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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考点分布汇编20篇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介绍民事权利的相关司法民法考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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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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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股东的相关司法商法考点知识。

股东权的特征

股东权具有以下特征:

1.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公司法理论将股东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一般属于财产性的权利,如股息或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权等。共益权则是公司事务参与权,一般为非财产性权利,如表决权、公司文件查阅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权、对董事及高级职员监督权等。从公司的本质上讲,公司只不过是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因而自益权是目的性权利,而共益权不过是为了实现自益权的手段性权利。

2.股东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丧失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3.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社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

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法律权利之实质,其本质属性乃为新型之私法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相并列的权利类型。

股东的概念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亦称为出资人、投资人,但出资人、投资人的概念更为宽泛,例如向合伙企业出资也可称为出资人,但合伙法中称为合伙人而不称为股东,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出资人的特别称谓。

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备置的相关文件并非股东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更非唯一文件。但是,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股东资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股东权的原则

由于任何一个公司都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而每一股东的出资又往往是不一样的,又由于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由此决定了股东权的两项基本原则,即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和股东权平等原则。

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股东权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于公司之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其他责任,或日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正是由于股东权的有限责任原则才使得股东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向公司投资,才使得公司能够募集资本,扩充规模。股东权平等原则是指任一股东所享有之权利与负担之义务均属平等而无差别待遇或歧视,即所谓同股同权。但股东权平等事实上是指按照股份数额的比例而言平等,并非按股东人数的划一平等。

因为如前所述,每一股东的出资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一致的,股东只能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额的比例来具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以每一股东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出资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权利是平等的,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并不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优越,尽管在事实上持有较多的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实现,但这种差别是由表决规则决定的,而非由股权差别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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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语文真题考点--理解性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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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句积界与运用(15分)

5.杜甫在《春望》中写出战火连绵时盼望得到家人平安讯息的句子是: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6.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表示“本意不在此,而在别的方面”的句子是:口口口口口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

7.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中的“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两句赋予山河以生命和情感,写出了潼关地势的险要。

8.龚自珍在《己亥杂诗》中表明自己虽仕途受挫却仍然要为国家奉献一切的句子是: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5、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6、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7、峰峦如聚,波涛如怒

8、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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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3数学中考知识点及备考指南

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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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数学中考知识点及备考指南有什么需要我们2023中考生认真学习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数学中考知识点及备考指南,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2023数学中考备考方法

1、大胆取舍——确保中考数学相对高分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大胆取舍,才能确保中考数学相对高分。”针对中考数学如何备考,数学特级老师说,这几个月的备考一定要有选择。

首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基础内容复习,不能有所遗漏;其次,一定要立足于基础和难易度适中,太难的可以放弃。

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再次把掌握得似懂非懂,知道但又不是很清楚的地方搞清楚。在做题练习上要学会选择,决不能不加取舍地做题,即便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也建议同学们选择性地做,已经掌握得很好的不要多做,把好像会做但又不能肯定的题认真做一做,把根本没有感觉的难题放弃不做。千万不要到处去找各个学校的考试题来做,因为这没有针对性,浪费时间和精力。”

2、做到基本知识不丢一分

某外国语学校资深中考数学老师建议考生在中考数学的备考中强化知识网络的梳理,并熟练掌握中考考纲要求的知识点。

首先要梳理知识网络,思路清晰知己知彼。思考中学数学学了什么,教材在排版上有什么规律,琢磨这两个问题其实就是要梳理好知识网络,对知识做到心中有谱。

其次要掌握数学考纲,对考试心中有谱。掌握今年中考数学的考纲,用考纲来统领知识大纲,掌握好必要的基础知识和过好基本的计算关,做到基本知识不丢一分,那就离做好中考数学的答卷又近了一步。根据考纲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侧重复习,也能提高有限时间的利用效率。

3、做好中考数学的最后冲刺

距离中考越来越近,一方面需按照学校的复习进度正常学习,另一方面由于每个人学习情况不一样,自己还需进行知识点和丢分题型的双重查漏补缺,找准短板,准确修复。

题坚持每天一道,并及时总结方法,错题本就发挥作用了。最后每周练习一套中考模拟卷,及时总结考试问题。我们做题的原则是先搞懂搞透错题,再做新题。如果没有时间做新题,多花时间思考、沉淀错题是更有效的学习方法。

中考是一场选拔性的考试,紧张是难免的,只要不过度紧张,适度紧张也是必要的,而且紧张的不是你一个人,大家都紧张。最后要明白决定中考成败的不是题而是简单题,千万不要在难题上不舍得,做到会做的题不丢分就好,这就需要你平时做题专注用心。

4、平时养成好的答题习惯

关于中考应考技巧有几点做法:解题习惯要端正,由于是电脑阅卷,所以平时答题时就养成左对齐按列写的答题习惯;阅题习惯的养成,中考都会提前发卷,考生可利用这段时间,将试卷浏览一遍,大致了解题量、题型,了解试题的难易度,做到心中有数,通览全卷,把握全局。

答题习惯上,先易后难,合理支配答题时间。进入考场后考生特别紧张,可轻拍几下额头,做几个深呼吸,紧张的情绪就会得到缓解。

2023数学中考知识点

知识点1:一元二次方程的基本概念

1、一元二次方程3x2+5x-2=0的常数项是-2。

2、一元二次方程3x2+4x-2=0的一次项系数为4,常数项是-2。

3、一元二次方程3x2-5x-7=0的二次项系数为3,常数项是-7。

4、把方程3x(x-1)-2=-4x化为一般式为3x2-x-2=0。

知识点2:直角坐标系与点的位置

1、直角坐标系中,点A(3,0)在y轴上。

2、直角坐标系中,x轴上的任意点的横坐标为0。

3、直角坐标系中,点A(1,1)在第一象限。

4、直角坐标系中,点A(-2,3)在第四象限。

5、直角坐标系中,点A(-2,1)在第二象限。

知识点3:已知自变量的值求函数值

1、当x=2时,函数y=的值为1。

2、当x=3时,函数y=的值为1。

3、当x=-1时,函数y=的值为1。

知识点4:基本函数的概念及性质

1、函数y=-8x是一次函数。

2、函数y=4x+1是正比例函数。

3、函数是反比例函数。

4、抛物线y=-3(x-2)2-5的开口向下。

5、抛物线y=4(x-3)2-10的对称轴是x=3。

6、抛物线的顶点坐标是(1,2)。

7、反比例函数的图象在第一、三象限。

知识点5:数据的平均数中位数与众数

1、数据13,10,12,8,7的平均数是10。

2、数据3,4,2,4,4的众数是4。

3、数据1,2,3,4,5的中位数是3。

知识点6:特殊三角函数值

1、cos30°=。

2、sin260°+cos260°=1。

3、2sin30°+tan45°=2。

4、tan45°=1。

5、cos60°+sin30°=1。

知识点7:圆的基本性质

1、半圆或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

2、任意一个三角形一定有一个外接圆。

3、在同一平面内,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是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圆。

