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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跌了银行会收房么(汇集五篇)

海内各大银行Swift Code(Swift代码)查询汇总,许多投资者找不到详细本身开户的分行,这时只要填写该地域的总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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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银行收紧地产融资额度对房价有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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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地产大环境下,长期来看房价是不会出现大规模降价的。银行收紧贷款的政策是为了防止风险而不是为了降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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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收紧融资额度势必会清洗一些地产规模较小的企业,这样对于抑制房地产投资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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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额度收紧同样会导致社会上一些闲置资金流向三四线城市,对于三四线城市的房价来说势必会涨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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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此次融资收紧政策下的小规模房产企业,他们如果资金短缺,势必会引起相关的楼盘有相应的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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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充足的大开发商来说,银行的融资收紧政策对于他们来说影响并不大。同时他们开发的楼盘房价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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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提醒各位一点的是,在接下来的购房过程中,对于小规模房产企业的房子尽可能不要购入,以防其资金链断裂,引起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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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如果烟台房价大跌 贷款买房会被银行收走?

    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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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些小道消息散播:如果烟台房价大跌,房子的评估值低于贷款额,则会被要求追加抵押物,或者补差价,否则就会被银行收走。真有这么恐怖吗?银行真的会到处收房吗?

    其实,这些担心都是没有仔细算过账的结果,大面积断供的情况不会出现。

    首先,我们的贷款只有7成,也就是说你自己要出3成的首付,再加上乱七八糟的税费、装修、家具家电,一套房子你基本已经投入了近5成的钱了,房价跌5成之前,你的机会成本显然要比断供高,所以跌一半之前你是不会选择主动断供的。虽然我一直看空房地产,但我仍然理性认为,中国增长要比世界快,所以房地产的溢价仍然会存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现在的房价跌一半,仍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一倍还多,但这差不多已经是极限了。举个例子,现在深圳的房价收入比70倍,北上广也有40-50倍,跌一半的话大概是20倍,而世界均值最高也就是10倍。能不能房价回到10倍的收入比呢,反正北上广回到1万块钱的时代,我是不敢想了。所以如果跌一半是极限的话,从银行的角度看,主动断供的人数有限,他们就不会有问题,到时候让你追加抵押物就行了。

    其次,会不会被银行追债?显然大多数人也是不会的,因为从去年开始,房价又涨了30%不止,除非你是今年下半年才买的房子,你的房子还冒着热乎气。否则的话,算上上涨的30%,以及你首付的30%,房价跌一半以上,你的抵押物都是足值的,银行不会追缴你。如果这个房价现在这个位置挺他1年以上,大部分人还贷也差不多5%了,相当于又增加了安全阀,所以在高位横盘越久,你安全还贷的月份也就越多,偿还的贷款也就越多。银行和你都会越安全。

    第三,即使真的出现了房价大跌,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也会跟你商量,你多还点贷款,基本也就解决了,他不会直接拉出去拍卖的,因为不符合他的利益。特别是在房地产预期变化之后,银行把房子拍卖,通常未必能够很快卖掉,这样房子在他手里一天,他就多一分风险。所以好说好商量,是一个对大家都好的选择,你就是没钱,但还贷记录良好,估计他也会想办法帮你蒙混过关。除非你自己断供了,他才会真的出手去拍卖掉。

