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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子交了定金,不买定金还给吗(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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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退了房定金还能退回来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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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很多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将买房这件事进行到底,于是决定退房。但是退房后买房的定金怎么办?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呢?怎样将不能退回的定金取回呢?。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做,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定金是在购房合同订立之前或在履行之前由买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卖家的一种购房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以下三种情况情况下,买家是有权要求退回定金的:

一是卖家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的情况;

二是卖家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的情况;

三是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退定金通常有三种方法:

1、与卖家协商退款;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2、协商不成可以提起仲裁;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并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3、向法院提起诉讼。

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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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定金能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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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双方当事人对交易房屋有关事项的初步确认。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认购书问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主要是由于购房者对认购书的理解与开发商理解有所差异。那么,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后定金退回吗?又该如何防范商品房认购书的风险呢?下面就听听小编的介绍。

一、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能退回吗?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如何处理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二)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四)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五)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怎么防范商品房认购书风险?

(一)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前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这个阶段,虽不需要订立合同,但做好足够的准备,对防范风险也是非常必要的。购房者在这个阶段必须做好两项前期工作,具体如下:

1、购房者必须考虑清楚,决定购买将要预订的商品房

购房者在决定购买该商品房之前,应做一些必要的调查和咨询工作。

调查的内容应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其他条件类似楼盘与你看中的楼盘的价格、区位、户型、环境比较,还有该开发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

2、购房者应积极争取不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认购书

通过前一项准备工作,购房者已经基本了解了该商品房屋的部分情况,确定了该商品房的可购买性,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对购房者确实没什么益处,而且还会为购房者带来风险。对这样一个无益的合同,购房者还是能不签就不签为好。

3、购房者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应对买房

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时考虑清楚再签约。而购房者怎样考虑清楚,只能依据相关法律知识。

(二)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找出风险,针对风险,预备解决方案,与开发商协商订立合同。

(三)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1、分析当前形势,分析风险及问题所在。

2、对因显失公平等原因而购房者不满意的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可采用以下方法解决:

a、与开发商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b、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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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房交定金后开发商逃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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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就像是打了一场持久战,看房选房之后就要交定金定房了,那么,如果买房交定金后开发商逃跑怎么维权呢?

小编认为,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去找你当地所在的政府部门,因为开发商开发商品房需要政府批土地的,让政府出面去解决这些问题。你只要把你的交的定金收据保存好就行了。另外还可以报警处理。

下面我们来谈谈购房定金的相关知识。

购房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都是关系的未来生活状况的一件大事,不得不使购房者在交易时小心翼翼,而当你在选择好房源后,协商价格决定购买后,将进入到购房实战中的“签约战”。这时你需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而在交定金前有三个技巧是需要购房者知道的。

交定金前注意三个技巧

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买家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后才能签。

一是不怕麻烦。签订认购书前,不妨坐下来,细读“五证二书”,

二是追根问底。甚至可以要求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样本,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较好当场咨询明了。

三是向销售人员索取有关房屋的尽可能多的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应在实地考察选购的房子后再做决定。

签认购书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购房者在决定交定金之前就需查询个人信用情况,看看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能否顺利贷款。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让销售人员帮忙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查询进程顺利的话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另外,购房者也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民银行所在的东莞分行个人征信部免费办理查询业务。

有时候,销售人员为了促成现场的快速销售,会避免提及一些隐性的购房风险,如果购房者自己不加留意,可能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不得不提醒网友,生活中除了买房、还有买车、办信用卡等大事情会涉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好,会提高个人得到银行贷款的机会。对于信用记录差者,银行会选择减少甚至拒绝其贷款。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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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哪个可以退?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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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可以退,而定金不能退。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一般来说,在做生意下订单的时候,一般会先付一部分定金或者订金,等收到货物之后才会付尾款。订金可以退,而定金不能退。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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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定金交付后不想买房了 如何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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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通常要求购房者先交付部分购房定金,定金数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位的定金。然而,很多购房者在定金交付后,出现其他客观情况,不能购房了,这种情况该如何拿回已交付的定金呢?

