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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开商交定金不退怎么办(热门20篇)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购买房屋或者车子等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购车意向金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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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昆明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定金什么情况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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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那么什么情况下定金能退呢?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银行贷款停止办理等原因。

2、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条件下,毫无理由必须退回。

3、双方在签订认购协议后,因对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在认购书约定的合同签订期限内,双方协商无果的可以退。

部分购房者反映,自己买的房子因为无法贷款等问题,下了定金后不能退,律师来评点,究竟是开发商违约还是怎么算?

微信网友林生:我在盘龙城购买一套房子,当时商品房广告上说,首付一成可买房。下了定金后,售楼部说,我没有银行流水、房产抵押等资质条件,不能办理贷款。现在他们不让我付首付,又不退定金,请问算不算开发商违约?能要求退回或双倍返还定金吗?

法官: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卖房的允诺和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没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如果因两方都没有责任的客观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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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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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区别是什么?很多购房者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时吃了闭门羹。若是订金退还起来是不是没有限制性要求,那么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那么我确实交了定金想要退有什么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利益吗?

一、定金和订金区别

法律上规定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所交定金。而如果是订金,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还。

定金根据《担保法》的约定: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一)定金

1、定金法律解释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定金数额规定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3、定金和预付款区别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订金

1、订金法律解释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

2、开发商需退还订金的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未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描述展示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二、定金纠纷解决

1、担保法第89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购房者在交定金时注意事项

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尽可能详尽的约定。对双方没有谈妥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确定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不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

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是一个字有区别,但是法律意义差别较大。定金退还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但是订金是退还是不需要条件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认购合同中,尽量将定金变为订金,这样退还起来比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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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具体来看: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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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段不同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如果交付后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订金不能作为违约时的责罚金使用,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要么返还,要么抵扣需要赔偿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据了解,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签订数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可以依靠当事人决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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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房注意事项:定金罚则是什么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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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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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置业提醒:购房不成功 定金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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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是人生一件大事,办理相关手续时,千万要将合同文句阅读一遍,搞清含义,不能有半点马虎。否则,您就可能像下文中的陈先生(化名)那般,为自己的一时不谨慎后悔不已。

陈先生是广州人,8月经房产中介介绍后,来到高明西江新城某楼盘看房。在他看来,该楼盘面江而建,视野开阔,价格实惠,未来周边又会配套有轨电车和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正是一个房产投资的好去处。

一时冲动下,陈先生不理会自己能否顺利办下银行贷款,就马上向开发商缴纳1万多元的购房定金,签署下《商品房认购意向书》。

由于《商品房认购意向书》规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所定房屋;等得陈先生意识到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合同势必要违约时候,他上门要求开发商退还万元定金。

不过,开发商一口回绝了陈先生“退定”的要求,理由是这笔钱属“定金”而不是“订金”,不能退。

为什么是“定金”就不能退?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解释,“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当给付定金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时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而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债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陈先生的案例中,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顺利办下贷款,导致债务不能履行,符合《担保法》中对给付定金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的规定,所以他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冲动购房的苦果,只能由他自己独自吞下。

专家提醒市民,在购房缴纳“诚意金”时候,一定要留意意向书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重蹈陈先生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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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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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有些人不小心可能会掉进定金陷阱,那么,如果才能避免在购房过程中陷入定金陷阱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避免陷入定金陷阱的方法:

一、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

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知识拓展:

关于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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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白必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及五证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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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大多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律师提醒购房者,签认购书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返还。而“定金”则不同,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律师说,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购房“五证”包括:①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②、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③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⑤房地局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这“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购房人无法按约定的时间得到房产证,而这其中最多的,就是城市远郊区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以合建、联建名义建造的住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联建、合建的住宅是不允许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这类所谓的商品房尽管售价很低,但缺乏基本的安全保证,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查处。即使将来经过整顿,转变为合法项目,其前提也必须是发展商按规定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费用,而后这部分费用还是要分摊到每个住户身上。因此,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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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定金交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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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对方会要求赔偿多的一项来作为标准的,一种是2万定金不要,一种是房款30%的赔偿,不过一般法院不会判对方拿到30%的赔偿,但是肯定不少与10%的房款。中介费不需要给,因为这个房产交易不成功,中介服务不成立。

开始需断定本人付定金的形式,付定金分为口定协议和书面协议两种。假设交定金之时,购房者只是与开发商行口头协议,而无书面证据,那么口头上的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别说购房者现在不想买房拿不回定金,就算买房以后,一样也有可能拿不回定金。

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哪些因素?

