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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如果房东隐瞒【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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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卖玳瑁是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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玳瑁(详情介绍)

玳瑁这个词在你看来,也许是很陌生的,但是你逛一下饰品店,会发现很多玳瑁制品,一种花纹的颜色类似豹纹的透明物件,问下来发现,价格也是十分不菲,那么玳瑁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这么贵呢?

一、真实事件还原

近日,公派留学生朱某某在古巴换了165块玳瑁背甲壳回国,在机场被成都海关拦下。朱某某不知道,玳瑁背甲壳虽然在古巴可以交易,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最后成都中院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这不禁让我们觉得好奇,玳瑁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好端端的就犯法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二、玳瑁的真身

玳瑁(学名:Eretmochelys imbricata)是属于海龟科的一种海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玳瑁属下唯一一种,又名瑇瑁、蝳蝐、瑇玳、文甲、鹰嘴海龟、十三鲮龟、十三鳞、十三棱龟、明玳瑁、千年龟,简称玳。卵可食;角质板可制眼镜框或装饰品;甲片可入药。该物种的模式产地在美洲和亚洲的海域。主要的生活区是浅水礁湖和珊瑚礁区,珊瑚礁中生活着玳瑁最主要的食物——海绵。玳瑁的食物还包括水母、海葵、虾蟹和贝类等无脊椎动物以及鱼类和海藻。玳瑁如其他海龟一样,具有典型的海龟特征,都有扁平的躯体、保护性的背甲、以及适于划水的桨状鳍足。一般雌性成龟体长为0.6-0.8米,雄性体长相若,体型较大者可达1米,而体型最大者甚至可达1.7米,平均体重一般可达45-80千克,历史上曾经捕获的最重的玳瑁达到210千克。

玳瑁制品

三、认识玳瑁制品

玳瑁(Shell)是一种有机宝石,成分:碳酸钙;硬度:2.5;特指玳瑁的背甲,为非晶质体,呈微透明至半透明,具蜡质至油脂光泽。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将龟甲的脊棱磨除。很多文化中都有玳瑁工艺品的使用。汉代的著名诗篇《孔雀东南飞》中就有“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的诗句。司马迁《史记·春申君列传》中有记载:“赵平原君使人于春申君,春申君舍之于上舍。赵使欲夸楚,为玳瑁簪,刀剑室以珠玉饰之,请命春申君客。春申君客三千馀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赵使大惭。”这段话的大意是赵国平原君使臣出使楚国时,为向春申君炫耀而头戴玳瑁簪身配镶有珠玉的佩剑,结果见到春申君的三千门客时,人人皆脚穿斗大珍珠镶嵌的鞋见客,这表明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玳瑁饰品已经是很普遍的男子饰品。在唐代,玳瑁曾用于制造钱币——开元通宝,出土于西安法门寺真身宝塔地下藏宫,非常宝贵,全世界仅有13枚。

四、玳瑁买卖违法行为吗?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玳瑁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规定,海龟壳所有种均被列入CITES附录一。很多人出国旅游、经商或留学,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了类似制品后,想当然地认为在国内也是合法的,结果触犯了法律。而这些物品在国外便宜,在国内却非常贵。国外合法的,不一定能带,关键要看我国法律允不允许。

在我国南方沿海地区,很多人都饲养小玳瑁,在一些旅游景区,更严重的现象就是玳瑁的放生买卖,商家捕捞的玳瑁,有人会花高价买来放生,商家则会继续捕捞,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所以我们要坚决抵制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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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东省惠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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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租房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惠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惠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以上惠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惠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将占住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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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银行纸黄金怎么买卖?知道这些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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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是黄金投资的一种创新式投资方式,投资者不需用现货黄金,直接用账面黄金交易即可,一般在银行进行纸黄金交易。那么,银行纸黄金怎么买卖?在进行纸黄金交易时,要注意哪些交易规则?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纸黄金怎么买卖?

