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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的配套设施有哪些实用20篇

套筒扳手是一种常用家用工具组套,常用它来拧紧或者拆卸各种螺栓,而且相配套的还有前面的套筒头以及延长杆等工具,那么这种工具具体是如何使用的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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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及申请流程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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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北京公积金贷款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上为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及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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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政策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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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规定: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省直职工,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该调整从10月15日起开始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16﹞60号)精神,结合省直实际,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核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单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及缴存不满6个月的,取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

3、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1、3两个条件核定。

二、其他有关规定

1、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

2、征信查询有贷款记录已结清,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查询无此套住房的,需提供买卖合同。

3、对于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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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东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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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管理中心设立的分支机构,根据管理中心的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

第四条管理中心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七)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八)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除依照本条第(五)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依照其他项的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没有正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归入本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但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依照第(二)、(三)、(四)、(七)项及第六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八条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其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第九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自购房合同办理交易鉴证后一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

购房提取额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第十条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建设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大修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额。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行为,不包含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

第十一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向商业银行贷款当期还款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本息,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已还款额;提前还款的,一年内可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已还清贷款,但未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或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额仍不足其已还贷款本息的,允许其在还清贷款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已还贷额。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职工,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租房提取额为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15%部分。房租以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确认的租赁合同为依据,家庭工资收入以职工及配偶双方工资收入总额之和为计算依据。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的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我市劳动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第十四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首先用于付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提取程序及应提供材料

第十五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受托银行领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受托银行核实存储余额,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审批表单位意见栏内提出核实和证明意见。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以及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和经受托银行核实余额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直接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十六条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情形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管理中心较核后退还职工,复印件管理中心存档: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房产交易所登记确认的房屋买卖合同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证明材料;

2、工程预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

3、申请人身份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地产权证;

2、属事前申请的,提交市房屋鉴定所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及工程预算依据;

属事后申请的,提交工程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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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身份证;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四)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

2、申请人身份证。

(五)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如果未办理户口注销的,须提交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继承公证书。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终止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

2、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

(七)出境定居的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管理部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2、户籍注销证明。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本息还款存折;

2、申请人身份证。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1、夫妇双方失业证或夫妇双方收入证明材料;

2、租赁合同;

3、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

(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

2、申请人身份证。

第十七条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等有关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依法追回违法所提款额;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管理中心及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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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这样做划算吗?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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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就可以携带身份证、最新账单、还款账户等去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公积金贷款提前贷款划算吗?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步骤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如果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后,借款人无逾期时,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息。每月6-10日的工作日为受理提前还款业务时间(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须为1万元以上(同时申请缩期的,部分还款本金额需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因数据传送要求,借款人当月的正常还款日不能办理该业务。

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自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才可申办提前还款。

2.借款人归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金额。同时,借款人需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最近一次的还款凭证、贷款还款卡折等。一般来说,只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3.借款人若申请提前全部还贷,则不受放贷时间限制。

4.办理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划算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是否划算主要是看还款方式选对没有,组合贷款过程中可先考虑还商贷在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先后顺序有讲究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同期商贷利率低,因此,如果同时有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该选择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如何办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有关约定,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期间,经借款合同签订各方同意,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次以后可以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一次性还清。

最初一年不要提前还款。要注意的是,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还有一点是,借款合同中规定提前还款者不应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如果有逾期不还,应先还完欠款再申请提前还贷。

不可盲目跟风提前还款。住房贷款属于长期贷款,其利率是一年一调,也就是说,即便近期利率调整,个人房贷新利率也要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提前还贷意味着必须放弃一部分流动资金,同时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借款人是否有更好的投资渠道。有点余钱与其去银行还款,不如寻觅好的投资渠道进行“钱生钱”,投资股票或基金也是不错的选择。

时间价值的损耗应考虑。在住房贷款中,提前还款之所以少付了许多利息,原因就是归还本金的速度在加快,所占用的银行资金减少了而已。但是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比如别人向您借了1万元,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可能半年后还回来的1万元实际上只值九千多。所以在物价上涨时,那些本来打算一次付清房款的人,可以去找银行贷款,而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一般也没有必要提前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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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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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这是很多人非常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下材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313:52:35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公管委[2011]2号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初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40万元以内确定。

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会同房管、银行等部门,抓紧建立个人信用系统、房产权属登记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七、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借款人责任,停止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记入个人信用信息。

八、本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石公管委[2010]3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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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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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那么,在公积金提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举例北京公积金提取须注意问题:

1.员工本人不能直接提取,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定经办人才能办理。

2.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买房、租房、装修房屋等。

3.根据不同户籍性质,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也不同。

4.每月办理日期为每月1-15号。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以上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希望大家都能够按照合法的程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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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郑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最高限额为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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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郑州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大多人都经历过的事情。现实中,郑州城中村一个个拆迁,房租日渐高涨。连金水区最后一个城中村——张家村,也将于2016年年底开始拆迁。届时,数万郑漂又将“无家可归”。面临高居不下的房租,郑漂们还可以用公积金来支付房租。那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吗?手续该如何办理?接下来,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仔细看啊!

