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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知识点责任与担当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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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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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出租汽车发展迅速,其运行与小城市交通现状矛盾突出,交通事故呈增多趋势。那么,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司机应承担的责任:

出租车乘客因事故受伤,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车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乘客与出租车之间属于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乘客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未安全送达目的地,就属于出租车一方违约,乘客作为乘客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其因受伤而导致的相应损失。

乘坐出租车注意事项:

1、不坐非正规的出租车。

非正规的出租车司机可能连驾照都没有,潜在着各种危害。所以了解你所在当地哪些是正规出租车,哪些是黑出租车。

2、上车前要记住车牌号码。

记住车牌号码可通过拍照方式。万一下车后忘记拿东西,这时候可以通过车牌号到出租车公司等查找司机信息,然后找回丢失的东西。

3、记得打表和要票。

上车打的一般都要让司机打表。若你来到一个新的城市,许多出租车司机可能看到你是外地人,不了解情况就会向你漫天要价,其实花费不了那么多。同时,要票是为了报销或日后找到司机信息。

4、尽量不要坐副驾驶位置。

尤其是女士们,副驾驶只有一侧可以下车,假如遇到特殊的情况,起码坐到后排多一个下车的机会,而且司机也不容易靠近你。

5、发现行驶方向不准确及时交涉。

当你发现司机走的路线和你说的不一样,可再告诉他,看他怎么解释。司机听错了就罢了,若还是按照错误方向走,你可要趁机下车了,这可能暗藏着风险。若只是多走了冤枉路,则应向出租车公司反映。

6、晚上坐出租车把相关信息告诉家人朋友。

晚上坐出租车要当心安全,坐车前查看其车牌信息,上车前或上车后,要及时将坐车时间、地点、车牌号等信息告诉家人朋友,以防万一。

7、不要向司机透露自己的信息。

有些司机,尤其是中青年男司机,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士打的,会主动召唤你上车。上车后可能会问你一些自己信息,住哪、干什么的等等有关你私密的信息,这时候千万不要透露给他,一定要看清状况,实在不行就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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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儿童出租房意外坠楼房东有责任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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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意外事故发生地有哪些是我们要了解的重要知识。近期看新闻,发生了多起儿童意外坠楼事件,让我们做父母的无不触目惊心。这些看似“意外”的坠楼事件背后,大多都有家长的原因在其中。那么儿童出租房意外坠楼房东有责任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儿童出租房意外坠楼一般由小孩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父母,保姆,或临时托管人)承担责任。只要房东没有照看小孩的事实存在,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和责任。除非阳台护栏达不到安全设计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房东应当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幼儿坠楼多发生在寒暑假期里,特别是暑假;年龄以2-6岁的幼童居多。该年龄段幼儿已经能够自主爬行,且活动意愿强,然而他们却没有能力分辨自己是否处于危险的情境中,如果家长疏于照顾就极易造成各种意外伤害。

坠楼会造成幼儿多处骨折、脑外伤、肝脾等内脏挫伤甚至破裂等问题,由于年龄幼小的孩子身体柔软,自重较轻,或坠落时被物品所挡增大了阻力,又或者坠落地面是草地或刚下过雨的湿地,少数幸运儿能逃过一死。但是,如果头部或重要器官严重受撞,会造成永久性的智力损伤或身体瘫痪,甚至丧命。所以家长千万不要在窗下放可攀爬的凳子、桌子,防止幼儿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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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责任保险的费率应考虑哪些因素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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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最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纯粹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而存在的一种险种。那么,责任保险的费率应考虑哪些因素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责任保险的费率应考虑的因素:

责任保险费率的制订,通常根据各种责任保险的风险大小及损失率的高低来确定。从总体上看,保险人在制订责任保险费率时,主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应当包括如下几项

1、被保险人的业务性质及其产生意外损害赔偿责任可能性的大小;

2、法律制度对损害赔偿的规定;

3、赔偿限额的高低。

此外,承担中区域的大小、每笔责任保险业务的量及同类责任保险业务的历史损失资料亦是保险人在制订责任保险费率时必须参照的依据。

保险费率基本概念:

