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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面积有误差应如何处理(最新10篇)

买房不一定要落户。现在很多城市取消了买房落户的政策,但是实际上,买房子不一定要落户,不落户也是可以的,以房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为准,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是否随迁,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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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面积有误差一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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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购房面积的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陷阱条款:“该房地产建筑面积91.5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对买受人而言,通常会认为该房的建筑面积系出于房产证,且明确“以房产证为准”,不会存在任何风险。司法实务中,可能会认为,该条暗含着购买方已就房屋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做了核对,已对房产证原件做了审核,故在该房为抵押性质、共有性质等影响合同履行和效力的情形出现时,购买人出于明知的主观状态可能会得到认定,甚至后果自负。故,不管房产证是在出卖方、中介,还是银行、房管所,都要眼见为实,而且不仅要看,还要验明真伪。即使真实,还是要就房屋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是否可能存在差异、房屋权属的原始取得是否合法、房屋权属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导致移交出现障碍,做必要的调查、核实。

2、持证权利人登记面积与实际产权面积或使用面积不一致,除了测量误差外,还存在过户时共有面积剔除的可能。实践中,受让人实地对权证面积进行测量,但对四址地界表述“以上两证权属界定为准”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引起重视,导致法院最终认定持证人已事先对此权属瑕疵做了披露,判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总价成交,或虽有面积约定,但未约定单位平方米价格情况下,嗣后买方以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诉请补面积差价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4、二手房买卖前后,因采用的计算房屋面积标准不同,公摊面积的分摊方式计算方式不一样,造成新、旧证确定的房屋面积产生了误差,因房屋实际面积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当事人一方诉请补差价的,不予支持。

5、二手房交易前,买卖双方实际上关注单价与总价,限于精力和测量条件,对计算基础的房屋面积的真实性往往关注不够,一旦出现实际面积、产权面积前后相差,容易产生纷争。对买方而言,对房屋面积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限于卖方手中的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也不仅限于房产证上登记面积,而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对卖方而言,可以明确约定现有房屋面积的依据,不因将来产权证或实测面积的前后差异,而影响案涉房屋整体价格的确定。

二、怎么认定面积误差

我们通常称面积误差为“房屋缩水”,实际上表现形式各有不同,房屋面积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有些是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比如前边案例所提到的这位买受人的遭遇;有些是套内使用面积与约定的不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使用率问题。

在房屋预售活动中,开发商声称自己房屋的使用率为75%,结果最后只有70%,这就产生了误差,就会在买卖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有些则是因为公摊面积的问题,可能购房者最后得到的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相符,但是由于公摊面积增加,相应地其套内建筑面积必然减少。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摊面积绝对数不变,但某些不应该被公摊的建筑也被作为公摊面积,消费者也会受到损害。

实际上,在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划(试行)》中明确规定:商品房若按“套”或“单元”出售,则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而套内建筑面积又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而其中任何一个面积组成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为面积误差,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三、房屋面积误差纠纷怎么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或以外作为是否支持解除合同及承担不同责任的标准,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购房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支付房款,购房者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所有权归购房者,并且对超出部分可不支付房款。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及利息,并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款。

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买卖双方往往约定允许与房屋实测面积有一定幅度的误差。为避免房屋交付时出现误差的面积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幅度,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请专业律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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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应该如何处理?可以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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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投资者来说,商铺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投资者花重金租赁商铺,换来的却是商铺面积缩水,谁都不想吃这样的哑巴亏。面对商铺面积缩水问题,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应该如何处理?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可以退房吗?

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应该如何处理

1、购买商铺比购买住房风险更大,所以更要谨慎。要防备销售商为牟私利,常以公摊面积不详、计算公式不公平为手段,使得有些购房者没有得到应有的面积;而有些则摊上了不该分摊的面积,徒增一份购房款。

2、合同未对面积差别进行商定,就遵照以下准则进行解决。面积误差比相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假如面积误差比相对值越过3%时,置办者有权退房。面积误差比的盘算方法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商定面积)÷合同商定面积×100%。

3、如果购买者选择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买者补足。

4、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商承担,产权归购买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商返还购房者;绝对比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房产商双倍返还。

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可以退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三、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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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收房发现面积有误差?新房二手房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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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收房环节发现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发生在新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应该如何应对。

一、新房发生面积误差

新房面积发生误差,首先以合同约定的处理方法为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如下方法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根据实际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

(1)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2)购房者不退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第二种: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所谓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

提醒购房者: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会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导致面积数目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了解相关知识,发现问题知道如何处理。

二、二手房发生面积误差

二手房交易发生面积误差的解决办法和新房不同。

1、双方有约定。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且出现了面积误差按照某某标准执行的时候,双方按照约定解决即可。

2、双方无约定。由于二手房一般是以套为计价标准的,因此如果交易双方无约定,那么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

提醒购房者: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都需要经过实地看房环节,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如购房者有所顾虑,可以在看房环节明确房屋面积或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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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购房面积误差都有哪些情况 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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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误差都有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由于现在房价非常高,因此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面积就等于钱。因此,如果出现面积误差,可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测面积偏大,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

上面只是在3%以内(含3%)的处理方法,接下来还有其它:若实测面积偏大,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地产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实测面积偏小,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地产商返还购房者;实测面积偏小,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地产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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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面积有误差?新房二手房应该这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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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买房一般都会经历看房选房、签合同、付款、缴税、收房等过程。购房者如果在收房环节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该怎么办呢?

