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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通用20篇】

油烟机的清洗问题大概是家里最难做的家务了,在家电清洗的所有服务中,油烟机清洗是服务量最大的一类,那么对于油烟机的清洗服务有哪些呢?以下是问学吧小编为你整理的油烟机清洗的服务,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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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铺物业管理费 管理收费情况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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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商铺买卖和投资越来越频繁,那么物业管理收费情况如何?是否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目前,武汉还没有相关文本或法律条款明文规定商铺的物业管理收费如何收取的问题。”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武汉)公司助理董事刘奇志说。

商铺的物业管理收费,多是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过程中所需投入的人力、物耗等综合成本,采取“量出而入”的收费原则,核算出符合项目实际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刘奇志介绍,一般情况下,商铺在交付时,都首先会向业主出示并签订《商户服务规约》,详细分解物业管理收费的构成及相关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

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商铺,其收费情况并不相同。刘奇志说,虽然商铺物业管理收费没有政府指导价,但业内大概分三个档次:

以汉口中心区大型商场收费一般在20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比如,汉口步行街的万达广场、大洋百货区域;武昌区15元/平方米-17元/平方米。比如,利嘉光谷世界城;社区商铺在2.5元/平方米-5元/平方米,往往是同等住宅物管费的2倍左右。其中高档物业综合体汉阳世茂锦绣长江的社区商铺,物管费则定价在3.7元/平方米。

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对商铺物业的具体服务内容作细致了解,比较其性价比。对于硬件上的相关配套设施,如通风、消防等都需要做一定的了解。较值得注意的是,机电设备及大型监控费用,特别是中央空调;还有超过公共范围的管理费用,如延长工作时间如何收费。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江林表示,虽然商业物业管理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实践中,因为商业一般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费都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单方制定价格,业主方并无协商和选择权,且对于具体服务配套措施往往并不十分清楚,导致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因此,应当早日成立业委会,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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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住要交物业费吗?物业管理费标准是什么?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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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喜欢买了新房放着,或者是买新房当成结婚用房,然后就一直空着,也没人入住,因此引发了关于不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的问题。那么,究竟不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呢?还有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不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有市民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闲置了近两年一直没住,现在准备搬进去,物业公司却让她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她觉得这笔费用收的不合理。“房子我们一直都没住,为啥还要补交以前的物业费呢?”她向当地报社反映了这个情况。

她的房子是在一个高档小区,交房的时候一直在外地,没时间回来拿钥匙。今年秋天,她准备搬进新房子去居住,便到物业公司去领钥匙,但物业让她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把钥匙给她。她很不能理解,她什么都没享受过,怎么就要交物业费。

然而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业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其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中多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90%收取。因此就算不入住,物业费还是要交的。

物业管理费标准是什么?

1、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

2、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3、应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4、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5、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6、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有些项目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面议洽谈而定,有些项目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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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春物业费收取标准划分五等级 最高1.5元/平米

全文共 1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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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物业收取标准,很多业主都有疑问,不知道自己所属小区处在什么样的水平。

“我们的物业服务质量非常差,小区经常垃圾满地,但物业收费还挺高,不合理。”一段时间以来,业主们屡屡质疑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从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就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的有关事项,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规范,将物业服务费分成五等。

最高1.5元最低0.3元

服务不达标收费可降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的佟濡涵介绍,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依据小区提供的房屋、设施维修、绿化的养护、环境卫生,维护秩序、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定和收取的。

长春市普通住宅的月收费共分五级,一级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1元~1.5元;二级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0.7元~1元;三级每平方米收费0.5元~0.7元;四级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0.3元~0.5元;五级每平方米收费0.3元。

如果小区达不到相对应的等级标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同物业协商降低收费标准。如果难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双方可在书面申请后,由价格主管部门按价格构成核定。

一级物业24小时接待

四五级物业每天6小时

“我们有点啥事找物业时,那里不是没人就是下班了,这样的服务质量,每个月还收0.56元,太不合理了!”家住卫星路某小区的刘阿姨对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颇为不满。

据佟濡涵讲,根据《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规定,不同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时间也不一样。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中要求,物业小区实行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二级物业管理服务小区要求对业主实行每天12小时物业服务接待;三级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四级五级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一二级回访率达90%

