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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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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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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了家庭暴力,不但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也会对心理造成伤害,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施暴者是需要向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那么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知识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家暴的过程当中还有很多的受害者精神方面都是受到损害的,如果要求赔偿的话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如果有伤也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

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

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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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冷暴力能作为离婚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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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将家庭暴力的范围作宽泛的理解,而是限定在“热暴力”上。所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本法调整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那么,家庭冷暴力能作为离婚理由吗?

小编了解到,如果家庭冷暴力受害者想要以冷暴力为理由离婚,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话,此前需要对家庭冷暴力的行为做出认定才行。

一般,如果到法院以遭受“冷暴力”为由提出离婚,将会遇到举证困难,其行为的结果通常看不见伤痕,无法做出伤情鉴定,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

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公安机关的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保存的调解书、保证书、担保书、悔过书、通话录音;医疗机构保管的诊疗材料、病例、鉴定意见;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最后,友情提醒,认定家庭冷暴力,此时若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一方,无法实际提供有效证据进行认定的话,那么将会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一旦认定成功,则就可以据此要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建议在处理家暴之前,先申请人身保护令。

稍后,我们来介绍如何避免家庭冷暴力对精神造成的伤害,欢迎关注更多家庭暴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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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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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那么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遭受家庭暴力,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为家庭暴力离婚一定要收集赔偿证据,可以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另外,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以上是给大家介绍的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希望大家采纳。下期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讲座中我们来了解不同年龄人群常见的人为伤害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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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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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如果只是小争论还好,如果上升到家暴的程度,那么就比较严重了,甚至可以考虑离婚了。毕竟家暴对身心都是一种摧残。那么通常情况下,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虐待罪也是要告诉才处理的,就是只有被害人自己向有关机关提出诉讼,才会得到解决。除非是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结果,因此,受害人在遭遇这些暴力行为时,最重要的就是要收集相关证据,没有证据,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那么,如何进行证据的收集呢,以下进行了简要的罗列:

(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行为的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当事人对于这种证据一般是无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去、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的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是录像,这种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存在,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四)医院的一些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医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轻重伤的诊断证明,还包括诊断机构所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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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股权争议纠纷有什么需要提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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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权上的争议,主要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你对股权纠纷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权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的分类

自益权和共益权

这是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对股权的分类,即自益权是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是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

单独少数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即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

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即尽量防止少数股东因多数股东怠于行使或滥用权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

普通特别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所进行的分类,即前者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争议纠纷需要提供证据

一、证明股权资格的常见证据类型

有学者将证明股权的证据一般分为三类:源泉证据、效力证据、对抗证据。源泉证据是证明股权存在的基础证据,是根本性证据,拥有此类证据可以要求公司履行记载于股东名册、变更工商登记等义务。源泉证据一般包括:原始取得中的出资证明书,继受取得中的股权转让协议、赠与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遗嘱等等。

股权争议纠纷有什么需要提供的证据

效力证据具有权利推定的作用,是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重要的权利证据,如公司的股东名册。拥有效力证据,首先推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公司真正的股东,除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能推翻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身份。对抗证据是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证据,涉及交易安全的维护,在奉行商事外观主义的今天往往具有终局性的作用。

如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章程等登记文件,具有公示效力,一旦股东身份名不符实,未经公司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各个证据的特点及效力

1、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属于源泉证明,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无论是实际出资还是认购股权,发起人均能取得股东身份。股东取得出资证明书后,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中,并要求公司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的登记机关。

出资证明书是产生效力证据、对抗证据的前提。《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若能够证明其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确认其股东资格。”

股东的实际出资中,有的是部分出资,有的是虚假出资,统称出资瑕疵。出资瑕疵是否会影响股东的身份?我认为虚假出资可否认其股东资格。股东身份的赋予基于发起人的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如果缺乏这一事实,是无法获得股东身份的,换言之,出资是获取股东身份的对价,虚假出资没有支付对价是无法获得股东身份的。