计算保险费的影响因素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以上三个因素均与保险费成正比关系,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或保险期限越长,则应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多。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保险费的增减变动。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为1000元或100元,所以保险费率通常用千分率或百分率来表示。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习惯上,将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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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政治时政考点:八月国际政治时事热点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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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8月1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座核电站巴拉卡核电站投入运营,这也是阿拉伯世界首座核电站。

2、2020年8月2日,美国“龙”飞船于美国东部时间在佛罗里达州墨西哥湾海面溅落,将国际空间站两名宇航员成功送回地球。这是首次由民间企业主导的载人太空飞船发射升空并成功返回地球。

3、2020年8月2日,孟加拉国卡纳普里河底隧道项目实现左线贯通,本次贯通的是项目关键控制性工程。卡纳普里河底隧道是孟加拉国第一条隧道。

4、2020年8月4日傍晚,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区发生剧烈爆炸,目前已造成至少73人死亡、3700人受伤。

5、2020年8月6日电,日前,欧洲理事会作出决定,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该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相关协定,也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

6、2020年8月7日电,日前,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重大工程安装在法国正式启动,标志着全球最大“人造太阳”项目进入安装阶段。

7、2020年8月9日电,日本外相茂木敏充8月5日至8日访问英国,与英方就“脱欧”后两国的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这是日本外相疫情后首次出访。

8、2020年8月11日电,近日,西班牙政府宣布推出“西班牙数字2025”计划。未来5年内,西班牙将投入1400亿欧元用于全面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新科技带来的发展机遇,推动经济重启和恢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9、2020年8月13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阿联酋将与以色列实现关系全面正常化。

10、2020年8月14日,位于荷兰雷嫩市的欧维汉兹动物园举行大熊猫宝宝百日庆典暨命名仪式。根据网络票选结果,大熊猫宝宝正式取名“梵星”。

11、2020年8月15日,印尼雅万高铁项目关键架梁通道两处连续梁顺利合龙,标志着项目全线首个架梁通道的形成,为首个架梁段连续架梁创造了条件。雅万高铁项目是中国高铁全系统、全要素、全生产链走出国门的“第一单”,也是共建“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

12、2020年8月18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应反对疫苗领域出现的“民族主义”,一旦确定研发出有效的新冠疫苗,世卫组织战略咨询小组将提供有关合理、公平分配疫苗的建议。

13、2020年8月20日,纽约州州长科莫签署--项行政令,考虑到新冠肺炎的流行,纽约州将允许选民在大选时选择“缺席”投票,也就是通过邮寄选票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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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手房明晰产权责任 减少风险!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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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权属清晰

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

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

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

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

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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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律师责任保险有哪些除外责任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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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律师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律师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并在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那么一般律师责任保险有哪些除外责任呢?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

律师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除了一般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末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

2.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3.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

4.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5.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文件、账册、报表等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或盗窃抢夺,但经特别约定加保的不在此限;

6.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日期之前发生的疏忽或过失行为;

7.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8.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损毁或灭失;

9.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10.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11.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的免赔额;

12.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13.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损失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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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个好妻子应尽的责任 女人在家庭中的责任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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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的重要,经营好一个婚姻也特别的重要,那么一个好妻子应尽的责任,女人在家庭中的责任呢,下面来看看吧。

一个好妻子应尽的责任

1、界上没有“完美的婚姻”,只能努力追求“美满的婚姻”;

2、尽量了解并满足丈夫的特殊需求;

3、要过于依赖父母,不要对丈夫的亲戚妄加评论、随便指责;

4、赞赏、鼓励的态度取代强迫的态度;

5、有欲和嫉妒心非常可怕,必须清除它;

6、温情迎接丈夫,抱怨、命令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

7、备或攻击完全不能改变丈夫的想法;

8、谦虚,不要自以为是;

9、事要有耐心,尽量容忍。

女人在家庭中的责任

家庭中夫妻要平等是正确的,但是怎样算是平等却永远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标准。其实婚姻就像穿鞋一样,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所谓的夫妻平等应该是心理上的平等,感觉平等就平等。

