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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安全装置使用方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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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灯光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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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一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三条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灯光:

动车灯光使用的有关规定共有四点:

1、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2、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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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绳正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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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绳直径一般从9.9-11MM,这些绳子在用途上也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而言,11MM或10.5MM的绳子用于BIGWALL或攀岩,10mm或9.9MM的绳子重量较轻,大多用于登山。登山,BIGWALL或攀冰最好使用干绳,那应该如何挑选登山绳?选择登山绳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的目的从而才能决定选择登山绳的大小和长度。其次我们要考虑登山绳的材质,是选择天然纤维材质还是化学纤维材质。现在使用于野外的几乎都是尼龙化纤材质的绳索。这一类的制品,比起天然纤维材质如马尼拉麻之类更有强度;质量也较轻、较柔软,也较具耐久性。此外,它也有在悬挂重物时,伸展性大、易于滑动的特征,大家知道安全正确使用方法有哪些吗?

为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1、平行安全绳,用于在钢架上水平移动作业的安全绳。要求较小伸长率,和较高的滑动率,一般采用钢丝绳注塑便于安全挂钩在绳子上能轻松移动。钢丝内芯9.3mm、11mm,注塑后外径11mm或13mm。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的钢架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安装和维修。

2、垂直安全绳,用于垂直上下移动的保护绳。配合攀登自锁器使用,编织和绞制的都可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拉力强度,绳子的直径在16mm-18mm之间。

3、消防安全绳,用于高楼逃生。有编织和绞制两种,要求结实,轻便,外表美观绳子直径在14mm-16mm,一头带扣,带保险卡锁。拉力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长度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广泛用于现代高层,小高层建筑住户。

4、外墙清洗绳,分主绳和副绳。主绳用与悬挂清洗坐板,副绳也就是辅助绳用于防止意外坠落,主绳直径18mm-20mm,要求绳子结实,不松捻,拉力强度高。副绳直径14mm-18mm,标准与其它安全绳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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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半身安全绳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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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身安全绳穿在攀登者身上,那么安全绳真的安全吗?这个大家可以放心,因为安全绳可以承载因攀登者脱落或下降而产生的重量和冲力。所以它也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带绳的腰带为受力部分,其余腿带等则为了舒适、便利而设计。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认识一下半身安全绳。

半身安全绳使用方法是什么,请看以下介绍。

穿半身安全绳时,腰带的位置应该在髋骨的上方,不可压迫到横隔膜,影响到呼吸,应该在腰部留下2.5到5公分的空间(可插入两到三个手指的空间就可以)。穿好之后,不论多用力地将腰带向下拉,安全带都不能被拉到髋骨之下。腰带的带子通过腰带扣环拉紧之后,带子应该还要有剩余8公分以上的长度。

第一步:检查安全带,握住安全带背部衬垫的D型环扣,保证织带没有缠绕在一起。

第二步:开始穿戴安全带将安全带滑过手臂至双肩。保证所有织带没有缠结,自由悬挂。肩带必须保持垂直,不要靠近身体中心。

第三步:腿部织带抓住腿带,将他们与臀部两边的织带上的搭扣连接。将多余长度的织带穿入调整环中。

第四步:胸部织带将胸带通过穿套式搭扣连接在一起。胸带必须在肩部以下15cm的地方,多余长度的织带穿入调整环中。

第五步:调整安全带,肩部:从肩部开始调整全身的织带,确保腿部织带的高度正好位于臀部的下方,背部D型环位于两肩胛骨之间;腿部:然后对腿部织带进行调整,试着做单腿前伸和半蹲,调整使用的两侧腿部织带长度相同;胸部:胸部织带要交叉在胸部中间位置,并且大约离开胸部底部3个手指导宽的距离。

关于其他的生活安全知识,读者可以经常登陆的相关页面来查询,相信大家一定都会找到想要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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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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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绳类型有全身式安全绳,半身式安全绳,定位腰带,安全钩,弹性缓冲带,单双头缓冲带,安全绳等,选择时针对行业,如建筑用安全绳一般选全身式安全绳,安全且活动自如,安全系数有保障。直径一般在15-20mm足以。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我们为大家准备的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将惊艳登场。

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

1逃生绳带或逃生软梯一端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另一端挂扣在安全带上或缠绕在腰部,系好安全钩,并将救生绳顺着窗口抛向楼下。

