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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通用20篇)

腾讯QQ是我们较为常用的社交软件之一,我们可以通过查看对方的个人资料来获取对方的基本信息,那么如何才能隐藏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呢?下面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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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海南已办相关业务

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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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9月21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通知》还要求各城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我省已办异地贷款业务

专家认为,住建部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该细则,意味着公积金异地认可和使用的壁垒被打破。用公积金回老家购房或是其他房价相对较低的城市去购房,是非常有可能。此外,海南是外向型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将有利于更多内地人在海南买房置业。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今年5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这一政策不仅为异地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撑,而且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活”起来。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至今年8月底,海口、儋州、琼海、临高等市县已经各有1笔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条件放松惠及购房者。

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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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怎样具体操作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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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对于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因种种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又不知道如何下手,因此这里给你详细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5、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6、因公外派人员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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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详细资料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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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直接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申请,无指定银行的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及受中心委托的银行代理员咨询并填写《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提交资料有: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或声明及复印件;

(3)购房缴款凭证及复印件;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或声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集资建房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贷款额度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确定:

1、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所购楼盘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2、缴存基数与月收入一致;

3、月还款额不超出家庭总收入的50%;

4、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5、所购房屋类型;

6、良好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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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流程及手续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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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4)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6)《住房公积金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还款存折(卡);③《委托贷款合同》;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⑤《抵押合同》;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注:提前部分还款时,携带前①-③项资料。相关提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四、办理公积金的流程(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五、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1)前去公积金办理时,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2)夫妻双方都到场;(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4)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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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联名卡用途有啥?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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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都上缴公积金,却不知道如何提取?不知道公积金的政策,那你就要吃亏了!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先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凡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取公积金,就不得不提到公积金联名卡,又称“联名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如何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温馨提示:

在提取公积金时候,有些情况需要注销公积金账户。另外,在满足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后,住房公积金都会打到联名卡里。

公积金联名卡主要有三大功能:

1、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即持卡人可查询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除此之外公积金联名卡还具有相应银行卡的全部金融功能;

3、可以把公积金转入联名卡,持卡人可指定联名卡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帐户,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联名卡账户中。

简单来讲,联名卡就是一张银行卡,只不过这张银行卡与你的公积金账户绑定。另外,公积金联名卡是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个人首次办理金联名卡,一律免收工本费。但是,如果职工遗失或损坏了联名卡,在办理挂失、换卡或补卡手续时,要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条件:

1、必须有公积金账户,也就是说你之前交过公积金;

2、必须是一个公积金账户,多了还不行;

3、你的身份证必须符合银行的要求;

4、此前没有在申领的银行办过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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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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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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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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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1日起,常州市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如果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也同步做出调整,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600元。在提取时,公积金中心会以直联方式,将提取资金直接打入职工的银行借记卡上。

下面搜狐焦点常州站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相关流程

一、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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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怎么提取?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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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办理注意事项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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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央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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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央妈发布消息,又给了房奴们一个大礼物。降息降准后,大家还房贷的利息可以省不少钱。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双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

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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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南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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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南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条件分别是什么?

贷款对象: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1、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级高工。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拨尖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5)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双本科文凭以上人员。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带项目带资金的各类人员。

(7)经市人才测评机构认定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各类人员。

(8)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军队转业军人、退伍军人所在单位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可视同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确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可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转入住房公积金代理户,按代理户贷款政策统一办理。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具备贷款偿还能力。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

(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共同还款的或父母申请贷款,其未婚子女承诺共同还款的,视同共同还款人,月收入可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或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

(3)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共同借款人,月收入可依据南通市劳动和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缴存养老保险金的工资基数标准确认其实际收入。

(4)有固定房租收入者,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租金收入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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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如何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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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吗?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呢?下面就和小编来讨论一下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的相关问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办理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手续。

达到这些条件就可以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

1、职工或者是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一般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者是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按规定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者是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4、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的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了自己的劳动能力,并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者是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是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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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长春市购房政策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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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济南市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并计划10月1日起执行,新政规定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则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以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一时间引起公积金恐慌性提取热潮。