在纸黄金交易市场,规模较大的银行都有纸黄金交易业务,不同银行其交易规则有差异。我们今天用中国银行、建行和工商银行举例。

1、中国银行

本币金最低交易量是10克黄金,美元金,最低交易量是1盎司黄金。每克收费率为0.5元。不同克数黄金具有不同优惠,购买越多,优惠越大。

2、工商银行

每手最低交易量为10克黄金。而当你建立委托交易时,设定的委托到期日必须在五天之内,且委托交易的有效截止时间点要与建立委托交易的时间点相同。

3、建设银行

交易价格是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价格波动限制之内。

纸黄金交易相关规则

1、纸黄金与股市类似,盈亏自负,没有强制平仓。

2、纸黄金没有利息和红利,只能通过低吸高抛,赚取买卖差价获利。

3、不同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交易规则都不同,大家可以详细去了解。

以上是关于银行纸黄金怎么买卖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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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卖二手房就怕有坑,这八大毁约现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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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违约情况有很多,其中八种现象占比较高,买方和卖方都应提前做好准备。究竟有哪些现象?我们怎么来看这几种现象?

一、中介问题:“包购纠纷”不是违约

买方认为既然与中介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且付了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预付了部分房款,后未能买到房子,即是中介违约了。

相关知识:判断是否违约得看合同如何约定。法律没有规定中介公司有义务必须买到房,但是一旦中介公司作出承诺或者保证买到房屋,如果仍没有买到,应当视为违约。

二、中介问题:买方拒付居间费

买方以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原因,拒付居间费。

相关知识:中介公司有如实向客户提供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客户损失和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相当,是否能够构成拒付理由。一旦因为中介公司的隐瞒行为或者虚假信息,造成了客户重大损失,例如中介公司未将房屋上设定抵押的情况告知客户,给客户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中介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卖方问题:后悔不卖房

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情况由此增多。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是仍然有很多卖方不惜承担违约金赔偿作为代价,赚取差价。

相关知识:这种现象属于典型的恶意毁约。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合同法中,就是合同信守原则,均要求当事人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合法正确地行使双方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已不能实际履行,购房人还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四、卖方问题:家庭意见不一

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合同,卖方往往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事后,其他共有人以未征得同意为由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

相关知识:按照民法规定,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如果其他共有人不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没有取得完全权利,此行为即属于无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一些当事人利用该条款,明明签约出售了房屋,却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必须首先基于事实判断。通过各种事实和证据查明,如果其他共有人明明知道,但不表示反对或者应当知道该买卖行为,那么在法律上也可以推定已经征得了其他共有人默认或者追认,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视为合同有效。

五、买方问题:房“不吉利”要退房

二手房交易后,买方得知房屋中有人死亡或者门牌号中有“4”等类似情况,以“不吉利”为由提出退房。

相关知识:这往往涉及到法律和风俗的关系。一般来说,法律不会考虑迷信因素。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大,法官会参酌这些因素,进行利益考量。

六、买方问题:反悔不买房

买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又以种种理由不购房,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意向金。

相关知识: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首先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的约定,判断意向金是不是可以退。如果意向金具有定金或者预付款性质,那么理应不能退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退还意向金的条件,一旦对方行为不符合条件规定,那么应当退还这笔费用。

七、双方问题:弥补房屋涨幅差价

房价不断上涨,在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涨幅的情况下,买方起诉主张房屋的差价损失。

相关知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定金条款,收取定金一方如果违约,除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外,如果不能弥补实际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上的损失除了实际的财产减少损失,还应当包括市场等因素带来的本应获得而不能获得的间接损失。

八、双方问题:“跳单”买卖方违约

为了省下中介费,在中介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买卖双方跳过中介私下交易,也属于违约。

相关知识:中介公司的劳动同样受到尊重,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中介公司诚实履行了中介义务后,如果买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进行交易,对中介公司也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以上八种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易发生的违约现象。不管你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弄清相关责任,不要犯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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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太仓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太仓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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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太仓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太仓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点也不难,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太仓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太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太仓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太仓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太仓区政府在太仓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太仓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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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消费贷款可以依照什么法律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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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买卖双方最大利益的方法,在汽车消费贷款中我们可以依照什么样的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今天小编将为各位扫盲。