2上防护手套双手握住救生绳带,左脚面勾住窗台,左脚蹬外墙面,待人平稳后,左脚移出窗外。

3腿微弯,两脚用力蹬墙面的同时,双臂伸直,双手微松,两眼注视下方,沿救生绳带下滑。

4快接近地面时,右臂向前弯曲,勒紧绳带两腿委曲,两脚尖先着地。

安全绳的材质都用芳纶材料,因为它重量轻,可承受400度的高温。强度大、耐磨、耐用、耐霉烂、耐酸碱,简易轻便。使用说明:每次使用安全绳时,必须作一次外观检查,在使用过程中,也注意查看,在半至一年内要试验一次,以主部件不损坏为要求。如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及时反映并停止使用,以保操作安全。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不管参加什么户外活动,都要把准备工作做好,一定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往下进行。通过以下的了解,大家还会说安全绳真的安全吗?小编请大家打消此类疑问,参加高空运动一定要选择一个安全绳。关于其他的生活安全知识,可以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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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荧光棒有哪些使用方法及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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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棒作为一种工具来说,在很多特定的场所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在各种娱乐场所,如KTV。荧光棒也有一定的使用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荧光棒有哪些使用方法及安全问题,希望你们喜欢。

荧光棒使用的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儿童和年轻人把荧光棒当成一种时髦的玩意儿,也曾有媒体说:"荧光棒所含成分为苯二甲酸二甲酯和苯二甲酸二丁酯,具有低毒性。如果不慎发生泄漏,被人体误吸或触碰,会造成恶心、头晕、麻痹甚至昏迷等伤害人体健康的现象。"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研究所的赵福群表示,只要使用方法正确,荧光棒不会对人体造成太大伤害。

赵福群认为,由于荧光棒中的液体化学物质被聚乙烯(塑料)包装,所以不会对人体造成太大伤害。因为荧光棒所发出的光是靠化学反应激发染料发出的非放射性光,而不是由放射线激发染料发出的光,不会伤害人体。但赵福群也对时下有些人为追赶时髦,将荧光棒弄破,把里面的液体涂抹在身上的做法表示反对,因为荧光棒中的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尤其注意不要让儿童误食。

之所以有观点认为荧光物质会伤害人体,是因为在有些夜光手表、矿井应急信号灯等中用的都是放射性物质,使染料在黑暗处发光,所以人们误认为荧光棒中也是运用了放射性物质,形成认识上的误差。消费者鉴别某夜光产品是否为放射性发光的办法是,放射性发光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并且光强度弱些;而非放射光持续的时间比较短。

荧光棒的用法

在一些户外活动中荧光棒的使用也很广泛,尤其是在夜间,使人们可以很好的发现对方或进行标记,避免一些危险的发生,如果发现有人失踪的话,可以利用荧光棒进行求救和找寻,并且在一些突发灾难的地区使用荧光棒作为辨别,让受灾的人们都随身携带,救援人员可以很好的进行发现和辨别,进而做出相应的营救方案,让更多的人们获得救助。

这种产品的应用领域好有很多,各位朋友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使用,该产品使用原理是让其中各种不同液体成分进行混合进行发光。使用前要轻微的弯折整个产品,之后进行摇动,让其中的液体充分混合,达到发光的效果,另外整个产品的亮度越高,持续时间越短,而且温度也会相应的升高,目前市面上的产品,使用时间可以保持在4~48小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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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园健身器材安全使用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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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生命在于运动,可是在运动的过程中需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只有采用了正确的运动方式,才能发挥出更好的效果。如果盲目去运动,反而会给自身造成很大的负担,惹来更多的伤害,下面就一起来探讨下,公园健身器材安全使用方法是什么?

1、在使用健身路径前,请适当的做些热身准备;

2、使用每一种器材前,请先了解其使用方法及适合人群;

3、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时刻注意安全,使用前应先检查器材是否完好,如有损坏,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

4、有严重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哮喘及眩晕症等疾病患者应禁用或慎用健身器材,以防不测;

5、老年人或体弱者、12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单独一人使用,应有家人陪护或他人在场,以防发生意外;

6、为了达到良好的健身效果,使用健身器材应根据个人体力情况掌握时间、速度,注意循序渐进自行掌握锻炼强度,避免运动过度;

7、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心慌、头晕、气喘、恶心欲吐等到症状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就地休息,必要时应立即就医;

8、使用健身器材应按规定操作,不得随意移动器材,使用完后应将器械放回安架上,如有不懂之处请与管理人员联系;

9、所有未按照告示牌和警示牌内容正确使用者所造成的伤害,由使用者本人承担。

其实选择在公园内健身有很多的好处,空气质量不错,也没有那么多吵闹的声音,可以更好放松心情。但是在使用健身器材的过程中,需要使用正确的方式,这样对自身才会有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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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直饮机如何使用 直饮机安全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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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饮机是净水设备当中的一种,经过净化过滤之后的水可以直接饮用,非常简单方便。 直饮机怎么用?直饮 机使用相当简单方便,一般的老人和孩子都才能操作,不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安全使用工作,确保直饮机可以发挥良好的净水效果。

