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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偷税了是哪方负责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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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比特币买卖流程是什么?平台可以买卖比特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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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虽然看不见,但我们可以通过比特币买卖流程感受它的存在。全球多个国家的用户都在进行比特币买卖流程,他们在各大交易所通过买卖比特币赚钱。2011年我国也创建了第一家比特币交易所,只不过后来停止了服务,关闭了平台。虽然我国没了比特币交易平台,但是全球还有很多正规交易所,用户依然可以了解比特币买卖流程,投资比特币赚钱。比特币已经存在十年,你懂得它的买卖流程了吗?你知道什么平台可以买卖比特币吗?

一、比特币买卖流程是什么

想要进行比特币买卖,用户要先找到合适的比特币交易所。找到了交易所后还要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比特币买卖流程第二步则是选择比特币钱包,然后创建新的钱包地址,保存好自己的私钥和助记词。用户先到交易平台上选择自己要买入的比特币数量,然后将买进的比特币存入钱包。另外用户可以选择钱包里想要卖出去的比特币,然后通过交易所再卖出去兑换成现金。其实比特币买卖关键是找对平台,全球众多的交易所当中,你觉得哪个平台靠谱呢?

二、什么平台可以买卖比特币

尽管全球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很多, 但是用户不能盲目选择平台。有的平台虽然创建的时间长,可是遭遇过黑客的攻击,并不够安全。还有的平台本身就是假平台,用户在这上面不但赚不了钱,还会被骗钱。众多平台中,用户比较看好的是OKEx平台。注册简单,实名认证迅速,而且比特币买卖流程也很清晰。用户学会了买卖比特币的流程后,可以在这上面根据比特币的价格来炒币赚钱,也可以选择做比特币合约交易。OKEx上能选的合约种类多,既有永续合约,又有交割合约,可以满足用户各种需求。

新人刚开始投资比特币会觉得手足无措,因为不清楚比特币买卖流程。当你有了投资的经验后,投资会更加果断迅速,赚钱也更容易。不过投资比特币除了要选好钱包和交易所,还要选好辅助工具。 OKLink浏览器是专业的区块链浏览器,上面有各种币的价格,还能看到钱包数目,以及比特币交易的状态是否成功。而且OKLink是免费的辅助工具,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用户可以放心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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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涨姿势:二手房买卖有四种价格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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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你需要搞清楚四个价格:成交价、网签价、指导价、评估价。

成交价: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它就是指购房者最终支付给卖家的总金额,是房屋的实际价格。

成交价是买房人从房主那里所购买的二手房的实际支出,比如房主出价100万,实际成交的价格为97万,这个价格即为成交价。

指导价:

指导价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换句话说,二手房过户指导价就是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

网签价:

现在房产交易都要进行网上签约,所谓的“网签价”就是指在网管局系统里体现的成交价格。

网签价不能低于房管局要求的区域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高于指导价就按网签价格交税,反之按指导价交税。

网签价通常比实际成交价要低,比如一套房屋的成交价为200万,购房者需要贷款100万。如果他为首次购房,那么可贷7成,网签价即为100/70%,约等于143万。

评估价:

所谓二手房评估,就是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给出一个评估价。

在二手房交易中,评估价通常为房屋成交价的7成左右。银行会根据评估价的多少来放款,评估价越高,个人可以贷款的额度也越高,首付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举个例子:

实际成交价97万的房子,评估价分别为86万和100万时,其首付和贷款额度大不一样。如图:

通常,我们喜欢依据二手房的网上挂价和房主开的价格,乘以对应的首付比例,来计算首付款。成交价为97万,按照30%的首付比例来算,我们所理解的首付则为29.1万。但由于有评估价,评估价若为86万,则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2万;评估价若为100万,则最高可贷款额度为70万。相应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36.8万和27万,一次减轻近10万的首付负担。

所以,很多人为了能够多从银行贷款故意把评估价做高,但如果高得过于离谱会被银行察觉,这样一来他的贷款申请将被银行拒绝,甚至可能被定性为骗贷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之所以要区分这些价格,是为了给除房款以外的其他税费作定价依据。

那么,二手房税费,是按照什么价来征收的呢?