我们先来看以下两条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

那购房者怎样才能从开发商那合法合理的退回购房定金呢?

首先,作为购房者要在定金合同或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商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

作为购房者要在定金合同或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商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不是告诉开发商我不买房了。通常作为开发商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版本不容改变,而购房定金合同或认购书中往往不包括以下内容:违约责任、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付款期限、贷款银行的选择、补充条款、开发商的广告是否作为合同的条款、小区具体的设计规划图以及其他购房细节。然而上述内容都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从选择上述内容中的一项或几项同时和开发商谈判,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订立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开发商应该退回所收取的定金。

建议:作为购房人最好是聘请专业的律师去和开发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因为律师对合同的熟悉程度,以及专业的合同条款谈判能力,一般不会遗漏所需要谈判的内容,同时律师可以提出既合理又让开发商难以接受的合同条款。

其次,作为购房者要有证据意识。

作为律师有必要提醒各位购房者,若一旦发生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而发生诉讼或仲裁,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定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开发商就合同的内容商谈过(即要证明自己没有违约)。而现实中很多购房者虽在规定的时间和开发商商谈具体的合同内容,但是往往由于没有的证据意识而导致败诉。在这里,本律师提供以下几种方式供购房者作为取证的参考:

1、录音或录像,目的是还原商谈合同内容的情形,尤其是录像一目了然,而且现在的智能手机均有摄像功能(取证时务必采取隐蔽的方式进行);

2、如果聘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无法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聘请律师所签订的《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在法庭上均可以作为有力证据,证明就购房问题,聘请专业的律师去参加谈判;

3、可以聘请公证人员就合同的商谈过程进行公证;

4、可以请两个以上的证人一起去和开发商商谈合同的内容,一旦发生诉讼,证人可以出庭作证,但是证人证明力有待考证。

最后,做到以上两点后,开发商仍然拒绝退还定金,剩下的事就是交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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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手房购房定金注意事项有啥 付定金前要了解什么

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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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定金缴纳前要注意的事情很多,切莫着急下定金,一定要先全方面的确定房子没有问题,自己确定想要的时候在付定金。那么二手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收集了这些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

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

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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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昆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什么情况定金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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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手续详解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购房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都是关系的未来生活状况的一件大事,不得不使购房者在交易时小心翼翼,而当你在选择好房源后,协商价格决定购买后,将进入到购房实战中的“签约战”。

这时你需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而在交定金前有三个技巧是需要购房者知道的。

交定金前注意三个技巧

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买家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后才能签。

一是不怕麻烦。签订认购书前,不妨坐下来,细读“五证二书”,二是追根问底。甚至可以要求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样本,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最好当场咨询明了。三是向销售人员索取有关房屋的尽可能多的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应在实地考察选购的房子后再做决定。

签认购书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购房者在决定交定金之前就需查询个人信用情况,看看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能否顺利贷款。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让销售人员帮忙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查询进程顺利的话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另外,购房者也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民银行所在的东莞分行个人征信部免费办理查询业务。

有时候,销售人员为了促成现场的快速成交,会避免提及一些隐性的购房风险,如果购房者自己不加留意,可能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不得不提醒读者,生活中除了买房、还有买车、办信用卡等大事情会涉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好,会提高个人得到银行贷款的机会。对于信用记录差者,银行会选择减少甚至拒绝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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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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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那么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需要提醒您的是,购房定金并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由于购房定金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您一定得根据自己的事情情况,合理约定购房定金。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给自己造成很多的损失。如果您对购房定金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不妨直接联系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加专业和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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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定金和诚意金分不清?小心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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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购房者常常会被要求先支付定金才能享有优惠,还有些开发商或者中介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诚意金,说是可以随时退还,这是真的吗?很多人也许还分不清定金和诚意金,其实二者是大不相同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认认真真的区分一下。一起来跟随小编看看本文的相关介绍吧。

一、定金

首先,我们要先聊聊定金的相关知识。大家一定要知道的一点就是,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定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而缴纳的,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钱的担保形式。