部分出资不影响股东身份的取得,部分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对公司的违约责任及对其他股东的侵权责任。尽管部分出资的股东不影响其股东身份,但是其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如新购认购优先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应受到限制,股东仅在其实际出资的金额范围内行使有限的分红权、认购权及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2、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源泉证据,是继受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股权的受让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还要看该笔转让是否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如果转让股东未履行通知权,限制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有权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也会拒绝登记继受股东身份,因此,受让人也无法获得股权。

即使转让双方履行了法律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受让人也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协议不具有对抗公司的效力,只有将股东身份记载于股东名册,受让人的股东身份才被正式确认,其才能依据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当然持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如果公司不予配合,受让人可诉至法院强制履行。

瑕疵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受让人,受让人对瑕疵出资不知情的,既可以以欺诈为由行使转让合同的撤销权,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受让人对瑕疵出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受让人明知转让方的出资存在瑕疵仍然受让,不但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差额,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受让人与转让人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

3、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属于效力性证据,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也是公司内部股权确认的重要依据。

《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有些小型公司管理不是很规范,往往没有置备股东名册,而是通过公司其他文书予以体现,甚至没有体现。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以是否有股东名册来判断股东资格的有无,换言之,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原则上一定具有股东身份,没记载股东名册的人或没有股东名册的,也不一定不是股东,我们可结合其他证据予以判定,如表决权、分红权的行使等等。

4、公司章程等公司登记类文书

公司章程等登记类文书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效力,属于股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化的成熟与完善取决于市场秩序的建立及稳定与否,为了促进交易的安全,商法推行外观主义,即重表示行为,轻意思表示,这与民法的重意思轻表示完全相反,这是价值冲突的选择,在可选择替代性赔偿的今天,市场更加侧重保护市场规则的确立。

外观主义是一系列市场规则创设的载体,规则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不特定利益的保护比个体利益的保护更加重要。

无论是股权转让中受让人还是公司的债权人,仅能通过公司的登记来了解公司的股东情况,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获得,也会极大地增加交易成本,因此,既使是出现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符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登记文件信赖的受让人仍然能获得股权的转让,获得股东资格。

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根据外观主人执行名义股东的股权,或者要求其承担股东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公司的一项法定协助义务,股权一旦发生变动,受让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

因此,当源泉证据、效力证据、对抗证据发生冲突时,我们应遵循一个原则,即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权争议的,我们以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为依据,即股权的实质要件在公司内部具有优先效力。

出资证明书、各类股权变动类文书、股东名册具有创设股权的效力,也称设权效力,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不涉及交易的安全,故优先适用实质要件。

当股东或公司与第三人发生股权上的争议时,就涉及交易安全保护的问题了,就应该奉行商法的外观主义,以对抗证据为依据。虽然公司登记仅是形式要件,仅具有对外宣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但是在处理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争议中,形式要件优于实质要件,公司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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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哪些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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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是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那么,哪些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呢?

小编了解到,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

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书证。

(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5、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6、悔过书。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当然上面所列出的,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

因此,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律师进行咨询,然后由律师帮助您调取能被法院认可的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相比要复杂得多,仅仅靠当事人的哭诉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然而律师拥有专业的辩护技巧,他们能帮您在失败的婚姻中争取的更多。

稍后,我们来总结家暴受害者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欢迎关注这部分家庭暴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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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交通事故维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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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以后要知道怎样维权,在维权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维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维权方法;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而上述赔偿费用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来予以证实,否则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只要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交通事故中有的生活会出现人身伤害,这个时候要懂得怎样维权,想要了解常见的交通事故维权纠纷有哪些请到,更多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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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庭冷暴力的界定 需要依据其七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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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家庭暴力作为一种新的家暴形式,正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家庭冷暴力该如何界定呢?关注心理安全的本安全网下面为大家分享下家庭冷暴力如何界定的生活常识。

家庭冷暴力,主要是指家庭产生矛盾时,家庭成员通过非暴力的方式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通常表现为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疏远和放任等行为方式导致的精神伤害。

