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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市场应警惕哪些陷阱问题(汇集20篇)

电喷是一类发动机,与化油器式发动机有很大的区别,在使用操作方法上也颇有不同。那如果遇上了电喷出现意外问题了应该怎么去修理呢?那柴油电喷呢?以下是问学吧小编为你整理的柴油电喷维修的基础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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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二手房交易完成发现质量问题可否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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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刘女士很郁闷。原因是她在今年5月买的一套二手房(位于顶楼),房屋出现漏水的质量问题,楼顶的保温层都坏了,钢筋也都外露了。在发现问题前,她已经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刘女士表示,只要房子能修好,她愿意购买;但若房子不能修好,她将放弃购买。买卖双方在房屋由谁来维修等方面,发生了严重的分歧。那么,二手房交易完成发现质量问题可否退房吗?

了解到,如果二手房买卖交易手续已经完成,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是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

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方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到现场查看,所以,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举证不能,因为民事欺诈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难获法院支持。为了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买方除了到现场仔细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现状外,还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该房屋的有关情况,到物业公司调查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获取房屋的维修信息,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

在合同里,要约定卖方对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要求卖方保证房屋无渗漏,无违章搭建等情况;保证管线畅通,设施完备;房屋出现质量瑕疵,由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最后,提醒购买二手房的买家,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房子的全面信息,看看业主论坛,走访物业,了解停车场地、水电气收费情况,以及前任业主是否有欠费记录,并注意观察电梯品牌及运行速度等。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谁承担等条款,做到未雨绸缪。在付款时保留一笔尾款,要保证在签物业交割单时,前任物业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再去付清尾款,这样能比较好地保障买房人的利益。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请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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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二手房交易五大常见陷阱 如何才能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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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固然好,奈何价格高,因此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购房目标集中到了二手房上。二手房相对新房来说,交房快,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等优势十分明显。但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可不少,如何才能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二手房交易的陷阱有哪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面积缩水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碰到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和房子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原业主对房屋进行了改造,那么购买这样的二手房,不仅会出现面积纠纷,还有可能因为改造遗留一些装修问题,为以后带来麻烦。

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为了出现房屋改造发生问题,应该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好房屋面积,并且要对房子改造的情况进行具体的说明。如果因为房屋改造而遗留下了难以解决的问题,购房者应该保留提出索赔的权利。

二、隐瞒房屋缺陷

卖家或者中介为了二手房能卖出一个好价钱,通常在交易过程中会对一些瑕疵、缺陷问题有所隐瞒。作为购房者来说,有些二手房的问题是很难直接发现的,很多都是入住后才慢慢发现房子的缺陷,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避免呢?

建议:购房者签合同时,应该仔细认真的查看好房子的详细信息,如果有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应当在附加条款中加以约定。合同中要约定好,日后居住过程中房子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保留购房者的追偿权。

三、隐瞒出售背景

房子出售的背景原因这一点是不能忽视的,有些卖家为了尽快卖出房子,会隐瞒房子的出售背景。若房子曾发生过暴力事件或者是不久后将拆迁等问题,那么购房者买了就吃大亏了,因此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

建议: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应该从多方面的了解房子的具体信息,这样才不会被卖家或者中介的谎言所骗。

四、一房两卖

所谓一房两卖就是指卖家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建议:购房者为了避免遇到一房两卖的情况,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就能避免卖家一房两卖的情况出现。

五、共有房东

共有房东就是指房子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他们都拥有房子的产权,有些卖家或中介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共有人的事实。如果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子,那么房产交易就会面临无效的局面。

建议:如果出售的二手房存在两个以上的房屋共有人,那么单个房东是无法独自处理房屋能否出售的,必须要所有的房屋共有人都签字同意后,房产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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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手房警惕5大陷阱:小心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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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源交易信息大部分来自于房产中介,消费者因缺乏专业知识和不熟悉交易程序、规则,很容易掉进“陷阱”。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谨防部分中介公司设下的几个陷阱。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消费者在缴纳该项费用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的收据或发票,并专门签订该项费用的协议,约定责任,避免该项费用被侵吞。

陷阱二: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

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

对于中介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的情况,如中介故意隐瞒房龄、抵押、缺陷等,购房者往往签了合同后才知道存在不利因素,此时中介往往以“扣定金”来威胁,迫使客户继续交易。购房者应该对房屋多查看,多询问业主,尽量多了解房屋信息,并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瑕疵责任分担,避免自己承担过多损失。