一般购房定金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购房定金的数额应由房屋交易双方当事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诚意金

诚意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诚意金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诚意金其实是一种日常叫法,其实就是双方达成购买意向。诚意金可作为房款,如果达不成购买意向的话,将无条件的退还,这个诚意金额度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好的,没有所谓的法律约定。买房者预先支付的诚意金一般还叫做认筹金,它是开发商为了吸引有购房意向的买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的款项,其实这是开发商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快速回笼资金的一个手段。

由此看来定金和诚意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在签合同时或签合同前支付的一定额度的金钱,作为一种有效的担保方式,相当于保证金,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付定金一方不履约,定金不能返还,如果收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则双倍返还。而诚意金不具备法律属性,说白了是没有一纸合同的。

三、签合同前该不该交定金?

定金的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具有约束力,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终止合同,都可以称之为违约。例如您看中一套二手房了,好多人抢着要,早交定金就可以获得跟卖家优先谈判的机会,如果双方谈成了,那么定金就可变定金,当然了,如果没谈成的话,那么定金也可退回。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前是可以交一定金额的定金的。但是小编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支付定金前,应该注意了解房屋和卖房者的详细信息,要求中介公司或售房者出示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

另外,购房者看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中介公司也应该向购房者提供相关的收据,定金收据要包括经办人员和中介公司的印章。买房不是一件小事,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多加留意各种细节,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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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可退回 买房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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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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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收受定金的效力及定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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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定金为金钱担保。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可以适用于买卖合同,也可适作于其他有偿的合同。

定金可以分为:

一、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

二、证约定金;

三、违约定金:给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没收的定金;

四、解约定金;

五、立约定金:担保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

法律快车网合同律师特别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

定金与预付款均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金额,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定金合同是一种要物的从合同,而预付款的约定则为主合同内容中的一部分,且为诺成式的协议;

二、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的给付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欲付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合同债务之履行提前提供资金上的帮助,预付款的给付本身构成了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活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及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四、定金可广泛的是用于各类合同,而预付款的适用则存在不少法律的限制。

定金额的约定对于定金合同是否有效非常关键,那么,收受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一、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

二、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本应向对方当事人就其违约行为付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守约方可以径直占有定金作为损害赔偿。受约方不能再向给付定金的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三、当合同可归责于收受定金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既应向定金给付方赔偿预定金数额相同的损失,又应向定金给付方返还其收受的定金,故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自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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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别吃暗亏!理清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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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一般要交定金,但有时还要交订金。什么?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吗?有些购房者会因为没有分清二者的区别,或没看清合同上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而导致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虽不至于直接经经济损失,但也够闹心一番了。下面,跟小编一起理清二者的关系。

什么是定金?

所谓的定金,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买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什么是订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购房定金请注意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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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二手房别急着交定金 交定金前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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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定金一定要谨慎,不要在没了解房子具体情况的时候就匆忙将定金付了。其实,对于定金的这件事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但是很多购房者通常在没考察清楚房屋情况的时候,就将定金给付了。这样做的风险极大,如果交完定金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打算不买房子的话,这时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购房者买房通常会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那么一些没有产权的二手房势必就只能被购房者抛弃。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应该怎样做呢?产权问题怎么调查清楚呢?交定金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一、二手房产权调查方法

二手房的产权可以分为商品房、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那么不同种类的产权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的购房政策也是不同的。尤其是有些存在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的二手房,如果在购买时不查清楚,日后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那么二手房产权到底应该怎么调查呢?具体方法如下:

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身份证件,并对证件现场核实。如不能确定的话,还可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查询验证,从而来确保房屋有产权证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便可正常的进入交易流程。

二、交定金莫着急

在二手房实际交易过程中,很多购房者会被价格、地段或者其它因素影响,认为该套房子十分合适,便匆忙的交付定金,并签订定金合同。但是,购房者往往会在交完定金后才发现房子存在问题,会因为房子的房龄问题、面积问题、贷款问题、质量问题等之前没考察清楚的因素而毁约。但是,买方在已经签订好定金合同时,单方面毁约的话,定金是无法被追回的,因此会发生定金的纠纷问题。所以,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购房交定金还是一件慎重的事情,不要在没考察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时就匆忙付下定金。