妻子怎样做老公责任心越强

1女人不要太强势,学会示弱

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些女强人,家里家外一把手,无论大事小事都是她一个人做主,是的,她在家庭里很有地位,但是她过得很累,反而把男人宠坏了,什么事都不用操心,时间久了,再有责任心的男人都会变得慵懒。

2、脾气不要太好,原则性的问题不退让,老公做错事就得承认错误

婚姻里两个人是平等的,不可以因为男人在外工作就一味地退让,也许你心疼他在外面很辛苦,他发脾气你包容他,可你在家里也不轻松,时间久了,他会养成习惯,心情不好就冲你发脾气,这可就要一辈子委曲求全了。

妻子的责任有多重要

其实不管男孩还是女孩,在刚刚在一起的时候,都曾经幻想着两个人能够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一段美满而幸福的婚姻,但是她们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敌过时间的疏离,其实,有时候让两个人最终走入婚姻的并不是爱情,而是彼此心中的那份责任感。

很多人会认为,在婚姻里面,两个人如果没有爱情那么根本就不会幸福,其实这是对的,任何婚姻如果没有爱情那最终只能是一场悲剧。但是这并不是说爱情在婚姻里面是最重要的,在爱情里面,责任远比爱情要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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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责任会计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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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会计亦称控制业绩会计是以各个责任中心为主体,以责、权、效、利相统一的机制为基础形成的为评价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进度和效果服务的信息系统。可是责任会计的实施范围是什么呢?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一起看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以前的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账以外,还要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车间、技术、经营、管理部门),明确责任指标(包括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对象)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

责任会计的实施范围:

本公司责任会计考核的利润中心

包括xxx分公司、xxx分公司和xxx分公司。

本公司责任会计考核的费用中心

包括总工室(不包括其下设的计量室、外围维修组、污水处理室)、总裁办(不包括下辖的餐厅及后勤部所属的有收入的服务部门)、计财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党群办公室、营销企划监察中心、品控中心、基建中心、奶源公司。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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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酒店就餐食物中毒酒店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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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餐饮业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人们对餐饮行业的关注越来越多。那么,酒店就餐食物中毒酒店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酒店就餐食物中毒酒店承担的责任:

酒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酒店没有尽到对顾客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酒店用餐,意味着彼此之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顾客基于消费合同具有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店主则具有对应的义务。另一方面,店主必须赔偿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也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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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野外发生火灾怎么确定是谁的责任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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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防火管理的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区附近引火、吸烟、野炊、烧钱画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草场、烧天边土坎杂草、烧火取暖和枪弹狩猎活动。那么,野外发生火灾怎么确定是谁的责任呢?

小编了解到,野外发生火灾,需要通过侦查部门来认定,看是人为造成还是自然火灾,如果是人为火灾,就要找失火人的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因此,友情提醒,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止病虫鼠害等特殊情况确切需要野外用火时,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另外,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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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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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工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安全生产更是一个综合性工作。领导者的指挥、决策稍有失误,操作者在操作中稍有疏忽,检修和检验人员稍有不慎都可能酿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强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有哪些吧?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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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区内盗抢案伤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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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小区抢盗案件频发不止,小区内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是谁的责任呢?小区内盗抢案伤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小区内盗抢案伤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小编给大家讲讲小区物业的职责:

1、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2、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3、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4、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5、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

物业公司对小区承担的多项服务内容中,安全保障是最为重要的一块。业主损失固然由直接侵权人的行为造成,但物业公司应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尽可能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但更多情况下,物业公司的责任划分并不明晰。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小区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案件明显增多。至于小区内盗抢伤人案件物业是否有责任首先要看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会有具体的条款对保安值班、巡逻等作出规定,这些无疑是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虽然在审理中有个案情节和判决尺度的差别,但物业公司的安保措施是否到位,这是判定他们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关键。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常见小区人身伤害事件及处理方法,小编会在下期小区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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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业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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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子相关的每一个角色都具有双面性,不仅仅是享受权利,同时具备义务。业主作为个体通常会担心房产开发商责任不到位,但其实业主也有需要履行法律责任。那么,业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业主的法律权利

业主的主导地位主要是通过业主享有的权利来体现的,业主的权利包含专有部分的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介绍业主所拥有的权利。

