿,让他住在上等的宾馆,太子每天前去问候。供给他丰盛的宴席,备办奇珍异宝,不断地进献车马和美女,尽量满足荆轲的欲望,以便让他称心如意。

过了很久,荆轲还没有动身的意思。这时,秦将王翦攻破赵国,俘虏赵王,占领了赵地。又挥军北进,掠夺土地,一直打到燕国南部边境。太子丹非常恐惧,就向荆轲请求说:“秦国军队早晚要渡过易水,我虽然愿意长久地侍奉您,又哪里可能呢?”荆轲说:“即使太子不说,我也想向您请求行动了。现在去了如果没有信物,那就无法接近秦王。现在秦王正用千两黄金和万户封邑来悬赏缉拿樊将军。如果能得到樊将军的首级和燕国督亢的地图献给秦王,秦王一定乐于接见我,这样我才能有报效太子的机会。”

太子丹说:“樊将军因为走投无路来投奔我,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自己的私事而伤害忠厚老实的人的心,还望您另想个办法。”荆轲知道太子不忍心,于是就私下里去见樊於期说:“秦王对您可以说太狠毒了,父母和同家族的人都被杀害了。现在又听说秦王悬赏千两黄金和万户封邑来求您的头颅,您打算怎么办呢?”

樊将军仰天长叹,泪流满面地说:“我每次想到这些,就恨入骨髓,考虑再三,只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报仇罢了。”荆轲说:“我现在有一个建议,不但可以解除燕国的祸患,而且可以为您报仇,您看怎么样?”樊于期走上前说:“您究竟想怎么办?但说无妨。”荆轲说:“希望能得到将军的首级,进献秦王,秦王必定很高兴,就会接见我。到那时,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用匕首刺进他的胸膛。这样,您的大仇可报,燕国遭受的耻辱也可以洗刷了。将军可有这番心意呢?”

樊於期袒露出一条臂膀,握住手腕,走近一步说:“这是我日夜咬牙切齿、痛彻心胸的事情,居然在今天能听到您的指引。”说完就自杀了。太子听说后,赶紧驾车奔去,趴在樊於期的尸体上痛哭起来,极其悲伤。事情既然无可挽回,于是就只好收敛樊於期的头颅,用匣子封存起来。这时候,太子已经预先寻到天下最锋利的匕首,那是从徐夫人手里用一百金才买到的匕首。太子让工匠用毒药水淬染匕首,拿它在人身上试验,只要流出一点儿血,那人就会立刻死去。于是准备行装,送荆轲动身。

燕国有个勇土叫秦武阳,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别人都不敢正眼看他。于是太子就派秦武阳做荆轲的助手。荆轲正等着另一个人,想跟他一起去,那人住得远,还没有赶到,荆轲为此滞留等他。过了好几天还没有出发。太子嫌他行动缓慢,怀疑他要反悔,于是又去请求他说:“时间已经不多了,你难道不打算去了吗?请让我先派秦武阳去吧。”荆轲生气了,喝叱太子说:“今天去了而不能好好回来复命的,那是没用的人!如今我拿着一把匕首到吉凶难测的秦国去,之所以还不动身,是要等我的朋友一起走。现在您既然嫌我行动迟缓,那就诀别吧!”于是就出发了。

太子以及知道这件事的宾客,都身穿白衣,头戴白帽来为荆轲送行。到了易水岸边,祭祀完路神,就要上路。这时,高渐离击起了筑乐,荆轲和着曲调唱起歌来,歌声凄厉悲怆,人们听了都流下眼泪,暗暗地抽泣。荆轲又踱上前唱道:“风萧萧啊易水寒,壮士一去啊不复还!”接着乐音又变作慷慨激昂的羽声,人们听得虎目圆瞪,怒发冲冠。于是荆轲登上马车飞驰而去,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一行人到秦国以后,荆轲带上价值千金的玉帛等礼物,去见秦王的宠臣中庶子蒙嘉。蒙嘉替他事先在秦王面前美言道:“燕王确实畏惧大王的威势,不敢发兵和大王对抗,情愿让国人做秦国的臣民,和各方诸侯同列,像秦国郡县一样进奉贡品,只求能够奉守先王的宗庙。燕王非常害怕,不敢亲自来向大王陈述,特地斩了樊於期,并献上燕国督亢的地图,都封装在匣子里,燕王又亲自在朝廷送行,派来使者向大王禀告。请大王指示。”