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很多的税费,其中,中介费是依据成交价来征收的;契税、增值税、个税,一般情况下,依据银行的评估价征收,也有的城市是根据指导价来征收的。

另外,因为地位的不同,也存在一些差异,大家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再具体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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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石家庄二手房买卖常见九大纠纷 赶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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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很容易产生纠纷。购房指南为石家庄购房者总结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九大纠纷,希望能让您在购房之前就做好应对各种麻烦的准备,顺利购房。

一、遇到银行政策调整,购房者无法按时支付房屋尾款怎么办?

由于目前全国多城市银行有政策调整,因此很容易出现由于放款延迟造成的购房者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尾款。出现了这种情况购房者是需要承担责违约责任的,因此建议购房者提前了解银行政策。

二、遇上黑中介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多通过中介完成,但中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容易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出现这种情况,买卖双方除了不再依照居间合同交付中介费用之外,还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三、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二手房质量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如果在签合同之处,卖家已经明确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子的质量情况,而购房者无异议,那么过户后是无权要求卖家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卖家是故意隐瞒房屋质量或其严重程度,购房者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产生“定金”纠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为了避免产生定金纠纷,建议购房者在合同或定金协议中具体明确的约定(如定金性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按合同规定进行维权。

五、房屋涨价,卖家毁约怎么办?

遇见卖家毁约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只是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无法弥补损失,可以向法院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或者请求卖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

六、签订“阴阳合同”,卖家主张其中一份无效怎么办?

首先,为了避税而订立“阴阳合同”违反行政法规的,但是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一旦能够确定真实的合同交易价格,并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七、卖家逾期交房怎么办?

一旦签订了合同,而购房者也积极履行没有违约行为,卖家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及时移交房屋给购房者,若卖家逾期腾房,那么购房者可以据合同约定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卖家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八、卖家不履行过户手续怎么办?

由于房价上涨或其他原因,一些卖家会通过拖延过户时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意图破坏原来的买卖合同。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及时起诉对方,同时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存等。

九、购房者户口没有迁移怎么办?

如果出现卖家没有迁移户口或者不肯迁移户口的情况,除了要催促卖家及时迁移户口之外,最好的方法还是在签订合同前明确户口的迁移情况,并且把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写在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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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漯河公租房买卖政策 漯河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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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租房买卖政策-漯河公租房管理办法

漯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漯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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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避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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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越来越常见,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有哪些避税方式呢?请看下文小编为您介绍的知识。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有时候算下来,这些纳税额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不少当事人就打起了二手房交易避税的注意。

从法律上说,每个人都有纳税的义务,避税肯定不是不对的。但是,实践中,很多人都在二手房买卖中避税。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买卖避税是有风险的。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避税方式?

1、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

“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潜在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2、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先租后买,延期交易。

“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潜在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3、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假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

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与”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潜在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

4、二手房交易避税方式:离婚造假,瞒天过海。

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潜在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交易时大家省钱的心情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是伴随风险的。如果当事人决定要在二手房交易中避税,那么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相应的风险,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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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淄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淄博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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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租房申请条件-淄博公租房买卖政策

淄博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淄博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正在修改完善的淄博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淄博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淄博公租房买卖政策主要为“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所谓夹心层有两种定义:一是内夹心层,指虽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40%;二是外夹心层,指超出经适房供应范围,但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主要以新参加工作、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80%。

淄博公租房买卖政策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虽然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仍然规定申请人户籍为淄博户籍,但是针对大量初到淄博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即可,专业引进人才及连续缴纳三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申请资格。

淄博公租房买卖政策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个人资产净值低于25万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即可申请。而淄博副市长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个人收入上限可能提高至年收入税前10万元,这将令更多打工仔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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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让孩子远离零食,家长应多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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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的肯定都知道,每当领孩子上超市,眼睛都会发光的看着零食,当然,家长肯定不舍得,于是就会养成孩子要什么给买什么,所以当今孩子迷上零食,一半责任在于家长。

孩子零食家长要把好第一关

其实这些包装得光鲜亮丽的食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长期摆在商场里售卖而不腐坏,为了口味甜美,刺激招徕小朋友,都要加入各种添加剂。所以,在孩子无法辨别食品优劣的情况下,家长尤其要担负起第一道屏障的保护作用。自己要会辨认食品的性质和优劣。同时,要经常向孩子传授健康的饮食理念,培养正确的饮食习惯,让孩子自觉抵制不健康的食品。

