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煤矿安全设备检查有哪些内容和要求(10篇)

浏览

4864

文章

10

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全文共 931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对矿井生产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系统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行为,落实每个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实现安全优质的生产施工,现制定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那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有哪些呢?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全文共 381 字

+ 加入清单

电气设备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那么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常识。

电气设备安全的要求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5.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6.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7.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8.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煤矿安全设备检查有哪些内容

全文共 2415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我国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的问题。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绝大多数的非国有小煤矿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安全状况很差。那么,煤矿安全设备检查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一、煤矿主要设备安全检测的工作任务

设备检测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科学化的技术服务工作,对于检测单位的相应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能够对设备现状做出客观的评价,进而为设备在作业时能够有效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促进煤矿行业自身能够提升管理水准,同时检查出来的结果还能为设备安全技术部门提供有效依据,从而根据依据,安全检测部门还能够更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安全问题。

目前来说,因为国内煤矿行业与国外技术力量比较还较为落后,加之人员素质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作为设备安全检测人员,必须要强化自身安全生产的有关科普技能知识,并在现实中遇到问题后,能够向专业人士进行技术咨询。另外,在现实工作中,务必要加强自身的工作严谨作风,提高检测检验的工作意识。一方面,要严格遵循相应检测标准与执行规范去开展检测活动,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死角,对检测过程中查探出的问题,能够及时递交书面报告,要求煤矿技术部门协调把问题解决;另外一方面,安全检测人员要秉承服务至上的工作原则积极工作,并在定期检测阶段中,总结相应工作经验,把当前先进技术检测手段适时融入到检测方案中,踏踏实实地做好相应检测工作。

二、设备安全检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验报告不规范

在我国部分矿业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仅有一份报告,并且所设计的检测内容众多,也仅仅用一个报告编号,使得多项主要设备检测的工作意义丧失;有的检验报告的的装订本骑缝章盖的不清晰;另外,也有部分资质检验机构在对同一个矿业单位进行检测时,其自身所出具检验报告的名头不统一,即被检单位名称不统一;有的检验机构对一个刚投产不久的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没有主要设备的安装日期;有的检验报告没有罐笼的规格型号,提升机的计算中引用依据不规范;有的检验机构对同一台提升机涉及的钢丝绳、提升系统的检验报告,引用的基础数据不统一。

(二)部分矿未能及时更换第二批淘汰设备

加强矿区矿井的监察对于矿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我国部分煤矿矿井由于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其井下现场作业时的在用绞车电控、高压开关柜还有列入第二批目录的TKD型绞车电控、GL型反时限继电器等未能及时更换淘汰设备;另外,也有不少煤矿在井下中央泵房作业时所用的除湿设备也并不符合相应规范需求。

(三)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检验机构资质审查不严格

当前,不少煤矿选择没有安全生产检验资质的相应检测单位或机构开展设备检测工作;虽然也有不少煤矿所选的检验机构也有相应检验资质,但其所检验的项目本身却没有资质;另外,在检测过程中,有不少矿本身所提供的基础性资料及其相应数据不可靠、不完整;有的煤矿对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审核或审核不严,尤其是基础性参数不统一,煤矿企业还仍然签收,自此丧失了验报告应有的作用。

(四)基础资料管理问题

对于基础资料这一块的管理问题来说,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煤矿企业未能建立相应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台账与相关技术档案,其就不能进行对主要设备的指导与检测工作;而也有不少企业虽然建立了检测台账,但是其检测项目的相应内容却非常少,不能全面的反映出检测过程中的主要信息。另一方面,有的煤矿未能按照AQ1051-2008所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其还是仍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的管理制度。还有的煤矿对自救器、电缆、皮带的采购、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使用管理等工作认识不足。

三、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测的工作意义及要求

(一)意义

1、造成煤矿行业主要设备安全管理不善的几点主要原因

近些年以来,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新状况,使得不少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渐渐淡薄,同时有不少煤矿企业为了自身获利最大化,极力削减安全成产工作的资本投入,其目的是为了缩小投资成本,但这导致的结果就是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诸多限制,主要设备得不到相应的有效检测、检验与维护。另外,在许多煤矿行业中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与能力的提升,都是靠着以往传统意义上的管理方法来积累下来的,但是随着煤矿行业新形势下的需求的进一步就加大,这种积累的工作经验如果不能和当前阶段的先进技术手段加以融合,会很难确保煤矿机械设备的日产管理水平的稳定,也就促使设备的正常高效运作受到消极影响。