陷阱三: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为促成交易,中介人员信口开河,做出虚假口头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不能依法维权。对于工作人员的承诺,可以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工作人员签字和中介公司盖章确认。对于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不愿签书面证明的承诺不予相信。

陷阱四:炮制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炮制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介公司利用含糊不清、剥夺消费者权利的霸王合同条款,强加买卖双方履约和违约责任,回避自身违约责任,预设收费陷阱等。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内容可咨询专业人士,不要盲目签约。

陷阱五:借“变通”操作为由,收取代理费。

借“变通”操作为由,收取代理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部分中介公司为使买卖双方满足房产交易条件,违法违规代办社保、完税等虚假证明,并趁机收取价格不菲的代办费。消费者应该向房管部门了解二手房办理流程及费用,清楚收费项目,可以自己办理的项目尽量自己办理,规避多缴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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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警惕这些顺利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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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顺利买到二手房?其实,只要弄清楚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并结合具体的二手房特点在实践中加以运用,要顺利购买二手房并不困难。

一、仔细查看中介公司证件

随着房地产市场升温,一些小型中介或黑中介使用弱客户缺乏法律知识和交易安全的欺骗客户。因此,对于广大买家,当寻找中介应该找到正常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并检查其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这些文件是否存在,那么与中介公司纠纷,买家可以投诉到工商部门或机构。

还有一个必须提醒的是,看着三个证书,看不看正本和副本,但也注意营业执照的有效期,登记证和地址是否符合现实,房地产经纪人执业单位和通过。

二、实地查看房源是否合意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为省时省力,通过中介机构查找房源,付款之后才发现中介为促成交易,故意隐瞒了房屋质量方面存在的瑕疵。

因此,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看房屋消息的同时,应进行详细实地考察,核实中介公司、广告媒体以及互联网提供的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三、搞清楚售房者的卖方身份

很多售房者打着产权所有人的旗号,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房主。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定房产后要同转让人协商转让价格,并核对卖房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买房改房时,应注意卖方必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房产是否达到上市条件,约定补缴出让价的责任方。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在看房屋产权证时,最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房产权有没有瑕疵,即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抵押、房改房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产权单位是否存在限制出售约定等。

四、查清待购二手房的房龄面积

很多中介公司会美化所购买的房屋,房龄和面积就是其中一部分,因此,片面的年龄和是什么房间面积购房者不能听中介的引入,也应该看到房产证的房子建立在时间和建筑面积的描述符合中介方或卖方,以防被欺骗。

五、明确帐户迁移时间和条件。

签订合同时要把户口迁移的问题书面说清楚,不能模糊了事。此外在正式过户前,查询户籍状况,否则后续纠纷不断。房屋交易一旦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

在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卖给买房子是唯一的卖方的房子,没有其他的房子给卖方,买方的原因,公安机关是不能强迫的卖方帐户。因此,买方的帐户,无法移动。

六、弄清楚该二手房是否处于出租状态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租赁中。如果买房人不注意审查房屋是否在租,就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也极有可能因卖方得到长期大额租金和大部分售房款(物业交割金除外)后不再露面而使买房人既住不上房又拿不到租金。

七、签订合同时只能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不能定口头合同

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中介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三方合同,注意,这里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有的承诺和好处只有落实在书面合同上才能算数。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不能模棱两可;要弄清楚所有条款的内容,不要勉强签订。别忽视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以及解除抵押的费用等。

八、保留所有过程中的费用清单

购买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包括房款、中介费以及相关税款。在缴交费用过程中要保留费用清单和发票,以便以后查对,同时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九、避免全权委托中介

很多购房者怕麻烦,往往全权委托中介帮助购买二手房,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不良中介利益熏心可能吃差价,这个差价有时候是惊人的。

因此,在委托中介时不可全部放权,关键的权力应该掌握在购房者自己的手中。

购房是一门大学问,尤其是购买相对复杂的二手房。提醒各位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多了解一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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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陷阱?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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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新房很多都是期房,而且价格越来越贵,所以,很多人把买房的目光转到了二手房上面。通常,二手房的地理位置都相对比较好,所以,买二手房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的过程比新房复杂很多,购房者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购房陷阱。那么,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陷阱呢?怎样才能避免掉入二手房陷阱呢?

一、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陷阱?