1、如果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则应将定金抵押房款或退回买房,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在上述过程中都不存在违约情况,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而不涉及赔偿问题。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在正式签约时,卖方未能履行认购书中确认的房屋条件,如房价、楼层、面积、朝向等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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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手房购房定金是什么?法律特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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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我们会支付一些定金,那么定金是什么呢?它具备哪些法律特性呢?购房者一定对此有着很多的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定金”的相关知识吧!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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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4s交了定金最迟多久必须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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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交订金,最迟能拖多长时间提车

平时我们买车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会去4S店逛逛,毕竟4S店有我们所喜欢的车型,但是很多人在4S店交了定金之后,却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时候提车。通常情况下,我们在4S订车之后往往要看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有些热门车可能要等3~4个月。而小伙伴们在买车的时候,要是着急用车的话,肯定要提前咨询好。如果说在订车之后,合同当中已经规定了具体的天数,但是4S店却没有给出具体的天数,那么是可以找4S店要求赔偿。

其实我们买车时,涉及到的流程时间不太短,通常情况下,买车提车也是特别关键的环节,毕竟在提车的过程当中,主要是汽车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一般情况下,我们在提车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细节,可能很多消费者在买车之前,甚至于订车的时候,就直接跟车商签订了协议,并且要求车商要按时的交车。一旦车商没有按时交车的话,就代表车商违反了合同,这时候消费者可以有权申请申请退订,或者说在其他方面进行弥补消费者。

可能有些消费者事先交了定金之后,但是中途却产生了其他问题,在买车交定金的时候,就需要彼此将交定的时间说清楚。通常情况下,交完定金之后一年以后提车也是可以的。如果说双方发生了违约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按照双倍的定金直接返还,可能有些消费者在支付方式,这时候定金可能要不回或者说直接不了了之。

从这件事情整体来看的话,大家交完定金之后到底什么时间段提车,其实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但是市面上一些非常火热的车,通常要等一周或者是一个月的样子,毕竟4S店也需要足够的时间将新车从生产工厂那边调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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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地产销售能否收定金?房地产定金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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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是否能收取定金?在房地产交了定金可以退吗?这是很多购房者会问到的问题。看了楼盘广告觉得房子好,赶快取钱下定,却不知道在签合同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于是乎就想着退房了。

房地产销售是否能收取定金?

1、所谓定金,它的法律定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它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即有合同为前提,没有合同即不可定义为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2、房地产销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可以预售商品房,而在签订书面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收取客户钱(排号费,诚意金,订金等)的行为,所以仅凭收据上的日期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日期(在当地房管局能查到)来鉴定,你交钱的日期早于取得预售证的日期开发商都是违规的。

在房地产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关于定金能不能退这个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一般能退。如果不退,你看看你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要打官司这两个字的区别可大了。“定”是决定,“订”是预订。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另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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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认购定金怎么交?定金比例交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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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定金法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合同定金的接受方对自己的信心不是太足,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那么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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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哪些情况用什么方法才能退房并退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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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买房需要交纳一定的定金,在很多楼盘销售时很常见,如果购房者反悔,定金可不可以退呢?针对此事,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什么情形可以退房并要回定金?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证件不全没有售房资格,就属于违法操作,所签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合同就当然无效,碰到这种情形,开发商不但需要支付双倍定金,还需要支付对购房者的损失。

(2)逾期交房

签订合同时候,肯定会约定交房时间,到约定时间不交房,开发商违约,法律规定,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面积出现误差

对于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售房者违约,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该配备的供暖、中央空调、天然气等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有质量问题,跟合同约定不符合,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变更规划、设计

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图,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尺寸超过允许值、瘦身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和赔偿。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使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过户和网签,更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适用情形可退定金,情形如下:

1、合同没签成功

定金只是准备签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予退还,这里退还主要是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成功,原因都不是双方的过错和责任。

2、不可抗力和其他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比如正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内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若当事人无过错,则双方就互不担责,定金应予退还。

小编在此提醒:遇到这两种情形,可以大胆地向卖方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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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定金能不能退?他用了一招 开发商将定金如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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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会被要求交购房定金,虽然和总房款相比并不多,但是大家是否存在疑问,为啥我什么也木有得到就要先交钱出去呢?那么对于购房定金的问题,购房者们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纠纷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法律上对于购房定金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不予退回,如果定金能退,那么通过什么正规渠道给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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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收受定金的效力及定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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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定金为金钱担保。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可以适用于买卖合同,也可适作于其他有偿的合同。

定金可以分为:

一、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

二、证约定金;

三、违约定金:给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没收的定金;

四、解约定金;

五、立约定金:担保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

法律快车网合同律师特别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

定金与预付款均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金额,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定金合同是一种要物的从合同,而预付款的约定则为主合同内容中的一部分,且为诺成式的协议;

二、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的给付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欲付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合同债务之履行提前提供资金上的帮助,预付款的给付本身构成了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活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及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四、定金可广泛的是用于各类合同,而预付款的适用则存在不少法律的限制。

定金额的约定对于定金合同是否有效非常关键,那么,收受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一、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

二、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本应向对方当事人就其违约行为付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守约方可以径直占有定金作为损害赔偿。受约方不能再向给付定金的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三、当合同可归责于收受定金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既应向定金给付方赔偿预定金数额相同的损失,又应向定金给付方返还其收受的定金,故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自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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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定金收得越多越好吗?收定金要注意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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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签合同之前,卖方会向买方收取一些钱款当作定金,但是这笔定金是否是越多越好呢?而且,作为卖方,你还必须知道如何收取定金以及违约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

定金是越多越好吗?