2、确保资质单位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为了保证煤矿行业能够有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就需要第三方安全检测队伍接入。一方面,通过检测检验,可使煤矿企业时时了解自己的设备情况,通过查看检验报告,哪些设备运行效率过低,需要加强检修保养。可知道哪些设备需要更换,是何原因等等;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煤矿企业被动或是主动地加大机电设备管理力度,避免设备因安全配套设施或保护装置不齐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因此,在煤矿的设备管理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检验,不仅能够查找出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检测检验,还可发现煤矿设备自身的运行性能,在提高生产效率和能耗的节约方面,也有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

(二)相应对策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对在用设备的管理执行力度与督促检测检验机构进一步提高检验质量,促进煤矿行业自身的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检测机构与地方监察局等资质单位要做好对矿区现场检查笔录、处理决定书等的落实情况,能够定期进行复查。

二是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自身,能够结合每次次专项监察的情况展开分析、自查,认真整改,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务实做好矿区相应设备淘汰、安全管理、维护使用工作;并且各检测中介机构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实施规范,认真搞好检测工作,进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以高标准、高姿态、创优化的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生产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煤矿安全设备五不漏

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煤炭生产的大国,中国每年煤炭的产量在不断的提升,截止2008年底全国的煤炭产量突破了24亿吨,煤矿机械的生产在我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煤矿安全设备五不漏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五不漏”有何规定?

(1)不漏油。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封转动部位不甩油。

(2)不漏风。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接合面不漏风。运动接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静止接合面不见水,运动接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4)不漏气。锅炉、气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接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5)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如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煤矿安全设备设计标准

全文共 8081 字

+ 加入清单

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那么,煤矿安全设备设计标准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一、沼气防治

(一)沼气抽放

1.抽放标准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和《矿井抽放沼气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凡采用通风方法不能合理解决沼气问题时,均应采用沼气抽放措施。

沼气抽放分全矿井抽放和局部抽放。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建立全矿井沼气抽放系统:

(1)采掘工作面绝对沼气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

(2)矿井绝对沼气涌出量大于15立方米/分;

(3)全矿井沼气总抽放量能长期稳定在4立方米/分以上。

煤与沼气突出矿井(当开采解放层时)也必须建立抽放系统进行沼气抽放。

不具备全矿井抽放沼气条件的矿井,其井下个别区域(如某些采掘工作面、岩石裂隙带、溶洞等)沼气涌出量在3~5立方米/分时,则需进行局部抽放。

2.抽放系统设计

凡需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有专门的抽放系统设计,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要求。

上述沼气抽放系统的设计,需经抚顺煤炭研究所进行技术审核,认可后方能按“规程”第147条报批。

矿井抽放的沼气应充分利用。其利用工程(包括地面储气罐、输送管道和矿区建筑物内的分支管路)应在新井设计时一并考虑。储气罐容积可按日用气量的60%设计。

3.沼气抽放装备

全矿井沼气抽放系统应配备的主要设备有:

(1)钻机

我国目前生产的适用于抽放沼气的钻机有多种(详见附表)。应根据抽放条件进行选型,在设备数量上每个采区应至少配备两套。

(2)抽放泵

现有水环式真空泵、离心鼓风机和回转式鼓风机三种设备(详见附表),在选择抽放泵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一般要求装备水环式真空泵,装备数量在设计时确定,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设置备用泵的规定。其电机应为防爆型,并须安设自动调压和断水、停电等保护装置。采用地面钻孔抽放沼气时,抽放泵也须配置防爆电机,并应设抽放用水净化装置。

(3)孔口设备

孔口设备包括封孔器、流量计和压力计等。

封孔器可采用橡胶作为密封材料;也可采用聚氨酯封孔。要加强密封性,提高抽放效果,封孔深度一般为3~6米。

流量计目前仍采用孔板式;压力计为水柱式压差计。

以上设备都要有足够数量的储备。

(4)抽放管道监测

抽放管道监测设备是瓦斯抽放系统的重要环节。其设备应能监测管道的浓度、负压、流量和一氧化碳四个参量,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留有一套备用。固定式连续监测报警系统还应包括有低限停泵和程控式自动排放装置。

(5)抽放站环境监测

为防止抽放站内管路泄漏沼气,发生危害,抽放站内应配备沼气指示誓报断电仪,并须留有一套备用。

(6)三防装置

沼气抽放泵前后三防装置(防回火、防爆炸、防回气)目前还没有定型设备,都是各矿因地制宜自行装设的。今后建设新矿井在设计抽放站时,可参照有关煤矿的装置,装备专门设计的三防装置。