4、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

5、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等于圆心角的一半。

6、同圆或等圆的半径相等。

7、过三个点一定可以作一个圆。

8、长度相等的两条弧是等弧。

9、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

10、经过圆心平分弦的直径垂直于弦。

知识点8: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1、直线与圆有唯一公共点时,叫做直线与圆相切。

2、三角形的外接圆的圆心叫做三角形的外心。

3、弦切角等于所夹的弧所对的圆心角。

4、三角形的内切圆的圆心叫做三角形的内心。

5、垂直于半径的直线必为圆的切线。

6、过半径的外端点并且垂直于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7、垂直于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8、圆的切线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

2023数学中考提分技巧

既有模仿,又有创新

模仿是数学学习中不可缺少的学习方法,但是决不能机械地模仿,应该在消化理解的基础上,开动脑筋,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而不拘泥于已有的框框,不囿于现成的模式。

及时复习增强记忆

课堂上学习的内容,必须当天消化,要先复习,后做练习,复习工作必须经常进行,每一单元结束后,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概括整理,使之系统化、深刻化。

合理休息,休息也是学习的一种

有很多关于学习时间与效率的研究,这些研究证实:超过2小时学习效果就逐渐递减,超过4小时根本就没有效果了。因此合理的休息与高效率的学习同等重要,长时间无效学习尤其会让人心生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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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考点

全文共 7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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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的哲学部分在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中很重要,那么你对哲学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考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实践(物质性、直接现实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观点,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特别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2、基本特征:

a、(物质性)唯物主义实践观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区别;

b、(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

c、(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与生物消极适应活动的区别;

d、(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科学实验及精神生产实践。

认识(反映论、能动性、创造性)

1、(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a、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b、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c、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能动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

3、(创造性)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

真理(客观性、具体性)

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既有原则区别,又相互包含和转化)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2、(客观性)a、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b、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具体性)真理的具体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

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a、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促进实践;b、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阻碍或破坏实践。

认识发展律(认识发展是从感性到理性、反复与无限的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赖)

1、相互区别:

a、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b、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对事物表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和概括对事物本身及规律的认识。

c、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则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来反映。

d、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

2、相互依赖:

a、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

b、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

c、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d、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时间。

3、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会导致唯理论或经验论的错误。

PS1: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

1、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

2、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3、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

4、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

PS2: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

1、经验属于感性认识范畴;

2、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归根到底都源于实际;

3、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是“源”与“流”的关系;

4、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都是人类知识的来源;直接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最终来源。

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与(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人对事物的认识要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就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PS3: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1、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2、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真理发展律(真理发展过程中,真理与实践标准的绝对与相对)

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相互渗透、相互联结)

1、相互区别:

a、任何绝对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以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和人对物质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b、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即真理是有条件的。从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任何真理都是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近似)的反映。真理有待扩展和深化。

2、相互渗透: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部分;无数相对真理的综合构成绝对真理。

3、相互联结: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唯一、时间)

a、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b、时间对一切认识最终都能作出检验,没有实践检验不了的认识。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具体、过程)

a、任何实践都是具体的,都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

b、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过程。

c、因此,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对认识真理的检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就是关系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

联系(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内部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否则将陷入诡辩论。

3、(普遍性)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4、(多样性)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

引申概念:系统(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a、(整体性)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

b、(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组成方式即结构。

发展(永恒性、普遍性)

1、(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本质)是创新。

2、(永恒性、普遍性)过程论5要点:a、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b、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c、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d、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e、因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具体事物的集合体。

3大规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

质变量变律(区别与联系-转化与渗透)

1、质、量、度

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b、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a、区别: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量变一般不显著,速度缓慢,质变则变化显著、迅速;事物变化是否超越量变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b、联系: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

相互转化: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相互渗透: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

否定之否定(辩证否定观、否定之否定)

1、辩证否定观

a、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

b、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c、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客观的自我否定:它是发展和联系环节的辩证统一,即扬弃。

2、否定之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对立统一律(矛盾规律)(同一与斗争、内因与外因、普遍与特殊、两点与重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根本焦点。

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2、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b、区别:普遍(一般)只大致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

c、联系: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特殊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原理

a、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b、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c、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辩证关系)

现象与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

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b、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

c、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b、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

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原因与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关系特点:因果联系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现象存在因果关系。

3、辨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则转化为结果。

c、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例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

PS: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性-非决定论-唯心主义

可能与现实

1、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相互对立:

a、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b、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

3、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依存和转化。#p#副标题#e#

3、历史观(2个核心、2大规律)

2个核心:社会、人

社会(物质要素、基础、本质、结构)

(物质要素)地理环境、人口和生产方式是构成社会运动的基本的物质要素,这些要素的总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PS1:社会与自然(可持续、协调)

1、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a、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必要条件;

b、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c、维护生态平衡,自觉控制人口增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努力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a、社会发展是一个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

b、社会发展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

c、将发展科技与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地统一起来;

d、将人类生活的内在尺度和生态环境规律的外在尺度有机的结合起来。

(基础)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本质)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这是历史观的核心问题。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观念结构

1、经济结构:基础性的结构;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观念结构;指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结构所反映的内容是生产关系、经济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

2、政治结构:又称政治上层建筑,由两部分构成:政治法律(制度);政治法律(设施)。(国家政权是核心)

3、观念结构:又称思想(或观念)的上层建筑,由各种意识形态组成的有机系统,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观点、艺术思想和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及其联结方式。

人(本质、价值、自由)

(本质)(唯物史观与资产阶级“人性论”的比较)

1、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资产阶级“人性论”-生物属性。

2、规定人的本质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资产阶级“人性论”-抽象的共性。

3、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资产阶级“人性论”-永恒不变的人性。

4、在阶级社会,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资产阶级“人性论”-超阶级的“人性论”。

(价值)(唯物史观强调人的社会价值是第一位的)

1、人的价值在社会关系中存在。

2、人的价值包括两方面内容:个人对社会的责任;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3、人的价值关系就是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

PS2:真理与价值

1、真理是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只有正确的认识,才符合人的利益。

2、价值体现的是客观事物对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意义,是一种主体尺度,它推动人去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

