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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许可证是什么【20篇】

我们不能随意选择或改变住所的地址和外在环境,那么在住宅内,家具怎样摆设,能为家居风水加分呢?有兴趣的亲们,不妨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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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我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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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的关键点就是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也成了近来热议的事件,在人们殚精竭虑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未来时,却传出了关于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的热议事件,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0年产权指的是什么?70年到期房子还是我们的吗?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二、70年产权取消是真的吗?

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是无稽之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原文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但有媒体却不小心将此表述为“撤销对房屋所有权的过时限制”。遂引发热议:“70年产权”是否将被取消?但随后该媒体就对此表述进行了更正,于是热议也就戛然而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原文的意思可能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合理利用“两只手”来调节房地产市场。

言归正传,房屋“70年产权”是流行于百姓之间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讲,“70年产权”指的是城镇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而并非是你所购买的房屋只有70年产权。通俗意义上来讲,70年之后房屋还是你的,但是土地仍旧是共有的。所以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成永久权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三、70年之后房子还是我的吗?

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申请地块使用权审批,70年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审批之日就开始计算,而户主的实际使用权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开发商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才能将商品房呈现出来,根据开发周期不同,所以选择开发周期较短的房子在一定程度上会多享有几年使用权。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那么70年之后房子到底应该归谁呢?

其实新中国成立以来,也并没有出现过70年产权到期的情况。不过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已经规定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40年)。

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怎么办?

使用权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费或无偿续满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还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就成危楼,原开发商还在,则需要承担责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验业主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这也是开发商的机会,很有可能会有专门干重建的开发商出现。

房子没了我们还是业主吗?

一起来看一个极端案例:上海汤臣高尔夫园区物业状告其业主张某,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事实上该地块上的别墅已经被除,成为空地。法院最终认为:不存在房屋实体不能成为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义务的理由。业主资格的取得事实上不仅基于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基于权利人对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没有了我们依然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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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二手房房屋太老旧买了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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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龄与税费、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以及价值增长空间等问题挂钩,在我们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房屋的房龄。下面主要从什么是房龄、房龄长短的重要性,以及怎么查询真实房龄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

什么是房龄?

房龄与房屋使用年限不同。

房龄: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

房屋的使用年限:即房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

比如,开发商2010年拿地,70年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期限为2010至2080年;开发商在该土地建的房子,2012年交付使用。

到了2016年,土地使用年限剩余64年(2080-2016);该房屋的房龄为4年(2016-2012)。

房龄长短,有何影响

1、房龄高的老房子,其同周边的小区相比,价格一般比较低廉。越老越不易出售,时间长了,甚至会贬值。

2、房龄高的老房子,居住的舒适度比较低,各方面都显得比较破旧。

3、房龄越老,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越短,维修费用也越高,持有成本增加。随着受损程度的增加,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4、房龄越老,贷款的年限就越短,太老的房子,可能银行都不愿意放贷。贷款额度方面,可能也受影响。

比如一套老房子,售价100万,银行评估价80万,按照首付3成来算,银行可以给你发放的贷款多为56万(80-80*0.3),然而,售价100万减去贷款的56万,就是44万,意味着首付你要支付44万才行。

怎么查询真实房龄?

通常我们喜欢看房产证,来查询这个房龄,但这种方式并不靠谱。房产证上的房龄不够准确,正常情况下房龄通常比房产证登记时间要长两年左右;而且这种方法适合查询在二手房市场交易的房子。如果房子已被多次转手,就不能查询到其真实房龄,因为房产证上显示的是新的拿证时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二手房房龄。

1、到房产管理部门查档,是判断房龄较稳妥的查询方式,可以查到准确的房龄信息。这个需要房主,带上房本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查询。

2、多问问该小区的业主、物业工作人员或者附近的老住户,得到的结果往往更真实准确。

3、从房屋结构上判断,上世纪80年代的房屋,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厅小;上世纪90年代的房屋,在户型设计上开始出现“厅”的概念,两房一厅的房子使用面积大约有80平方米,讲究“大客厅”,客厅在14至15平方米。

4、查看外立面,通过外墙使用材料推测。红砖外墙,外观没有粉饰的住宅楼,多为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期的建筑;水泥外粉墙面的住宅楼,大多是九十年代初、中期的建筑;墙面涂了外墙漆的住宅楼和外贴墙面砖的住宅,应该是九十年代中后期以后的建筑。看到新近粉饰的墙面,可从周围居民或房管部门那里进行确认。

