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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交通事故中的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

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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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区分为全责与同等责任。下面一起了解交通事故中的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交通事故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三十三)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四)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三十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三十六)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三十七)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三十八)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九)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四十)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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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36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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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下面为大家介绍36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出了交通事故,有36种行为要负全责

1、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2、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3、遇放行信号转弯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4、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的;

5、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6、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7、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8、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9、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10、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11、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12、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13、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14、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15、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16、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17、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18、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19、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20、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21、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22、辅路未让主路车的;

23、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24、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25、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26、逆向行驶的;

27、违章掉头的;

28、违章会车的;

29、违章超车的;

30、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31、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32、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33、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34、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35、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36、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想要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请到。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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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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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交通事故时,经常会出现赔偿纠纷的问题,赔偿纠纷过程中还是要分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那么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呢?文中小编为您介绍。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比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比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比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比3比例分担,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通过以上我们小编的介绍,希望您能参考一下,想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可登陆我们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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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占百分之多少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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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这就需要我们多加掌握这方面知识,例如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和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我们掌握了这些,在发生事情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占百分之多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的,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他会更加详细的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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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车辆脱审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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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话,就属于脱审车辆了。那么车辆脱审出事故怎么办?车辆脱审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的小编为你介绍车辆脱审出事故怎么处理。

如车辆在脱保期间发生全车被盗被抢(盗抢险),倾覆、碰撞(车损险),和己方全责的追尾等保险事故时不能将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需由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如果雅阁撞上劳斯莱斯的事故,如果雅阁车处于“脱保”“脱审”状态,那么车主将要自行支付近40万元的维修费用。另外,在事故责任认定完毕之后,交警还将会对“脱保”“脱审”车辆做出相应的处罚。如“脱保”将会根据“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处以罚款20-200元,记1分,予以扣留机动车;如“脱审”车辆将会根据“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予以扣留机动车。

国家法律规定的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义务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机动车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明;二是机动车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合格标志后,才认定为履行完毕了法定检验义务。换句话说,也就是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下即上道路行驶,属“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同样要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脱审车辆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风险陡增。

交管局负责人介绍,为更好的开展逾期未年审机动车电子警察抓拍工作,机动车从逾期未年审之日起开始抓拍。逾期一年内,半年录入一次;逾期超过一年,不足两年,每季度录入一次;逾期超过两年,每月录入一次。直到该车年检完成。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请到佰佰来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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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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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下面为大家介绍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三)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更多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尽在,我们会继续为大家介绍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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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大交通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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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以后也是分主次责任的,那么特大交通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六)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七)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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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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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道路上电动车的增多,各地发生电动车撞人的事件在激增,而此时已经属于交通事故了。那么通常情况下,就要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才能做进一步的处理。电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通过的小编来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的。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5类。电瓶车撞人需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电动车撞人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认定方法需要大家了解,如果你想要对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办法都想要了解,那么是最好的选择,这里有很多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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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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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公交优先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在不断增加。那么,公交交通事故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交通肇事罪的办理程序: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

3、立案、破案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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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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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交警部门首先就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关凭证。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吧。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三:同等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同等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实的,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5、根据《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21条之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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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区别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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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意外发生的几率有很多,所以我们应该掌握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在发生意外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区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无责任。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全部责任?追尾碰撞前车、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提供的,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一定要关注,上面还有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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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哪些种类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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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的种类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哪些种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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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铁路交通事故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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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在运行过程时都由铁路中心调度,当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所以在火车运行有多方操作火车运行,所以当火车出现铁路交通事故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目前铁路交通事故处理主要依据《铁路法》第58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该条规定的前半段表述给人以铁路交通事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最初印象。但是,该条下半段对“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所进行的解释,让人清晰的认识到:铁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存在过错,铁路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当下铁路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来解决责任承担问题,其基本思路为:铁路交通事故,铁路方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铁路方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仅具备现实意义亦存在法理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前火车被称为高速运输工具再合适不过,因此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符合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理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来解决赔偿责任承担。但是《民法通则》与《铁路法》同为国家法律,《铁路法》为后制定,并且在处理赔偿责任问题上属特别法,故《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难以直接适用于铁路交通事故。如果说《铁路法》依据当时的铁路运营实际情况选择了过错责任原则,那么现在是改变的时候了。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介绍的铁路交通事故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火车事故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小知识,请大家关注,的小编将为你介绍更多的火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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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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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通事故比较频繁,然而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也就成了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交通事故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之分,要根据事故的大小和什么样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百分之50,自己承担百分之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百分之50由对方赔偿,另百分之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百分之50。

