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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违约【推荐20篇】

如何查询杭州买房摇号的结果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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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婚前婚后买房都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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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买房都有什么规定

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出台以后,和旧婚姻法有比较大的区别,新结婚的情侣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的规定。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的情况: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注意: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三、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四、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买房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数量的鉴定问题。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介绍,按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规定,双方恋爱期间买的房子,一方的父母全额购买的房产,如果另外一方没有出过钱,即使把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如果婚姻持续时间很短,比如只有3-5年的话,未出资的一方最多拿10%-30%。结婚时间长了,如达到十几、二十年,才有可能拿到一半。

2、赠与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关于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可参照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出现后的贷款问题。

新婚姻法的发布,也造成了很多婚后买房的矛盾。有时关于婚后买房后的财产分配产生出新的家庭矛盾。所以新婚姻法婚后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此外,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4、关于婚姻法的相关条例。

第一条当事人就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第二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第三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其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一方在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期间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六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条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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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三人诱使他人违约要否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共 2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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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你对第三人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第三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人的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防止法院作出互相矛盾的裁判。

3、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

(一)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第三人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张全部的实体权利,即主张双方当事人争执的民事权益,既不归责原告所有,又不归被告所有,而是全部归自己所有。另一种是仅主张部分实体权利。

2、本诉在进行。本诉正在进行是时间方面的条件,它是指第三人欲参加的诉讼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具体是指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裁判前。

3、以提出诉讼的方式参加。

(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在提起诉讼时将本诉的双方当事人均作为被告,但在参加之诉中,居于被告地位的本诉的原告与被告并非共同诉讼人,因为他们对诉讼标的具有对立的而不是共同的利害关系。

第三人诱使他人违约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

2003年7月1日,耐克苏州与被告Z签订了《足球运动员合同》及《耐克标准合同条款》。合同约定: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Z必须在参加所有运动或与运动相关的活动时只穿着和使用耐克产品;耐克苏州每年分两期支付Z基础报酬及表现奖金,均为税后实际收入;合同期内,Z不得穿着或使用除耐克以外的公司生产的产品。

2005年3月9日,Z代表某俱乐部参加比赛时,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同年3月18日,Z向耐克苏州发函,要求自该日起终止合同,同时授权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阿迪达斯也是该所客户)律师全权办理与该合同终止有关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三人诱使他人违约要否承担连带责任

此后,Z代表该俱乐部参加2005赛季及2006赛季的中超联赛时,均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2006年5月16日,阿迪达斯声明Z是阿迪达斯的签约球员。

耐克苏州认为,Z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Z是耐克公司赞助运动员的事实已为公众认知的情况下,阿迪达斯公司自2004年下半年起,仍与Z进行不当接触,利诱Z,进而促使Z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参赛并之后与Z签约,目的在于提高阿迪达斯公司的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上述行为是侵权行为,该侵权行为直接造成被告Z的违约和侵权。

耐克苏州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阿迪达斯苏州与Z签署赞助合同的行为侵犯了耐克苏州的合法权益;阿迪达斯苏州与Z停止实施侵犯耐克苏州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连带赔偿耐克苏州经济损失人民币800万元。

诉争焦点

本案主要争议在于依据目前我国法律,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以高额利益引诱债务人违约,妨害了债权人实现债权,造成债权人财产利益损害的,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耐克苏州与Z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应严格恪守及履行。从耐克苏州方面来看,其主动付款、主动为Z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在Z提出解约后,继续支付2005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款项的行为,均表明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未同意Z解约的要求。

从Z方面来看,在耐克苏州付款被银行退回后,其从未向耐克苏州催款,主观上不愿再履行合同的意图较明显。提出解约之前,Z在比赛中未按约穿耐克球鞋,而是穿着了标识未经任何遮盖的阿迪达斯球鞋出场,显然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自此之后,Z一直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出场,不愿再履行合同,故意毁约的意思表示显而易见。