三、价格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手房的价格会因为地段、户型、楼层、房龄、周边配套、房屋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房子的估值会有所不同。购房者在判断二手房价格是否合理时,应当多了解一下同小区房源出售的价格情况。根据房子的具体因素,在心里给出一个合理的估值,这样在买房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和卖家也能有个谈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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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交了定金,不买房也可以要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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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知道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相当于意向金,不交易可以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违约的话,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家违约,则要双倍返还。

而今天小编要给大家提醒的是,还有几种情况,定金也是可以返还买家的。大家别忘了该要还得要。先说一件定金要不回来的案例

沈阳的冯女士在2015年8月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总房款为60多万元。当日冯女士向开发商交了定金10000元,一周后,又交了首期购房款50000元,之后,冯红因为个人原因不想买房子了,于是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返还6万元钱。开发商拒绝了冯女士红的请求。后冯红于去年12月到法院起诉。

今年1月初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开发商辩称,原告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属实,原告按协议约定交付10%的购房款即6万元余元,其中包括定金1万元,后期,原告并未按认购书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不同意返还定金和首付款。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本案原、被告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但是现原告明确表示不想购买认购的房屋,符合该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定金罚则,其交纳的定金不予返还。现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预约合同自然解除,在根据法律规定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之后,被告应将原告交纳的首期房款返还给原告。

此案,冯女士只拿回了首付款,而定金不能返还。这几种情形定金是可以要回来的1.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该返还

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书一份,并交付定金5万元,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若逾期,则视为高某放弃该房屋的认购权,其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但在高某按约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无法就房产证办理时间及违约责任与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如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返还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案涉《认购书》第5条约定:“如认购方未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未缴纳购房款,则视为认购方自动放弃该商品房认购权,出卖方将不再为认购方保留认购的商品房,出卖方无须通知认购方即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于他人,认购方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涉案定金能否返还,取决于未能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经法院审理,双方未订立合同的原因为:未能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认为高某的请求具有合理性。双方无法签订合同系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某公司返还定金。2.补充协议没达成可返还定金

马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定购合同书》,并交定金1万元。后双方在协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某公司单方面拟定了一份合同补充协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补充,马某对该补充协议内容不认可,双方协商未成,故未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定购合同书,返还定金。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考虑,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致使本约不能订立,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应返还定金。3.遇国家政策调整定金可返还

雷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一份,同日雷某向某公司交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签订了认购书之后,雷某积极准备提供按揭材料配合办理按揭贷款。后雷某由于国家政策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贷款,因此要求解除协议,返还定金。双方协商未果,因此成讼。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国家出台新政策,使雷某在购房时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购房贷款,认购书也无法继续履行。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关于某公司是否应当返还2万元的购房定金给雷某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本案中,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某公司也应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雷某。法官说法

哪种情形定金能要回来?司法审判中,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之第四条“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两点,记住这两点就知道该不该要定金。

1.当事人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相关条款协商不一致。

如上所述,法院认为订立约定合同的目的是为后续谈判其他条款,最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全的本约创造条件,而非必须缔约。只要一方当事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事项进行了诚信磋商,对于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条款,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予退还。

当然,“相关条款”并非所有的相关条款,其首先应是认购协议中约定以外的条款,认购协议中已有的条款直接具有法律效力,无须再次进行磋商。其次,“相关条款”应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例如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限、房屋质量瑕疵等条款。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则不应包括在内。

2.不可抗力和其他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除不可抗力外,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也成为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考量因素。如因国家政策或是金融政策、银行内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若当事人无过错,则双方就互不担责,定金应予退还。

小编在此提醒:遇到这两种情形,可以大胆地向卖方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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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吗