五级没有强制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报修回访率的标准也不一样。

其中一级、二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报修回访率应达到90%以上。不仅如此,物业企业要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三级、四级物业管理企业虽然也要求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但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即可;五级物业管理企业只需设立报修值班电话,建立回访制度,但没有强制要求回访率。

一二级物业求“美”

其他级别“安全”即可

马先生家住在卫星路某小区,由于年久失修,小区部分外墙皮脱落,还有一些外墙皮已出现严重开裂,非常危险。他几次要求物业重新翻修,但都没有解决。

据了解,根据《标准》规定,一级、二级物业管理企业在房屋管理方面除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外,要求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其中一级小区涂料墙面要定期粉刷,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除此之外,还对小区内的空调安装、阳台封闭以及防盗网、晾衣架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但其他级别的小区在房屋管理方面的要求没有如此高的标准。能达到安全无隐患、符合房屋装修规定即可。

一二级物业每天扫一次

四五级物业没有详细规定

卫生条件差,是目前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投诉最多的。读者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她们每月按时交物业费,但小区内却垃圾遍地,几天都没有人清扫。

据介绍,一般一二级小区的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干道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扫;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垃圾每日收集2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三级物业卫生保洁服务应做到公共场所、楼道、主干道每天清扫一次,楼道玻璃每季擦一次、垃圾每日收集1次,保证污水管道、排放管道畅通等要求即可。至于四五级的物业小区,对卫生标准则没有详细的规定。据悉,该《标准》7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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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看看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你家达标了吗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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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小区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超一流的文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将依照《全国优秀示范物业小区》标准实施物业管理看看你家物业管理达标了吗?

一、基本要求: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公共服务

(一)安全管理

10、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11、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

12、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13、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14、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1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7、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拉圾每天清运一次;

18、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19、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20、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3、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24、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养护;

25、按照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通知业主装修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

2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通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8、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四)设施、设备管理

29、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0、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运行正常;

31、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32、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上12点正常运行;

3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35、容易危机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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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你所不知道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以及服务规范

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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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许都有所一定了解,但是对于本文所提供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规范从另一方面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关的阐释,希望能文中提到的内容可以帮助管理人员更加完善自己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养护服务、仓储和搬运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1999]261号,建设部1999年11月22日颁布)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26日颁布)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2005年7月15日颁布)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982年4月1日颁布)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1995年8月24日发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办公楼officebuilding已建成并交付办公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3.2物业管理propertymanagement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3顾客customer接受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3.4突发公共事件precipitatingevent在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基本要求

4.1资质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4.2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4.2.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办公楼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施。

4.2.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2.3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4.2.4管理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4.2.5管理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2.6管理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办公楼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4.3管理服务要求

4.3.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3.2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宜从实际出发,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4.3.3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为办公楼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维护办公楼的人员、财产和建筑物的安全。

4.3.4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为顾客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

4.3.5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和室内绿化进行养护服务,保持办公楼整体的景观效果。

4.3.6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仓储和采购进行控制,使仓储和采购的物资及服务符合本标准及相关标准在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3.7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物业管理企业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4基础管理服务

4.4.1财务管理服务

4.4.1.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延伸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4.4.1.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4.4.2物业档案管理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设备管理档案;——顾客资料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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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费收取等级指导标准

全文共 8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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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物业费应该收多少?小区物业费应该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收取。服务等级内容包括:基础条件、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综合管理服务等。如果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相应等级的服务而越级收费,业主大会有权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更改收费等级或者诉诸法律。

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比标准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服务等级服务费标准电梯费标准浮动幅度(%)12层以上12层以下一级0.80.30.3510二级0.60.30.3510三级0.450.30.3510四级0.30.30.3510等外级0.150.30.3510