一、什么是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就是指银行向消费者也就是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家用轿车或7座(含)以下商务车)的贷款数额与本金的比例。利率越高,那么消费者还款的金额就越大。

二、汽车消费贷款相关法律有:1、车贷险属于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债权人,这里专指银行)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车贷险合同的主体有三方当事人,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人是指经营车贷险的各家金融机构;被保险人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投保人是指与被保险人订立《汽车消费贷款合同》或《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个人。车贷险保险理赔针对的是投保人的债权人即银行的损失,而不是对投保人即借款人的损失;车贷险以购车借款人的还款信誉保证为前提,显然,车贷险属于履约保证保险的一种。2、车贷险是一种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以及同财产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车贷险具有财产保险的性质,首先它不具有人身性,换句话说,车贷险并不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其次财产保险以赔偿被保险标的的损失为直接目的,严格贯彻损害填补原则。无损失即无保险,保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必须在经济上能够计算价值,否则,保险的补偿将无法实现。在车贷险合同中,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就是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所导致的损失。车贷险是补偿性保险,且只有借款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银行财产造成实际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一)保证保险的法律定性

对于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保证保险合同是为保证合同债务的履行而订立的合同,具有担保合同的性质。保证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保险人(保险公司),权利人(债权人、受益人),投保人(合同的债务人、被保证保险人)。”“人民法院审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适用保险法,保险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担保法。”由于上述司法解释稿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还没有被赋予法律效力,我们姑且只能作为一种学术观点看待。就保险、法律的理论学术界和保险实务界(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来说,意见分歧也很大,有人认为保证保险就是保险,也有人认为保证保险本质上是保险公司以保险的形式提供的一种保证担保,谁也说服不了谁。(二)保证保险纠纷中银行与保险公司民事关系的认定汽车消费贷款相关法律有哪些?以上就是汽车消费贷款相关法律有哪些的介绍,相信大家也都有了了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小编建议大家,当自己的汽车消费贷款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采取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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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置房的买卖注意事项与税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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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安置房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安置房的相关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

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看过“安置房的买卖注意事项税收缴纳

安置房的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房的买卖注意事项与税收缴纳

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放的对象是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安置房的买卖注意事项与税收缴纳

二、安置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安置房的性质

对于安置房的买卖,一定要查明“五证”是否齐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

2、办理公证手续

办理公证手续,是对于买卖安置房的一种保证,以免日收出现纠纷。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三、安置房买卖双方应缴纳多少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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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什么是商品房买卖按揭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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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初,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按揭”一词逐渐被人们所了解。“按揭”一词从香港传入,是英语"Mortgage"的粤语音译。

有些购房者认为“按揭”就是指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事实上按揭是一种法律关系,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并不存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所以对一般购房者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按揭,一般指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作为担保的法律关系为:在项目的期房预售合同中,买方支付一部分楼价款给卖方,其余房价款买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卖方通过协议将买方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卖方解除担保,买方将依合同取得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买方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后能优先获得赔偿。可将期权赎回,取得房产证。如果买方在贷款期限内违约,或不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处分按揭楼宇并能优先获得赔偿。

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

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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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卖林蛙违法吗?林蛙和蛤蟆的区别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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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林蛙,取林蛙油是东北最常见的事情,但是对于外地人来说买卖林蛙很担心是不是违法。那么,买卖林蛙违法吗?林蛙和蛤蟆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林蛙违法吗

东北林蛙,是中国东北山区,包括长白山脉,小兴安岭大部,张广才岭腹地,纯野生动物,亦被称为哈什蚂(哈士蟆)。唯中国仅有,被列为易危(v)物种。是集药用、食补、美容功能于一体的珍稀两栖类动物。东北林蛙以其特有的药用价值与营养价值日益被人们所重视,成为蛙类中经济价值最高的一种。在各地所产的林蛙中,以东北地区的林蛙体格大、产油率高、体制健壮、繁殖率高而成为林蛙中的极品。中国林蛙富含4种激素、9种维生素、13种微量元素和18种氨基酸,在药用、滋补和美容方面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