郑州公积金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且没有以单位自建住房(包括军产、院校周转房等)、团购房、拆迁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月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

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本人及配偶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租房时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50%。市区内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24000元,县(市)和上街区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14400元。

郑州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及户口本;

2.申请人配偶同时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缴纳租金的凭证。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1)郑州市区内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家庭成员(夫妻)名下无房产;

(2)县(市)区管理部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家庭成员(夫妻)无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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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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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不是面向所有人的,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有哪些?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下面的条款会对您明确是否符合贷款对象条件起到帮助作用。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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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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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所需费用是一笔不菲的花销,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普通老百姓买房往往需要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呢?搜房网为您介绍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

今年以来,央行已对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的利率5年以下(含5年)降至4%,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至4.5%,这两次下调利率,对贷款买房有着刚性需求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利好,在很大程度上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及还贷压力。同时快易贷也收到很多申贷人咨询公积金贷款买房计算的问题,下面将为大家专门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计算的方式方法。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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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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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你好,国家规定按时交纳公积金一年就可以贷款,目前我想贷款购房,不知道自己所交纳的公积金能贷款多少?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计算?

案例解答: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共有两种计算方法

1.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

2.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0%(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申请贷款年限10年以上的借款人可按50%的系数计算)。贷款额度可以上述两种计算方式计算结果较高的一种来确定。

例如,市民郭先生缴存公积金已经1年零8个月,月缴存额500元,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如果他想申请一笔还款年限为30年的贷款,那么他能贷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呢?

按第一种方法:最高额度:10000元乘以15=15万元若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最高额度则达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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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问答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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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体现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调整内容均符合当前总体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方向,同时兼顾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

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

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

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本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措施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之后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原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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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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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价可以说是非常的高了,很多人买房子都是要贷款的,不过现在贷款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贷款,这种贷款要求的门槛比较低,另外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较高,同样他的贷款利率也较低,那么,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

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

1、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惠。同样的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比较的话就可以节省数万元的利息。而且和商业贷款来相比,公积金贷款不仅是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也还少了很多。

2、公积金贷款还款会更加灵活方便。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房的话,银行的还款的方式也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方便灵活,借贷人可以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低于银行规定的低的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的每月的经济支出。

3、对于公积金的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的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4、公积金贷款对于所购房屋的限制性更小。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于房产的地段不好,房产的变现能力差的二手房在银行是很难来申请到住房贷款的。

5、但是对于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银行对二手房房龄的限制也就相对较少,二手房的房龄和住房的贷款年限加起来不超过50年就可以来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文章就是小编给大家解读的有关于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以及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积金是可以在外地买房的,当然这也要具体依据当地公积金中心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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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提前还清住房贷款要知道的那些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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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向商业银行办理的房贷,贷款人想要提前还款,需要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并支付违约金。若是住房公积金申请的房贷,则无须支付违约金,这里为你详细介绍。

提前还贷流程

1、提前还贷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

2、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2)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

3、按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由银行自动扣收。

还款注意事项

一、提前还贷别忘退保

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也提前终止。按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缴的保费。

一次付清提前还贷的手续:

(1)客户提前通知银行(通常提前10个工作日到1个月);

(2)银行计算好客户的总欠款数,指定客户到银行付清款项,支付当月利息;银行将房契送到合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取消按揭贷款的契约并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律师办好一切手续之后,会通知业主领回所有的房产契约。有的银行不经过律师,只要办齐手续他们直接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还给客户。

二、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别忘从保险公司、税务部门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也提前终止。按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退还提前缴的保费。

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

提前还清贷款退还保险费=已交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提前归还前占用保险费在提前归还时的现值。

三、公积金提前还款无须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若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则无需支付违约金。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在提前还款前,应提前向贷款行提出申请,并按照银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待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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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详细资料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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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直接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申请,无指定银行的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及受中心委托的银行代理员咨询并填写《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提交资料有: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或声明及复印件;

(3)购房缴款凭证及复印件;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或声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集资建房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贷款额度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确定:

1、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所购楼盘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2、缴存基数与月收入一致;

3、月还款额不超出家庭总收入的50%;

4、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5、所购房屋类型;

6、良好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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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大全 多个方法均可查询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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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查住房公积金账号,以下将告诉大家如何查住房公积金账号。

住房公积金有两个帐号:

一个是为你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另一个是在这个帐号下的你个人的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个拥有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缴纳人办理过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卡,类似于银行存折(但不能提现)。按规定由缴纳单位发给个人。