定金收多少通常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因此卖方总觉得多收点定金于自己而言是件好事,但其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这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了。

第一、如果卖方要求买方支付数额较大的定金,这对于买方来说,也就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所以他们就不会同意,如此一来,交易就可能会泡汤。

第二、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那么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如果你收了买方30万,多出来的那10万就无法收到法律保护,而买方也可能因不愿承受风险而放弃购买。

3、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方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即使为了不让自己承担巨额损失,定金也不应该收得太多。

卖方收取定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卖方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以免出现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法认定双方的责任。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以免他拿着定金完“消失”。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方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所以一定别忘了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例。

4、定金、订金不一样,不要搞混了。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可退还。

“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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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诚意金、订金、定金哪个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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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诚意金、订金定金,还有不少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将其包装成服务费等。甚至有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故意将订金写成定金,有不少市民质疑,究竟这“三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呢?遇到相关事件又该怎么办?

市民吴女士(化名)2014年5月1日经人介绍认识了大沥汇豪嘉园的销售员,并在该销售员的鼓动下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交纳了2万元的定金,同时签了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协议。5月31日吴女士前往售楼部支付部分款项时,该销售员告知开发商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要多交总房款的2%。吴女士不同意,要求退房。但销售员表示,不交2%的费用,不买房就是违约,定金无法拿回。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同意不再收2%的公积金费用,但称要等找到合作银行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否则不退定金。吴女士坚持要退房,由此投诉到了消委会。吴小姐同时提出疑惑,协议中设定了购房者交纳首付款的最后期限,若期限后仍未能退房,购房者是否会被认定违约?

律师点评:

据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魏艳解释,《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吴女士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后,定金已转为购房款。在认购书及购房协议未约定“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要多交总房款的2%”的情况下,开发商要求吴女士支付该费用没有依据。但吴女士是否可要求退房及退还定金(已付款),可能需要考察本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购房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作进一步判断。

至于吴女士超出购房协议约定期限未支付购房款,此应已构成违约。但其可以开发商乱收费为由提出合理的抗辩。

购房提醒:诚意金、订金

如无特别约定都能退

我们买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诚意金、订金和定金,不少市民质疑,究竟这“三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呢?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魏艳律师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因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可以退还。

除定金外的诚意金、订金等,如双方未约定诚意金、订金为定金性质,且双方对诚意金、订金无其他处理约定的,在因购房者原因导致未能签约的情况下,诚意金、订金也可以要求退还。

而购房者缴纳定金后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只要购房者履行了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合同条款的义务,因合同条款协商不了无法签约,此属于前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购房者也是可以退定的。建议市民在缴纳定金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分清订金、诚意金、定金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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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房该交多少定金?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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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定金该交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分清订金与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要回订金;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将退定金事宜写进协议书

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好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届时按照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什么情况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3、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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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郑州买房交定金需谨慎 六大注意事项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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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注意事项,定金一般情况退不了所以交付时应该谨慎。房子看中后,也不要急着就把定金交了,还是应该考虑清楚。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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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买房定金一般交多少?你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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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交定金不是购买房屋必经的一个步骤,但是现在大多数的朋友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交购房定金的问题,而且很多购房者对于购房定金的含义都不清楚,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就交了购房定金,其实交购房定金也是有讲究的,你知道买房定金一定要交多少吗?交购房定金前你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买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一般购房者交了购房定金之后都是要签订定金协议的,购房定金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交了购房定金签了定金协议也就意味着,此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有约束力。如果购房者不履行约定,无权要回购房定金,如果卖家不履行双方的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凌辱购买一套100万的房子,购房定金最多只能交20万,多出的部分,就算买卖双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当双方发生纠纷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交购房定金前你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两笔费用,但很多购房者都不清楚两者的区别,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也就是说订金只是购房者预付的一笔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当买家反悔不想买房了,订金是可以退回的,相同的如果卖家不履行约定,卖家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订金的发音相同,很多人就把这两个混淆了,买房之前自己最好再确认一下这两者的含义。

2、检查个人信贷资料

有时候发生退购房定金的纠纷并不是因为买卖双方故意违约,而是一些其他的原因。现在大多数的人买房子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如果因贷款没能批下来导致无法购房,虽然不是购房者故意违约,但是卖家是不会为你负责的,如果你已经交了购房定金,那么你是无权要求返还这笔钱的。

3、了解项目背景

有的开发商在还没拿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房屋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购买了的房屋,就很有可能是违规建筑,或者是今后办理不了房产证。所以购房者在交购房定金之前一定要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一下项目背景,确定此项目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合规合法修建的,再考虑买房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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