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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加美公司在哪里精选20篇

公司聚餐的时候去吃什么比较好呢?这里和大家简单介绍几种适合聚餐吃的食物,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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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销售损失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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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司通过正常的销售渠道会出现损失,其实公司销售损失也是很常见的现象,是企业财产损失的一种,那么公司销售损失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销售损失的原因如下:

1、宏观方面:由于国家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企业面临越来越严重的"两头挤":供应企业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挤压下一级利润空间,而下游渠道又向上挤压,使赢利空间越来小。

2、内部管理:由于人力资源的匮乏,公司严重缺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导致公司管理乱、客户少,影响了业绩。

3、行业竞争:随着越来越多同行业的增加,公司有了更大的压力,为多拉业务量,只能把本来就不大的利润空间再进行压缩。

影响企业亏损的原因,实际上就是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归纳起来,无外乎是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及补贴收入、投资收益等等因素。

企业亏损的特点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决策失误亏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经营者依然习惯于计划经济的一套做法,囿于自己的小天地,对整个大市场不研究,不了解,信息不灵,凭拍脑门决策,拍胸脯干事,盲目行事,决策失误,造成亏损。

2、经营无方亏损。如产品不适销、库存积压增大、新产品开发能力弱、技术装备落后、服务质量差等原因造成企业亏损。

3、管理不善亏损。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严,经济核算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消耗大,营业外支出等原因而造成企业亏损。

4、历史负担亏损。这种亏损是由于企业历史包袱太重造成的,特别是赊欠外单位债务多、占用银行贷款多、离退休人员多,使企业如牛负重,积重难返,造成亏损。

5、腐败行为亏损。由于经营者腐败,吞噬国有资产和挥霍浪费所导致的亏损。

6、政策变化亏损。一些靠银行贷款维持生存的企业和吃国家政策饭的行业,由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紧缩银根、税制改革等一系列新政策,致使那些“断了奶”的企业和受国家政策影响的企业部分亏损。

7、竞争失序亏损。进入市场经济后,由于地方上的利益和企业自身的利益,在一些“热点”产品和行业上发生了激烈的竞争,连绵不断地大战导致了大批输家企业的损失和亏损。

8、社会摊派亏损。企业象一块任人宰割的“唐僧肉”,花样百出、名目繁多的各种社会摊派,象一块块沉重的石头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来,直至发生亏损。

9、消极怠工亏损。经营者的腐败、企业不景气、利益分配的不合理等等,使职工感到失望没奔头,以致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使企业难以高效运转,发生亏损。

10、行政干预亏损。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对情况不了解,盲目对企业经营决策进行干预,致使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亏损。

可见企业销售损失的原因上面对其作了详细的讲解,掌握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有助于企业如何避免财产损失,所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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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如何认定公司借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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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营企业正处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但由于受到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条件所限,很多民营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借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那么如何认定公司借款损失?

认定公司借款损失如下:

1、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的依据或者其基础,并非该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表象,而是一旦这种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认定该借款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2、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或拆借资金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认定,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3、"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

认定公司借款损失办法如上,通过小编的讲解后,让更多人知道了公司借款损失认定方法有哪些,同时还需要对其企业如何避免财产损失等知识进行了解,多关注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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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安全用电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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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公司员工用电安全也是如此,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安全用电方面的常识,供大家参考。

公司员工学会看安全用电标志

明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统计表明,不少电气事故完全是由于标志不统一而造成的。例如由于导线的颜色不统一,误将相线接设备的机壳,而导致机壳带电,酿成触点伤亡事故。

标志分为颜色标志和图形标志。颜色标志常用来区分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或用来表示某处安全程度。图形标志一般用来告诫人们不要去接近有危险的场所。为保证安全用电,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使用颜色标志和图形标志。我国安全色标采用的标准,基本上与国际标准草案(ISD)相同。一般采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几种:

1、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号灯、信号旗、机器上的紧急停机按钮等都是用红色来表示“禁止”的信息。

2、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点”、“注意安全”等。

3、绿色: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在此工作”、“已接地”等。

4、蓝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带安全帽”等。

5、黑色:用来标志图像、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

按照规定,为便于识别,防止误操作,确保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采用不同颜色来区别设备特征。如电气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涂为黑色。在二次系统中,交流电压回路用黄色,交流电流回路用绿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

看过“公司安全用电常识”

公司员工安全用电常识:

1.除持证的电气专业人员外,其余人一律不得随意乱动或私自修理部门内的电气设备和设施。

2.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接零装置,并经常进行检查连接的牢固性。

3.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

4.员工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损。

5.停电后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6.在送电时,要仔细检查设备内及其周围是否有人,并发出信号或联络后再送电。

7.挂有电气维修牌的开关,绝对不允许闭合。

8.电气设备的清扫必须在确认断电后再进行。

9.不要用潮湿的手、抹布和其它物体接触任何电气设备。

10.使用移动的电灯,应加防护罩。

11.非工作场所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电壶及其它大功率用电器。

12.设备进行清理时,严禁用水冲刷电气设施。

13.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将电线末端线头插在插座里。

14.使用的闸刀、空气断路器等应完好无损,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5.所有现场维修必须两人到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6.电气维修作业时,对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如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之后验电合格,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禁止带电作业,如换灯炮、灯座、开关等。