1、房子已出租

二手房交易可能会出现的陷阱之一就是房子可能还在出租当中。如果购房者只看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2、房屋手续不齐全

我们都知道,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是房产证,房产中介公司或卖家私下篡改合同。

2、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另外,很多时候购房者会涉及到需要委托的情况,比如说,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但买房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如果可以亲自办理,最好不要委托。如果需要委托,你就要明确知晓任何形式的委托,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进行具体约定。

3、保留所有证据

二手房交易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所以时间会久一些,即使签了合同,但只要没有过户,卖方都有可能毁约。而且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需要交纳的税费,也有各种其他的费用要交,所以小编建议购房者一开始就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好了,关于二手房陷阱的知识今天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二手房虽然有很多优点,但是,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警惕本文中提到的这些陷阱,学会避免掉入二手房陷阱的方法。否则可能会吃大亏。最后,小编祝愿大家都能买到称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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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莞二手房网签流程 警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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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大事,不仅因为买房要选户型看地段,更是因为买房手续太繁琐,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持续时间相对较长,涉及环节较多,隐含多种交易风险。所以,大家在进行二手房网签时需加强警惕,规避风险。注意东莞二手房网签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买房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有效资料开具限购证明;第二步买卖双方持有效证件、限购证明、房产证办理网签手续,同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房改房办理网签时,卖方需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同时到场;

◆产权人已去世,继承人已办理继承公证或已办理法院判决手续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便将所继承房产出售,办理网签时,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便可与买房人办理网签手续;

◆离婚后,房产归一人所有,现房屋所有权人未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便将该房产出售,如产权人离婚是协议离婚,产权人应先办理房屋析产手续后凭新房产证再与买房人办理二手房网签手续;如产权人离婚是以法院判决方式离婚的,持生效判决书现房屋所有权人可直接办理与买房人办理二手房网签手续;

◆买卖双方为单位的在办理网签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若提交的为复印件需在上面加盖公章)、经办人的授权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章程、房产证。单位性质若为国有企业,国资委出具同意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证明;若为集体企业,或集体性质的,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证明;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有限公司,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父母将自有房产转让给未成年子女的,无法办理网签手续;

◆未成年子女出售其房产时,其监护人(父母)需同时到场并出具该行为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声明保证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办理网签手续时,应由法定监护人持法院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及产权人所在地街道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方可办理网签手续;

◆房屋坐落发生变更,在办理网签手续时,仍须按原房产证证载地址办理,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房屋坐落变更证明办理;

◆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需持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网签手续;

◆房屋共有人之间转让房产份额的,不需开具限购证明可直接办理网签手续;所售房屋存在房产抵押情况的,产权人需要先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后,再与购房人办理网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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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房不通过中介?二手房自行交易的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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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较其他商品买卖有巨大的差异,涉及金额多且流程复杂。二手房交易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全部流程;二是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交易各个环节的时间及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如果采用自行交易的方式,常见的陷阱有三种。

常见陷阱一:产权纠纷

产权纠纷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陷阱。购房者往往缺乏对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同时也无法完全了解对方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很容易产生在交易过程中房产无法顺利过户的情况。

常见的产权纠纷归纳算来有两种形式:

(一)交易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房屋、不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等。

(二)产权人不清晰的房屋。例如,房屋产权共有人意见不统一、夫妻离异后产权尚未分割清晰、遗产房屋未完成继承过户等情况。

常见陷阱二:房款纠纷

房款交接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非常重视的一环,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钱房两失的窘境。比如,买方交付定金或房款,但是房屋不能如期过户。或者卖方只收了定金,完成过户后拿不到尾款。

因此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采用自行交易的方式,一定要切记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进行保留,如有变更事宜,也一定要白纸黑字的签订补充协议。另外在进行交易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交易过程中的短信、邮件,必要时录音录像,为免将来出现纷争无法有效举证。为更好的保障双方利益,也建议双方进行房款交接的过程中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

常见陷阱三:物业交割

二手房交易双方完成房屋过户并不意味着交易结束,最后还有一步为物业交割。物业交割包含范围较广,例如物业管理费用的结算,水、电、燃气、有线电视费用等等均需交接并过户。私下交易的双方由于对流程不甚了解,往往会有所忽略,为之后的生活带来不便。除此之外,还有卖方户口迁移问题也很容易被忽略,这对之后买方的户口迁入留下很大的隐患。

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交易的好处是中介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于二手房交易流程及国家政策十分了解,能够使买卖双方节省奔波时间,同时三方签订合同相对而言更具保障。但由于目前国内的房屋交易中介机构良莠不齐,从业人员素质也高低不一,因此二手房交易双方如需通过中介交易,一定要挑选实力强、信誉高并且操作规范的中介机构,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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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购房百科:二手房交易 你要严防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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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1:虚假房源