本项“抽放标准”中规定的井下某些地区需要局部抽放沼气时,可采用具有三防装置的移动式沼气抽放泵站。

在全矿井抽放系统中,为增加局部地区抽放负压,也可采用具有三防装置的移动式抽放设备,但要安排好全系统的负压平衡。

移动式抽放泵站必须设在新鲜风流通过的机电峒室内。移动式抽放泵站的安全设施同地面泵站。

(二)防止煤与沼气突出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一次煤与沼气突出,该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对于地质资料表明有突出危险倾向的新井也须按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

1.抽放系统

凡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抽放系统,其装备和检测手同“沼气抽放装备”和“沼气检测”。

2.措施

(1)在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和有突出倾向的新井设计中,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编制出预防突出措施的专门设计。这些设计必须经重庆煤炭研究所审核,经原设计审批单位批准。

(2)突出矿井石门揭开煤层时,必须进行沼气压力测定和煤的突出危险倾向性预测。测定时,可采用煤层沼气压力测定仪、△P、f值测定仪等。

(3)突出矿井所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都应在附近的进风道设有通达矿井调度室的直通电话。

(4)突出矿井在前项规定的区域内必须备有供给空气的压风管道和能迅速开启的若干喷咀的避灾峒室。峒室内还应配有满足危险地带所有工人使用的隔离式自救器或氧气呼吸器,并设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峒室应设有门扇或挡帘。

(5)突出矿井其电气设备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四条附表规定配置。

(6)突出矿井在没有简易自生氧式自救器前,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7)突出矿井都应设有全矿井的感应式报警通讯网,以备应急时使用。

(8)突出矿井井下采区绞车的电机和电控装置都应为防爆型。电机车应为防爆特殊型或隔爆消氢型。井底峒室大型非防爆设备应装备远程高浓度沼气断电仪。

3.装备

为防治沼气突出,所有突出矿井均应根据所采用的不同防突工艺配备相应的装备。这些装备主要有:

(1)水力冲孔设备(包括冲孔钻机、煤水气分离器等);

(2)水力割缝和煤层注水设备(包括水力涡轮钻、割缝器、高压泵及注水泵等);

(3)震动爆破和诱导爆破设备(包括岩石电钻、强力煤电钻、各种钻机以及大容量发爆器等)。

(三)沼气检测

所有矿井都必须建立沼气的个体巡回检测和连续检测的双重监测体系。

1.个体巡回检测

(1)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高精度的高、低浓度气测定仪。

(2)班、组长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携带沼气测定仪或沼气连续指示警报器。

(3)放炮工必须携带沼气测定仪或报警器。

(4)测风员除必须根据需要配带高、中、低速风表外,还须携带温度计、湿度计和沼气测定仪。

(5)单独作业人员(如井下电工、密闭工、维修工等)和特殊作业人员(如处理溜煤眼堵塞等)均需配备沼气报警器。

(6)有沼气的掘进工作面要装设沼气连续指示报警器。

(7)专、县、社、队小煤矿,至少要配备沼气测定仪、沼气连续警报器或瓦斯检定灯。但禁止在突出矿井使用瓦斯检定灯。

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在有突出危险矿井和高沼气矿井以及低沼气矿井的重点采区和高沼气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地面装设瓦斯集中监测系统,以监测沼气为主,同时监测一氧化碳和风速等参量。

集中监测系统的探头装设地点,根据矿井沼气涌出、通风条件及发火情况确定。一般至少做到:掘进头、采煤工作面回风流、采区总回风流的沼气监测;工作面、采区、总进风、总回风的风速监测;工作面、采区、总回风流的一氧化碳监测。

3.井下下列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安设连续监测的仪器,亦可安装单机或区域的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1)回采工作面有机电设备的回风道;

(2)有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相应地点;

(3)突出矿井和高沼气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

(4)低沼气矿井的高沼气采掘工作面及回气巷;

(5)回风道的机电峒室;

(6)突出矿井的机电峒室;

(7)综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煤机和回风巷;

(8)有异常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

(9)采用架线机车的高沼气矿井采区装煤点;

(10)揭开有突出危险煤层的石门。

4.防爆特殊型和消氢型电机车要装设专用沼气断电仪。

5.井下下列地点必须装设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1)高沼气矿井所有有沼气的掘进工作面;

(2)突出矿井的所有掘进工作面;