秦王听了这番话后十分高兴。于是穿上朝服,设置九宾之礼,在咸阳宫接见燕国使者。荆轲捧着封藏樊於期头颅的匣子,秦武阳捧着装地图的匣子,按顺序走上前去。走到宫殿前的台阶下,秦武阳脸色陡变,浑身发抖,秦国大臣们感到奇怪,荆轲回过头朝秦武阳笑了笑,走上前去向秦王谢罪说:“他是北方荒野之地的粗人,没有见过世面,今日得见天子,所以害怕,希望大王稍加宽容,让他能在大王面前完成使命。”

秦王对荆轲说:“起来,把拿的地图取过来。”荆轲就取过地图奉献上去,打开卷轴地图,地图完全展开时露出了匕首,说时迟那时快,荆轲左手拉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过匕首就刺向秦王,可惜没能刺中。秦王大吃一惊,抽身而起,挣断衣袖。秦王赶忙伸手拔剑,剑身太长,卡在剑鞘里了。当时情况紧急,剑又竖着卡得太紧,所以不能立刻拔出来。荆轲追赶秦王,秦王只好绕着柱子逃跑。群臣都惊慌失措,由于突然发生了出人意料的事,一个个都失去了常态。而且按照秦国的法律,大臣在殿上侍奉君王时不得携带任何兵器,守卫宫禁的侍卫虽然带着武器,但都站在殿外,没有秦王的命令不能上殿。正在危急的时候,秦王来不及召殿下卫兵,因此荆轲追赶秦王的时候,大臣们在仓猝之间惊慌失措,没有什么东西拿来还击荆轲,只好一起用手抓他。这时御医夏无且用他身上带着的药袋向荆轲投去。秦王正绕着柱子跑,不知怎么办好,趁这个机会大臣们才对他大喊:“大王把剑背过去!快推到背后!”秦王这才拔出剑来砍荆轲,一下子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重伤跌倒在地,于是举起匕首向秦王投去,没有击中,扎在柱子上。秦王又砍荆轲,荆轲八处受伤。荆轲自知事情失败,就靠着柱子大笑起来,叉开两腿大骂道:“事情之所以没有成功,无非是想活捉你,得到归还侵占土地的凭证去回报太子。”两旁的人赶过来把荆轲杀了,秦王头昏目眩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后来秦王对群臣论功行赏,处罚也根据情况,分别对待。秦王赏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说:“无且爱护我,才用药袋投击荆轲啊。”

于是秦对燕十分愤恨,增派军队赶往赵国旧地,命令王翦的部队去攻打燕国,十月攻陷燕都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率领精锐部队退守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燕王急了,只好采用代王赵嘉的主意,杀了太子丹,打算献给秦王。但秦军仍旧继续进攻,五年之后终于灭掉了燕国,俘虏了燕王喜,秦国统一天下。

后来,荆轲的好友高渐离利用击筑的机会见到秦始皇,他用筑投击秦始皇,想为燕国报仇,结果也没有击中,反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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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得到多助,失道寡助是什么意思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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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少。出自《孟子·公孙丑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原文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译文

孟子说:“有利于作战的天气条件,比不上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比不上作战中的人心所向、内部团结。”

方圆三里的内城,方圆七里的外城,包围着攻打它却不能取胜。包围着攻打它,必定是得到了(有利于作战的)天气时令,这样却不能取胜,这是因为(有利于作战的)天气条件比不上(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

城墙不是不高,护城河不是不深,武器装备不是不尖利,粮食不是不充足,但守城者弃城而逃走,这是因为(有利于作战的)地理形势比不上作战中的人心所向、上下团结。

所以说:使百姓定居下来而不迁到其它的地方去,不能依靠划定疆域的界限,使国防巩固不能靠山河的险要,威慑天下不能靠武器装备的强大。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人,帮助支持他的人就少。帮助他的人少到了极点,内外亲属都会背叛他。帮助他的人多到了极点,天下人都归顺他。凭借天下人都归顺他的条件,攻打内外亲属都背叛他的人,所以君子不战则已,战就一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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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全文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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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全文: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出自《孟子·告子下》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其完整句子是“故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意思是“所以上天要降下重大使命在这样的人身上,一定先让他的内心痛苦,筋骨劳累,让它经受饥饿和贫困,做事也不顺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激励他,让他的性格坚强起来,从而增加他所没有的才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一篇论证严密、雄辩有力的说理散文。作者先列举出六位经过贫困挫折的人,论述他们在经过磨练后担当大任的事例,从而证明忧患是可以激励人奋发有为的。然后,作者又从一个人的发展和一个国家的兴亡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进一步论证“忧患则生、安乐则亡”的道理。最后,便得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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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唐书杜中立传翻译 新唐书全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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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杜中立传译文