一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管护好公共财物,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拦、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一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0、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枯死、无树挂,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树形符合自然特征,整形植物保持一定形状。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随时补种。2、草坪生长整齐,按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3、绿篱枝叶较茂密,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8、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广泛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设置“服务中心”,公示联系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5%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二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足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体育活动场所。主出入口设住宅区平面示意图、宣传公示栏。设有路、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阳台封闭、空调安装统一有序。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5%以上。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平整畅通,停车泊位划定整齐。6、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季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管护好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周清扫2次;扶手每周擦拭2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拭2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0、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花草树木生长正常,绿化效果良好,有较好的观赏效果。无枯死、无树挂树木无歪斜。发现死树应及时清除,并适时补种。2、草坪生长整齐,保持修剪。3、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4、绿篱超过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清除修剪废弃物无枯死植株,无明显秃裸。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8、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7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设置“服务中心”,公示服务联系电话,白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三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25%以上;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主出入口设住宅区平面示意图、宣传栏。设有路标,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3、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5、阳台封闭有序。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75%以上。4、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平整畅通,停车泊位划定整齐。6、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名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巡逻不少于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管护好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拦、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2、公共楼道每周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4、定时收集垃圾。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绿化布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无枯枝、死树、无树挂。发现死树应及时清除,并适时补种。2、草坪平整,无垃圾、无烟头纸屑。3、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4、绿篱适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较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无病虫害引起枯枝死亡现象。7、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运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日常办公进行管理。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公示服务联系电话,每周五天白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四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基本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雨水井、化粪池定期清理,保持通畅。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2、急修报修3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60%以上。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4、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5%以上。5、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名显标志和防范措施。6、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2、公共楼道、楼梯扶手每月清扫、擦拭1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4、及时收集垃圾。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月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季擦拭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绿篱适时修剪,长势良好。无垃圾、树挂及堆物。2、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3、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日常物业管理制度。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5、受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6、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60%以上。7、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8、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等外级:达不到四级服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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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安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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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4(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24(元/平米·月);

乙级:管理服务费:11(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60(元/平米·月);

丙级:管理服务费:8(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8(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5(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6(元/平米·月)。

西安非普通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80(元/平米·月);

乙级:管理服务费:0.7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50(元/平米·月);

丙级:管理服务费:0.5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40(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0.4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30(元/平米·月)。

关于物业收费是否包含电梯费用问题您可以查看您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收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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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物业费标准需要参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全文共 8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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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应该收多少?小区物业费应该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收取。服务等级内容包括:基础条件、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综合管理服务等。如果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相应等级的服务而越级收费,业主大会有权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更改收费等级或者诉诸法律。

小区物业费到底应该交多少?

一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管护好公共财物,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拦、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一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0、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枯死、无树挂,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树形符合自然特征,整形植物保持一定形状。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随时补种。2、草坪生长整齐,按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3、绿篱枝叶较茂密,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8、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广泛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设置“服务中心”,公示联系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5%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二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足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体育活动场所。主出入口设住宅区平面示意图、宣传公示栏。设有路、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阳台封闭、空调安装统一有序。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5%以上。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平整畅通,停车泊位划定整齐。6、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季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管护好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周清扫2次;扶手每周擦拭2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拭2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0、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花草树木生长正常,绿化效果良好,有较好的观赏效果。无枯死、无树挂树木无歪斜。发现死树应及时清除,并适时补种。2、草坪生长整齐,保持修剪。3、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4、绿篱超过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清除修剪废弃物无枯死植株,无明显秃裸。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8、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7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设置“服务中心”,公示服务联系电话,白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三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25%以上;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主出入口设住宅区平面示意图、宣传栏。设有路标,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3、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5、阳台封闭有序。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75%以上。4、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道路平整畅通,停车泊位划定整齐。6、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名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巡逻不少于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管护好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拦、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2、公共楼道每周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4、定时收集垃圾。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绿化布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无枯枝、死树、无树挂。发现死树应及时清除,并适时补种。2、草坪平整,无垃圾、无烟头纸屑。3、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4、绿篱适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较好。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无病虫害引起枯枝死亡现象。7、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5、运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日常办公进行管理。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7、公示服务联系电话,每周五天白天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9、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1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四级

基础条件:住宅区基本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雨水井、化粪池定期清理,保持通畅。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服务内容(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2、急修报修3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60%以上。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4、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5%以上。5、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名显标志和防范措施。6、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服务内容(三)公共秩序维护: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服务内容(四)保洁服务: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2、公共楼道、楼梯扶手每月清扫、擦拭1次,保持干净整洁。3、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4、及时收集垃圾。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6、垃圾设施每月清洁1次,无异味。7、公共区域玻璃每季擦拭1次。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服务内容(五)绿化养护管理:1、绿篱适时修剪,长势良好。无垃圾、树挂及堆物。2、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3、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服务内容(六)综合管理服务:1、建立日常物业管理制度。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3、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5、受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6、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60%以上。7、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8、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等外级:达不到四级服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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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管理企业在不同形式下的不同分类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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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分类方法有很多种,这里只介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分类方法,物业管理公司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物业管理企业

