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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视频【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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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事故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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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的处理,游客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旅游事故处理原则有哪些?通过的小编来详细的讲解一下。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处理原则如下;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一般程序

(1)、立即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带团的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所属旅行社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保护现场。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方面,严格保护事故发生地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当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经营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救护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旅游经营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尽力保护事故现场并在领导指导下做力所能及的事。对于旅游事故处理知识一定要详细了解,通过来时刻了解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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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大巴行驶中如何预防坠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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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遇紧急危险该如何自救是我们外出旅行所要了解的主要知识。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节假日会外出旅行。在山路上行车,驾驶员稍不注意或操纵不当,就容易造成撞车或坠崖事故,造成致残或死亡,因此驾驶员在山路行驶更要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那么旅游大巴行驶中如何预防坠崖事故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造成坠崖事故的原因:

1、汽车上坡要防后溜汽车上坡时,行驶阻力大,驾驶车辆如选择挡位不当、换挡不及时或车辆出现故障等均会造成车辆后溜。车辆后溜时,如驾驶人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便会发生撞山坠崖的重大事故。

2、汽车下坡要防车辆失控汽车下坡时,整车的重量前移推压,造成转向沉重,制动效能降低,如驾驶人操作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将使车辆越跑越快,直至无法控制车速,而发生坠崖翻车事故。

3、弯道行车时要防撞车、坠崖山路弯多且急视线不良,驾驶车辆时稍有不慎或车速控制不当就会发生撞车、坠崖事故。

怎样防止坠崖事故的发生:

1、行车时精力要集中,如果感到疲劳,应暂停行驶;

2、转弯时速度要慢,不要过于靠边行驶;

3、行车时要沿靠山一边的路面行驶,不要窥看悬崖一边,防止分散精力或造成心理紧张;

4、遇暴风或暴雨或浓雾应选择避风雨、远离山洪的地方停车,等暴风雨过去或浓雾消失时再行驶,不可冒进;

5、注意来车,选择安全地带会车,不能会车的地段不能强行会车;

6、尽量少用制动,以免造成侧滑;⑦注意观察山体或路基有无坍塌发生,防止塌方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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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冒顶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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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组织职工开展顶板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

2.技术部门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摸清顶板压力显现规律及地质构造的分布、性质,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办法及防范措施。

3.加强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工程出现,防止因工程质量差而出现冒顶事故。

4.要经常不断的对放炮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高技术素质确保放炮质量。

5.认真执行“敲邦问顶”制度,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各条巷道的维护、修复工作,防止因失修发生冒顶事故。

7.采掘工作穿越断层破碎带时,应制定专门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支护方式。

8.砌碹巷道的工作面必须有可靠的临时支护,碹胎支柱必须支在实底上,支柱间要有撑杆以增强其整体性;碹胎的拆除要满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9.巷道穿过煤层或软岩要制定可靠的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技术措施的落实。

冒顶事故的处理方法

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有关领导。

2.发生冒顶事故后,班长应立即点清人数,发现有人被埋、压、堵时,要尽快探明冒顶区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位置,积极组织抢救。

3.发生冒顶事故后,要对冒顶区电缆、设备及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停电。

4.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压、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派专人检查该处的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浓度。

5.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周围的支护,消除进出口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必要时可以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6.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岩块,但尽量避免破坏冒顶岩石的堆积状态,清理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受伤遇险人员。

7.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时,必须及时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今天小编对冒顶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对于冒顶事故事先都有哪些征兆以及其他地质灾害小知识,还请了解更多上的自然灾害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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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大巴如何预防侧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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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旅游大巴侧翻引发的事故有很多,汽车翻车不仅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我们要了解汽车发生翻车事故的原因,并采取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那么旅游大巴如何预防侧翻事故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

(1)正确保养轮胎不正确的轮胎气压和过度磨损的轮胎,这是因为要减少侧翻或是倾翻事故,保持对车辆的控制至关重要。因此必要时应更换轮胎。过度磨损的轮胎可能导致车辆在湿滑路面上侧滑,从而导致汽车滑出道路而增加翻车的危险。不正确的轮胎气压会加速轮胎磨损,并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2)按照规定装载车辆查阅使用者手册,了解汽车的最大安全装载量,以及装载时合理的分配。在使用任何种类的时都要特别留意汽车厂家的说明和重量限度。放在车顶的任何负载都将处于汽车的重心之上,从而增加翻车的可能性。

