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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投资第六家芯片公司(热门20篇)

朋友公司开业,送礼也是非常讲究的,如果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就和我一起往下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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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投资柚子币靠谱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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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虚拟货币真的特别多,投资者喜欢虚拟货币,希望趁着现在虚拟货币火热,从中狠捞一把。

    当下哪些货币最有前景?除了比特币外,现在很多人比较看好柚子币,虽然这个柚子币知名度非常低,但大家认为柚子币会跟比特币一样,未来必然大爆。

    不过伴随着柚子币逐步被大家熟悉,对于柚子币的某些政策也曾引起过一些争议,有人认为柚子币没有实质价值,它其实就是传销项目,最后接盘的人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那么投资柚子币靠谱吗?

    柚子币从最初的几分钱涨到如今的七块多美元,可见它现在非常受投资者追捧。有不少人预测,未来柚子币必然大涨,值得投资,值得长期持有。

    简单讲一下柚子币在中币的情况:

    EOS.io(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项目是由block.one的CTO DanLarimer(Bts、Graphene、Steem创始人)主导开发的类似操作系统的区块链架构平台,旨在实现分布式应用的性能扩展。

    EOS 提供帐户、身份验证、数据库、异步通信以及在数以百计的CPU或群集上的程序调度。该技术的最终形式是一个区块链体系架构,该区块链每秒可以支持数百万个交易,同时普通用户无需支付使用费用。

    EOS代币主要有三大应用场景:带宽和日志存储(硬盘),计算和计算储备(CPU),状态存储(RAM)。自EOS主网上线后,EOS已为其主链上的代币。

    具体可解释为:

    (1)接收方支付:客户从该业务中购买特定产品,而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将用于支付业务成本,避免客户直接为使用区块链支付费用,也不会限制或阻止企业确定其产品的货币化策略。

    (2)授权能力:如果一个区块链是基于 EOS 软件系统开发,而其代币是由一个代币持有者所持有,他可能不需要立即消耗全部或部分可用带宽,这样的代币持有者可以选择将未消耗的带宽给予或租给他人。

    (3)将交易成本与代币价值分开:如果应用程序所有者持有相应数量的代币,那么应用程序可以在固定的状态和带宽使用中持续运行。开发人员和用户不会受到代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不会依赖于价格。

    (4)区块奖励:每次生成一个区块时,EOS都会奖励该区块生产者新的代币用于支付其运维成本。目前EOS设定限制了区块生产者所得奖励上限,目前EOS设定给予区块生产者的奖励上限为每年最多5%,即代币新增供应的年总增长不超过5%。

    一句话概括柚子币

    简单的来说,柚子币就是是一个类似比特币的数字产物,具体用它能做什么,有什么用,都不太清楚。目前广泛用它在做投机交易。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柚子币毕竟是投资类的项目,还是理性投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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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做白银投资怎么样

    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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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黄金持续走高的背景下,黄金、白银投资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投资白银怎么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白银投资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白银投资方式:标准银条的投资

    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于2003年7月开通,现在开通了“中国白银网”,实行网上交易,不过只有获得“华通铂银”交易商资格的企业才能参与网上交易,不接受个人交易,所以投资者可以通过有交易商资格的企业进行投资。

    买方交易商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成交数量以200元/千克的标准支付交易首付款,即可进行买入交易;卖方交易商未提交仓单前,提供有货担保,即可进行卖出交易。最小交易数量1批30千克,交易手续费0.5元/千克。

    上海金交所计划在7月份推出白银现货和延期交易,可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途径。

    白银投资方式:投资优势

    1.对抗通货膨胀最好的避险工具,并能永久保值。

    2.双边买卖,买涨买跌均能赚钱。

    3.T+0交易,24小时交易

    4.公开透明,市场无庄家,交易更为公平公正。

    5.品种唯一,操作简单,易学易懂,不论牛市、熊市都能获利。

    6.交易成本低,无税收负担。

    7.保证金交易,杠杆比率,以小博大。

    8、白银外汇市场前景广阔,永远不会过时。

    白银投资方式:实物白银

    白银投资方式:现货白银

    现货白银也叫国际现货白银和伦敦银。即时交易,即在交易成交后在当天或数天后交割,没有交割期限。白银和黄金一样,是全球流通的金融产品。现货白银每天的交易量巨大,日交易量约为20万亿美元。因此没有任何财团和机构能够人为操控如此巨大的市场,完全靠市场自发调节。现货白银市场没有庄家,市场规范,自律性强,法规健全

    白银投资方式:白银期货

    投资关于白银的期货,可从中或以,或者卖空靠银价下跌获利期货(Futures)与现货相对。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对期货的不恰当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以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一、国内白银投资品种。

    目前在国内白银投资品种主要是现货白银(如天通银、粤贵银等)、纸白银、白银t+d、实物白银以及白银期货等。每一种白银投资品种各自有各自的特点,使得国内白银投资渠道非常广阔,适合社会不同阶层的白银投资者。

    二、白银投资影响因素。

    在国内做白银投资,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赚到钱了,下面介绍几种影响白银价格的因素:

    1、白银投资需求。白银在工业市场上的需求,提高了白银的价格,如今白银投资者越来越多,白银投资的优势也渐渐显露;

    2、白银市场供需。据统计,白银在全球市场的存量越来越少,导致如今白银市场的供需不平衡,需求大于供应,这也极大的提升了白银价格;

    3、与黄金的比较。与黄金投资相比,白银投资价格越发明显。随着白银存量全球范围的减少,未来白银供不应求,因此专家认为目前白银投资价值受到严重的低估。

    白银投资方式:实物银币的投资

    每年中国人民银行都要发行各种金银币,而银币的发行量比金币的发行种类多、数量大、价格低,受到投资者的欢迎。纪念银币属于收藏品范围,普通银币则是和国际银价挂钩的,但两者都受到国际银价上涨的影响,近来价格都跟着水涨船高,这些年来走势偏淡的银币板块呈现出少有的强势上扬态势。如生肖普制银币中的“丙戌狗年”1公斤银币上涨到5500元,06版“熊猫”1盎司银币重新回升到107元,“戌狗年”1盎司银币创出600元的新高,1盎司“龙年”和“羊年”普制银币相继上冲到800元和930元。而发行价230元的神五银币,更是在一年内就翻了两番,越过了千元大关。

    投资者要投资银币,就需要对银币市场有所了解,其中纪念银币的升值幅度大、速度快,而普制银币价格低、操作简单。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品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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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业务具体流程

    全文共 2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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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收购实际上是收购一家存续了很久的公司,远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复杂得多。在签署股权收购合同时,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间无法解决的属于被收购企业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和权利,避免马虎签署,形成收购风险。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收购风险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3.齐鲁银行抢滩新三板,挂牌申请已获银监会通过

    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业务具体流程

    一、什么是收购?

    收购是指收购人为了控股挂牌公司,通过取得股份或其他途径成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

    投资者通常通过协议收购或要约收购两种途径进行挂牌公司收购。除此之外,还有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证券转让(做市转让或者协议转让)、投资关系、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其他安排方式控股挂牌公司。

    二、收购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为法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涉及以下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

    (一)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挂牌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的区别?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达成收购协议的行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书面文件,从而取得被收购公司的控股权的行为。

    在实操上,具体区别表现在:其一要约收购需要收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协议收购无此要求;其二协议收购有“过渡期”的特殊要求,而要约收购无此要求。

    四、协议收购的“过渡期”介绍

    挂牌公司在协议收购上有“过渡期”的特殊要求,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挂牌公司收购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挂牌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在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作出的决议外,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处置公司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议案,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投资者进行要约收购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求?