(一)按服务范围划分

物业管理公司按服务范围划分,有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和专门性物业管理公司两类。前者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管理与服务,包括对物业产权产籍管理、维修与养护以及为住户提供各种服务;后者就物业管理的某一部分内容实行专业化管理,如专门的装修公司、维修公司、清洗公司、保安公司等等。

(二)按管理层次划分

物业管理公司按管理层次,可分为单层物业管理公司、双层物业管理公司和多层物业管理公司。单层物业管理公司纯粹由管理人员组成,人员精干,不带作业工人,而是通过承包方式把具体的作业任务交给专门性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作业队伍;双层物业管理公司包括行政管理层和作业层,作业层实施具体的业务管理,比如房屋维修、清洁、装修、服务性活动等;多层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规模较大,管理范围较广,或者有自己的分公司,或者有自己下属的专门作业公司,如清洗公司、园林公司等等。

(三)按存在形式划分

物业管理公司按存在形式划分,有独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和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两类。这两类公司目前都比较普遍。前者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程度一般都比较高;而后者的发展程度则明显参差不齐,有的只是管理上属公司开发的特定项目,有的已发展成独立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

(四)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划分

物业管理公司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划分,可分为全民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以及集团所有、外商独资、合资或股份制性质、私营性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目前,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占大部分,私营性质的正在崛起。我国香港等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并看好大陆的物业管理市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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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工伤等级划分标准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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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那么,企业工伤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企业工伤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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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是什么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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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广大朋友们应该都知道,经常有物业和业主发生冲突的事件,无非就是物业管理费收取过高,或者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家里丢了东西找物业赔偿,还有一种常见的就是业主委员会通过投票的方式罢免了现在的物业而自己请的新的物业来管理小区,结果新旧物管在交接时发生纠纷等等。今天我们就来看看2014最新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什么是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物业公司的职责

物业公司收取了物管费,理所应当就该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大家的人身安全,不能轻易让陌生人进出小区,夜间巡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小区绿化的保养等,让小区有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我们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需要注意些什么?

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能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

其实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都应该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多考虑问题,这样就会减少很多矛盾的产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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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全文共 3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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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建设部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九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第十条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由相应资质审批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合格。

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原资质审批部门应当注销其资质证书,由相应资质审批部门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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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南京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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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0.2~0.4元/平方米/月

高层及小高层0.4~0.6元/平方米/月

我市老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一般在20%左右,因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昨天,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让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了明确标准,新规即日起施行。

物业费标准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

今年4月,南京在锁金村、秦虹、夫子庙等10个街道试点实施公共物管,试点街道分别设立了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物业应急维修服务站和物业服务中心。其中,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为暂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或无人管理的住宅区提供有偿物业基本服务。据悉,到明年3月底前,我市所有老小区都将统一由街道设立的“两站一中心”来托管。

那么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收取的物业费是多少?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陈仁斌介绍,服务中心实行政府补贴、保本微利的原则,因此,老小区的物业费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其中,多层住宅为0.2~0.4元/平方米/月;高层及小高层住宅0.4~0.6元/平方米/月。而目前南京市普通住宅的物业费分为五个等级,多层住宅的物业费为0.35~1.2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为0.7~1.9元/平方米/月。

特困户的物业费可先收后返

既然收费标准远低于市场化标准,其提供的服务标准自然也相应降低。目前,我市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对应相应的收费标准,比如,收费等级最高的五级服务标准,要求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小区业主活动等。而老小区的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只负责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等。

陈仁斌说,老小区的物业具体收费标准还要根据小区规模、是否封闭管理、经营收益等情况确定。不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市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的物业费可先收后返。

老小区不得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老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比如,露天车位为80~150元/月/辆;小区有地下车库的,业主共用车位150—300元//辆;业主专用车位为50~80元/月/辆。符合规划条件、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同停车棚,自行车收费为3~5元;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为8~12元;摩托车为15~20元。

