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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竹物业品牌好不好用(汇集20篇)

为了加强对物业公司库房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库房的利用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问学吧小编为你带来了物业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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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汉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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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网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武汉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解读》相关资讯,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经2010年6月23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84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30日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7日湖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房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建设、城管、价格、民政、环保、水务、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配合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将划分方案报送区房屋主管部门;区房屋主管部门认为符合第五条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图纸上予以注记。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老旧城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八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有明确的坐落、房号,并且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新建物业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新建物业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最低比例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核定。

第三节

第十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投标人少于三人;

(二)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五万平方米,或者单栋高层(含小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四万平方米。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日前,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

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的,即为交付;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

第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节

第十四条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并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向区房屋主管部门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五)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区房屋主管部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前款规定的资料,并妥善保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有权查阅开发建设单位向区房屋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的资料。

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第十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第十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

业主总人数在二十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十条

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上述面积的统计总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上述人数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身份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报告区房屋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予以书面报告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区房屋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筹备组由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并有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

(二)业主名册;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五)绿化竣工总平面图;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

(八)成立业主大会必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

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核实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案和名单,并公开征询意见;

(五)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所列内容,筹备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自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必需的宣传、文印资料等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节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三十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就业主大会成立事项向区房屋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依法刻制和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业主委员会任期;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依法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事项;

(六)根据管理规约的约定,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进行告诫;

(七)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措方式;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或者不依约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区房屋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三十日内召开;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在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除前两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为主,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九条

业主可以幢、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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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费包括什么?买房看死盯牢不吃亏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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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物业费,相信很多业主已深有体会,每个月只知道签字交钱,从不知道钱到底花哪里去了......别看每平米几毛钱甚至几块钱的物业费,乘以面积乘以月份数,那可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呐!那么业主你的物业费到底花在哪里了?下面且听搜房网小编速速道来。

物业费是啥?

传说中的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

那么,物业费都包括了什么?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属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包括: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日常水、电、燃气、消防等系统设备维修保养等费用。

3、绿化管理费及清洁费

小区环境绿化的养护费用有绿化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再造费。而清洁费用是指公共区域的清洁打扫,其中包括工具、劳保用品、卫生防疫杀毒费、化粪池清掏费、垃圾外运费和清洁环卫所需之其他费用。

4、办公费及保安费

交通费(车辆及保险维护费用)、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书报费、广告宣传社区文化费、办公用房租金(含水电费)、其他杂项等。对封闭式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持费用,不是封闭式小区不能收保安费。

5、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固定资产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程维修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

6、利润

利润率按各地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普通住宅小区平均利润率不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为上限。

7、法定税费

法定税费指按现行税法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物业管理企业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是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

现在业主们应该大概清楚自己物业费的去向了吧,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候,业主自己务必要清楚各个费用的支出,以免不良物业公司从中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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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房为什么要重视物业?物业竟然影响房价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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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买房其实就是在买物业。如果买到的房子有问题,遇到一个好的物业公司,这些问题都会得到很好地解决。一个小区的物业好坏,直接决定着小区的品质。购房者在买房后每年都会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的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无法满足购房者的需求,那么就会产生物业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所以说在买房的时候选择一家好的物业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买房为什么要重视物业。

一、物业同样具有“品牌效应”

很多时候大家对一个楼盘好坏的评定不仅仅只是从房子的质量来说的,还包括物业的服务水平,如果物业的服务水平比较高,那么相应的也就会对楼盘进行加分。物业就是提供服务的,一些品牌物业经营严谨、服务完善、经验丰富、重视信誉,为业主提供高效的服务。一个好的物业,不仅会对自身的物业公司产生良好的品牌效应,而且对所在小区也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物业影响房价很多时候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看一下物业的服务状况,如果小区的物业令人满意的话,在买房的时候多花一些钱大家也是比较愿意的。物业服务的水平高会拉高房子的房价,很多业主会奔着物业的服务去购买楼盘。现在的购房者对物业服务的要求是越来越高,物业已经成为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

三、物业服务影响居住体验

大家都知道,一个好的物业公司会让小区业主的生活更加舒适便利,但是如果遇到不作为的物业公司,那么业主的生活也不会好到哪里。俗话说的好“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一个好的物业公司会对居民的居住体验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物业是体现楼盘品质的重要标志