3、认识真理和实现价值对社会都是重要的。认识真理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实现价值是认识真理的动力和归宿。

(自由)(自由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状态,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就是人类的解放)

PS3:自由与必然

1、自由和必然是对立的统一;

2、必然是事物发展一定如此的规律性;自由是对必然的正确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3、自由在于认识和把握必然并利用必然来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4、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没有绝对的自由。

2大规律:社会发展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

社会发展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规律(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取决于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生产力的状况。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规律(重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它的产生、性质、变化和发展方向。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看过“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考点

【考试分析】

本部分的考点主要包括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从历年真题来看分值一般在2-4分,常见考察形式是重要考点的识记理解和运用哲学原理分析有关问题,故复习时务必在记忆的的基础上学会理解运用。

【考点精讲】

5、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物质(客观实在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是对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反映性)

1、(起源)意识与人脑: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2、(本质)意识与客观存在:

(近似、能动、原形)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形,也即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内容与形式)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多样性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统一性。

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意识能动性原理)

1、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

2、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为主观能动性,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具体三方面表现①认识世界;②指导实践、改变世界;③对人体生理活动的控制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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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数学《一次函数》知识,这些,你掌握了吗?

全文共 2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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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梳理与拓展应用

(一)函数

1.常量与变量

在某一变化过程中,可以取不同数值的量,叫作变量,数值保持不变的量叫作常量。如:在行程问题中,当速度υ保持不变时,行走的路程s与时间t是变量,速度v是常量。

关键提醒:

(1)变量和常量往往是相对的,相对于某个变化过程,比如s、v、t三者之间,在不同的研究过程中,作为变量与常量的身份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2)常量、变量与字母的指数没有关系,如

S=πr2中,不能说自变量是r2

2.函数的概念

函数:一般地,在一个变化过程中,如果有两个变量x与y,并且对于π的每一确定的值,都有唯一确定的值ν与其对应,那么就说x是自变量,y是x的函数。当x=a时,y=b,那么b叫作当自变量的值为a时的函数值。

关键提醒:

对函数概念的理解,主要应该抓住以下三点:

①有两个变量。

②一个变量的数值随着另一个变量的数值变化而变化。

③每确定一个自变量的值,函数有且只有一个值与之对应(但可以有多个自变量数值对应一个函数值)。

3.自变量取值范围的确定

在整式中,自变量为全体实数;分式中满足分母不为零;开偶次方根满足被开方数是非负数;在零指数幂中,底数不为零;在实际问题中,要满足实际的意义。在具体问题中,一般要综合上述几种情况同时考虑。

关键提醒:

自变量的取值范围可能是有限的,也可能是无限的,还可能是单独个(或几个)数的;在一个函数关系式中,同时有几种代数式,函数自变量的取值范围应是各种代数式中自变量取值范围的公共部分。

4.函数的表示方法

数的表示方法有三种:解析法、列表法和图像法。

(1)解析法: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有时可以用一个含有这两个变量的等式表示,这种表示方法叫作解析法。

关键提醒:

解析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的反映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不足是有的函数关系不一定能用解析法表示出来。

(2)列表法:把自变量x的一系列值和函数y的对应值列成一个表来表示函数关系的方法叫作列表法。

关键提醒:

列表法的优点是一目了然,使用方便,不足是其列出的对应值是有限的,而且从表中不易看出自变量和函数之间的对应规律。

(3)图像法:用图像表示函数关系的方法叫作图像法。

关键提醒:

图像法的优点是形象直观,不足是图像是近似的、局部的。

5.函数的图像

一般地,对于一个函数,如果把自变量与函数的每对对应值分别作为点的横、纵坐标,那么坐标平面内由这些点组成的图形,就是这个函数的图像。

关键提醒:

①:函数图像上的点(x,y)与函数自变量x及对应函数值y的关系函数图像上任意一点P(x,y)中的x和y的值满足函数关系式;满足函数关系式的x与y构成的点(x,y)必定在函数图像上。

②:判断点(x,y)是否在函数图像上的方法是:将点的坐标(x,y)代入函数关系式,即自变量等于横坐标x,函数值等于纵坐标y,如果满足函数关系式,则这个点就在函数图像上,否则这个点就不在函数图像上。

(二)一次函数

1.一次函数和正比例函数的概念

(1)一次函数:一般地,形如y=kx+b(k、b为常数,且k≠0)的函数,叫作一次函数,其中x是自变量,y是x的函数。特别地,当b=0时,y=kx(k为常数,且k≠0),y叫作x的正比例函数,由此可以看出,正比例函数是一种特殊的一次函数。

知识拓展:

自变量的取值范围是任意实数;k≠0这个条件不可忽略。

2.一次函数解析式的求法

待定系数法:先设出函数解析式,再根据条件确定解析式中未知系数的值,从而具体写出这个式子的方法,叫作待定系数法。

关键提醒:

(1)在正比例函数y=kx(k≠0,且k为常数)中,只有一个待定系数,所以确定正比例函数的解析式只需要一个条件即可。

(2)在一次函数y=kx+b(k、b为常数,且k≠0)中,有两个待定系数k和b,因此确定一次函数的解析式需要两个条件。

(3)要求k和b也可以利用图像、文字信息建立k和b的二元一次方程组,求出k和b即可求出一次函数解析式。

3.从实际问题中确定一次函数的解析式(重点)

确定实际问题中的函数解析式一般与列方程解应用题类似。首先根据题意列出关于两个变量的二元一次方程,再用含有自变量的式子表示函数,建立函数关系式时,要注意自变量的取值范围。

4.一次函数y=kx+b(k≠0)的图像及性质,如表1所示。

表1

5.正比例函数y=kx(k≠0)图像与一次函数图像的关系

(1)将直线y=kx沿y轴向上(或向下)平移|b|个单位,得到y=kx+b的图像,当b>0时,向上平移;当b<0时,向下平移。

(2)直线y=k1x+b1与y=k2x+b2的关系:当k1=k2,b1≠b2时,两直线平行;当k1≠k2时,两直线相交;当k1=k2,b1=b2时,两直线重合。

6.一次函数的应用

一次函数是刻画现实世界事物间关系的简单数学模型,其应用非常广泛。如现实生活中的电费、水费、电话费、纳税、储蓄、行程、工程等问题,它们都是应用一次函数很好的实例。解决这类问题,常常根据题目所提供的信息,建立一次函数关系式,然后根据一次函数的性质,并综合运用一次方程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等知识解决问题。