    从类型来看,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论收购人发出的是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都是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的,只是收购股份的数量不一样;另外,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收购人根据被收购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内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以要约方式进行挂牌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因此,在要约收购下,股东是否将所持股份卖给收购人建立在公平获取收购信息的基础上,股东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正是基于上述特点,要约收购是目前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也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收购形式,并可充分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聘请中介机构要求

    投资者进行挂牌公司收购时,原则上应当聘请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但通过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因继承取得股份、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取得挂牌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司法判决导致收购人成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除外。

    除财务顾问外,收购人还需聘请律师;如涉及审计,还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被收购的挂牌公司,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投资者需要关注的信息披露事宜

    挂牌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主体为收购人,收购人借助被收购挂牌公司的披露渠道进行信息披露,其中主要涉及的披露方为:收购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和被收购挂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主要披露内容为: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出具的专业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被收购挂牌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投资者在挂牌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变动的披露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资者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挂牌公司,而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买卖该挂牌公司的股票。该行为也能起到收购“预警”的效果。

    (一)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或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人持有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10%时;

    (二)投资者持有挂牌公司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持有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时(即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比如:某投资者所持股份占比为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如果继续增持,那么下一个披露点为所持股份占比的15%,而不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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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8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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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公司,是指外商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外商投资公司相关法律知识。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二条 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或者;2、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第四条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

    第五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该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其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第六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下列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

    (一)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

    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五)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应提交的保证函;

    (六)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应为正式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

    委托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出具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第七条 外国投资者须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或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等活动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作为其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中国投资者可以人民币出资。外国投资者以其人民币合法收益作为其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税务凭证。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清。

    第八条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至少应有三千万美元作为向其投资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或作为向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已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已依法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未缴付完毕的出资额的出资,或增资部分的出资,或用于设立研发中心等机构的投资,或用于购买中国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不包括投资性公司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已缴付完毕的出资额形成的股权)。

    第九条 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四倍。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美元,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六倍。投资性公司因经营需要,贷款额拟超过上述规定,应当报商务部批准。

    第十条 投资性公司经商务部批准设立后,可以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下列业务: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第十一条 投资性公司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应符合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

    投资性公司从事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活动的,应符合商务部《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系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投资性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和/或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投资的比例占其所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的企业;

    (二)投资性公司将其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其他外国投资者以及中国境内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投资设立的企业的股权部分或全部收购,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额共同占该已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

    (三)投资性公司的投资额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10%。

    第十三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性公司可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第十四条 投资性公司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持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投资性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有境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起人或股东。

    第十五条 投资性公司设立后,依法经营,无违法纪录,注册资本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期缴付,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三千万美元且已用于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用途,投资性公司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的,还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下列业务:

    (一)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开展下列业务:

    1、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

    (二)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三)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五)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

    (六)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

    (七)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八)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

    (九)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

    第十六条 投资性公司根据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五款规定进口产品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上述进口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公司已缴付的注册资本额。

    第十七条 投资性公司申请经营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业务的,应当向商务部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投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修改后的投资性公司章程;

    (四)投资性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所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六)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八条 根据投资性公司拟设立的项目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规定核定投资性公司的期限。

    第十九条 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第二十条 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25%,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投资性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报商务部审批。投资性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已按照合同、章程的规定按期缴付并且已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三千万美元;或投资性公司已投资设立或拥有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应为投资性公司投资集中地区或产品销售集中的地区。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投资性公司可申请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地区总部),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一)投资性公司申请被认定为地区总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已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五千万美元,申请前一年其所投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三十亿人民币,且利润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按合并报表相关规定计);

    2、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3、根据有关规定,已设立研发机构。

    (二)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投资性公司,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下列业务:

    1、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

    2、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

    3、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

    4、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5、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6、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7、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

    8、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申请程序:

    1、投资性公司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核后报商务部;

    2、商务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批复,对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注“地区总部”);

    3、投资性公司凭批准证书在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申请文件:

    1、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投资性公司及其跨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投资性公司章程/合同;

    4、投资性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5、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所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7、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投资性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

    8、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应为正式文件。

    本条中跨国公司系指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所属公司集团的母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活动不受公司注册地点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投资性公司的税收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五条 投资性公司应切实履行项目投资计划,并将第一年度的投资、经营情况于下一年度的前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报商务部备案。上述材料将作为投资性公司参加联合年检申报的必备材料之一。

    第二十六条 投资性公司与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是彼此独立的法人或实体,其业务往来应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关系处理。

    第二十七条 投资性公司与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采用任何手段逃避管理和纳税。

    第二十八条 投资性公司不得直接从事生产活动。

    第二十九条 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准用本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外商投资公司的出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外商投资公司的五大类型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4个方面。

    (一)进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所列的先进技术及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出口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参考资料《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三)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方法,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 2.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从亊>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关於从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的规定,将原规定享受该优惠政策只能是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或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 4.对我国各航空公司与外商在1999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免征预提所得税. 1999年9月1日以后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庆根据>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征收预提所得税. 税款由民航企业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5.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营业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参考资料《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c。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实践中外资企业大多数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即使投资者只有一人,也可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外资企业中的一人公司是合法的事实存在。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其他责任形式,主要是指合伙形式和独资形式。如果外资企业采用的是这类责任形式,则外国投资者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 >>>下一页更多精彩“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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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有哪些?数字货币在中国什么待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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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货币中国的发展很不错,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还是很多的,那么,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有哪些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让你知道数字货币相关的上市公司有哪些。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待遇是很重要的,这直接关系到在中国投资数字货币是否有前途。那么,数字货币这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在中国的待遇到底是怎样的呢?

    1、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有哪些?中国从事数字货币相关的公司还是非常多的,这些公司很多都上市了。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有哪些呢?这其中包括恒生电子,飞天诚信,广电运通等等。这些上市公司现在发展都是很不错的。这些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现在涨势也是不错的。进行数字货币相关投资的时候不能盲目,多去了解有关区块链数字货币的信息是很有必要的。中国数字货币方面的上市公司都是很厉害的,毕竟中国从事数字货币相关工作的公司很多,能够上市的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

    2、数字货币在中国什么待遇?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待遇是很不错的,很多人现在都在中国投资数字货币。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很多,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下。数字货币早在两年前就被中国纳入民生。中国为了确定数字货币的地位专门的颁布了法令,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中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是肯定的。数字货币虽然是虚拟币币种,但是数字货币升值速度很快,投资数字货币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当然,尽管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待遇不错,进行数字货币相关投资也需要慎重一点,毕竟任何时候,数字货币投资的风险还是存在的。

    3、数字货币现在值钱吗?现在大部分的主流数字货币都是很值钱的,像比特币以太坊这种数字货币更是天价。比特币一枚价值是一万美元,而以太坊价值也到达了一千美元。中国数字货币受益上市公司还是很多的,他们也会退出一些项目,进行数字货币相关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项目,选对项目投资才能赚钱,项目没选对,要赚钱就很困难了。数字货币投资要赚钱就要想办法降低投资的风险,要降低投资的风险就需要去OKLink这种权威浏览器上面多掌握数字货币的信息才行。只有掌握的信息足够多,投资的时候才不盲目,赚钱就简单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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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6:投资银行知识

    全文共 3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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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行业。在金融领域内,投资银行业这一术语的含义十分宽泛,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包括了范围宽泛的金融业务,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投资银行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投资银行知识

    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狭义含义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

    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的广义含义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兼并收购顾问、股票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投资研究和风险投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美国金融学专家罗伯特·库恩的划分

    最广义:经营华尔街全部金融市场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保险和不动产经营;

    较广义: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机构,即中长期资金融通,包括证券承销、私募发行、公司筹资、并购重组、风险投资和基金管理等业务,证券零售、抵押银行和保险、不动产则不包括;

    较狭义:经营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机构,着重证券承销、并购业务,而风险投资、基金管理等不包括在内;