阿迪达斯苏州与耐克苏州同是世界知名体育用品生产商,同是在苏州注册经营的公司,阿迪达斯苏州对Z系耐克产品代言人应为明知。在Z代言耐克产品期间,由阿迪达斯这一品牌的法律顾问所律师代表Z向耐克苏州提出重新谈判代言费用。谈判未成后,阿迪达斯苏州与Z签约。

上述事实表明,自2004年11月基德所律师代表Z提出谈判时,阿迪达斯苏州就已经介入了Z与耐克苏州的合同关系,阿迪达斯苏州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法庭透露Z代言费用,可以推定该费用高于耐克苏州支付Z的代言费,故阿迪达斯苏州存在诱使Z毁约的主观恶意,也实施了诱使Z违约的行为。至于阿迪达斯苏州所称Z口头告知其是自由身,故与Z签约以及在签约前仅与Z洽谈两三天,均不符合常理和商业惯例,法院难以采信。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阿迪达斯苏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故意以高额利益引诱Z毁约,从而达到其与Z签订代言合同的目的。阿迪达斯苏州和Z的行为,导致耐克苏州丧失了剩余合同期内Z代言耐克产品所应获得的商业利益,两方应当连带赔偿耐克苏州的损失。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法院酌情确定阿迪达斯苏州和Z应当赔偿损失的数额为20万元。

判案分析

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是民法学界长期争论的热点问题,我国虽然尚未在整体上实现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立法化,但无论是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规定,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到侵害债权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均为司法实践中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参考。

本案中,法院从侵权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角度出发,依次确认了耐克苏州享有合同项下的合法债权,阿迪达斯苏州以高额利益引诱Z违约,Z故意毁约,两方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耐克苏州合同项下的商业利益受损。法院据此最终判决阿迪达斯苏州与Z向耐克苏州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耐克苏州享有合法的合同债权问题。除判决认定的合同合法有效外,对于Z提出的合同已解除的观点,法院认为,Z要求解约的行为并不符合合同条款中关于30天违约补救期之后方可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约定,该解约要求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耐克苏州与Z能否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而耐克苏州的系列行为均表明其未同意Z终止履行合同的要求。所以,耐克苏州在起诉时拥有合同项下的合法债权。

关于阿迪达斯苏州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明知耐克苏州合法债权存在而诱使Z毁约的主观恶意以及实施了诱使Z违约的行为。Z的侵权行为体现在其故意毁约的行为,包括提出解约之前违约穿着阿迪达斯球鞋以及此后一直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出场。Z的违约行为与阿迪达斯的利诱不可分,两方构成共同侵权。

关于耐克苏州因阿迪达斯苏州和Z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耐克苏州与Z签订代言合同,旨在利用Z的著名运动员身份,提高耐克品牌的知名度,从而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Z故意毁约,提出解除合同,并不再穿着耐克产品,耐克苏州显然无法再通过Z推广产品,也就无法获得原本通过合同正常履行所应当获得的利益,该商业利益的损失是侵权的损害后果。

该损害后果系阿迪达斯苏州和Z的行为导致,故耐克苏州债权受损害与阿迪达斯苏州、Z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阿迪达斯苏州应当与Z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耐克苏州遭受的利益损失虽然难以量化,但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法院考虑各方面因素后,酌情确定了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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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贷款买房后能不能卖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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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购房者在办理贷款买房之后,且还了一定房贷后,可能想要将房子卖出去,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能卖吗?