二手房网站上的房源多得眼花缭乱,其中既有真实房源,也有一些表面上看起来装修好、价格低性价比高的房子,实际却并不存在的“钓鱼房”,用来吸引购房人上钩。一般中介接到购房人电话的回答有两个套路:

一是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并主动提出介绍其他房子给购房人。

二是房子主人现在不在,不方便看房,提出先带购房人去看其他房子。

支招:对于中介提出看其他房子,购房人最好心里有个购房原则,价位多少、面积多少,房子缺点能接受到什么程度,不要因为中介的几句话就失去原则,因为有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把房子的缺点说成优点,比如房间朝北,会说夏天会凉快,卫生间面积小,会说保暖性好等等。买房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思路走,否则中介忽悠了几句就心里没底了,离掉坑里不远了。

陷阱2:购房“意向金”变“定金”

看到房子觉得还可以,部分中介会以“意向金”的名义向购房人收取一定费用,当因为其他原因,购房人放弃购房的时候,中介就以缴纳了定金为由拒绝退钱。

举个例子:小张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说这套房子被好几家看中了,房东说谁先交钱就卖给谁,为了表示诚意,可以交一些“意向金”,小张交了2万块的“意向金”后发现房子的通透性不好,不想买了,要求退还2万的“意向金”,但是中介说小张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中写着:“意向金”已经转成定金,不能退还。

支招:要知道购房“意向金”和“定金”有着本质区别。“意向金”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起到的只是预付款的作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而“定金”则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在交钱的时候就要明确交的是被法律保护的“定金”,而不是意向金,并在合同中写明违约责任,房子出现问题可退还“定金”等条款。

陷阱:3:房东隐瞒房屋真实信息

买卖二手房时,最容易出现的就是房屋信息不对称问题,房东隐瞒房子真实产权、查封情况。有些房子是父母跟子女或者配偶共有的,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正常出售。

举个例子:A和B是夫妻,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只有A的名字,后来A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C,B知道后以自己不知道为由拒绝卖房,最后法院判决A和C的购房合同无效。

支招:上面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典型的例子,虽然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出售,购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很有可能会被判交易无效。建议买房前除了要查验产权证,还要到房产登记部门查档,走访周围邻居保安,了解房子情况。

陷阱4:房东出售抵押中的房子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二手房在出售时仍有贷款没还清,房子也还处在抵押中,不能过户,这时候有房东会要求购房人先支付一部分房款把剩余贷款还清。

举个例子:刘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房主张姐以房子还在抵押中为由,让刘先生先支付首付等还清贷款就把房子解压过户。张姐给了刘先生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刘先生将120万首付款打到了这个账户。可是后来发现张姐根本没把房子贷款还清解压,而是将首付用于孩子留学了。

支招:购房人一定不要把购房款打到房主或者中介的个人账户,最好打到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里,这样在房子解压前,中介和房主都不能动用里面的钱,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确保资金用于还清贷款解压,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陷阱5: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也是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的坑,给大家举个例子:

小王看中一套二手房,支付了60万首付,签完合同后房东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时间,后来小王才知道,这套房子已经被卖给一个出价更高的买家了。

支招: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杜绝一房二卖的发生,一些房主会因为个人利益,推翻以前的交易,将房子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建议购房人在合同中注明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称“预告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了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进行了预告登记的房子,如果遭遇了一房二卖,卖家跟第三方的交易侵犯了买家权益,买家可以以此维权。

另外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3个月,注意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二手房交易套路多,买房人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多规范一下市场、完善相关法律,还购房人一个清静的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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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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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二手房受到很多购房者的青睐,很多购房者看到二手房后,为了防止房屋被他人买去,急着支付了定金,但之后发现更好的房源,或者觉得这个房子买亏了,再想要回购房定金就难了。现在,二手房定金纠纷源源不断,小编为您准备了3招预防定金陷阱

定金不能退换,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了定金是不会返还的,如果遇到卖方资格问题(比如卖家不是房主)或者房屋产权存在问题(比如房屋由贷款抵押或债务纠纷等),买方即便交了定金,房屋也不能正常交易。此处举一“栗子”:

郭先生来看上一套二手房,但奈何房主提价,于是又找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目前房价上升过快,他担心房主提价,于是着急交了购房定金,后来才发现,这套房子还有银行贷款,产权不明晰,房产过户难。购房者在交购房定金前一定要对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核查,如果有债务纠纷、抵押贷款等情况,不要向对方支付定金,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定金协议的条款中也应该包括交易的各种细节。比如:房屋地理位置、交易价格、车位价格、车位号,甚至还要包括教育地产的相关协议。对于购买教育地产的买房人,要注意在定金协议里写明房子属不属于学区、学区名额有没有使用过等情况,防止买了房却上不了学。