17.电气维修时,操作人员应脚穿合格绝缘鞋、手戴绝缘手套,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

18.若高空作业时,应身系安全带,并固定和捆绑牢靠,若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并有人扶住梯子,并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

1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断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如推拉公共部位或业主家中的空气开关或小区总开关。

20.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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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已经解决了区块链的速度问题?韩国初创公司如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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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韩国的韩国公司Bloom Technology宣布他们已经创建了一种新技术,能够加快区块链上的交易。

12月3日,美国联合国际报道,彭博科技的首席执行官Lee Sang-yoon表示,该公司的Lotus Chain技术已经能够将区块链交易处理时间减少到几分之一秒。

一笔区块链交易只需不到0.23秒

据报道,该公司对635个参与节点进行了公开测试,以揭示Lotus Chain技术的交易速度。结果显示,单个区块链交易花费了0.13-0.23秒。韩国区块链协会副主席文永培对测试进行了评论:

“ Locus Chain仍在开发中,以使其成为完整版本。但是,我认为该技术已经在商业上可行,我认为这是一笔不小的交易。”

Lee进一步指出了更快的区块链交易的重要性,他指出目前的交易通常“对于加密货币来说需要10分钟以上,而对于比特币则要花费1小时以上”。

韩国为加密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11月,韩国国民议会国家政策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法案,旨在为韩国的加密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并为韩国的加密货币市场带来监管的透明度和透明度。该法案仍需获得司法委员会的批准,但如果获得批准,该法律将于2020年生效。

这不是韩国当局为加密市场提供更多监管透明度的首次尝试。2018年初,韩国监管机构根据韩国的 反洗钱和识别工作,禁止在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匿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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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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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即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相对。公众公司的一类。你对挂牌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挂牌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证券的分类

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

证据证券

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

凭证证券

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

有价证券

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券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

看过“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常见挂牌公司问题总汇

1、已挂牌公司如何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其配套文件已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挂牌公司应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及上述细则和配套文件的规定,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如何向沪深交易所直接申请上市交易?

按照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开放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条件,自主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

根据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如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挂牌公司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同意挂牌公司股票上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上述规则已为挂牌企业转板做出了相应的程序安排。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充分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畅通与交易所市场的有机衔接机制。

3、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

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4、大股东解限售有什么相关规定?挂牌前12个月以内的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东买卖的股票是否受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挂牌公司股东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5、挂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需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挂牌公司自治范畴,不需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但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13条第2款之规定,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6条第8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值。

6、挂牌公司涉及仲裁事项,是否需要信息披露?

涉案金额达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披露标准的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37条之规定,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未达上述标准,但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也应及时披露。

7、挂牌公司认为公共媒体上的有关消息可能对公司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会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可以发布澄清公告?

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0条之规定,“公共媒体传播的消息(以下简称“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挂牌公司应当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别传闻的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发布澄清公告。

8、挂牌公司控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占比5%以上的公司股份进行股权质押贷款,已经披露了董事会决议,是否还需就此事宜发布临时公告?

需要。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6条第4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需注意的是,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应当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22条第1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9、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豁免申请核准的条件是什么?豁免申请核准的情形能否进行储架发行?

根据2013年12月26日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为豁免申请核准情形。

储架发行即“一次核准,分期发行”,适用于核准情形。公司定向发行豁免申请核准的,需在发行验资完毕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送备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后出具股份登记函,公司持股份登记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公开转让手续。

10、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如何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备?同时为公司股东的,是否需办理限售事宜?

有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挂牌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联系相应监管员并填写《挂牌公司董监高人员变更报备表》;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

若为公司股东的,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应全部办理限售事宜,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75%应办理限售事宜。

11、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需要暂停转让?

一般情况下,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无需申请暂停转让。如果出现《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规定的情形,则需要申请暂停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之规定:

挂牌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一)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二)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三)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四)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五)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六)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七)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12、公司股份限售、解除限售是否都需要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股票限售无需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信息披露。挂牌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应依据《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第2号挂牌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格式模板》的要求披露临时公告。

13、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时,如何办理解限售手续?

