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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民事纠纷【经典20篇】

一般少量甲醛一个月左右可以挥发掉,而高浓度的甲醛需要3到15年才能完全散掉,所以说甲醛的挥发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家中甲醛的主要来源是装修材料,甲醛挥发速率与室内温度呈显著正相关,温度越高,甲醛发挥速度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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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租赁常见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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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上涨也让租房市场愈加活跃,相应的租房纠纷增多,随着大家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和小矛盾也在迅速高涨,就比说房屋租赁纠纷不断,很多的房屋租赁纠纷使双方打得头破血流,大打出手,没有找到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使得两败俱伤,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常见纠纷有哪些。

租房容易出现的几种纠纷类型:

(一)租金违约纠纷,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三)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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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房保障法律知识: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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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中人员流动性的加大,不少外出打工之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中租房而住。租房虽不像买房那么复杂,但到底是关系到自身的事情。而要是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慌了神,想要知道该如何解决这类纠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住房保障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2、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3、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4、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5、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6、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7、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8、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9、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如果您遇到了房屋租赁纠纷,不管是属于哪种纠纷,都可以选择以上几种方式来解决。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但如果协商不成,而且涉及到数额比较大,案情又比较复杂的,建议还是请律师代理比较好。

10、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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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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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上涨也让租房市场愈加活跃,相应的租房纠纷增多,随着大家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和小矛盾也在迅速高涨,就比说房屋租赁纠纷不断,有些人因为纠纷闹上了法庭,曾经的朋友也刀戈相见,但是有些人也会选择调解解决,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怎样调解。

房屋租赁纠纷调解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租赁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填写并提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表》。书面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2、管理所收到调解申请后,审查有关材料后受理,租赁管理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予以受理,填制《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管理所调查,受理后,应于5日内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别向租赁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尽可能地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水电费单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据调查的资料,拟定调解方案。如属情况紧急且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进行调解。调查应当按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详细记载调查内容。

4、管理所调解,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时,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调解员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记录,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纠纷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5、调解终结,租赁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书》一式四份,租赁双方、第三人、调解人四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如果涉及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程序进行变更登记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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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租赁纠纷找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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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有了纠纷就要进行调解,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找谁调解。

1.找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市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其任务是:

(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

.(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

(3)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5)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6)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依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

2.找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小组。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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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租赁会出现哪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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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会出现哪些纠纷的问题。

房屋纠纷会出现以下四中问题:

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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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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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阶段,人们对房屋租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发生的房屋租赁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很多人被欺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有哪些的安全小常识。

房屋租赁纠纷的特点主要如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赋,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承租人,为了堤内损失堤外补,即少交或不交租金,联络多个小业主(承租人)以各种借口拒交租金,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市场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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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继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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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中经常会发生一些关于争夺遗产而出现的纠纷案件房屋继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吗?这也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房屋继承纠纷属于继承纠纷的一种,所以,属于民事案件。

但同时继承遗产纠纷案件,也属于专属管辖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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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短期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怎么办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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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短期内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我们既可以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和解解决,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具体讲一讲短期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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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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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纠纷呢?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小编分析如下:

刑事纠纷就是涉及刑事案件的纠纷,要负刑事责任的,大多属于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调解。刑事纠纷主要是刑事犯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并侦查后,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对被告人审判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刑事纠纷还包含自诉案件,一些案件(侵占罪、轻微伤害、侮辱罪等)直接由原告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对被告人审判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在刑事中,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大概程序跟民事诉讼差不多,但判决是跟刑事一起判决的,而且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诉讼费,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就主要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商事纠纷,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立案、质证、调查等程序后,对案件真实事实作出决断,并以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刑事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对双方之间的是非曲直加以解决。

民事纠纷就是涉及民事案件的纠纷,一般就是不告不理,涉及平等主体发生的财产关系,人生关系什么的,可以调节。刑事不称为纠纷,只有刑事犯罪。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纠纷不是犯罪行为。

小编个人认为房屋买卖纠纷还是民事的好,民事纠纷是关于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形成的争议。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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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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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各种行业从事经商的数居多,租用私人住宅,租用公有房的情况猛增。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怎么写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诉讼请求事项

也就是说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担某种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某种行政行为等。

(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在诉讼状中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叙述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诉讼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例如,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发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标注与实测面积出入过大、建筑质量及装修标准与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几个问题上。如果是因为这几点而向售房方提出诉讼索赔,填写诉状时就要将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以及被告方在何处违约的事由写清,并且标注被告违约事实违犯了哪一项法律规定。

(4)提出诉讼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必须要依据充足的实事依法进行判决,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院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比如属于商品房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就要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款给付情况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对方未兑付约定事项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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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怎么处理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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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那么遇到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处理方式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详情如下: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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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和解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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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多数人都有过租房经历,对于暂时没有买房计划或在某地暂居的人来说,租房生活是基本手段。一旦租房,必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看似有保障,但租赁纠纷摩擦却也屡屡发生。那么遇到房租租赁纠纷,应该怎样和解呢?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和解的安全小常识。