杜中立,字无为,因祖先的功勋历任太子通事舍人。

开成初年,文宗想将公主下嫁给士族,对宰相说:“民间谈婚论嫁时,不计较官位品秩,反而崇尚世家门第。我李家做了二百年天子,难道还比不上崔、卢两家吗?”于是下诏令宗正卿选择世家子弟上报。杜中立及校书郎卫沫得到皇帝的召见,被授予著作郎之职。月中,杜中立升任光禄少卿、驸马都尉,娶真源长公主为妻。杜中立多次请求自我尝试,闷闷不乐,因此说:“朝廷法令详备,我如果不称职,为什么要依靠贵戚扰乱天下法令呢?”皇帝听后很惊讶,改任杜中立为太仆、卫尉二少卿,历任左右金吾大将军。

京城恶少在路上耍杂戏,马匹装饰华丽在前面开道,自称“卢言京兆”,策马奔驰自由自在。杜中立部署随从官吏立刻将恶少逮捕拘留,随即用杖刑处死。

杜中立升任司农卿。制栽官吏心情迫切,反而受到中伤,降为庆王傅。过了很长时间,杜中立第二次任司农卿,入朝谢恩,皇帝说:“你执法苛刻,确实吗?”他回答说:“京城百官白养人员不做事,如司农寺尤其严重。陛下不要轻信流言,给臣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扭转这种局面。”皇帝允许。

当初,财政部门计算出六宫所需饭食钱的数目如数交给司农寺,司农寺每个季度拿出钱交给官吏支付,其中大吏将拿到的钱全部借给他人,用所得的利息支付六宫,这样就不能及时将钱送到六宫,宦官前来督责谩骂。杜中立将钱收入钱库,大致五天支付一次,属吏不能作弊,后来就成为制度。加授检校右散骑常侍。

京兆尹缺人,宣宗准备任用杜中立,宰相认为他年龄小,打算试试他各方面的才能,改变主意派他出任义武节度使。过去服徭役的车有三千辆,每年到海边运盐,百姓深受其苦。杜中立设置“飞雪将”数百人,用船来载运,从此百姓不再吃这份苦,军粮也充足了。

大中十二年,徐、兖、青、郓四州洪水泛滥,而沧州地势低洼,杜中立亲自巡视,随即将御水引入毛河,向东注入大海,因此沧州没有发生水灾。去世,终年四十八岁,追赠工部尚书。杜中立为官精明能干,属下官吏害怕顺服。其间即使因受牵累被免职,等到被重新任用,也不因此而有所宽容。

《新唐书·杜中立传》原文

杜中立,字无为,唐吏部郎中河南尹杜兼之子。以门廕历太子通事舍人。

开成初,文宗欲以真源、临真二公主降士族,谓宰相曰:“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诏宗正卿取世家子以闻。中立及校书郎卫洙得召见禁中,拜著作郎。月中,迁光禄少卿、驸马都尉,尚真源长公主。

中立数求自试,愦愦不乐,因言:“朝廷法令备具,吾若不任事,何赖贵戚挠天下法耶?”帝闻异之,转太仆、卫尉二少卿,历左右金吾大将军。京师恶少优戏道中,具驺唱呵卫,自谓“卢言京兆”,驱放自如。中立部从吏捕系,立箠死。迁司农卿。绳吏急,反为中伤,左徙庆王傅。

久之,复拜司农卿,入谢,帝曰:“卿用法深,信乎?”答曰:“毂下百司养名不肯事,如司农尤丛剧。陛下无遽信流言,假臣数月,事可济。”帝许之。

初,度支度六宫飧钱移司农,司农季一出付吏,大吏尽举所给于人,权其子钱以给之,既不以时,黄门来督责慢骂。中立取钱纳帑舍,率五日一出,吏不得为奸,后遂以为法。加检校右散骑常侍。