5、看厨卫装修程度。根据一些难以更换的物件(下水管道、卫生间地漏等)来判断房龄;厨卫的装修比较难以改变,也就比较容易判断出房屋的真实装修年代,比如地板的装修就不容易更换,所以从地板的成色及款式就比较容易看出房屋的新旧程度。

6、在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的情况下,可以网上挂牌后,输入产权证号,查询相关信息。但一般只有拥有挂牌权的中介公司才能查询。因此,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减少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的风险。

7、楼层的高度。楼层数在2到3层多为上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左右的建筑;楼层在8层但是没有电梯的住宅楼约为九十年代中期的建筑;10层以上小高层并配有高层电梯的住宅,约为2000年左右的建筑。

在我们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重视房龄,为了规避因为房龄而产生的贷款问题以及各种风险,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在购房合同中写明相关的风险条款,即使维权,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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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房需知:三大类型房屋的过户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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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二手房市场成交量讨喜,买房前需要注意很多问题,买房交易时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房屋过户出现大量问题,搜房网总结了在买房过户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购房者会有一些借鉴和帮助。

房屋过户流程详细介绍

一.继承房屋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以上规定是对如何办理房产证继承过户手续的具体规定。

二.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三.二手房屋过户流程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贷款额×1%担保公司10、评估费评估值×0.5%评估公司。

11、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建议您以中介收费为准。

三.二手房屋过户流程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贷款额×1%担保公司10、评估费评估值×0.5%评估公司。

11、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建议您以中介收费为准。

四.商品房屋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详细写好违约责任、房屋面积、地理位置、价钱。。。)交付卖方定金。(自己感觉合理就可以)首付(如需贷款可以先给首付或贷过户完立刻给首付)

2.买卖双方约好周一至周五到当地过户大厅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带上身份证(夫妻双方)产权证。当初卖方买房时的购房合同)以上都是原件!另各复印2份,购房合同除外。

3.到过户大厅地税处核税。(再签订一个购房合同,这个合同可以少写点房价,可以少交点税费),商品房在购买两年内需要交纳总房款的:营业税:5.6%

契税:1.5%(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0.05%个人所得税:1%或房屋差价的20%土地增值税:1%(这个不同,也有的不用交)。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是标准价、优惠价、成本价房应交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价每平米补63元优惠价每平米补63元成本价每平米补9元。买卖超过5年就只有契税和印花税,(一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国家规定都由卖方交。但现在好多卖方根本不交,或直接加到房价里面)

4.核税完后拿上契税票和产权证、购房合同到房管局过户专台办理过户就可以了。一般房产证收回3天后由新房产证持有者到房管局领取。

5.如果不贷款就可以把全款给卖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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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净高不合约定业主如何维权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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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净高不符合约定,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7万余元。近日,法院审结了该案。

2011年3月,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该公司将位于密云县城内某住宅区房屋一套出售给张某。该合同第3条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2.9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3.15米,最高为4.6米。2012年8月,房屋交付后,张某发现净高不符合约定,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张某将甲公司诉于法院。

法院经现场勘查,该房屋净高最高处与合同约定不符,经审理后最终判决甲公司赔偿张某经济损失5万元。

法官说法:

法官认为,张某与甲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房屋已经完工,客观上不存在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可能,但房屋净高的降低确实使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限制,故甲公司应当赔偿张某的相应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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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如何查询房屋租赁是否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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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想要查询房屋租赁是否已经备案的话,是可以直接查询到的。具体的检查步骤:首先打开电脑在搜索引擎搜索本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只要找到本地区的官网以后,打开链接页面会有提示。

1

对于众多的小伙伴来说,只要找到官网以后,点击房屋管理的选项,然后再到里面点击住房租赁备案查询选项进入,而此刻会有页面提示。

2

而小伙伴们会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查询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备案号手机号以及手机所收到的验证码,并且输入验证码,最后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

3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如果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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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过户?房屋过户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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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那么,房屋过户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过户需准备哪些资料?