    最狭义:最传统业务的机构,仅包括一级市场证券承销、资金筹措和二级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

    可见,证券首先是指有价证券。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包销

    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投标承购

    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代销

    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赞助推销

    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交易方式:经纪交易

    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私募发行

    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兼并收购

    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对一种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证券支持资产,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

    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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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7:女人如何投资理财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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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应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得职场。那么女人如何投资理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欢迎阅读。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1

    偶尔炒股赚点零花钱股票投资门槛低,白天交易,在工作困顿之余顺便买卖股票,不影响女性的作息时间,但是女性需要做好风险的准备,因为炒股风险过大,偶尔炒股赚点零花钱还可以,若以炒股作为自己的主要投资方式绝对不行。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2

    保险类理财产品保险类产品也是一样,其主打安全、稳健,能够有效地保障女性的后期生活。并且也不属于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尤其是未婚未育的女性,可以通过较好的理财平台配置生育险。一方面是为了增加收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我保护。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3

    出资“入股”企业或店铺其实“众筹”给女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投资机会。可以花少量的钱参与到自己喜欢的店铺的经营。“入股”这种做法本身就对女性非常有利——可以分享收益,又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比如混合基金类品种优选定增基金,间接地通过金融机构达到介入经营企业的目的,运气好,就能大赚一笔。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4

    月定投类投资,积少成多其实适合女性的投资标的最好是省心、门槛不要太高,再者不要倒时差。就这点看,像月定投类理财产品非常符合这些标准。因为它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更加能够培养女性坚忍不拔、坚持到底的毅力。尤其适合经常月光的上班族。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5

    淘宝个性化小作坊现在在“互联网+”的概念下,很多小资本的投资者也有了更多的机会,尤其通过淘宝这样的平台,使得创业的门槛大幅降低。但是产品的同质性会比较高,使得创业的成功率下降。所以嘉丰瑞德理财师建议投资者还是需要增加个性化和差异化。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6

    性、母婴相关行业的小店铺女性时装、母婴类产业到任何时候都是社会消费很大的一块。而这些产业,女性比男性要熟悉得多,所以如果要创业,不妨扬长避短,开一些这些方面的店铺。其实任志强这个观点是对的,就是女性的生理构造确实和男性不同,但是我们压力承受能力大、活得比男性长、更加知性、懂人心,这些优势男性少有的。所以我们大可以扬长避短。还有小食品业、纺织业都是不错的选择。

    适合女性的投资理财方式7

    优质债权类理财产品股票毕竟是风险大,所以,理财师认为优质的债权就非常适合作为稳健型的理财配置出现在女性的投资菜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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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8: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票推广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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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8年开始,深圳地区已经在推广区块电子发票。对此,有朋友就特别想知道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其实要想了解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我们必须对区块链电子发票的特点或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介绍,这样才能帮助朋友们真正的了解目前市场上的推行的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使用情况。那么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区块链电子发票推广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1、区块链电子发票适合什么公司?随着数字货币在全球市场的不断发展,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开始被众多国家及企业所认可,这主要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具备很多的特殊性,如无中心化、全程可追溯且不可篡改等特点。在这种技术背景之下,2008年深圳部分地区开始测试区块链电子发票,并且很快就受到了税务管理部门和众多企业的欢迎。但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如今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面积推广,原因是什么呢?主要就是区块链发票的适用性的问题。

    那么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首先,区块链电子发票适合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管理比较规范,且具备比较专业的技术人才的公司进行使用。一些比较小的公司,如一些小商贸企业、个体户等并不适合在目前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其次,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企业其所在的税务管理机关必须开通了区块链电子发票业务,否则也是无法进行使用的,对于这一点,朋友们一定要有所了解。

    2、区块链电子发票推广过程中有哪些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市场测试,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部分地区的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但是截止到目前,全国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区域还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因为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推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介绍区块链电子发票合适什么公司的时候,我们已经提到了区块链发票在企业当中所需要具备的一些基础条件。在现实当中,区块链电子发票业务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如区块链发票系统标准化不统一的问题、区块链知识及技术不够普及及相关人才的培训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比较简单,但是都需要时间和资金去解决,否则区块链电子发票不可能在短期内有大面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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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9:外汇投资知识

    全文共 5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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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外汇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国内从事外汇投资和其他外汇资金业务的人员越来越多,那么你对外汇投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外汇投资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外汇投资知识

    1、什么是外汇

    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2、什么是汇率

    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或者说是两国货币间的比价。 在外汇市场上,汇率是以五位数字来显示的,如:欧元EUR 0、9705 日元JPY 119、95 英镑GBP 1、5237 瑞郎CHF 1、5003 汇率的最小变化单位为一点,即最后一位数的一个数字变化,如:欧元EUR 0、0001 日元JPY 0、01 英镑GBP 0、0001 瑞郎CHF 0、0001 按国际惯例,通常用三个英文字母来表示货币的名称,以上中文名称后的英文即为该货币的英文代码。

    3、汇率的标价方式

    直接标价法与间接标价法 汇率的标价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一欧元兑0、9705美元。 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下降;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上升,即外币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3点,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

    4、全球主要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指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营交易商、大型跨国企业参与的,通过中介机构或电讯系统联结的,以各种货币为买卖对象的交易市场。它可以是有形的---如外汇交易所,也可以是无形的---如通过电讯系统交易的银行间外汇交易。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统计显示,国际外汇市场每日平均交易额约为1、5万亿美元。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30多个主要的外汇市场,它们遍布于世界各大洲的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传统的地域划分,可分为亚洲、欧洲、北美洲等三大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有欧洲的伦敦、法兰克福、苏黎世和巴黎,美洲的纽约和洛杉矶,澳洲的悉尼,亚洲的东京、新加坡和香港等。每个市场都有其固定和特有的特点,但所有市场都有共性。各市场被距离和时间所隔,它们敏感地相互影响又各自独立。一个中心每天营业结束后,就把订单传递到别的中心,有时就为下一市场的开盘定下了基调。这些外汇市场以其所在的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由于所处的时区不同,各外汇市场在营业时间上此开彼关,相跟着挂牌营业,它们相互之间通过先进的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连成一体,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在世界各地进行交易,外汇资金流动顺畅,市场间的汇率差异极小,形成了全球一体化运作、全天候运行的统一的国际外汇市场。

    5、外汇市场产生的原因

    外汇市场,是指从事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或者说是各种不同货币相互之间进行交换的场所。外汇市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

    - 贸易和投资 进出口商在进口商品时支付一种货币,而在出口商品时收取另一种货币。这意味着,它们在结清账目时,收付不同的货币。因此,他们需要将自己收到的部分货币兑换成可以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与此相类似,一家买进外国资产的公司必须用当事国的货币支付,因此,它需要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当事国的货币。

    - 投机 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会随着这两种货币之间的供需的变化而变化。交易员在一个汇率上买进一种货币,而在另一个更有利的汇率上抛出该货币,他就可以盈利。投机大约占了外汇市场交易的绝大部分。

    - 对冲 由于两种相关货币之间汇率的波动,那些拥有国外资产(如工厂)的公司将这些资产折算成本国货币时,就可能遭受一些风险。当以外币计值的国外资产在一段时间内价值不变时,如果汇率发生变化,以国内货币折算这项资产的价值时,就会产生损益。公司可以通过对冲消除这种潜在的损益。这就是执行一项外汇交易,其交易结果刚好抵消由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外币资产的损益。#p#副标题#e#

    6、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各国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纪人公司、自营商及大型跨国企业等。它们交易频繁,交易金额巨大,每笔交易均在几百万美元,甚至千万美元以上。外汇交易的参与者,按其交易的目的,可以划分为投资者和投机者两类。