京兆尹缺,宣宗将用之,宰相以年少,欲历试其能,更出为义武节度使。旧傜车三千乘,岁挽盐海濒,民苦之。中立置“飞雪将”数百人,具舟以载,自是民不劳,军食足矣。

宣宗大中十二年(八五八年),大水泛徐、兖、青、郓,而沧地积卑,中立自按行,引御水入之毛河,东注海,州无水灾。卒,年四十八,赠工部尚书。

中立居官精明,吏下寒栗畏伏。中虽坐累免,及复用,亦不为宽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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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齐桓公伐楚翻译 齐桓公伐楚翻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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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伐楚》的译文:齐桓公与夫人蔡姬乘船在园林中游玩,蔡姬故意晃动小船,桓公惊惧得变了脸。他阻止蔡姬,蔡姬不听从。桓公一怒之下让她回到了蔡国,但没有与她断绝夫妻关系,蔡姬的哥哥蔡穆侯却让她改嫁了。

鲁僖公四年的春天,齐桓公率领诸侯国的军队攻打蔡国。蔡国溃败,接着又去攻打楚国。

楚成王派使节到诸侯之师对齐桓公说:“您住在北方,我住在南方,双方相距遥远,即使是马牛牝牡相诱也不相及。没想到您进入了我们的国土这是什么缘故?”管仲回答说:“从前召康公命令我们先君姜太公说:‘五等诸侯和九州长官,你都有权征讨他们,从而共同辅佐周王室。’召康公还给了我们先君征讨的范围:东到海边,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北到无隶。你们应当进贡的包茅没有交纳,周王室的祭祀供不上,没有用来渗滤酒渣的东西,我特来征收贡物; 周昭王南巡没有返回,我特来查问这件事。”楚国使臣回答说: “贡品没有交纳,是我们国君的过错,我们怎么敢不供给呢?周昭王南巡没有返回,还是请您到水边去问一问吧!”于是齐军继续前进,临时驻扎在陉。

这年夏天,楚成王派使臣屈完到齐军中去交涉,齐军后撤,临时驻扎在召陵。

齐桓公让诸侯国的军队摆开阵势,与屈完同乘一辆战车观看军容。齐桓公说:“诸侯们难道是为我而来吗?他们不过是为了继承我们先君的友好关系罢了。你们也同我们建立友好关系,怎么样?”屈完回答说:“承蒙您惠临敝国并为我们的国家求福,忍辱接纳我们国君,这正是我们国君的心愿。”齐桓公说:“我率领这些 诸侯军队作战,谁能够抵挡他们?我让这些军队攻打城池,什么样的城攻不下?”屈完回答说:‘如果您用仁德来安抚诸侯,哪个敢不顺服?如果您用武力的话,那么楚国就把方城山当作城墙,把汉水当作护城河,您的兵马虽然众多,恐怕也没有用处!”

后来,屈完代表楚国与诸侯国订立了盟约。

《齐桓公伐楚》原文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之绝也。蔡人嫁之。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

师进,次于陉。

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榖()是为? 先君之好是继,与不榖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 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屈完及诸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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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新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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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中国新婚姻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结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四章离婚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中国新婚姻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国新婚姻法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玻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国新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国新婚姻法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国新婚姻法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新婚姻法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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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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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进口保健食品要经过审核才能够通过。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办理方法

注册检验

之前的进口保健食品必须在国家CDC进行试验,从2013年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后,很多检验机构也可以为进口保健食品进行注册检验了。

受理

进口保健食品的受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西直门),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会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受理。这一点与国产保健食品有所不同。

复核检验

复核检验的主要内容就是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与注册检验机构不能是同一家检验单位。另外,在复核检验的同时,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已经开始。

技术审评

国家局会组织审评专家对进口保健食品进行技术审评,如果产品有需要补正的问题,会对申请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充资料。时间在通知书中会提及,不用担心。

领取批准证书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可以邮寄到申请人境内代理公司的地址也可以自取,建议自取。防止丢失。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正 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者。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八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包括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场所公示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的项目和有关的注册申请表示范文本。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报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一次性提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

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需要补充资料的注册申请,其审查时限在原审查时限的基础上延长30日,变更申请延长10日。