1、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属房改房上市转让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方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受让方是个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出让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8、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

9、其它必要材料。

二、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核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核实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问题。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买方找评估公司做评估,一般来说要5至7个工作日。

4、买方办理相关的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5、按揭办理下来后,买方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6、买方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并且拿受理单。

7、买方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8、买方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9、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注: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续,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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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产权证明权限到期了怎么办?击破不实谣言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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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地区实行了不动产证登记,有市民会问取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是否意味着户主需要搬离住宅?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最近没有政府以及业内对房地产立法进行改革,所以现在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只是外界谣言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1.居住用地“使用权”是70年

2.工业用地“使用权”50年

3.商业用地“使用权”40年

4.综合用地“使用权”50年

当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是否意味着户主需要搬离住宅?房子还属于自己吗?《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70年权限到期以后,业主可以选择自动续期,或者进行二手房转卖,这样的做法可以让更多的住宅业主减少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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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种房屋要远离 买二手房时防止过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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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同,购买二手房需要和原房主打交道,和个人交易的过程中就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也有很多到了合同阶段却没办法办理过户的例子,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远离一些不好办理过户的房子,以免自己的买房之路徒增坎坷。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二手房”是相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而言的,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主要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再说一下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买二手房过户注意什么?

一是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买方单身

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情况二:已婚

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情况三:离异

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情况四:港澳台人士

需要提供港澳身份证或者个人护照、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台湾认识需要出示通行证、契税完税证明、注满拘留证明(例:在北京购房需要在京满一年的居留证明,不同城市规定不同);

情况五:外籍人士

需要携带个人护照译本公正、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注满居留证明;

情况六:过户给未成年人

需要提供监护公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公证监护人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可不到场。(如果未成年人的户口跟父母一起且互助式父母,只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即可);

情况七:现役军人或者武警家庭

需要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家庭证明;

情况八:多个人共同购买

需要接受过户的人携带过户接收人的身份证原件,全部人员到场或部分人员携带未到场的人手写委托书办理过户。

二是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唯一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接下来通过几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房子不能过户的几种情况。

案例一:违法乱建的房子要恢复原状才能过户

张先生有一套老房子,他私自搭出一个小房间储存东西。去年,他通过中介出售这套房子,经纪人表示这套房子存在违法乱建的情况,无法完成过户。

老房子被卖房人改建或扩建,导致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上登记面积并不相符。这种情况属于违法乱建,房子将无法过户。只有卖房人将改建或扩建的房屋恢复原状,才能过户。

问题:怎么知道对方的房子是违法乱建的?

在实际交易中,购房人可以将房产证上房屋的面积与实际面积进行对比,看看该房屋是否属于违法乱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人可以要求明确违约责任,如果卖房人隐瞒违建导致无法过户,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案例二:有抵押的房子要还清了才能过户

多年前,李女士在北京朝阳区买房,贷款150万元。去年,李女士通过中介卖房,经纪人表示由于这套房子有银行贷款未还清,所以无法完成过户。

房屋有银行贷款,房产证上会有抵押记录。此类房屋上市交易,卖房人需要到银行办理解抵押手续后,才可以过户。

问题: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用首付帮卖方还贷款吗?

在实际交易中,有些卖房人需要借用买房人的首付款去办理解抵押手续。这个时候,买房人要注意防范资金风险。一旦买房人将首付款私下给了卖房人,卖房人没有把钱用于解抵押,将会给买房人造成资金损失。买房人可以通过资金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案例三:政策变动也可能导致不能过户

外地人王小姐工作多年,已具有北京购房资格。2015年,王小姐决定在北京买房,结束租房生活。她看中通州区一套住宅,向卖房人支付定金30万元。正当双方办理签约手续时,通州区出台限购政策。王小姐失去了购买通州区住宅的资格,无法继续完成过户。

问题:政策变动失去资格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如果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定金协议,但尚未办理网签程序,因为楼市政策变化的原因,导致买房人失去购房资格,买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原则,要求无责解约,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四: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才能过户

孙女士与陈先生结婚后,共同在北京买房。今年,陈先生瞒着孙女士通过中介卖房。苏先生购买这套房子,被孙女士知晓。她表示自己不同意卖房,使得交易无法完成过户。

房屋有多个共有人,如果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房屋,与买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过户时没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是无法完成过户的。

案例五:房子被查封不能过户

谢女士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250万元。但她与卖房人却无法办理过户。原来卖房人欠债未还,法院将房子查封。

如果卖房人因其他债务纠纷、权有争议涉及民事诉讼或刑事案件等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房屋是无法过户的。

问题:遇到被查封的房子怎么办?