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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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并用的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该案系一起因当事人单方面违约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是否可以并用,就成了审理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是否可以并用以及如何并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若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并用导致受害方因此获益,这可能使部分人铤而走险追求其中的利益,如此势必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为此,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律师认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但应受以下限制:若定金收益高于实际损失额,原则上可直接适用定金罚则;若定金小于实际损失,当事人除收取定金收益外,对超出定金部分的损失仍享有赔偿请求权。本案中,被告左某赔偿原告的5万元定金损失,足以弥补原告向被告支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即因被告违约造成的原告损失数额,只能适用定金罚则,故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

基本案情

花69万元高价购买的6根黄花梨(一种名贵木材),经鉴定后竟然是红铁木豆,其价值远远低于黄花梨。买主一气之下,将卖主和担保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利息损失,并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7月30日,某法院依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原告王某退还6根红铁木豆,被告左某返还货款和双倍定金共计74万元,担保人李某、朱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年7月12日,王某想购买一批黄花梨,通过朋友李某、朱某的介绍认识了左某。在现场看货后,王某决定以69万元的价格向左某购买6根黄花梨。双方签订了协议,左某承诺出售的黄花梨不是假货,且在交货12天内,如发现不是黄花梨,可全额退款。李某、朱某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书上一并签字。当日,王某支付定金5万元。

次日,王某向左某支付货款64万元后,从左某处将6根木头提走。 2011年7月14日,王某通过市家居行业协会,委托广西大学林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所购6根黄花梨的真伪进行了鉴定。后该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为,送检样品检验结果为红铁木豆,其价值远远低于黄花梨。得知所购6根木头并非黄花梨木后,王某当即告知担保人朱某,并于2011年7月20日与朱某一同前往左某住处要求退款退货。

因左某家中无人,王某即于次日分别向左某、李某、朱某邮寄送达《退货通知》。 2011年8月9日,王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左某退还货款64万元,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并承担鉴定费,同时要求李某、朱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审理中,被告左某对检验机构是否具备检验资质提出了质疑。因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问题,法院根据王某的申请,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涉案6根木材再次进行了树种鉴定。鉴定结论表明,上述6根木材不是黄花梨木,而是红铁木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左某在履行合同时,交付的标的物是红铁木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黄花梨木,致使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原告要求左某退还货款、双倍返还定金及承担鉴定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被告李某、朱某作为担保人,对保证方式和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李某、朱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左某追偿。 被告左某除收受5万元定金外,还收受货款64万元,确实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利息损失,但原告王某的利息损失并没有超出定金收益,故对其关于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同时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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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购房时的定金比例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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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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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十一尾款不付会怎样_双十一不付尾款定金能退吗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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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双十一看起来,还是那么热闹非常,而且多数商家都是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销售策略,很多人想知道双十一尾款不付会怎样呢?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双十一尾款不付会怎样的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双十一付尾款后才能退款合理吗

每年的双十一在预售阶段需要付定金,然后付完尾款才能退款,这样真的合理吗?

首先,他们收取定金的原因是什么?

其一是为了统计双十一用户的需求,不至于造成供不应求的结果。

其二是为了让卖家能在认真考虑之后再下单,毕竟要付完尾款才可以退货,对于大家来说也很麻烦。

其三是双十一订单很多,如果一直在订货退货,对于管理方来说他们的效率就下降了,也很容易弄错订单,给大家的购物体验会极差。

但是对消费者来说,如果货物先涨价后降价、以次充好就很难受了,而且要到货才能退款使得消费者可能还要损失一笔运费,对我们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

现在陷阱也越来越多,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冷静考虑好再去下单,不要因为双十一的冲击而使得大家失去了理智,造成损失了。

为什么双十一活动要搞得那么复杂,不能单品直接打折不就好了嘛?

