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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财产继承制度【精选20篇】

每所学校都配备有图书馆或者图书阅览室,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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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苏州流动人口积分制度 明年1月15日起施行!

全文共 1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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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将涉及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让来苏流动人口享受到更多的“同城化”市民待遇。

A

苏州流动人口 已接近700万

苏州是人口特大城市,也是流动人口流入大市。截至2014年年底,苏州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9万,已经超过户籍人口总数。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累计超过1256万张,已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动态全覆盖。

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苏州,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苏州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通过有效管理使流动人口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权益,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B

方便近700万流动人口有序融入,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哪些人?

据介绍,办法所称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具体公共服务待遇内容,今后还将会不断拓展。

流动人口积分的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三项内容。具体的积分项目按《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进行计分。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办法》适用于我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苏州下辖各县级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C

户籍准入、入学、入医这样办

据了解,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属地申请、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的,可持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各类证明表格。

必备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申请户籍准入的还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其他还有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专利证明等10大类证明材料,只要具备就尽可能提供出来,这是用来增加个人积分分值的。

在最受关注的户籍准入方面,苏州市公安局将会同人社局,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报市政府批准后,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在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的高低进行排名,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上,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的第一年,2016年提出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从1月15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4月30日前,申请人到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2017年起,提出申请从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入医管理方面,流动人口可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为首次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子女办理积分入医申请。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流动人口子女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于每年9月份统一向社会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

记者了解到,为公平公正管理,流动人口积分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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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如何制订办公室卫生安全制度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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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持续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办公室卫生制度,那么如何制订办公室卫生安全制度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公室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有权根据本部门实际状况制定奖惩措施。

二、学院督导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予以考核、通报,年终综合历次绩效考核结果排出积分,与部门目标考核和个人先进评选挂钩。

三、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仪器柜、办公桌、饮水机、微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四、文件柜、仪器柜、保险柜的顶部严禁堆放旧书籍、旧文件、旧资料及杂物并随时持续整洁、无尘。

五、办公桌、木质玻璃门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作业本、教具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六、办公室墙面、顶棚、灯具、电扇、门窗应持续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教学、工作、学习无关的纸张及印刷品。

七、办公室严禁堆放与教学、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持续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八、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九、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和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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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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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内外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必须加以慎重对待。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十个“必须”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p#副标题#e#

六、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供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七、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堂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做好留样登记,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八、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九、学校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和饮食店要设立专柜,统一存放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等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十、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必须保证合格的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严把学生饮用水供应环节质量关。使用桶装水的学校应统一招标,确保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单位进货,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进行消毒管理,清洗、消毒要有记录。

看过“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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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产继承如何办理及注意事项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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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呢?又要特别注意什么呢?搜房网为你解读。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房产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以。只有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一、派出所开证明

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公证处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必须是继承人,所需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5、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税费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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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收入差距大的弊端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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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夫妻在婚后都会面临两人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不可能每一对夫妻的收入都是很平均的,那么如果夫妻收入差距过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财产是怎么分呢?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平均分配共同分割,不过收入差距多大都是夫妻共同的婚后财产。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就算是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巨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都应该由双方共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收入差距大的弊端

一般情况下,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一方如果长期在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上处于不对等的位置,即使一时不发作,也会在某个时刻爆发。

组合1:老公收入过万,媳妇零收入

老王家就是这样的情况,老王收入很高,她媳妇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这样的组合,老公就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媳妇因为种种原因当起了家庭主妇,一般来说,这样的家庭模式又存在两种情况。

情况一,媳妇和老公彼此理解对方的辛苦,知道他们只是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让日子越来越好,俩人互相包容、理解,日子过得也会很幸福。

情况二,老公嫌弃媳妇不上班,总感觉媳妇没什么用,有的甚至抱怨媳妇在家里还天天乱花钱,媳妇感觉男人没担当,自己花点钱他就各种抱怨,感觉老公不理解自己,更不能体会到自己的艰辛。