购房定金最高为房款的20%

小孙同学看中了一套总价300万元的二手房,但与卖房人商议支付定金的数额犯了难,因为对方索要70万元,她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购房定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买房人交付大额定金,可以选择资金监管。在这起交易中,小孙只需要向卖房人支付定金60万元。

在法律方面,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买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可以不再退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在定金方面,购房者要注意以上三点,定金陷阱不断,购房者应该了解签订定金协议之前应该核查的事情,定金协议中应该规定的内容以及定金协议的具体定价情况,避免个人因此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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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网游交易市场乱象频出:买卖都存陷阱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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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网游交易乱象重重交易平台貌似正规买卖都可能存诈

如今网络游戏作为青少年热爱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代生活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但另一方面网络游戏中的账号、装备交易行为因为其虚拟性,越来越容易被骗子找到漏洞。昨日,佛山一名网游玩家小尹拨打了本报报料电话,称自己花费了近2万元练好的一个游戏账号,在网上交易时被一家“钓鱼网站”骗走,不仅辛辛苦苦玩了几年的账号要不回来,自己还被骗支付了1000元“保证金”。

事发:

遇上高价求购账号被骗走

本月初,热爱网络游戏的玩家小尹正在打游戏时,一名陌生的网友通过游戏的对话工具向其发出一条消息,称自己想购买他的账号。小尹告诉记者,在网游玩家中账号交易非常普遍,“有的人花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升级,也有人没时间玩,就通过买高级别的账号来玩游戏。”据称,小尹的账号为139级,在该款游戏中属于中等玩家,“一般这种账号只能买到1000元左右,但对方一出价就是2000元,比市场价高得多。”马上就答应出售账号。此时,对方称自己在一个网游装备交易平台上有几千元的储值,可以在平台上交易。

按照这名买家的指点,小尹在该交易网站上注册,并按照网站的程序把账号出售给了对方。不多时,小尹的注册账户上果然显示“收到2000元货款”。但在申请提现时却怎么样也无法转账给自己的银行账户。“我打了这个网站的客服,对方告诉我需要先缴纳1000元保证金才能提现。”随后,小尹又汇出1000元但仍然无法提现。“客服又说资金被冻结了,要再汇出1000元才能提现,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小尹有些懊恼,他的网游账号已经玩了几年,前后花费了近2万元升级,账号被盗不说,还被骗走了1000元现金。

调查:

交易乱象频出买卖都有陷阱

事后,小尹发现自己的网游账号密码果然已被买家篡改。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所谓的网游交易装备平台和这名出高价的买家,很可能是合伙起来诈骗小尹的。根据小尹提供的汇款账户,记者发现这名姓廖的买家在网上“劣迹斑斑”,多次被其他玩家投诉诈骗,且手段和骗小尹的一模一样。记者通过查询得知,原来这名廖姓买家还打造了多家“钓鱼网站”,从网站外观上看起来是非常正规的网游交易平台,但实际上都是利用“保证金”来骗取钱财的。

调查中,不少玩家表示,虽然网络游戏越来越普及,但网游的账号、装备交易却很不安全。玩家乐仔对记者表示,很多玩网游的朋友都遇上过骗子,“网络上很多所谓的交易网站,其实都是钓鱼网站,一不小心就会上当。”

不仅买家有真有假,连卖家都可能是心怀鬼胎。玩家阿伟就对记者表示,他曾经向南海一名玩家购买过一套游戏装备,“花了一千多元,开始几天还玩得好好的,一个月后装备忽然不见了,连我的账号都被封了。”事后阿伟才知道,原来卖家卖了装备后又向游戏服务商申诉自己的装备被盗,因此阿伟被当作“嫌疑人”惨遭封号。最终幸亏阿伟当初保存了与卖家交易的聊天记录,才收回了自己的账号。

支招:

谈价时一定要保存聊天记录

“其实到现在为止,由于网游装备的交易具有一定的虚拟性,有关部门都没有针对这一特性做出有关的法律规定。”刘先生在佛山一家从事网游推广的公司工作多年,也是一名资深网友玩家,他提醒网游爱好者,如果一定要与陌生人进行账号或者装备交易,首先要保存好与对方谈价时的聊天记录,还要查看对方提供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最好再去网上搜索一下对方有无‘前科’,因为大多数骗子都是惯犯”。此外,交易最好通过大众认可、信誉度较好的网站,“如果对方提出去某些没听说过的网站交易,一定不要随便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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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警惕二手房贷款交易骗局 贷款买房必须懂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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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房价下,大多数购房者选择了贷款买房,但是在贷款的过程中,大家切勿对以下事项掉以轻心:

1、贷前勿动用公积金

如果购房者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在贷前就不要动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很大关系,如果你账户余额为零,那么你的贷款就无望了。

2、妥善保管好贷款合同

有些借款人获贷后,就将贷款合同随意搁置,但是这样会给自己造成麻烦。贷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以后发生纠纷,它就是最有力的凭证。

3、贷款结清后勿忘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很多房贷客户以为只要结清贷款了,就完事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借款人结清房贷后,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贷款合同、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办完该手续后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如何防范二手房贷款交易骗局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

3)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防范二手房贷款交易骗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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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手房交易陷阱要警惕!验收二手房要注意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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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是很充足的购房者买房时经常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为二手房整体来说会比新房便宜一些,而且二手房一般周边配套比较成熟,生活起来非常方便。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二手房要办理的手续是比新房多的,购房者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购房陷阱。那么,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陷阱呢?如果买了二手房我们应该如何验收呢?一起来看看本文的介绍吧。

一、二手房交易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陷阱?

陷阱1、合同约定不明确

合同陷阱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个购房陷阱,大家务必要小心对待。在与卖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大家一定要把相关约定明确清楚,并写到合同中。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不需要像新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根据事先约定好的填写清楚。

陷阱2、房子已出租

有些二手房在卖之前可能一直在出租,所以,不排除买房时这个房子还在出租状态。如果购房者只看房产证,单单看重过户手续,而忽视了房子是否在出租时,购房者很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也就是说租客优先具有购买权,如果购房者买房前不了解清楚,很容易掉入这个陷阱中,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验收二手房要注意啥呢?

1、检查房间面积与户型

购房者在验收二手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现场验收,每个细节都不能落下,主要包括房屋各种面积的检查,户型的核实。同时弄清户型是否合理。验收时带上户型图,核对二手房的面积、格局等情况。

2、房屋水电煤气和物业等过户手续是否办妥

有很多人会认为房子大事都完事了,那么房屋水、电、煤气、光纤、物业等过户手续都是小事一桩了,经常会忽略。但是小编提醒您,这些手续最好也提前都办好,不然就会影响你的生活品质。另外,还要注意原房主是否结清了房子的相关费用。水、电、燃气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交割时可根据上次账单计算未缴或多缴的费用,如果没有账单,也可以通过户号等方式查询。对于有线电视、物业费、电话和宽带费用,则应该及时办理更名手续并核实续费状况。

3、清点所有钥匙

购房者在验收二手房时,一定要向卖家了解清楚是否所有门的钥匙都还在,包括:单元门钥匙、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房间门钥匙等等,并且要亲自要清点好所有钥匙。

关于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的一些陷阱,以及验收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的相关介绍今天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不幸置身于二手房陷阱中,大家也不要着急,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小编祝愿大家都能买到合适的房子。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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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二手渣土车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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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日趋改善,各项基础工程以及落户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项目建设紧锣密鼓,渣土车、石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辆日益增多。而很多人想购买二手渣土车,却不知道去哪儿买,那么二手渣土车交易市场有哪些呢?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二手渣土车交易市场有哪些

相比过去来说,现在购买二手渣土车的渠道已经增加了很多,在过去我们想要购买只能够通过身边的朋友,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想要把这辆车卖出去,这样才可能购买到一辆车。因为是通过身边的朋友,所以即便是车辆有很多小的问题,也没有办法在价格上给出一定的弹性余地。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想要购买二手渣土车,完全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了解到现在市场方面有多少车辆正在等待销售以及这些车辆的型号和已经使用的时间售价等等。

建议您去您所在城市的赶集网,百姓网等同城类网站上面去看看,应该可以找到当地的二手渣土车出售的信息。

有些人觉得不放心,他们一定要看到车辆的具体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要购买,其实这种做法是完全明智的,因为我们只有试驾之后才知道车辆的情况,当然车当中的内饰也很重要,在购买二手大货车的时候,我们可以从内饰方面进行评价,有一些车辆因为使用时间比较短,所以内饰的皮具磨损程度也比较小,这样的车辆相对来说会好一些,还有一些车因为经常被那些驾驶习惯不怎么好的司机驾驶,所以离合的灵敏度要差很多,这样在高速上行驶其实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试驾的方式去评价这辆车各个零件的性能以及磨合程度如何,然后再决定是否要买下来面前这辆车。