(3)低沼气矿井的高沼气掘进工作面;

(4)高沼气矿井架线电机车变流峒室电源和主扇要有闭锁联系,一旦主扇停风,变流电源自动切断。

(5)其它可能存在沼气聚集的装有机电设备的场所。

6.所有矿区都应建立通风安全仪器检验维修站,装设必要的仪表及装置(包括风表校正仪),同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风表、皮托管、干湿温度计等仪器。

二、粉尘防治

(一)防尘系统

1.所有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其地面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并有备用水池以保证防尘洒水系统有两小时以上的正常用水量。

2.采用动压洒水系统时,必须配置备用水泵。水源不得少于连续二小时的用水量。

3.防尘洒水管路敷设应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和中间运输机巷等。

4.在井下所有主要运输巷道、主要回风巷道、上下山和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须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并设阀门,以供清洗巷道时使用。

5.所有回采工作面都要进行煤层注水,并须采用水炮泥、喷雾或其他综合防尘措施。

6.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条的规定并采用水炮泥。

7.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装煤机和其他转载地点都应采取喷雾降尘或除尘器除尘。

(二)防尘装备

1.防尘用的供水系统,必须符合《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要求。

2.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两翼相邻采区和相邻煤层都必须装设水棚或岩粉棚。水棚和岩粉棚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33条的要求。设有岩粉棚或水棚区段的巷道高度应符合行人通风及隔爆要求。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也可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设置喷雾洒水。

4.采煤机和掘进机都必须安设内外喷雾装置。喷雾洒水设备的水压和流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32条的要求。原来没有内喷雾的采掘机械,在制造厂没有改进生产前,必须加设外喷雾。

5.工作面注水设备包括岩石电钻或其他钻机(同沼气抽放钻机)、专用注水泵、水表、分流器和封孔器等(见附表)。

6.所有巷道掘进机都应配备专用除尘器。

7.在岩巷工作面和低沼气的掘进工作面要配备抽出式防尘设备。

8.锚喷支护巷道要采用除尘器等设备。

9.所有矿井都要配备粉尘采样器、粉尘测定仪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上述仪器原则上按采区配备。

10.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所有回风道和运输道都必须撒布岩粉。因此,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区都要建设岩粉厂,或由矿区水泥厂负责供应岩粉。

11.在粉尘大的矿区,要逐步装备连续式粉尘测定仪,其关键地区的粉尘参数要接入集中监测系统。

12.锚喷设备应采用湿喷或潮喷机。

(三)个体保护

1.锚喷工作面的锚喷队要配备1型压风呼吸器。

2.锚喷工作面的打眼工要配备2型压风呼吸器。

3.采煤机、掘进机、装岩机的司机和锚喷工作面的搅拌工、喷浆手都要配戴防尘帽。

4.除上述人员外的所有井下接尘人员都要配戴送风式防尘口罩。

三、矿井防、灭火

(一)防灭火系统

1.所有矿井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建立独立的消防管路系统,其地面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2.所有矿井都必须在井下各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建立消防材料库。

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阀门和消火栓。

4.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池合并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5.自然发火期在6个月以内的所有矿井、自然发火期6个月到12个月的中厚煤层矿井和12个月以上的厚煤层及近距煤层群矿井,必须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下列防火措施:

(1)阻化剂防火设施;

(2)黄泥灌浆防火系统;

(3)粉煤灰、矸石、页岩注浆系统。

(二)防灭火装备

1.自然发火期在三个月内的矿井和自然发火期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以内的高瓦斯矿井,必须在地面设有成套气体分析化验装备。

2.进风井口和进风平峒口都应装设防火铁门。进风井筒和各水平的开底车场的连接处,都必须装设两道防火铁门。

3.井下皮带运输系统必须安设烟雾或温度连续监测装备,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喷水或喷粉。

4.井下移动变电站,机电峒室和检修峒室必须设置自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灭火手雷。

5.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备有消防列车、水泵、泡沫灭火器和其他灭火器材。

6.所有综采工作面在支架内每隔20米要挂设一台泡沫灭火器。

7.井下火药库、材料库、井底车场和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设计或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

8.自然发火期在三个月至六个月的高沼气矿井都必须建立火灾预测系统,包括束管早期预报系统,并在回风流中安设一氧化碳遥测探头。

9.所有矿井都必须配备必要数量的携带式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和必要的各种气体检定管。要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定期检测,并在地面建立试验室。