我们来看看一个小事例了解和解详情:“我租刘某门面房已两年了,生意还可以,房屋租期马上到了,我想续租,可刘某以自己要用为理由,不再给我续租,可我已投资了几千元,怎么办?”2017年5月10日上午,在西曲沟村租房做小火锅生意的李某来到村调委会,愁眉苦脸地对调委会调解员李金灵说,希望他能出面调解一下自己遇到的租赁纠纷。听完李某的讲述,李金灵和李某一起来到村里找到房屋主人刘某。

李金灵详细询问了李某和刘某两家的纠纷情况。经了解,双方2015年签订租房协议,于2017年5月合同到期。当初,合同签订后,李某出于安全和开火锅店环境的需要,花费几千元,统一更换了门窗。本以为能干上几年,就可以收回投资。没想到仅干了两年,房主刘某看到生意还行,便动了自己干的心思,不再同意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想既然不能干了,便想减少点自己的损失,就想让房东承担当初自己安装门窗的费用。可刘某坚决不同意,要强制收回房屋。

调解员李金灵把双方当事人请到曲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双方一坐下来,就因该不该续约、换门窗的费用该由谁承担、承担多少等问题发生了争吵。为防止矛盾升级,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沟通、交流,并用“剥笋壳”的方式对问题逐个进行调解,向双方详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接着又从情理的角度劝导双方做什么事不能只看钱,毕竟“金钱有价情无价”,要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员析法释法、温情疏导,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刘某补偿李某更换门窗的费用200元。双方尽弃前嫌,握手言和。

调解寄语:现如今,租赁活动越来越普遍,租赁纠纷也时有发生。面对大小不同、难易程度不同的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予以解决。对于情况较清楚、是非较明显、矛盾不复杂的纠纷,可通过所在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对争议较大的纠纷可由行政仲裁机关裁决;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人与人之间只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真诚相待,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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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租赁纠纷和解时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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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有些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要坚持依法办理,又需运用行政手段、调解手段等有效方法解决。那么我们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和解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进入了解详情。

房屋租赁纠纷和解时要注意注意以下几点:

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房地产租赁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基础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既享有各自的权利又应承担各自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靠的是对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方不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他方就无法实现应享有的权利。只有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不受侵犯。因此在处理纠纷寸,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要认真查明,分清责任,予以制裁,依法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不履行合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处理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凡符合法律的行为、要求、主张要予以支持保护,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主张、要求,要予以驳回、制裁。对于强占、毁坏公私有房屋,造成严重后果,或利用房屋租赁进行投机倒把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的少数人要绳之以法。

目前,审理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规章,以及省市人大、省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地方性法律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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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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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那么,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在我国的很多城市中,多数企业和个人基本上是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济、办公,甚至居住的。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有些地方的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在实践中,有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赋,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出租房屋,结果有的承租人假戏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租赁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承租人,为了少交或不交租金,联络多个小业主(承租人)以各种借口拒交租金,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引起市场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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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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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奴太多了,不想做房奴除了努力赚钱就只有租房子了。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过程中免不了存在着一些纠纷啊什么的,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什么是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暂不细述。这里主要讨论私有住房租赁中的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

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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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产权纠纷是民事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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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围绕房产归属而产生的纠纷非常多。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有人可能会问:房屋产权纠纷是民事案件吗?且看以下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分解。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抓夹介绍说,房屋产权纠纷也可以是民事案件。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大家首先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其次,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还有一些详细的报道,大家可以随时来这里进行查阅,小编保证24小时在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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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遭遇房屋租赁纠纷 我们应该找谁维权?又当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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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季招聘会如火如荼的进行过程中,房屋租赁市场也是跟着火了一把,同时对于“二手房东”、“二手合同”等名词也跟着流行起来。房屋租赁猫腻多,如若不幸遭遇租赁纠纷,我们应当如何处理?我们因该找谁维权?维权流程又是怎样的?接下来佰佰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1、协商解决

对于初期纠纷,首先应该选择与房屋租赁当事人协商解决,这也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对于干巴巴的法律条文你无法理解,接下来一起来看一下相关案例,咱们来一下就事论事:

冯先生着急要求租赁某小区的房子,而且户型、楼层都有要求。原来,冯先生3年来一直租赁这个小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今年9月28日,房子到期了,因为楼下就是冯先生开的干洗店,孩子在附近上学,8月28日房主就告诉冯先生一个月后搬家,看着房价在涨,房主准备将房子卖了。

律师支招纠纷处理: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总言之,房屋租赁猫腻儿多,消费者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留个心眼。同时一旦出现租赁纠纷要懂得选择适合维权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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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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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其实房屋租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关于房屋租赁的纠纷也是不断的,就像生活总是有些小摩擦一样,纠纷也是很难避免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流程

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下: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6、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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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怎样应对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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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奴太多了,不想做房奴除了努力赚钱就只有租房子了。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过程中免不了存在着一些纠纷啊什么的,那么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怎样应对房屋租赁纠纷。

应对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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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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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很多人表现的很茫然,不知所措,即便是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损坏,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挽救,如何去维护;也有的人采用“蛮横”甚至过激的行为去处理,打打闹闹,后让事情演变的更加不可开交。有很多人面对房屋租赁纠纷会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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