野生林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违法,严重的构成犯罪,但养殖的可以买卖。

野生林蛙属于省级保护动物,法律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或者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属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林蛙和蛤蟆的区别

不是同一品种,林蛙的腿和癞蛤蟆的腿有区别,主要是皮肤的区别,癞蛤蟆体表有许多疙瘩,而林蛙很少。两者之间内部的肌肉和骨骼相差不大。

林蛙属欧洲林蛙的中国亚种。商品名哈士蟆。广泛分布于中国北部。西伯利亚、朝鲜等也有分布。各地区个体变异较大。头体和四肢较细长,行动敏捷,跳跃力强,鼓膜部有三角形黑褐色斑。体背多为土黄色,一般在疣上散有深色斑。背侧褶在鼓膜上方向外侧弯曲。以陆栖为主,常在没有强烈光照、湿润凉爽的环境中生活。以多种昆虫为食。9月下旬至10月初从山坡林区迁到河沟附近,陆续进入水底集群冬眠。少数在泥间或树根下越冬,次年清明前后复苏。4月中至5月初是繁殖季节。在繁殖期间,它们会在田野的沟渠、河边用8~20天孵出蝌蚪,1个月完全变成青蛙,体长约19毫米。

癞蛤蟆,或叫蟾蜍,也叫蛤蟆háma(蟆单独读má)。两栖动物,体表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俗称癞蛤蟆、癞刺、癞疙宝。在我国分为中华大蟾蜍和黑眶蟾蜍两种。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则是我国紧缺的药材。

林蛙油怎么提取

传统工艺是活体晾晒成林蛙干,然后提取,这叫联体油。

现在有更加科学的方式,鲜活提取,然后晾晒,这叫线油,线油无腥味,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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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过户给儿女,继承、买卖和赠与哪个划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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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老人居中的房屋一般都在市区,距离名校较近,因此是名副其实的教育地产。为了孙子或者外孙能够享受教育地产上学待遇,很多家庭面临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儿女,那么继承买卖赠与,这三种方式哪种最划算最方便呢?这个问题,不少为学区操心的家长都想问。接下来是知名律师给出的答案和建议:

一、继承方式,最省钱,但是受限条件挺多。

继承从费用上来算,只有两部分:一是公证费,二是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登记的工本费。两笔费用加起来也不过数千元。

目前各地公证收费标准不一样,杭州的公证费用是按照房产的面积算,每平方为30元。如果一套90平方米的房产,那么公证费就是30×90=2700元。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只有郝女士一个女儿,那么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郝女士。如果郝女士有兄弟姐妹,那么父母需要立遗嘱明确房产由郝女士继承,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去公证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统统让给郝女士一人。

写到这里,很多人就知道了,“继承”需要遗产人死后才能进行过户。所以,一般的情况不适用继承。

二、赠予方式,相比继承方式多加一个契税。

要缴纳契税3%+公证费+过户登记费。只是有一点值得注意,以继承和赠予两种方式取得房产,如果今后要交易的话,费用就比较高了。因为相当于你之前得到房产为零成本,那么当你将房产出售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会比较高。

如果这套教育地产价值100万元,那么要征收20%的个税,也就是20万元。

三、买卖过户,可能涉及到的费用有营业税+个税+契税+公证费+过户登记费。

这里也分几种情形。

情形一:如果这套房产是老人唯一的房产,小于90平方米(属于普通住宅),距离上次交易满5年,那么,营业税免征,契税1.5%,个税免征。

也就是说,如果是老人的唯一房产且小于90平方米,那么买卖过户的方式比赠予方式的费用还要省。

情形二:如果这套房产大于90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宅),契税要3%,个税为差额部分的20%(比如以前这套房产两老是房改房20万元买下,现在市值100万元,那么差额就是80万元,个税为16万元);而营业税,满5年免征收;不满5年,营业税将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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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二手房买卖怎么查询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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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有一种酸爽的被骗就是——买到的房子房产证是假的!那该是怎样一种痛?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大家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查询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