住房公积金查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可直接在触摸屏查询机中,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三、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而声讯电话另一种方式是短信查询,但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情况。打开网站后找到个人登录处点击,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五、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

缴存人可免费开通“住房公积金e通”,免费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提供缴存人还贷提醒、缴存查询、政策调整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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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住房公积金提取有限额吗?最多能提取多少?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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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买房,也可以提取,可是对于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么样的?公积金提取的限制又是怎样很多网友都有一些疑问。那么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应该如何解决呢?今天吉屋小编特意来和大家说说这个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核心(分核心、管理部)或者核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2.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公积金提取限制

1、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4、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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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南京保障房政策 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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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障住房申请条件,怎样申请保障住房?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以下是相关政策详解。

一、廉租房

申请条件:除具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条件外还要满足:

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所需材料:

①民政部门核发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③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④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约、租赁合同等);

⑤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存款单证实书和本市他处无住房的证明;

⑥其他相关证明(无子女军烈属、无子女60岁孤老、残疾人证明等)

⑦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

二、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条件:

第一类是针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满两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第二类国有土地拆迁居民和集体土地拆迁农民的供应。其中对国有土地上供应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货币补偿金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从10万、15万、到目前的25万);

2.同一户籍家庭人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半年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3.本市他处无住房。

向集体土地被拆迁农民家庭,经济适用房则基本上是敞开供应,实际上变成了农民拆迁安置房。由于每户农民可安置最大面积控制在220平方米以内,因此,一户农民分得多套安置房较为普遍。这种现象仅是针对征地农民的,与城市居民保障对象应区别对待的。

三、中低价商品房

南京现有的中低价商品房,是采用土地出让的方式专供拆迁项目需求,价格略高于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建成11865套。目前,在莲花村中建设的中低价商品房待物价部门审批。其供应价格为同时期同质商品房的60%-70%。

申购中低价商品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江南八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拆迁家庭拆迁补偿款在30万元(含本数)以下,未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并且除拆迁范围外,本市无他处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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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买房必看

全文共 3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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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是指以政策性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由于它是由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组成,因此叫做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贷款购房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出现弥补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缺陷"。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限额,职工如果单纯通过公积金贷款,很难贷出足够的购房资金。正是由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出现,才使得更多想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的权利,同时,又弥补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难题。那么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2)具有固定工作并且能有稳定的收入。

(3)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占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期款。

(4)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5)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2.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商业性个入住房贷款的比例为1:1。

(2)贷款期限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量决定,但最长不能超过30年。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贷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如果贷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公房,需要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贷款人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有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以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7)个人收入证明。

(8)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其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9)缴纳总房款20%以上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10)个人公积金账号。

(11)根据银行要求,提供需要的其他材料。

4.贷款程序

(1)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2)按银行要求提供必需的贷款所需文件。

(3)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的调查。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由公积金贷款合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两部分组成。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5.贷款担保

(1)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2)提供贷款银行的定期存单、国债等作质押。

(3)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知识小贴士:房贷新品种

随着央行贷款利率的不断调高,"按揭一族"的神经越来越紧张。因为利率上调,就意味着自己的腰带需要比以前勒得更紧!在此情况下,不同银行开始纷纷推出各种不同的新型住房贷款。

1.固定利率住房贷款

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就是指银行与贷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约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利率,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所贷金额的利率不随央行的基准利率或市场利率的调整而变化,贷款人可以按照贷款时约定的利率偿还全部贷款。

目前光大银行推出的固定利率房贷分为5年以下和5年以上10年以下两种,5年以下年利率为5.94%;5年以上10年以下年利率为6.18%两种。

招商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分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如果选择5年房贷,贷款的前2年执行一个利率,后3年执行另一个利率。3年房贷的利率为5.91%;5年房贷的利率为6.03%;10年房贷的利率为6.39%。

坦率地说,这种固定利率要比目前执行的房贷利率高一些,除非央行继续升息,否则,购房者选择固定利率就不会省钱。

2.直客式房贷

直客式房贷也叫"超前按揭",就是个人在缴纳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后,再找银行办理贷款(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由银行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决定)。这种贷款方式不需要开发商担保(开发商不用交保证金),购房者能够直接获得银行贷款,这不但可以享受到一次付清房款的优惠(通常为3%~6%)还能节省工本费、公证费等支出,但是,只有国家公务员、医疗、教育、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员才允许申请,一般人是申请不到的。

3.双周供房贷

双周供是由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是指还款由每月一次改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的还款额也改为原月供还款额的一半。这样既不增加月支付压力,又能缩短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期,更能减轻利息负担,只不过这种还贷方式对贷款人的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

4.接力贷款

接力贷款是由农业银行推出的,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家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共同作为贷款人,共同承担购买住房的贷款的偿还责任。