挂牌公司可先行与主办券商联系,我司公司业务部将窗口指导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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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债务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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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为财产权,可由权利享有者自由处分已是共识。企业的债权是企业的财产,与企业的其他财产一样受企业支配。从财产处理的原则看,应当认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债权进行的处分,只要出于自愿,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与企业对于其他财产的处分一样,其效力应予肯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公司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确困扰,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公司债务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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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由哪些机构发行的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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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由哪些机构发行的?保险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要求又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由哪些机构发行的?小编告诉你答案:

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由保险公司发行,目前在中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

次级债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因为次级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就使得次级债相对于其他债券而言风险更大,影响了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对于市场而言,供给方的一头热并不能带来市场的繁荣,还需有效的刺激需求。次级债的发行能否成功还有待市场决定。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市场的迅猛发展日益成为关注焦点,偿付能力不足难坏了保险公司,也让监管部门着急上火。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如何利用债券理财,小编会在下期投资理财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总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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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比特币投资信托公司Grayscale一季度资金流入创纪录,比特币投资兴趣高涨

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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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最大的比特币投资信托公司Grayscale今年第一季度纪录资金流入,机构投资者对比特币的兴趣日益高涨

总部位于纽约的Grayscale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其基金购买比特币和其他主要加密货币,过去12个月投资超过10亿美元,今年前3个月仅投资5亿多美元(5.03亿美元)。

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BlackRock)披露,惊慌失措的投资者上个季度5年来首次逃离了其长期投资基金,与此同时,人们对Grayscale最大的旗舰基金Grayscale Bitcoin Trust产生了巨大兴趣。

Grayscale表示,在2020年第一季度,其比特币信托基金投资了3.89亿美元,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最佳季度,比2019年最后三个月增长了近2亿美元。

Grayscale在其《2020年第一季度投资报告》中写道:“在12个月的时间里,流入Grayscale产品的资金首次突破10亿美元的门槛,显示出投资者正在以当前水平增加其数字资产敞口的有力和持续的证据。”。

“我们的许多投资者将数字资产视为中长期投资机会和投资组合的核心组成部分。他们在策略上利用缩减来增加对资产类别的敞口,目前他们正以灰阶历史上最快的速度这样做。一季度比一季度的资金流入增加了一倍多,达到5.037亿美元,表明即使在“无风险”的环境下,需求也正在达到新的峰值水平。”

Grayscale最近一个季度的融资额刚刚超过5亿美元,几乎是去年第三季度2.54亿美元的上一季度最高水平的两倍,新投资者占到了融资额的1.6亿美元。

与此同时,Grayscale的以太坊信托基金也录得1.1亿美元的季度资金流入。

今年1月,Grayscale的董事总经理迈克尔索恩(Michael Sonnenshein)宣布,比特币和加密市场“机构资金现已到位”。

在其它地方,传统资产管理公司在历史性的2020年第一季度艰难度过。

今年前三个月,机构投资者从贝莱德的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中撤出了约310亿美元,因为2020年初的牛市因冠状病毒危机导致金融崩溃,出现了180度的全面逆转。

在贝莱德发表最新声明后,爱德华琼斯(Edward Jones)分析师凯尔•桑德斯(Kyle Sanders)在致客户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即使是贝莱德,也不能幸免市场低迷。”。

由于旨在阻止冠状病毒扩散的封锁措施拖累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在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内大跌20%,全球市场和经济陷入停滞。

不过,比特币的价格已经超过了大多数主要市场,目前比特币价格与1月初基本持平。

Grayscale在公布最新数据的同时表示:“由于冠状病毒大流行,几乎所有风险资产和货币在新的十年里都是一个艰难的开端。”。

“随着病毒在3月份获得势头,扰乱全球市场和经济,明显胜出的交易是‘长期波动’,”Grayscale说,并强调今年第一季度Vix指数上涨289%,这是根据标准普尔500指数期权衡量股市波动性预期的流行指标。

在冠状病毒大流行引发市场混乱之前,比特币和加密货币界的许多重量级人物对比特币今年的前景持乐观态度,比特币即将减半被视为潜在的积极催化剂。

5月13日,比特币对维持比特币网络的所谓矿工的奖励将从每块12.5比特币降至6.25比特币。

自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比特币已经减半了两次,一次是2012年,另一次是2016年。比特币减半计划大约每四年持续一次,直到网络产生2100万比特币的最大供应量,预计这种情况要到下个世纪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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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拿到“区块链牌照”的有几家公司?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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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特许经营牌照

国家对某些行业有特许经营规定,如第三方支付,中央银行将派发付款许可证书。

什么是互联网上的“区块链牌照证”呢?

区块链牌照证其实就是企业营业执照。因为市场对区块链的热情度,很多拥有区块链牌照证的人通过出让区块链牌照来获得盈利。转让的价格达到了2万多人民币,最高的已经达到了10万多人民币。现阶段,带有“区块链”一词的公司名称是任意申请注册的,没有限定。

国内与国外不一样。一些国家运营区块链、数字资产行业必须获得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如数字资产经营许可证书、数字资产买卖许可证书(用以虚拟货币互换等)和ICO许可证书(用以发售ICO的新项目)。但是我国已严禁发售虚拟货币,数字资产交易买卖行业也已转向国外。我国只鼓励了区块链应用产业的产品研发。针对该技术性行业的运行,尚未发布特殊文件。区块链技术公司申请并注册名称与“区块链”并操作区块链的范围,即所谓的“许可证管理”。

二、现阶段市场上的区块链牌照证事实上是一个包括“区块链”字眼的企业营业执照。

现阶段该区块链分成两种方式:

(1)公司名称包括“区块链”一词;

(2)经营范围包括“区块链”;

但是实际上“区块链牌照证”的成本大概只有一千左右。

三、“区块链牌照证”的注册情况

1、“区块链牌照证”号码

据统计,截止2018年中旬,国内企业名称中带有“区块链”字眼的公司有3594家,企业范围内共有10539家企业使用“区块链”字样。

2、“区块链牌照证”区域分布主要分布在广东省、浙江省、湖南省、北京市、海南省、贵州省、天津市和江苏省,其中广东省就有7869家企业。

3、“区块链牌照证”获得时间分派

所述企业于2017年和2018年申请注册创立,2017年到2018年就注册了9268家。

但是所谓的区块链牌照其实是假的!由于中国对区块链技术公司没有特许经营要求,因此不需要所谓的区块链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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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公司僵局的股权比例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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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是指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公司僵局是公司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股权比例,需要制定好解决办法。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僵局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僵局出现的原因

从公司的性质来分析,公司除了具有资金之外,还具有团体性,资金的联合和股东间的信任是其两个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

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诸如夫妻、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家族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往往人合因素大于资合因素,当公司资合要素和人合要素发生冲突时,由于制度安排前者优先,公司僵局就可能出现。特别是股东较少、股权集中、产权较封闭的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虚设的现象存在。

创业之初,股东亲和力较强,随着可分利益的增多,矛盾便开始出现,如果得不到及时公正地挽救,就会陷入僵局。而在分歧产生之后,股东之间彼此不再信任,缺乏协商基础,从而使得僵局持续下去。

公司僵局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公司内部中公司决策和管理所实行的是多数决制度,给公司僵局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土壤。

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对立,但更为深层的原因则来自于公司的制度安排。现代公司运营的决策和管理均实行多数决制度。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任何决议都需要至少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或人数的同意,对于股东大会增加资本、减少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事项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同意,对于董事会的决议,有的公司章程甚至规定了更高的表决多数。

这样在股东表决权对等化、各方股东派任的董事人数基本相当或相同之情形下,一旦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冲突升级,甚至完全对抗,任何一方可能都无法形成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表决多数,公司的各项决议无法通过,公司的僵局状态由此形成。

此外,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也是导致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

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任何公司一经成立,资本实质上就被冻结,除非经过严格而又复杂的减资程序,股东的出资不能收回。在资本维持原则下,当股东之间出现意见分歧而无法协商时,避免产生公司僵局的唯一法律途径是一方股东转让出资、退出公司。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缺乏公开交易市场,股份价格不易确定,公司股东的出资也难有与公开招股公司股份一样的流动性,更何况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下,股权的转让还存在着严重的困难,缺乏有效的股东退出机制。因而导致在公司僵局形成前,股东难以避免僵局的产生;在僵局形成后,股东又难以靠自身力量打破僵局。

公司僵局的股权比例解决办法

股东僵局是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内部决策机制,因为决策者不合作长期失灵,公司无法作出合法有效的决策的特殊法律状态。

在同股同权的公司章程设计中,五五型股权比例最容易产生股东僵局,原因在于经济利益的分配,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五五型僵局会妨碍公司股东表决中简单多数的形成,也因此会妨碍股东会普通决议的形成,长期下去,会对公司产生非常大的杀伤力。

三一型股权比例也是常见的产生僵局的股权比例,其最主要是公司章程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公司的分立、合并以及变更、解散。这种僵局导致公司从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到公司融资和并购、上市等任何重大的变动都不可能形成。

股权的僵局导致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茅盾激化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

打破公司僵局的最后手段是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司僵局的预防措施

简介

面对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及其危害,寻求破解公司僵局的途径就倍显重要,但从 经济角度或 效率角度上看,预防僵局的形成更具有价值。

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等条款赋予了股东可以通过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权转让等内容进行自治约定的权利。由于新《公司法》给了公司章程更大的自治空间,根据新《公司法》中体现的“约定优于法定”的授权性规定精神,股东可以通过发挥公司章程中“约定性条款”的作用为预防公司僵局、破解公司僵局、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提供有效的途径。

进行合理设置

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则另一方委派的董事可以占多数;双方的董事人数相等时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聘请中介机构出面委派独立董事;一方担任执行董事的,则另一方担任总经理,并明确执行董事无权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

1.规定利害股东、董事表决回避制度。股东或董事与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可能导致有害于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时(如 关联交易,为股东、董事提供担保等),该股东或董事及其代理人不得行使表决权,股东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以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2.制定限制控股股东所享有表决权的最高数额制度。即由公司章程规定,一个股东持有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实行表决权的最高数额限制,以防止其利用资本多数决制度,侵害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

3.规定类别表决制度。即交付股东会表决的特定事项必须经特定的类别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中国证监会、 国资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商务部于2005年8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都明文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经过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股东会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这种类别表决制度对证券市场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预防公司僵局问题上,股东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类别表决制度。