许多地方中小学生吃零食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学生睡觉前也吃。吃零食虽然能够满足“嘴”的要求,但到正餐吃饭时,却吃不下去了,造成主次颠倒,影响食欲,妨碍消化系统发挥正常的功能,结果损害了健康。孩子整天零食不离口,会使胃液分泌失调,消化功能紊乱,食欲减退!造成孩子对正餐不感兴趣,结果必需营养素得不到保证,热量摄入也不够,自然影响了膳食平衡。另外吃零食时,孩子们往往是“随手拈来”,最容易由于食品不洁而引起感染,导致肝炎、腹泻等疾病的发生。

让孩子远离零食,家长应多加负责,这样你才能将零食彻底从孩子生活当中抹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儿童常吃膨化食品有什么坏处的相关知识,可以到来查询搜索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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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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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经适房上市过程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以下就是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龋目前郑州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比如,2006年,市民李先生通过摇号,购买了位于徐东的一处经适房,86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6万元,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1万元,房屋的差价为50万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35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购买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因征地拆迁造成失地的农民或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二)无房或现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

(三)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适时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购房的家庭人口,必须是夫妻或是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上一年的收入之和计算。

收入是指以下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股息红利。

(五)其他所得。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优先解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困难家庭、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军烈属、残疾人、劳动模范以及无房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将供应方案(包括套数、面积等)报市经房办审核。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销售。

项目建设单位按供应条件未销售完的剩余房源转入下年度销售,或由市经房办统一调配供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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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品房买卖验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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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买卖验收时一定要注意,以免出现一些质量或其他问题。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如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验房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人要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

2、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此外还要让开发商提供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还要提供《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3、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4、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5、如果发现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者认为就是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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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秦皇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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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租房申请条件-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秦皇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秦皇岛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二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秦皇岛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区政府在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秦皇岛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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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孩子攀爬假山出危险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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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住宅小区、公园景区都能见到假山、大石、水池等人造景观。暑假即将来临,在这些区域游玩的小孩也会随之增多。相关管理部门在假山周边是否做好了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孩子攀爬假山出危险负责

小编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作为景观观赏的假山,物业公司有管理的义务,要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家长也要监护好自己的孩子。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也咨询了物业公司,客服中心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假山是为了装点小区的景观,起到美化小区环境的作用,不是用来给孩子嬉戏的。她说,物业已经在假山旁边竖立了“禁止攀爬”的警示牌。

然而,不少居民认为,爬假山的孩子年龄都比较小,这几个字都不一定能认全,就是能识字,一个牌子作用也不大。

于是居民提出假山周围须设置围栏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要向领导汇报,商讨后才能决定。

“我们现在只能加强保安巡逻,如果看见孩子爬假山了就及时进行制止,同时也会向孩子家长反映。”她表示,家长也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

最后,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的郭爱律师表示,如果假山是用来观赏的,物业就有管理的义务,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要在假山周围设立障碍物进行隔离,还须竖立警示牌进行提醒。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也应该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尽到自己的监护义务。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关于孩子攀爬假山出危险谁负责的问题,我们都不希望等灾难真正来了再考虑这个问题,作为家长和社会人员,应该重视孩子安全问题,提前给孩子上好安全课程,防患于未然。

接下来我们将要给大家介绍哪些社区人造景观具有安全隐患,欢迎关注这部分社区环境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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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中水电维修归物业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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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的水电经常出现事故,那么家中水电维修物业负责吗?下面为大家介绍小区内的物业主要负责什么。

水电维修,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把供水、供电、杂修等行业合并后统称为:水电维修,水电维修分企业内部和社会服务的两种。企业内部如社区、学校、机关一般都设有水电维修专业人员来保障责任区内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果是社会服务性质的一般都是以服务部、公司等来体现的,例如:水电维修服务部、水电维修有限公司,有的家政服务公司内部也经常设有水电维修服务项目。

家里水电维修物业不负责。物业部门可以帮住户联系维修人员,但维修费用需住户自行交付。一般住户家中水电问题严重需要联系物业,小问题可自行寻找工人解决。当小区居民向供电部门反映小区用电故障,供电人员也会首先进行故障排查,若发现是小区自有设备的故障问题,就会协调联系开发商或者物业进行维修责任。在抢修恢复临时供电后,工作人员会对小区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以根本解决小区用电问题。