所以俩人会三天两头的吵闹,日子也是过得很糟心了,这样的家庭自然也不会很幸福。所以说媳妇没有收入,现实也是很残酷的。

组合2:媳妇收入高,老公收入一般

生活中这样的组合虽说不多见,不过也是存在的,尤其是在沿海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我媳妇有个闺蜜就是这样的情况,媳妇这个闺蜜能力很强,在一家外企上班,月收入有时候都能拿到10万多,但是她老公就是在一般的体制单位上班,月收入是在4位数。因为女方工作比较忙,又经常出差不着家,他们家里很多事情都是男方在做,时间长了也是各种矛盾。

因为各种思想的影响,这样的组合,很多也是日子过得比较糟糕。有的是因为老公不能接受媳妇能力比自己强,更有的家庭会因为媳妇能力强,老公因为经常会被人说成是吃软饭的,也会加剧俩人矛盾,总之,因种种原因,这样的家庭幸福指数也是不高的。

夫妻收入差距大对婚姻影响大吗

不一定,但是肯定会有一点点影响。

婚姻关系稳定与否,与生活中各个方面都有关系的,经济只是一方面而已,如果您真的觉得收入差距大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稳定性,那么就应该努力提升自己,通过提高自己的能力来提高自己的收入,尽量的来缩小这个差距。

夫妻收入差距多少比较合适

关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和收入差距的关系呢,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如果夫妻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呢,而且工作和生活各方面都比较稳定,那我觉得两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大概在5000元到8000元比较合适。为什么这么讲呢,你想想看啊,如果两个人的收入差距大概在5000元,那么最起码夫妻一方的工资就足以供日常的开销了,而另一方的工资则可以存起来,以备生活中有什么其他需要。当然,这只是针对一部分人群而言。

如果真的要说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两个人的收入差距有什么关系呢,那我觉得如果是丈夫比较辛苦,赚的比较多的话,而且足够支撑整个家庭的生活开支,那老婆赚的多与少其实是不必强求的,但我不会建议老婆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不管收入多少,我们女同胞们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己的事业,不为了赚多赚少,因为一旦成为全职太太或者是家庭主妇,我们会慢慢的与这个社会脱节,一天到晚就只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只知道围着老公和孩子转圈圈,这样的生活慢慢的你自己也会感到厌倦,更何况老公呢,他已经上了一天的班,回来可不想再听你唠叨那些家庭琐事,可倘若没有工作,你除了家庭琐事,还能和他聊些什么呢?所以呢,不管干什么工作,不管收入多少,我们女同胞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如果你的老公并不介意你有没有工作,这还好说,如果他的心里明明对这件事很介意却又藏在心里不说出来,那么迟早有一天会爆发,这对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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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全文共 5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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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知识你了解多少,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五章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宾客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宾客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宾客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宾客情况,认真清点旅宾客数并致歉安慰好宾客。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与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先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六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同时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形式,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须经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宾客,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宾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宾客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 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出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须经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条 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门窗。

第十八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宾客,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宾客的财产安全。#p#副标题#e#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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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精神病封闭病房管理制度

全文共 3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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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人们对精神疾病认识及治疗都不如其他疾病。实际上,精神类疾病发病率并不低于其他躯体性疾病,而且对人们正常生活的危害也不小。精神病封闭病房管理制度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精神病封闭病房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内容

在精神科封闭式病房,自病人踏人医院的第一刻开始,医院就承担了患者的监护责任。病房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笔者从人员安全、物品安全、信息安全及运营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介绍。

1、人员安全

主要包括医方人员,含医护人员、进修或短期学习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安全;患方人员,包括患者、患者亲属及相关陪同探视人员安全。

1.1.1医方人员安全

医护人员是病房的一线工作人员,也是病房安全管理中的执行主体,其工作中的一言一行都与安全息息相关,主要包括职业防护、人身财产安全和职业暴露安全。

(1)职业防护:主要从职业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如《精神卫生法》《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等,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培训,制定发生被打伤、针刺伤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掌握患者心理动态及风险评估,预防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2)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接触有攻击行为的患者时要注意防范方法,如避免激惹语言,与患者保持一定距离,并站在易于脱离危险的方位,一旦出现患者攻击,要临危不乱,正确使用“脱身法”和“攻击法”摆脱困境,并控制患者以减少伤害。短期进修或学习的医护人员则主要是通过岗前培训,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既要注意患者安全又要保护自身。

