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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延迟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汇总4篇)

这两年,高温瑜伽风靡各大健身俱乐部和瑜伽馆。为了更好减肥,很多瑜伽练习者选择了高温瑜伽。下面小编带你了解房产证延迟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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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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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嫌麻烦,会选择让开发商帮忙办理房产证,但是,如果开发商一直拖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是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呢,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怎么赔偿呢?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与购房者都有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但是在实务当中,开发商由于用地手续、规划建设、税费、企业转制或权属纠纷等因素的影响,逾期办证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购房者遇到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履行,出现延期办证的情况,购房者应如何处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根据该解释的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开发商延期办证,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开发商办好证没有交给购房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认为延期办证的情况,这一点需要注意。因为有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摩擦的时候,开发商没有把办好的证及时给业主的时候,这种实际上是可以诉讼的。

最后,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除了要关注房屋本身之外,还要关注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的有关约定将对日后有关房屋买卖纠纷的解决产生重大的影响。

接下里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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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过保修期 还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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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究竟应该从何时算起?保修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过了保修期限,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又由谁承担?开发商拒不维修的情况下,业主应该如何处理?如何才能避免和减少类似纠纷的产生呢?

1、保修期内开发商首先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2000年6月30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关于开发商对业主的保修期限则可以参照上述规定,但开发商和业主也可以对房屋保修期限进行约定,但约定的房屋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保修期以及《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房产出现质量问题理所当然是由开发商首先承担维修责任,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应该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比如,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保修期外可自行维修也可质检追究责任

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物业的产权性质来判断,若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则可要求物管方对其进行维修,费用由相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还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果是涉及到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则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包括装修费用等损失,都可一并由开发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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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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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那么,房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如何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其原因就在于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的理解存在问题。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正是为了解决开发商欺诈双倍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那么,开发商的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开发商应当双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总结起来,开发商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一房二卖;

2、擅自抵押;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

4、隐瞒抵押事实;

5、房屋面积缩小超过3%;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大家,商品房欺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欺诈,并不是所有的欺诈都可以双倍赔偿的,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开发商应当双倍赔偿。因此,购房者如果想获得双倍赔偿,就必须提供充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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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有几种原因?如何赔偿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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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房屋,在能够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时候,我们都是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如果可以的话,是可以进行房产证办理的,但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不能按照约定办理下来的话,这个时候开发商即使说延期也是需要对房屋购买者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

一、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几种原因

(1)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格。如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联建一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章建房,比如审批了18层实际却盖了20层,违章的部分就无法办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规定的资料。如因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而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

(5)其他原因。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没有将抵押权注销等情况,也会影响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三、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有关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在约定了开发商需要协助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若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话,那这种情况就会构成违约,在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时候,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一般来说会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这个时候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房屋购买者的房产证办理好,如果没有的话,就是对这一约定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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