买房人购房前要通过中介仔细核实清楚房屋产权情况。签订购房合同时,买房人可以明确如遇到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买房人可以无责解约,卖房人要返还首付款。一旦发生房子被查封的情况,卖房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合同,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些大型品牌中介可以提供先行垫付的服务,这样可以帮助买房人避免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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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方验收后领取商品房钥匙能否视为房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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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业主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房屋交付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交付的注意事项

1、 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

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 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 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2方验收领取商品房钥匙不能视为房屋交付

【案情】

2013年3月5日,刘某同甲开发商签订了一份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甲开发商将位于凤凰城小区3栋501室房屋一套出售给刘某,合同约定甲开发商于2015年5月1日前履行交房义务。2015年4月5日,甲开发商书面通知刘某称其商品房已经验收合格,符合入住条件,刘某于是领取了钥匙。后刘某发现商品房只经“五方验收”(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未到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遂要求甲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甲开发商辩称刘某已领取房屋钥匙,且根据合同约定“买受人领取房屋钥匙的,该商品房视为交付于买受人”,故房屋已交付。

【分歧】

对于该商品房是否已交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商品房已实际交付。本案商品房虽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但已经“五方验收”,即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建筑主体合格。同时,刘某已经领取了房屋钥匙,视为刘某对该商品房的认可并接收,故该商品房已交付。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商品房未实际交付。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只有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视为验收合格,本案商品房只经“五方验收”,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其次,刘某是在收到开发商商品房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领取房屋钥匙,刘某当然性会误解为商品房经验收备案,开发商存在欺骗行为,故此种情况下的领取钥匙不是刘某的真实意愿。

【管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经“五方验收”后,仅是表明建筑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其后还需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后期一系列验收,只有在所有验收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故“五方验收”并不代表商品房验收合格,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五方验收中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都是开发商聘请过来或者发包工程的,他们与开发商存在利益关系,其验收合格的真实性存在怀疑,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验收确认。市场上任何商品都需要经过质检部门质量检查,商品房也是商品,并比一般商品价值大、重要性强、牵涉面广,更需要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刘某领取房屋钥匙行为不能视为房屋已实际交付。首先,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业主,开发商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并违约在先,我们不能因业主领取钥匙就认可开发商行为合法合约,不追究其责任。其次,开发商书面通知交房存在欺骗性,开发商通知中的验收合格,容易使业主误解为商品房经验收备案,符合合同规定的交房条件,正是在这种误解的情况下业主才领取了钥匙,即领取钥匙行为不是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业主只是普通民众,他们不可能知晓商品房验收过程和规定,法律也不要求业主们应当知晓,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业主接受钥匙的行为符合常理。故刘某在未知晓真实情况下领取钥匙的,不能简单视为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的变更。

第三、从实践中来看,在基层,开发商违约违规交房现象十分严重,造成社会矛盾激烈,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很多时候,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或高价卖房,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提前交付,并以业主领取钥匙为由视为业主认可房屋交付,不仅违背真实情况,引发房屋质量不合格问题,而且因验收手续不完整导致业主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证。因此,明确商品房交付标准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保障业主利益,确保房屋质量合格且适合居住;另一方规范房地产市场,整治乱交房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综上所述,本案中,刘某的商品房不能视为已实际交付。

交房条件以及验收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

一般在我们的购房者买了房以后有一个交房的时间,那么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在我们的购房者验收商品房时要注意什么?这些问题我们的购房者是一定要弄清楚的,所以还不知道的朋友赶快看看下面的这些资料吧。

一、交房条件是什么

交房是消费者购房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履行,交房验收是关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须达到的要求

1、 住宅生活用水纳人城乡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3、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联。

5、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末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6、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7、住宅周边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

二、验收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对房屋的验收交接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不少购房者往往对此却是草草了事。其实,验收交接就如同消费者在商店里买东西时的开箱验货,把握得好,可以防患于未然,安安心心地拿到房;草率验收,拿到手的可能就是个烫手“山芋”。一般来说,购房者只要把握下面三个环节就应无大碍。

首先,购房者接到发展商房屋交接的书面通知后,一定要按约前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购房者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购房者同意交接。

其次,购房者按约前往验收交接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逐项检验有关证明文件。当然,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如果发展商的各项书面证明文件均已俱备,购房者也不要急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还必须先到现场检验房屋的质量、设计等情况。

最后,当购房者确认房屋没有任何问题且符合房屋交付条件时,就可放心地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了。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要求发展商修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相应的逾期交房责任,则应由发展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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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何避免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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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奴太多了,不想做房奴除了努力赚钱就只有租房子了。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过程中免不了存在着一些纠纷啊什么的,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如何避免房屋租赁纠纷。

避免房屋租赁纠纷主要做到以下五点:

1.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承租人应当依据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或与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来确定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对人是否确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若承租人与实际上并无出租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人的认可,在此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若未经认可,承租人则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利处境。

2.确定房屋类型,房屋类型基本分为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两种。承租人应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类型的房屋承租。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该承租房屋需用于办公,则必须选择非居住用房。因为如果涉及办理营业执照,只有房屋类型为非居住用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会核发营业执照。具体房屋类型需根据产权证上的记载确定。另外,确定房屋类型并选择相适应类型房屋租赁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否则将视作违约行为。例如,居住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为非居住,除双方同意外还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3.确定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方式,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就租金数额达成一致后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租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时,事先约定有支付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出租人就有权自该支付时间起向承租人加收滞纳金。(对于滞纳金数额若有约定,则依据双方约定;若双方未有约定,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23条规定,以拖欠租金额的日万分之四计收)另外,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达一定期限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该期限,若无约定,《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23条规定为累计超过6个月。至于租金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承租人应依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租金。

4.租赁保证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行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押金通常为一到三个月的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抵冲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在出现承租人提前退租、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时,允许出租人先行以租赁保证金抵冲相关费用,这对于出租人较为公平。

5.租赁登记的重要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但承租人应于之后要求将该租赁合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至此该租赁关系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租赁合同后,该合同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固然有效,但如果此前于该房屋上已实际存在租赁关系或此后房东另行与他人设定租赁关系,且若该租赁关系经过备案登记,则承租人无法对抗已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即实际由经过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取得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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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流程详解 海南为什么申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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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交了房屋维修基金,然后再也没用过,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用呢?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流程是什么呢?海南由于自己的特殊性申请到底难在哪?

一、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为啥难

1、按照条例规定,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海南“候鸟”型小区较多,两个“2/3”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达到。

2、大多数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届满后没有改选,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3、一些业主对公共设施或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的态度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

4、审批程序时间长,使用项目不够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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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拆迁房屋所有权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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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各地房屋拆迁工作也陆陆续续的向地方展开,部分市民因房屋列入拆迁范围而欣喜若狂,但伴随其产生的拆迁房屋买卖纠纷也逐渐发生。不少市民因为拆迁房屋所有权问题产生了纠纷甚至闹上法庭。在租售方面买卖双方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以及产生纠纷之后应当如何解决?下面我们以两个案例来进行分析与解答。

案例一、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能否出租?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房屋承租人也属于拆迁安置补偿对象。这也就是说如果将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变为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这就给拆迁安置问题增加了困难,因此,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有必要暂停部分活动。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会在书面通知里明确出暂停期限。如果暂停期限超过1年,那么拆迁人如果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批准,从而延长暂停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合同法》规定,将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出租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房主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出租房屋,相关承租人就不能被列为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得不到那份补偿。

租赁合同一旦宣告无效,房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而,暂停出租防止了拆迁人增加经济负担和被拆迁人的财产浪费。当然,暂停出租的最长期限是两年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使得延期拆迁给房主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房主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案例二、小产权房拆迁,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产生纠纷当如何解决?

在城市化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土地征收带来巨大的拆迁利益,部分居民将小产权房房出售后,与买房产生纠纷,并以诉讼方式追讨小产权房。

正常情况下,大多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确认这类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各自返还房屋和房款。但仅此并不能解决买卖双方的纠纷,因房屋升值或房款贬值所造成的纠纷仍然时时存在着。

出卖人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这一行为显然有失诚信和违背传统的道德,对买方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法院似乎也会成为这种不诚信、不道德行为的帮凶。当发生这类问题时,法院通常会考虑提起诉讼一方要求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的真正目的、房屋交付的时间长短、房屋的重置成本及一方因此获得的利益大小,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如卖方确实因出售房屋后不能解决住房问题而诉请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则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买方不应从中获利。

一般来说,买卖行为结束的时间越久、买方使用房屋的时间越长,就越应当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即使房屋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买方也会因此可得到的利益就应越大。总之,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可得利益会由一方单独享有,会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为避免此类纠纷出现,买卖双方应当对法律规定有所了解,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保障好自身的利益,减少或者避免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产生。

这两个案例是常发生的房屋归属纠纷问题,在发生房屋归属纠纷时,买卖双方应当第一时间在法律方面寻求帮助,避免拖沓,以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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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的风水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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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风水你会看吗?房屋的风水要怎么看呢?房屋的风水与我们的吉凶息息相关,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买房风水十六忌