赋予董事长在出现表决僵局时以最终的决定权;规定董事会成员与股东会成员不得完全重合,在董事会出现表决僵局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规定大股东应履行诚信义务,不得不正当侵害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利益,不得在合法形式的外表下进行实质违法行为,保障少数股东知情权和会议召集权。

当公司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时,由控制一方股东以合理的价格(协商或中介机构评估)收买相对方股东股权或股份,从而让弱势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以此达到预防僵局的目的。

解散权进行合理规定

可在公司章程中具体约定法定解散事由之外的其他 解散公司事由,这样,当股东会决议解散不能达成时,股东可根据章程的具体约定,直接提出解散公司,从而避免公司僵局的出现。

与 诉讼程序相比, 仲裁具有保密、快捷、便宜、灵活以及由一个熟悉企业事务的机构作出有利各方的裁定的优点。因此,如果造成僵局的原因不涉及基本的个人冲突或政策冲突,将相关事项提交仲裁也许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并使公司得以存续。当然,对于公司僵局,单纯地依赖于事先的预防是不现实的,因为股东在创设公司时要想对未来的法律冲突作出恰当而全面的预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经营过程中对各种事务的分歧会远远超出各股东当初的想象和预计,反目成仇在所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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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公司与管委会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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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很多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还是有些含混不清。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物业公司管委会的关系是什么。

物业管理委员会体现业主自治,物业管理企业体现专业化管理,二者共同管理着一定范围的物业。这就决定了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来看,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

两者无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来看,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享受到这些服务的同时,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方面的这种经济关系是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确认和保证的。

管委会的义务,组织召开产权人大会;执行产权人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并督促产权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及时反映产权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物业公司督促产权人按时缴纳费用,对恶意欠缴物业费的产权人进行处罚直至诉诸法律;管委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产权人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坏产权人公共利益。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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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前台的摆放风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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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台往往给了客户第一个公司印象,而且公司前台代表着公司的门面,因此公司前台非常重要,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公司前台的摆放风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前台的貔貅风水摆放

1、貔貅的摆放

对于貔貅的摆放,智德师傅也亲自验证过,貔貅的方位最有利的是安置在个人的本命的财位,除了安置在本命的财位以外,也可以摆放在本宅风水财位,当然也可以根据主人的命相来决定方位,例如主人为“阳命火相人”喜用的方位是西南,那么貔貅朝向以西南为主最有利。

2、办公室前台貔貅的摆放

前台是公司进门的第一大印象,对于貔貅的摆放最好是摆放在左青龙的方位,毕竟左方是吉利的方位,摆放貔貅也可以起到招财的作用,进门见到貔貅也是有着进门见财的说法,在前台的方位一般都是摆放在进门可以见到的方位,貔貅则会起到作用。

3、办公室前台貔貅禁忌

很多地方提到大门对角线就是“明财位”,是象征性的财位,也就是虚拟的财位,其实这是风水上的假财位。貔貅也要见谅摆放在对角线的方位,如果遇上流年不利不光不招财还会破财,当然貔貅也不宜摆放在办公室中的凶煞的方位,否则会引起反效果的风水作用。

公司前台风水中的说法

前台,是体现公司形象的门户所在,既能够显示公司的实力,又起着商业礼仪、人际交流、形象战略等作用。客户和生意伙伴的第一印象就从前台开始。所以前台及logo墙规划对每一个公司来说都极其重要。前台规划可根据每个公司所从事的不同行业来设计。前台的安置要干净美观大方,可摆放一些公司标志物和绿色植物及鲜花,以体现公司形象和烘托室内气氛。

前台以及形象墙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一张有表情的面孔,也是公司全体规划中的点睛之笔。另外,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灵规划亦非常重要。前台位要生旺公司,更重要的是五行不能冲克业主,还有天花、地上、墙壁、梁柱及门外环境风水等都要规划得当,才是最佳的前台风水规划。

此外,宜将前台设置在象征秀丽、光明的南边,并尽量用红、紫色来装修,千万不可用三角形的饰物。前台规划个性单位的全体个性可从前台初见端倪,规划前台最重要的是个性的选择,不同个性的前台除规划因素以外,原料的使用影响最大。从细节上来说,最主要的是一些材料在使用上的细腻程度,单位规划。

前台和后门正对着,这点就违反了风水学上“藏风聚气”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规划如果不把前台在中间挡住外来杂气,持久下去公司会员工不合,金钱流失。此外前台不适合设在大门侧面,以正对大门为最佳。柜台形状稍微的弧形也能能添加吉祥之气。如果公司门边没有咨询台,能够摆放圆形花瓶以导灵气进入。

当客户进入到单位时,首先看到的是前台。后面的墙上是公司的标识。前台的高度可调,因此接待人员能够坐在前台后,也能够站在与来访者对视的高度。前台接待区还有一个沙发和一块黑板。多数的单位主人,他们最主要期望在单位中给予客户三个感觉:实力、专业、规模。