如果说你看上的某一款车型刚好没有货的话,那么不妨查阅一下其它的二手渣土车销售网站,看看他们手上现在有没有可以用于销售的同款型号的渣土车,基本上这些大型的销售网站在全国的许多省市都会安排有人工服务点,他们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统计车辆的情况,并且将这些数据上传,作为买家就可以通过这些数据来看一下有没有自己心仪的车辆,同时再提车的时候你也可以考虑一下交易市场和自己家相距的距离,以及由此带来的油费,如果说离你比较近的销售市场就有可以购买的车辆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跑到很远的地方来购买车辆,或者是去到其他的城市了。车辆买回来之后还是需要定期完成保养工作,这样才可以使它的使用时间更长。

关于二手渣土车交易市场的知识小编就为您介绍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二手渣土车的知识,来来查询搜索相关栏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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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二手房交易问题多 学好这几招可防卖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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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交易过程漫长又复杂,保不齐哪天出现个突发情况,卖方可能就违约了,这个时候买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针对卖方违约的不同情况,为大家介绍下可采取的措施。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拒绝过户

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二、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方拒签买卖合同

签了居间协议签订后,卖方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两种:

1、卖方表明自己未取得产权人同意,从而不愿继续交易,比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是父亲或者丈夫,卖方便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这时买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2、卖方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认为当时签的合同无效,反悔也没关系,从而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不管有没有拿到房产证,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了。根据规定,无效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卖方签订了居间协议却拒收定金

卖方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间协议里一般都约定意向金只有在卖方签收后才能转变为定金,要是卖方不签收的话,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方毁约也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这时该怎么办?

其实,中介可以要求卖方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方收了定金,卖方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买方的权益也就有了保障。但是,为了避免不良中介私吞定金的情况发生,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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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二手房交易市场应警惕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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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种种原因,不少人在购置房产时会偏向于二手房。二手房相对于其他房源来说,不仅可以满足快速入住的愿望,而且可以节省大笔的装修费用。不过目前二手房市场比较混乱,一不小心就容易掉入陷阱之中,那么二手房交易市场应警惕哪些陷阱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陷阱一

目前二手房市场比较混乱,陷阱众多,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吃了大亏。为了切实保障自己的利益,大家在买房前,需要先验证产权证的真实性。最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

陷阱二

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还应核实卖房人是否拥有对该房屋的合法处置权,这一点是尤为关键的,它是保障二手房交易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否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陷阱”。想要避开此陷阱的话,大家首先应确定出卖人就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假如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陷阱三

为了防止卖房人将房子出售给多个买家,大家在买房时应多个心眼,即您在卖房人签订好买卖合同后,实施预告登记这一手段。买房人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陷阱四

大家在购置二手房时,还应详细咨询房屋目前的居住情况,是否有人租住。这是因为在以往的二手房交易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在买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买房人仍会无房可住。为了避免这一陷阱,大家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具备交付条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

陷阱五

原房主在居住房屋时难免会产生各项的费用,比如说暖气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等。为了避免成为冤大头,大家在买房前,还要询问原房主是否有缴清暖气、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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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规避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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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应该警惕哪些陷阱呢?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都十分关心。现如今二手房越来越被大家所接受,选择购买二手房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二手房交易还是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二手房的交易风险大家或多或少的都有所了解,那么到底应该怎样才能正确的规避风险呢?下面就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权状况陷阱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若房屋仍设定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而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如此,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购房人应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产调),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二、房屋类型陷阱

现在市面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即公房)。如果这类使用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不能转让。同样,要避免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另外,若求购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的类型必须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否则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用途。

三、合同签订人陷阱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但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产权人或其他共有产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此种情形对购房人将非常不利。

规避方法:根据产权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预售合同)确定产权人。若签订合同并非产权人,购房人应要求其提供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规避方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五、交房模糊约定陷阱

有时,买卖双方对预付款方式已有明确的约定,但却疏忽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在此可能会涉及到交房的具体时间。交房时相关费用的结算。若无具体约定,则可能出现逾期交房,却无法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被动局面,及相关费用无人结算的尴尬情况。

规避方法: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方在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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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沪二手房交易投诉增多 买房警惕这些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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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交易中,消费者对房屋中介服务的投诉日益增多。购房者应当警惕哪些问题,买房才能不吃亏呢?

上海去年二手房成交量达36万套,平均每月成交3万套。在房屋交易量不断攀升的过程中,消费者对房屋中介服务投诉日益增多。据市消保、上海社科院等一项调查显示,约52%房屋买卖人对居间行业服务不满,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多为中介服务不诚信、不规范等。

房产交易中,购房者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吃亏上当呢?