家庭冷暴力的界定

家庭冷暴力,作为破坏婚姻家庭的一种新生事物,其内涵在我国立法和理论界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从字面看有三层含义,即冷酷、暴戾、杀伤力。其在实践中的表现,是指家庭成员产生矛盾时,通过非暴力的形式对对方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歧视疏远、侮辱恐吓等,表现为对对方漠不关心、没有言语交流,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停止或敷衍性生活,对家庭及成员不管不问等。与拳打脚踢的显性暴力相比,冷暴力主要以语言为工具或不作为方式,如用侮辱性的言语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用讽刺挖苦言语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停止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对经济进行控制、拒绝支付家庭日常开支、限制对方自由等,使对方长期处于精神折磨状态。

家庭冷暴力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高学历性

家庭冷暴力多出现在文化程度较高的知识分子家庭,这部分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身份。当矛盾产生时,他们碍于面子不会轻易厮打怒骂,对传统的暴力行为都比较能克制,有的则是熟悉法律规定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不采取直接肉体伤害的方式,而是较“理智”地采取冷暴力这种消极应对的方式,实行不沟通、不理睬、不关心的“三不政策”,即使说话也常是嘲笑、挖苦、讽刺等语言伤害或折磨对方。

2、对象的特定性

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都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孙关系、婆媳关系等,其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

3、行为的不作为性

家庭冷暴力是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其行为特征是一方以不作为方式或言语攻击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讽刺、挖苦、冷落、漠视、疏远、遗弃等消极方式来伤害对方,使对方内心和精神受到伤害。

4、行为方式的多样性

由于不同的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不同的个性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行为方式有多种表现,有的表现为言语上的讽刺挖苦、恶语攻击、人格贬损,伤害对方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互不理睬、有病不给治、不关心家庭和对方、不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常常无故地“失踪”。

5、表现的隐蔽性

家庭冷暴力常常表现为夫妻双方缺乏沟通和语言交流,对另一方冷落、漠视,很难界定其是性格孤僻还是有意实施家庭冷暴力的精神虐待,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精神世界是人的主观意识,缺乏外在表现和测定标准。冷暴力是一方消极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伤害,它没有伤痕,不见鲜血,无法作伤情鉴定,没有明显的发展过程,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受人们“死要面子”观念和“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的影响,夫妻矛盾常常被掩盖;住宅的相对独立性、对他人私生活的尊重使得家庭冲突不易为他人所发现;再加上大多数人对于家庭冷暴力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在遭受冷暴力侵犯时,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使得家庭冷暴力不易被发现。

6、危害的持久性、严重性

施暴者冷落家庭成员,常常是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不与对方说一句话,更严重的常年不回家、不顾家。由于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与施暴者长期共同生活,对首次的冷暴力如果没有认识,长时间反复、持续的漠视,伤害就会达到一定程度形成家庭冷暴力。热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但长期冷战造成的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具危害性。冷暴力的受害人由于长期受到歧视、挖苦、冷落、漠视,感情变得脆弱、自卑、多疑、消极,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挫败感,心理上常伴有空虚、孤独、抑郁、消沉、痛苦甚至绝望,很容易引发生理和精神疾病,出现抑郁、性格扭曲、精神分裂症、自残、自杀、以暴制暴等无法挽回的后果。

7、证据较难认定性

一方面我国法律对家庭冷暴力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统一的识别和鉴定标准,法院无法可依据,常常出现冷暴力界定难,在判断上存在明显的主观局限性,如是否具有主观恶性、是否具有严重的损害后果等。另一方面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私密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受害人举证困难,常常使施暴者逃脱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在了解家庭冷暴力的特征后,学会正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以便在遭遇到家庭冷暴力时能及时收集证据进行维权。想了解更多预防解决家庭冷暴力问题方面的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安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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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如何收集证据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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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当事人特别是女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无法找到有力证据,大都不了了之。因此,如何取得施暴证据便成为维护弱势群体权利、惩罚违法行为的关键。那么,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如何收集证据呢?