应用到公司的布局中,前台就好比门厅中的罗星。罗星忌见当堂,前台最好不要设置在正对大门的位置。这样的设计固然可以使访客进来后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公司,但是前台却会在门厅中形成阻挡,导致生气无法顺畅地流动。如果将前台摆放在门口的侧方,则进门的访客又看不到前台,这样的摆放也是错误的,并且起不到拦截水口的作用。因此总的来说,前台不宜摆在离大门太近的地方。正确的方法是将前台摆放在面对大门,但背后靠近墙壁的地方,这样既有;靠山;,又可以在身后的墙壁上设置公司标志,显得大方贵气。

罗星有镇住风口的作用,因此前台的尺寸设置得大一些,既显得稳固有安全感,同时也能显出公司的气派。根据不同的行业性质,前台的风格也可以有着多样化的设计,比如服装行业的前台可以是时尚新颖的风格,酒店的前台可以富丽堂皇,文化行业的前台可以布置得古典有韵味。但需要注意的是,罗星的形状忌怪石嶙峋,因此前台的布置风格也应当与公司的整体风格协调,不能一味标新立异而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无论多小的公司都应当设置前台,以提升公司的形象和专业水准。应尽可能地利用有效的空间保证气流运转、流动。小型公司前台的设计最好避免过于复杂累赘,应以简洁明快、大方实用为宜。在颜色选用方面,当以轻快明亮的颜色为首选,驱散小空间的沉闷感和局促感,给人以精致、温馨的舒适感。

公司前台的摆放风水

前台从风水的角度来说是属于办公室中的明堂区,也就是聚气和纳气的地方,前台也不宜和大门相对正,最好是偏向一边,当然前台如果和门相对,那么在风水上面也是有着避免煞气进门的作用,当然这会很容易破坏前台的风水。

一般来说前台的方位其实可以安置在办公室喜用的位置,根据命相结合起来,那么则会更有利个人和公司的发展。

前台的设计最好是以简单和稳重为主,前台是第一印象,前台的设计风格千万在门厅中显得突兀,而且必须要融人整个大厅的风格,从颜色的风水和灯光都要衬托出一致,否则和整体的办公风格显得不协调,那么则会影响到老板的人际的运势。

前台的面积最好是大小适宜,而且也建议是方方正正不缺角的,如果前台的风水和形状过于的怪异,那么就会给人的感觉很不稳重,总得来说会很容易影响公司的发展,建议可以在前台的上方摆放“风水法器”能够专业的避免不利,旺盛前台的风水。

一、公司名称要装在前台显眼处,助旺生意

每个公司的前台都有自己公司的名称,在装修时,一定要把公司名称放在显眼的地方,才会容易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也会为公司带来生意。

二、前台不宜摆放屏风,影响气流通畅

办公室前台最好不要摆放屏风。前台是整个公司的进气口,所以不能有屏风,会遮挡气流,造成公司气场堵塞。另外,也会造成明堂有东西阻挡,导致公司发展的前景不好。一般前台可以摆放一些大型的圆叶植物,这样可以吸收财气,而过滤掉煞气。

三、前台不能与后门相对,财气不聚

前台装修时,要注意不能后门正对,会形成穿堂风直吹,导致公司的财气不聚。因此,最好是将后门设置在前台的一侧,而且前台若要设计成弧形,会使整个格局呈现凹陷形状,就会让公司具有向心力、吸引力、聚财纳气,公司也会飞黄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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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上交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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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对一个企业将来的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公司名称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还关系到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投放市场后,消费者对该企业的认可度.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名称变更de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2号

第六条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应当认定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第二章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 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上交资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上交的资料有哪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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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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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普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开始觉醒并不断提高。那么,公司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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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宣告破产后的财产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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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gōngsīpòchǎn),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宣告破产后的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

破产程序

所谓和解,是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而不是通过人民法院破产还债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和整顿,具体内容有:

一、提出整顿申请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三、和解协议的讨论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四、制定整顿方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

五、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

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六、裁决整顿结果

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顺序

①第一顺序,职工债权②第二顺序,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哪些?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藏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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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②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③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④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⑤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⑥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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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柏丽源是正规产品吗 柏丽源公司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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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丽源算是微商中比较出色的品牌了,它家新出的一款黑酵素面膜效果看得见。那么,柏丽源是正规产品吗?柏丽源公司在哪?

柏丽源面膜怎么样

测评:

包装盒挺漂亮的,一打开看到满满10片面膜静静地躺在盒子里面。

有PICC认证更放心。

25g的精华液量很足,可以看到是淡淡的粉色精华液,玫瑰果成分能够帮助肌肤排除浊物。通过箭头位置挤到下面的面膜纸里面让它渗透就可以敷面膜啦!