第十五条 经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在10日内送达;不予注册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保健品的基本特征

按照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成份,从天然植物、蔬菜、水果及奶制品等物质成份提取制作而成,对人体的使用来说可以按清、调、补三个方面分类配制。

保健食品无论是哪种类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在很短时间内改善人的体质,但长时间服用可使人延年益寿。

保健食品的原料组成有多种方式,近年来出现了以中草药为原料的组成方式,而中草药用于人类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将中草药分为上品药、中品药、下品药。上品药用于人体保健,加之中、下品药按君、臣、佐、使配伍,对症下药以治疗疾病。

《神农本草》和《本草纲目》中说:“上药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南朝名医陶弘景说:“上品药性,亦能遣疾。但势力和厚,不为速效。岁月常服必获大益。”。其他中草药一般都有一定的毒性。可见古人深得用中草药对人体保健和治病的精髓。

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和服用与药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可能具有象药品一样的治病的速效性,但要求它必须无毒。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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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窦娥冤是谁写的 窦娥冤的作者是谁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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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的作者是关汉卿,他是元朝著名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题材广阔,有杂剧、喜剧等,深刻地揭露了元代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窦娥冤》是元剧中最优秀最光辉的剧本,作者通过描写窦娥的悲剧,鞭挞了元代社会的混乱、畸形和吃人的丑恶本质。

关汉卿的杂剧内容

1、公案剧:揭露政治黑暗和统治者的残暴,触及尖锐的社会矛盾,歌颂了人民的反抗斗争。

2、婚姻爱情剧:主要是描写下层妇女的生活和斗争,突出她们在斗争中的勇敢和机智,肯定女性对于婚姻的自主选择。

3、历史剧:通过塑造英雄人物形象,歌颂英雄,赋予英雄人物以拯救苍生的使命,表达了他对社会现实黑暗的批判和对英雄再世的渴望。

《窦娥冤》的故事内容

窦娥从小死了母亲,她父亲窦天章是一位穷书生,因为上京赶考缺少盘缠,便把她卖给蔡婆婆家做童养媳。可到蔡家没两年,丈夫就生病死了,只剩下了窦娥和她婆婆两人相依为命。

张驴儿企图霸占窦娥,见她不从便想毒死蔡婆以要挟窦娥,不料误毙其父。张驴儿诬告窦娥杀人,官府严刑逼讯婆媳二人,窦娥为救蔡婆自认杀人,被判斩刑。

窦娥在临刑之时指天为誓,死后发誓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以明己冤,接下来,楚州果真大旱了三年。所有人都相信窦娥的冤屈,为窦娥抱不平,直到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在京城做官返乡,窦娥的冤案才得到昭雪,杀人凶手张驴儿被处以死刑,贪官知府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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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全文

全文共 3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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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组织行业性自律组织会员单位签署《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下文简称“自律公约”)的通知”,指出要有效治理金融产品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建立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机构的营销宣传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据悉,通知所提及的“行业性自律组织”主要包括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及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

自律公约共分为四章共二十条,自律公约强调自律组织所有会员应签署并全面执行,其他在广东省内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机构自觉参照适用。

根据自律公约,各企业、机构在其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发布的金融广告,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投资行为的措辞。

自律公约要求,各企业、机构发布的金融广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借以宣传、增信,推销金融产品及服务;对于明星、名人代言,应当注意措辞和表述,不得利用明星、名人效应误导金融消费者。

此外,自律公约还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同时,自律公约还提及,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不得用银行存管做营销宣传。

广东互联网金融

附:《广东省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自律公约》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内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省金融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金融业监督管理法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自律公约。

第二条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各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应签署并全面执行本行为自律公约;同时,鼓励其他在广东省内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机构自觉参照适用本行为自律公约。

第二章金融业务广告宣传中的自律行为

第三条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在文案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使金融消费者能够辨明其行为为金融业务广告或宣传。金融业务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拟传播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广告宣传应设置“投诉”意见按钮,方便金融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进行社会监督。

在金融业务广告宣传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类似“最”、“顶”、“一”、“级/极”、“首/家/国”等文字用语,或者与品牌有关、与虚假有关、与权威有关、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涉嫌诱导消费者的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或暗示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广告中,应当对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遵守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或“投资需谨慎”等。