1.专有部分的权

业主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

业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包括专有部分的法律责任和共同管理的法律责任,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介绍业主要履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专有部分的法律责任

行使专有部分权时应承担的义务: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

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不非法占有的义务;不非法加害的义务;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共同管理的法律责任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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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女性在酒店遇袭酒店承担责任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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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那么,女性酒店遇袭酒店承担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女性在酒店遇袭酒店承担责任情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当酒店没有尽到一个安全保障的义务,是要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当找不到那个抢劫的嫌疑人,酒店要对客人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酒店意外突发事故的应对措施:

①制定应付应外事故的处理原则。在酒店行业中“顾客永远是对的”,是处理酒店各类突发事故的基本原则。为客人着想,让理于客人,快速处理,灵活应对。

②制定处理各类事故的操作程序。酒店根部门要对各类意外事故进行合理分类,明确产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操作程序,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③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各项物资准备工作,如备用电源、备用照明、水源、设备等。

④建立健全意外事件的处理机制,如部门协调,应急权限的划分。

⑤从容不迫,妥善处理,尽可能地减少意外事故对正常的顾客消费和业务运行的影响和干扰,将事件的影响范围压缩到最小,尽量做到“悄无声息”地处理任何事件。

⑥即使遇到严重的店客冲突,酒店也不可充当“教育机构”和“公安机关”,应迅速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由相关机构出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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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外墙渗水物业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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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不光顶楼会有漏水现象,外墙还会有渗水现象出现,房屋外墙渗水需要及时维修,那么房屋外墙渗水物业承担什么责任?一起走进来了解下。

外墙渗水归物业管吗?

如果是物业管理不善导致的的渗水则需物业承担责任,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需开发商承担责任。对于此类纠纷,一般是协商,协商不了,就得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看是否是房屋质量问题。

窗户洞口都有滴水檐,在改造阳台之时,有的业主将窗户外移,压到滴水檐上,飘雨就会进到窗框和墙体的缝中,从窗户上部往里洇水。解决方案:在洞口处加装滴水檐(通过连接件或者打胶鼓包等多种形式),使水能顺利往外排。

外墙渗水归物业管吗?如果在维保期内,则是开发的责任。维保期内物业有协调、通知、告知的义务。如果是在维保期外,维修费用应该从公共维修基金支取维修。支取公共维修基金,物业有制定、审批、汇报、监督、检验的义务。

外墙渗水如何处理

外墙窗台渗漏水比较原因复杂,有可能是屋顶或是外墙某地方水渗入,再沿墙砂浆层渗下,再从窗台渗入,所以要解决问题是从外面来处理,但除非外面重做,不然也不易到找渗漏水点,开发商不会给你这样做,基本没有操作性,除非整栋楼上下全漏,剩下就是从里面来处理,这要求材料要有良好粘结性,并能有耐久性及防水性,工艺也要考虑,所以一般是人修不好。

根据我遇到过的经验来看,可能由这么两个问题中的一个造成的。

1、由于窗户施工时窗框中的空隙没有用砂浆灌满,导致水从窗框中渗入。可以试着用玻璃胶在窗台边打一圈,窗台压板处更容易渗水,所以那里更要注意;也可以用一种外墙防水透明涂料在窗台周围刷一遍防水。

2、现在墙体几乎都由混凝土空心砖砌筑而成,如果外墙贴的是小规格瓷砖,那缝隙太多,更容易因为防水没处理到位而导致渗漏。一般解决方法是在外墙墙面上刷防水涂料,但那是很麻烦的事,单是搭架就得花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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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哪些种类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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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的种类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哪些种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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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扬起自信的风帆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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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信的含义?自信的具体表现?P20

(1)含义:自信是人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2)表现:①在思想上相信"我能行",②行为上表现"我能行",③情感上体验"我能行"。

2、如何理解"我能行"?