如果说物业不好,大家在买房的时候肯定会认为楼盘的品质也不会能好到哪里。事实上确实是这个样子的,一个好的物业,在小区的运转上是十分成成熟的。一些高端社区,在物业服务这方面的要求很高。只有物业的服务水平上去了,才能很好地体现楼盘的品质,否则楼盘建的再好大家也不会认同。

关于买房时重视物业的原因你知道了吗?希望这些内容会对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如果买房的时候发现小区物业有问题,那么这样的小区大家最好不要选择购买,否则买房后住的也不会很舒心,还会出现各种的问题。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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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条例又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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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2、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3、物业管理条例的操作方式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人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物业承接查验、服务的费用、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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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电梯出问题了怎么办?物业应该管吗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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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楼房多数都装有电梯,那么电梯的维修和养护就成了一个问题物业应该管吗?应该怎么管呢?

案例:新房电梯检验合格依旧故障百出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市民反映,2016年4月1日刚交付的拆迁安置小区,共有13栋住宅楼、48台电梯。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幢楼的电梯,都不同程度出现过关人、不运行等问题,甚至有一台电梯出现过直接从7楼坠落到1楼的情况。有些居民现在宁可爬楼梯都不敢乘坐电梯了。

发现问题后,安装公司派来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电梯、解决故障,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向物业多次投诉并没得到有效的解决后,居民们向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希望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然而,执法人员调查之后,这48台电梯不仅办理了使用登记,通过了安装监督检验,而且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维保,并有相关维护保养记录。为什么还是故障百出呢?

分析一下,小区电梯物业应该管吗?

物业管理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小区电梯作为小区的共用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业主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时候,已包含了电梯的保洁、维护等费用。

物业管理处应该安排工人做电梯的日常清洁和维护,同时还应与专门的电梯维修公司挂钩,以保证当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抢修。至于电梯故障维修的费用,数额比较大的时候,就从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扣除。

物业维护电梯有法律依据吗?

现行的相关物业管理规定也明确把电梯维护列为物业管理的范畴。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提出,电梯、绿化等小区的共用设施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这些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物业管理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有关业主也应积极配合。

另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路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回到案例,电梯故障另有原因

原来,因为是刚分到手的新房,居民们都在对新房进行装修。居民和工人们把装修用的各种建材、设备等一股脑地全都塞进电梯,遇到超大超长件也是拼命硬塞,在轿厢内能看到处都是磕碰留下的痕迹。到了该卸货的楼层,装修工人就强行长时间地打开电梯门。

执法人员还发现轿厢内散落了不少碎沙石、木屑,这些杂物一旦进入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就很容易造成电梯故障。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无奈地表示,我们也没办法,劝说过居民很多次都没用,还张贴了电梯使用注意事项,结果都被小广告给覆盖了。

提醒:文明使用加强维护

依据检查结果,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淳化分局的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增加人手,按要求开展维保工作,及时处理突发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也建议物业公司向居民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制作规范使用电梯的横幅张贴在小区内,并向居民发放宣传单,以提高居民的安全使用电梯意识,逐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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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业都负责什么 物业和社区什么区别

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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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物业是有形的,那么社区就是无形的。物业就是保证房屋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灭火器、楼道照明系统等,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社区就是做一些社会生活事务,为小区里的业主提供文化教育、卫生保健、治安调解等服务。

物业负责的内容如下: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

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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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好物业都是别人家的

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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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业主入住后和物业矛盾频发,东西丢失,小区环境差,物业服务不如意等,很多人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关注的重点往往是价格、学区、交通、配套等,直接与后期居住质量挂钩的物业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后会与物业产生各种矛盾,于是各种业主拒交物业费、保安打人等新闻不断上榜。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物业的问题,也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是业主造成的,业主在拒交物业费之前最好弄清楚,哪些情况是允许拒交费用的?

怎样才能拒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安保与赔偿

物业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丢东西不是全额赔偿,只承担部分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巡逻责任的话,就说明已尽到管理责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划分

后期维修多得花钱。比如屋顶漏雨只管修……还得付费。屋顶保质期5年,如果漏水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

目前很多楼盘都是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

资质与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级资质不代表能够提供一级服务,资质等级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并无挂钩。

具有三级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亦可提供一级标准的物业服务,关键在于确认该企业提供服务的等级是否达标。

那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不是也可以拒交物业费?