10.所有矿井必须采用耐燃性的皮带、风筒和电缆。

11.所有矿井都要逐步建立起火灾报警系统。

12.标有有效期的消防器具都必须按期更换。

13.井下温度在28℃以上的矿井应采取全面或局部降温措施,必要时可装设地面或井下制冷设备。

四、顶板

(一)顶板管理

1.所有矿井都应掌握矿山压力显现规律。设计新井时,应考虑配备顶板观测仪器仪表。

2.新建(改扩建)矿井以综采为主,有条件的中型矿井要积极采用综采设备;新建(改扩建)矿井正规工作面,不得采用摩擦支柱。

3.综采工作面必须配备适量的圆图压力记录仪和立柱下缩量自记仪,以掌握支架受力状况和顶板压力显现规律。

4.凡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的工作面,必须配备3~5吨的升柱器。

5.周期压力较大的非综采工作面要装设顶板动态监测仪。

6.矿区(或矿井)必须建有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和摩擦支柱性能与质量的检验装备及维修装备。

7.锚喷支护巷道,都要采用围岩裂隙探测仪,测定围岩松动圈,以确保锚喷支护的效果。

8.锚喷支护巷道要采用岩石强度测定仪经常测定喷层强度。

9.采区动压巷道都要采用可缩性金属支架,并配备支架回收设备和地面支架整形设备。

10.采高在1.8米和倾角在15°以下的非综采工作面,要逐步装备切顶墩柱。

11.对破碎顶板、应装设端头支架。

12.对于特殊顶板,应采用软化或强化措施。

(二)冲击地压

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都要逐步装备预测预报监测系统。同时还要配备地音测定仪和检测仪,以形成个体检测和集中监测双重检测体制。

2.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都要进行煤层注水(预注水和高压卸载注水),其设备同防尘注水设备。

3.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要采用钻孔煤粉法和松动爆破法等测定和防冲措施。

4.设计中,要合理的安排开拓部署,开采方法,杜绝冲击地压的发生条件。在使用液压支架时,应选用强力液压支架,以提高切顶能力。

五、矿山救护

1.所有矿务局(矿)都必须建立矿山救护队,所有矿井都必须建立辅助救护队。

2.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有煤与沼气突出矿井,必须携带隔绝式自救器。

3.所有矿井都应配备自救器气密检查仪,天平等检验装置。

4.每个行政区应设矿山救护中心。矿山救护中心和矿山救护大队(地区救护队)、中队、小队及救护队个人装备,必须符合《矿山救护队工作条例》的规定,并应定期更新。

5.辅助救护队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氧气呼吸器和其他救护器具。

6.矿山救护中心逐步配备直升飞机。

7.救护大队要装备DQ~150型惰气发生装置、泡沫发生器或液氮发生设备,装备气体分析化验设备。救护中心和年产千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救护队还要装备DQ~1000型(或仿波的)惰气发生装置或液氮灭火设备。

8.所有救护小队都要装备井下救护通讯机、一氧化碳检测仪、氧气测定仪及其它气体检定管等。

9.所有矿山救护队必须设有与调度室直通的通讯电话,设有专用外线电话,并配有地面无线通讯报话设备。

10.矿区医院都要装备创伤救护专用车辆。

六、防治水

1.凡有地表水和地下水威胁的矿井,在矿井设计时必须有防治水的专门设计,有条件的矿井在设计中尽量采用潜水泵排水设备。

2.采用防、排、堵、截、疏防水措施时,均应分别配备专用设备。

3.工作水泵的选型,必须按20小时排出24小时正常矿井涌水量的标准考虑;备用水泵应不小于工作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4.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两者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5.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

6.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井底车场必须设有防水闸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穿过破裂线的巷道也须设有防水闸门。防水闸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在不同深度和不同巷道断面应采用相应的防水闸门。

7.各省煤炭局(厅、公司、指挥部)要建立抢排站。抢排站要有各种类型的潜水泵、配套柴油发动机和各种管材。抢排站的设备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配备。

8.所有矿井揭穿老巷、积水区、含水层和导水断层时都应采取探放水措施,装备探水钻和配套设备(包括防喷井口管、反压装置和高压水门)。探水钻同沼气抽放钻机。在物性条件较好的矿区也可配备坑透仪,进行探水。

9.巷道遇有导水裂缝区、在采取砌墙注浆堵水措施时,应配有整套注浆设备。

10.在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矿井,井筒到底后,应首先抢建永久排水设施,以防施工期间的突水灾害。

