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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担保(汇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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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有风险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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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抵押担保可以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担保的要求有很多,具体可以看看担保法。对借款人的贷款,有足够、稳定的偿还能力,并且工作、收入稳定;同时,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担保之后,能够对借款人的贷款起到良好的连带还款责任。

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有风险吗?这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其次,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如果是联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有可能先执行您的抵押物。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所需条件1、担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介于16到65周岁。2、担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若担保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证明。3、担保人如实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无负债,是否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4、担保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帮其还本付息。以上就是关于第三方抵押担保贷款的风险和所需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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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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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成立一个合格的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必备条件。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成立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看过“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立担保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4.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5.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6.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

7.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公司的实有资本以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以及房地产骨干企业认股为主,货币形态的实有资本应当存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或发放由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银行。贷款人不得在担保公司中持有股份,其工作人员也不得在担保公司中兼职,同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内担保经营状况的监督。

判断担保公司是否合格的标准

标准一:人员素质追求更高

由于投资担保公司业务经营的特殊性,所以融资担保业务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便是业务经营人员的项目运作能力和职业道德,共同构成的人员综合素质因素。

这其中,业务经营人员的项目运作能力高,则对融资担保项目的整体把控程度就强。反之,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一旦出现失控情况,就会造成出资人资金的损失。对担保公司而言,业务经营人员具备合格的项目运作能力,还只是为融资担保项目的成功运作上好一道保险。要想全面确保项目运作的成功,就必须重点关注到业务经营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

毕竟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是投资担保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担保公司在项目运作前期,就必须妥善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标准二:代偿承诺必须兑现

对出资人资金安全负责任的投资担保公司,在向出资人推荐高质量的融资项目时,往往会对出资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并对用资人的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而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就是指:用资人在借款到期日未能及时还款或足额还款的,担保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代用资人垫付出资人的相关资金。

保证出资人的资金最多只逾期三个工作日,就能全部回收。

投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承诺,再结合借贷合同经过司法公证后的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标准三:业务办理务必规范

如果说拥有雄厚的企业实力,是担保公司搏击激烈市场竞争的先天优势,那么经营管理体系更先进,业务办理流程更规范,则是担保公司获得各方认可,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如何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资金安全隐患,不仅是出资人要面临的难题,更是作为项目第三方担保人的担保公司,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严谨、规范的业务办理流程的制定和实施,则能从源头上将不利于出资人资金安全的因素及早过滤掉。这就是那些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的担保公司,在项目运作上容易造成出资人资金损失的症结所在。

标准四:风险防控不能松懈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介绍,担保公司的企业核心实力,就是对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的有效防控能力。任何一家担保公司只要开展业务,业务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最佳状态,也只是将业务风险控制在尽可能低的范围内,做到于风险防控中创造企业利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担保公司对一般类型的融资担保业务会收取3%的项目担保费。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在获利3元的时候,需要同时承担100元的经营风险。由此可见,业务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担保企业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标准五:企业实力但求雄厚

优选民营担保公司的第一条谷柯标准,就是选择企业实力更为雄厚的担保公司。可是,怎样的担保公司才算是实力雄厚的企业呢?首先,我们要看的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多少。其次要看的是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经营规模直接受到经营人员人数的制约,而经营人员人数又受到经营场地面积大小的制约,经营规模大的公司往往需要面积更大的经营场地来做支撑。

当然,一些拥有自有产权经营场地的担保公司,在企业实力上也比租赁经营场地的公司更胜一筹。最后要关注的就是公司是否拥有更多的高质量融资项目,可供出资人进行比较和筛选。选择高质量的融资项目,不仅能保障出资人的资金更安全,还能保证出资人获得理想的投资收益。

标准六:强制公证应该执行

判定担保公司是不是信誉良好,业务办理流程规范的优选担保公司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在办理融资担保业务时,是否按照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规定,将借贷合同送至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出资人获得公证机关的合同公证保障后,可享受到的权利是,一旦用资人到期不能偿还出资人的借款,包括相应的利息时,公证处就可以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书,由出资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出资人的借款资金不受损失。