    7、市场的特点

    近年来,外汇市场之所以能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青睐,成为国际上投资者的新宠儿,这与外汇市场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外汇市场的主要特点是:

    (1)有市无场 西方工业国家的金融业基本上有两套系统,即集中买卖的中央操作和没有统一固定场所的行商网络。股票买卖是通过交易所买卖的。像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分别是美国、英国、日本股票主要交易的场所,集中买卖的金融商品,其报价、交易时间和交收程序都有统一的规定,并成立了同业协会,制定了同业守则。投资者则通过经纪公司买卖所需的商品,这就是"有市有场"。而外汇买卖则是通过没有统一操作市场的行商网络进行的,它不像股票交易有集中统一的地点。但是,外汇交易的网络却是全球性的,并且形成了没有组织的组织,市场是由大家认同的方式和先进的信息系统所联系,交易商也不具有任何组织的会员资格,但必须获得同行业的信任和认可。这种没有统一场地的外汇交易市场被称之为"有市无场"。全球外汇市场每天平均上万亿美元的交易。如此庞大的巨额资金,就是在这种既无集中的场所又无中央清算系统的管制,以及没有政府的监督下完成清算和转移。

    (2)循环作业 由于全球各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不同,亚洲市场、欧洲市场、美洲市场因时间差的关系,连成了一个全天24小时连续作业的全球外汇市场。早上8时半(以纽约时间为准)纽约市场开市,9时半芝加哥市场开市,10时半旧金山开市,18时半悉尼开市,19时半东京开市,20时半香港、新加坡开市,凌晨2时半法兰克福开市,3时半伦敦市场开市。如此24小时不间断运行,外汇市场成为一个不分昼夜的市场,只有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各国的重大节日,外汇市场才会关闭。这种连续作业,为投资者提供了没有时间和空间障碍的理想投资场所,投资者可以寻找最佳时机进行交易。比如,投资者若在上午纽约市场上买进日元,晚间香港市场开市后日元上扬,投资者在香港市场卖出,不管投资者本人在哪里,他都可以参与任何市场,任何时间的买卖。因此,外汇市场可以说是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障碍的市场。

    (3)零和游戏 在股票市场上,某种股票或者整个股市上升或者下降,那么,某种股票的价值或者整个股票市场的股票价值也会上升或下降,例如日本新日铁的股票价格从800日元下跌到400日元,这样新日铁全部股票的价值也随之减少了一半。然而,在外汇市场上,汇价的波动所表示的价值量的变化和股票价值量的变化完全不一样,这是由于汇率是指两国货币的交换比率,汇率的变化也就是一种货币价值的减少与另一种货币价值的增加。比如在22年前,1美元兑换360日元,目前,1美元兑换120暂元,这说明日元币值上升,而美元币值下降,从总的价值量来说,变来变去,不会增加价值,也不会减少价值。因此,有人形容外汇交易是"零和游戏",更确切地说是财富的转移。近年来,投入外汇市场的资金越来越多,汇价波幅日益扩大,促使财富转移的规模也愈来愈大,速度也愈来愈快,以全球外汇每天1、5万亿美元的交易额来计算,上升或下跌1%,就是1500亿的资金要换新的主人。尽管外汇汇价变化很大,但是,任何一种货币都不会变为废纸,即使某种货币不断下跌,然而,它总会代表一定的价值,除非宣布废除该种货币。

    8、外汇交易

    外汇是伴随着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是国际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工具。但是,近十几年,外汇交易不仅在数量上成倍增长,而且在实质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外汇交易不仅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工具,而且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金融商品。外汇交易的种类也随着外汇交易的性质变化而日趋多样化。

    外汇交易主要可分为现钞、现货、合约现货、期货、期权、远期交易等。具体来说,现钞交易是旅游者以及由于其他各种目的需要外汇现钞者之间进行的买卖,包括现金、外汇旅行支票等;现货交易是大银行之间,以及大银行代理大客户的交易,买卖约定成交后,最迟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完成资金收付交割;合约现货交易是投资人与金融公司签定合同来买卖外汇的方式,适合于大众的投资;期货交易是按约定的时间,并按已确定汇率进行交易,每个合同的金额是固定的;期权交易是将来是否购买或者出售某种货币的选择权而预先进行的交易;远期交易是根据合同规定在约定日期办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较灵活。

    从外汇交易的数量来看,由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占整个外汇交易的比重不断减少,据统计,目前这一比重只有1%左右。那么,可以说现在外汇交易的主流是投资性的,是以在外汇汇价波动中赢利为目的的。因此,现货、合约现货以及期货交易在外汇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

    9、实盘交易

    现货外汇交易(实盘交易) 现货交易是大银行之间,以及大银行代理大客户的交易,买卖约定成交后,最迟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完成资金收付交割。 个人外汇交易,又称外汇宝,是指个人委托银行,参照国际外汇市场实时汇率,把一种外币买卖成另一种外币的交易行为。由于投资者必须持有足额的要卖出外币,才能进行交易,较国际上流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缺少保证金交易的卖空机制和融资杠杆机制,因此也被成为实盘交易。自从1993年12月上海工商银行开始代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以来,随着我国居民个人外汇存款的大幅增长,新交易方式的引进和投资环境的变化,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我国除股票以外最大的投资市场。截止目前,工、农、中、建、交、招,光大等多家银行都开展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预计银行关于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竞争会更加激烈,服务也会更加完善,外汇投资者将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国内的投资者,凭手中的外汇,到上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存入资金,即可透过互联网、电话或柜台方式进行外汇买卖。

    10、什么是交叉汇率?

    在国际市场上,几乎所有的货币兑美元都有一个兑换率。一种非美元货币对另外一种非美元货币的汇率,往往就需要通过这两种对美元的汇率进行套算,这种套算出来的汇率就称为交叉汇率。交叉汇率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一个汇率所涉及的是两种非美元货币间的兑换率。

    11、外汇汇率中的"点"(基本点)指的是什么?

    按市场惯例,外汇汇率的标价通常由五位有效数字组成,从右边向左边数过去,第一位称为“X个点”,它是构成汇率变动的最小单位;第二位称为“X十个点”,如此类推。 如:1欧元 = 1、1011 美元; 1美元 = 120、55日元 欧元对美元从1、1010变为1、1015, 称欧元对美元上升了5点 美元对日元从120、50变为120、00,称美元对日元下跌了50点。

    12、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

    固定汇率指一国货币同另一国货币的兑换比率基本固定的汇率。在19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的金本位制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70年代初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都实行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并非汇率完全固定不动,而是围绕一个相对固定的平价的上下限范围波动。如二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国际货币基金各成员国货币兑美元的官定比价就是平价,各成员国货币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1%波动,由中央银行出面干预。

    浮动汇率指一国货币同他国货币的兑换比率没有上下限波动幅度,而由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决定。1971年8月15日,美国实行新经济政策,任由美元汇率自由浮动,到1973年,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外汇市场随着各种汇率的不停的浮动而不断发展。 浮动汇率按政府是否干预,分为"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两种。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对本国货币的汇率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完全采取自由浮动汇率的国家几乎没有。由于汇率对国家的国际收支和经济的均衡有重大影响,各国政府大多通过调整利率、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以及控制资本移动等形式来控制汇率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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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

    全文共 3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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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信托的优势

    1、专业理财和资本运作的优势

    信托公司作为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 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和人才优势。能够较好的 管理客户的股权。

    2、信托制度的优势

    (1)权利细分的职能:股权可以细分为所有权、处分权、受益权和表决权。委托人可以将股权的全部信托给受托人,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项和几项信托给受托人。表决权信托就是将股权中的表决权单独信托给受托人;