一、证明侵权行为即可

《反家庭暴力法》下认定家暴行为,不以结果认定,只以行为认定,只要存在侵害的行为,不论造成的结果怎样,法院都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所以这对于受害人来说,相对比较简单,只要证明有侵害行为就可以,当然如果打的结果很严重,也是需要证明的。另外家暴法的立法采用“明确列举+兜底定性”的定义方法,增强了法律适用的明确性,也为立法及司法使用留下弹性空间。

二、智慧证明精神伤害

在反家暴法中,除了肢体暴力属于家暴,也包括了精神暴力,但精神暴力往往难以举证,比如:他经常威胁、恐吓我,该怎样证明呢?有以下建议:

1、家暴的过程中,如谩骂、恐吓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录像;

2、有些人在精神暴力之后,会后悔,会痛哭流涕,这时可以要求他写保证书,保证书中明确写出何时出现恐吓和威胁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承认错误,保证再也不犯;

3、保留遭受精神暴力后,就医和看心理医生的证明。

三、家暴之后一定要!报!警!轻则开告诫书,重则开验伤单。

很多人会有疑惑,我并不打算跟丈夫离婚,如果报警后,日子就更过不下去了,那还要报警吗?

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没有报警或其他警醒行为的话,家暴只会愈演愈烈,所以报警是一种比较好的终止方式,同时也可以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一个保护的作用,也是一种取证的方式。

以前警方对家暴是不管的,认为是家务事,但反家暴法出台之后,我们经常会去公安和妇联等地方去讲课,知道警方现在已经有非常明确的方案和工作要求,报警后,警方处理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1、如果比较轻的家暴,警方会出示一份告诫书。会把这份告诫书送到加害者的单位、居住地派出所,这份告诫书非常有帮助,可以作为证据,不可复议。

2、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家暴,就有可能触犯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情节轻重,来进行罚款、警告治安拘留等处罚决定。无论是告诫书还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向公安寻求帮助。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专门设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了申请、管辖、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内容,相对完善,特别是24小时令,即:保护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隔离加害人与受害人。最高院在《反家暴法》出台之前就有一些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通知。

五、强制报告制度。

《反家暴法》出台后,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发现无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遭受或可能遭受家暴的情形,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报案,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所以,现在家庭暴力已经不止是家事,还是社会机构需要介入的事情。

六、庇护所不仅能庇护。

反家暴法中规定,如遇到家庭暴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申请紧急庇护,如果因为家暴受到威胁、伤害或无人照顾,公安部门需通知有关部门去安置这些人。在这个庇护所,要为这些人提供法律帮助以及生活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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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庭冷暴力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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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无法忍受对方的家庭暴力想要离婚的怎么办?遭遇家庭冷暴力可以离婚吗?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然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家庭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要成为离婚条件值得商榷。

因此,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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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庭暴力能在婚姻登记处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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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家庭暴力之后一定不能够容忍,否则很可能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家庭暴力,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就要及时进行离婚,那么要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遭遇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1、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2、向妇联投诉;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3、向居委会反映;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家庭暴力能在婚姻登记处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遭遇家暴却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是没有证据法官可能不会判决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第二次起诉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往往都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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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男人冷暴力是想离婚吗 如何收集丈夫冷暴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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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使人受到了精神损害,长期遭受冷暴力,会对一个人的心理和精神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其实这种冷暴力在现实婚姻生活中无处不在。

男人冷暴力是想离婚

如果一个男人真心实意的爱一个女人,他必定用到最激情的方法看待女性,反倒,一个男人在日常生活中看待女性是那么的冷淡,乃至看待女性出現了冷暴力的趋向,表明在他的心里,对女人的爱早就消耗殆尽了,而且他都不准备和女性在一起了,他的这类冷淡就是说想离婚的征兆。爱情和婚姻全是必须担负的,假如男人在婚后,应对诸多事儿挑选躲避,最先说这一男人对女人与婚姻全是逃避责任的,男人的这类躲避,会将全部的承担转嫁女人,而且男人的躲避也就表明了,他不愿和女人在一起。