专业人士就房屋居间合同纠纷等问题,梳理了一些“陷阱”,为购房者买房支招,购房者一定不可以错过!

独家委托协议不要贸然签

上海一专业律师表示,一些房屋中介机构为了争夺房源,一般会游说卖家签订独家委托协议。贸然签署了这份协议,卖家如要改变出售房屋的主意,将变得很被动。

有这样一个案例,张阿姨要将家里老房子卖掉,换一套新房。由于新房急需首付资金,她急于将老房子出手。张阿姨找到中介机构,中介向她推荐:“您把房子独家委托给我们,我们给您2000元担保金,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我们没卖掉,这2000元就是您的了。”张阿姨和中介签订了独家委托协议。

其实,像张阿姨这样和中介公司签独家委托协议的消费者有很多,协议背后往往隐藏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不少中介机构会在协议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向房屋卖家提出有客户出约定价,并称已收取定金,要求卖家前往签署合同。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就首付比例、税务负担、交房时间等无法达成一致,中介公司会要求房屋卖方支付违约金。

因此,专业人士建议,独家委托协议须慎签,更不要忽略协议中给卖家设定的违约条款等,以免陷入纠纷。

交意向金时要谨慎

王先生希望将两房置换成三房,看中了一套家附近的二手房。为了表示诚信,他向中介交纳了5万元意向金,希望能快速和卖家达成协议,进入交易过程。没想到,两天后再询问,中介翻脸不认账,并不承认收取了这笔意向金。

专业人士建议,付意向金的时候,最好不要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中介,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中介公司,并在转账备注中写明“用于购买XX房屋,作意向金所用”等。避免中介耍赖不认账,或者因中介个人跳槽、公司推诿等问题发生。

房屋交易过程中,还要防止中介混淆意向金和定金的概念。一些房屋买家付完意向金后,第二天又后悔了,不想买房,欲向中介索回,遭到拒绝,中介称“你付钱的时候就已经转为定金,不能退还。但其实,如果房屋买卖双方没有达成交易意向时,意向金不是定金,应及时退还买家。

所以,购房者交纳意向金时,最好将有关内容写清楚,时间约定最好控制在1-2天内,还要写清楚房屋交易价格、付款要求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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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二手房买卖需警惕的陷阱 买房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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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没有经验的购房者,你知道你买房冒着多大的风险吗?为了防止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上当受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常见的陷阱以及应对对策。

1、“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6、交易的二手房用途非居住用房,而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对策: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屋性质。

7、卖房者未将房屋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策:购房人如发现该二手房已出租,应要求卖房者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8、原房主欠缴气、水、电、闭路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

对策:买房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陷阱以及应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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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安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都用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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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交易市场很多,我们可以按照这篇指南里写的这些方法,交易二手车。

操作方法

1

二手车交易,是现在非常火爆的一种车辆交易方式,很多人买车卖车,都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2

一般二手车交易,车辆的价格都很便宜,但是如果你是品牌车,那么还是能够谈一个好价钱的。因为现在的人非常看重车辆的品牌,牌子好的车,更多人愿意买

3

当然,一般二手车交易,都是交易小车,如果你需要找二手大货车,那么就需要去专门的货车交易市场。

4

西安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在网上就能找到,只需要在浏览器中搜索“西安二手车交易市场”就可以有好多。

5

如果不想去市场交易,也可以在网上交易,现在的线上二手车交易平台也很多,车主可以一对一找个人进行二手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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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手房交易的七大注意事项,远离买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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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快速入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面对签约、交税、借款、过户等流程,我们应该掌握哪些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为日后减少许多麻烦和纠纷呢?今天小编整理了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让你远离买房陷阱

注意事项之一:核实卖方身份选择可靠中介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选择中介,要选择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过户后房与款两清。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这是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前提。

注意事项之二:确认产权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

查看:1.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2.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3.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千万别忽视这些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之三: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以下情况的房屋千万不要买:1.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2.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3.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此外,如果要购买的房屋是公房,卖房人要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如果房屋存在私自搭建的情况也很麻烦,所以要查看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等。只有遵循这个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才能够进一步签订合同。

注意事项之四: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合同中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

注意事项之五:留心付款方式和时间买家在付款时,应尽量采用能在银行留下划转证据的方式进行付款,由此能够增加购买付款凭证。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也可以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购房款。

注意事项之六: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公司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注意事项之七: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公司、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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