(3)避免极端的转舵驾驶员对一种紧急情况或对一只轮子掉这样的简单事故采取惊恐的反应而过度掉转方向盘。尤其是在高速行驶时,过度调整或转舵都可能使驾驶员对车辆失去控制,从而导致出去而翻车。如果车要开出道路,应该逐渐减速直至安全时再将车灵活地开回到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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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大巴如何预防火灾自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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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遇紧急危险该如何自救是我们外出旅行所要学习的主要知识。近年来旅游大巴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交通事故大多出于意外不假,但旅游大巴事故中存在的非意外因素同样不容忽视。那么旅游大巴如何预防火灾自燃事故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旅游大巴发生瞬间爆炸事故,一般都是车上有爆炸物品或易燃物品,所以,要避免汽车火灾和爆炸事故,要从源头上做起。杜绝易燃和爆炸物品上车。凡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汽车火灾事故,都有易燃物或爆炸物品上车。汽车自燃火灾事故,一般情况下,人可以从容撤离火灾现场,不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以,避免汽车重大火灾事故的重点是,杜绝易燃物和爆炸物品上车。

要教育车主和司乘人员掌握关于汽车发生自然事故时的应急救援知识,学会熟练应用。对于汽车自然火灾事故知识做到相关人员,人人皆知,学以致用。

从汽车采购时就要保证汽车所有电器导线,符合GB7258-2004、8、5、2要求,采用阻燃电线。并在所有电线线束上加套塑料管,间隔200-300mm固定在车架上。保证汽车线束与车体没有相对运动。电线不得裸露和直接接触金属表面。

汽车不允许存在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空调主机、油箱、油路、水路、水箱等渗漏现象。发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

汽车电路和油路、高压油泵技术状态老化的经过技术鉴定,要及时更换。发动机仓安装自动灭火器。营运客车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以及每天的车辆例行安全检查。

严格禁止擅自改装汽车电路;严格禁止汽车漏水、漏电、漏油运行。确保汽车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建立严密的汽车技术维护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流程。确保相关汽车技术维护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明的组织纪律,专业的技术素质,和谐的团队协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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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旅游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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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小编:旅游交通事故在各种旅游安全事故中发生的频率最高,应该引起旅行社接待人员的高度重视。然而,某些类型的交通事故如飞机失事、火车失事、轮船失事等是接待人员无法预防的,只能在发生事故之后加以妥善处理。然而,公路交通事故可通过各种预防措施予以避免或减少。主要措施有:

(1)妥善安排活动日程,为旅游者前往各游览景点或飞机场、火车站、码头等处留有充分的行车时间,避免驾驶员因时间紧迫,高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遇有天气恶劣的情况,要对活动日程进行适当调整;

(2)出车前提醒驾驶员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

(3)提醒司机行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开快车,尤其当交通拥挤、时问匆促、在窄路、山区行车或在雨、雪、雾等条件下行车时,要随时注意前方路况,谨慎驾驶;

(4)劝阻司机,不要开“英雄车”、斗气车;(5)劝阻司机,不要酒后驾车,也不要疲劳驾驶;(6)阻止非本车司机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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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大巴如何预防爆胎事故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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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是我们外出旅行所要乘坐的一种主要的交通工具。近期,旅游大巴接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旅游大巴遇紧急危险该如何自救就成了我们外出旅行所要学习的主要的知识。交通事故大多出于意外不假,但旅游大巴事故中存在的非意外因素同样不容忽视。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旅游大巴如何预防爆胎事故。

1、日常养护。平时注意轮胎保养,经常检查轮胎能起到消除隐患的作用。经常检查是否达到磨耗标志(花纹沟深度)警界线,正常使用的轮胎磨耗到此标记就应即时更换;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下气压,不能只用目测其下沉量,如发现气压不足,应查找漏气的原因。经常检查轮胎是否有损伤,比如是否有扎钉,割伤,发现损伤的轮胎应及时修补或更换。两前轮轮胎一旦修补过应及时调整到后轮使用,确保两前轮没有任何隐患。及时剔除花纹沟中的石子,以免轮胎冠的变形;避免轮胎接触油类和化学物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定位不良,要及时校正,否则会造成轮胎不规则磨损,影响轮胎的里程(图库论坛)寿命。橡胶的保质期一般为5年左右,轮胎的寿命和使用、储存等条件有密切关系,轮胎有老化现象、轮胎侧壁DOT显示年限过早、轮胎意外损伤、非正常磨损等都不能继续使用。所有轮胎都应在其使用寿命范围之内使用(轮胎的使用寿命应在2-3年或者行驶6万km左右),超过使用寿命或已经严重磨损的轮胎应及时更换新胎。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现在很多专业轮胎店或者专业汽车维修服务店轮胎充氮气的服务项目。如果您的轮胎充入的是氮气,不仅可以延长轮胎使用寿命,更可以长时间保持胎压稳定,减少爆胎几率,增加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2、行车注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应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超过驾驶条件要求和交通规则限制的合理的速度。双手握方向盘,避免在高速公路上突遇异物如石头、砖头、木块等物或突遇死坑时方向失控;轮胎破裂,方向跑偏时千万不能猛踩刹车,有经验的司机会适时适度地边修正方向边制动,直到车辆停下来为止;下雨天,前轮一个轮在硬路面上,另一个轮在的深水中高速通过时,如果方向瞬间跑偏,切忌修正方向过大导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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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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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光是最让家长担心的问题,也是教育部门最为头疼的问题。据调查显示,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多发有以下原因:拥堵挤压、运动伤害、食物中毒、教学、生活设施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滋扰产生的伤害事故、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多个方面。每年我国中小学因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意外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单是国内,也是世界各国学生身边最大的风险。下面为大家介绍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处理办法