    (2)权利的集中管理职能:信托公司可将不同委托人的股权集中管理,这样做,可以很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权利例如,中小股东所持股份较少、股权分散 在企业的重大事项表决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中小股东可设立表决权信托 由信托公司将他们表决权集中起来行使,这样就能很好的对一家独大的现象进行制约。

    (3)资产隔离作用:《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封闭效应。信托一旦成立后,信托财产就有了独立性。在信托存续期内,信托财产所有权不属于信托当事人。法院对信托财产也不能强制执行。因此,可以利用信托的资产隔离作用,将债务纠纷隔离,盘活不良资产。

    3、为以股权进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目前,股权质押贷款还存在一些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银行在处理以股权进行融资的业务上一般都非常谨慎。因此 以股权在银行进行融资的渠道并不是很通畅。信托公司可以利用制度上的优势解决这一问题。股权信托具有的诸多独特的优势 都为股权信托业务的发展拓展了很大的空间。

    股权信托的特征

    (一)最终以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初始信托财产可能是公司股权、资金或其他财产,如果信托财产是后两者,经过受托人的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将(逐渐)转换成为股权形态。

    (二)委托人可以是单一主体或是集合主体,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股权管理和处分权可以部分或全部由受托人行使。在股权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可能拥有部分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行使股权的投票权和处分权时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受托人如果拥有全部股权管理和处分权,此时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对股权进行独立的管理和处分。

    (四)股权投资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核心目标是投资回报,而不主要是对目标公司进行控制。股权投资信托的实质是资金信托。股权管理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股权,其核心内容是股权表决权和处分权的委托管理。股权管理信托的实质是财产信托。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股权投资信托的人员达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四)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投资立项;

    (二)目标企业的实地尽职调查;

    (三)投资决策流程及限额管理;

    (四)目标企业的投资实施;

    (五)目标企业的管理;

    (六)目标企业股权的退出机制。

    第六条 信托公司应建立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相适应的员工约束与激励机制。

    第七条 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信托目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按照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文件的约定处理信托事务;

    (三)信托期限与股权退出安排相匹配,持股期限相对稳定,并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股权退出安排;

    (四)以固有资金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应当遵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在信托存续期间不转让受益权,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该受益权为标的进行融资。

    第八条 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时,应对该信托计划投资理念及策略、项目选取标准、行业价值、备选企业和风险因素分析方法等制作报告书,并经公司信托委员会通过。

    第九条 信托公司运用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项下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时,应对拟投资对象的发展前景、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管理团队、资产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开展尽职调查。

    第十条 信托公司应按照勤勉尽职的原则形成投资决策报告,按照决策流程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第十一条 信托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亲自行使信托计划项下被投资企业的相关股东权利,不受委托人、受益人干预。

    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应当通过有效行使股东权利,推进信托计划项下被投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业务体系、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企业价值。

    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信息。信托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中国银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有关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所发行的债券在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活跃市场上报价或交易的,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当遵守活跃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依法向受益人及监管机构披露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相关信息。前款所称活跃市场,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中的概念和应用范围。

    第十五条 信托公司在管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时,可以通过股权上市、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通过股权上市方式退出的,应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项下的投资不通过公开市场实施股权退出时,股权价格应当公允,为受益人谋取最大利益。

    第十七条 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参与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所占份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财产的20%;用于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固有资金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20%。

    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参与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应当在信托文件中明确其所出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十八条 信托公司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应当在信托计划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分析报告、信托文件、风险申明书、信托财产运用范围和方案、信托计划面临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说明、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主要内容及格式、推介方案及主要推介内容、股权投资信托团队简介及人员简历等内容。

    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管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应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股权投资,未进行股权投资的资金只能投资于债券、货币型基金和央行票据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

    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管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可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方式和比例,须在信托文件中事先约定,但业绩报酬仅在信托计划终止且实现盈利时提取。

    第二十一条 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信托公司应对投资顾问的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并在信托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二条 前条所称投资顾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

    (二)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投资立项、尽职调查及决策流程;

    (五)投资顾问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业绩记录良好;

    (六)无不良从业记录;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未上市企业,应当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

    (二)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

    (三)拥有核心技术或者创新型经营模式,具有高成长性;

    (四)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没有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理;

    (五)管理团队其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六)与信托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但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进行事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中国银监会依法对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可要求信托公司提供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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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投资比特币怎么样?投资它有何技巧?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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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比特币出现后,它就备受争议且充满神秘感,你觉得投资比特币怎么样?全球有无数用户在投资比特币,但新人不知道投资比特币怎么样?2008年突然有一个自称是中本聪的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本白皮书,中本聪只是这个人的化名,而白皮书主要讲解的就是比特币。然而大家还沉浸在比特币是什么的时候,中本聪竟然已经挖出了第一个比特币区块,而且获得了五十个比特币。现在我们看着比特币发展了十年,你认为投资比特币怎么样?投资比特币有何技巧

    一、投资比特币怎么样

    2009年比特币刚被挖出第一个区块时,尽管中本聪很兴奋,但是在接下来的两年比特币都是无人问津的状态。当时虽然有人挖比特币,很多人挖出来之后都低价处理或者浪费了。不过现在眼看着比特币价格上涨,投资比特币怎么样呢?目前投资比特币非常不错,现在比特币的价格和市值高,关键它是稀有数字货币,总共只有2100万个。还没有挖出来的比特币只有300万个不到,用户要是想投资比特币,根本不愁卖不出去。比特币价格起伏大,商机也很多。

    二、投资比特币有何技巧

    比特币是全球市值和价格最高的虚拟币,大家认为投资比特币怎么样?多数人都觉得比特币有上涨潜力,值得投资。不过投资比特币需要掌握技巧,首先要足够了解比特币。因为比特币的价格浮动比较大,所以要下载OKLink浏览器时刻关注比特币的行情,这样更好把握投资的机会。其次是要学会判断比特币未来的行情,因为它的发展和OKLink上诸多数据有关,所以大家要学会分析和判断。最后是要选对比特币投资的方式,它的投资方式非常多,大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

    比特币发展了十多年,它的投资方式包括挖矿、炒币、搬砖和合约交易等等。如果十年前有人问你投资比特币怎么样?你可能会觉得没前途,但现在人人都羡慕拥有比特币的人,自然希望自己可以加入投资。投资比特币的方式这么多,每一种方式需要掌握的技巧都不同,用户要根据自己选择的方式来学习技巧。比如挖矿要学会买矿机和选择矿池,而搬砖则要注意选择平台。如果选择比特币合约交易,则要盯着OKLink上比特币的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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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2:带你了解手握51万BTC的典型比特币巨鲸:灰度投资公司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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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个月来,灰度投资公司频频出手,今日其加密资产规模突破100亿美元。数据显示,截至11月18日,灰度的比特币持有量为513393枚,ETH总持仓量为2583657枚。

    这些大型机构的投资动向一直广受媒体关注,被大家称为“巨鲸”。

    在加密货币领域,“鲸鱼”是指那些拥有巨额资金来买卖大量的加密数字货币的投资者,尤指那些有足够资金影响市场,造成市场价格较大波动的投资者,

    有人将它分为。想要详细了解,也可以去看比特币“巨鲸”。

    灰度的投资喜好向来稳健,只限于主流资产和老牌币种,在其目前占据 99%份额的单一信托基金中,囊括了九类加密货币资产。

    Grayscale Investment 首席执行官 Barry Silbert 在 Fox Business 节目中曾表示:

    比特币是年轻一代的黄金,它具有与黄金相同的特征——稀缺、可分割、便携,实际上它还具有实用性。

    比特币社区正在创建一个全新的支付和金融网络,这将改变金融市场。

    但更重要的是,成千上万的公司得到了资助,在过去的五年里,已经有50亿美元被募集,这些公司正在建设比特币基础设施,使人们可以非常容易地进出加密货币高速公路。

    价格分别为:

    BTC 信托基金 88.51亿美元,占比86%,BTC 持有资产从年初到现在,增加481%;

    ETH 信托基金,12.21 亿美元,占比9.4%;ETH 持有资产从年初到现在,增加1938%;

    BCH 信托基金,4630万美元;ETC 信托基金, 6960万美元;

    ZEN 信托基金,280万美元;LTC 信托基金,5800万美元;

    XLM 信托基金,140万美元;XRP 信托基金,980 万美元;

    ZEC信托基金,1170 万美元。

    从数据可以看出,机构对以太坊非常青睐。

    但由于在加密生态系统中,加密货币一直占据着重大地位,有很多人担心类似于灰度投资公司的“巨鲸”会对比特币的价格构成威胁。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巨鲸“的影响会逐渐衰弱,对比特币的价格产生较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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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3:公司只招处女座属于就业歧视行为吗

    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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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你对就业歧视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就业歧视的相关法律知识。

    就业歧视的要件

    从规范上分析,平等就业是中国劳动立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某类劳动者不能获得与其他劳动者均等的机会。这种歧视表现在使 该劳动者丧失了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机会。它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第一,使该劳动者不能与其他劳动者一道参加职业的竞争(如未经任何考核,仅因其信仰某种宗教或属于某一民族而直接拒绝接受);

    第二,使该劳动者丧失与其他劳动者享受同样就业条件和待遇机会(如劳动能力比其他劳动者强,且从事的工作岗位更为艰苦或重要,但仅因其为少数民族劳动者而给予他的劳动报酬标准比其他劳动者低);

    第三,使该劳动者丧失一般劳动者普遍享受的权利的机会(如仅因其为少数民族劳动者而排除其获得劳动保险的机会);

    第四,使该劳动者比一般劳动者承担更多的负担和责任而使其与其他劳动者的平等机会受到影响(例如,仅仅因为其为少数民族而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在其不能缴纳或无力缴纳时,便不接受其进厂工作,实际上使得其平等竞争的机会受到不利的影响)等。在判断是否构成歧视时,不应仅仅局限于与其他劳动者的现实差别,因为如果机会均等,实际的差别往往是正当的。

    (2)机会的不均等是用人单位基于特定的原因而人为造成的。

    根据中国现行立法规定,主要是指因用人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基于对某一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偏见而造成的。因此,如果某一用人单位或其负责人员知道某人信仰什么宗教,便直接拒绝接受,而不给予其任何竞争职业的机会,就可能构成就业歧视。对于因其他原因而剥夺或减少该劳动者的机会,是否构成就业歧视,中国劳动者没有明确规定。人们认为,在解释上应为否定解释。

    例如,在有些国家禁止基于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进行歧视(如保加利亚、葡萄牙)。但在中国,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动者是普遍要求劳动者应当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水平,这种要求带有一定的合目的性,中国的法律并不认为其构成就业歧视。

    (3)主观故意。

    就业歧视是用人单位基于对特定类别的劳动者的偏见而实施的,因此,这种行为只能是故意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或其负责人劳动者本无偏见,但由于其疏忽,没有通知劳动者参加考核,从而使其丧失平等公平竞争的机会,尽管实际的后果相同,但劳动者仍不能以其存在就业歧视行为而对其主张权利。

    而且,即便对某少数民族劳动者存在偏见,只要能证明其行为不是因为存在这种偏见而故意实施的,也不构成就业歧视。但是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并不以主观故意为要件。

    (4)因果关系。

    即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与劳动者某种机会的丧失或减少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歧视的故意,并且也实施了一定的歧视行为,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平等机会造成任何影响,则也不能构成就业歧视。 在立法技术上,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对就业歧视采取的是原则性立法,类型特定,而且劳动法本身没有对就业歧视行为做出具体的救济措施,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上都存在较大的欠缺,需要在今后予以完善。

    公司只招处女座属于就业歧视行为

    什么是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公司只招处女座属于就业歧视行为吗

    相关法律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26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行就业歧视。”

    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首先,遭遇性别歧视后,求职者要注意搜集证据,举证要求维权。而周贤日则提醒,包括招聘简章、广告内条文,或其他相关以星座为由不录用的来往邮件、信息,均可作为证据留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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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4: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的公司到底有哪一些?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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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拥有区块技术公司是哪一家?因为比特币已经进入到热炒的阶段,也给大家带来了不一样的感觉,所以许多人会关心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的公司是哪一家,一旦拥有区块链技术,必定在市场上会有着更高的认可度,而且卖点也非常的高,此时就会有着各种各样的上市公司,但是真正能够为大家提供区块链服务的并不是很多,我们来看一下这一方面的企业。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在目前已经加上区块链的技术呢?

    一、新晨科技

    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的公司,首先就应该说到新晨科技,这些年来一直都在不断的创新公司,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还有人工智能技术等众多的方面都在使用,在目前的金融行业早就已经获得一定的发展,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现在的信用证业务系统软件早就已经在金融机构发布,并且已经获得成功,很有可能有机会成为解决软件的一大新的突破点,这是目前的一大关键。

    二、银江股份

    说到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的公司,也有一些会想到银江股份,这是面向于医疗服务,交通出行,工程建造等众多领域的一大服务,而且已经展开无数次的跟踪报道,这个公司最近这两年也向智慧城市层面作出深入性的探讨,涉及到的行业包含医疗服务,工程建筑,交通出行,电力能源,自然环境,还有文化教育,简直已经渗透到大家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它的出现,公司也是目前整体规划过程中的一大重要体现,国家火炬计划的高新企业更是成为浙江百强的企业之一,所以这是一家非常有专业性的企业。

    如今的企业如果能够加上区块链的技术,必然就可以促进整个企业的发展,这也是目前中国行业相对来说非常有综合性的一家公司,而且品种相对来说比较齐备,有着更好的效果。

    真正拥有区块链技术的公司到底是哪一个?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家公司如果拥有区块链的技术,必然会有着好的发展,比如新晨科技也是比较不错的,另外银江股份也是比较不错的,能够有效解决当前软件的突破点,也成为了目前的主要关键,与此同时也是整体规划过程中的一大重要体现,已经渐渐地渗透到我们生活的衣食住行中,成为不可缺少的一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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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5:单身白领如何投资理财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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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领一族虽说有着体面的工作,但是收入很多都不是很理想,所以要想使财富增值,就必须做好投资理财。下面小编和您一起分享白领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白领投资理财五大建议:

    1、投资自己:选择一份具有前瞻性的工作。

    2、建立综合存款账户:手头留有能维持1-2个月的生活费即可。

    3、强迫储蓄投资:定期定额投资基金。

    4、保险:寿险与意外险。

    5、年终奖金:单笔投资绩优股票或基金。

    白领投资理财方法:用"基金定投"强制储蓄

    白领可选择"基金定投"进行强制储蓄,每月定投资金为1000元。近期波动较大,不建议选择炒股,建议白领拿出25%-75%进行小额投资投资,只要是门槛低,收益好,最重要是本金有保障的理财产品。比如招财通理财产品,门槛低至100元,6个月周期的话,收益为12%,相当于银行定存的3倍左右呢。

    选择小额投资理财产品首先要选择公司治理结构好、客户服务到位、拥有优秀风险控制和产品控制的公司;其次,从备选小额投资公司中挑选符合自己投资目标和偏好的品种。

    白领投资理财方法:配置保障型商业保险

    建议白领配置纯保障型的商业保险,以防因人生意外造成损失。每年的保险费支出应控制在年收入的10%以内,推荐的保险组合包括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定期寿险等。另外,建议趁年轻时购买保险,这样才能享受低保费、高保障。

