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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范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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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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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房子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尤其是近10年来房屋价格节节攀升,更让很多人对房子格外重视。这就爆发出了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那就是房屋继承。因为继承房产而闹到法院的人比比皆是,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麻烦吗?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如果在房屋继承问题上出现了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协商。但由于很多人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并不冷静,想要通过协商解决不太可能。那么只剩最后一种解决方式了,这种方式就是起诉。很多人都会觉得房屋继承纠纷起诉非常麻烦,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房屋继承纠纷起诉应该先由原告提起诉讼,然后垫付起诉费,但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起诉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择日开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及时到庭,然后根据遗产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审判。说白了相对于协商解决,起诉肯定是麻烦一些。

想要和平解决房产继承纠纷很难,大多时候都要通过诉讼解决。但是遗产继承诉讼官司并不是那么好打的,需要确定遗嘱真伪、为确定房产价值要进行评估等。一个房产继承官司打下来,当事人精疲力尽。

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房屋继承而反而确实不值得,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平时只要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信这个问题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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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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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件呢?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下面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应该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首先,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交费后持农业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诉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其次,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最后,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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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住房保障法律知识: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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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中人员流动性的加大,不少外出打工之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中租房而住。租房虽不像买房那么复杂,但到底是关系到自身的事情。而要是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慌了神,想要知道该如何解决这类纠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住房保障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2、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3、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4、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5、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6、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7、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8、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9、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如果您遇到了房屋租赁纠纷,不管是属于哪种纠纷,都可以选择以上几种方式来解决。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但如果协商不成,而且涉及到数额比较大,案情又比较复杂的,建议还是请律师代理比较好。

10、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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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租赁纠纷和解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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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难免会有些舌头碰牙齿的情况,所以难免有纠纷,其中房屋租赁纠纷是比较常见的,现在社会飞速发展,物价上涨。买房难是让人们头疼的问题,不能买房就只能租房,租房就构成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面的关系,这样双方面就会有矛盾,迅速就有了房屋租赁纠纷,人们一般都会选择和解解决纠纷,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和解的好处有哪些。

房屋租赁纠纷和解的好处主要有两点如下;

1.节约了房屋租赁纠纷纠纷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更是对国家司法资源的一种节约。一般的诉讼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需要的不只是上诉这一个程序,还要在进行审理等等复杂的程序,有时还要经历再审和申诉等等情况。如果双方采取的是和解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就可以省略这些程序。

2.节约成本,减少经济损失。因为各自对经济利益的不同获得情况看法,产生了租金纠纷,所以如果经历很漫长的诉讼或者其他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办法和途径势必增加更多的经济损失。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由当事人来考量和做出和解的选择。第一,经济利益的涉及。第二,和平,理性的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解可以使纠纷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已经达成了对纠纷产生时的处理意见的一个合同条款。这也是基于双方让步的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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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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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那么遇到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处理方式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详情如下: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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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遭遇房屋租赁纠纷 我们应该找谁维权?又当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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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季招聘会如火如荼的进行过程中,房屋租赁市场也是跟着火了一把,同时对于“二手房东”、“二手合同”等名词也跟着流行起来。房屋租赁猫腻多,如若不幸遭遇租赁纠纷,我们应当如何处理?我们因该找谁维权?维权流程又是怎样的?接下来佰佰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1、协商解决

对于初期纠纷,首先应该选择与房屋租赁当事人协商解决,这也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对于干巴巴的法律条文你无法理解,接下来一起来看一下相关案例,咱们来一下就事论事:

冯先生着急要求租赁某小区的房子,而且户型、楼层都有要求。原来,冯先生3年来一直租赁这个小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今年9月28日,房子到期了,因为楼下就是冯先生开的干洗店,孩子在附近上学,8月28日房主就告诉冯先生一个月后搬家,看着房价在涨,房主准备将房子卖了。

律师支招纠纷处理: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总言之,房屋租赁猫腻儿多,消费者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留个心眼。同时一旦出现租赁纠纷要懂得选择适合维权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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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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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很多人表现的很茫然,不知所措,即便是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损坏,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挽救,如何去维护;也有的人采用“蛮横”甚至过激的行为去处理,打打闹闹,后让事情演变的更加不可开交。有很多人面对房屋租赁纠纷会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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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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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是发生纠纷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然后是仲裁,最后是诉讼,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吗?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1、遇到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交费后持农业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诉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总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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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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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上涨也让租房市场愈加活跃,相应的租房纠纷增多,随着大家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和小矛盾也在迅速高涨,就比说房屋租赁纠纷不断,有些人因为纠纷闹上了法庭,曾经的朋友也刀戈相见,但是有些人也会选择调解解决,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调解。

