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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伤残分为几个等级赔偿(经典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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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体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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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伤残鉴定是如今社会屡见不鲜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无论是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如果当事人要求赔偿,就必须做伤残鉴定。这是赔偿的依据,也为当事人得到赔偿起到有力的保障。那么人体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人体烧烫伤等级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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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基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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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工人在工作的时候还会有很大的危险,出现伤残其实对一个人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伤残等级其实是需要去工伤保障局进行伤残鉴定,一般的等级是有10种左右,重点是看自己的等级是属于哪一种,这样才能够进行赔偿。那么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基数是什么呢?人体烧烫伤等级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伤残赔偿基数是指个人工资:即——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事赔偿)的伤残赔偿基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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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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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各种意外导致一些人身伤害,比如说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多数是由机动车造成的,往往会造成受伤者的人身伤残,严重的话还会导致死亡。那么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人体烧烫伤等级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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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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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的等级赔偿标准如下;

残疾赔偿金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2、计算方法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

1、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年龄和劳动能力的不同,计算的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①被扶养人未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②被扶养人18-60周岁+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③被扶养人60-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80-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④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⑤被扶养人有数人的: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护理费的赔偿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计算方法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②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③对于未成年人,仅仅1个人护理是不够的,建议未成年人的护理人数可参照年龄、伤情等从宽确定。

④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医疗费的计算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计算方法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在计算的过程中,不能简单的理解诊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必须”是指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判断受害人的医疗费是否合理,一般可以根据医院和医生的专业建议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仍然任性的拒绝出院的,便不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计算方法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

①非持续性的误工

非持续性的误工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②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收入:

①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②无固定收入的;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所以说交通事故伤残需要进行鉴定,每个等级赔偿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所以说通过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还是有很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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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体伤残分为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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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法律不断完善,也因为近年来关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伤害事件的常发生,而关于这些受伤的赔偿纠纷也随之增多,因为不同等级的受伤也就涉及到赔偿的不同。那么人体伤残分为几个等级呢?人体烧烫伤等级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我国目前伤残鉴定有三个标准,即: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起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并归口,2014年09月03人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代替GB/T16180-2006,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该标准共分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该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2013)他8复函)其它人身伤害赔偿鉴定也采用该标准。

该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该标准按受伤程度分为重伤(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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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体烫伤分为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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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伤是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沸水、滚粥、热油、热蒸气的烧烫是常会发生的事。对某些烧烫伤,如果处理及时,就不会导致不良的后果。那么人体烫伤分为几个等级呢?人体烧烫伤等级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烫伤分为三级:一级烫伤会造成皮肤发红有刺痛感;二级烫伤发生后会看到明显的水泡;三级烫伤则会导致皮肤破溃变黑。

(一)Ⅰ度烧烫伤

1、表现:局部皮肤发红、感觉烧灼样疼痛。

2、处理:应立即用凉开水或自来水冲洗浸泡受伤部位,能止痛和减轻肿胀并防止起泡。泡在冷淡盐水中效果更好。伤口可涂上外用药,也可在伤处涂上鸡蛋清或清凉油,但不能用紫药水,也不必包扎,一般3~5天后可见少量脱皮而愈,不留瘢痕。

(一)Ⅱ度烧烫伤

1、表现:不但损害表皮,也伤及皮肤中层,局部可出现红肿和大小不等的水泡,感觉剧烈的疼痛。

2、处理:如表皮无破损,伤的面积不大并在四肢,可先用自来水或冷开水冲洗,起到止痛和清洁皮肤的作用;然后在局部涂獾油、烫伤膏(油)或植物油等。可将局部用干净纱布或绷带加压力包扎,注意包扎时将手指、脚趾暴露,以便观察肤色是否发紫,温度是否变凉或有无麻木感。如发生上述症状,为包扎过紧应及时松解重新包扎。1~2天后应解开包扎查看,如果水泡逐渐变小变瘪,周围没有出现红肿现象,可继续涂獾油或烫伤膏(油)再行包扎。两周左右可脱皮痊愈,也可不六瘢痕。如果烫烧伤面积大,同时有水泡,不要弄破,应上医院治疗。如果病人疼痛剧烈,伤口周围有红肿,分泌液增多,说明出现感染,应即去医院治疗。

(一)Ⅲ度烧烫伤

1、表现:不仅皮肤各层都受到损伤,而且皮下组织、脂肪、肌肉等也受到损伤。伤及部位可出现灰白或红褐色,甚至变黑变焦。此时可因神经也受损伤,反而不觉疼痛。严重者可因受伤面积广泛而出现全身症状甚至休克等。

2、处理:这样的病人应用干净布覆盖伤面或暴露,迅速送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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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体损伤程度分为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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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伤后有时候对其进行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因为一些单位需要对其人体损伤程度进行了解,看看是不是会影响其工作,那么人体损伤程度分为几个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损伤程度评定伤残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的鉴定依据和统一的等级划分标准。本标准按照各部位解剖学损伤和功能损害顺序分述编排。

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按照损伤严重程度由重至轻依次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八级。

可见人体损伤程度分为上述等几个等级,要时刻关注,加强对其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的学习,同时还需要对其人体重伤标准与鉴定方法等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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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儿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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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车辆的日益增多,伴随着交通事故也日益频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少年儿童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颇多的关注。我国对于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儿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儿童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1、对于儿童于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残疾的,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各方责任,然后确定各方的承担份额。构成伤残的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伤残共分为十级,一级为最严重。

2、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偿标准为:一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二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90%,依次递减,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乘以10%.然后按责任大小承担。学生和一般社会上的人的赔偿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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