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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唐伊条约是平等条约吗(精品四篇)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介绍国际法条约相关司法三国法考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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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梳理: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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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之后在中国存在的条约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条约关系。表面上看,这些条约具备了国际法的各项要素和细节要求。实际上它违背了近代国际法的本质要求--签约国双方或各方的平等关系。在近代,强迫中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成为列强干预和控制中国的最重要手段之一。这些条约渗透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司法、文化等各个方面,从而形成一种庞大体系。我们把它称为不平等条约体系。这个不平等条约体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842年至1860年为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订开始了这个体系的形成过程;该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一起构成了不平等条约体系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三块奠基石。通过这三个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英法美三国从中国获得了如下权利:霸占中国领土权、五口通商权、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华传教权、口岸租地权。这些权利构成了外国在华特权的最基本的方面,尔后所有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种种特权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派生和补充。鸦片战争结束后14年,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战争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1858年的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中俄《瑗珲条约》,1860年的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列强从中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大块割取中国领土权(沙俄割占了近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英国割去了九龙司);增开商埠权(增开南京、汉口、天津等11个商埠,使条约口岸从沿海向长江流域扩展);外国公使驻京权;外国军舰在中国领水巡逻权;鸦片贸易合法权;外国公使在内地租屋买地权;贩卖华工权等。

1860年至1919年为扩大期。在这个时期,除英法美俄等国外,又有更多的国家跻身于这个体系之中,总数达20多个国家。扩大期的60年中又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小的阶段。19世纪60~90年代是第一个小阶段,在这30年中,中外关系相对平静,除了1884~1885年爆发的中法战争外,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中外战事。因此这一时期没有出现影响全局的条约,但"局部性"的条约却层出迭起,如《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法新约》等。从甲午中日战争开始步入第二个小阶段,这一时期中日签订的《马关条约》是一个空前的屈辱和约,它给中国带来的危害有:领土的大割让(台湾、澎湖列岛、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辽东半岛后经俄、德、法三国干涉赎回);外交的大失败(一直作为中国屏障的朝鲜成为日本的"保护国");财政的大出血(中国对日赔款2亿两白银,后又加上3千万两"赎辽费");主权的大出让(沙市、重庆、苏州、杭州成为新辟的口岸);经济的大损失(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办工厂,列强开始对华资本输出)。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还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仅在1893年3月到6月的短短时间里,列强便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把中国约一半省区相继划分成各自的势力范围。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是对中国危害最严重的一个条约,列强通过这纸条约得以实现了对中国的野蛮的政治奴役、经济掠夺、军事监督和文化侵略。这个条约使中国的主权严重丧失,经济上帝国主义的残酷勒索使中国的经济几近崩溃,军事上中国的国防能力遭到全面限制,思想文化上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意识遭到摧残扼杀。这个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地半封建社会的最终形成。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但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成果。袁为满足自己称帝的野心,不惜以整个国家为代价,接受了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

1919~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是不平等条约体系在中国存续的第三个时期,即修订期。这一时期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基础开始动摇,列强被迫修订这个体系的若干内容,开始部分放弃在华的条约特权。二是这个时期的不平等条约体系虽然发生了动摇,却没有被摧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中国受不平等条约体系束缚压迫的局面没有彻底改观。甚而,不平等条约体系在20世纪30~40年代又两度得到加强。一次加强是伴随着日本对中国的全面侵略而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同中国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政府、汪伪政府等签订了一系列企图变中国为日本独占殖民地的条约。"七七"事变前,国民党政府奉行"不抵抗"政策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也同日本签订了一系列妥协投降条约。第二次加强是伴随着美国对中国侵略的加深而来的,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支持蒋打内战,美蒋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空前出卖国家主权。但历史进步的潮流不可阻挡,条约体系的两度强化并不能改变其在中国日益缩小的命运。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宣布:"对于国民党政府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它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待过去所签订的条约的严正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旧条约体系的瓦解,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新条约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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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近代史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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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拓展资料:

1840年(道光二十年)6月,英国以林则徐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发动侵华战争,史称鸦片战争。英军攻占定海,北上天津。清廷恐惧,派琦善与义律和谈。和谈期间,英军突袭并攻占大角、沙角炮台(沙角之战),迫使琦善与之初步达成《穿鼻草约》(约定对英赔款六百万元等),后又攻占香港岛。

谈判过程中,耆英等人屈从英方要求,没有进行反驳。关于鸦片问题,璞鼎查曾劝说中方代表,由中国停止禁烟政策,并可对进口鸦片征税。对此,黄恩彤提出日后再议。这是因为,黄恩彤、耆英等预料到道光帝为了颜面,不会正式弛禁,不如置之不问。然而英军在此期间仍未停止抢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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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梳理: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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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开始沦为

鸦片战争结束以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给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政治上,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清政府行使全部主权。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领土、领海、司法、关税、贸易等主权开始遭到严重破坏,中国独立自主的国家地位开始丧失。

在经济上,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国家。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侵略特权,疯狂地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逐步地把中国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以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为主要标志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解体。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的签订--加深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俄美英法和英法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在政治上,中国总共丧失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和主权;以1861年总理衙门设置、辛酉政变和1862年清政府向英法"借师助剿"为标志,清朝统治者公开投靠外国侵略者,开始成为它们的附庸和工具,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起来,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在经济上,外国侵略势力从东南沿海扩展到中国沿海各省,并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大大方便了西方列强进行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使中国难以抵挡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侵略的冲击,正式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

3.甲午中日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大大加深

在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的签订给近代中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台湾、澎湖列岛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掠夺。它大大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在中国划分强占租借地,"势力范围",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其次,巨额赔款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就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只有大借外债,便利了西方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再次,四个内陆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内河航线的开辟,使帝国主义势力进一步深入到中国内地。最后,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它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廉价原料和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甲午战争以后,随着列强对华资本输出步伐的加快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的进程加快。因此,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辛丑条约》的签订--完全沦为

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中国再次战败,被迫与英、俄、德、法等11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其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中国人民,使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其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为"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公使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并通过外务部直接干涉中国内政。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京津地区"门户洞开",从而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外国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其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它们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其四,改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进行敲诈勒索以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慈禧太后竟然厚颜无耻地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分暴露了其卖国嘴脸。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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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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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英国强占香港岛,中国的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五口通商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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