3、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以上是我们的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小知识,希望您能参考一下,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尽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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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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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大批汽车租赁公司的发展。那么,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如果是租车人在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单,发生交通事故,租车公司先要求租车人承担责任,但是由于事故与租车人无关,是租车人的朋友造成的,所以租车人在承担车辆事故责任以后可以向事故的真正责任人追偿你的损失。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则上,借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下列情况仍由车辆所有人负责: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明知道车辆有故障的所有人仍然转移占有;明知借用人、租用人无驾驶资格和技能。

承租人需承担的责任:

1、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丢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5、索赔时,承租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承租人承诺并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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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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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及时处理的,要是对责任划分不服的怎么办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

目前法律已明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基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各方具体赔偿责任的定案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赔偿责任承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事实及责任划分不服,该怎么办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当然,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律师建议,当事人不仅仅要关注事故事实、责任划分部分,还要注意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是否合法,例如交察是否已经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资格、事故处理单位是否有管辖权、签字是否是一人代签、是否在法定期间做出检验、扣留车、物程序是否合法、相应权利是否告知等等。如果在事实上与实体上遇到困难,不妨从程序上分析分析。

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知识尽在。我们持续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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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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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现在越来越多了,我们也能听到一些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发生意外时能得到最好的处理挽救生命。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和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没有构成交通肇事,那么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就需要及时的报警或者是协商解决问题,那要是倒车撞到人了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2在高速上倒车是违法的吗

我们都知道高速路上的速度一般都是100码左右,车速是相当快的,因此高速上倒车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高速上倒车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在高速上倒车是违法的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在高速路上倒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这不仅会使您和您家人的生命陷入险境,同时在高速路倒车会发生追尾事件也会危及他人的生命。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请要勿在高速路上倒车!有关部门对于高速路上倒车的处罚也是极其残酷的,看了以下的内容请问您还会冒险在高速路上倒车吗?

历来交管部门对于在高速路上倒车事件的处罚是很严厉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高速路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不仅要被处罚200元现金,还会一次性扣满12分。司机朋友们要注意高速路

3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开车很多时候会有倒车的情况,在倒车的时候我们应该格外注意车辆后面是否有行人,那要是万一撞到人了也不要着急,出了交通事故,要戒骄戒躁,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解决方法有以下几个:

1、拨打122事故处理交警,交警会现场勘查定责,同时通过警务通查询车主。

2、如果是全责,那么留下个人电话,并承诺全额赔偿。待车主回来会主动联系。

3、如果不着急走,可在原地等候,让对方车主看到自己的诚意。走保险给对方修车就好。或许还能交个朋友。

办理流程

(一)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达现场。有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5钟、二环路外10分钟;无警时间,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15分钟、二环路外20分钟内赶到现场。

4倒车致人死亡会判什么罪

在驾驶机动车时,驾驶员一定要眼观八方,特别是在倒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后是否有行人经过。若因为在倒车时疏忽大意,不慎将人撞倒致死,是需要负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

去年7月的一天上午,朱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至嘉定区霜竹公路一工厂内,在倒车时由于疏忽大意,不慎撞到女子王某,王某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朱某所在单位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时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关于朱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予以支持。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提供的,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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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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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吗?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这种现象很常见,因为都会由相应的交警进行事故鉴定,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这些。

按规定,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算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这些情况才可以在交通事故中算工伤,所以说要是符合这些情况那么才可以确定为工伤,所以说要时刻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这里有最详细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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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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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车是我们必用的交通工具,所以我们离不开它,那么我们就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才能及时处理紧急情况。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多承担责任。不少机动车驾驶人认为这不公平。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机动车多担责源于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为什么法律精神要求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多承担责任?

尽管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责任划分不能等同,只要有证据突破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法院完全可以不依该认定结果来分配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不会轻易突破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法院通常会在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减轻非机动车或行人的责任,而加重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机动车一方苛加了更为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于对事故发生负同等责任的双方,法院一般会将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加重至七成或八成,大连地区多为八成,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仅需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机动车相对于非机动车、行人而言是相对高速运输工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运用高速运输工具等作业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机动车要多承担一些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在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仍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既侧重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同时也增强了法律可操作性,还可以统一全国各地机动车责任比例标准。

二、律师说法如何划分赔偿比例

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特别是非一方全责类的案件时,交强险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规定仅区分有责与无责,并不区分责任比例。也就是说,无论事故责任的比例如何,有责任的一方对对方的赔偿金额均应全额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部分,剩余部分再按照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同时,交通事故责任也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各种责任划分比例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既能侧重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去阅读,要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我们可以关注上面有很多这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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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怎么赔偿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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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是‎怀孕的妇女,是人类社会的一个身份,孕妇是重点保护对象。如果孕妇在交通事故受伤了谁来承担责任?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怎么赔偿?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怎么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如果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应该及时报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参加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本案的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孕妇是特殊的群体,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合理的费用和赔偿。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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