7.一次函数与一元一次方程

由于任何一元一次方程都可以转化为ax+b=0(a,b为常数,a≠0)的形式,所以解一元一次方程可以转化为:当某个一次函数的值为0时,求相应的自变量的值。从图像上看,这相当于已知直线y=ax+b,确定它与x轴交点的横坐标的值。

关键提醒:

在一次函数y=kx十b中,y如果等于某一个确定的值,求自变量x的值,就要解一元一次方程。

8.一次函数与一元一次不等式

由于任何一元一次不等式都可以转化为

ax+b>0或ax+b<0(a,b为常数,a≠0)的形式,所以解一元一次不等式可以看作:当一次函数值大于(或小于)0时,求自变量相应的取值范围。

知识拓展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可转化为比较直线上点的位置的高低

9.一次函数与二元一次方程组

一般地,每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都对应两个一次函数,于是也对应两条直线。从“数”的角度看,解方程组相当于考虑自变量为何值时两个函数的值相等,以及这个函数值是何值;从“形”的角度看,解方程组相当于确定两条直线交点的坐标。

(三)运用一次函数解决方案选择问题

运用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中方案的选择问题,实际上是比较两个函数y=k1x+b1和y=k2x+b2的函数值大小的问题。

比较y=k1x+b1和y=k2x+b2的函数值大小的常见方法有两种:代数法和图像法。

关键提醒:

两个函数的图像在同一坐标系中,图像在交点处时,两个函数中横纵坐标值分别相等。哪一段图像在上方,则在这一段,哪个图像对应的函数值就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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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语文真题考点--得体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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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湖南省娄底市】

8.根据下面提供的情境回答问题(3分)

隔壁王奶奶接到一个电话,声称:国家现在要将一笔密存海外的巨款发给那些有责任、有担当的爱国人士,只要缴纳50元手续费就可以分到数百万元。王奶奶信以为真,忙去交钱,你明知这是一个诈骗电话,该如何劝她不要上当受骗呢?(不超过60个字)

【答案】王奶奶,这样的电话明显是诈骗您的,五十元手续费就可以分到数百万元,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呢?千万不要被这些诈骗分子迷惑了。

【解析】这是一道典型的劝告类口语交际题,解答此题要注意以下两方面要求:

第一要在准确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吐露心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文明得体

第二要符合语体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使用口语还是使用书面语。

劝说要点:

①这样的电话明显是诈骗您的;

②五十元手续费就可以分到数百万元,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呢?

③千万不要被这些诈骗分子迷惑了。

考点定位】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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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数学知识点:实数的倒数、相反数和绝对值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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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反

实数与它的相反数时一对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从数轴上看,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所对应的点关于原点对称,如果a与b互为相反数,则有a+b=0,a=-b,反之亦成立。

2、绝对值

一个数的绝对值就是表示这个数的点与原点的距离,|a|≥0。零的绝对值时它本身,也可看成它的相反数,若|a|=a,则a≥0;若|a|=-a,则a≤0。正数大于零,负数小于零,正数大于一切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3、倒数

如果a与b互为倒数,则有ab=1,反之亦成立。倒数等于本身的数是1和-1。零没有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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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数学知识点:函数及其相关概念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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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及其相关概念

1、变量与常量

在某一变化过程中,可以取不同数值的量叫做变量,数值保持不变的量叫做常量。

一般地,在某一变化过程中有两个变量x与y,如果对于x的每一个值,y都有唯一确定的值与它对应,那么就说x是自变量,y是x的函数。

2、函数解析式

用来表示函数关系的数学式子叫做函数解析式或函数关系式。

使函数有意义的自变量的取值的全体,叫做自变量的取值范围。

3、函数的三种表示法及其优缺点

(1)解析法

两个变量间的函数关系,有时可以用一个含有这两个变量及数字运算符号的等式表示,这种表示法叫做解析法。

(2)列表法

把自变量x的一系列值和函数y的对应值列成一个表来表示函数关系,这种表示法叫做列表法。

(3)图像法

用图像表示函数关系的方法叫做图像法。

4、由函数解析式画其图像的一般步骤

(1)列表:列表给出自变量与函数的一些对应值

(2)描点:以表中每对对应值为坐标,在坐标平面内描出相应的点

(3)连线:按照自变量由小到大的顺序,把所描各点用平滑的曲线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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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化学考点之金属活动性顺序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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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活动性顺序

1.概念

金属性:失去电子成为阳离子的倾向的大小

金属活动性:在水溶液中形成水合离子的倾向的大小

2.通过探究说明金属活动性a与酸:镁、锌、铁都能与酸反应,而铜不能,故镁锌铁的金属活动性比铜的要强b金属间的置换反应铁都能与硫酸铜反应,置换出铜,铜能置换出银,故三者的金属活动性顺序为:铝>铜>银比较金属活动性顺序依据:

(1)能否与酸反应

(2)反应的剧烈程度如何

(3)相同时间产生的氢气的量

(4)产生相同氢气的量所用的时间

(5)金属间的置换反应

3.金属活动性顺序表:KCaNaMgAlZnFeSnPb(H)CuHgAgPtAu

(1)越靠前越易置换出H2

(2)越靠后越容易被置换出来(不管是氢前氢后)

(3)KCaNa太活泼,能与水起剧烈反应,故不能用于置换其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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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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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一部关于反垄断的法律,共八章57条。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反垄断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反垄断法调整的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必须对经营者作出定义。该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主要存在于相关市场之中。对相关市场,反垄断法第12条第2款的定义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延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路,反垄断法将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反竞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作为内国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从事的垄断行为自不待言;但是考虑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的影响并不限于一国境内。为此,该法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是在参考了许多国家的竞争法之后作出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选择。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

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同构筑起我国竞争法体系的骨架,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

2.保护经济自由权与监管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反垄断法抑制垄断并不消灭垄断。它承认并保护经营者的经济自由权,允许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而监管和调控经营者的反竞争(如垄断协议、恶意并购、限制竞争等)行为。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57条。

该法第1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以看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其直接目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的。这样理解使得反垄断法与其功能最为相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与区别清晰可辨。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协议广泛地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相比较,其表现出发生量大、涉及面广、对市场影响速度快等特点,对有效竞争的破坏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正因如此,垄断协议控制制度被看作是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制度之一。

垄断协议可以表现为企业间限制竞争的合同或协议、企业团体的决议及企业间的协同行为等形式。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有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之分。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而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如两家汽车生产公司之间的联合;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的垄断协议,如汽车生产商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的联合。

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是因为二者对竞争危害的程度不同,法律对它们亦区别对待。横向垄断协议作为同业竞争者之间的联合行为,对竞争的危害既直接又严重,因而一直是反垄断法所规制的重点;纵向垄断协议由于主体之间处于不同的经营阶段,不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其联合行为对竞争的影响较横向垄断协议间接得多,程度也轻得多,法律对其管制的严厉程度也远远不及横向限制,处理的灵活性也较大。

我国反垄断法有三条针对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3条第1款是关于横向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4条是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6条专门就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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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数学概率知识点:知识归纳与例题讲解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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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归纳例题讲解

1、总体,个体,样本和样本容量。注意"考查对象"是所要研究的数据。

例1:为了了解某地区初一年级7000名学生的体重情况,从中抽取了500名学生的体重,就这个问题来说,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A)7000名学生是总体(B)每个学生是个体

(C)500名学生是所抽取的一个样本(D)样本容量是500

例2:某市今年有9068名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考试,从中抽出300名考生的成绩进行分析。在这个问题中,总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体是___________;样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样本容量是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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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数学知识点:整式的乘除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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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式的乘除

例1: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B.C.D.

