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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了认购合同定金【精品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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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签订认购书如何签?

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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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内容时往往会忽视定金问题,如果最终不能成功认购才会想起怎么去要定金,那么下面我们就从签订认购书来避免定金要不回的情况。

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准备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进行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受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证房屋认购书中购房者能够履行购买行为,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认购书发生法律制约效力。认购人违约的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几倍返还定金。

一、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看

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只具有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等,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且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那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时绝不能疏忽大意。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

1、签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涉及到霸王调侃,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确认自己能够购买房屋和将来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后,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很确信能够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订金”及“定金”一字之差说道多

其实,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有很多说道,必须逐条阅读和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比如认购书上有“定金”及“订金”之分。在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不同了,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定金”的数额一般在5000到1万元之间,最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签与不签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洽谈。

4、把“口头承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内部价格”、“保留房”“特价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但有时优惠内容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

三、如何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方可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对签订认购书的详细解答。购房者买房前要维护好自身利益,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买不买房是自愿的,但是定金是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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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买房签认购书一定要注意定金约定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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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房屋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发展商此时应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付给购房者,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

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发现此房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可能不一定顺利返还,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要在协议中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发展商在“定金和订金”上玩的花样,主要是欺骗购房者外行,故意把“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处罚。收了“订金”后迟迟不履行协议,以为钱“花”到手就是自己的,如果真的打起官司,大不了退款了事。根据法律介绍,“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债务性质完全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被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引起注意,在签订认购书时,购房“定金”也有陷阱。

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认购物业,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者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认购协议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认购书

在签订完认购书后,发展商还应该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人明确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协议,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交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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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已经签了认购书 不买房能不能退定金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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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决定一件事情之后后悔,做了另外一件事。买房签订认购书后,又不想买了,能退定金吗?任性的小伙伴,快来看一看。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这些之后,如果签订了认购书,还能退定金吗?

谈到认购协议书,就必然涉及到定金条款。从学理上解释,定金分五种即:

一是立约定金,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金;

三是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四是解约定金,是指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

五是违约定金,是指为履行合同担保的定金。

定金条款的规定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笔者认为此条规定了立约定金的定金罚则效力,因此认购书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

按照法律,立约定金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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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想买房了 签房屋认购书时交的定金能退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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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城市中,选到最满意的楼盘是相当困难的,热门楼盘一般都会引起购房者的抢购,而开发商为了尽快出售,锁定目标用户,也会搞一些促销措施,比如最常见的房屋认购书和定金

看到了很多定金无法要回的案例,购房者往往担心,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万一出现什么情况,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会在开盘前搞公开认购,目的就如上文所言,试探市场并锁定目标客户。购房者参与认购就得交一定数额的Ding金,而如果这个Ding金确定为定金,该认购协议就会有法律层面的约束,一旦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就会执行违约条款。

在《房屋认购书》中,定金该不该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认购书自然失效,定金返还

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楼层、户型等具体条件,双方都打算将具体事宜留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敲定。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又没有就上述事宜达成一致,最后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买卖双方均没有构成单方面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认购书就自然失效,开发商应该把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2、认购书约定明确,定金不返还

与第1种情况不同,如果认购书明确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条件和具体内容,购房者却不同意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就得承当违约责任,开发商则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3、双方未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定金应予返还

签订房屋认购书时通常无法覆盖了所有情形,比如因限购或限贷导致购房者无法负担首付,这种情况购房者可能无法依约签订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4、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形成单方面违约,此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签完认购书后,开发商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提高购房门槛,比如某些开发商在房款之外增加其他名义的收费项目,认购的房屋被其他购房者买走等,导致购房者无法签购房合同。这属于开发商方面的单方面违约,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该尽可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必要,可以由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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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买房签了认购书又后悔,交的定金是否能退?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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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认购协议是本约订立之前先行订立的预约合同。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约订立前先行约明部分条款,将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定后续谈判其他条款,直至本约订立。

因此,在继续进行的磋商中,如果一方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本约,都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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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买房签认购书一定要注意定金约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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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房屋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发展商此时应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付给购房者,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

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发现此房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可能不一定顺利返还,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要在协议中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发展商在“定金和订金”上玩的花样,主要是欺骗购房者外行,故意把“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处罚。收了“订金”后迟迟不履行协议,以为钱“花”到手就是自己的,如果真的打起官司,大不了退款了事。根据法律专家介绍,“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债务性质完全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被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引起注意,在签订认购书时,购房“定金”也有陷阱。

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认购物业,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者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认购协议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在签订完认购书后,发展商还应该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人明确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协议,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交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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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房认购交多少定金合适?一般比例是多少?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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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比例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定金比例究竟是多少。实际买房过程中,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操作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关于购房定金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二、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怎么办?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三、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买房交订金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六、买房交定金六大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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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签了认购书后 不买房能不能退定金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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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买房时需要交一笔钱,这笔钱就是定金。那么,如果你在签订认购书后,想退定金,不买放了,定金可以退吗?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这些之后,如果签订了认购书,还能退定金吗?

谈到认购协议书,就必然涉及到定金条款。从学理上解释,定金分五种即:

一是立约定金,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金;

三是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

四是解约定金,是指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

五是违约定金,是指为履行合同担保的定金。

定金条款的规定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笔者认为此条规定了立约定金的定金罚则效力,因此认购书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

按照法律,立约定金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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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房“定金”套路多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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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买房的时候,都少不了要交纳购房定金这一环节。很多人其实对于定金都还不太了解,不知道应该交多少定金,也不知道交了之后能不能退。关于定金的一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好好的说说。

一、购房定金交多少

关于购房定金的比例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在关于定金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要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20%。

二、定金罚则

很多人会有疑问,那么如果说合同中规定的购房定金超过了20%怎么办呢?《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说在认购书中的购房定金超过了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出20%的部分就不属于购房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也就是指在双方约定的事宜中,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是如果说给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宜,就无权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相关事宜,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房交定金五大注意事项

其实大家在买房交定金的时候,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的介绍:

(1)大家在签订关于定金的相应条款的时候,要注意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2)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3)关于定金和预付款,大家要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是其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4)有一些不良的发商会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所以大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仔细的看合同的内容。

买房是一个大事,在买房之前大家一定要多加了解相关的知识,从选房看房、签约认购到贷款办理、缴税过户,每一个流程都有很多需要学习和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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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不想买房了定金怎么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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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若是很确定购买一套房子会比较关注签订认购注意事项,因为认购书对买卖双方有很好的约定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再出现不能成功认购时能够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定金能退吗?

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准备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进行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受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证房屋认购书中购房者能够履行购买行为,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认购书发生法律制约效力。认购人违约的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几倍返还定金。

一、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看

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只具有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等,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且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那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时绝不能疏忽大意。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

1、签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涉及到霸王调侃,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确认自己能够购买房屋和将来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后,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很确信能够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订金”及“定金”一字之差说道多

其实,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有很多说道,必须逐条阅读和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比如认购书上有“定金”及“订金”之分。在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不同了,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定金”的数额一般在5000到1万元之间,最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签与不签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洽谈。

4、把“口头承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内部价格”、“保留房”“特价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但有时优惠内容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

三、如何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方可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对签订认购书的详细解答。购房者买房前要维护好自身利益,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买不买房是自愿的,但是定金是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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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买房签了房屋认购书还能退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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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了房屋认购书能退定金吗?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

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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