第一,站在商家角度,他们的利润已经非常微薄了,所以必须把规则设计复杂,尽可能减少亏损力度;

第二,站在淘宝角度,花最少的钱做到最大的推广效果;

第三,站在厂家角度,趁双十一疯狂的时候拼命去库存,把那些不好卖的产品,全部搭配出售;

第四,站在消费者角度,搞这些复杂的套路,就是让你有参与感,把势给造起来。

双十二和双十一哪个划算

从目前影响力、商家参与和被关注度来看,双十一都远超双十二,往往双十一更是商家促销好时机,优惠会更大一些。再加上双十一之后一个月就是双十二了。经历了双十一的剁手哪会有更多的金钱再来买东西呢。

2021双十二和双十一哪个优惠力度大

对于双十二和双十一哪个优惠力度大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不过就小编个人而言,我觉得还是双十一优惠力度大一些吧,首先是平台强制让利,至少提前两个月报活动,然后我们平时也可以关注一下需要购买产品的价格,而且双十一活动当天有平台购物津贴和店铺优惠券,一般来说都是可以一起使用的,还有一些购物红包之类的。至于双十二虽有优惠但是呢双十二主要针对的是作为渠道方的淘宝小商家,这类卖家往往没有太大的利润空间,所以折扣肯定不如前者,所以不如去关注一下双十二的线下促销。

双十二和双十一有什么区别

虽说双十一双十二都是促销活动,但是呢二者还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就是日期,一个11月11日,一个12月12日,小编就不过多介绍了,其次呢便是产品的宣传不同,双11主要宣传国际化产品,双12主要宣传中小商家的产品。

双十一尾款不付会怎样

双11不支付尾款的话,订单就无法生效,交易取消,之前支付的定金看店家是如何规定,有的是定金不会返还的,店家在你支付定金的时候会有说明。

双十一不付尾款定金能退吗

1、订金是不可以直接退的,你要是想退回订金就要付全款,然后在申请退货。那样订金也就以前退你了。或者联系商家开通退款的窗口也可以。

2、双11预售商品,预售规则不支持退定金处理。若您还未付尾款,您可以联系卖家进行协商,若跟卖家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卖家提供的退款入口进行退款申请,退款金额为您的定金金额,系统会自动同意您的申请;若商家不同意,天猫将无法支持您退定金处理。

3、若定金已经打款给商家,交易关闭。很抱歉,预售订单不支持退定金处理。请您尽快联系商家协商处理,若商家同意,您可跟商家协商线下支付宝转账处理;若商家不同意,天猫无法支持您退定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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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双11的定金没付款怎么退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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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不人有不能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今天我便给大家说一下这两个词的区别。

操作方法

1

那么双11定金能退吗?

要清楚的是双11当天是成交商品不允许退换货的,但是你可以和卖家协商不进行发货,第二天进行退货处理,大部分都会同意的。

2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怎么退

1

当然我们可以和卖家商量退款,如果卖家同意,那当然是最好的。

如果卖家不同意,拒绝(卖家有拒绝退还定金的权利);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此情况。

2

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只需等待付全款了,付完全款后,您再申请全额退款,会发现,申请的金额是包括预售的定金的,一般卖家客服都会同意您退的。(预售的东西都是包邮的,有退货保险的,买家不想要了,卖家寄了,买家再退,伤的只是卖家,所以一般都会同意退款的。)

3

再这样的情况,卖家客服还是不退,那您只有等待发货了,收到货直接拒收,或者收到后,寄回去,再申请退款即可。(退回运费自然由退货保险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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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购房指南四:买卖交易过程中交定金注意事项?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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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定金购房意愿的表示,交完不想买了是退不回来的。因此,在交定金前一定要想好,一旦决定了,在支付定金、签订协议之前务必做到以下几方面。

1、核实房本

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2、核实产权

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拥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

3、检查产权瑕疵

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然交完钱房子被法院查封会落得人财两空。

4、核对面积

有的业主在中介公司挂牌时报的面积跟房本上的实际面积相差甚远,一平米好几万,一定要看好。

5、确认房主

核实你与之磋商房屋事宜的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

首先,要确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主本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

6、定金只给业主

一定要交到业主本人手里,不能中介代收。

7、定金限制

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最好不要超过50万,而且大额定金尽量选择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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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买房时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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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有定金订金两种,那么这两种该怎么区别呢?这里,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操作方法

1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所以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区分这两种的区别。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

对于定金,签订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而且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4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综合来说,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所以,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将定金和订金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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