思路点拨:此题考查有理数的运算法则.A为两个单项式的和,两项不为同类项,所以两项不能相加.B为单项式的除法,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应当是;C为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应当是;D为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是正确的.

答案:选D

例2:已知则____________.

思路点拨:本题考查幂的逆运算,难度较大一些,这种题目就是将条件与结论靠拢,接上头就行了。

答案:72

例3:已知a=1.6′109,b=4′103,则a2?2b=?

A.2′107B.4′1014C.3.2′105D.3.2′1014。

思路点拨:本题考查代入求值,实际上是考查同底数幂的除法。a2?2b=?103)

=0.32′1015=3.2′1014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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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考数学二元一次方程组解法:代入消元法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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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数学二元一次方程组解法:代入消元法

(1)基本思路:未知数又多变少。

(2)消元法的基本方法:将二元一次方程组转化为一元一次方程。

(3)代入消元法:把二元一次方程组中一个方程的未知数用含另一个未知数的式子表示出来,再代入另一个方程,实现消元,进而求得这个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这个方法叫做代入消元法,简称代入法。

(4)代入法解二元一次方程组的一般步骤:

1、从方程组中选出一个系数比较简单的方程,将这个方程中的一个未知数(例如y)用含另一个未知数(例如x)的代数式表示出来,即写成y=ax+b的形式,即变

2、将y=ax+b代入到另一个方程中,消去y,得到一个关于x的一元一次方程,即代。

3、解出这个一元一次方程,求出x的值,即解。

4、把求得的x值代入y=ax+b中求出y的值,即回代

5、把x、y的值用{联立起来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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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数学知识点:三角形的垂心的性质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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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锐角三角形的垂心在三角形内;

直角三角形的垂心在直角顶点上;

钝角三角形的垂心在三角形外。

2.三角形的垂心是它垂足三角形的内心;或者说,三角形的内心是它旁心三角形的垂心。

3.垂心O关于三边的对称点,均在△ABC的外接圆圆上。

4.△ABC中,有六组四点共圆,有三组(每组四个)相似的直角三角形,且AO?OD=BO?OE=CO?OF

5.H、A、B、C四点中任一点是其余三点为顶点的三角形的垂心(并称这样的四点为一—垂心组)。

6.△ABC,△ABO,△BCO,△ACO的外接圆是等圆。

7.在非直角三角形中,过O的直线交AB、AC所在直线分别于P、Q,则AB/AP?tanB+AC/AQ?tanC=tanA+tanB+tanC

8.三角形任一顶点到垂心的距离,等于外心到对边的距离的2倍。

9.设O,H分别为△ABC的外心和垂心,则∠BAO=∠HAC,∠ABH=∠OBC,∠BCO=∠HCA。

10.锐角三角形的垂心到三顶点的距离之和等于其内切圆与外接圆半径之和的2倍。

11.锐角三角形的垂心是垂足三角形的内心;锐角三角形的内接三角形(顶点在原三角形的边上)中,以垂足三角形的周长最短。

12.西姆松(Simson)定理(西姆松线):从一点向三角形的三边所引垂线的垂足共线的重要条件是该点落在三角形的外接圆上

13.设锐角△ABC内有一点P,那么P是垂心的充分必要条件是PB?PC?BC+PB?PA?AB+PA?PC?AC=AB?BC?CA。

14.设H为非直角三角形的垂心,且D、E、F分别为H在BC,CA,AB上的射影,H1,H2,H3分别为△AEF,△BDF,△CDE的垂心,则△DEF≌△H1H2H3。

15.三角形垂心H的垂足三角形的三边,分别平行于原三角形外接圆在各顶点的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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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政治时政考点:九月国际政治时事热点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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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9月1日电,黎巴嫩总统米歇尔.奥恩8月31日任命穆斯塔法.阿迪卜为新总理,并授权其组阁。

2、2020年9月1日,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以“加强多边主义,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

3、2020年9月2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宣布,他决定参加自民党总裁选举。菅义伟将同日本自民党政务调查会长岸田文雄和前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竞选总裁职位,获胜者将接替此前宣布辞职的现任总

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4、2020年9月5日电,美国华盛顿大学健康指标.与评估研究所(IHME)发布报告,指出美国新冠病亡率高于多个国家,从死亡病例数据来看,新冠肺炎已超越癌症,成为美国第二大死因,排名仅次于心脏病。

5、2020年9月7日,据《印度斯坦时报》报道,印度成功在奥里萨邦巴拉索尔的阿卜杜尔卡拉姆测试场进行了“高超声速试验验证飞行器”(HSTVD)飞行测试,这标志着印度成为继美国、俄罗斯和中国之后第四个开发并成功测试高超声速技术的国家。

6、2020年9月10日电,近日,世界自然基金会的--份报告显示,全球野生动物数量在不到50年的时间内锐减了三分之二以上,并且这种“灾难性的下降.趋势”没有减缓迹象。

7、2020年9月11日,英国政府宣布,已与日本达成贸易协议。这是英国自今年1月31日“脱欧”后达成的首份重大贸易协议。

8、2020年9月14日,日本自民党举行总裁选举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以绝对优势胜出,“接班”因病辞职的安倍。如无意外,两天之后的9月16日,他将成为日本第99任首相。

9、2020年9月15日电,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近日联合启动了一个实验室网络,以加强非洲新冠病毒基因组测序工作。该网络由12个实验室组成,将为实验室所在国家及周边地区提供基因测序、数据分析及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10、2020年9月16日,经合组织发布了《经济展望中期报告》,将全球2020年GDP变动预期从下滑6%_上调至萎缩4.5%,2021年经济增长预期同步上调至5%。此外,报告指出,按照目前的经济和疫情态势,中国将是2020年二十国集团中唯--实现正增长的国家。