这款面膜的垫纸跟普通面膜不大一样,这款采用透气网状能更好的让精华渗透到面膜本身,而且更好分离,也不会带走过多精华液。

虽然精华液蛮多但是也不会滴的到处都是,敷在脸上感觉透气性也很好。

服帖度也是超好的不会有气泡,因为用的网状垫纸所以也不会有折痕。

面膜纸本身是比较好的丝所以可以把精华液牢牢吸附到面膜纸上,敷面膜就会变成一件轻松的事情了。

敷完以后皮肤水润感明显有了提升,摸上去皮肤感觉很好。

整个脸部感觉都通透了很多,光泽度也有明显的提升,看起来气色更好了。

试用心得

优点:这款面膜的纸是很好的丝包括与精华液分离都是比较好的地方,保质期3年也没有像大家说的那么短,不过因为是发酵的所以能尽快用完当然在效果方面会更胜一筹的。

缺点:精华液往面膜纸里面挤时会感觉有些困难,我每次挤都得在墙的边角上拉,这点如果能改进下就可以说完全没有缺点了。

网友点评

试用申请的,第一次用这种类型的面膜,很有趣。面膜很薄很服帖,用在脸上跟没有一样。保湿效果不错。敷完比较清爽,精华很多,可以涂脖子涂手臂。不错。

包装很棒也没有破损,面膜包装设计很独特,水喝面膜只是分开的,用之前需要挤压融合,用了两天晚上,用完之后清水洗脸,感觉脸是有点变白了,希望持续下去能拯救我的小黑脸。

包装很好,严实,收到货时无破损。到家后打开看了面膜,讲真,我还没用过这么高大上的,好在有说明,相信用完会更水灵。

用了一次,非常有效果。按照说明敷上面膜后感觉很舒服,淡淡的玫瑰清新很是享受。15分钟后洗净,瞬间感到脸部滋润光滑弹嫩,真心的好用,完美的效果。很适合我的肤质。以后要常用,希望我越来越年轻漂亮。谢谢玫瑰果孝素面膜给我带来的快乐与自信。一流的服务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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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是哪个?营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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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很重视区块链的发展,现在还有不错的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不过研究区块链的公司多,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在不同时期也不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投资你心目中的龙头股。自从2014年我国开始重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利用区块链创造央行数字货币,随即就有很多企业开始的发展和研究区块链。目前区块链上市公司多,各个公司的股票发展状况不同,我们来看看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是哪个?

一、文化长城

文化长城的主要业务就是进行陶瓷相关的业务,还包括产业上的业务。文化长城在2019年的半年度报告当中,实际的营收达到了1.5亿以上。而且对比之后可以发现文化长城同比下降了百分之六十多。除了文化长城,汉威科技也是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这个企业在2019年的营收达到了9亿。这个企业自从融入了区块链技术后,同比增加了百分之三十,而且每一股的收益都达到了零点三元左右。在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总数竟然已经达到了三千三百多万。

二、旋极信息

除了上面介绍的两个区块链上市公司,旋极信息企业的区块链技术也发展不错。旋极信息在2019年上半年的营收收入达到了14亿,同比虽然下降了百分之十六左右。不过到了2020年这个上市企业还不错。不过也有人说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是四方精创,毕竟这只企业一直发展都不错。另外还有东港股份、奥马电器、高伟达都是人们看好的区块链企业,感兴趣的投资人可以多多关注它们的发展。不过在不同的时间段,每个上市公司的发展不同,股票行情也不用,大家可以将各种数据对比后再决定投资哪只股票。

无论大家想投资什么区块链上市公司,都要了解股票相关的行情,而且还要懂得股票相关的知识。当然,各个时间段区块链上市公司龙头股票不同,每个人认为的龙头股也不同,所以投资股票还是具有挺大风险。若是想投资区块链,还可以选择数字货币。只要下载oklink浏览器就可以查看各种虚拟币的价格、挖矿行情和全网算力等等。Oklink上还有富豪地址和活跃地址,可以轻松帮助大家了解各种币的发展详情。无论你想投资哪种币,都可以下载oklink浏览器当辅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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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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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物业公司,该具备哪些工作能力和素质?哪些细节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容易忽略的?那么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众多开发商都意识到,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业主是否住得舒心。因此,他们纷纷在保持原有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或构思新的服务点子、或引入高水平的国际机构做顾问,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增加服务的种类。

安全是人的首要需求,没有了安全感,业主就无法正常生活。作为一个社区的“管家”,物业公司应高度重视社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小区的规范化管理保持责任心,以减少隐患。

物业管理涉及治安、绿化、保洁、家政、房屋及机电维修保养等,这些项目都是专业性很强的独立行业。事实上,专业性是指物管公司里的工作人员实际技能。拿电梯来说,如果一个载人电梯突然出了故障,如果物管公司能够拥有一定的技能,就可以及时救援业主,为业主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生活环境。

目前,不少楼盘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管和运用都逐渐规范化,开发商也不敢随意挪用物业维修基金,并且“还之于民”。

综合以上这些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是有责任进行维修培训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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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怎么样?区块链有哪些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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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区块链概念在市场中比较火爆,而骗局也越来越多。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怎么样?多数投资者如今都在区块链领域投资,所以对于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之类的情况要多加了解。不少人在区块链方面都做有一夜暴富的梦,懵懂就进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笼子,成为了韭菜。作为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应该对市场多加了解,这样才能把握市场动向,在市场中更加容易赚钱。今天就一起看一下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怎么样,区块链有哪些骗局?