标准七:从业资质是否完备

虽然担保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并不高,并经过2009年“井喷”式快速发展,在河南全省注册的民营信用担保机构已突破700家的规模,但是,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取得《信用担保机构备案证》的民营担保公司却屈指可数。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担保机构,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仅限于办理民间借贷。

真正在做中小企业银行借款担保业务的,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而这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均在第一时间向信用担保行业主管部门递交了登记备案申请。如果把营业执照看做是担保公司的行业准入资质的话,那么信用备案证就是担保公司的从业资质等级证明。那些还没有正式经过政府备案的担保机构,在新一轮的行业洗牌中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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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产交易法律知识:不动产证作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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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作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用不动产证做担保的可能是当事人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可是,如果当事人只能提供抵押物,但自己并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说个人的征信记录非常不好的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会同意当事人的借贷申请的。还有,住房公积金可能最低得存缴够一年的情况下才能贷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房产交易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在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查询其相关不良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进行审核后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其抵押物进行评估。

2、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搬迁补偿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搬迁人银行收款户名、房屋其他人的房屋权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等证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将原件返回给申请人并保留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审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并且确定其齐全后,可以确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额度不可超过回迁安置房增加房款金额,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值的60%。

4、借款人在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抵押登记费、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签订合同后由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预抵押的返回材料转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会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拆搬迁人的账户。

2、不动产证作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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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贷款买房需要的担保人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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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房价的快速的增长,贷款买房显然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北京房价首付就已经让很多人感到望尘莫及,在无力承担高额的房价,只能借助银行,不少人也因此不如了房奴的时代。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了银行一般从贷款风险方面考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摸清楚借贷人是否有能力还贷。

买房贷款担保人由来

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某90后年轻人申请房贷,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现断供风险,需提供其他还款来源。当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时,除了要求提供担保,银行还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贷款利率。买房贷款就会有担保人,如果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房贷担保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同时房贷担保费一般是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贷款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证明所支付的费用。

购房人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是需要按照银行要求来走流程的,有一些申请房贷流程不能忘带的资料,像身份证,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等一些证件。这方面不同银行有着不一样的规定。对于资质稍差的借款人,银行往往还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办理房产抵押。这期间也就需要借款人缴纳相关的费用。

买房贷款担保人责任

1.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为他人提供担保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而以房产抵押贷款则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可以生效。

2.借款人去世后,银行可以对其抵押物进行处置或有担保人承担。如果没有担保人或抵押物,借款人遗产要用于偿还债务。

买房贷款担保人条件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担保人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买房的流程很多,中间需要的种种过程也是比较繁琐的。首付凑齐之后,需要向银行借贷,但是对于一些不满足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选好担保人是成为得到银行贷款的首要前提。通过小编的介绍,担保人自己也应该担负起的责任也应该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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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买房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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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是银行根据贷款人的资信条件,对照审批大纲进行审批,如果贷款人本身的条件不足时,才会要求提供担保人的。那么,买房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房贷款担保人

一、如借款人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如果银行觉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条件不足,就会拒贷或者要求增加担保。因此住房贷款担保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担保人和还本付息的能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房贷款担保人

二、担保人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以上就是关于买房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条件的一些内容介绍,对于银行来说,在房地产行情变动趋势未明的情况下,抵押品本身并非充分的还款保证。说到底,银行是要钱不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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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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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抵押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签订合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吧!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是: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二、是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证明材料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上面是对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条件内容的介绍,看看你有没有满足上面的全部条件,不需要抵押物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比其他贷款业务有优势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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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债务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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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担保人债务人没钱还了才可以找担保人;连带担保人,可以跳过债务人,直接找担保人还钱。那么债务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指出的是,担保法关于保证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并非强制性规定,故不能以保证人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认定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4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三)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人,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如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一般是非经济利益。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极有可能减损其用于公益目的的财产,无疑有违公益法人的宗旨。因此,法律不允许它们作保证人。但在实践中,有许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非从事公益事业,对这些从事非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国家政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认为其有从事保证活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担任保证人。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7、18条也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以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上关于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介绍内容是不是很有用?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另外小编下期给大家讲讲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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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债务法定抵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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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同种类债务,且债务均已到清偿期,依照法律规定,使相互之间所负同等数额的债务同归消灭,但是,债务法定抵消的情况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定抵消的相关知识。