11、2020年9月17日电,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日前召开视频会议,决定同意各职业体育联赛主办方在新赛季允许球迷进入赛场观赛,人数上限是赛场容量的20%。

12、2020年9月21日,日本总务省发布数据,称该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达3617万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为28.7%,为全球最高,均为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值。

13、2020年9月21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美国纽约、波特兰和西雅图这三大城市,已被正式列为“无政府主义管辖区”。

14、2020年9月22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当今世界面临五大挑战:地缘紧张局势、气候危机、全球互不信任、数字世界黑暗面及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

15、2020年9月23日电,智利天文学家领衔的一个国际团队在新一期英国《自然天文学》杂志上报告说,在距地球约260光年的一个星系中发现了第一颗"超热海王星”,这是此前仅在理论上存在的一类特殊行星。

16、2020年9月24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表讲话,呼吁国际社会以创新方式思考全球治理和多边主义,以适应21世纪的需要。

17、2020年9月25日,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18、2020年9月26日电,因疫情影响延期的东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将定于2021年3月25日举行。照此前计划,火炬接力将于121天内在全日本范围内进行

19、2020年9月27日,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签署法令,宣布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并在全国范围实行戒严令。

20、2020年9月29日晚间,美国总统特朗普和民主党总统提名人拜登首次辩论会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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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数学二次函数知识点压轴题:填空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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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4o丽水,第10题3分),AB=4,射线BM和AB互相垂直,点D是AB上的一个动点,点E在射线BM上,BE=DB,作EF⊥DE并截取EF=DE,连结AF并延长交射线BM于点C.设BE=x,BC=y,则y关于x的函数解析式是()

考点:全等三角形的判定与性质;函数关系式;相似三角形的判定与性质..

分析:作FG⊥BC于G,依据已知条件求得△DBE≌△EGF,得出FG=BE=x,EG=DB=2x,然后根据平行线的性质即可求得.

解答:

解:作FG⊥BC于G,

∵∠DEB+∠FEC=90°,∠DEB+∠DBE=90°;

∴∠BDE=∠FEG,

在△DBE与△EGF中

∴△DBE≌△EGF,

∴EG=DB,FG=BE=x,

∴EG=DB=2BE=2x,

∴GC=y﹣3x,

∵FG⊥BC,AB⊥BC,

∴FG∥AB,

CG:BC=FG:AB,

即=,

点评:本题考查了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和性质,以及平行线的性质,辅助线的做法是解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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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城乡规划

全文共 3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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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城乡规划法》。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城乡规划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城乡规划的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修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

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规划编制的审批程序报批。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也应依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报批或备案。

相关阅读:

城乡规划和规划区

自2007年10月颁布城乡规划法以来,我国实行了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制度。凡是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守该法。所谓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所谓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城乡规划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城乡规划的制定

(一)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

国务院组织编制全国城乡体系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其中,省、市、县级的规划,应当先经本级人大会审议,镇规划经镇人大审议,然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大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昕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审批机关批准前,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制定的相关条例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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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师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全文共 6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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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等等,都是教师招考的考点,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教师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公共基础知识考点(1)

法律

(一)法的概述1.法的概念。2.法的本质与特征。3.法的分类。4.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法与政治的关系;法与政策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社会主义民主概念。2.社会主义法制概念。3.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4.依法治国。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1.法的制定的含义。2.我国制定法的基本原则:以宪法为依据,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法的及时立、改、废相结合。3.法的制定权限。4.法的制定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5.法的实施。6.违法及其责任。7.法律的实施监督:法律实施监督的含义;法律监督体系。

(四)宪法概述1.宪法的概念与主要特征。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国家性质。3.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4.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5.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6.国家象征。

(五)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1. 政党制度:政党制度的含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含义;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内容。3.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含义;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的内容。4.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含义;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的内容。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与特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6.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六)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概念。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七)刑法概述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分类。3.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4.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对地域的效力;刑法对人的效力。

(八)犯罪1.犯罪的概念与特征。2.犯罪构成的概念。3.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有组织的共同犯罪。5.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6.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九)刑罚1.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2.刑罚的种类:主刑;附加刑。3.刑罚的运用: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追诉时效。

(十)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十一)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合法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权利不得滥用。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4.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保护的含义;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十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1.自然人: 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3.民事法律行为。4.代理: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

(十三)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的主要类型;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财产共有权。2.债权: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发生;债的担保。3.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的法律保护。4.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5.财产继承权。

(十四)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的方式。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种类;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十五)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征。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十六)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与行政复议1.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3.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含义;行政程序的制度。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

(十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赔偿1.行政违法。2.行政赔偿。3.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十八)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十九)经济组织与市场管理法1.公司法律制度。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4.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6.证券法律制度:证券的概念;证券的种类;证券发行制度;证券监管制度。7.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概念;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及争议解决方法。8.票据法律制度:票据的概念;汇票、本票和支票及涉外票据。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二十)宏观调控与社会保障法1.宏观调控法的概念与特征。2.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3.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4.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概念;税法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常见税种。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6.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的特征;社会保险法的含义;失业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与优抚安置。

(二十一)诉讼法学概述1.诉讼:诉讼的概念与种类。2.诉讼法的概念。3.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共有原则;民事、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二十二)诉讼管辖1.管辖的概念。2.刑事诉讼的职能管辖。3.民事诉讼主管。4.行政诉讼主管。5.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概念;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6.地域管辖:刑事诉讼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行政诉讼地域管辖。7.共同管辖。8.协议管辖。 9.裁定管辖。

(二十三)诉讼参与人与强制措施1.诉讼参与人概述。2.刑事诉讼当事人。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5.其他诉讼参与人。6.强制措施的概念及其具体内容。

(二十四)诉讼证据与诉讼程序1.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2.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3.举证责任。4.诉讼程序含义;起诉;审判。5.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提起诉讼;审判。6.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7.行政诉讼程序: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

(二十五)期间、送达与执行1.期间:期间的含义;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耽误;期日。2.送达。3.刑事案件的执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的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的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的执行;徒刑缓刑的判决的执行;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的执行;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的执行。4.民事案件执行:民事案件执行的概念;民事执行程序的启动;执行担保;执行和解;执行中止。5.行政案件的执行:行政案件执行的含义;行政案件执行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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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共基础知识考点(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哲学概述1.哲学的概念。2.哲学的基本问题。3.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5.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同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斗争的关系。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三)物质和意识1.物质的概念。2.物质的存在形式: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物质运动的规律性。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4.意识的起源与本质:意识的起源;意识的本质。5.意识的能动作用:意识能动地认识世界;意识能动地改造世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6.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四)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1.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2.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3.质量互变规律。4.否定之否定规律。5.对立统一规律。