第五条各企业、机构在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发布的金融广告不得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对非保本性产品不得宣传为“保本”。

第六条金融业务广告和宣传内容中引用的相关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并表明出处。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

第七条各企业、机构在其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发布的金融广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借以宣传、增信,推销金融产品及服务;对于明星、名人代言,应当注意措辞和表述,不得利用明星、名人效应误导金融消费者。

第八条各企业、机构在其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发布的金融广告中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投资行为的措辞。

第九条各企业、机构在其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宣传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应当与机构自身牌照和经营范围相符合,不得违规发布超过其经营或业务许可范围的产品和服务信息。

第十条各企业、机构在其自设的网站、APP、微信(订阅号及服务号)、微博和第三方平台等不得宣传提供规避住房信贷政策等国家调控政策、放大金融杠杆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十一条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在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不得用银行存管做营销宣传。

经许可从事校园贷业务的企业应制定贷款门槛清单,严格审查学生贷款的用途,并将贷款门槛清单报企业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发布的校园贷广告,应在显著位置明确规定禁止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借款,明示所收资费及收费方式和金额,包括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违约金和罚息等所有费用,收费必须限定在法律、法规许可以及合理的范畴。并提示有关风险,包括逾期的法律后果、催债的方式、逾期借款人可能遭遇的信用风险等。

经许可从事校园贷业务的企业不得在校园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虚假和诱导性宣传,凡未预先明示的收费,不得作为借款合同的内容。

第十二条各企业、机构应建立对金融广告、宣传活动的登记、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发布金融广告或者开展产品、服务宣传前应经本机构法律合规部门审查。在发布金融广告、宣传文稿之前,发布平台应对发布的金融广告、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合规性、适当性审查,发现含有上述条文禁止性内容的广告、宣传文稿不得发布,并规范留存有关档案资料。

各企业、机构发现本单位发布的金融广告、宣传文稿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在发现当天完成对问题广告、宣传的撤销下线工作,并对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三条各企业、机构不得故意规避金融业务广告宣传行为的自律规定,利用员工个人或者外聘人员名义、业务外包等方式,进行违规金融业务广告、宣传、推介、劝诱。

第三章公约的执行

第十四条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各金融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上述社会组织的会员单位的金融广告宣传活动因违反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向联合会或协会报告。联合会和协会有权将违法广告、宣传及相关信息报送广东金融广告治理办公室等监管部门,并会商对发布违法金融广告宣传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及进行风险提示。

各会员单位支持联合会/协会成立金融广告宣传自律审查制度和机构,并在该机构成立后,将拟发布的广告、宣传文本报该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各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互相监督责任,对发现其他企业、机构存在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联合会/协会举报。各会员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其所属联合会或协会按社会组织《章程》处理。

第十六条金融服务业机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或者参与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不能以产品或服务宣传代替消费者教育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公约经公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在生效后的30日内由发起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广东省内从事金融服务业的机构、企业,愿意接受本行为自律公约的自律规则,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本公约成员单位也可以退出本公约,并通知公约执行机构;公约执行机构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

第十九条本公约由发起单位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签署单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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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故乡秋色全文是按照什么顺序 故乡秋色是按照什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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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秋色》这篇文章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记叙的。根据文章各段落出现的“星期天”、"中午"、“吃过午饭”等指示时间的词汇可以知道,这篇文章是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来描绘作者回乡的所见所闻。

《故乡秋色》的原文

星期天,爸爸带我到老家去看望奶奶。

我们乘坐的汽车在柏油马路上飞驰。透过车窗向外望去,碧蓝的天空中朵朵白云飘来飘去,像洁白的绵羊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走;远处的青云山显得更加苍翠俊美,近处的果园里,红红的苹果压弯了树妈妈的腰。这时,我的心也像天空的白云随风飘荡,早已飞回了故乡奶奶家。