房屋租赁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租赁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填写并提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表》。书面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2、管理所收到调解申请后,审查有关材料后受理,租赁管理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予以受理,填制《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管理所调查,受理后,应于5日内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别向租赁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尽可能地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水电费单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据调查的资料,拟定调解方案。如属情况紧急且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进行调解。调查应当按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详细记载调查内容。

4、管理所调解,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时,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调解员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记录,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纠纷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5、调解终结,租赁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书》一式四份,租赁双方、第三人、调解人四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如果涉及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程序进行变更登记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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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短期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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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短期内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我们既可以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和解解决,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具体讲一讲短期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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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租赁纠纷诉讼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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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房东和房客是一对很微妙的关系,是一对相辅相成却又互相对立的关系。房东,只有在拥有房客的情况下他才是房东,而同时,房东和房客又是建立在金钱利益关系之上的,这也是房东和房客的矛盾所在之处。很多的房屋租赁纠纷使双方打得头破血流,大打出手,没有找到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使得两败俱伤,其实诉讼也是解决房屋纠纷的方式之一,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及房屋租赁纠纷诉讼麻烦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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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产权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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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前往办理,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但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那么问题来了,房屋产权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管辖,其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人民法院。而不动产纠纷案件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因此,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上诉法院递交。提起上诉后同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上诉费,逾期未缴纳上诉费,按照撤诉处理。在判决书的尾部,会告知如果对判决不服应当向某某法院提出上诉,这个法院是不可以变更的,综上所述,房产纠纷不可以异地提起上诉。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感谢朋友们的收看,本期的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就给朋友们说完了,请朋友们经常来学习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小编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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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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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奴太多了,不想做房奴除了努力赚钱就只有租房子了。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过程中免不了存在着一些纠纷啊什么的,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暂不细述。这里主要讨论私有住房租赁中的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

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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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怎样应对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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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奴太多了,不想做房奴除了努力赚钱就只有租房子了。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过程中免不了存在着一些纠纷啊什么的,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怎样应对房屋租赁纠纷。

应对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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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租赁会出现哪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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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会出现哪些纠纷的问题。

房屋纠纷会出现以下四中问题:

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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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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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各种行业从事经商的数居多,租用私人住宅,租用公有房的情况猛增。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诉讼请求事项

也就是说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担某种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某种行政行为等。

(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在诉讼状中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叙述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诉讼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例如,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发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标注与实测面积出入过大、建筑质量及装修标准与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几个问题上。如果是因为这几点而向售房方提出诉讼索赔,填写诉状时就要将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以及被告方在何处违约的事由写清,并且标注被告违约事实违犯了哪一项法律规定。

(4)提出诉讼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必须要依据充足的实事依法进行判决,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院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比如属于商品房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就要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款给付情况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对方未兑付约定事项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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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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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阶段,人们对房屋租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发生的房屋租赁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很多人被欺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有哪些的安全小常识。

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主要如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赋,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承租人,为了堤内损失堤外补,即少交或不交租金,联络多个小业主(承租人)以各种借口拒交租金,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市场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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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村房屋产权纠纷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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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纠纷起诉吗?小编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些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是可以起诉的,下文内容就是要教给农民朋友学会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请仔细收看。

于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一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专家建议农民朋友诉讼解决。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温馨提示: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更多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尽在。感谢大家的收看,下期的讲座还是有小编为大家主持,大家千万不要迟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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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租赁纠纷找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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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有了纠纷就要进行调解,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找谁调解。

1.找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市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其任务是:

(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

.(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

(3)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5)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6)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依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

2.找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小组。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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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继承纠纷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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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纠纷对大家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生活中这样的事例简直多如牛毛。房屋继承纠纷可以起诉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闹到这一步亲属之间的感情就都没有了。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房屋继承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协商,但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就只能通过起诉解决。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作为原告到被告所在地(如果是涉及房子等不动产的继承,也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起诉时原告应当带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

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败诉方人数较多,法院会根据各方所继承份额予以确定诉讼费用。

温馨提示:

采用起诉的方式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虽然是最公正的做法,但也是最不可取的方法。毕竟能够涉及到继承产的继承人之间都有亲属或者血缘关系。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多了解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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