贷款买房的房子可以卖,但是必须要还清房贷后才能卖。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产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因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所以只有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

贷款买房怎么卖

原则上来讲,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有贷款的房子的出售。具体方法如下:

1、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

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

2、可申请提前还款,偿还完剩余贷款后再出售:

房主可咨询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按揭买房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出售以及房屋更名。由于在房屋按揭还款期间,房屋产权证上存在“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还清银行贷款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等,到当地房管局拿到房屋的他项权,然后正常的上市交易。

3、买方留尾款支持房主提前偿还贷款:

除了房主自己偿还房贷外,还可以找可以支付全款的买家,通过在交易中买方留有尾款,待房主用前期支付的钱还清贷款,再办理更名过户的方式。但是,这种情况下买方只能一次性付全款,而不能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对于尾款数额,买卖双方可以具体协商,并且将留尾款与如何更名方式写在买卖合同中。不过贷款尚未还清的房屋买卖存在很大风险,买卖双方好通过中介签订三方,并将协商结果写到补充协议中,尽可能地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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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房时,去看样板间应该怎么看?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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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楼盘的样板间都会做得非常精致吸引,但其实真的有看起来的那么“好”吗?我们在买房看样板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小心样板间空间陷阱

为什么大部分的样板间看起来空间很大呢?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多多留意以下三点问题:

1、打通非承重墙

有的样板间将墙体打掉换成一面玻璃,这就大大增加了空间的宽阔度,因为这样的话就会使样板房显得比同样大小的房屋使用面积大。

2、将实际房间面积做大

大部分的开发商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有一些开发商并不光是面积上进行扩大,高度也会进行增加。

3、家具尺寸“缩水”

想必很多人都知道,样板间内的床是定制的,有些床长才一米五,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床的尺寸了。此外,衣柜、沙发以及其他家具的尺寸也存在相同的问题了,有不少楼盘样板房的衣柜厚度只有30多厘米,实际上正常衣柜厚度一般是不能少于45厘米的。

因为都是日常所需的家具,所以大家更关注使用功能,便会很容易忽视尺寸上是不是动过手脚。但是如果日后要是真的搬进去的话,就会觉着怎么放都不对。除此之外,对于有些异形房,开发商为了美感,会让装修公司在房屋里打造一个填补异形的书柜,这样的话就给购房者带来一种错觉,就是该房屋既方正又实用。

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可以带着简易卷尺,边看边量,对实际中样板间中的家具大小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尽量去看现房,样板间是仅供参考的。

二、询问管线的位置

细心的购房者会发现,在样板间里是基本看不到管线的。无论是厨房的煤气管道,还是卫生间的水管都是看不到的。但是,这些管道在交房时都会出现。

所以在观察样板间时,要仔细询问销售员屋内管线分布情况,如厨房、卫生间的管道位置,卧室、客厅的管线分布。因为日后要装修改线路的话,就会发现了解清楚管线分布是很重要的。

三、看自然采光

为了体现样板间的宽敞、明亮,大多数样板房是整天开着灯的,这样就很容易影响购房者对屋内采光的判断。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看样板房的时候要关灯感受一下样板间的自然采光,看其采光是否真的良好,尤其是厨房和卫生间,因为采光的情况是房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如果样板间设在实体楼房中德甲,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将灯全部关掉,观察白天室内的采光程度,以免日后入住时发现采光不好,白天也要开灯。

四、买精装样板间要问清楚具体交房标准

大部分精装样板间并非交房后的标准,很多精装产品样板间也会有“并非交房标准”的字样。销售员会给出一个装修标准,如果没有装修的专业知识,是很难分辨装修品质的优劣的。这个时候大家就有必要询问各种装修材质的型号、价格和品牌,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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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侠盗猎车手5 PC版赠的钱怎么花 PC版买房买车攻略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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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车手5(GTA5OL)PC版赠的钱怎么花 PC版买房买车攻略

《侠盗猎车手OL(GTAOL)》PC版很多玩家都不知道赠送的金钱不知道怎么花,不知道买什么房子好,买什么车好,下面带来GTAOL的PC版买房买车攻略,希望对各位玩家有所帮助。