个人的房屋产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制作的房产证都是无效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辨别真假房产证的方法,同样也要学会个人房屋产权的查询方式。

个人房屋产权证查询

1.房管局查询:

这种方法是最常见也是最可靠的。知道自己所在地的房管局地点之后,需要携带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到所在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以这样的方式查询,可以查到准确的个人房产证的信息,包括产权证号以及房屋所有人的名称等。

2.网上查询:

如今是互联网的时代,网上可以储存我们的资料。所以我们的产权证信息也是可以通过网络来查询的,网上查询需要知道产权人的姓名和产权证号。

辨别房产证真伪的方法

1.看纸张质量

真的房产证内页纸张采用的是专业的水印纸,与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工艺相似。识别的方法可以仿照人民币的水印头像,只有在一定的光线下才可以看出来。但是假的房产证的水印只要平铺就可以看见,并且质量粗糙,看起来模糊。

真的房产证的纸张光洁有力,用手抖动会有清脆的响声。假的房产证拿在手里比较柔软。

2.看封皮

真的房产证的封皮比较硬而且有纹理,字体纹理比较清晰。而假的房产证的封面看起来比较光滑,封皮比较软。

3.看注册号

真的房产证的注册号是机器打印出来的,因此摸起来有凹凸感,呈线状。假房产证的注册号则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没有凹凸感。

4.内页看附记内容

真的房产证三页中附记一栏的内容有:产权来源和其中分摊面积等。假的房产证中附记通常是空白。

5.看图纸和骑缝章

真的房产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的纸张是专用纸。比较厚,骑缝章清晰可见。而假的房产证的图纸很薄,与A4纸厚度相似,骑缝章模糊或没有骑缝章。

6.看发证机关盖章

真房产证第1页上的盖章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XX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假房产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

以上是关于产权证查询的方式以及房产证辨别真伪的方式,大家一定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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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品房买卖税费标准是多少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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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x0.05%x贷款年限。

预告登记费用:50元每件。

以上税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按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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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岳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岳阳公租房买卖政策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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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租房申请条件-岳阳公租房买卖政策

岳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岳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岳阳公租房买卖政策:依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岳阳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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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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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租房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湖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湖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湖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根据湖州市最新出台的《湖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湖州市公租房政策,湖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湖州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指明,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大家清楚了吧?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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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已办理银行按揭的二手房如何进行买卖?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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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此类的二手房时,购房人应该全面了解该房产的所有情况,包括审查原购房契约,审查房产证和土地证和原开发商的“五证”。如二手房的主人申请了银行按揭,要审查原借款合同。如办理了抵押,还要查验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新住宅在销售时,都有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一般贷款的期限都在10年至20年间。

像这类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应该是较为复杂的,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仍能顺利完成交易,而不会留有法律隐患。当二手房购买者选定一处此类的二手房时该怎么做:

首先,要理清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当前的法律状态。

如果是二手房的主人已经与原开发商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并且已经拿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那么情况就较为简单,二手房购买者只需与二手房主人就二手房价款问题谈妥。

然后,办理二手房的具体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二手房主人尚未从开发商处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而且还欠着银行的贷款,开发商仍为该房产的主人向按揭银行承担着连带还款的责任,这时二手房购房人就要格外谨慎。因为这时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不仅是二手房主和二手房购买人,而是涉及二手房主与银行的借贷关系和开发商与银行间的担保关系,以及二手房主人与开发商的担保与被担保关系,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化都影响着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在此类二手房买卖中,如果买卖双方有意向达成交易,买方应与卖方一起先征得银行和开发商的同意。对此类交易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如果买方能一次性向卖方付款,程序也相对简单,由二手房的主人一次性向银行还清按揭贷款,终止原借款合同。如有抵押登记应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再请开发商与银行解除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法律关系,接着解除二手房主人因开发商为其担保而建立的反担保法律关系,最后由二手房主人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向二手房购买人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二、如果买方不能一次性向二手房主付款,而是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则二手房主人可以推荐买方向其贷款行申请贷款,即将原借款人换成新的买主。当然这样做首先要经过原按揭银行的同意和认可,并与银行办理新的贷款手续,终止原来的贷款协议。同时还要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征得开发商同意,终止开发商为二手房主人的担保协议,而由开发商与银行对新的二手房业主重签担保协议。这样每一个环节都要重新走一遍。原来的法律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新的法律关系需要重新建立。