长春对公积金提取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此记者咨询了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还满12个月后,每年可以在公积金账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公积金还款总额。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关于如何提取公积提取的具体条件,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基金账户,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贷款的(具备提取条件后十二个月内,夫妻可同时提取,总提取额不得超过售房款);二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等(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夫妻可同时提取,但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还款额);三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四是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15%的;五是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七是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另外还有4种情形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分别是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长春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条件做了一定的限制,目的是让更多的公积金持有者将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还住房贷款,避免公积金套取行为的发生。该负责人还提醒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市民,“无论采取哪种提取方式,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的公积金卡;涉及夫妻提取的提供户口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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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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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提取条件,然后填写《提取申请表》,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然后持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那具体做法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江苏省尚未开通全省的联网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订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具体监督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实施监督;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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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最省钱 这三点知识绝不可错过!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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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关于购房的政策和新闻将买房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第二套房”、“贷款利息”、“还款方式”等等说法上。可是,对于关系密切的住房公积金,很多人了解的并不到位。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三条最不可错过的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

(一)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四)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五)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六)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七)清户撤押: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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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如何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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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何提取公积金?跟小编来看看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知识吧。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另外,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在2015年1月28日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2002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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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厦门公积金异地买房怎么提取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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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缴纳公积金,要想在外地买房,现在无法用公积金贷款。一个好消息是,今后买房可能不会再存在这个问题了。下面小编就带你具体来了解了解相关的事项吧,希望能对外地买房的朋友有所帮助。

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 一定要提前咨询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前咨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你有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2、 了解相关政策

了解一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也是很必要的 ,不然你可能会因为缺乏必要的知识,使得在办理的过程中遇见重重阻碍,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落入陷阱。

3、 注意资金安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时候,你的所在地与你要购买房子的地方不在同一处,这就可能会造成信息沟通的不及时,这时就要尤其注意资金的安全,因为你可能没法立马得知你支付放款给对方时,对方是否真的是售房者。

厦门在异地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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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吗

全文共 3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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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2009年7月8日讯:8月10日起,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公积金提取时,不再局限“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的提取方式,可以选择按月转账。

此前公积金提取一年只能取一次,贷款的职工不仅需要单位开的证明、银行打印的还款记录、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审核要件,如果碰上公积金提取高峰,还要到公积金中心排长队,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现在,只要一次办好手续,就可以省去这些繁琐步骤。

除了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化外,为方便单位和职工及时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还贷等情况,下个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启用住房公积金网上对账和短信业务系统。

公积金按月转账至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到账

8月10日起,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即办理转账业务登记,经审核同意后,便可以将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再也不用排队等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中心便会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就可以到账了。

首期享受的是纯公积金和组合贷款的申请人有17个银行网点可以办理

为保证新服务的顺利开展,杭州公积金中心将分阶段实施。首期服务对象为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待时机成熟后再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

其中,申请人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于今年8月1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见附件)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3)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于今年11月2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授权登记手续和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3)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在借款人办妥授权登记手续后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为能让如此多的职工尽快享受到这项服务,中心选择了贷款人数相对较多的十家银行共17个网点,办理此项业务。

如果借款人本人的公积金不足以还款的话,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还贷提取按月转账。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只要有100元就可以转账,转账后账户里只需保留1元钱,这样保证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减轻还贷压力。

那么,申请了“月月转账”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后,如果还有余额,是否能“一年提取一次”呢?记者咨询杭州公积金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公积金按月转账还款后,就不能再使用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的方式了,只有再次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后,才能提取。比如,再次购房、退休、离休等等。

还有,对于那些自己公积金缴存额不够,或者本人跟配偶的合计缴存额少于每月还款额度的职工来说,在每月扣款日前,及时查询扣款账户的余额情况,并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还款,避免贷款逾期。一旦账户内余额不足造成贷款逾期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罚息。