要想有效避免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不能只靠学校和家庭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安全防护体系。

最为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为学生建立完善的保险制度,给学生投保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还专门推出了针对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产品--平安学平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范围广泛,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是防范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最架选择。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教育。

2、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作出书面检查;(2)扣发相关津贴;(3)当年不得参加评优选先。

3、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2)扣除当月绩效奖;(3)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教学事故处理实行累计加权制,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查实并拟定书面处理意见,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生效。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教学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如对事故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处理通知后七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小组复议申请。如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想要了解更多的学生意外伤害知识请到,在这里你会知道如何让学生远离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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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大巴出事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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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遇紧急危险该如何自救是我们外出旅行所要学习的重要知识。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出门旅游已经成为了一种大众化的娱乐方式,然而在出去旅游的时候也经常出现旅游车出交通事故的情况,那么旅游大巴出事故怎么处理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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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处理旅游事故的原则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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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存在很多突发事件,造成旅游事故的原因有很多,那么处理旅游事故的原则是什么?通过的小编来对这些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详细了解。

建立健全的旅游安全规章制度,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清楚一切安全隐患。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与有关人员应全力以赴,进行救援,采取一系列不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把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益,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处理原则

在旅游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应恪守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1)、迅速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属地处理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3)、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量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温馨提示,处理旅游事故原则很重要,上述旅游事故处理知识要时刻关注,这里有很多相关的旅游事故知识,需要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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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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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事故,是指旅游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同时对于旅游事故的预防处理也需要多加了解,就是最好的选择。

旅行社接待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

1、交通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导游人员没有受重伤,神智仍然清楚,

就应立即采取措施,沉着、冷静、果断地处理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具体措施是:

立即组织抢救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导游人员首先不能乱了方寸,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受伤者,特别是重伤者。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打电话给救护中心,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单位抢救。

作为导游人员应该具备基本的急救护理常识和技能。

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事故发生后,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和治安部门,请求派人前往现场处理。

迅速汇报

在安顿好受伤旅游者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所在旅行社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地点、原因、经过及所采取的措施、旅游者伤亡情况、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反映等,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做好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

导游人员应及时安定其他旅游者的情绪,若事故不是很严重,有可能的话,要组织其他旅游者继续进行参观游览活动。等事故原因查明后,要慎重地向全团旅游者说明。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导游人员应积极配合交通、治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协助旅行社有关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如事故原因调查、帮助旅游者向有关保险公司索赔等。

写出书面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应就事故的原因、经过;抢救经过;受伤、伤亡情况;旅游者的情绪和对处理的反映;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等,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旅行社领导。

为了尽可能避免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游人员应合理安排日程,以免司机为赶时间而开快车;提醒司机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不开疲劳车;不在途中与司机交谈;导游人员即使有驾照,也不能帮司机开车。

2、治安事故的处理和预防

所谓治安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遭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欺侮等,致使旅游者身心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一些不法分子往往看准旅游者(尤其是境外旅游者)的财物,而把他们作为作案的对象,或潜入饭店进行盗窃,或实施公开抢劫,甚至出现对旅游者进行杀害的恶性事故,对我国旅游业声誉和国家形象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因此,作为身处一线的导游人员应引起高度警惕,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

处理这类事故的方法是:

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在场的导游人员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的安全。迅速将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