问题一:业主因房屋质量、暖气、燃气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均符合此规定,不属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范畴。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问题二:买了房空着,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吗?

答:物业费收取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等费用。

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相关工作人员说,虽然没有居住,但房屋所在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扫等费用依然存在,而物业费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各住宅物业费用都要根据标准来收取,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问题三: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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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未入住就不用交物业费? 你对物业的误解太深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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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入住就不用交物业费?没签物业合同就不用交物业费?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不交物业费?业主们到底对物业费还存在哪些误区?

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缴纳物业费。

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

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不交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但业主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四、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入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如果物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业主可以纠正,但不能据此不缴纳物业费。

五、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有些业主觉得小区离机场太近,影响自己休息,或者认为小区周围公交车、银行太少等,并要求物业为自己解决这些问题。但实际上,这已超出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能力范围,业主要求物业来解决是不对的,更不能以此为借口不缴纳物业费。

六、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

为了收取物业费,一些物业公司以停水停电、拒绝向业主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等方式,催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这种“捆绑服务”方式现被普遍复制。但其实这个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1)若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则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2)若供水供电公司未委托物业公司代收,那么物业公司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如果物业仍停水停电,业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同样不能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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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开发商因故延迟交楼 物业费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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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延迟交楼,作为业主,延迟交楼期间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呢?跟着小编看看下面下个案例,判断是否该交。

案例:

张先生于2014年买的房子,合同规定于2014年12月交楼,但由于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原因,开发商不肯交楼。公积金一直到2015年5月才放款,开发商才口头通知交楼。现在物管要求其补交1至5月的物业管理费。

律师支招:

律师表示,关于物管费的收取,主要是体现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管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按照一般惯例,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

我们日常所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

案例中的情况,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了延迟交楼,具体就要看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机构在合同中对物管费的缴纳时间是否有特殊的约定,一般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均是约定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计收物管费的。

开发商因故延迟交楼,物业费该不该交?判断标准是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有无特殊约定,如果没有,则按照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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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拒交物业费 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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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都会遇到这种问题,小区的物业管理差强人意,向物业反映情况有没有实质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业主都会选择拒交物业费表示抗议,物业公司会断水断电相威胁。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律师解答】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从另一个角度说,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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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什么是物业费?物业费都包括啥?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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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的人都要交物业费,那么什么是物业费,物业费由哪些项目组成?物业费都管哪些事儿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物业费的概念: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费的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人员费用的测算根据所管物业的档次、类型和总建筑面积先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然后再确定各自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出基本工资总额,再按工资总额计算各项福利提取的数额,汇总为每月该项费用的总金额,最后再分摊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包括:

(1)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

(2)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电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4)燃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5)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6)公共照明费;

(7)不可预见费;

(8)易损件更新准备金。

不包括:

●业主拥有房产内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运行、保养与维修费用;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电梯的运行、维修费用;

●冬季供暖费;

●高压水泵运行、维修费用;

●公用天线保养维修费;

这些费用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现行规定和标准分别向产权人和使用人另行收取。

3.绿化管理费:指小区环境绿化的养护费用

包括:绿化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再造费。

4.清洁卫生费:包括清洁工具、劳保用品、卫生防疫杀毒费、化粪池清掏费、垃圾外运费和清洁环卫所需之其他费用。

5.保安费:对封闭式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持费用。不是封闭式小区不能收保安费。包括: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系统、保安器材等);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如每年投保2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率为4‰);保安用房及保安人员住房租金(如保安用房按每人8平方米计算,住房月租金为8元/平方米)。

6.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及保险维护费用)、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书报费、广告宣传社区文化费、办公用房租金(含水电费)、其他杂项等。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固定资产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程维修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

8.利润:利润率按各地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普通住宅小区平均利润率不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为上限。

9.法定税费:法定税费指按现行税法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物业管理企业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是两税一费(代收代缴部分不计征)。

(1)营业税:按企业经营总收入的5%征收;

(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7%计征;

(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3%计征。

以上9项费用即为费用构成,测算出来后全部相加就是公共性服务费用。如果一个住宅小区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只靠物业管理收费维持运转。则每户收费标准即为前9项之和再除以总建筑面积和12个月,即得出每月每平方米应交金额。