一、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如今多个企业都把区块链划入重点研发项目,就连国家都在做区块链方面的研究。每个国家都希望在这场竞争当中获得头彩,如今国内也有多个城市开始区块链项目,但是在这个时候有很多不法分子混入其中。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主要是之前的白皮书超级还有代码超级等等。这些项目,真的是吃相太难看,作为投资者应该多加了解市场当中的骗局,如果投资者想要了解区块链知识,可以来到OKLink浏览器上查看,在OKLink浏览器中可以学到专业的知识。

二、区块链骗局有哪些

1、发币圈钱区块链中的骗局还是比较多的,就如一些诈骗的套路,如今市场中区块链算是一种技术上的改革,可以带领投资者坐上财富的末班车,如果错过了价值万倍的货币,你还要错过什么什么货币吗?那货币的潜力很大,今天投资的这种货币很快就能够获取财富。

像这种骗局其实就把区块链和发币直接画上了等号,这算是市场当中最常见的偷换概念。区块链是一种全新的技术,而货币是依靠区块链延伸出来的一种行为,市场当中多数炒币或者是发币,都是区块链中的非法集资。

2、许诺高收益错过了价值万倍的货币,你还要错过什么什么货币吗?像这种货币潜力很大!这样的骗局会直接建立一个网站去卖货币,然后再克隆一个比特币,改成一些垃圾的山寨币。这些年骗子的手法可以说是各种各样也在与时俱进,但这些套路永远都不会改变,就是肯定能够让你赚钱这种许诺。但关键是如果真的能够有这么大的回报,投资者早就发大财了哪能轮到你?如今市场中像海南省区块链公司骗局类型的有很多,投资者可来到OKLink浏览器多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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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注意事项

全文共 5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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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你对股东借款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借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

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63号)对何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进行了说明:借、贷业务是金融行为,依法只有金融机构可以经营。

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文所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借贷关系,是以出借方必须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前提的。非金融机构的一般企业借贷自有资金只能委托金融机构进行,否则就是违法借贷行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如以借贷为名,抽逃出资,可依法查处。

5、《公司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获得借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其第十二条结合当前的司法判例明确规定如下,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7、《法释【2011】3号》第十五条还明确指出:"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8、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者或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15%的罚款。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

9、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众所周知,公司资本是由股东出资构成的,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信用保障,股东应按其所认购的股份足额缴纳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的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自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缴纳出资,没有按约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公司依法登记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主体,公司股东即应根据登记的内容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资本之真实和充实,没有适当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他改正,公司的债权人亦可主张其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 >>>下一页是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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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何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

1、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的依据或者其基础,并非该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表象,而是一旦这种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认定该借款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2、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或拆借资金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认定,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

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3、"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

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

四、股东向公司借款与抽逃出资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

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因此,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

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第三,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第四,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即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文件等所表明的股东资格。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实践中,有股东通过向公司长期大额借款的形式变相抽逃出资,但也有股东确实是向公司合法借款,而不是恶意抽逃出资。

如何将股东向公司借款定性为抽逃出资,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判断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4月27日给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三条规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主管公司登记注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法》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7月25日给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中又明确规定:"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此前有关答复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5月21日给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63号)规定:"借、贷业务是金融行为,依法只有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文所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借贷关系,是以出借方必须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前提的。非金融机构的一般企业借贷自有资金只能委托金融机构进行,否则,就是违法借贷行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如以借贷为名,抽逃出资,可依法查处。"

以上的行政解释对于司法实践中的抽逃出资的认定具有参考作用。

五、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风险防范

"资本三原则"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三项重要原则,其中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资本额作出明确规定,并由全部股东认可,否则公司不能登记成立。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资本应是确定的,不得随意改变的,资本的改变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因此,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风险防范,应注意以下两点:

1、完善上市公司接受股东借贷资本的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按照国家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开企业重要信息,以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判断的一种行为。凡影响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目前和将来作出理性判断并进而影响其决策行为的信息,都应按规范的标准公布于众。上市公司信息的恰当披露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如果披露信息虚假或不全面,就会扭曲股票的价值,扰乱资本市场的秩序,资本市场就很难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愿披露企业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影响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投资活动的参与人与投资市场提供的信息不对等,引发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资金投向、企业偿债能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充分。

因而,完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包括接受股东借贷资本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证股市的稳定与股票投资者的权益。 >>>下一页是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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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上应对借款与投资进行正确区分

在司法实务中,某股东对某公司的"投资"属于股东出资还是借款,法院应进行仔细区分。因为当投资关系发生纠纷并诉诸法院时,当事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经常会故意混淆"投资"的性质,当公司赢利时,投资者希望将"投资"理解成股东出资,以便多获利;当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亏损时,投资者当然希望给公司提供的是借款,从而避免股东应承受的风险。因此法院应综合各方面考察,打破投资者的双保险的如意算盘。

股东的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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