(3)职业暴露安全: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严格遵循《手卫生管理制度》和《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受到职业暴露的职工应给予冲洗、消毒等紧急处理,按照《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紧急报告制度》报告和操作;各类设备如监护仪、血压计、听诊器、病历夹等每周清洁与消毒一次并有记录,建立传染病登记本,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法》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做好感染患者的隔离防护;科室的感染安全管理小组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协助医院感染质量督查组对其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后勤保障人员进人精神科作业,如水电维修和送检各种标本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且在当班护士陪同下作业,以防病人利用各种工具伤人、伤己,出入病房由工作人员开门,以防患者借机擅自离院等。

1.1.2患方人员安全

患者是患方的主体人员,“以人为本,患者至上”是医院的服务理念,病房的一切服务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患者安全主要从医疗安全、护理安全、人身安全、医院感染安全等方面规范。

(1)医疗安全:医疗安全管理是患者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各项核心制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如诊疗过程中患者安全、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相关不良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管理等。

(2)护理安全:人们常说,三分医疗七分护理,特别是重性精神病患者,由于症状的特殊性和行为的多样性,不同于普通内外科患者,在护理安全方面,除遵万方数据现代医院管理2016年6月第14卷第3期ModemHospitalMallagement,Jun.2016,v01.14,No.361循一般的护理常规外,还必须结合实际,制定一套精神科护理安全相关制度与规程。如《住院患者组织管理制度》中,成立休代会,在组织护士和休代会成员管理下,避免打架斗殴等不良事件发生,使病房秩序有条不紊。《等级护理制度》将高风险患者(如高度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等患者)集中管理,24h专人看护等,与精神科护理安全相关的制度还有《交接班制度》《保护性约束制度》《精神科巡视制度》《护送患者外出管理制度》《跌倒、坠床防范制度》《防患者外走管理制度》《患者自杀防范制度》《暴力行为患者的护理管理制度》《窒息、噎食防范管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报告制度》等,严格按照这些制度和规程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3)人身安全:确保患者人身安全,与病房的安全设施及护理紧密相关,如后面提到的物品安全,像饮用水的温度控制,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各项制度的落实等都是患者人身安全的保障。

(4)医院感染安全:目前医院感染安全被提到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高度,重性精神科因患者的特殊性,除按照医院感染的一般要求外,主要针对有传染病患者在失去理智时乱拿、乱丢,互相使用生活用品等增加感染的风险,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严禁带有血、尿、便痕迹。除此之外,还必须有一套不同于精神科开放病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如饮食虽是医院食堂统一配送,但有特殊要求如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其往往会发生在失去理智时抢食、暴饮、暴食等,因此加重病情。对此,就要建立一套重性精神病人的《饮食管理制度》。湖南省脑科医院从2010年开始就制定了《分科收治制度》,并成立了躯体疾病精神科,大大提高了患者疗效与安全。陪护人员(主要指患者的家属或者陪护中心的护工)的安全管理问题主要是培训、告知和督查。关于探视者安全,要有完善的探视制度,对探视时间、地点及人员和所携带物品都有明确规定和安全检查制度。且在人院时就做好沟通告知,在规定的探视时间由病房派专门的“会客班”在接待的同时作安全宣教,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1.2物品安全

物品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设备安全等。这些安全除常规制度外,还要充分考虑精神疾病患者和其他人员(如陪护人员)的潜在危险,现就封闭式病房物品安全管理规范如下:

1.2.1消防安全

除遵守消防安全常规制度和定期演练外,病房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能安放在患者随意触摸到的地方,以防患者破坏、自伤或作为工具伤人。

1.2.2药品安全

药品安全也是在常规药品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主要针对重性精神病人制定的措施,如药品摆放及发放,重性精神病人所服用药物几乎都是精神类药物,除遵守特殊药物管理制度外,对备用药品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摆放,发药时要保证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场,避免丢药、吐药、多拿药品或囤积药品而自杀等。