直饮机内部各配件都是通过接头链接起来的,所以安装好之后,摆放在一个位置就尽量不要来回挪动了,这样可能会造成直饮机内部零配件的损坏,下次在使用的时候,可能就不出水了。如果一定要搬运,在搬运过程中,避免倾斜45°以上,否者会导致产品性能下降。注意在第一次安装好之后,要让在平稳的状况下,摆放上半个小时,然后再接通电源使用。

在直饮机的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过度,因为,直饮机每天的净水量和配置的压力桶有直接关系,,压力桶储存的水就是用于净化的水,直饮机产水量只能满足饮用和部分家用。不要因感觉产水量太少而刻意改动机器。用户注意每次使用直饮机的时间不能太长了,不用了要关闭电源,关闭进水球阀,让产品休息。

日常使用直饮机要注意做好直饮机外部的清洁工作。没过一段时间,还需要检查检查电线是不是安全,是不是存在老化的情况。有的是用户可以自己检查的,而要想系统检查,最好是请专业的工作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将内部各配件逐一检测,看看机器使用一年后配件有无损坏,净水效果跟以前有无变化,产水量是否下降等。

直饮机净化水的效果是比较理想的,关于直饮机的使用,用户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少,以上介绍了几个方面,另外还需要注意不要被烫了,插座一定要是与直饮机相互匹配的那种,而且最好是单独使用,而不是和其他仪器用,小心不匹配,小心出现用力拉,而发生的损坏,而导致火灾的出现。保护好了直饮机,掌握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可以延长直饮机的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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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巴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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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会坐大巴出差,所以我们应该多加掌握汽车安全用品小知识,这样对我们生命更加多一层保护。掌握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锤,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大巴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钢化玻璃安全锤也名救生锤,是一种封闭舱室里的辅助逃生工具。它一般安装于于汽车等封闭舱室内容易取到的地方,在发生车内出现火灾或汽车落入水中等紧急情况下,可以方便取出并砸碎玻璃窗门以顺利逃生。

用途:主要用于紧急情况下敲碎玻璃逃生,用锤子敲击玻璃;安全锤尾部的安全刀片在紧急的时候还可以割断汽车保险带,帮助司机和乘客逃生。

使用方法:主要是利用救生锤圆锥形的尖端,由于尖头的接触面积很小,因此当用锤砸玻璃时,该接触点对玻璃的压强救生锤相当大(这与图钉的原理有点相似),而且使车玻璃在该点受到很大的外作用力而产生轻微开裂。而对于钢化玻璃而言,一点点的开裂就意味着整块玻璃内部的应力分布受到了破坏,从而在瞬间产生无数蜘蛛网状裂纹,此时只要轻轻的用锤子再砸几下就能将玻璃碎片清除掉。

注意事项:

1、由于钢化玻璃的中间部分最牢固,四角和边缘最薄弱。所以,出现危险时,最好的办法是用安全锤敲打玻璃的边缘和四角,尤其是玻璃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一旦玻璃有了裂痕,你再多敲几下就可以了。据说大约有2公斤的压力就能把钢化玻璃的边角砸烂。

2、当你坐长途车时,最好选择离安全锤、安全门或是车顶安全出口比较近地方落座。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仔细看看打开安全门的说明,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你是不可能静气凝神的看使用说明。

3.小轿车配备安全锤安全锤还是能够发挥作用的,私家车如配备安全锤,须将其放于随手可取的位置。

4.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司机应对准从下往上三分之二处的左右侧中心位置落锤,以保证迅速脱身。用安全锤击打玻璃的力度将明显强于鹅卵石等钝器,一般的钢化玻璃都可被击碎。

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大巴、客运车辆、火车等车辆配置。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汽车安全锤使用,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上面有更加详细的内容供我们参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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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平安全绳的使用方法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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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安全绳设置在高处作业的特殊部位,如悬空的钢梁、框架连系梁等。那么水平安全绳的使用方法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1、水平安全绳宜采用带有塑胶套的纤维芯6×37+1钢丝绳,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ll02《圆股钢丝绳》的要求,并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钢丝绳两端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在构架上缠绕不得少于2圈,与构架棱角处相接触时应加衬垫。

3、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应使用绳卡(也叫做钢丝绳夹头),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的一端,绳卡数量应不少于3个,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安全夹头安装在距最后一只夹头约500毫米左右,应将绳头放出一段安全弯后再与主绳夹紧。