三、二手房购买人也可以选择在另外一家银行进行按揭贷款,但这样做,原二手房的主人与原借款银行的法律关系就需要终止。也就是说,需要二手房购买人向二手房主人一次付清其向银行的借款,否则,无法了结原二手房主人与其贷款银行的法律关系。这样做会使程序较为复杂,因此最好的办法是二手房购买人与二手房主人达成一致意见,请二手房主人的按揭银行仍然做二手房购买人的银行,这样操作,程序就较为简便,法律障碍就少多了。

所以购买此类二手房的投资人应首先弄清楚二手房的主人是否已付清全款,是否已经拿到产权证和土地证。如果是银行按揭的话,要弄清楚贷款期限,尚剩多少期贷款未还。除此之外,还要知道在办理二手房转让时,银行和开发商是否给予配合,如果不配合怎么办?

因为此类二手房复杂的法律关系,决定了此类二手房的主人一人是不能完全决定该二手房的处置的,他需要与其他有关人员协商才能确定如何处理该房产,所以在选择与购买此类二手房时应当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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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吴江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吴江公租房管理办法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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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租房买卖政策-吴江公租房管理办法

吴江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公租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吴江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吴江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吴江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吴江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吴江区政府在吴江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吴江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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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二手房买卖纠纷多 购房者需谨防十类风险房

全文共 2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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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月底“京八条”新政的公布,对于楼市尤其是二手房市场的调控作用已经显现,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有增多的趋势。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屋买卖纠纷同比增长近40%。西城法院针对日常审判中出现的十类常见“风险房”进行了法律风险提示。

提示一

慎选抵押房

2015年,韩先生购买了张女士的一处房屋,该房是张女士通过按揭方式购得,后抵押给银行借款。韩先生遂约定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韩先生支付购房款后,张女士却迟迟不办理解押,期间因其他纠纷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继续交易。韩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法官提醒如果在解除*押的过程中卖房人不解抵押,将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因此购买房屋要谨慎购买*押房。如非要购买一定要妥善签订合同,督促卖房人解押。

提示二

防范抵债房

2013年陈老太抵押房产向人借钱,委托万女士代办相关事宜。后陈老太未能偿还借款,万女士将房屋低价出售给常先生。陈老太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常先生的买卖合同。法院认为该房存在交易价格明显过低等众多疑点,合同显失公平,判决撤销了合同。

法官提醒用房屋买卖做幌,变相以房抵债,当借款人无力还款就将房屋低价转卖的情况时有发生。买房人在遇到低价房时不要急于交易,需审核出售人的所有权情况。

提示三

巧签共有房

2010年景先生将房屋出售给马先生,合同签订后马先生支付了定金。不久景先生妻子告知马先生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征得同意擅自卖房合同无效,后景先生也不再履行合同。马先生去世后,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景先生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最终未支持马先生子女的诉求。

法官提醒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无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需了解售房人的家庭情况,如已婚需让其配偶签订知情同意书,如卖方有意隐瞒婚姻状况的话,则要特别警惕。

提示四

看清多户房

2015年董女士将房子卖给王女士,约定房主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将原有全部户口迁出,否则将支付总价10%的违约金。不过董女士继子的户口一直未迁,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该诉求。

