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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能要回来吗汇编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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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房一时冲动交了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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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区分“定金”还是“定金”。

先说“定金”的情况: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

也就是说,“定金”是保障双方权利的,买家违约,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但如果是卖家违约,则需要返还双倍定金。

再来说“订金”的情况: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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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买房交了定金后悔了,可以把定金要回来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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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几乎都碰见过“商品房认购书”,但购房人对此处理的方式,仅仅是从“认购书”的内容或字面简单了解后,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缴纳“定金”。而现实中,由于各方面原因购房人难以履行其“认购书的约定”,所以,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便产生定金纠纷,而因此变成一场小规模的“拉锯战”。

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现实中和想象的有是略有区别的。

从商品房买卖流程中简单剖析一下关于定金退还的情况,开发商的目的是要和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是确保交易顺利的一个手段,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目的基本实现,不履行约定的概率不大,当然极个别情况除外,在此不做论述。

而购房人却不同,可能是因为无法贷款、预定资金必须挪作他用、买房决定过于草率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内容,此时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是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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