来到奶奶家已是中午,吃过午饭,我就让爸爸带我到田野去看一看。爸爸带我到了村西庄稼地头,只见到处呈现出一派丰收的景象。你看,昔日绿油油的玉米变黄了,腰间生出了胖大的“娃娃”,有的两个,有的三个,“娃娃”的头上都顶着“红缨帽”,可爱极了。你瞧,那边的豆田像一块巨大的金黄色地毯,成串的豆荚挂满了枝头,在秋风中摇动,发出银铃般的响声,和那各种秋虫悦耳的叫声合在了一起,像是在排练秋天的丰收大合唱。那边一眼望不到边的花生田里,收获的花生,金灿灿的,像铺了一地金子。一位老伯伯正在刨花生,我好奇地拿起一棵,一个一个地数起来。哇,好家伙,上面结了50多个胖胖的花生,你挤我,我挤你,紧紧地靠在一起,互不相让。望着我那认真的样子,老伯伯笑着说:“别数了,还有更多的呢!”望着老伯伯开心的笑容,我也禁不住笑了。

眼前丰收的景象和人们欢快的笑容,使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故乡秋天的美丽,这是充满鸟语花香的公园所比不了的。因为它美的实实在在。

我喜欢秋天,更喜欢故乡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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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全文

全文共 4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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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示威,或称为游行,是指民众走到街头示威,对特定议题表达不满。你对游行示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游行示威的法律相关知识。

游行示威的刑法有关条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五十九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六十三条违反桧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二章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砘,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 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体、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第十条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第十一条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第十二条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第十三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前,可以撤回申请;接到主管机关许可的通知后,决定不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参加人已经集全的,应当负责解散。

第十五条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体、游行、示威。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体、游行、示威。

第三章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十八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二十条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第二十二条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护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p#副标题#e#

第二十三条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二)国宾下榻处;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前款所列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四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负责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必要时,应当指定专人协助人民警察维持秩序。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应当佩戴标志。

第二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是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

第二十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第二十九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的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公 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裁决;对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决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三十二条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照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兴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游行详解

(1).指作战时迂回运动。《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 在 邯郸 诛 豨 等未毕, 豨 将 侯敞 将万余人游行, 王黄 军 曲逆 , 张春 渡 河 击 聊城 。”

(2).出游;游逛。《晋书·司马紘传》:“而顷游行烦数,冒履风尘。宜令官属以下,各以职奉卫,不得令王复有此劳。”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中:“三月一日,三省同奉圣旨,开 金明池 ,许士庶游行。” 冰心 《寄小读者》十五:“我能自在游行,寻幽访胜,不似她们缠绵床褥,终日对着恹恹一角的青山。”

(3).指游街。《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七回:“那官听见是得罪了外国人……便不由分说,给了一面大枷,把乡下人枷上,判在 静安寺路 一带游行示众。”

(4).在街上结队而行以表示某种意愿。 老舍 《茶馆》第三幕:“街上有游行的,他妈的什么也买不着。” 杨朔 《昨日的临汾》:“人到齐了,现在就要游行,下半天才开会演戏。” 魏巍 《东方》第三部第十三章:“上午,我在 天安门 前面游行,看见 毛主席 把红旗升起来。”

(5).犹流浪。 巴金 《秋》四:“她的祖母把游行度曲的瞎子唤进公馆里来唱过几次小曲。” 柔石 《二月》十九:“孤独也好,我也适宜于孤独的,以后天涯地角我当任意去游行。”

(6).流利不拘。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十六:“至於‘酒瓶在手六国印,花露上身一品衣’,则失之雕刻,无游行自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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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孟子三章原文及翻译八年级上册 《孟子》全文和翻译

全文共 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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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不能淫》

原文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翻译

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原文: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翻译:

舜从田野耕作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劳作之中被任用,胶鬲从贩鱼卖盐中被任用,管夷吾被从狱官手里救出来并受到任用,孙叔敖从海滨隐居的地方被任用,百里奚被从奴隶市场里赎买回来并被任用。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这个人,一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恼,使他筋骨劳累,使他忍饥挨饿,使他受尽贫困之苦,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用来使他的内心收到震撼,使他性情坚韧起来,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原来没有的才能。

一个人,常常发生错误,这样以后才能改正;在内心里困惑,思虑阻塞。然后才能知道有所作为;别人愤怒表现在脸色上,怨恨吐发在言语中,然后才能被人所知晓。(如果)一个国家,在国内没有坚守法度的大臣和足以辅佐君王的贤士,在国外没有实力相当、足以抗衡的国家和来自国外的祸患,这样的国家就常常会走向灭亡。这样以后才知道忧虑祸患能使人(或国家)生存发展,而安逸享乐会使人(或国家)走向灭亡的道理了。

《原文鱼我所欲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

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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