    白领投资理财方法:建立一笔应急基金

    作为单身白领,应该为自己建立一笔应急基金,以应付失业、生病等不时之需。应急基金一般为月支出的6倍,以每个月2000元计,至少要准备12000元,这笔资金可以现金、活期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形式组合配置,在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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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6:深圳数字货币公司有哪些?这些数字货币公司都是哪些领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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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不断加深,深圳数字货币公司也越来越多,深圳数学货币公司都有哪些?这些深圳数字货币公司都靠谱吗?尤其是在全球都在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同时,很多数字货币公司突然崛起,且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大家在选择数字货币公司的时候也存在着多样化选择,而不再是以前单独的以比特币为主的这些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总的来说,就是数字货币呈现的也就更加的多样化,大家的选择面更加广阔。

    1、深圳数字货币公司有哪些?通过在OKLink浏览器上查询得知,目前的深圳数字货币公司有阿里巴巴、平安银行、网易云等等这些公司都涉及到数字货币这方面的领域。同时,以上这些数字货币公司都是国内大型集团旗下的数字货币公司,相比于其他的小型数字货币公司更加的安全可靠以及稳定。其次,还有国家政府对这一类的数字货币公司是持以支持的态度,大家可以放心的在上面进行数字货币投资。

    2、深圳数字货币公司都靠谱吗?自然是靠谱的,毕竟是大型集团旗下的数字货币公司,对于监管以及平台用户的服务方面都是优先考虑用户的使用感受的。还有国家对于区块链技术虽然允以大力支持的态度,但是由于区块链技术的特性存在一定的自由不可控性在内,对这些数字货币公司的监管力度政府也是把控的相当严格的。比如说,我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只能实现小额度的支付途径,就是避免一些非法洗钱行为。

    综合以上内容所述,深圳数字货币公司是有很多的,以上就是说几个比较典型的数字货币公司代表。如果大家想了解很多的深圳数字货币公司的资讯,建议下载一个OKLink浏览器,大家使用起来也更加的方便。同时,还可以了解到目前这些数字货币公司已经涉及到了哪些领域里面,可以做一个投资参考。如果大家想要知道这些深圳数字货币公司都是具体从事哪些领域的,建议大家直接在OKLink浏览器上查询,上面都有具体的数字公司作用的内容,方便大家根据资深情况做出符合自己的公司进行投资和了解。除此外,OKLink浏览器还可以查看所有与区块链技术相关的内容,可以说是区块链中的百科全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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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7: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全文共 5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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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你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律相关知识。

    1人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

    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

    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制。

    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属必要。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能力减弱等弊端。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

    看过“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一、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目前已经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认可。要探究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制度问题首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特点:

    浅析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公司机构设置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

    根据传统公司理论,公司为社团法人,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组成,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较为单一,只有一名股东,且该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有别于传统公司的社团性。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简单。

    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没有设立股东会的必要及可能。而且,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不设置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一职,并由股东本人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一职。

    另外,除少数公司的总经理由股东以外的人数担任外,大多数股东同时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位,使得公司处于股东、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均为同归一人的状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对而言较为简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的独立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的对外承担义务和责任。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4、一人有限公司责任承担及股东责任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类型,同样具有一般公司所具的基本特征,即,对外承担有限的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其公司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仅以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它财产予以清偿。”并且,《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作出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也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区别

    二、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律制度的特点

    考虑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容易发生股东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在明确肯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地位的同时,有规定了一整套特别适用的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则,具有如下特点:

    (一)最低资本额与出资规则。

    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规定了比普通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

    (二)设立数量与主体规制。

    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这条规定上明确出了我国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限制,防止自然人利用一人有限公司逃避债务等法律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再重新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防止了自然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转移、逃避责任,而且也保障了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的权利。

    (三)公司登记与公示规则。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了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目的是为了使第三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清楚的了解,向第三人提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信用和与之交易的潜在风险。

    (四)特殊会计审计规则。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强制审计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审计要求。

    (五)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

    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完全为一个股东控制,容易出现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公司财产被股东不当占有和支配的情形,我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设置了一条特别的规则,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款是典型的举证责任的倒置,即本来需由他人负责举证证明公司财产不独立,而此处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股东,要求其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否则法律即作公司财产不独立的推定并苛责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

    (1)股东设置

    1、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规定的不尽详实,只是在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通过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机构立法设计来修正传统公司治理机制。

    但在新《公司法》中,对这一重要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欧洲主要国家都通过立法对一人公司的业务执行人、会计监察人以及对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单独股东行使大会权限、单独股东做出决议的效力、自我交易等情况进行规制,以更好的维护交易安全。与此相比较,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过于简单,不利于公司的运行以及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2、新《公司法》仅规定了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同时,未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做出特别规定,只是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可以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也可以设立执行董事或一到两名监事。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股东的单一性容易造成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股东对公司不当操作等问题,应通过制定特殊的治理结构模式弥补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缺失,修正传统公司治理机制,构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体系。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监察人以及股东决策程序、做出决议的效力、自我交易等情况进行规制,以更好的维护交易安全。#p#副标题#e#

    (2)股东权利滥用

    在公司股东只有一人的情况下,一人作为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等诸多的混同使公司相对人难以搞清楚与之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还是股东个人,而在有限责任的庇护下,即使公司财产有名无实,一人股东仍可隐藏在公司面纱的背后而不受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对人的追究。这就使公司债权人及其他相对人承担了过大的风险。

    从条文看,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六十条虽对此进行了规定,但都存在一定不足。第二十条虽然在原则上规定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规定对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要求不明,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同时规定要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显然限制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范围。第六十条只是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只有对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时可以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进行否认,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利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规避法定义务或逃避侵权责任的情形下如何适用尚难以确定。所以,应从立法上对如何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具体情形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一切大权都掌握在唯一股东手上,而由于内外监督力度不够,因此极易发生一人股东肆意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或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是利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规避法定义务或侵权责任等现象。这样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遭到侵犯得不到及时保护,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不利影响,容易产生恶性循环,影响经济发展。

    四、笔者提出以下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制度完善的发展方向的几点建议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本意在于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新公司法禁止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再设立一人公司,大大减弱了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动力,不符合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应有之意。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门槛过高,既不利于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也不益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的完善。

    例如: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门槛过高,基于效益上考虑,投资者们宁愿凑足法定人数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设立条件极为苛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一来,社会上仍然会存在大量的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因实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引发的经济问题就会仍然存在。那么公司法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性的立法目的难以实现。

    (2)不能一味的禁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而是有条件的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有条件投资新的一人公司,这样更有利于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我认为应当切合实际的规定一人公司设立的条件,可以适当允许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建立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公示制度。

    为了防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单一股东的事业混同,诸如经营业务完全一致、公司资金与股东生活费用交叉使用、将公司的资产借贷给自己或者挪作他用等问题发生,有必要建立股东个人财产的公示制度,股东定期向公司登记机关或社会公众公示其个人财产状况,以促进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截然分开。也可以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我交易、关联交易等信息公之于众,确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相互独立,从而促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运作。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股东意味着公司的股东会,公司股东会意味着一人股东。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掌握和行使其公司的权力,所以为了避免一人股东的个人意思混同于公司法人的意思,公司法又规定,一人股东在做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有股东置备于公司”,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什么事都是一人说了算,不用开会,股东自己的任何想法都可以成为他的决定,为对此行为进行限制,我建议增加第三人查阅的权利,公司应配合第三人实现查阅的权利;

    同时规定利害关系人的撤销权,对未采取书面形式并置备于公司的决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项决议可撤销。这样是为了敦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做出决议的法定程序,对其违法行为的后果进行惩罚,同时也避免了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损。