在很多老小区,由于没有地下车库,一到晚上原本就不怎么宽的小区道路挤满了车。针对这一情况,新规指出,汽车停车位的设置必须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另外,老小区也不能以赚钱为目的,不得设立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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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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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买房挑房,除了看房子本身的地理位置、户型、价格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区物业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小区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下小区物业服务的标准

一级所能享受的服务(部分):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二级所能享受的服务

二级所能享受的服务(部分):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三级所能享受的服务

三级所能享受的服务(部分):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小区24小时值勤。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注:三个等级标准分别在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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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南

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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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互相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如果对于办理物业管理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点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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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全文共 2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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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产生纠纷多是因为买房时买卖双方对房屋售后各方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没有界定清楚而造成的。解决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产生的纠纷,需要了解纠纷的的类型,发生的原因和法律方面的界定。

物业管理纠纷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类型及其特征

实践中,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分为这样三种类型:

(一)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纠纷

依据业主和开发商之前签订的或者由业主委员会于专门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有关物业管理合同,双方确立一系列权利义务。如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安全及服务义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颠倒市场主体的位置和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管而不理,致使业主享受不到缴费后的服务。或者,业主因为种种原因拒缴物业管理费。这些都可能引起纠纷。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物业管理市场体制发展不成熟,主要是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导致纠纷发生,进而引发各种极端事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法发[2000]26号文件即《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第一部分的规定,这类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应当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物业管理企业侵犯业主权益的纠纷

第一种类型中,物业管理企业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因为是因为基于物业管理合同发生,而且往往是消极侵权,所以将其单列。第二种类型特指,物业管理企业的积极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例如侵占业主财产,阻挠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侵占业主共有房产等等。

这类纠纷一般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履行没有直接关系,属于一般侵权纠纷,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讲物业管理纠纷不加区别地规定为合同纠纷欠妥。当然,第一类和第二类往往会同时发生,出现竞合的现象。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由选择权。

(三)开发商问题引起的纠纷

业主入主后,还可能出现公摊面积不清、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开发商在卖房过程中的许多承诺未能按时兑现……严格地讲,这类纠纷与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直接关系,而属于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但是因为这些问题往往是在业主入住以后出现,而且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的维护管理负有责任。故将此类纠纷也纳入物业管理纠纷中来一并研究。

二、纠纷发生的原因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纠纷可能因各种具体原因而发生,但从根本上说,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我国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弊端是重要原因

物业管理是业主对物业进行自治管理的活动,是一项产权人对财产特别是共有财产进行处置的活动。业主作为产权人当然地享有物业的管理权,业主有权决定是否聘请、聘请哪家物业管理企业;而从另一方面而言,随着住房制度等的改革,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成为一种趋势,但即使如此,从物业管理企业角度看,物业管理也是一种服务,是接受委托、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服务的一种活动。但实际上,一方面,几乎所有的相关法规、规章均规定业主需要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而且大都用很长的章节来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甚至连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都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正确把握自己的“定位”,经常人为造成主仆颠倒和概念混淆,把所管理的小区当作自己的“独立王国”,侵害业主权益。

(二)我国现有物业管理模式固然是导致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但因为物业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国家相关法制的健全有莫大的关系,所以进一步,应当看到我国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制不健全是纠纷多发又难处理的主要原因。

2003年6月8日,《物业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对外公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的专门法规,此前仅有建设部1994年的33号令,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对物业管理进行规范,1995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涉及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由于法律规范未能对物业管理中各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关系做出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和一般业主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存在很大的错位。物业管理企业往往有越位之举,或直接侵犯业主权利,或者违反了法律,例如物业管理企业强制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等;业主一方也经常因为政府方面或者其他业主侵犯自己权利而迁怒于物业管理企业,比如,邻居之间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不适当地以物业管理企业为被告起诉等等。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纠纷的多发根本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于物业管理认识不足,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而这些又是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对物业管理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不明确导致的。

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分析

研究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有利于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司法,采用促进自觉守法综合措施,来针对性地解决中国现实改革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物业管理关系各类主体间居处境位所含利益、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不公平、不协调的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有关当事人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对建立稳定和谐的物业管理法律秩序起到积极影响效应。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包括业主(物业所有人)及其自治管理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的行政机关。

(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物业管理企业是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受业主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的聘请委托,依照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和物业管理合同,实施管理服务的企业。