(五)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1.现象和本质。2.内容和形式。3.原因和结果。4.必然性和偶然性。5.可能性和现实性。

(六)认识、实践、真理1.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2.实践及其基本形式。3.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的发展过程;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4.真理的客观性和辩证性: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和谬误;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与价值。5.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七)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与社会基本矛盾1.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社会意识。2.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八)阶级、国家、社会革命1.阶级和阶级斗争。2.国家与社会革命:国家;社会革命;我国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九)群众、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1.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2.个人的历史作用。3.人的本质和人生价值。4.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毛泽东思想概论

(一)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1.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2.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理论;关于党的建设学说。3.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与动力。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权。4.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和前途。5.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纲领。6.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发展道路。 7.关于农民革命的理论问题。8.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的主要阵线。

(三)毛泽东军事思想1.人民军队的性质与宗旨。2.人民军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3.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4.人民战争的思想。5.人民军队的战略战术。

(四)人民民主专政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2.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和特点;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3.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4.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及其伟大意义;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基本方针;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

(五)关于党的建设学说1.正确认识与处理党内矛盾。2.着重于从思想上建设党。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4.培育党的优良作风。5.用无产阶级世界观武装全党。6.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7.维护党的团结统一。8.努力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与主要内容1.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3.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二)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主要内容。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纲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

(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2.完成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途径。3.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4.战略思想和政策:确立战略重点;科教兴国战略;“两个大局”思想与西部大开发战略。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并存;保障人民利益,发挥计划和市场长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模式:坚持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建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五)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1.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4.社会主义中国的外交战略与对外开放: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坚持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统一。5.实现祖国统一的科学构想。

(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与形成。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辩证统一关系。

(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1.坚持与时俱进。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3.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4.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5.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6.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7.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建设党。

(八)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和自觉性。2.坚持体制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4.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国家宏观调控。5.理顺分配关系,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6.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7.又好又快地发展国民经济。8.不断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9.走新型工业化道路。10.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历史地位1.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2.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十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1.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展应该是又好又快发展。2.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以人为本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

(十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1.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2.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十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4.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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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数学知识点:三角函数诱导公式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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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公式的本质

所谓三角函数诱导公式,就是将角n·(π/2)±α的三角函数转化为角α的三角函数。

常用的诱导公式

公式一:设α为任意角,终边相同的角的同一三角函数的值相等:

sin(2kπ+α)=sinαk∈z

cos(2kπ+α)=cosαk∈z

tan(2kπ+α)=tanαk∈z

cot(2kπ+α)=cotαk∈z

公式二:设α为任意角,π+α的三角函数值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π+α)=-sinα

cos(π+α)=-cosα

tan(π+α)=tanα

cot(π+α)=cotα

公式三:任意角α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α)=-sinα

cos(-α)=cosα

tan(-α)=-tanα

cot(-α)=-cotα

公式四:利用公式二和公式三可以得到π-α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π-α)=sinα

cos(π-α)=-cosα

tan(π-α)=-tanα

cot(π-α)=-cotα

公式五:利用公式一和公式三可以得到2π-α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2π-α)=-sinα

cos(2π-α)=cosα

tan(2π-α)=-tanα

cot(2π-α)=-cotα

公式六:π/2±α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tan(π/2+α)=-cotα

cot(π/2+α)=-tanα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tan(π/2-α)=cotα

cot(π/2-α)=tanα

推算公式:3π/2±α与α的三角函数值之间的关系: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tan(3π/2+α)=-cotα

cot(3π/2+α)=-tanα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tan(3π/2-α)=cotα

cot(3π/2-α)=tanα

诱导公式记忆口诀:“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奇、偶”指的是π/2的倍数的奇偶,“变与不变”指的是三角函数的名称的变化:“变”是指正弦变余弦,正切变余切。(反之亦然成立)“符号看象限”的含义是:把角α看做锐角,不考虑α角所在象限,看n·(π/2)±α是第几象限角,从而得到等式右边是正号还是负号。

符号判断口诀:

“一全正;二正弦;三两切;四余弦”。这十二字口诀的意思就是说:第一象限内任何一个角的四种三角函数值都是“+”;第二象限内只有正弦是“+”,其余全部是“-”;第三象限内只有正切和余切是“+”,其余全部是“-”;第四象限内只有余弦是“+”,其余全部是“-”。

“ASCT”反Z。意即为“all(全部)”、“sin”、“cos”、“tan”按照将字母Z反过来写所占的象限对应的三角函数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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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年级数学知识点

全文共 3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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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学生正是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烈的时候,使二年级学生对数学学习感兴趣,从而爱学数学具有重要作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二年级数学知识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二年级数学知识点1

1.表内除法的知识点:

(1)理解平均分的意义。会根据表内乘法,计算简单的除法。

(2)会用乘法口诀求商。

(3)根据乘除法的意义解决一些简单的乘除法应用题。

(4)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除数×商=被除数

2.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3.除法的性质

一个数连续除以几个数,等于这个数除以那几个数的乘积,就是除法的性质。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

4.除法公式

(1)被除数÷除数=商

(2)被除数÷商=除数

(3)除数×商=被除数

5.被除数

除法运算中被另一个数所除的数,如24÷8=3,其中24是被除数

6.除数:在除法算式中,除号后面的数叫做除数。

例:8÷2=4则2为除数。8为被除数。除数不能为0,否则没有意义。

7.商:在一个除法算式里,被除数÷除数=商+余数,进而推导得出: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8.完全商

当数a除以数b(非0)能除得尽时,这时的商叫完全商。如:9÷3=3,3就是完全商。

9.不完全商

如果数a除以数b(非零)除不尽,得到的商就是不完全商。如:10÷3=3......1,这里的3就是不完全商。

10.被除数和商的关系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11.2—6的乘法口诀

2×2=4

2×3=6 3×3=9

2×4=8 3×4=12 4×4=16

2×5=10 3×5=15 4×5=20 5×5=25

2×6=12 3×6=18 4×6=24 5×6=30 6×6=36

12.直角:几何原本中的定义:当一条直线和另一条横的直线交成的邻角彼此相等时,这些角的每一个被叫做直角,而且称这一条直线垂直于另一条直线。

一个直角等于90度,符号:Rt∠

13.几何中的锐角:大于0°小于90°(直角)的角。

两个锐角相加不一定大于直角,但一定小于平角。

14.钝角:钝角大于直角(90°)小于平角(180°)的角叫做钝角。

15.平移:平移是指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上的所有点都按照某个方向作相同距离的移动,这样的图形运动叫做图形的平移运动,简称平移。平移不改变图形的形状和大小。平移可以不是水平的。