1.高级公寓一定要有,开抢劫任务需要差不多20来万10车库的就行,性价比最高。

2.车子算是游戏前期的大头支出,新手建议先用免费的挽歌,性能不错,有车库以后就可以在网站上买了。

3.武器够用就行,解锁了特制卡宾步枪后就用它就好了,算是目前最好用的枪械了,还有记得给卡宾和狙击枪上消音器,很多任务都有这个要求。

4.最后,留够52万,等着第一个抢劫任务过了以后,买解锁的骷髅马。带装甲的任务神器。

5.前期别乱花钱,没有刷钱bug的话,新手非常缺钱的。

6.进公共战局要有被虐杀的觉悟,因为主机平台的存档是可以转移到pc的,所以公共战局很可能会出现飞机坦克等重型武器,建议新手开邀请战局或者好友战局,如果非要进公共的,建议被动模式

7.抢劫任务需要4人组队完成,而且还有需要合作完成的,对于早期的新手来说难度不小,建议提前找好4基友,因为野队实在太坑。

8.少进陌生玩家发来的游戏差事邀请,因为网络问题,你很可能会卡了半天结婚发现人家已经取消任务了,然后又卡半天回到战局,结果发现掉进了公共战局,一来一回浪费时间少则1~2分钟,多则十几分钟也有可能。

9.花钱买了火箭筒不要乱轰别人的车,看起来漂亮或者特殊的车子都是有保险的,你轰爆就要赔钱。

10.对了,玩单机模式的时候注意点,如果是当着长辈的面玩,如果切换任务发现画面是黄色底色,就要时刻准备着暂停或者切桌面,因为18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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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杭州买房卖房去哪交税?请收好这份服务清单

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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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卖房,我们都知道需要交税,还要去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手续,但去哪交税,流程又是怎样的,你知道吗?近日,杭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公布了《杭州市财政局服务清单》和《杭州市地税局服务清单》,里面有不少内容和你息息相关!

一、经济适用房补缴土地收益

服务对象:取得经济适用房且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款项→票证领取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

二、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买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以买卖方式取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50-100户(含)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100户以上10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高新(滨江)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三、预售商品房购买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以买卖方式取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50-100户(含)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100户以上10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滨江)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四、房屋买卖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以买卖方式转让和承受存量房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50户以上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五、房屋赠与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以赠与方式出让和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六、房屋拆迁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因房屋、土地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50户以上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七、房屋继承/分析纳税办证

服务对象:以继承、分析方式取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缴纳税款→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5户以下(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当日领证;5-50户(含)5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领证;50户以上7个工作日内通知缴款,税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领证。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八、契证遗失补办

服务对象:遗失契证申请补办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九、契证换发补办

服务对象:申请契证换(补)发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领取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申报点、驻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驻杭州市产权登记中心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十、个人所得税申报

服务对象: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自然人纳税人;有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服务流程:窗口受理核对资料→缴纳税款→业务办结开具完税凭证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个人股权转让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高新(滨江)、大江东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十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

服务对象:有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的自然人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申报材料: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服务流程:在自助机自助获取(需提供有磁性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同城通办)或柜台人工获取(仅限辖区内)。

受理窗口: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高新(滨江)、大江东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十二、受理窗口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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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房一般交多少定金?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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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一、定金到底该交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交订金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四、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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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管公积金和市管公积金 在石买房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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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有缴纳公积金的,在买房时都会动一动公积金。但直到要用时才发现,原来公积金还分市管和国管,你知道两者的区别么?今天搜狐焦点小编就来给你解释一下。

公积金国管和市管,不仅仅是名字上的不同,一字之差,含义大不相同,总结起来主要是有4方面的不同之处:

1、管理单位不同。

不过这个也仅仅是一般来说,并不是很绝对的。一般来说根据国管与市管就能区分出你的单位是国家机关,国企还是地方国家机关和一般性企事业单位了。基本上国家公务员的公积金都是国管,地方省市公务员的公积金是市管,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的也是市管。国企大多是国管。

2、还款方式不同。

还款方式不同直接影响是的还款的利息不用,这可是直接影响咱们腰带要勒多紧的因素。市管公积金是自由还款方式;国管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