一、正对大街胡同、道路的不要买(正冲为箭,主伤人)。

二、高方不远处有高大建筑物的不要买(阻挡阳气,阴胜阳衰)。

三、临近庙宇、骨灰堂、坟场、寺院、古墓的不要买(阴气太盛)。

四、“U”字楼不要买(U字楼形如亡)

五、两排东西走向的楼房横向连接而连接点又不在同一条直线其相错部分单元不要买。

六、“口”字形的楼不要买(人在井中,不能发福发贵)。

七、“T”字型楼不要买(不能藏风聚气,主贫寒)。

八、“工”字形的楼不要买(这种楼难出富贵,主贫)。

九、楼前空地窄狭若一条线者不要买(状如一线,财富不入门)。

十、客厅窄狭的不要买(客厅窄狭不聚财)。

十一、人口少不要买太大的房子(房大人少叫宅克人,也叫“虚”,久居不吉利)。

十二、房间买单不买双(《宅书》云:“三间吉,四间少,五间就有一间空”)。

十三、缺西南角、西北角的不要买(对家人不好)。

十四、有儿子而正东方建成厕所的不要买(会影响儿子的身心健康和前途)。

十五、透明隔墙的不聚财。

十六、房主属兔的不要买东户(东户门朝西,与兔相冲)。

房子风水相关

怎么看房子地势风水必看的讲究

一、有关地形地势方面的要领

1、靠山坡营建的房子多为独栋别墅,讲求景观视野,故房宅背后的地势宜较高,而前面的地势宜较低,但地势较低的前面宜缓降坡,最忌层层下陷、急降坡甚或悬崖,让人有一泻千里的负面感受。

2、相反的,独栋别墅在前高后低的地势上建筑,最不适宜,若屋宅后方为急降坡甚或悬崖者更差,让人产生恐惧感,安全方面也多顾虑。?

3、前窄后宽或前宽后窄的建筑基地,气势减弱,给予人不良印象。

4、建筑基地较四周地势低者,下雨时容易积聚水气,除较为潮湿外,亦让人有不开朗的感觉。

5、建筑在山上别墅,本可远离尘嚣享受宁静悠雅之居住环境,但若地势愈高愈偏僻,人烟自然愈少,若四周空旷无其他别墅比邻,这类产品绝非投资保值的优良目标。

二、有关道路河流方面的要领

1、屋宅前面的道路或河流适逢U字型转弯处,若屋宅在U字弧内者,状似在护城河内侧的城堡,在心理上偏向稳健兼具信心;而设立在U字弧外的建筑物,状似被排挤在外,缺乏安稳的感觉。

2、建筑物地基呈现三角形,而建筑物配合地基建造,也呈现三角形并带锐角,处于Y字形之分叉路口,汽车在屋宅左右两边进出,车流过于动乱烦扰,不符合屋宅应四平八稳的原则。

3、屋宅前面逢T字形道路或河流,而屋宅建筑于A位置者,位居车流或水流纵横交错之交汇点,也是过于烦扰动态,不符合屋宅宜四平八稳的原则。

三、有关巷道及人行道的要领

1、屋宅前面的人行道宜宽阔平整,屋宅与马路间保持一段适当的缓冲距离,最忌人行道狭窄,使屋宅紧临马路。若该路段车速经常超过70公里以上者,不但安全堪虑,且行人匆匆经过,难聚人气。

2、屋宅前的人行道由内往外倾斜,其倾斜度若超过7度以上,让步行经过人行路段者,感到平衡性不佳,一楼商铺自然难聚人潮。

3、屋宅前面的巷道胡同,若过于狭窄,让人产生压迫感亦不宜。

4、在死巷内的屋宅,通风不良,于消防方面的顾虑亦相对增加,愈接近死巷底部之屋宅愈不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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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征收中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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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房屋征收中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具体流程

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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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租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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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带动了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那么,租赁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四、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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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取得房屋所有权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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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所有权的形式有哪些?

①国家房屋所有权,又称为公房所有权,即国家对房屋拥有的所有权;

②法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主要指非国有单位的法人通过投资、购买或自建房屋而形成的房屋所有权;

③自然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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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索赔与退房?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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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旦遭遇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及赔偿。然而哪些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房赔款的呢?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相关案例:

今年9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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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能否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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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办理二次抵押贷款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还能办理二次房屋抵押贷款吗?可以的。

如今国内各家商业金融机构中正渐行渐火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指贷款申请人用已经办理过一次贷款抵押的房产,然后再提交给银行来贷款的二次抵押。那么如何申请建行在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呢?现在房产二次抵押贷款越来越多,又该如何来申请办理呢?

