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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婚育证明在哪办【精彩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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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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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因为计划生育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管辖的,你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了一个新城市,为了证明自己的计划生育情况,只能出示相关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定义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条件:

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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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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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办理的一个生育证明,里面详细记载了流动人员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节育状况等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什么用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交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便将您纳入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对象,您就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而不用再花费时间、路费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遇到什么困难还可以得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另外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对拒不按规定办理、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当地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这就是说,如果您不办证,会给您带来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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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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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流程

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2、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下列材料:

(1)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驻粤联络站申请办证时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其在所辖区域内居住以及急需办理婚育证明的理由。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婚育证明。

4、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对不属于本单位发证对象,未签发婚育证明的,书面说明理由。

5、湖南籍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联络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按照现居住地(联络站)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联络站)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6、省内空挂户和长期、多次、多地跨省流动人口,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本人递交《申办承诺书》,办证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对于通过承诺办理的个案,承诺书应定期集中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上传到统一的信息系统,以便基层查询。

7、村(居)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婚育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婚育证明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申请办证的夫妻。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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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条件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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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条件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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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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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其是证明流动人员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有效凭证,也是流动人口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有效凭证,因此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先去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格;

2、带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我跟我弟弟一个户口,所以他直接拿了原件去)、一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盖章;

3、把表格和各种复印件拿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还是很快的,跟办理准生证是一个地方。街道计生办需要记录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及现在住宅地址,这个地址我觉得应该是要跟暂住证上地址要吻合的,就是担心后期再去办理联系单时人家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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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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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应当在外出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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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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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什么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怎么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1)证号: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由五部分构成,即省代号、市(地、州)的编码,县(市、区)顺序号,年度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编码填写分配的英文字母大写。县(市、区)顺序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甘肃省(代号)张掖市(G)山丹县06老军乡(10)2003年(03)办理的吴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定办证明流水号4551)。编号填写:甘G0610034551。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城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明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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