4、钢丝绳固定高度应为1.1~1.4m;每间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钢丝绳固定后弧垂应为10~30mm。

5、水平安全绳仅作为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为作业人员行走时的扶绳,严禁作安全带悬挂点使用。应经常的检查固定端或固定点有否松动现象,钢丝绳有否损伤和腐蚀、断股现象。

以上这几种打结的方式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安全绳的知识,小编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那么安全绳真的安全吗?这一问题还是让我们的小编为您解答,很多的生活安全知识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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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绳的使用方法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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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公斤的重物系于登山绳上,在旋转沙轮上纵向摩擦,直致绳子的外网被摸坏(就是攀登者常说的绳子露白),绳子被磨坏的时间直接反映了绳子的纵向抗磨损能力。一般地说,带有PERDUR标志的登山动力绳在同类测试中比其他绳子抗磨时间长30%以上,那应该如何挑选登山绳?选择登山绳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的目的从而才能决定选择登山绳的大小和长度。其次我们要考虑登山绳的材质,是选择天然纤维材质还是化学纤维材质。现在使用于野外的几乎都是尼龙化纤材质的绳索。这一类的制品,比起天然纤维材质如马尼拉麻之类更有强度;质量也较轻、较柔软,也较具耐久性。此外,它也有在悬挂重物时,伸展性大、易于滑动的特征,大家知道安全绳的使用方法有哪些吗?

为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1、平行安全绳,用于在钢架上水平移动作业的安全绳。要求较小伸长率,和较高的滑动率,一般采用钢丝绳注塑便于安全挂钩在绳子上能轻松移动。钢丝内芯9.3mm、11mm,注塑后外径11mm或13mm。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的钢架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安装和维修。

2、垂直安全绳,用于垂直上下移动的保护绳。配合攀登自锁器使用,编织和绞制的都可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拉力强度,绳子的直径在16mm-18mm之间。

3、消防安全绳,用于高楼逃生。有编织和绞制两种,要求结实,轻便,外表美观绳子直径在14mm-16mm,一头带扣,带保险卡锁。拉力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长度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广泛用于现代高层,小高层建筑住户。

4、外墙清洗绳,分主绳和副绳。主绳用与悬挂清洗坐板,副绳也就是辅助绳用于防止意外坠落,主绳直径18mm-20mm,要求绳子结实,不松捻,拉力强度高。副绳直径14mm-18mm,标准与其它安全绳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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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空作业安全绳的使用方法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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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绳是用来保护高空及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防护用品之一,正确使用安全绳是防止现场高空工作人员高空跌落伤亡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了解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对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应该如何挑选登山绳?选择登山绳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的目的从而才能决定选择登山绳的大小和长度。其次我们要考虑登山绳的材质,是选择天然纤维材质还是化学纤维材质。现在使用于野外的几乎都是尼龙化纤材质的绳索。这一类的制品,比起天然纤维材质如马尼拉麻之类更有强度;质量也较轻、较柔软,也较具耐久性。此外,它也有在悬挂重物时,伸展性大、易于滑动的特征,大家知道高空作业安全绳的使用方法有哪些吗?

一、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

1.将安全绳一端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另一端挂扣在安全带上或缠绕在腰部,系好安全钩,并将救生绳顺着窗口抛向楼下。

2.戴上防护手套双手握住救生绳带,左脚面勾住窗台,左脚蹬外墙面,待人平稳后,左脚移出窗外。

3.两腿微弯,两脚用力蹬墙面的同时,双臂伸直,双手微松,两眼注视下方,沿救生绳带下滑。

4.当快接近地面时,右臂向前弯曲,勒紧绳带两腿委曲,两脚尖先着地。

二、安全绳采用的结构有哪些

安全绳要求直径大于16mm,沿全长无直径不匀、捻不匀、强度不匀,扭结等,且加工整理容易,具有经济性。常采用的结构有:

1.三股搓绳(三股九花绳):由与绳反方向加捻的三股捻线构成,这是不改变捻度而捻合绳的一种方法。

2.四股搓绳(单绳四股绳):用四根股线,其中夹有一根芯绳,在不变形情况下捻合成绳。这种绳的外周,比三股搓绳近似于圆形,制细绳时不夹入芯绳。

3.多花绳:将三股搓绳作为股线,然后捻合成绳,但现已很少应用。

4.六股搓绳:六根股线中夹入与其相同直径的芯线而并捻,做成与钢丝绳同样的结构。但是全部用纤维时,使用中会变形,因此很少使用这种制法。

5.编织绳:用相同根数的S捻与Z捻股线,与绳的长方向成斜向交叉编制而成。与捻合绳相比,具有无扭结、绳末端不易开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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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室内攀岩安全绳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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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绳子由绳芯和外套构成,这种结构可以保护绳子免于磨损。绳子长度一般以米来计算,现在的55和60米绳已经代替了过去的50米。长的绳子虽然重一些,但是可以攀登长一些的岩壁,那应该如何挑选登山绳?选择登山绳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的目的从而才能决定选择登山绳的大小和长度。其次我们要考虑登山绳的材质,是选择天然纤维材质还是化学纤维材质。现在使用于野外的几乎都是尼龙化纤材质的绳索。这一类的制品,比起天然纤维材质如马尼拉麻之类更有强度;质量也较轻、较柔软,也较具耐久性。此外,它也有在悬挂重物时,伸展性大、易于滑动的特征,大家知道室内攀岩安全绳使用方法有哪些吗?

为保证攀岩人员的安全,进行攀岩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1、平行安全绳,用于在钢架上水平移动作业的安全绳。要求较小伸长率,和较高的滑动率,一般采用钢丝绳注塑便于安全挂钩在绳子上能轻松移动。钢丝内芯9.3mm、11mm,注塑后外径11mm或13mm。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的钢架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安装和维修。

2、垂直安全绳,用于垂直上下移动的保护绳。配合攀登自锁器使用,编织和绞制的都可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拉力强度,绳子的直径在16mm-18mm之间。

3、攀岩安全绳,用于攀岩使用。有编织和绞制两种,要求结实,轻便,外表美观绳子直径在14mm-16mm,一头带扣,带保险卡锁,拉力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长度根据用户需求定制。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室内攀岩安全绳使用方法的内容,进行攀岩时一定要记住带好安全绳,另外本网登山安全小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登山绳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以便可以更好的进行登山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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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火车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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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出差坐火车是非常方便的,但是我们应该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为了我们自身安全。应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锤,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火车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安全锤的正确使用: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当旅客准备逃生时,他们发现用破窗锤砸玻璃无效,即使用尽全力砸车窗玻璃也文斯未动,最后从车厢裂断处逃生。实际上,安全锤砸玻璃中间是砸不开的,要砸玻璃的四个角!!!请你把这条短信转发给周围的人,普及这个重要的知识

拿起安全锤,锤击钢化玻璃的四个角的地方,不要敲击中间部,中间部分最为结实。

因为有些玻璃是有贴膜的,所以玻璃破碎以后不会立即脱落,我们可以用脚踹开.

注意事项

1、由于钢化玻璃的中间部分最牢固,四角和边缘最薄弱。所以,出现危险时,最好的办法是用安全锤敲打玻璃的边缘和四角,尤其是玻璃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一旦玻璃有了裂痕,你再多敲几下就可以了。据说大约有2公斤的压力就能把钢化玻璃的边角砸烂

2、当你坐长途车时,最好选择离安全锤、安全门或是车顶安全出口比较近地方落座。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仔细看看打开安全门的说明,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你是不可能静气凝神的看使用说明。

3.小轿车配备安全锤安全锤还是能够发挥作用的,私家车如配备安全锤,须将其放于随手可取的位置。

4.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司机应对准从下往上三分之二处的左右侧中心位置落锤,以保证迅速脱身。用安全锤击打玻璃的力度将明显强于鹅卵石等钝器,一般的钢化玻璃都可被击碎。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大家一定要仔细去阅读,多加掌握,要想了解更多的汽车安全锤以及汽车安全用品小知识我们可以关注,上面有更加详细的内容供我们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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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交车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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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当中我们最常做的就是公交车,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他了解汽车安全用品小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自身安全,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如何正确使用安全锤和公交车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共汽车是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因其载客量大、行驶平稳、经济舒适而成为城市居民出行主要的选择之一。然而正因为其载客量大,所以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重视。当公汽发生安全事故例如火灾时,迅速逃离现场就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而从窗口逃生就成为乘客逃生通常的选择。

目前市场上现有的逃生窗有提拉式、推拉式和外推式三种。其中提拉式窗口(像火车窗户,需要两手按住两边的开关向上用力一提,下面就能开出90厘米宽46厘米高的空间,然后乘客从开启的空间爬出,但这种开启方式打开较为费力,而且左右用力不均会卡住,一般女性乘客很难完成;而推拉式窗口操作很简单,但是逃生空间小,个头较大或身材较胖的乘客,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才能钻出去,而如果两个人同时逃生几乎不可能;外推式窗口的窗户推开后空间较大,两个乘客可同时跨上窗框跳出去,然而如果推开后没有支撑架撑住,一旦放手又会自动关上,这在紧急逃生是很不方便,而频繁向外推开车窗还会对外面的行人和车辆构成危险。