相信自己行,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力量。一句"我能行",体现了相信自己、必定成功的态度。每个成功者都相信"我能行"。P18

3、自负、自卑与自信的区别在哪里?P21~22

(1)自卑与自负都是自信的误区。

(2)自卑的人不相信自身的潜力,轻视自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即使可以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

(3)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往往过高地估计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自负者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追求的目标根本不可能达到。

(4)自信的人能够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既能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能看到自己的缺点。一个自信的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基于对自己全面、客观的认识,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

表格比较:

自负与自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们远离成功。

4、自负、自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自负者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追求的目标根本不可能达到。P21

(2)自卑者主要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的潜力。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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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者应该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全文共 2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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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劳动者的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举证责任的司法裁量:

举证责任分配应主要由制定法完成,大陆法系中的国家和地区,一般采取由实体法和诉讼法共同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中国总体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采此立法例。但是,这种做法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尚有合理性,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日益复杂。立法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实践的需求。而法律要件分类说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完备的民法典,民法典尚未出台,诸多的民事领域尚无必要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准据法”

缺位现象比较多,这样,无法根据实体法来确定举证责任分配,次种现象捆扰着司法实践。但是有良知的法官不能以无法律规定为由拒绝裁判。所以司法裁量权应运而生。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肯定了法官在一定情况下裁量确定举证责任分配的权力。《规定》第7条明确: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和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可见法官在运用司法裁量权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法官要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想立法者之所想,(漏洞补充)做立法者之所做(司法立法),与时具进,抱着当时当地立法者相同或相似的公平正义观念,客观坚持公平原则。

2、客观分析案件情况,看当事人是否报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

3、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科以举证责任时,应当是占有或者接近证据材料,有条件并有能力收集证据的一方当事人。

4、衡量当事人对危险领域的控制支配能力,因民法上有关令当事人负责任的法律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损害的发生,故必须规定由加害人就其危险领域内所发生的实情进行举证。

5、根据统计资料或人们的生活经验判断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如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则主张该事实发生的一方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未发生负举证责任。因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在司法裁量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法院如高级法院来决定,为慎重起见,将举证责任倒置的决定权控制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级人民法院呈报的司法裁量举证责任报告,从而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关的各大学说分类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其目的均在于使实体法更能客观有效的运用在审判实践中,更有利于兼顾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中国民事证据立法虽然宽、浅、粗略、笼统、不规范。但是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审判实践中的司法漏洞,为进一步完善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只有结合本国国情,完备法律规范,完善立法,与时俱进,健全法制,才能保障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

(一)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符合申诉或起诉的受理条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未过。

其中劳动者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用人单位曾经向劳动者颁发的职工手册、培训手册等资料;

(2)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各种奖励证明;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为其投保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该证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可以取得);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入门证”、“通行证”、“工作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者应当就劳动合同内容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对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报酬水平等条款)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应对自己所主张的,引起劳动合同关系订立和生效,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应当举证证明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自己受到的损失。比如劳动者应当证明自己被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退了,对辞退事实起码是要举证的。

(四)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即便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但从仲裁或诉讼策略角度,也应提交,防止用人单位提供伪证。

3、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证据的范围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合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专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就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用人单位单方面行动或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规章依据、决定的程序、决定文件的通知送达、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必要事项负举证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就法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履行的积极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人力资源招聘公告以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2、《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考勤记录、工作量记录;

4、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证明文件;

5、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证明文件、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证明文件、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证明文件、代扣代缴证明文件;

6、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7、劳动者过错责任认定文件、劳动者考核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明等等;

8、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证据。用人单位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证据;(在线律师网—提供法律服务)

9、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的证据,裁员程序履行适当的文件;

10、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卫生物品发放记录、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记录以及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管理记录、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的文件;

11、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相关由用人单位掌管的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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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非法交易他人信息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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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交易顾名思义就是违法的,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的事件经常发生,那么非法交易他人信息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呢?接下来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条文的罪名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同日颁布,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这些是小编为您具体介绍的知识,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关于更多的哪些泄露信息行为会获刑受处罚方面的详情,可以登录查询,很多的信息泄露安全小知识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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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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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是一种重要的出行方式,并逐渐被人们接受。那么,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事故,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

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车辆修理期间,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垫付修理费。3个月内,保险公司会赔偿80%的修理费,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此外,车辆的损失中,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

在租车的合同期内,有几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还要承担约20%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几种情形包括: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拆换车辆零件;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车辆丢失;由于违法、违规,车辆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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