3、信用评级不同。

这一点可是直接影响到自己贷款额度的东西。市管公积金有个人信用评级,而国管公积金无信用评级.信用评级的好处是可以提高贷款额度

4、审批时间不同。

这个就不需要解释了,时间问题,大家都懂的。市管公积金的审批时间较短,长为7个工作日;国管公积金的审批时间较长,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是否可以跨地区使用

这一点其实还是挺重要的,不过,额···还是要以实际为主。国管公积金可以跨地区使用,如铁道部,是属于铁道部直管的,他们的单位工人的公积金是可以跨地区使用的.但不是企业可以选择国管还是直管的,要根据单位性质.市管的公积金只可以在公积金缴纳地才可以享受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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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房过户不等于更名 点进来看区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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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人不理解买房的时候过户更名的区别,其实,这二者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接下来,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房产更名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需要注意的是,房产更名中存在着两个另类的情况,一种是在婚姻良好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动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办理增名手续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此种情况不属于房产更名。第二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使房产的拥有者发生转变。二、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由于房产过户的种类较多,所以不同的过户方式,其手续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过户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是不同的。所以,房产过户要比房产更名复杂的多。三、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1、操作方式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而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3、费用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房产更名是开发商在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之后,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被更名者来共同办理不动产证。相比房产更名收取的固定的费用,房产过户因为形式多样,在办理的过程中除了缴纳基本的费用之外,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过户的人手中有多处房产的话,还要缴纳更多的税费。所以,房产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要远大于房产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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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签订认购书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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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内容时往往会忽视定金问题,如果最终不能成功认购才会想起怎么去要定金,那么下面我们就从签订认购书来避免定金要不回的情况。

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准备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进行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受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证房屋认购书中购房者能够履行购买行为,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认购书发生法律制约效力。认购人违约的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几倍返还定金。

一、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看

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只具有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等,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且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那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时绝不能疏忽大意。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

1、签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涉及到霸王调侃,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确认自己能够购买房屋和将来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后,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很确信能够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订金”及“定金”一字之差说道多

其实,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有很多说道,必须逐条阅读和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比如认购书上有“定金”及“订金”之分。在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不同了,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定金”的数额一般在5000到1万元之间,最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签与不签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洽谈。

4、把“口头承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内部价格”、“保留房”“特价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但有时优惠内容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

三、如何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方可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对签订认购书的详细解答。购房者买房前要维护好自身利益,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买不买房是自愿的,但是定金是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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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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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与婚姻,在这个房价比工资涨得快得多的年代,两者已经分不清孰重孰轻。买房或许是普通市民一辈子最大一笔支出,而结婚则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从恋爱到结婚,从单身到买房,房子见证了夫妻之间共同的成长。

夫妻本是同林鸟,房子来了各自飞。在如今夫妻因离婚财产纠纷中80%以上涉及房产,有的甚至还打官司,不欢而散。究其原因,现在买房很贵,而房子又是普通家庭中最值钱的商品,既然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争夺最后的夫妻财产不惜反目成仇。

那么,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为此,编辑整理出以下五种情况。

一、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杨女士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准备为他们结婚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家具的钱款,杨小姐困惑房产证上面可否写她的名字?并且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权益?

由于是杨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

2012年2月15日,张某(男)与李某(女)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3月18日,双方约定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结婚之用。由于李某之前未购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双方商定以李某的名义购房。然而,好景不长,张某和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双方遂于2012年5月终止恋爱关系。但之后原本用于结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达成协议,李某以张某恋爱期间的赠与为由拒绝返还张某支付的购房款。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双方购房的目的不应影响双方购房行为的法律属性,应当抛开双方的恋爱关系认定张某付款的性质。李某和张某之间虽未书面约定,但显然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以李某名义购房,由双方共同出资均系共同购房协议条款的内容。房屋所有权因登记为李某名下,应认定为李某个人财产,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效力。张某和李某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复原状,返还张某的购房款。