需要提醒的是,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期间,如果申请人转账账户变更或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转账。

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月月还”合计转账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款额

“一年提一次”变为“月月转”平时预算紧张的买房人减负

此前,公积金只准“一年提一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先拿自己的现金还贷款,对于一般家庭,尤其是低收入的家庭来说,一下子要拿出一年的还款金额,确实是个不小的负担。现在,实行还贷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后,“年年提”变成了“月月转”,这给平时预算特别紧的借款人减少了还款负担。比如,一对年轻夫妇合计月收入7000元,申请公积金房贷,贷了80万元纯公积金(目前市公积金夫妻合贷最高贷款额度),等额本息20年,每月还款额近4800元,两人合计每月的公积金是2500元,夫妇俩申请“月月转账”后,每月再拿出2300元就可以应付还贷了,手头上还有4700元余钱。而此前,夫妇俩每月还款后,只剩下2200元的生活支出,生活质量肯定不如现在。

据了解,杭州购房者中,选择纯公积金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占了四成左右。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提取从“一年提一次”变为每月转账,对楼市影响不会太大。

单位和个人可以上网对账查询历年公积金缴存明细、年度对账单等

单位只需登录杭州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持《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专柜办理开通手续即可。以后可以随时网上查询本单位的缴存信息、缴存清册等信息,资金入账情况是一目了然,再也不用为资金是否入账的问题而烦恼了。

单位网上对账更推出了年度对账功能。今后,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对账,将对账单打印出纸质对账单,或下载对账单(EXCEL格式)。如果对账结果不一致或没有及时到账,单位可以到杭州公积金中心柜面或拨打电话96345咨询。

推出手机免费短信服务可以查询账户余额、缴存、提取等多种情况

8月1日起,单位缴存金额、结算时间等信息,中心都将通过短信及时提醒。职工也可以在第一时间获知自己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金额变动信息包括账户余额、缴存、提取等情况,以及贷款发放、扣收等情况。

公积金中心推出的手机短信服务,适用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不含小灵通)用户,而且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订阅。单位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大厅专柜订阅。个人可以通过网上对账系统或直接通过手机发送个人客户号至10639000订阅。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

今后,每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跨年调整时,还将会向广大客户发送利率调整的短信通知。

另外,想具体咨询有关事项,可登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可登录中心网站下载,或者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领取。中心网址为:www.hzgjj.gov.cn,地址: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咨询电话:96345

附件

贷款银行指定网点

1、中国工商银行:

(1)开元支行(求是路8号)

(2)高新支行(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1楼)

(3)湖墅支行(湖墅南路377号)

(4)省分行营业部(庆春路90号1楼)

2、中国建设银行:

(1)中山支行(中山北路297号)

(2)高新支行(文三路250号)

(3)秋涛支行(青春东路5号)

3、中国农业银行:

(1)解放路支行(建国中路11号)

(2)钱江新城支行(钱江路639号)

4、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延安路320号)

5、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浣纱路101号)

6、杭州银行:

(1)官巷口支行(解放路178号)

(2)滨江支行(滨江区江南大道财政金融大厦一楼)

7、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延安路88号)

8、浦发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延安路429号)

9、华夏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文一路123号)

10、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杭大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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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住房公积金提取能否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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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网友询问,他家现居住的房子是用商业贷款购买的,贷款已经还完,夫妻俩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合计近20万元。他咨询能否将夫妻俩的公积金取出来,用于购买二套房的首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7.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职工下岗、失业满一年(以办理失业证日期为准)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一万元以上的;12.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因此,公积金的提取不能用于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只有当购房行为完全发生并确认职工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时,职工及其配偶可持相关手续办理提取。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应还款付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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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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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项实际性福利。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可以用来办理购房贷款之外还可以用来租房。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提取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小编需要告诉大家的是,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提取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步: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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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江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条件是什么?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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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在此,搜房网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江苏省尚未开通全省的联网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订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具体监督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实施监督;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主任:刘向东联系电话:025-5186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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