如果小区还有多种经营收入可以补贴到物业管理收费中,如有小区配套公建房出租收入、停车费收入、维修养护专项基金利息的补贴等,则先测算出其他收入补贴到每月每建筑平方米的数额,再用总费用扣减,结果即为每户应交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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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招教您解决物业纠纷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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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已成为广大市民很头痛的一件事,这里就常见的一些问题给大家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供参考。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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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什么是物业保洁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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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我们生活中面对的一大问题,而当中存在的物业问题也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那么什么是物业保洁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什么是物业保洁

物业保洁是指对单元性房地产,永久性建筑物的清洁与保养。开展经常性物业保洁的目的是:被清洁的物品在不受损坏的前提下,恢复完美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功能,增加使用寿命,实现物有所值或增值。

物业保洁服务包括以下方面: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一般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巡逻值班;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物业管理服务(公共性服务)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服务;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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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业费包含哪些服务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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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那么物业费包含哪些服务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小区的物业费包括以下十一项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10.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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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南物业收费标准 按照新规物业费不涨价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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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据悉,新的《条例》和配套的收费政策实施后,物价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近期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专项治理,对不执行新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扩大范围收费、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乱收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于已有个别物业公司利用曲解的媒体报道作为物管费上涨依据,未经业主同意,擅自通知业主自5月起上调物管费,物价部门将对这类不按规定擅自涨价的企业予以严查。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拔打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12358,登陆海南价格网,反映物业收费方面的疑问。

1、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合并了原来管理费和维修养护费,不再单列管理费和维修养护费,与原物业管理费收费合计数一致。

2、原多层带电梯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参照高层住宅楼收费标准低一个等级来确定。现行的多层带电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原标准一致。

3、成立业主大会的,经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收费标准可按基准价上下浮动20%;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的基准价标准,与原规定一致。

4、物业管理区域内营业性用房、办公商住两用房收费标准,可按生活用房收费标准分别上浮40%、20%,与原规定一致。

5、现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文号是琼价费管〔2011〕155号,原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标准文号是琼价营字〔1999〕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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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鸿坤悦山湖物业公司是哪一家?服务怎么样?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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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坤悦山湖物业公司是哪一家?服务怎么样?

张家口是鸿坤精耕京津冀的重要支点之一。目前鸿坤已经成功在张家口怀来官厅打造了鸿坤·葡萄酒小镇项目,本项目的成功竞得,标志着鸿坤进一步参与到张家口冬奥会城市设施面貌全面升级的重要工程中。

鸿坤将充分把握城市发展契机,结合项目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挥自身专业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能力,将该项目打造成为契合城市发展需求和人居品质需求的区域标杆项目,为张家口城市升级更新贡献力量,以优秀作品致敬这座飞速发展的京北明珠!

2019年10月29日,鸿坤产业与北京硅谷领航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就北京市海淀区硅谷亮城项目签订《轻资产服务委托合同》,鸿坤产业将以轻资产运营输出,为硅谷亮城产业园提供产业增值服务和产业导入服务。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鸿坤产业积极践行鸿坤集团“轻重并举”战略的实践硕果,也成为了今后鸿坤产业品牌输出,以轻资产业务布局全国的开拓基石,具有里程碑意义。

详情可咨询【鸿坤葡萄酒小镇悦山湖】售楼处电话:——400-0080-669转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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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南

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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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互相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如果对于办理物业管理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点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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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服务对业主有哪些影响?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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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挑选房屋的过程中,所选择的小区物业往往是被很多人所忽视的重要因素。很多人认为物业并不重要,其实除了房屋本身以外,物业服务也会影响你的居住舒适度。那么物业服务对业主有哪些影响?如何选择好的物业呢?接下,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两个问题吧!