针对空调车辆,因为通常空调车辆的车窗是密封,一旦遇到火情,万一车门线路损坏,电动打不开时候,为了更快,更有效逃离,需要利用消防锤敲碎车窗玻璃进行逃生。

就安全锤的使用,看似简单,其实并非像许多人想的那样,拿起锤子来大力敲击就能行得通,是有一定技巧的。现在绝大多数客车的车窗玻璃都采用钢化玻璃,这种玻璃的强度很高,不借助工具,一般人用脚是不可能踹破的,最好的破坏方式是使用安全锤。另外,钢化玻璃中间部分是最牢固的,四角和边缘则是最薄弱的,尤其是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在敲打玻璃时,手持安全锤,以90度方向敲碎玻璃,一旦玻璃出现裂缝,多敲几下即可砸碎。火车和动车的车窗玻璃多是密封双层钢化玻璃,方法也是一样的。

因此,当在公交车上遇到危险,需要跳窗户时,应该用安全锤敲打玻璃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那个地方是最容易敲破的。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汽车安全锤知识,如果大家要想关注更多的可以关注,每期都会有非常精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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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多功能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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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事故频发,很多车子都开始配备多功能汽车安全锤,这种逃生工具功能很多,还有充电器和手电筒功能,那么多功能安全锤的使用方法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1、多功能车用安全锤、手摇发电,无刷电机发电,噪音低,发电效率高、特独的USB接口,能给任何手机应急充电(包括苹果手机)。

2、使用安全锤,紧急破窗装置,瞬间砸破车窗、门窗,可顺利脱险。

3、使用多功能安全锤,全球首款含移动电源,能给任意产品充电,超长照明时间。

4、使用安全锤爆闪应急警灯,内置强力磁铁可吸附钢制车顶,提醒其他车辆安全避让,发出紧急救援信号。

5、破窗安全锤、应急切割安全带刀片、变频照明、吸附磁铁、闪烁警示灯、对手机直接充电、USB对产品充电、手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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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绳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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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绳很多时候都是在高空作业的时候被使用,安全绳是由合成纤维构成的。安全绳的种类是比较多的,不同种类的安全绳的作用是有所不同的,安全绳的长度在市场上也不是固定的,那应该如何挑选登山绳?选择登山绳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的目的从而才能决定选择登山绳的大小和长度。其次我们要考虑登山绳的材质,是选择天然纤维材质还是化学纤维材质。现在使用于野外的几乎都是尼龙化纤材质的绳索。这一类的制品,比起天然纤维材质如马尼拉麻之类更有强度;质量也较轻、较柔软,也较具耐久性。此外,它也有在悬挂重物时,伸展性大、易于滑动的特征,大家知道安全绳使用方法有哪些吗?

为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在移动过程中始终有安全保证,当进行特别危险作业时,要求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系挂在安全绳上;禁止使用麻绳来做安全绳,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一条安全绳不能两人同时使用。

1、平行安全绳,用于在钢架上水平移动作业的安全绳。要求较小伸长率,和较高的滑动率,一般采用钢丝绳注塑便于安全挂钩在绳子上能轻松移动。钢丝内芯9.3mm、11mm,注塑后外径11mm或13mm。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的钢架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安装和维修。

2、垂直安全绳,用于垂直上下移动的保护绳。配合攀登自锁器使用,编织和绞制的都可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拉力强度,绳子的直径在16mm-18mm之间。

3、消防安全绳,用于高楼逃生。有编织和绞制两种,要求结实,轻便,外表美观绳子直径在14mm-16mm,一头带扣,带保险卡锁。拉力强度达到国家标准。长度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广泛用于现代高层,小高层建筑住户。

4、外墙清洗绳,分主绳和副绳。主绳用与悬挂清洗坐板,副绳也就是辅助绳用于防止意外坠落,主绳直径18mm-20mm,要求绳子结实,不松捻,拉力强度高。副绳直径14mm-18mm,标准与其它安全绳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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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洗衣机安全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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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作为懒人的必备家电,现已普及到了各家各户,用洗衣机清洗衣物固然方便,但是,洗衣机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那么,如何杜绝这些安全隐患呢?想要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首先就要弄清楚洗衣机的安全使用方法

洗衣机安全使用方法:

1.使用两级带接地插座,保证插头靠地,这样做的原因在于,由于洗衣机耗电量过大,洗衣机启动时流经插板的电流坚强,将插板靠地能够将多余的电流经过地面分散开来。

2.在洗衣机正在运转的时候,不可触摸正在转动的脱水桶,即使桶运转很慢也会发生危险。

3.一次洗衣量不得超过洗衣机的规定量,水量不得低于下线标记,以免电动机因负荷过重发生过热现象,造成绝缘体老化现象。

4.不要放在浴室等潮湿或者有可能被雨淋到的地方,以免触电漏电。

5.洗衣机上盖不能堆放重物或者发热的物品。

6.洗涤前,要将待洗衣物口袋中的硬币、钥匙等金属物品取出,避免损伤衣物或者机器。

7.洗衣完毕,要将水龙头闭紧,以免水压过大造成水管胀裂。同时请将洗衣机门打开,避免内筒潮湿环境滋生细菌。

8.每洗衣2-3次之后,请清洗过滤网,用清水取出里面的异物。

安全的使用洗衣机不但能够让衣物更加艳丽,还能减少其对人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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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攀岩安全绳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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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角度的岩壁上,如果有你会撞上的平台或拐角,那你就必须保证自己不能发生冲坠。否则,就要放置更多的保护,或在发生冲坠前能够倒攀回安全的地方,那攀岩时需要配备哪些安全装备呢?岩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安全装备不可少攀岩的装备器材是攀岩运动的一部分,是攀岩者的安全保证,尤其在自然岩壁的攀登中。攀岩鞋选择一般比平常鞋子小2码,但初学者选择攀岩鞋时尽量和平时穿的鞋码一样,这样可以更快适应攀岩鞋感觉,之后半年可能会发现攀岩鞋大了,需要重新换攀岩鞋;另外攀岩个人装备指的是安全带、下降器、安全铁锁、绳套、安全头盔、攀岩鞋、镁粉和粉袋等,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攀岩安全绳使用方法有哪些吧?

1、平结加双渔人结

这种攀岩绳系法是将两条连接在一起的绳子一上一下的交错扣紧。这种是下降绳最好的系法,它是比较容易解开的,不会因为重量而卡死。

2、双渔人结

连接绳圈的时候是非常喜欢用这种系法的,攀岩绳的这种系法是将绳子交错打死。这种攀岩绳系法是不容易解开的。它在承受了重量的时候会更加的牢固。一般是在攀岩需要往下降的时候使用。

3、拖吊结

这种攀岩绳系法是用一条绳子套住另一条绳子,打一个圈扣住。这种是一种可以移动的绳结,但是只能单方面移动。主要是为了在攀岩的时候将下面的人往上面拖动。也可以利用重物将自己往上拖动。比较适合在没人帮忙的时候使用。

4、意大利半结

意大利半结的话是利用绳圈和有锁钩环进行交缠打结的,主要就是利用工具和下降器,不是很难这种绳结。这种绳结可以很好的保证你的攀岩设备不丢失。但是这种绳结是很难下降的,如果要在攀岩下降最好不要用这种结。很容易卡死在中途不上不下。这种绳结是为了帮助其他攀岩的人而使用的。

5、水结

这种绳结是用一边的绳子打在另一边的绳子上的,直接一圈捆起打死。一般是打在主绳上面的。它被称为欧洲死结,但是这种绳结不仅仅只可以在主绳上打死,它还可用来连接两条下降绳,通过两边的绳子都打死来达到升降的作用。虽然是死结但是不容易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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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户外安全绳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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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安全使用方法有哪些?安全绳真的安全吗?为大家做了具体分析,如下

1:称人结

正统的打法:这是最基本的结法,打一个绳环后将它打结的方法,要了解称人结,此为最基本的结法。

在绳索的中间打一个绳环,将绳头穿过绳环的中间,绕过主绳,再次穿过绳环,将打结处拉紧便完成。

2.双套结

双套结广泛地应用在将绳索绑系在物体上的双套结,它不但简单而且实用,也有人把它称为了香结、卷结,尤其在绳索两端使力均等时,双套结可以发挥很大的效果。如果绳索只有一端使力的话,那么只要在双套结完成后再打一个半扣结,效果一样不打折扣。此外,如果打成双套滑结的话,想要解开时就可以轻松而毫不费力。

打法1:

把绳索绕过物体一圈,从上方再绕一圈,用力拉紧绳索两端,最后只要再打个半扣结,即使朝箭头方向用力拉扯绳子,也不用担心结形散开。

打法2:

做两个绳圈,将之重叠后套进物体上便完成双套结。要将绳环套住物体时,这个方法是极快速又方便,而且可以从绳索的中部份开始打结。把右边的绳圈重叠在左边的绳环上直接套进物体上拉紧。