法官提醒双方约定的逾期迁户条款合法有效,法律予以保护。在交易实践中,涉及户口迁出问题可以通过约定违约后果的方式,来督促卖方积极履行户口迁出义务。

提示五

验明学区房

2009年马先生为孩子上学,通过中介以高于周边房价16%的价格买了一套“学区房”。签订合同后,马先生才得知购买的不属于重点校划片房屋。马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中介赔偿差价损失,并退还居间费。中介则称,合同中未约定购买的是学区房,故不同意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因合同未作相关约定,因此对马先生主张差价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但中介没有尽到谨慎审查责任,判决中介退还居间费。

法官提醒购买学区房的买房人,一定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核实相关政策及入学指标使用情况,其次要将购买学区房这一特殊目的写入合同。

提示六

慎选央产房

2015年李先生将一套央产房卖给小何,约定过户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后因购房指标限制,小何花掉一定时间卖掉名下一套房屋。不过在房源核验中,因房屋未办理央产房上市手续被退回。等李先生走完手续后,已超过约定过户时间。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小何支付违约金1万元。小何则认为责任在李先生。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并结合具体情节判令小何偿付李先生违约金8000元。

法官提醒买方购买房屋需了解房屋来源、性质及是否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卖方则应当在房屋出售前完善相关上市手续,从而保证双方签订的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提示七

警惕代理房

2010年旅居国外的周女士委托孙先生代为出售一处房屋,委托范围为卖房手续的前期事宜。后孙先生通过中介将房卖给赵先生。周女士回国后,认为房屋成交价过低,拒绝履行合同。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孙先生双倍返还其定金,中介退还居间费等。法院认定孙先生越权代理,中介有重大过错,赵先生因未审核代理权限,也负一定责任。

法官提醒实践中经常出现委托人代签合同的现象,遇此种情形,购房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求其提供委托书,同时出示房产证原件及业主身份证明等,防范代理人无权代理,或因房价上涨业主以不知情为由拒不卖房。

提示八

慎选在租房

2013年李先生将房子租给梅先生,期间又将房子卖给杨先生。后梅先生以李先生出售房屋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赔偿10万元。法院认为,有证据表明梅先生知晓房屋出售一事,故驳回其起诉。

法官提醒不少二手房出售时处于出租状态,为避免纠纷,买房人最好要求租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材料。

提示九

了解拍卖房

2008年一公司倒闭后资产*偿给银行,其中包括一处房屋。银行将房屋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岳先生付款后获得该房屋。但在过户时因原房屋产权公司已注销,故岳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拍卖公司协助其过户。

法官提醒拍卖房往往涉及债务问题,可能被多次*押,购买这类房屋有可能面临债权人追讨。此外还要关注房屋的产权问题,有无实际居住人及户口有无迁出,还要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未缴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用等情况。

提示十

应对涨价房

2015年程女士将房屋卖给沈先生,合同履行过程中沈先生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后程女士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沈先生认为对方是因房价大涨不想卖了,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官提醒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情况频发,买房人应对通常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二是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无论何种诉求,首先要确定买卖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其次要自身严格履约并及时固定卖方违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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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卖二手房,如何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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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工作或者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都会选择去一线城市发展,这时就会考虑到把户口也迁过去;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将户口迁入迁出。那么,办理迁户的材料和流程是什么呢?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

办理迁户的材料?

不同地区办理迁户所需的材料不同,下面以北京为例,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分为普通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

⑴普通居民户口

①房产证和发票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无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

③夫妻需携带结婚证;

④小区的物业证明;

⑤户口本到场办理;

⑵集体户口

①房产证和发票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无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

③集体户同意迁出证明;

④小区的物业证明;

⑤集体户口卡(首页加盖公章);

迁入户口的条件?

①买方必须要有房屋产权证明;

②所购房屋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为私有;

办理迁户

办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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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户的流程?

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小编以北京为例,2004年10月9日(含)之前:

①需要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

②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③再拿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2004年10月9日之后:

北京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只需要去一次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了。(注意:如果办理其他户口事项仍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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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需要注意什么?