四、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

一对打算离婚的夫妻张某和孙某最近就因为房产分割,闹起了纠纷,打起了官司。据了解。2004年,张某与孙某步入婚姻殿堂,可谁想10年过去了,两人都觉得这婚姻已没必要再维持,决定离婚。可是当两人分割财产时发现,房产问题成了麻烦事。

张某与孙某结婚后,住在男方张某贷款买的房子里,这是两人唯一的房产。张某认为,该房产系婚前他签的购房合同,首付也是由他支付的,因此,房产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和孙某没有关系。

孙某则认为,虽然房产首付是张某婚前个人出的,但是首付款仅占当时房产的两成,剩下的八成房款是贷款,是两人婚后共同偿还的,因此房产属于婚内财产,有她一半。目前房子由购买时的50万元,涨到了140万元。张某要房子,得给她70万元。

这个房屋该如何分配呢?律师点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案中,房屋判给张某,而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债权债务处理,增值部分根据双方婚后还款比例予以分割,张某需按比例将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补偿给孙某,并承担未来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

五、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如何处置

最近,邹先生和妻子闹离婚,两人最大的争议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该房产是邹先生妻子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没有贷款。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邹先生夫妻俩登记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对此,邹先生认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产产权证是两人婚后取得,那应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他妻子不同意,她认为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跟邹先生无任何关系。

点评: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其何时获取产权证,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则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本案中,邹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当然,对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间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邹先生夫妻间没有约定。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从初识到走上婚姻殿堂,要经历兴趣,感情,生活方式等的多重磨合,房子固然重要,如果两个人选择坚定的维护得来不易的缘分,让房子成为爱情持久的见证,何乐而不为呢?亦或者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理性地对待夫妻共同财产,都将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纷扰,为双方的感情给予一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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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买房如何分割房产 卖房意见不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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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年初,南京市民金先生在河西地区看中了楼市的投资商机,但是当时手头没有足够充裕的资金。于是,金先生和四个朋友合计之后,全款购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房产证上登记为共有。几年以来河西房价持续走高,五个人都非常得意于投资有道。然而前段时间金先生的其中一个朋友因为投资失败急需用钱,另一个朋友的儿子准备买房结婚,几个人便想把这套房子卖掉置换现金。而金先生却眼看南京楼市火爆涨势大好,并不愿意出售这套房产,这又该怎么办?

为此,买房的几个朋友到南京公证处求助。公证员告诉他们,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时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这个房子就不能卖,只能他们之间协商好,一起同意卖房。最后迫于情面,金先生同意把这套房子卖掉,由于产权人较多,各自的配偶也是产权共有人,没有时间亲自去办理卖房事宜,于是其余四位朋友以及各自的配偶来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共同委托金先生去办理出售这套房产的相关手续。这套房子才得以顺利卖出。

而公证员办理完这个委托公证之后,告诉金先生如果跟其他人合伙买房投资,又想避免卖房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可以事先办理遗嘱公证,将自己所享有的产权(份额)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在自己去世之后遗留给自己的子女等。这样可以做好两手准备:如果房地产市场利好,房价一直增长,则产权人去世后子女可以受益;如果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则产权人可以随时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将房子卖掉,及时置换现金。这样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使合伙买房投资的人群多了一份保障,也更符合其投资的目的。

公证员点评:

朋友共同买房,一定要事先做好书面协议,将各自的出资额、产权份额、贷款的归还、房产的使用受益权、何种情况下可以处置、如何处置、继承权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产权登记应登记为按份共有,并在房产证上明确各自所占有的产权份额,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处置房产时对于能达成卖房意见而不方便所有人亲自卖房的,所有产权共有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配偶是隐形共有人的也要到场。对于想将房产遗留给子女继承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为投资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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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房贷款怎么选银行 开发商指定银行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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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怎么选银行开发商指定的银行靠谱吗?小编相信,购买过新房的网友通常都会发现,申请贷款时开发商往往会要求购房者在其指定合作的银行进行办理。卖房的为何要“管”贷款的事?