七、其他

(一)提升

1.所有竖井升降人员或人、物单绳提升罐笼(包括带乘人的箕斗)都必须在提升设备上装设防坠器。提升容器同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

2.新建井凿井期间采用的吊桶必须装设保护伞。

3.所有竖井提升的矿井都须安设防止过卷、过放的安全装置(包括防止蹲罐的井底乘性罐座)。

4.所有矿井都要装设钢丝绳探伤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定期检查钢丝绳的断丝、磨损和锈蚀等情况。

5.所有运人的斜井(巷)必须采用专用安全人车和通讯信号设备。专用人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一条和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6.垂高超过50米的行人斜井(巷)都要装设专用的运人设备。

7.矿井提升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和第三百四十一条中关于信号装置的要求。

8.井下采区绞车峒室必须设置瓦斯断电仪。

9.采用皮带机运送人员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3条规定,并设置自动停车安全装置。

10.井口或井底使用罐座的立井必须装设电气闭锁装置,罐座没有打开,罐笼不能下放。

11.井口信号装置必须同绞车的控制回路闭锁,只有井口把钩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开动。

(二)平巷运输

1.矿井运输巷道断面设计中要留有沉降变形余量,保证变形后有足够的安全间隙。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在掘进的岩石巷道内,应使用防爆特殊型或防爆消氢型蓄电池电机车。

在沼气矿井的主要回风道和采区进、回风道内,也应使用防爆特殊型或防爆消氢型电机车。

3.在煤与沼气突出的矿井中,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或主要回风道内,都应使用防爆特殊型或防爆消氢型电机车,并必须在电机车内装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

4.井下列车都须设置挂车尾灯。

5.长度超过1.5公里的主要行人平巷,都应设置运人设备。

6.井下蓄电池充电房内必须采用防爆型充电设备及其它防爆电气设备,但禁止配备瓦斯检定灯。

7.在有条件的矿井,应尽量采用运输与行人独立的专用巷道。

(三)防爆电气设备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

2.井下高压电机,移动变电站、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电保护装置,或至少装设漏电及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故障的保护与控制装置。

3.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除必须装设前述装置外,还应有电缆监视保护装置。

4.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包括人工旁路装置)。

5.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6.井下应设有电缆冷补的材料和器具。

7.新井的采区变电站要全部采用干式变压器。

8.所有综采采区和高档普采工作面都要配备保护齐全的660伏和1140伏成套电气设备。

9.井下照明变压器应设有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照明变压器应具备稳压功能。

10.井下高低压真空开关,应有过电压保护装置。

11.在煤与沼气突出矿井中,控制采煤及掘进工作面或在回风巷的电气设备开关,必须备有与断电仪配套的装置。

12.采煤机与掘进机的继电保护以及与运输机喷雾降尘的闭锁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这也是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的有效措施。下面给大家讲讲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请大家仔细阅读,记得做好笔记哦。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总结如下;

1、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5、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6、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7、供气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

8、供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9、地基是否有沉降。

10、放到设施是否落实。

以上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这期的校园设施知识我们先讲到这里,大家都做好笔记了吗?关于如何对学校设施进行维护,小编会在下期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说明,敬请关注,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游乐设备对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要求

全文共 472 字

+ 加入清单

乘坐游乐设备的必知注意事项是我们每个游客都应该知道的知识。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载体。现在有很多的游乐设备,游乐设备有很多的防护措施,那么对于游乐设备对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个景区安全知识。

一、对安全栅栏、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设有防滑措施。

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于站台300mm。其他游乐设施乘人部分进出口距站台的高度,应便于上下。

二、其他安全要求

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须标出定员人数,严禁超载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全文共 1098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有哪些吧?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煤矿安全设备包括哪些内容

全文共 2359 字

+ 加入清单

矿井生产系统指的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人员安全进出、材料设备上下井、矸石出运、供电、供气、供水等巷道线路及其设施等组成的系统。那么,煤矿安全设备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综采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机、掘进机、可弯曲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破碎机、乳化液泵、铰接顶梁、矿车、梭车、清车机、翻车机、爬车机、摇台、罐笼、提升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防爆开关、矿用水泵、主要通风机、局扇、自控风门、空压机等等。