新房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所谓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新房面积发生误差,购房者首先要根据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况: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按照现实面积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购房者有权退房。

开发商该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通常是30日)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利息。当然如果购房者不愿意退房也可以采取其他两种方式来维权:第一种,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部份的房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的部份由开发商承当,产权归购房者。第二种,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二手房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购房者如果在收房时发现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同,维权较为困难,且与新房有很大不同。如果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或出现面积误差有解决办法,按照约定执行即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

如何避免出现面积误差?

如果购房者选择的是新房,那么需要注意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会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导致面积数目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了解相关知识,发现问题知道如何处理。

如果购房者选择的二手房,那么在实地看房环节就应该对房屋的面积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内容,如出现问题方便维权。

买房是件大事,任何一步出错都有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此了解新房和二手房面积误差的不同解决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购房者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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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面积误差比如何核算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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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的买房之后,对于房屋面积误差不知道怎么去核算,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又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下将为买房的网友详细讲解!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精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没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此项规定的出台针对故意面积缩水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比如每平5000元共100平的房屋,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为90平,据上述规定,以3%为限,开发商不仅要返还购房者3平计1.5万元的房款及利息,还要双倍赔付超出3%部分的7平的房价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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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房面积有出入 3平方米是误差标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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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期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往往写的是房屋预售面积,它与开发商交房的实际面积有时会存有误差。当房屋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出现误差时,购房人该怎么办呢?北京晨报记者邀请业内专家为大家解决这个面积误差问题支个招。

情况一:误差≤3%

2014年末,魏女士在北京买了一套期房,单价3万元/平方米。魏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屋预售面积为90平方米。

2016年,开发商通知魏女士交房,魏女士才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是92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多了2平方米。魏女士想知道对于面积误差该怎么处理。

爱屋吉屋法务部姜律师表示,“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交房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时,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对于误差面积的房款据实多退少补。”

“在上述例子中,由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购房人需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6万元。”姜律师说。

情况二:误差>3%

2014年,郑先生在北京买了一套期房,单价3万元/平方米。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屋预售面积为95平方米。2015年,开发商通知郑先生交房,郑先生才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为90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少了5平方米。郑先生没有提出退房,他想知道对于面积误差该怎么处理。

姜律师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未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做出约定,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果购房人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房款的利息。”

对于购房人不提出退房,要根据面积误差的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交房的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姜律师说,如果交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人;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

姜律师解释说,“在上述例子中,由于开发商交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所以开发商需要向购房人返还22.56万元。”姜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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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收房发现面积有误差?新房二手房处理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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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买房一般会经过选房、看房、签订合同、支付房款、缴税、收房验房等过程。如果在收房环节发现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不一致该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发生在新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是大不相同的。

一、新房发生面积误差

新房面积发生误差,首先以合同约定的处理方法为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如下方法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根据实际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

(1)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2)购房者不退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第二种: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所谓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

提醒购房者: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会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导致面积数目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了解相关知识,发现问题知道如何处理。

二、二手房发生面积误差

二手房交易发生面积误差的解决办法和新房不同。

1、双方有约定。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且出现了面积误差按照某某标准执行的时候,双方按照约定解决即可。

2、双方无约定。由于二手房一般是以套为计价标准的,因此如果交易双方无约定,那么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

提醒购房者: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都需要经过实地看房环节,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如购房者有所顾虑,可以在看房环节明确房屋面积或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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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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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面积误差怎么办?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你是不是也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你又是如何处理的了?下面听听小编来详细的介绍,该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中,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否则购房人不能要求退还面积差价款。

因为二手房买卖中影响二手房定价的因素很多,比如房屋环境、房屋质量、房龄,甚至包括房屋装修、房屋物业管理质量、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小区入住率、邻居的素质等因素,其影响价位的因素比一手房买卖要多得多。而且,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

此外,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都会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情况都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非按每平米单价出售,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如前所述,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按每平米单价计算”的除外。

二、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1、原业主户口是否已经迁走?