16.旋转:在平面内,把一个图形绕点O旋转一个角度的图形变换叫做旋转,点O叫做旋转中心,旋转的角叫做旋转角,如果图形上的点P经过旋转变为点Pˊ,那么这两个点叫做这个旋转的对应点。

17.旋转的性质

(1)对应点到旋转中心的距离相等。

(2)对应点与旋转中心所连线段的夹角等于旋转角。

(3)旋转前、后的图形全相等。

小学二年级数学知识点(含二年级数学上下册全部知识点)

18.旋转的三要素

(1)旋转中心;

(2)旋转方向;

(3)旋转角度。

注意:三要素中只要任意改变一个,图形就会不一样。

旋转变换是由一个图形改变为另一个图形,在改变过程中,原图上所有的点都绕一个固定的点换同一方向,转动同一个角度

19.表内除法的知识点:

(1)理解平均分的意义。会根据表内乘法,计算简单的除法。

(2)会用乘法口诀求商。

(3)根据乘除法的意义解决一些简单的乘除法应用题。

(4)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除数×商=被除数

20.7、8、9的乘法口诀

7×7=49

7×8=5 68×8=64

7×9=63 8×9=72 9×9=81

21.万以内的数的认识

100=10个10(10个10相加的结果等于100)

1000=10个100(10个100相加的结果等于1000)

22.克

克为质量单位,符号 g,相等于千分之一千克。一克的重量大约相于一立方厘米水在室温的质量,大约有一个万字夹的质量。

1 吨 = 1,000,000 克 (一百万克)

1 公斤(1千克) = 1,000 克 (一千克)

1 市斤 = 500克 (1 克 = 0.002市斤)

1 毫克 = 0.001 克 (1克=1000毫克)

1 微克 = 0.000 001 克 (1克=1000000微克)

1 纳克 = 0.000 000 001 克(1克=1000000000纳克)

23.千克

千克:(符号kg或㎏)为国际单位制中量度质量的基本单位,千克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常使用的基本单位之一。

看过“二年级数学知识点“

二年级数学知识点2

1.长度单位:是指丈量空间距离上的基本单元,是人类为了规范长度而制定的基本单位。其国际单位是“米”(符号“m”),常用单位有毫米(mm)、厘米(cm)、分米(dm)、千米(km)等等。长度单位在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作用。

2.米:国际单位制中,长度的标准单位是“米”,用符号“m”表示。

3.分米:分米(dm)是长度的公制单位之一,1分米相当于1米的十分之一。

4.厘米:厘米,长度单位。简写(符号)为:cm。

有关厘米的单位转换: 1厘米=10毫米=0.1分米=0.01米=0.00001千米。

5.毫米:英文缩写MM(或mm、㎜)

进率关:1毫米=0.1厘米;

6.进位:加法运算中,每一数位上的数等于基数时向前一位数进一。

以个位向十位进位为例:基数为10(2进制的基数是2,类推),个位这个数位上的数量达到了10的情况下,则个位向前一位进1,成为一个十。

在十进制的算法中,个位满十,在十位中加1;十位满十,在百位中加一。

7.不退位减:减法运算中不用向高位借位的减法运算。例:56-22=34。6能够减去2,所以不用向高位5借位。

8.退位减:减法运算中必须向高位借位的减法运算。例:51-22=39。

1不能够减去2,所以必须向高位的5借位。

9.连加:多个数字连续相加叫做连加。例如:28+24+23=85。

10.连减:多个数字连续相减叫做连减。例如:85-40-26=19。

11.加减混合:在运算中既有加法又有减法的运算。例如:67-25+28=70。

12.角:具有公共端点的两条不重合的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这个公共端点叫做角的顶点,这两条射线叫做角的两条边。

符号 :∠

13.乘法算式中各数的名称:是指将相同的数加法起来的快捷方式。其运算结果称为积。

“×”是乘号,乘号前面和后面的数叫做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叫做积。

10(因数) ×(乘号) 200(因数) =(等于号) 2000(积)

14.1—6的乘法口诀

1×1=1

1×2=2 2×2=4

1×3=3 2×3=6 3×3=9

1×4=4 2×4=8 3×4=12 4×4=16

1×5=5 2×5=10 3×5=15 4×5=20 5×5=25

1×6=6 2×6=12 3×6=18 4×6=24 5×6=30 6×6=36

15.7——9的乘法口诀

1×7=7 2×7=14 3×7=21 4×7=28 5×7=35 6×7=42 7×7=49

1×8=8 2×8=16 3×8=24 4×8=32 5×8=40 6×8=48 7×8=56 8×8=64

1×9=9 2×9=18 3×9=27 4×9=36 5×9=45 6×9=54 7×9=63 8×9=72 9×9=81

扩展资料

1.角的动态定义

一条射线绕着它的端点从一个位置旋转到另一个位置所形成的图形叫做角。所旋转射线的端点叫做角的顶点,开始位置的射线叫做角的始边,终止位置的射线叫做角的终边

2.角的种类

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没有关系;角的大小决定于角的两条边张开的程度,张开的越大,角就越大,相反,张开的越小,角则越小。在动态定义中,取决于旋转的方向与角度。角可以分为锐角、直角、钝角、平角、周角、负角、正角、优角、劣角、0角这10种。以度、分、秒为单位的角的度量制称为角度制。此外,还有密位制、弧度制等。

锐角:大于0°,小于90°的角叫做锐角。

直角:等于90°的角叫做直角。

钝角:大于90°而小于180°的角叫做钝角。

负角:按照顺时针方向旋转而成的角叫做负角。

正角:逆时针旋转的角为正角。

0角:等于零度的角。

余角和补角:两角之和为90°则两角互为余角,两角之和为180°则两角互为补角。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补角相等。

对顶角:两条直线相交后所得的只有一个公共顶点且两个角的两边互为反向延长线,这样的两个角叫做互为对顶角。两条直线相交,构成两对对顶角。互为对顶角的两个角相等。

还有许多种角的关系,如内错角,同位角,同旁内角(三线八角中,主要用来判断平行)。

3.乘法的运算定律

整数的乘法运算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消去律。

随着数学的发展,运算的对象从整数发展为更一般群。

乘法交换律:a×b=b×a

乘法结合律:(a×b)×c=a×(b×c)

乘法分配律:(a+b)×c=a×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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