1.建行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流程

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对房屋产值进行评估;由银行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担保的公司垫付资金解压;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重新还款。

关于贷款利率。据了解,建行二次抵押贷款利率与其抵押贷款利率相同。具体利率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行和其他银行相比的优势:房屋进行二次抵押时不用清除之前尾款。利息低,年息仅9-13%;额度高;年限灵活,1-3年;还款灵活,可提前还款,轻松自由;放款有速度快;审批通过后可提前预借90%现金。

2.房屋条件要求: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潜力。

3.业务流程

借款人提交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银行审核二次抵押资料,办理相关手续;担保公司垫资解压;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重新还款。

此外,不同贷款机构二次抵押流程略有不同。具体以贷款机构实际规定为准。

4.注意事项

借款人已经取得了该抵押物的抵押权;二次抵押贷款通常情况下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通常与初次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相同;二次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的建成年限及使用年限等,要符合贷款银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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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修房屋的风水禁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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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风水在中国人看来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房屋装修风水的时候通常有的人会请专门的风水大师来为空间布局,那么装修房屋需要注意哪些风水问题呢?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装修房屋的相关风水知识。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1

家中不要任意安装明镜,以免破坏室内磁场。

有时室内为展现延伸效果,喜用明镜为装饰,但是卧房最好不要装大面的镜子,会使得存其中作自心者的磁场因反射而紊乱。

解决方法:若一定要装镜子,也以一面墙为宜,不要两面都装,造成反射。或者运用家饰布作成帘子,将其遮掩起来。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2

若是长沙发摆放在横梁下,可以天花板的装饰阻断其冲煞的力量。长沙发与床不可放在梁的下方,久之,长时间使用长沙发和床的人,身体易多病痛。解决方法:长沙发和床避免放在梁下方或以装潢手法把梁包起来,使其不显露於外即可。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3

炉灶的摆放位署不可以对著後阳台的门或厨房门,这对常在家中用餐者的健康有损。

解决方法:可以在门上装布帘,作为阻隔。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4

阳台也不可正对厨房,这也是一种“穿心”,会使得家中的团聚功能减弱,丈夫易外遇、老婆会红杏出墙,小孩不受回家。解决方法:作花架种满爬藤植物或放置盆栽,使其内外隔绝;再则可以作阳台音,也是一个阻隔方法。阳台落地门的窗帘尽量拉上或是在阳台和厨房之间的动线上,以不影响居住者行动为原则,作柜子或屏风为遮掩,总之就是不要让阳台直通厨房即可。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5

命中忌水者,家中不可放鱼缸,并非如外界所认知,只要放鱼缸即可聚财。居住者五行喜忌须清楚,有特别忌讳者,家中都应避免。

解决方法:查看万年历中的居住者五行喜忌,家中有禁忌者应避免放置该属性物品。五行喜忌火忌水、水忌土、上忌木、木忌金、金忌火。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6

除了建筑内部,建筑外观的修饰也是重要的。有人在屋表弄一些突出物如人头等大型物件,从外表看来好像房屋长瘤。这种意象不好的外装,也是在居家风水中应极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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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不聚财

大门见镜子

镜子对着大门,就会产生很大的煞气,因为大门是家居中主要气场口之一,时间长了,会破坏气场,不仅会影响到屋内居住人的财运,还会不利健康等方面。

穿堂煞

这样的房子最不聚财 装修必须注意的风水禁忌

所谓穿堂煞就是大门正对后门或是前面窗户正对后面窗户,只要是房子最外围之气口彼此互对中间又无不透光之物体阻隔,这就是穿堂煞气。穿堂煞之效应就是气刚入宅随即而出,所以不聚气聚财。气穿堂也会造成宅内气场快速流动极不稳定,容易会有血光意外之效应产生。

大门见灶

很多人均不重视厨房,认为那只不过是煮饭煲水的地方,所以认为是无关痛痒,其实,这是大错特错。大门见灶是指大门正对厨房,这样很不聚财。

开门见水龙头

风水上水为财,如果家居或办公处,是水龙头朝着外,那水就一直朝外流,在风水上讲这些就是会让自己破财的格局。

厨房与浴室卫生间紧邻

这样的设计属于风水之大不利,属于不聚财的设计。

墙壁出现裂痕

房屋中墙壁出现裂痕虽属房屋质量范畴,但同样也会影响自家的风水财路,如果出现裂痕建议尽快修缮。

家中财位脏乱

很多人忙于工作而忽视了房间的环境卫生和整齐,这样不仅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同时也会影响房屋的财运风水。有空的时候多收拾下室内的卫生吧,让财运滚滚而来。