如何收集丈夫冷暴力证据

关于合法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

(1)可以记录相关事实,并找人作证。

(2)对实施暴力之后留在身上的伤痕做医学鉴定,作为他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

(3)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这也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存在家庭冷暴力的家庭,夫妻之间往往会在离婚的问题上产生很大的争议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受害者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就要注意收集家庭冷暴力的证据。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夫妻冷暴力多长时间离婚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有些夫妻,他们两个人再怎么冷暴力,都不会放弃这个家庭的,不管是时间长短,他们觉得拥有这个家庭是那么的不容易,虽然会有冷暴力,但是不至于走到离婚的地步,通过冷暴力,他们也会想明白很多的事情,往后也不会有了,不过,对于有些夫妻来,他们面对冷暴力,没有多长时间,就会走到离婚,他们的心里太烦躁了,看到对方就烦,还不如早早离了,对对方都是一种好的解脱,所以说,多长时间离婚,也是没有概论的,要因人而异吧!男人冷暴力是想离婚吗?这个上面也是有所介绍,虽然冷暴力婚姻中,不容易损害到肉身,但也会给另一方的内心导致比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有的时候,有一次的冷暴力,会让夫妻两个人想明白很多的事情,通过一次的冷暴力,他们会觉得,这段婚姻来的是这么的不容易,应该好好珍惜,好好去经营,既然两个人结婚了,就不要伤害对方,要多为对方想一想,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让你失去对方的话,你一定会后悔的,你们已经习惯两个人的生活了,突然间的离开,你们彼此都不会适应的,对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会有伤害的,所以说,只是为了冷暴力去离婚的,那不至当的,有了问题就去及时处理,不要有冷暴力,抓住眼前的才是最重要的。

如何对付冷暴力的老公

1、当老公处于冷暴力状态当中,可以先让对方冷静下来,不要和他继续去纠缠。一定要让对方自己冷静下,如果在冷暴力的状态下,和对方进行沟通的话那,那么有可能会有反的作用,这个时候要让他自己去想一想。

2、对冷暴力的男人来说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是需要去沟通的,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这个时候还用冷暴力来对待的话,那么这段感情也就岌岌可危了,所以想要这段感情继续下去就要和对方进行一次深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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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发生家庭暴力只能最终走向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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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首先,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性格不合,出轨等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长期处于家庭暴力当中的婚姻及家庭肯定是不幸的,也极易产生矛盾的。

2

离婚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家庭暴力是一个极其容易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如果是长期的家庭暴力,夫妻双方彼此之间只有暴力相对,没有宽容和理解,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走向离婚。

3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出现家庭暴力,只要有错的一方可以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得到对方的原谅,这样的情况下,是不会离婚的,因为,离婚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婚姻就必然走向尽头。

4

发生家庭暴力肯定不是一件好事,肯定会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虽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但是也是对夫妻感情的一种伤害,如果走到忍无可忍的地步,那么,必然会导致离婚,因此,婚姻不易,劝大家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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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庭冷暴力多久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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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看似不起眼,其实同样严重。那么,家庭冷暴力可以离婚吗,家庭冷暴力多久可以离婚呢?

小编认为,家庭冷暴力是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关于多久可以离婚,这个有双方当事人来决定。

不过,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

因此,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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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庭冷暴力维权难 如何通过法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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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上演家庭暴力的婚姻,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么,怎样才能通过法律手段摆脱冷暴力状态下的婚姻呢?本安全网下面有一些遭遇冷暴力离婚维权方面的安全知识分享给大家。

家庭冷暴力维权相对比较难

随着家庭暴力现在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可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

对于家庭冷暴力离婚案件来说,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受害者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程度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受害人需要求助于专业婚姻律师,从家庭矛盾的各个方面收集大量证据,并从法院审判的角度为受害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使得法院尽快判决结案,也让受害者早日摆脱错误的婚姻。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家庭冷暴力状态如果在一个家庭长期进行下去,会给人的精神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受害人在遭遇家庭冷暴力时一定要想办法维权,尽快结束这种状态。想了解更多预防解决家庭冷暴力问题方面的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安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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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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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见的欠款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接下来小编和您谈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感谢各位对我们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知识的关注和支持,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另外,更全面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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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残疾人家庭暴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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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里面有残疾人这种情况下应该妥善的照顾,但普遍的残疾人的脾气都会非常古怪,如果因此而发生了家庭暴力,残疾人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残疾人家庭暴力承担法律责任吗

