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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购买创业板上市股票【推荐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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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创业板股票购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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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在了解创业板股票要怎么买之前,我们要知道自己是否满足购买条件。

一、哪些人能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吗?

3、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但与主板的涨跌幅限制有区别。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有哪些?

证券品种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债券回购、经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三、创业板股票怎么买?

1、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或买卖交易。

(注: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3、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和买卖交易。

四、创业板股票买卖须缴纳的费用怎么算?

1、按规定买、卖股票佣金在0.1%—0.3%范围内,电话委托交易最高0.3%,网上委托交易一般是0.2%,或你有一定多的资金或交易量,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到最低0.1%。

佣金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

2、卖出时加收印花税0.1%(单向收取)。

以上是按成交金额计算百分比的。

购买股票,按规定以手为单位。即最少要购买股票不少于100股(即1手股票),购买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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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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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申购的时候有很多的条件限制,并不是很简单就可以买的,以前可以随便买,我去年做过几次申购创业板新股票的事情,但是基本是次次落空,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也申购创业板的新股,中了一个新股,但是上市就下跌,反而赔钱了。

所以告诉大家一点就是,千万不要期望值过高,把自己的所有精力和金钱都去做创业板新股,现在大盘下跌还在继续,大家一定注意风险,尤其是新来股票市场的朋友,最好多看少动,最好还是远离股市比较好。

申购创业板新股目前是有一定的限制,最近出台的国家政策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具体的情况是做创业板申购和买卖的朋友们,要做股票两年左右,这样才可以办理创业板的股票买卖,不然就不可以进行创业板操作。

如果不满两年还想做创业板的话,大家必须去自己办理开户手续的证券交易所那里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只要是规定新手操作的一些风险提示,说明自己了解风险,但是自己还是要做创业板,其实这是国家降低新手风险的一个办法。

最后我要和大家说明的是,申购创业板的新股票,还要有目前股票才可以,也就是说,你现在已经买了5000股票,这样才可以申购500的新股,大家要注意这个规定,现在的股市买股票几乎是套牢,大家千万注意风险。

然而,创业板怎么玩?

创业投资为何物?其本名叫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最大回报最高的投资,说他风险大,因为投入后可能会颗粒无收。请看当年美国两家风险投资公司,因为陈逸飞先生的逸飞集团前景极被看好,投资了500万美元,但随着当年大师的骤然仙逝,这巨额风险投资也打了水漂,充分体现了风险投资的风险性;说他回报高,是因为一旦投资的公司上市,便能得到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回报,像盛大网络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5000万美元,该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后,增值了数十倍。

哪些人能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吗?

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但与主板的涨跌幅限制有区别。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有哪些?

证券品种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债券回购、经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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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全文共 5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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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发行条件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十六条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十七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八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二条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三章发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条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行对象;

(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募集资金用途;

(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决议的有效期;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第三十二条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十三条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三十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三十六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第三十七条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四十条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四十三条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七条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

第四十八条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第四十九条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五十条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五十二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十三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第五十七条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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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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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的新手小伙伴来说一定是想要快速的买入那种暴涨的股票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一只股票暴涨你想要快速的买入也是非常的难的,创业板就是很典型的板块,那么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呢?

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

1、首先各位朋友在购买创业板股票之前,一定要对创业板市场有一定的了解,股票市场是一个通过证券交易获得收益的平台,股票市场的风险也就是在于投资人进入市场被套以及风险性的投资。也可以说创业板股票市场是一个门槛极低风险比较大,而且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和成长型企业的摇篮,对于一个刚刚进入股票市场的投资用户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

2、想要购买创业板市场的股票需要开通创业板股票账户,首先投资人需要开通上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账户。并且交易时间满两年才能够开通创业板股票账户,购买创业板股票。

3、如果证券开户不满足两年时间仍然想购买创业板股票,那么就可以填写申请表格以及风险提示书就可以。

4、开户之后投资人就可以购买创业板股票,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各位朋友,我们国家的证监会要求是曾经在股票市场当中开户满两年,对于创业板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因此对于股票市场不是特别了解的朋友最好不要购买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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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如何购买新上市的股票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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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股基本流程:

T-2日:投资者需确保自己证券账户内有相应市场证券市值至少1万元。

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

T日:投资者申购: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其所在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来申购(账户内需要足额的相应的资金)。

T+1日:资金冻结, 验资及配号: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注:一般在券券商的交易系统上查询时,只显示一个起始配号,并显示一个有效配号数)。

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T+3日:资金解冻: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2般散户是买不到的,可以通过如下渠道购买

1、打新(见下)2、上市当日9:00按上涨44%(现在都是开盘秒停)排队购买,如果是散户就不用想,机构是优先排队,散户一般都无缘购买。

如何打新股?用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如果中签的话,就买到了即将上市的股票,这叫打新股。网下的只有机构能申购,网上的申购你本人就可以申购。

股票发行一般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两种方式,投资者用资金在股票市场上参与新发行股票的申购,如果中签的话,就买到了即将上市的股票,此为网上申购新股,而网下配售只有机构才能参与,且这部分配售股有三个月的限售期,由于普通投资者无法参与网下配售,因此本文主要介绍投资者如何参与新股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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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购买创业板股票必须有两年的股龄吗?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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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有时管的松、有时管的紧,如果满足两年股龄,则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如果不满两年股龄,也可以到所在证券公司的所有营业部申请开通,先填表格,等待营业部有名额时,可能没满两年也会帮你开通,但这个是不确定的。

如果未满两年交易经验,证券公司在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开通交易。如果满两年交易经验,证券公司在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方可在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开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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