并配合公安人员和在场群众缉拿罪犯,挽回旅游者的损失。

组织抢救。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案。如遇到盗窃、行凶事故,则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公安人员破案。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作案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伤势;损失物品的名称、件数、大小、型号、特征等,协助公安人员破案。

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导游人员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向旅行社领导报告,以便旅行社根据事故性质向有关部门上报和对此作出明确的指示。情况严重时,应请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安抚旅游者的情绪。一旦事故发生,旅游者往往会有巩慌不安的情绪,导游人员应努力安抚旅游者的这种不安情绪,使旅游活动顺利进行。

写出书面报告

事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写出事故的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受害情况;事故的性质;采取了哪些紧急措施;报案及公安部门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反映和要求等。

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事故性质,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文件、材料;处理好理赔、伤残、死亡等善后事宜。

可见旅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知识很重要,上述小编已经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了这些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通过给大家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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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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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由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需要多加了解。

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拨通紧急救援电话“110”、“120”和定点医院电话,协同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2、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上级有关单位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特大安全事故,须按国务院关于《特大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5、事故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事故责任。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和联系方法。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3、接待单位和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4、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事故处理及善后的报告内容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和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反映。

如果发生旅游事故那么可以按照上述方式去做,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那么可以关注,让人们对于这些知识有所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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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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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最怕碰到安全事故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欢迎阅读。

旅游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专家点评

旅游安全事故案例之一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

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

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

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

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旅游安全事故案例之二安全意识淡漠导致游客溺水死亡

——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游客溺水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

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

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

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条为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涉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

(3)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第三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见《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第三条)应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并按本程序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处理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单位如不属于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第六条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第七条有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第八条伤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第九条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办和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由后者负责通知有关方面。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还将及时通知有关国际急救组织;后者做出介入决策后,有关地方要协助配合其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条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在伤亡人员确定无误后,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及时通知海外旅行社,并向伤亡者家属发慰问函电。

第十一条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

(2) 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3) 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分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

第十二条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对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报告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购买入境旅游保险者的保险赔偿。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要和责任方及其他有关方面一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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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事故的处理方式

全文共 2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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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故让很多游客都受到伤害,所以说一旦发生旅游事故需要及时处理,那么旅游事故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的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旅游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下面这些;

一、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在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不是所能预料、控制的。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只要没负重伤,神智还清楚就应立即采取措施,冷静、果断地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由于交通事故类型不同,处理方法也很难统一,但一般情况下,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组织抢救

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二)保护现场,立即报案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是122),请求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三)迅速向旅行社汇报

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应迅速向接待社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旅游者伤亡的情况,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四)做好全团旅游者的安抚工作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浏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五)写出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最好和领队联署报告)。

在接待工作中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协助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接待旅游者前,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在安排活动日程的时间上要留有余地,不催促司机为抢时间赶日程而违章、超速行驶。遇有天气不好(如下雨、下雪、下雾)、交通拥挤、路况不好等情况,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应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还要提醒司机不要饮酒。如遇司机酒后开车,要立即阻止,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请求改派其他车辆或调换司机。

二、治安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坏人行凶、诈骗、偷窃、抢劫,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统称治安事故。

在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遇到此类治安事故,必须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决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临阵脱逃。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若歹徒向旅游者行凶、抢劫财物,在场的应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勇敢地保护旅游者。立即将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在场群众、当地公安人员缉拿罪犯,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二)立即报警

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地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作案者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三)及时向领导报告

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请求指示,情况严重时请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四)安定旅游者的情绪

治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必要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努力使旅游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

(五)写出书面报告

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报告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六)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应在领导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各项善后事宜。

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1、提醒旅游者不要将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锁好门,尤其是夜间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止意外;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等。

2、进住饭店后,应建议旅游者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

3、离开游览车时,要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旅游者下车后,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

4、在旅游活动中,要始终和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经常清点人数。

5、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三、火灾事故

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向旅游者讲明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将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尽快疏散,应:

1、熟悉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并向旅游者介绍。

2、另外,应牢记火警电话(119),掌握领队和旅游者所住房间的号码。

万一发生了火灾,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迅速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大家自救。

如果情况紧急,千万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要镇定地判断火情,引导大家自救:

(1)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2)必须穿过浓烟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时;

(3)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4)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

旅游者因食用变质或不干净的食物常会发生食物中毒。其将点是:潜伏期短,发病快,且常常集体发病,若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应:设法催吐,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应:

(1)严格执行在旅游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

(2)提醒旅游者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3)用餐时,若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现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

上述这些就是旅游事故中的类型,让人们针对不同旅游事故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让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这些旅游意外安全小知识有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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