1.2.3环境安全

对于病房内环境要求布局符合专科要求,对外采用多通道,如工作人员通道、会客通道、患者通道。在患者通道多采用双道门,医务人员在开启第一道门进入门闸区关闭该门,然后再开启另一道门,以防止仅设一道门时病人在医务人员开门时意外冲出去的情况,门的材质要求结实牢固。为方便医务人员开启门,一般所有门都使用通用锁芯。隔离病房的设置是针对需要进行强制性治疗的患者,为避免其行为影响其他患者或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其内装修需避免棱角及突出物,墙面应为软包,防止患者有自残行为。此外,病房的门要设有观察窗,便于巡视病人的活动及病情变化。护士站宜采用封闭式护士站。各病房的电源管理、空调管理、监护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宜布置在护士站内部。对病房内危险物品如体温计、刀、剪、绳、约束带、拖把等实行定量、定点、定位妥善放置,班班清点交班并记录,一旦缺少及时追查并报告科室负责人。患者外出检查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湖南省脑科医院2012年后将常规检查项目设置在精卫楼二楼,每个病室装有心电图终端,这样大大减少了病人外走的风险。医护办公室里的物品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在患者出入院时,患者或家属与医护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很有可能办公室里所有物品都将会成为伤人武器,故医护人员必须妥善收藏好所有物品,特别是刀、剪、打火机等危险物品,患者人院时随身所带贵重、危险物品应收缴,当场清点交陪护带回家。探视者携带物品必须严格检查,以防意外,另外,病房钥匙被患者拿走是病人外走的最好手段,因此这些特殊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1.2.4设备安全

科内的设备安全主要是指由设备科统一配置的常用和急救设备的安全,有的急救设备使用率低下,管理工作常常易被忽视,甚至因设备无人保养或附件丢失而丧失功能,为急救工作埋下隐患。曾有调查显示,在精神专科医院出现此类问题的概率较高。为此医院成立了设备安全委员会,病房相应指定了设备管理专干,制定了《医疗设备使用维护制度》,定期培训和演练,避免有设备却无人管、无人用或不会用、不能用、无责任人等局面,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1.3信息安全

1.3.1医护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医护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婚姻状态等相关信息不得透露,因为封闭式精神科病房里的患者大多都是没有自知力的,其在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的支配下,会做出一些对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事情,如成为有万方数据62现代医院管理2016年6月第14卷第3期ModernHospitalManagement.Jun.2016,v01.14,No.3被害妄想患者的怀疑对象,成为钟情妄想的钟情对象等,这些患者在妄想支配下可能存在攻击、纠缠或骚扰工作人员的情况。

1.3.2患方信息安全

精神卫生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针对这些信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也同样应该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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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图书室消防制度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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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馆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呢,我们平时多学一点相关的知识说不定在关键时刻有用哦,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图书室方面的消防制度,供大家参考。

小学图书馆安全制度

1、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帐目齐全,存放安全,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小学图书馆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小学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走道畅通,书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走道、门厅不准堆放物品。

2、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3、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4、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图书管理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5、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资料室,不准在图书室和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在室内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杂物。

6、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要定期检查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材能正常使用。图书管理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7、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8、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警示标志醒目。

看过“小学图书室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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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院消防教育制度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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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社会服务性的公共场所,医院具有人流密集、人群集中、人员流动的特点,从而直接增加了医院消费管理工作的难度。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消防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医院消防教育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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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全文共 2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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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属于历史遗留词汇,延伸到现在属于比较超耐磨用的产品。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保用品的经济价值

科学合理的配备、运用劳保用品,不但能够杜绝事故发生后引发的经济损失,而且能够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提高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产出,减少使用单位在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费用投入。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两点出发点考虑:

舒适性

劳保用品为了达到效果,都是在人体上增加屏障、增加负担。如果为了有防护的效果,过于笨重累赘,那么不但人会感到难受疲劳,而且会因为这个影响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从而影响到工作的产出、企业的经济效益。

如果让他们真正的懂得这个和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有紧密关联,那么他们就可能从全新的一个角度看问题了。那么在研发设计劳保用品的过程中,舒适程度就要被提高一个更受重视的地位。如果其舒适程度能够被转化为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且你还能够证明和描述出其间的相关程度、关联数据,那么劳保用品为购销双方提供的价值,就都有了一个飞跃。