物业服务对业主有哪些影响?一、好物业,让业主舒心小区的绿化,公共卫生进行定期维护保洁,不用担心下楼梯踩到香蕉皮,出门看见垃圾到处堆,物业能让小区卫生整洁及绿化造型优美,春花夏树秋枫冬雪;良好的物业管理让业主在小区中住得安心,物业对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例行询查登记,对车场车辆进出进行指挥,让你不用担心看见小区都是外来人员在逛公园,车辆进出要前后左右看个十几遍;良好的物业管理让业主在小区中住得放心,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能让小区的路灯在夜晚的时候也明亮如昼,各个小区主管道畅通顺畅,即便堵塞也有专人清理,也不用担心地上到处污水横流。

二、好物业,让房子保值大部分人不会把物业管理和房产的增值联系起来,总觉得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房产增值要看当初选房的眼光。实际上管理的效益也很明显地体现在房子的价值上,经常的维修、保养能延长住宅物业的使用寿命,帮助它保值。

三、好物业,房屋增值物业管理的好,不断“追加劳动”,通过维修,进行旧房更新改造、室内装修,不仅能使物业及其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行,而且可以提高物业的档次和适应性,使房屋保值和增值,即使是在市场比较疲软的景况下,也能够容易地招揽顾客,出售或出租这些房屋,获取更多的利润或租金,从而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如疏于管理,就可能会造成更多的问题,使新建的住宅区在数年内变成危旧房区。可见,优质的物业管理是最实在、最有效的宣传手段,既可使整个地区的房地产增值,也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如何选择好的物业?

一、选择开发商旗下自己的物业公司,在居住后期发生什么质量问题都好沟通好协调,不会扯皮推诿。二、查问物业公司的资质和服务背景,尤其是有服务酒店经验的物业公司,在各方面的服务意识和态度都很不错的三、打听物业公司在当地的口碑,物业口碑差的楼盘谨慎选择,因为在后期物业的口碑很多时候代替了开发商的口碑,而且差的物业,业主居住的舒适都相当低,更有甚至会和业主发生冲突。四、选择物业费高的物业,也可以算作一个标准。一文价格一文货,贵有贵的道理。

上文对于物业服务对业主有哪些影响以及如何选择好物业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说明。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于物业的重要性以及怎么去选择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大家会在日后的选房过程用多注意物业问题,毕竟物业服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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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买房时,如何确定小区物业的好坏?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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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个楼盘的好坏物业服务常常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标准。

物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住舒适度的高低,在将来进行房屋交易时,也是影响房屋价值高低的重要因素。

那么,如何判断物业的好坏呢?1、看小区的安保水平

购房者可以通过小区的安保水平来判断物业的好坏,比如保安对业主是否熟悉有礼貌、保安多久巡逻一次、小区的监控摄像头是否正常工作而不是个摆设、对于底层的住户,是否做足了安保措施。

2、看小区绿化

小区绿化应有专业人员定期养护、及时修剪补栽补种、定期洒药预防虫害、设置警示避免损毁。

3、看物业公司的实力口碑

可查询物业公司的品牌知名度、曾管理履历、业界认可度以及业主口碑度等,一般物业公司资质分三级,最高一级由各级政府机关审核,这些可以上网查询了解。

4、看小区内的基础设施

购房者对于电梯里是否有清洁、楼道的楼梯口是否有垃圾堆积、楼道里的灯是否能正常使用等小区的基础设施情况要格外留意,因为这些关系到以后生活环境的品质。

5、看业主投诉后的处理情况及响应时间

好的物业,一般每天都有人轮流值班,以确保及时登记并积极响应业主的各类诉求。

众所周知,一个小区居住上一段时间后,特别是年代久远的老小区,房屋势必会遇到一些需维修之处,比如管道堵塞或破裂等情况。好的物业能够热情并及时处理业主反馈,尽快帮业主解决燃眉之急;而差的物业,则拖拉、怠慢,迟迟不派师傅上门维修,或干脆不予理会业主的反馈。

6、看物业费收缴率

通常业主表达对物业公司不满的直接行为就是拒缴物业费,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物业费收缴率来判断这个物业的好坏。如果商品房小区物业费收缴过低,说明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较大,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就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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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公司安保义务---德阳电视台专访记实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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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3年9月,德阳某小区一业主被一年轻人持刀入室抢劫,最后得手2万元,并造成这位女业主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第三天嫌疑人落网,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业主:已全部缴纳物业费用,小区的物业应对小区业主负有安全保护义务,此次事故应由物业负全责。

物业:已经尽到了合同义务,小区的外来人无法辩认。

电视台提问:小区业主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小区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袁律师观点:

第一、《侵权责任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等对小区物业的责任进行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按照与小区业主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并对其服务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只承担补充责任。

第二、只要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进行履行,比如落实值班制度、监控设施齐全、出入登记等,物业公司则不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物业公司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尽量与物业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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