    第四,相比企业而言,个人房贷仍然是最优质的贷款,首先贷款人基本都有收入有工作,而且收入还都不低。其次信用良好,第三有资产抵押。第四这个资产涨幅也不小了,增加了不少的安全垫。所以银行根本就不怕房价下跌,他反而怕地产商倒闭,所以在8、9月份玩命的放个人房贷,希望用个人按揭来接盘开发贷,把开发商先捞上岸再说。开发商也很识趣,知道这买卖不能长久了,所以上岸之后基本没怎么再拿地开发,而是踏踏实实的储粮准备过冬。新开发数据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就说明了这一点。现在央行和银监会又从银行下手,限制理财和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严查民间金融对房地产的资金支持,这其实都是一个信号,相比个人按揭,银行更怕的是开发商的风险。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房地产的寒冬马上来,最麻烦的是今年下半年入市的炒房者,他们有被追加抵押物的风险,如果要是明年或者后年,房地产才开始调整,基本不会出现抵押物不足,要求追加抵押物的情况。如果3年以后甚至5年以后才开始调整(前提是不能再涨了),那么基本个人按揭没有风险。所以从宏观上来讲,基本没有断供的风险,个别高杠杆炒房的,对于金融系统的冲击很有限。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用时间换空间,这3-5年最好能把实体经济拉起来,这样大家都有工作,都有收入,就不会出现被动断供。而主动断供的可能性非常低。所以这可能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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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房价下跌,银行有权提前要回贷款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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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利。购房贷款合同里通常都有这样一条:作为购房贷款的抵押物,当房子的市场评估价值显著缩水时(20-30%之间),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增加抵押物补足抵押价值,或提前终止贷款,将房子收回拍卖,并要求贷款人继续偿还剩余欠款。

    所以在房价下跌的时候,银行是有权利提前要回贷款的,但在国内这种现象几乎不会大规模发生,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把房子提前收回来拍卖,对银行来说并不划算。银行想要的是钱和利息,如果贷款人工资不变,保持还贷,即使房价下跌银行也不会提前强行收回房子。除非调查得知你还贷风险增大,比如丢了工作,家里发生变故使得即将无法还贷,或许会使用该条款。只要你能还的起贷款,资不抵债也没关系,现金流不断,房子迟早是你的。

    2.一旦银行大规模主动终止贷款,势必会有大量“法拍房”进入交易市场,会破坏广大购房者对房产价值的信心,一旦公众对某样资产失去信心,会加剧资产贬值,造成市场动荡。鉴于国情,我们的相关管理机构也会出手进行干涉的,极力避免出现90年代日本房价“腰斩”的情况。

    总之,银行有自己的风险评估,在抵押物整个市场崩溃的前提下,收回抵押物之后卖给谁?这中间的成本谁来负担?不收回抵押物,每个月还有月供可以收,收回来就只能看着房子发霉。如果你是银行,你会这么愚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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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如果房价大跌 贷款买的房会不会被银行收走

    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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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房地产调控,有些人坐不住了,没事就打电话来咨询,说不巧的是他9月份刚买的房子,现在被一家人骂死了,就怕一旦房价下跌,资金链出现问题。然后还有一些小道消息在散播,什么如果房子的评估值低于了贷款额,则会被要求追加抵押物,或者补差价,否则就会被银行收走。真有这么恐怖吗?银行真的会到处收房吗?那么银行的系统金融风险有多大,会不会房价一跌银行就出问题?其实,这都是没有仔细算过账的结果。很显然不会出现大面积断供的情况。

    首先,我们的贷款只有7成,也就是说你自己要出3成的首付,再加上乱七八糟的税费、装修、家具家电,一套房子你基本已经投入了近5成的钱了,房价跌5成之前,你的机会成本显然要比断供高,所以跌一半之前你是不会选择主动断供的。虽然我一直看空房地产,但我仍然理性认为,中国增长要比世界快,所以房地产的溢价仍然会存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现在的房价跌一半,仍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一倍还多,但这差不多已经是极限了。

    其次,会不会被银行追债?显然大多数人也是不会的,因为从去年开始,房价又涨了30%不止,除非你是今年下半年才买的房子,你的房子还冒着热乎气。否则的话,算上上涨的30%,以及你首付的30%,房价跌一半以上,你的抵押物都是足值的,银行不会追缴你。如果这个房价现在这个位置挺他1年以上,大部分人还贷也差不多5%了,相当于又增加了安全阀,所以在高位横盘越久,你安全还贷的月份也就越多,偿还的贷款也就越多。银行和你都会越安全。

    第三,即使真的出现了房价大跌,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也会跟你商量,你多还点贷款,基本也就解决了,他不会直接拉出去拍卖的,因为不符合他的利益。特别是在房地产预期变化之后,银行把房子拍卖,通常未必能够很快卖掉,这样房子在他手里一天,他就多一分风险。所以好说好商量,是一个对大家都好的选择,你就是没钱,但还贷记录良好,估计他也会想办法帮你蒙混过关。除非你自己断供了,他才会真的出手去拍卖掉。