可靠性

如果劳保用品没有作用,无法防止意外伤人,那么在劳保用品上无论花了多么少的钱,都是浪费。因为事故发生后经济损失产生了,而再便宜的劳保用品,也是需要花钱的。所以,劳保用品一定要可靠安全,使工人在操作中可以得到保障。这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减少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1) 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2) 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3) 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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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改房中的工龄优惠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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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中的工龄优惠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王宏霞

【案情】

陈某与李某于1994年12月20日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婚后共同居住在陈某承租的单位公房内。1998年7月16日,陈某单位根据国家房改政策,按照夫妻双方工龄、工资、职级一次性付款优惠等折扣成本价将陈某承租公房出售给陈某。该房屋面积为53.93㎡,成本价为636元∕㎡,折抵双方的工龄(陈某工龄25年,李某工龄20年)等优惠后,售价为9351元,后陈某以个人所得缴纳了购房款9351元,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陈某),2011年3月,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

【分歧】

针对该房屋权属的认定,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陈某所付购房款系从个人财产中支出,房屋所有权人登记的也是其自己,故该房屋系陈某个人财产;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房屋计算了李某的工龄,房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惠,工龄转化为财产,且购买公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即等于其以后已经失去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这种损失是难以甚至无法得到赔偿的,所以该房购房款虽由陈某个人财产中支出,但考虑上述因素,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陈某支付的购房款可视为债权。

第三种观点认为房改房政策规定,对购房职工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年限应予工龄折扣,建立住房公积金后的工龄不予折扣,实质上工龄折扣利益类似于住房公积金,故陈某和李某婚前的工龄折扣属于双方各自的所得,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折扣等优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案中的房屋应按照双方支出比例进行分割。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房改房的出售价格中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等福利待遇,该工龄在购买公有住房时体现为利益,这种利益的形态在购买公有住房时,表现为少支付一定量的货币,这种方式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双方对购买公有住房的一种贡献。本案中的房改房,按成本价购房款为34299.48元,而折抵工龄等优惠后,缴纳的购房款就只有9351元,实际上在购买该房时,双方的工龄就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故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工龄等优惠,其性质类似于住房公积金,如果取得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在分割该房屋时,可以根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等优惠情况来认定共有份额,其余部分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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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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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12日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展现出一幅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让我们看一看,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赋予了居住证多少“含金量”?

门槛有多高?

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居住证含金量高不高,还得先看难不难办。《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一条条分开来看:

居住半年。在一个地方住半年,说明在这里有长期发展的可能,要求看上去并不高。合法稳定就业。如何界定就业是否“合法稳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条件。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总体来看要求也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福利有多少?

六大服务七项便利

居住证最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

能不能落户?

不同规模城市条件不同

居住证的另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然后,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最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到了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就开始变高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须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至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里外透着一个字:“严”。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当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楼盘)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楼盘)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次“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需要各地及时出台政策跟上改革脚步,将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人们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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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济部长说,欧盟为加密货币建立了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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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正打算一种新的加密货币制度,在其中很有可能包含对“天秤座”等“全球稳定币”项目的更严格要求。

欧盟的首席经济部长瓦尔迪斯·多姆布罗夫斯基斯(ValdisDombrovskis)或要给他起一个完整的头衔,便是为人民服务的欧洲经济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他说,欧洲务必抓住机会变成主要规则其一,数字金融制造商。

他在本周早前的2020年“数字金融外展”演讲中说:“这也是欧洲增强其国际地位并变成全球标准制定者的好机会,欧洲公司领导着数字金融新技术。”

Dombrovskis说,首个测试用例将是加密货币。

虽然某一些加密货币(例如安全性令牌)在欧洲法律中涵盖范围很广,但在其中的一整个捆绑包(最著名的是稳定币)依然彻底不会受到监管

多姆布罗夫斯基斯说:“缺乏法律确定性经常被认为是在欧盟发展健全的加密资产市场的主要障碍。”

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把事情掌握在自己手中,这破坏了市场一体化,使公司难于在一整个贸易集团中运转。