看情节了,如果构成犯罪应该负法律责任。不论是否残疾人都不应该在家暴中生活,遇到家暴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包括妇联、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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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暴一次能判离婚吗

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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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这个词近几年在夫妻婚姻中出现的频率很高,一般来说,遇到有家暴倾向的男人建议大家尽快离婚,这个时候要注意收集家暴证据,一起来看看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吧。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受害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当时不能报警,也要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报警,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二、伤情鉴定结果。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会提供伤情鉴定申请,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受害人没有报警,自己去医院治疗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医院为你进行伤情鉴定,开具鉴定证明,但这种情况下的伤情鉴定结果的证明效力比较低,施暴方会以受害方自己造成损害后果作为抗辩理由。因此最好是在报警之后到警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病历记录或照片。

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保存好,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此外,还可以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受伤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四、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往往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实施暴力行为,因此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会有悔过表现。这时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施暴方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的细节,并保证日后不再出现施暴行为。除了书面的保证书,受害人还可以将施暴方悔过时的谈话进行录音。

五、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暴一次能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家暴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二、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遭遇家暴怎么办

1.让自己镇定下来。往往发生家暴的家庭,都是一方过于暴躁,另外一方性格过于软弱。如果不幸的遭遇的家暴事件,一定要让自己镇定下来,让自己避免受伤。

2.绝不原谅。很多男生在家暴后,会进行道歉甚至哭泣。很多女生性格比较柔弱的就会选择原谅。但是你要知道,你一旦原谅了,下次家暴也就临近了。

3.孩子方面。很多遭遇到家暴的人,都会选择离婚的方式,但是离婚又涉及到孩子的教育。但是你应该清晰的知道,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对孩子而言更是一个潜在的危险。

4.看心理医生。不管是家暴的男生,还是被家暴的女生,都应该去看心理医生。一方面应该治疗他扭曲的性格,另一方面也应该防止自己出现抑郁的状况。

5.寻求警方帮助。在遭遇家暴后,只要你一拥有自由,就可以去寻找警方或者是亲朋好友的帮助,千万不要忍气吞声的待在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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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庭冷暴力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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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庭暴力现在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那么,家庭冷暴力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小编了解到,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可见,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是指有形的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

而家庭冷暴力一般是指夫妻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捆绑、虐待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冷淡、漠视、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用停止性生活等做法,折磨、伤害对方的精神和心灵,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方式。长久的冷暴力会使人变得多疑、自卑、不愿与人交流,严重时会致使另一方出现精神类疾病。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

尽管这种消极、无形的冷暴力所造成的伤害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亚于拳脚相加的有形暴力,但它毕竟不同于婚姻法中规定的“家庭暴力”,而且目前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家庭冷暴力尚无明确界定。因此,遭遇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到法院诉讼离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时,法院仍会因无法律依据而驳回其损害赔偿请求。

不过,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稍后,来介绍如何避免家庭冷暴力对精神造成的伤害,欢迎关注更多家庭暴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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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庭冷暴力离婚有赔偿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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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专家提醒,冷暴力多数发生在高知家庭里。在家庭矛盾爆发时,夫妻双方选择沉默,企图以无声对抗有声。那么,家庭冷暴力离婚赔偿吗?

小编了解到,新修订的婚姻法已经把家庭暴力、外遇和夫妻两年没有性生活,作为感情确已破裂及判决离婚的法定依据。但“冷暴力”却难以界定,若对方否认,举证和法庭质证让法官很难采信。

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

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公安机关的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保存的调解书、保证书、担保书、悔过书、通话录音;医疗机构保管的诊疗材料、病例、鉴定意见;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因此,友情提醒,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话,如果受害者想要赔偿,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就要注意收集家庭冷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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