大门对电梯或楼梯

大门对电梯或者大门正对楼梯,这样很不好。原因就是这属于传统位理学上所称的牵牛煞,坊间流传说法是牵鼻水或曰下楼势,非常不利于财运的聚集。

床在窗下或冲门

床的摆放也是很有讲究的,通常从分水角度讲,床不宜摆在窗户下或者是冲着门,这样很不利于财运。

家居中的颜色布置失当

在房屋的颜色布置时,不仅要考虑颜色搭配的舒适度,更要考虑整体颜色的风水财运。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8

厕所的位署在居家风水中,是十分重要的,若是将房屋的平面九等分,位於正中那一块为家中“中宫”,居家厕所的位置不能在“中宫”上,即所谓的“厕占中宫”,对家中的财运与家人身体都不好。

解决方法:若建设公司已将马桶放在中宫位上,试著将洗脸盆和马桶对调,或是长期在浴缸中蓄水,可以改善。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9

家中植栽宜选宽阔叶片的植物,忌选仙人掌类的尖细叶片,易生口舌纠纷。

家中的植栽也要慎选。不要种细长叶片的植物,这样主人易惹口舌纠纷。蕨类和葛藤类的植物最好也不要种,此类植物较阴,若长的茂盛,家中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

解决方法:要选宽阔叶面的、或是生命力强的花卉为宜。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10

若是阳台正对大门或厨房,可将窗帘长时间拉上以作为阻绝。

出入大门的位置不要正对阳台,这形成了所谓的“穿心”,家中会不易聚财,迭有破财事。解决方法:作玄关柜阻隔大门和阳台之间、在大门入口处放置鱼缸(命中忌水者不可放鱼缸,可以屏风取代)。可作阳台窗将阳台阻隔或种植盆栽及爬藤植物,窗帘长时间拉上也是可行的方法。

装修房屋风水禁忌之11

遮雨棚的垂檐要作成弧形、避免箭形。阳台遮雨棚的垂檐,不可呈箭形,对常进出阳台者身体不利。

解决方法:不作垂檐,如一定要作垂檐,尽量作弧形而不要作成尖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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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如何选择靠谱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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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售房者,出于对房产交易过程的不熟悉,往往选择中介代办。但是个别不良中介利用人们对交易流程的不熟悉,在某环节可能会设下陷阱,让房产交易双方防不胜防。

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时,要注重考查中介公司的信誉以及是否有违规操作,比如对于售房者来说,通过中介卖房就应当注意查看中介的资质,挑选有能力的中介委托卖房才能省心。对于购房者来说,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中介为购房者提供零首付服务,购房者认为自己占了便宜,殊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都要自己承担。

二手房买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交易;另一种是自由交易。房产交易是否寻找中介,也是各有利弊的。

房产交易不通过中介

优势:

售房者、购房者都可以省下一大笔中介费。

劣势:

买卖双方获得信息不及时,对于售房者来说,寻找一个靠谱的购房者可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购房者来说,想要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也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房产交易通过中介

优势:

交易双方可以省去很多交易过程中的复杂手续。中介公司可以协助房屋买、卖者寻找自己合适的对象。一家称职的中介公司,不仅能够根据售房者的要求尽快的为其匹配合适的购房者,顺利的将房子卖出,还能够根据购房者的经济能力,为其提供合理的购房建议,尽快的为客户找到最合适的房子。

劣势:

交易双方如果遇到黑中介,不仅影响交易还有可能惹上纠纷。比如,房产中介不让交易双方见面,使用花招让售房者降价,忽悠购房者买房,自己从中吃高额差价,获得利益等。

交易双方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需要查看该中介是否是三证齐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只有诚信正规的中介机构才能让大众放心,经得起考验。

卖房如何挑选有资质的中介?

1.进门先看是否悬挂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件。

2.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房产中介从业资格证。

3.交纳费用后一定要记得索取凭证,否则事后无凭无证维权无门。

4.委托中介卖房后不是说你什么都不用操心了,记得及时跟进中介的工作,如果发现中介有不合理的做法或者举动记得及时指出,必要的时候记得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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