Dombrovskis说,新的加密货币监管制度不仅将涵盖不会受到监管的数字资产,同时还将巩固和统一一整个非洲大陆的现有标准。

定为今年晚些时候揭幕的多姆布罗夫斯基斯(Dombrovskis)曾担任拉脱维亚总理,但他仍未对未来政权的状况做出过多贡献,虽然他特别强调说它将支持和刺激创新。

他说,试点计划将允许监管机构为监测和观察新的实验解决方案提供空间。

虽然多姆布罗夫斯基斯的讲话内容并不多,但他确实表明,欧盟尤其热衷于对被视为“全球稳定币”的任何项目制定更严格的规定。

Dombrovskis所说的“全球稳定币”到底是什么,如今还不清楚。可是,貌似在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一是它被用来代替传统的法定货币,并且能够推动更多的跨国交易。

这可能是对诸如Facebook的天秤座这样的计划的推论。多姆布罗夫斯基斯说,在全球范围内运转的稳定币,很有可能像天秤座一样,很有可能会“带来更多挑战”,这会破坏金融和货币的稳定性。

“从总体上,我们的方法将是相称的,并与风险水平有关系。这意味着对风险较小的项目制定了更宽松的规定。”Dombrovskis总结道。以天秤座这样的全球稳定币为例,“它们的潜在系统性作用(意味着)我们的规则将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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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涉及继承的房产是否是确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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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的处理通常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当第三人为未成年人或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时,处理结果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影响是长期的甚至是终身的。涉及继承房产是否是确权纠纷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物权法》第33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但这只是一种拟制的证明效力。当所登记的房屋产权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并没有裁判的权利。

因此,房屋登记只是权利设定和权利变动时进行公示的法定形式,虽然登记的结果可以作为确认权利所有人的依据,但是行政机关进行房屋权利登记行为本身不是确定权利归属的确权行为,而是对已经存在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只有仲裁机关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才具有确定权利归属的效力。根据物权理论及产权登记的性质来看,应当是先有权利而后有登记,权利是内容,登记是形式。因此解决本案纠纷的实质问题就是权利的归属问题。

这一问题产生于权利请求人(即:A)与权利登记人(即:B)之间,与登记机关并没有实质联系。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只有通过民事审判才能对权属纠纷作出正确的认定,才能让双方当事人充分享受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达到程序上的公平与公正。民事判决后,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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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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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创造财产,共同享受其带来的利益价值,在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方式基本上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那么,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31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最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看过“离婚财产分配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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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婚前全款买房可提存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双方需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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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公证已经走入了寻常百姓家,像移民、留学、遗嘱、借贷、房屋买卖等,都涉及公证。由于公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繁杂,普通市民有时会搞得一头雾水。就婚前全款买房等公证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A不同类型的移民、留学要办不同的公证

据公证处负责人介绍,移民国外是要办理公证手续的。据了解,目前移民共分三类:亲属移民、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其中,亲属移民要办四种公证,即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技术移民除办理上述公证外,还应办理工作经历、学历、技能资格证书等公证;投资移民除上述需要办理的公证外,对能够证明资产数额的相关法律文件也要办理公证。

出国留学也必须办理公证。比如,申办自费留学公证,主要是要办理学历、学位证书公证,成绩单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工作经历公证及出生公证等。

B办遗嘱公证要符合四个条件提交四类材料

据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记者了解到,立公证遗嘱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神志清楚,能准确表达意愿。二是,必须是自愿。三是,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的继承权。四是,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按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须提供四类材料:一是,本人的身份证明。二是,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三是,遗嘱草稿。四是,遗嘱人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疾病的,应提交医院的病况证明,以证实立遗嘱人的神志状况及行为能力。

C委托公证、民间借贷公证能给当事人省事

D婚前婚后财产公证当事人双方都要到场

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目前比较流行。据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当事人双方需要草签一个协议,在协议中把各自的财产约定清楚,包括结婚后如何使用和处理财产,以及婚前的债务和婚后产生的债务如何清偿,甚至包括婚后的工资怎么使用也可以约定。

办理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双方都到场,并向公证机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是双方的身份证明;二是约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是婚姻状况证明;四是协议书草稿。