    4、一人公司应强制设立监事会,并应对监事的任命作出明确的规定。

    传统意义上的公司因其股东是复数,就算其内部没有设立监察机关,其内部监督问题可以通过股东间利害冲突关系所形成的制衡作用进行监督。但是如果一人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由于公司内部缺乏监督机制,若仅靠政府部门负完全监督责任,则可能引发的经济问题绝不是政府所能完全控制的。

    所以,立法上不能完全适用有限责任公司对监事会设立的任意性规定,而应采取强制设立措施。还有一点就是对监事人员的任命方面,必须坚持完全掌控公司的一人股东不担任监事人的原则。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在一人公司,股东兼任董事或经理的情况下,可明确规定职工是监事会成员的当然人选。因为职工是公司的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且与公司的关系相对稳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有条件通过其在工作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纠正公司的不当行为,保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他们应享有无法定事由不得被解雇或降薪的权利。

    5、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是十分复杂的,无论是学理还是法律对该情形的列举都难以穷尽。

    所以,未来的司法解释应当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大陆法系传统的司法解释模式。明确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和公司法人形骸化的情形,可以考虑以列举的方式做出规定,以弥补上述立法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另外,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应有:

    一是行为人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这一要件强调的是一人公司法人人格之利用者必须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

    二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这一要件是指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利用者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如果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利用者没有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即使有滥用行为,如设置“空壳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混同,自我交易等,都不构成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三是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与造成的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要件要求受损害的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不当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有过错。这一要件是指行为人具有侵害一人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公司法人形式,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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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8: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是怎样的?比特币有哪些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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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特币是非常好的投资项目,但是也有爆仓风险。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并不是很容易达到,只有掌握了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我们才能够有效预防比特币爆仓。每一个投资比特币的人都不愿意在投资的时候遇到比特币爆仓这种事情,毕竟爆仓了我们的损失就是非常巨大的了。比特币投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风险也是不一样大的,那么,比特币有哪些投资方式呢?

    1、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是怎样的?

    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现在很多人都在进行投资,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很多人都在了解,那么,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到底是怎样的呢?其实,比特币爆仓条件并不是很容易就会达到。当你进行比特币合约交易的时候你是需要缴纳保障金的,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你会花一些钱买比特币,比特币价格一直下跌,跌到你现有的资金小于你亏损的资金的时候,这就是崩盘了。这个时候交易平台会出门强行平仓,用保证金支付你亏损的部分,然后将保证金剩下的部分退还给你。

    2、比特币有哪些投资方式?

    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投资的方式是有很多的。进行比特币投资的时候一定不能不搞清楚比特币的投资方式。比特币合约爆仓条件是很苛刻的,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事情,所以不用过分担心。比特币投资方式有比特币挖矿,比特币买卖,比特币养猫等等。这些投资方式都是很出彩的,很多人都通过这样的一些投资方式让自己赚到了钱。当然,在进行比特币投资的时候无论选择哪个投资方式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不能随便对待。要想投资赚钱更多,慎重投资很有必要。

    3、比特币现在价值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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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9:5万元如何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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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理财也是一门学问,同样5万元,用不同的理财方式来投资,就会有不同的收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5万元投资获得最高收益的方法,欢迎阅读。

    1万元投资理财: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的起投金额是5万元。5万元投资什么短期理财产品好?比如某商业银行的一款一年期理财产品,投资于政府项目,收益率是一年3.7%,比银行定期存款要高,但不可以提前赎回。

    2万元投资理财:P2P理财

    P2P理财是一种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因为它的投资门槛非常低,但是收益不错,风险小,所以很多人都很喜欢,作为短期的一种理财方式,收益比起银行存款要高很多,而且不需要很多理财技巧,所以想要理财的人都可以尝试一下。

    3万元投资理财:投资基金

    如果对银行的收益不满足,又能够承受一点风险的人可以选择购买投资基金。购买基金金额门槛较低,一般为1000元就可以了。投资基金额收益率是因个而异的,但是本金是安全的,所以生活中有许多的基金粉。基金按风险分为不同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当然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期盼的收益和能够承受的风险折中选择投资基金。

    4万元投资理财:债券基金

    5万元可以直接投资债券基金,债券基金的优点是风险低,而且关注度比银行理财产品高,债券的年收益率在5%~10%,起投额度是1000份。假如你拥有一笔5万元的流动资金,可以单笔投入买债券基金。每月剩余的储蓄,则可以考虑进行基金定投,基金定投的作用是分摊风险,价格走高时少买,走低时多买,基金定投注重的是长期收益,不存在入市时间点的问题,但投资的期限一般要3~5年才能分摊成本。基金在银行、基金公司、券商等处的柜台和网上都可以买到。

    5万元投资理财:股票投资

    股票市场是一个风云变化的投资领域,追求高收益又有承受风险的心里素质的人可以进军股票市场。但是目前的股市状况众所周知,投资股市领域需要谨慎又谨慎。许多人没有专业知识,只凭自己的感觉就进入股市,结果往往是血本无归。所以如果5万元对您很重要,那就尽量不要进行股票投资;如果5万元只是您众多篮子中的一个,那么可以谨慎投资。

    6万元投资理财:定期存款

    懒人理财通常都会想到定期存款,如果确实对投资理财产品不了解,定期存款也比活期要合算得多。定期存款的利率是活期存款的5倍以上,目前银行定期存款三个月利率是1.71%,半年利率是1.98%,一年期利率是2.25%,五年利率是 3.6%,而活期仅为0.36%。每月的闲钱,也可以定期转为定存。只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以设置自动转存功能,将每月的闲钱定期定额转入定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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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Ripple CTO表示社区可能迫使公司烧掉480亿X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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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首席技术官戴维·施瓦茨(David Schwartz)证实,如果社区投票赞成,则瑞波可能会被迫烧掉其全部XRP资产。

    Ripple首席技术官David Schwartz已经承认,无论是否同意该决定,验证者都可能迫使该公司烧毁其480亿个XRP令牌。

    该公司目前持有XRP总供应量的一半,并且过去曾因出售代币而受到社区的抨击,尽管它坚决驳斥了价格操纵的主张,并且最近已停止了这种行为。

    Schwartz在Twitter帖子中证实,社区可以投票给Ripple烧掉他们全部的XRP令牌供应,并指出区块链是“非常民主的”。

    “纹波无法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XRP分类帐修订要求分类帐的验证者具有80%的批准率,并且如果它们在该阈值之上保持两周,则会被激活。在6月,XRPL的验证人在没有Ripple支持的情况下,投票通过了一项新的修正案,称为“支票修正案”。

    该修订引入了用户针对预定数量的XRP相互写支票的功能,该功能可以在以后兑换。

    Schwartz的评论是去年11月事件的后记,当时有消息显示Ripple也可以单方面决定烧掉数十亿美元的过量供应。当时,Stellar刚将其1,050亿个XLM代币的总供应量减少到500亿个。

    施瓦茨出击在恒星发展基金用于燃烧总XLM令牌的50%以上,写作:“太糟糕的XRP被分散了,否则有人可能会消耗掉一半的供应并将价格提高到29美分。”

    恒星联合创始人杰德·麦卡勒布(Jed McCaleb)反驳说,瑞波币可以燃烧同样多的代币,也很容易。

    Schwartz承认可以做到这一点,并解释说必须通过非传统方法,例如将令牌用作费用或将其发送到永远无法访问的帐户。

    对于常规销售代币,Ripple一直是长期的批评主题。根据XRPArcade在2020年初的一份报告,自2017年12月以来,该公司平均每月售出1.96亿个XRP。截至4月,总共售出了55亿个XRP,在撰写本文时为34.5亿美元。

    在今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Ripple停止出售XRP,并开始回购代币以支持其价格。在第三季度,该公司购买了4,550万美元的X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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