户口不仅关系到房屋的居住人的各种缴费因素,更对房东的孩子入学升学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今后房屋遇到一些不可测因素如动拆迁问题,由于前业主户口没有迁走,那么麻烦就大了。

因为动迁补偿款是按砖头和人头来补偿的,原业主的户口也享有补偿的资格,如果原业主一定要补偿,新业主也不能拒绝。其次是按户籍规定原业主的户口不迁走,新业主的户口迁不进去。

2、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煤气的更名手续不可不办,除了缴费因素之外,包括煤气的保险和出现意外事故的受益人都取决于煤气账单上的名字。

因此新业主在验收购买的二手房屋时切记要去煤气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办理更名手续时前业主有无煤气欠费也一目了然。

3、是否已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并结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新业主进房前还要与前业主一起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前业主在房屋内居住多年,是否有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应该与前业主一起去物业公司当面结清。

如果新业主忽略不去,那么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费用纠纷就会转嫁到新业主头上,而且这笔费用迟早要交,如果不交,新业主的房屋将不能进行买卖交易。

4、房屋的维修资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维修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时间推移越来越发挥作用,因此新业主一定要求老业主将缴纳过的维修资金发票交出收藏,这是已经缴纳维修资金的凭证。

此外,物业管理费的发票也要交接,作为前业主已经缴清物业管理费的凭证。

5、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大量的二手房是装修房,居住多年的房屋,这类房屋与一手房的区别是,房屋内已经有大量电器设备,新业主最好能向前业主索取这些设备的发票,以备发生问题之用,包括保修卡等。有了这些发票和保修卡,就可以在设备发生问题时及时联系卖家维修。

6、房屋的原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前面说过,二手房绝大部分是装修房,因此新业主与老业主交接房屋装修原合同和原发票就非常重要,因为现在的装修鱼龙混杂,许多隐蔽工程“捣浆糊”,一旦出了问题,没有合同和发票,即使投诉也无人受理。

现在很多业主经常遇到这类情况,有的新业主住进去不久,卫生间渗水到楼下,楼下业主要求索赔,原来前业主装修时没有验收卫生间的防水层所致,由于合同与发票均找不到,无法找施工企业索赔。

此外,许多前业主为了卖房而装修,大部分都廉价装修“贴门面”,用的是劣质材料,在许多隐蔽工程上偷工减料,新业主不了解,住进去常常叫苦不迭。

因此,新业主碰到新装修的二手房,一定不要忘记索要装修合同装修发票装修保质卡,如果可能的话,与原业主签一个补充协议,以保证在居住两年内隐蔽工程不出现问题。

7、水、电、暖气、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这一项和物业管理费一样,一定要交接清楚,不然的话,前业主的所有欠费毫无例外会由新业主承担。

这一系列问题要逐项核实,有发票的一定索要发票,没有发票的也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这方面的案例纠纷不胜枚举,希望购买二手房的顾客切莫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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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买房遭遇面积误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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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发现面积误差怎么办?阳台面积如何算?

案例:

周先生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销售面积130平方米,每平方米销售价格3000元。入住后,周先生觉得房间的实际面积明显小于销售面积。便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了测绘,结果,房屋的实测面积为120.8平方米,和销售面积相差9.2平方米,其中阳台面积(外围水平投影面积5.6平方)是按封闭型阳台(按全面积)测绘计算,如按非封闭阳台(按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此房实测应为118平方米。

同时周先生发现原合同约定阳台为不封闭的,现发现阳台改为封闭的。就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阳台部分面积须按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要求退还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部分的房款,并对超出3%部分建筑面积的部分适用双倍返还。无奈,周先生起诉到人民法院,提出了同上的要求。

周先生认为,房屋面积不足是开发公司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是买房人自己发现了,买房人还不会知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阳台部分面积系被告擅自变更设计,还应当按半封闭阳台计算一半的面积,而只计算2.8平方,被告售房与销售面积相差合计为12平方。买房人对房屋面积不足,应该是知道的,所以,开发公司的行为应属欺诈行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返还原告3%(3.9平方)以内的部分面积的房款11700元。双倍返还原告3%以外的部分面积的房款计48600元。

开发公司认为,法院应当驳回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第一,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出现了房屋面积误差的情况,房款多退少补,所以不能退房;第二、对于阳台部分面积,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由房地产测绘部门测绘,并没有多算建筑面积,原告诉称无法律依据;第三、原告主张双倍返还无相应的法律依据。

本案的案情虽然看似比较复杂,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房产面积误差后,买房人是否可以退房,误差多少可以退房?二、房产实际面积减少后是否应当返还房款?三、非封闭阳台被擅自改为封闭阳台后,是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还是按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四、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是否应当双倍返还?

法院审判

经法院审理查查明,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误差的情况没有约定,但可以依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房屋实际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应当退还多收的房款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虽然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依法适用双倍返还。房地产测绘部门实测报告是按规范进行的,可以采信。但对阳台部分面积问题,因系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变更为封闭阳台,因此还应按原合同约定的非封闭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周先生所述其购买房屋的实测面积为121平方米,和销售面积相差9平方米的事实属实。阳台虽然被擅自改为封闭型,但仍应按合同约定的非封闭阳台(按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周先生不退房,由开发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5000元。

本案中,因为双方合同约定了如出现了房屋面积误差时房款多退少补的情形,一旦出现了误差只能按多退少补的约定来处理,所以,周先生退房的要求是得不到满足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怎么办?应按法律规定办理。

一、不能退房。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面积的房价款由买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卖房人应返还买房人小于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买房人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二、可以退房。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买房人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的。

三、卖方承担。对买房人不要求退房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房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所有权归买房人所有。

四、双倍返还。对买房人不要求退房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房人双倍返还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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