E一次性付款买房可以用提存公证保证安全

买房子,尤其是二手房,经常会出现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情况。但是一些购房人担心房款付清后房证办不下来或者出现别的意外情况。据公证处负责人介绍,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所谓提存公证,就是公证处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以一次性付款买房为例,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时可以约定,买方把一次性购房款提存到公证处,等房证办好后,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把钱款提出来,交给卖方。公证处有专门的提存账户,可以保证提存款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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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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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特制定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责任制度1

一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法人责任制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专干,积极履行日常道路佳通安全的管理、教育、宣传职责。

二、贯彻落实《中华民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市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制》、国家三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办法》、《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

三、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活动,车辆驾驶人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员工每半年组织学习一次。企业员工所有的私家车,全部纳入到企业日常管理。

四、教育驾驶人认真履行“三检”(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后检查)制度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加强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和维修,定期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排车辆按时上线检测,达到报废年限的,主动履行报废手续。不使用改装、拼装和该型车辆。

五、对重点车辆管理要建立监控平台,制定监控人员工作守则和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做好监控管理。

六、教育驾驶人保证做到: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交给非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强行超车;不闯交通信号;不超速、超员、超载、超限;不违法停车、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要求。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径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加强危险品运输交通安全监管,保证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押运员都具备资质,每月至少对危险品运输法人、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牢记安全,提高警惕。

七、将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行为、车辆保养事项等纳入到驾驶人内部工作考核中,制定并执行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罚制度。

八、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拥有重点车辆的单位招聘、更换驾驶人,要首先对驾驶人资质、准驾车型、事故、交通违法等项目进行审核,并报请宣监民警复审。

九、加强挂靠车辆管理,定期召开车主会议。在安全管理教育上落实到车主和驾驶人。车主不得随意招聘驾驶人。企业要担负起监管责任。

十、做好本辖区(单位内)的车辆、驾驶人、居民(员工)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基础档案。

十一、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责任制度2

一、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总务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工为年级交通负责任人,各班主任(为主),副任为各班的交通安全责任人。

二、每学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三、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学生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即不足十二周岁的不能上马路。

四、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确实做到:

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集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等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五、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有合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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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国监狱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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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国监狱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并发布实施)。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你对监狱制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监狱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看过“我国监狱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监狱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二、监狱的设置及其机构人员

监狱的设置主要包括两种:

(1)监狱。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的场所。监狱可以分设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女犯监狱应当由女性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进行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及刑期长短,监狱还可分为重犯监狱和轻犯监狱。

(2)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未成年犯的场所。由于其关押的对象主要是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因此,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可以称作未成年犯监狱或少年监狱。中国对未成年人一贯给予特殊的保护,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同样如此。未成年犯管教所采用与其关押对象相适应的管教原则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这样有助于根据历史、经济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来使监狱的设置布局合理。各监狱设监狱长1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工作机构除一般包括行政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外,还设狱政、生活卫生、教育等机构。

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这一规定明确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监狱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与公安、交通警察等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三、监狱执行的刑罚

收监

监狱对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且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狱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狱可以暂不收监。对于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申诉、控告和检举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监外执行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减刑、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或者应当减刑或假释。减刑或者假释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予以审核裁定。

释放、安置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四、狱政管理

分押分管

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

通信、会见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警戒

监狱根据监管需要,设立警戒设施。监狱或者管理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可以使用戒具或者武器。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监狱的财政体制

监狱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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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油库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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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多数成品油库都属于分销库,不再设置专职消防队,油库消防往往采用依托地方政府消防站及油库本身的兼职消防队负责的方式,这就对油库消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油库消防管理制度1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油库消防管理制度2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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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著作权的哪些权利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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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离世后,他生前的权利有部分是可以继承,而有部分只能被继承人或者遗嘱继受人保护,那么,著作权的哪些权利能继承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著作权人在离世后,他生前的部分财产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继承的时间为权利人离世后的五十年内,也就是在权利人死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后权利人被继承的权利将归于社会和国家共享。

第二,著作权人离世后,他生前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只能由权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保护,如果权利人死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来保护。

第三,如果著作权是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将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综上所述,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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