而业主委员会则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可见,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服务提供商与消费者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的发生以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为前提。

这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各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有详细规定。

一言蔽之,业主是小区的主人,对物业的管理权首先属于业主(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聘请的保姆,保姆要做的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为业主提供管理服务,收取业主的管理费用,未经业主同意委托的事项,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去随便插手。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与政府管理的关系:

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在房地产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住宅小区所在地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对小区同意实施专业化管理,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这也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不能取代政府的管理,住宅小区不是那个物业管理企业的“独立王国”。小区需要政府的管理。

例如,小区内出现违章建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予以制止,甚至可以要求拆除,但是他没有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利,这个权力属于城建规划部门。又如,小区住宅内失盗等治安问题(或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物管公司对此类事件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其有保安失职的过错。

所以,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他的所谓管理是很有限度的,他只能在法律和业主赋予它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接受政府对他的管理;对于自己权限范围外,应由政府部门处理的事务,物业管理企业不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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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改房如何交纳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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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指的是1994年国务院所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产物,是我国的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变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在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有住房,指的是我国的城镇职工按照国家以及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定,按成本价或标准价来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若是按成本价购买的,则房屋权将归职工个人,若是按照标准价购买的,那么职工拥有部分的房屋权,而一般在5年之后可归职工个人。那么,房改房如何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房改房的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一、什么是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服务合同为广大的物业使用人或者人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一般是包括公共物业以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被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其中包括有工资、津贴、福利还有保险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垃圾清理费用,公共区域的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二、物业公司的职责

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那么理所应当该为小区的业主提供服务,并且能够保证大家的人身安全,并且不轻易让陌生人进出小区,安排夜间巡视,进而保证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还有小区绿化的保养等等,使小区有一个优美的环境。

三、房改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房改房的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四个标准的,但是各个地方的收取标准都有些差异的,具体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需按照当地的物价局所公布的。这四个标准的收费包括税费依次大概是为1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按照不同地区的标准实施的也就不一样。

描述

房改房的物业管理费如何缴纳?

房改房的物业费应该由谁来交,这是房改房物业管理中的核心问题。物业费是应该个人交还是单位交?一直以来,房改房的物业服务费都是由房改的单位来支付的。实际上如果从道理上来说,房改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其实应该由房改房后的个人来承担的。

不少房改房的住户都没有物业服务的缴费意识,所以物业管理费就收不上来。房改房的个人一般每月都会向居委会交纳2到3元的清洁费还有3到5元的治安费。即便是只有这么少的钱,也不能够做到100%的收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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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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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类。甲级资质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乙级资质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丙级资质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

建筑设计资质有甲、乙、丙三类。获得不同级别的资质有不同的要求。建筑设计和划分建筑设计资质的等级标准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整体计和单位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等。

除了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一定时间限制外,甲级建筑设计资质还需要独立承担不少于五个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并已完工,无设计质量事故。乙级建筑设计资质还需承担不少于三个工程等级为二级以上的工程设计,已完工,无设计质量事故。丙级建筑设计资质需独立承担不少于三项工程,三级以上工程设计,无设计质量事故。建筑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主要是对企业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等级范围内的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技术、咨询管理等服务。在完成工程设计的全过程中,企业应满足配备表中工程设计类型绩效考核的要求。必要的技术设备、完善的制度、技术及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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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分级条件

全文共 3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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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针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如何确定问题,建设部出台《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下面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全文。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八条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九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第十条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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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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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1保洁费3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2生活垃圾清运费2.5元/户.月京价(收)字[1999]253号

3保安费5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合计126元/户.年

4绿化费0.05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5化粪池清掏费0.02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6普通住宅管理费0.29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7普通住宅小修费0.15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不含户内部分

8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0.08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9电梯运行维护费1.347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

10高压水泵运维费0.06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

11电梯代验费0.023元/平米.月京发(改)字[2003]1992号

小计2.04元/平米.月

12营业税0.107元/平米.月京地税营[1997]386号费用*5%

13教育费附加0.003元/平米.月教育附加暂行规定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

14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0.007元/平米.月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

合计2.157元/平米.月

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二、以下疑问以物业能对上述收费依据提出合理的解释情况下提出

1、保洁费

根据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的规定如下: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根据上述要求,个人感觉你们的服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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