1、开发商与银行共享市场

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由于归属不同,具体的贷款流程也略有不同,特别是公积金贷款,要求更加严格,不仅要审核开发商的资质,还要求开发商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约。

对银行而言,购房贷款也有一块有巨大利润的市场,希望与开发商签订一个独有的合约,两相合计,于人于己,开发商都要选择最合适的银行来进行贷款事务。

2、降低期房风险

现在购房者所购买以及市场上销售的房屋多为期房,期房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决定了贷款银行需要一个担保,比如开发商的担保,与开发商签订担保协议,贷款人和房屋出了什么风险,开发商也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购房者都自由选择不同的银行申请贷款,就意味着开发商要与不同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这对开发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或者说是麻烦的。

3、简化审核流程

买房贷款不仅仅是购房者自己提交了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待银行审批放贷就行了。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还要考虑开发商的资质、担保以及相关证件、资料的合法完善性,较大程度的减少资金风险。如果让客户都在合作行贷款,则对开发商部分的资质审核就简化很多,购房者直接贷款就好,银行也不用对同一份资质审核上千遍。

如果全部由贷款人自己来做,估计贷款流程和房屋交易流程会减慢很多,也会复杂很多,而且银行还不一定贷款给你,银行、开发商、购房者的工作都会增加许多,这是一个对三方都不利的事情。

4、开发商与银行存在合作关系

对于大部分开发商来说,从最初的拿地,规划到后期的建设、宣传、销售等,这整个过程都离不开银行的资金支持。银行和开发商双方是互惠互利的一种关系,一般一个开发商会与一个银行或几个银行形成固定的合作关系。而在销售阶段,开发商将自己的顾客贷款放在合作银行里,为银行赚取利息,也算是一种回馈和合作方式。

当然,开发商对银行的指定并非具有强制效力,如果购房者在某家银行能拿到特别低的折扣,或者有更便捷的渠道,也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没有,通常开发商的指定行的确是贷款申请最便利的,也没必要一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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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地人买房落户长春 都有哪些政策及户口办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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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落户都需要什么什么证件手续?今日小编对落户长春的政策做了几点总结。

长春市户籍政策规定,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废除原有的需要满足面积在70㎡以上,已付房款总额在12万以上两个落户条件。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限制,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

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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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贷款买房如何还贷款更划算 贷款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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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价一天比一天高,但是对于房屋的需求并没有减少,所以大家也要顶着高昂的房价买房,那么既然房价很高,大家就要从其他地方节省下可以节省的房款,这也是需要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的,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大家要选出最划算的还贷款买房如何还贷款更划算?买房贷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买房如何还贷款更划算

房屋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很多种,如果大家想要选择更加划算的还款方式,比如: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期付息、一次性还本付息,不妨参照以下几种,选出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采用等额本金还款这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适合收入稳定的借款人,它的缺点是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相对较高。采用等额本息还款这种还款方式,每月还相同的数额,操作方便,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

3、按期付息还款

按期付息的这种还款方式不是银行都有这种还贷方式,这个方式适用于收入不稳定人群。采用按期付息还本这种还款方式,自主决定按月、季度或年等时间间隔还款。实际上,就是借款人按照不同财务状况,把每个月要还的钱凑成几个月一起还。

4、一次性还本付息

一次性还本付息实际上是针对一些小额短期的贷款,这种还款方式银行审批会更严格,这种还款方式,操作很简单,但是适用性不强。

买房贷款方式有哪些

1、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者需准备好购房首付款,各个地方首付款的比例不一样,另外办理商业贷款还需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2、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

3、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款超过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组合贷宽的贷款金额一般都比较大,所以被更多的贷款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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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石家庄买房需要提前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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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买房贷款,是采用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呢?相信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人会犹豫,因为相信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要比商业贷款划算得多。但是买完房之后又有一个纠结,如果说手里有钱到底要不要提前还款呢?