打法3:

在《TheCenturyGuidetoKnot》一书中所介绍的登山者在铁栓等圆状物体上系绑绳索的方法。当物体的位置处于横摆的状态,或者从下方使力时,可以应用这个打法完成卷结。如果只有一方承担负荷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加个半扣结比较保险。

PS:在登雪山过程中,为了防止滑坠,使用结组攀登的时候,如果是三个人一组,中间的人员我习惯用这样的绳结。

3.八字结

打法简单、易记。

用途︰可作为一条绳上的一个临时或简单中止,制动点。

特征︰即使两端拉得很紧,依然可以轻松解开

4.缩绳结

用途︰将长绳收短,以免要因太长而要剪短,也可用此法加强绳上容易磨损部份的保护。

特征︰如绳太松,则此结很容易松散而失去作用

5.营钉结简介︰可让你将结位在绳上随时上下移动。

用途︰用在各种斜拉绳的收尾。

特征︰可随时调较绳的松紧度

6.接绳结将两条绳按在一起

7.半结用途︰防止滑动、或是在绳子未端绽开时可做为暂时防止继续脱线。

缺点︰当结打太紧或弄湿时很难解开。

8.平结用途︰将同一条绳的两端绑在一起。适用于连结同样粗细、同样质材的绳索;但不适用在较粗、表面光滑的绳索上。

特征︰缠绕方法一旦发生错误,结果可能会变成个不完全的活结,用力一拉结目就会散开。其结目如果拉得太紧,就不太容易解开;不过如果双手握住绳头,朝两边用力一拉,就可轻松解开。

秘诀︰左搭右、右搭左。

9.三套结

简介︰作用和双套结相同,但较为牢固。

用途︰应用在垂直方向的拖力。

其它︰又称为转动结(RollingHitch),马格纳斯结(MagnusHitch),拉绳结(Taut-lineHitch),止索结(StopperHitch)。

10.渔人结简介︰此结十分容易打,但很难拆开。故应尽量避免用在一些质地好的绳上,也不好用在会扯得很紧的绳上,因扯紧后,很难解开。

用途︰将两条绳绳连接一起,通常是硬和软的两条绳。

11.普鲁士结

12.拉柴结/

系木结绑紧及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

13.平结加双渔结是用来连接两条下降绳最好的选择,因为它在承受重量后比较容易解开。

14.双渔人结

最适合用来连接绳圈(runner)或是常置(不常解开)的绳子,因为它在承受重量后比较不容易解开。

15.意大利半结这个结可以用来做确保,尤其是当你遗失确保装备或没带装备时。最好不要用意大利半结来下降,否则绳子很容易纠结。意大利半结+一条绳圈(runner)+一个大嘴巴有锁钩环,就等于是一个简易的吊带与下降器,是一个登山者每次爬山最好必备的器材,有时可以自己备而不用,有时可以救别人

16.水结

打在主绳上,虽然它又名为欧洲死结,不过有许多攀登者喜欢用它来连结两条下降绳,因为它受力时不像其它绳结一样会卡的死死的,不过水结打好后必须留10公分左右的绳头。

打在扁带上,水结打在扁带上一旦受力后很难再解开,所以常用于不需要解开的绳圈Runner上。

17.止索结

上索结其实就是由半个三渔人结,它常打在绳子的末端以防止绳队攀登时下降发生意外,止索结一般都会卡在下降器中,不过;8字环除外

18.双‘称人结’最受欢迎的绳结,常用在连结吊带上

称人结的另一种变形打法称人结在以往是一个很常用的绳结,但是许多前辈都有称人结被松开的经验,即使在称人结加上一个单结;经过长时间吊挂在岩壁上仍有松开的可能,这是一个称人结的变形,先打一个双称人结后,再加上两圈;就可免除了松开的可能。

无论您是参加户外高空作业,还是户外攀岩,一定要配备安全绳,更要学会安全绳打结方法。如想学习更多生活安全知识请登陆查询,丰富内容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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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洗衣机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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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停机操作

3.1 拉掉电源闸刀,停止运转。

3.2 取出桶内衣服。

3.3 检查桶内是否掉有东西。

4. 注意事项:

4.1 如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待事故处理后,再投入运行。

4.2 运行中轴承温度不超过75℃,电机温度不超过65℃。

2. 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1 检查桶内有无杂物。

1.2 检查传动皮带张紧程度是否适当,各部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1.3 桶内放足清水,盖上箱门,扣上门扣,准备起动。

3. 操作:

2.1 合上电源开关,观察是否缺相,如转动不正常,立即停电检查,并报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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