    第四,相比企业而言,个人房贷仍然是最优质的贷款,首先贷款人基本都有收入有工作,而且收入还都不低。其次信用良好,第三有资产抵押。第四这个资产涨幅也不小了,增加了不少的安全垫。所以银行根本就不怕房价下跌,他反而怕地产商倒闭,所以在8、9月份玩命的放个人房贷,希望用个人按揭来接盘开发贷,把开发商先捞上岸再说。开发商也很识趣,知道这买卖不能长久了,所以上岸之后基本没怎么再拿地开发,而是踏踏实实的储粮准备过冬。新开发数据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就说明了这一点。现在央行和银监会又从银行下手,限制理财和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严查民间金融对房地产的资金支持,这其实都是一个信号,相比个人按揭,银行更怕的是开发商的风险。所以综合来看,如果房地产的寒冬马上来,最麻烦的是今年下半年入市的炒房者,他们有被追加抵押物的风险,如果要是明年或者后年,房地产才开始调整,基本不会出现抵押物不足,要求追加抵押物的情况。如果3年以后甚至5年以后才开始调整(前提是不能再涨了),那么基本个人按揭没有风险。所以从宏观上来讲,基本没有断供的风险,个别高杠杆炒房的,对于金融系统的冲击很有限。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用时间换空间,这3-5年最好能把实体经济拉起来,这样大家都有工作,都有收入,就不会出现被动断供。而主动断供的可能性非常低。所以这可能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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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房价大跌 银行会不会收走你的房子?

    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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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下跌厉害的话,银行会不会收走房子

    首先要弄清楚,买房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跟购房人之间有两层关系:

    第一层是借贷关系,就是你管银行借钱,银行是债主。

    第二层是抵押关系,你的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可以行使房子的抵押权。

    坊间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房子下跌,总价格低于剩余贷款金额的话,银行就会收走你的房子。

    举个例子就是: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贷款70万,已经还了10万还剩60万,可是后来房子价格跌到了50万,低于剩余60万贷款,银行就要收回房子了。

    听着银行还挺霸道啊,购房人该说了,你凭什么收走房子?有什么法律依据?

    银行拿出了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翻译过来就是,由于抵押人,也就是购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价值减少的,银行(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并且恢复财产价值,或者提供点相当于减少部分价值的担保,要是你既不恢复价值,又不提供担保的,银行就要你提前清偿债务。

    有人该说,我没钱还不起咋办?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长话短说就是,还不起钱,银行需要跟购房人商量,能不能把房子拍卖掉用于偿还贷款,协议不成,只能直接变卖掉房子,你不同意也没用了。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发现,法律规定的一个最大前提是,由于抵押人(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价折损,如果是市场上普遍的价格下跌,就不属于这种情况。而且就算是人为造成房价折损了,银行是要先跟房主商量解决方案,而不是上来就收走房子,仅凭这两点,房价暴跌,银行就回收走房子这种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再说了,房子作为固定资产,变现也是需要时间的,未必能马上卖掉,银行拿着这样的房子,说不定还有风险呢。

    在实际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违约等情况,通常的条款是: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购房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你贷款买的房子会不会被银行收走,重点是要看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才会根据遇到的问题,银行跟贷款人会协议解决方案。万不得已才会收房子,由于银行跟贷款人有借贷跟抵押两层关系,就算是银行收走了房子,欠银行的钱还是得照样还,于是就出现了买房人的房子被收走的担忧。

    就算是房价真的下跌了,除非是你真没眼光买了不值钱的房,去年开始,很多城市房价出现阶段性上涨,有的年涨幅达到30%,算上首付的3成,再加上涨得这3成,房价跌一半,你抵押的房子价值仍然足以抵消贷款额度。再说了,房子的装修等其他额外投入也算是成本之一呢,如果这是你唯一的房子,多数人应该都会想办法还贷款,不会让银行收走房子吧?

    最后小编在这提醒大家一下,要格外留意贷款合同中关于还款、违约的规定,保证按时还款,要知道,银行收走房子的事轻易不会发生在守约的好公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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