小区内物业负责很多的事情,那么小区物业负责业主哪些室内设施维修呢?下期为大家介绍一下,在这里你会学到更多的物业服务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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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盘锦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盘锦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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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租房申请条件-盘锦公租房买卖政策

盘锦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住建部12日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盘锦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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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江西宜春公租房管理办法 宜春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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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租房管理办法-宜春公租房买卖政策

宜春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宜春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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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河北省南洛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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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洛公租房管理办法买卖政策

南洛公租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南洛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的内容希望帮助到你们,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南洛公租房买卖政策

南洛公租房买卖政策了解到,《南洛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南海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南海区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南洛公租房买卖政策《细则》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南海区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佛山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南洛公租房买卖政策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南洛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南洛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南洛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洛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南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南洛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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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什么情况下员工财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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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去公司上班,我们一般不会空人去,因为公司不可能什么都给您配备齐全,工作需要的手机、笔记本,金钱等是要随身携带的,那么,如果在公司上班,这些个人财物丢失,公司是否有赔偿义务呢,什么情况员工财物公司不负责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如果员工的财物并非是应公司的要求,为了履行职务行为而带到公司的,那么当事人的财物在公司丢失,公司对此不负有任何过错或者说仅限于没有提醒或制定制度要求不得将私人物品带至公司否则后果自负的瑕疵过错,对此,公司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者即便承担责任,也仅仅为少量的责任。

那么,员工在公司该如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呢,有以下建议:

一、注意锁门

坚持人走锁门,克服麻痹心理,养成一个好的安全习惯非常重要。特别是午餐和下午茶时间,一定要锁好房门。

二、桌上别放贵重物品

手机、皮包,很多人习惯进办公室随手一放,这可太悬了!贼从门口一进一出,10秒钟不到就给你卷了。

三、离开时抽屉要上锁

办公室不要随意放贵重物品,短暂离开时,要将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放入抽屉内,并上锁。但也别把锁太当回事,有调查显示,小偷进了屋,一般都是先撬锁。因为小偷的逻辑是“你想锁的地方一定有好东西”。

四、开会也要锁房间

单位里的人在会议室开半小时的全体会,贼可以从从容容扫荡干净三五间办公室。这时候你就不能迷信门口有保安,出门时把办公室锁上最安全。如果有贵重财物不妨带来开会,你身边坐的才是真正可信的人呢。

五、注意盘问陌生人

见到陌生人要仔细盘问,很多窃贼常以找人为名伺机行窃。如果注意对陌生人盘问,会使一些窃贼原形毕露。进机关、公司里行窃的小偷往往穿着很正式,叫你看不出来,他们专偷那些以为单位里挺安全且粗心大意的人,他们还专门撬锁行窃。

六、别叫别人“看着”

你出门前交待同事:“你不出去吧,看着点儿,我包儿在屋里。”等你回来包儿不见了可别怪人家同事。人家也要办公,又不是专职给你看包儿的,谁叫你不自己看着呢。

七、在专业的会客厅会见来客

前台接待人员对于诸如快递员、业务员、推销员等外来人员,要认真甄别身份,并在会客区域接待,不要轻易让其进办公区域。

八、电脑上做记号,数据要备份

在电脑的暗处做个记号,一旦被盗,便于警方追查和辨认。电脑中的工作数据和资料请注意做好备份,以免随机一起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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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云浮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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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租房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云浮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云浮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云浮公租房买卖政策:依据《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云浮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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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绥化公租房买卖政策 绥化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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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租房买卖政策-绥化公租房管理办法

绥化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绥化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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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买卖宝互助理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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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理财方式一般有较多选择,如定期、国债、受托理财、基金、黄金、信托、保险等做组合投资,不同产品的投资起点不一,对应的风险级别也不相同,那么买卖互助理财怎么样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买卖宝互助理财这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

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

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

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下线投资额的10%)、管理奖(根据会员等级确定相应比例)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

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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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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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回迁房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的行为有效吗?在回迁房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什么风险?搜房网提醒您,回迁房可以买,但是要等到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只有具备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行为才受法律保护。

1、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配给回迁户的房子,基本上每个楼盘都有回迁房。开发商会与回迁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一般会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

只有购房合同的回迁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有办理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才能上市交易,像商品房那样正常买卖。

2、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

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诸多风险。

(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

(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

所以,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购买人来说,购买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而且还是维权艰难的行为。

提醒回迁房购买者要注意:

1、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记住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3、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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