监控系统及安全仪表

1、风速表:测量风速流量速度的仪器。

2、压差计:测量井巷或管道流体中两点间压力差的仪表。

3、检定管:根据管内指示剂的变色程度或变色长度来确定某种气体浓度的细玻璃管。

4、粉尘采样机:在含尘空气中采集粉尘试样的便携式器具。

5、个体粉尘采取机:由个人佩带可连续一个工作班采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器具。

6、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应用光干涉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7、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利用催化燃烧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8、热导式甲烷测定器:利用甲烷和空气导热率不同的原理,测量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9、甲烷警报器:能测定空气中甲烷浓度,且当甲烷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仪器。

10、甲烷遥测仪:远距离集中测量井下各测点风流中甲烷浓度的仪器。

11、甲烷断电仪:井下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受控设备电源的仪器。

12、粉尘浓度测定仪:测量空气中粉尘含有量的仪器。

13、风电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14、风电甲烷闭锁装置: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或空气中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15、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煤矿通风安全及生产环节监控的系统,包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煤矿轨道运输监控系统、煤矿胶带运输监控系统、煤矿供电监控系统、煤矿排水监控系统、煤矿火灾监控系统、矿山压力监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等。

1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硫化氢浓度、矿尘浓度、风速、风压、湿度、温度、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7、煤矿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甲烷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放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抽放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8、煤矿轨道运输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信号机状态、电动转辙机状态、机车位置、机车编号、运行方向、运行速度、车皮数、空(实)车皮数等,并实现信号机、电动转辙机闭锁控制、地面远程调度与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19、煤矿胶带运输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皮带速度、轴温、烟雾、堆煤、横向撕裂、纵向撕裂、跑偏、打滑、电机运行状态、煤仓煤位等,并实现逆煤流启动、顺煤流停止等闭锁控制和安全保护,地面远程调度与控制,皮带火灾监测与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0、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电网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馈电开关状态、电网绝缘状态等,并实现漏电保护、馈电开关闭锁控制、地面远程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1、煤矿排水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水仓水位、水泵开停、水泵工作电压、电流、功率、阀门状态、流量、压力等,并实现阀门开关、水泵开停控制、地面远程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2、煤矿火灾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温度、风压、烟雾等,并通过风门控制,实现均压灭火控制、制氮与注氮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3、矿山压力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地音、顶板位移、位移速度、位移加速度、红外发射、电磁发射等,并实现矿山压力预报等功能的系统。

24、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岩体声发射、瓦斯涌出量、工作面煤壁温度、红外发射、电磁发射等,并实现煤与瓦斯突出预报等功能的系统。

25、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要用来监测井下人员位置、滞留时间、个人信息等功能的系统。

26、传感器:将被测非电量按一定规律转换为电信号输出,且通常具有显示和声光报警功能的设备。

27、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和断电器):将来自分站等设备的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设备。

28、分站: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时分制或频分制等)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的多路复用信号(时分制或频分制等),且具有简单数据处理能力,能控制执行器工作的设备。

29、电源箱:将井下交流电网电能转换为系统所需电源的设备。

30、矿用风速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1、矿用风压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通风压力的装置。

32、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煤的自然发火区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3、矿用温度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4、矿用二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5、矿用氧气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氧气浓度的装置。

36、矿用烟雾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7、矿用风筒开关传感器:连续监测风筒是否有风的装置。

38、矿用风门开关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风门开关的装置。

39、矿用馈电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40、声光报警器: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41、断电控制器:控制磁力启动器和馈电开关等的装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煤矿安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全文共 4099 字

+ 加入清单

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等等。那么,煤矿安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煤矿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总则

1、各设备使用单位分管机电工作的机电负责人为本部门机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设备使用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人人有职责,台台设备有人管,具体工作有安排、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

3、设备使用单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设备类型,分别制定具体的设备维修保养细则,设备维修保养应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运行、维修、保养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4、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人员,都应经过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基本了解设备的结构及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方可上岗从事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工作。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所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作业。

6、各使用单位应健全、完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承包制度或包机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责、权、利三统一,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三、内容

(一)、设备运行管理

1、设备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将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登记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清楚明了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

2、设备运行人员每班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润滑油量、润滑状况、设备完好情况,对保护装置有试验要求的必须进行试验,确保操作的设备符合设备安全运行条件。

3、设备运行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事务,要求有工作监护人的岗位,一人不得操作设备。

4、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及甩保护工作,遇此情况,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设备运行期间,运行人员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需加油的设备,必须按要求定牌号、定量、定时加油。同时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的要求,定时对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果断、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设备运行人员要认真按要求、按时间做好设备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工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填写必须规范、整洁,记录薄不得有缺页情况,推广应用仿宋体填写记录。