5.宽限期还贷

宽限期还款是由上海银行推出,指购房者在办理个入住房贷款时,与银行签订一项特殊的条款:个入住房贷款发放后,在一定的时期内,贷款人每月只需要支付利息,贷款本金可以暂不归还,等到宽限期结束后,贷款人才开始以约定的方式偿还贷款金额的本息。这种还款方式可以减轻购房者最初的还款压力,但贷款人需要多支付一年的利息。

6.无障碍提前还款

无障碍提前还款是由民生银行提出的,是指购房者在民生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后,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而且,还款金额只要在第一期的还款金额以上即可,在接到购房者的提前还款申请之后,银行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客户提前还款的手续,主要是不收取违约金。

7.可转换房贷

可转换房贷由光大银行推出,指购房者的贷款可以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相互转换,能够使借款人更灵活地规避利率波动风险。而且,在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的时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和手续费;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时,贷款五年以下者需要交纳一定的违约金;贷款五年以上者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8.贷活两便房贷

贷活两便房贷由中国银行推出,房贷人可以将月供扣款账户申请为"房贷理财账户",此后只要有钱就可以存入该账户,当存款余额达到一定的金额后,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作提前还贷,可以达到减少房贷利息支出的目的。同时,账户本身还具有活期账户的所有功能,客户可以随时支取其中的资金用干其他投资,比如:股票、基金等。

"贷活两便"可以按天计算提前还款应该减少的利息,比如贷款人申请40万元房贷,使用"贷活两便"业务后,如果该账户上有30万元的闲置资金,银行就会按照相应比例将11万元作为提前还贷资金,剩余19万元按照活期存款计息。

9.个贷通房贷

个贷通房贷是由建设银行推出的,具有"房产一次抵押,贷款循环使用"的功能,只要是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客户,只要设立一次个人房地产最高额抵押,优质个人客户就能拥有相应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享受自己需要即可贷款的一站式融资服务。比如购房者的房贷款为64万元,期限为30年,当这处房产升值后,经评估,最高授信额度为100万元,此时如果购房者需要融资,在按时还贷的情况下,不需要再次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就可在最高授信额度范围内多次获得贷款。

10.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借款人在住房贷款的还款期内,在贷款银行的许可下可以出售抵押物,由房屋的购买者继续偿还出售人所欠下的贷款。也就是说,在按揭中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只需要房屋的购房者继续偿还出卖方的按揭房款即可。

但是,在转按揭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房屋仍在按揭中,无法进行二次抵押,第二笔贷款就需要先发放,用来还清业主的贷款,然后在解除抵押并取得房产证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因此,转按揭的手续比较繁琐,如果业主想要办理这种业务,最好选择正规的大型房屋中介,以免出现意想不到的各种风险。

11.等额递增房贷

根据银行的许可,每过一段时间,购房者的月还款金额可以增加一部分,可以增加几十,也可以增加几百,但是以后的月还款金额只能是递增。比如购房者采用每半年递增25元的等额递增还款法,1~6月的月还款额为1667元;7~12月的月还款额为1692元;13~18月的月还款额为17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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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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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的方法有冷却、窒息、隔离等物理方法,也有化学抑制的方法,不同类型的火灾需要有针对性的灭火方法。灭火器正是根据这些方法而进行专门设计、研制的,因此各类灭火器也有着不同的灭火机理与各自的适用范围。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方面的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建筑消防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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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灭火器的灭火机理

灭火器的灭火机理即灭火器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实现灭火目的具体的工作方式及其特定的规则和原理。以下仅就最为常用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加以说明。

(一)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的主要灭火机理,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靠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气,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氧和冷却作用。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作为灭火剂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二氧化碳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m3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和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建筑消防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六类,各种类型的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依据灭火剂的性质应有所不同。

(一)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类火灾。

(二)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BC类或ABC类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

(三)C类火灾(气体火灾)

发生C类火灾发生时,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D类火灾(金属火灾)

这类火灾发生时可用7150灭火剂(俗称液态三甲基硼氧六环,这类灭火器我国目前没有现成的产品, 它是特种灭火剂,适用于扑救D类火灾。其主要化学成分为偏硼酸三甲酯)。也可用干沙、土或铸铁屑粉末代替进行灭火。在扑救此类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必须要有专业人员指导,以避免在灭火过程中不合理地使用灭火剂,而适得其反。

(五)E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发生时,最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如果没有,也可以使用干粉、水基型(水雾)灭火器扑救。应注意的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时,为了防止短路或触电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型灭火器;如果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600V以上电压可能会击穿二氧化碳,使其导电,危害人身安全)。

(六)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F类火灾通常在家庭或饭店发生。当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发生火灾时,由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对F类火灾只能暂时扑灭,容易复燃,一般可选用BC类干粉灭火器(试验表明,ABC类干粉灭火器对F类火灾灭火效果不佳)、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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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京北香榭府都有什么配套设施阿东花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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