法定抵消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通知的形式作出,当事人通知的义务是法定的,但对通知的方式以及应当何时作出通知未作规定。关于通知的方式,法学专家认为在法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方式与书面通知的方式应该说都是允许的,这样符合民法中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理。只是原则上应提倡使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遵照其规定。关于法定抵销权通知的时间,合同法未予限定。

从理论上说,只要符合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可以随时行使法定抵销权。有权行使法定抵销权的当事人作为被告在行使抗辩权过程中为达到抵销债权、保护自己的目的,可以抗辩的形式行使法定抵押权,行使抵销权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生效,无须另行提起诉讼。在诉前可行使,在诉讼中行使也并无法律上的障碍。只是应由引发纠纷一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关于法定抵销权行使的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抵销权行使后,双方对等数额的债权因抵销而消灭,为债的绝对消灭,故抵销权行使后不得撤回;

第二,双方债权的数额不符时,对尚未抵销的部分,债权人仍有受领清偿的权利;

第三,抵销生效时,双方债权的消灭效力溯及到抵销权发生之时。抵销权发生后的互生利息,统归消灭;抵销后的迟延给付责任,归于消灭,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也得以免除。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债权是否可以抵销,应分别情况:引起主动债权的合同可撤销时,在其被撤销前,债权为有效,可以抵销;如果其后被撤销的,因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抵销也成为无效。引起被动债权的合同为可撤销时,如果撤销权人知其为得撤销仍为抵销的,则可以认为其放弃撤销权,抵销有效;如果撤销权人不知其为得撤销,则在抵销后仍可行使撤销权,在合同被撤销后,抵销也为无效。对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其是否发生效力,尚待第三人的同意或者本人追认才能确定。如果第三人同意或者本人追认,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化为有效行为,可以抵销;如果不同意或者不追认,则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化为无效民事行为,不发生抵销问题。

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抵销的功能之一就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免去不必要的交易行为。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在实践中,适于抵销的,往往是金钱或者种类物。正因为要求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故抵销通常在金钱债务中适用较多。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相同时,有几种情况不得抵销:1.标的物种类虽相同,但品质不同时,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品质较好的种类物可作为自动债权主张抵销;2.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约定债权一般不能与法定债权抵销,法定债权人可以放弃其法定债权的特殊利益而主张与约定债权人抵销;3.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未到期债权一般不能与到期债权相互抵销,但到期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而与未到期的债权人主张抵销。

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不能抵销的债权主要有两种:一是性质上不得用于抵销的,如不作为的债务;二是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履行的债务。从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中可以看出,自动债权与受动债权之间强调的是所负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与品质相同,法律并未规定二者之间必须是基于同一事实或存在同一法律关系。

法定抵消的法律依据

抵销是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作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抵销可以经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形成。从合同法上述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抵销可分为两种,即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是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法定抵销权。合意抵销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互负债权债务抵销的合意,它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限制,仅依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一般比较容易处理,而法定抵销权常常是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合意而且产生分歧的情况下予以行使,在审判实务中如何正确处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债务法定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二、禁止抵销的债务

符合法定抵消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但是也有一些债务是禁止抵消的:

1、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类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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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汽车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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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状况下,申请车贷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因为车贷实际上就是按揭贷款,相当于包所购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只有借钱方将车贷全部还清后,才能完全拥有汽车的产权。只有在申请人个人资质不高的状况下,例如:信用记录不良,还款能力较弱等,只有提供汽车担保人才可以成功获贷,否则银行不会放贷。那么,汽车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汽车贷款担保人条件:

1.除担保以外,没有参与车贷整个历程,与整个车贷无牵连;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资产,具备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

4.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

5.个人征信良好。

汽车贷款担保人责任:

1.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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