7、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要做好设备及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二)、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修。

2、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机电技术人员按产品技术资料要求,制定操作、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3、维修工作应实行承包制,各使用单位应由专职机电维修人员分区域或分机型实行干包负责。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采掘主要设备及大型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对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重点设备及大型设备每天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维修,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主要设备及大型设备应逐步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新技术应用工作,用科学手段实现状态预知维修。

6、设备检修应逐步试行“检修任务书”制度,详细记载故障部位、处理方法及要求、处理过程、损坏及更换的零部件、处理时间、遗留问题、试运转情况等,逐步提高维修质量,积累技术管理资料。

7、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之前,应首先查阅设备故障记录,向运行人员详细了解故障情况,确定检修方案,工作完成后要进行验收。一般性的维修工作可由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验收,较大型的项目应进行专门的验收,同时要认真详细填写维修记录。

(三)、设备保养制度

1、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良好、安全运行。

2、日常保养

(1)操作者班前10~15分钟应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各种限位器、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联接螺栓是否紧固,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3、定期保养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定期清洗各油毡、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保持清洁,通畅无泄漏。

(4)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做好设备润滑油(脂)的更换及油质化验工作。

(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切实做好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进一步减少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开机率和公司的综合开机率,使其能高效、安全经济运行,保证公司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检修要求

1、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维护检修人员、操作人员都应重视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加强对定期检修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做到设备定期检修有计划、有安排、有项目、有检查、有考核。

2、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与检修。

3、定期检修应与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生产工艺的要求及生产情况,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切实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每日定期例检及定期检修工作。

一般情况执行下列规定:

(1)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计划周期轮换运行。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性能良好的备用状态。井下中央水泵房的主排水泵及其管路、闸阀、水仓等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部检修完毕。

(2)主要运输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运行,定期例检和出坑检修。

(4)地面输配电系统,应在每年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5)对于平时不能停电检修的电气设备、大型设备的主要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集中力量安排在全公司停电大检修或停产检修中解决。

遵守下列规定:

①停电检修确定后,各检修单位要认真安排停电检修项目,编制检修项目的工作任务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批。

②检修项目计划、检修质量要求、工作任务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贯彻执行。

③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分工明确。

④检修前要认真落实各项材料、配件的准备工作,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⑤各检修单位,在检修前一天必须提前办好检修停电工作票,严禁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利用停电期间检修任何设备。

⑥检修完毕及时汇报,听从检修指挥组命令待送电工作完成,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岗位。

⑦设备的大修理应严格执行大修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载、负荷试运转,同时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组织验收。

(6)设备检修应有记录,特别是大型固定设备、主要采掘设备必须有完整的检修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检修负责人、试运转情况、验收负责人等。检修资料应在竣工后一周内交机电科技术组存档。

(7)设备使用单位应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不断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技术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

(8)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逐步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易损件的使用周期,不断完善设备定期检修的项目和间隔时间,使之更趋于科学化和实用性。

(9)每日定期例检(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工作内容:

①及时处理巡回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②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机构、各种限位器、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③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且的润滑油。

④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紧固件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⑤检查设备易磨损、腐蚀的部位或部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定期检修工作内容:

设备预防性定期检修,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出力大小、工作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确定具体的检修时间及检查、检修项目。定期检修一般分为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等,其内容为:

①处理每日例检中未处理的隐患问题。

②根据设备使用状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更换磨损严重或损坏的零部件。

③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测量、调整。

④定期检查、更换轴承部位的润滑脂。

⑤定期检查、清洗油毡、油线、过滤器、液压阀及各种防尘装置,保持通畅无泄漏。

⑥定期补充合格的润滑油品,并定期进行油品取样化验,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换油。

⑦定期对防爆设备的防爆结合面进行检查、打磨、防锈处理。

⑧定期对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接触器、继电器进行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调整、整定。

⑨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设备技术性能测试。

四、考核

1、凡达不到规定检修时间的队组,发现一次,对所在队的队长罚款150元(以矿调度室上报机电副矿长及机电科的报表为准)。

2、矿调度员在检修时间内,擅自指挥队组开机的,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3、机电科长、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达不到跟检修班天数的每少一天罚款50元(以矿规定的下井天数折合为准)。

5、综合办公室不能及时提供设备、配件的,发现一次对分管人员罚款50元。

6、发现一起机电事故未追查,对相关负责人罚款50元(以事故组的追查报告为准)。

7、对事故追查过程中,发现一次因野蛮操作设备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要加倍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