组合贷还款优先商贷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同期商贷利率低,因此,如果同时有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该选择先还商贷再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如何办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有关约定,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期间,经借款合同签订各方同意,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次以后可以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一次性还清。

到底什么样的人适合提前还款?

其实提前还款是需要根据自己及家庭的未来收入及支出决定是否要进行的。如果未来大家还会有比较大型的支出,或者是需要借钱、贷款来提前还款,那么就没必要提前还款了,但是如果手里的钱比较充裕,就没有这些顾虑了。

另外,申请提前还款之前,最好对家庭的现有经济实力综合评估,具体而言,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如果现在手头有些闲钱,也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那么提前还款确实可以省不少利息,不失为可取的办法之一。

提前还款需要注意什么呢?

贷满一年才能够进行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贷款满一年,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公积金提前还款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步骤一:准备好证件

办理提前还款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和还款卡至柜台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各地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网点联系预约时间。

步骤二:填写申请

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资料。

步骤三:等待审批

具体包括受委托银行的审批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

步骤四:还款存档

即去银行把想还的贷款本息一并还上,并将提前还款表送到公积金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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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购房者必看 买房收钥匙时的七大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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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一:看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新房在交付时,开发商应出具或公示“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房验收合格综合备案表)。见到“两书一表”,业主再验收房屋、最后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入住通知书”、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等,这是收房的正常程序。

技巧二:验防水

看墙壁是房屋验收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卫生间和厨房,可以在门缝里塞上防水的塑料,将各种管道口用塑料薄膜扎牢,再用自来水管在地面上放水,水的厚度不要超过2cm。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小时以后观察楼下的天花板是否渗水即可。测试完一定要将积水擦干,以免结冰。

技巧三:看墙面

墙壁渗水,一般这种问题较难发现,所以最好是在下雨后的第二天去看房,这样就可以发现,墙壁是否存在这种问题。

技巧四:验地平

验地平即是丈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上与门口内地上的水平误差。

方法:需要一条小的透明水管,长度约为20米左右吧,然后注满水;

在门口离地上0.5米或1米处画一个记号。然后把水管的水位调至这个记号高度,并找自己固定在这个方位;

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离门口最远处的室内,看水管在该处的高度,再做一个记号;

用尺丈量一下这个记号的离地高度是多少,这两个高度差即是房子的水平差。

通常来说,区别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3厘米在能够承受的。

技巧五:看门窗

检验的要害一点是检验窗和阳台门的的密封性。检验二者密封性的最好时机是大风大雨的天气,但是收房不可能刚好遇到这么“好”的天气,所以,通过检查密封胶条是否完好结实也能检验出问题。阳台门通常要看阳台门的表里的水平差度。

技巧六:看管道

排水或者污管道如果不通顺的话,入住后日常生活肯定特别受影响。方法是,预先拿一个盛水的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水是不是很顺畅地就流下去了。

技巧七:看墙壁

验房的时候,还要看墙面粉刷的情况,有的项目施工不力,轻轻敲几下都能出现凹陷,这个时候就要仔细着点了,或许还有更多问题存在。

验房工具:

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1只水笔——用于签字

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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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怎么变成武汉人?买房落户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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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现行的武汉买房落户政策是2008年10月份颁布的,2008年10月23日,武汉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0月31日以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武汉买房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3、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5、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6、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购买的二手房的话,如果是挂靠在当地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或者是公司的集体户口可平移到所购房屋名下,不论多大面积和总价,另外要保证前户主愿意将户口迁出,你才可以迁入。但是如果不是集体户口,就无法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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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业贷款买房后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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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过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才可以:

1、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5、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6、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2、由管理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3、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4、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5、管理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方式

1.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2.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3.找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原商业贷款,客户需给担保公司和公积金中心交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担保赎楼后,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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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婚后买房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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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不管在什么地方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一个家的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相关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其实这些都跟我们有着切身利益关系,所以尤其是打算买房结婚的小两口更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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