①首先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②如果担心交易房屋有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

③交易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落户相关事宜,并约定好违规的处理情况。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应与卖方签订书面的户口迁出协议,并留足“迁户押金”,待户口问题解决后再交清购房款,或者对不及时迁出户口的,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条款,以促使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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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什么是股票买卖法则

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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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卖法则对于炒股的人来说非常的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买卖法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技术分析领域中,移动平均线是必不可少的指标工具。移动平均线利用统计学上的“移动平均”原理,将每天的市场价格进行移动平均计算,求出一个趋势值,用来作为价格走势的研判工具。

移动平均线依时间长短可分为三种,即短期移动平均线,中期移动平均线,长期移动平均线。短期移动平均线一般以5日或10日为计算期间,中期移动平均线大多以30日、60日为计算期间;长期移动平均线大多以100天和200天为计算期间。

股票买卖法则1、价格窄幅整理,而成交量呈逐波递减或者温和放大、均线形成黄金交叉或 者一致向上,或者均线粘合、多头排列,且周K线也出现类似的图形,可买入。

股票买卖法则2、均线空头排列且成交量分布不规则,量大而涨幅小,上影线长,高位震荡 剧烈,价格屡创新低,可作为卖出依据。

股票买卖法则3、打压、整理时逢底吸纳,往上突破时要注意回荡,必涨形态可适当跟风, 头部形成当坚决派发。打压指:连续下跌趋势变缓,且成交量递减萎缩;或者放量下跌但下档接盘出奇的大。整理指:股价盘整,而成交量萎缩变小。底部指:盘轻、价窄、量缩,均线走平,大众获利筹码少。必涨指:放巨量上攻之后出现再度放量调整,但调整幅度明显变小同时均线系统强烈向上,属上升换档态。

股票买卖法则4、涨前特征:①当日收市与昨日最高比小于2%大于-2%;②除实体上移 或收十字K线当天不创三日内新低;③均线距小于2%或窄幅整理。

股票买卖法则5、选股原则:①震荡小(3%);②平底、圆底、均线上升(探底)十字星;③均线向好(金叉或粘合);④盘子轻;⑤实体从均线处冉升;⑥周K线呈突破或者调整到位势。

股票买卖法则6、下跌之前:①均线系统助跌,且有进一步加速下移之势;②成交量分布极不规则;③上影线明显偏长,阳线实体总体偏小;④高低点每天下移,并有加速之势。

股票买卖法则7、上涨之前:①成交量极度萎缩;天量出现在现价下面;②股价坚挺,窄幅盘整;③中线指标由弱转强,短线指标强势调整;④均线走平,短期在上;有些股出现长尾K线.

股票买卖法则8、股市分析次序:⑴看大盘:5分种、1分种成交明细量价是否配合?短线 指标30分种、60分种K线有否上升空间?震荡否?⑵寻个股:启动时形态好,价量配合理想,有板块效应,离阻力区较远,均线稳步上升。⑶找题材:看个股异常波动同近期何种消息有关,可加大操作可信度。

股票买卖法则9、30次均线反翻原理(一般情况):当股价有效跌破30次均线,其下跌第一目标为从高位下来的区域a到现价b的差距,到位后若得不到成交量的支撑,其第二下跌目标为前次下跌的2倍..依次类推;反之,涨的时候突破30次均线其上涨目标预测也类似。

股票买卖法则10、向好种种:窄幅有望变成宽幅,缩量有望变成放量,探低有望发生上行,均线升有望趋势变好,多头排列涨势强烈,上影线短抛盘轻,下影线长支撑大,量比变大、小有资金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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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手房买卖容易产生哪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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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不确定

(1)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发生合同签订后一方反悔不愿买房或者购房的情形。

(2)买卖双方常常对是否解约不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是否解约以及哪一方存在过错较难认定。

(3)二手房中介人员的证言就起到较大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二手房中介人员很难保持中立的状态,而且是否愿意作证也存在疑问。

(4)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补充协议的效力作出限制,明确约定只有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减少争议的发生。

2、逃避居间义务

(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

(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

3、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

4、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完整

(1)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和附件等8项内容。

(2)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二手房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二手房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二手房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5)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6)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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